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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资料] 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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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15:19:46
本文内容为推理小说中诡计的探讨总结,不具备现实可行性,仅作为推理小说创作时参考之用,请勿模仿。

不在场证明:alibi
在场:所谓在场是指在被害者死的现场.
不在场证明,就是证明在被害者死的时候他不在杀人的现场,不在杀人的现场又如何能杀人呢?这就意味他没犯罪.
不在场证据,就是能证明他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不在杀人现场就证明他无法杀人.没杀人.
当然,有些人杀人并非在第一现场杀的.
而聪明的杀人者,总会给自己制造假象,就是不在场的证明和证据.侦探就是用来揭穿伪造的假象的.

常见手法:
  • 录音手法:犯人事先利用录音机录下受害者的惨叫声,然后再等自己有不在场证明的时候放出来,使人很自然地认为那就是受害者在惨叫从而搞错案发时间,然后自己便有了不在场证明。
  • 时间差发: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 特殊物品: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
  • “去年的今天”:凶手似乎的确有在犯案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但其实只是利用了某样隔一段时间就会重复出现的事物作证而已。“一天前的此时,一年前的今天” ,也曾经发生过同样的事件,却被凶手用到了现在!
  • 视屏手法:犯人用已录好的录像带,DV等影视物品,充当不在场证明
  • 共犯手法:通常在团伙犯罪中,其中一名或几名团伙成员为另一名成员捏造不在场证明。
  • 凶案地点错觉法:罪犯在实施犯罪后将遗体移动到另一位置,捏造不在场证明。
本主题帖为【历史主题】,仅楼主发布内容可以浏览。
发表于 2013-7-29 15:21:35
楼主这是在扫盲么。。。。?
我也来科普一下~~
发表于 2013-8-21 19:04:35
学到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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