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1-31 10: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周荃吧,因为一般最没有嫌疑的就是凶手!
| 发表于 2013-1-31 12: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魔侦探杜宾 于 2013-1-31 16:21 编辑

犯人是周荃,由死者被杀的手法看,犯人是有准备的,地方也选得很好,但死者右手被砍掉是在犯人预料之外的,凶器是杀鸡的刀,死者右手上应该有限量版的戒指,被凶手带走。作案那天是下雨的,另外两个嫌疑人都是很粗心的,不带伞,而周荃很细心,他很有可能在作案时把自己的伞弄坏了,看到很珍贵的戒指就想占为己有。犯人的性格与周荃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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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2-1 0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新人第一次答谜。首先呢是杀鸡人的刀丢了,那么死者的右手就应该是那把刀砍下的。之后对嫌疑人的判断的话,我首先排除的是黄强,因为第一:三名嫌疑人都是那里的常客,那么黄强与李明的刮车事件就会被另外两人所知,可以作为利用点(但也可能黄强利用这点逆向思维作案)但第二:文章中提到:“…之前的车事件差点闹到上法庭了。就刚在黄强觉得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这里应该说明了此时黄明的心理状态是不想再和李明有什么纠葛。第三:黄强是在李明喝了一段时间的酒后出现的,排除了酒精作用下的冲动作案。那么现在就只剩下吾勒和周荃了。周荃在银行工作在银行工作的人的话一般做事较为严谨,不会把刀丢在离大排档的不远处,再加上10号傍晚的一句话:“哎,还真下雨了。”显示出他现在的心情是很苦闷的,并且如果他是犯人那么他得到了死者的财物,发了财.不应该是这样的心情,同时也就不会再搭理什么女同事。最后就只剩下吾勒,在电台多次预报下,还在下雨天穿短袖,说明了此人对生活上的事不太上心,也就说在商业大厦中是个小职员,之后再联想在夜店的行为,看出此人做事随性,符合了利用当天夜里李明与黄强的口角,刀被丢到不远处的犯罪特征。所以当天晚上的情况是这样的:吾勒和往常一样在那喝酒,看到了黄强和李明的口角之争,之后看到李明去了厕所,利用口角作为嫁祸的依据进行了作案,同时利用黄强说:“你过来干嘛,我跟你这种富二代没什么好说的,看你留得一手漂亮的指甲就知道你就是个小白脸一点事都不会做。”这句话用刀砍下了李明的手。之后做完案,离开作案现场时,将刀丢弃到了不远处。所以我认为凶手是吾勒。新人第一次答谜啊!!请前辈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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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2-1 12: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次这个不知道是不是要通过分析性格来看呀。。。。
      还是简单说一下吧。杀人案似乎没有多大的疑问,关键的一点在于为什么凶手要把死者的手砍下来。这里有两个猜想,第一,就是死者右手上的戒指,可能凶手想要死者的戒指,从财物都被拿走这方面考虑的话凶手可能是想要死者的戒指,但是为什么不直接拿下来而要将手砍掉呢?可能是怕戒指拿下来后手上有印迹从而引起警方怀疑,如果警察知道有戒指的存在的话或许会通过追查戒指的下落来找凶手。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死者右手上沾有凶手的印迹,比如血迹什么的,所以凶手要把手砍下来,防止被查到。但不管怎么说综上可以看到凶手是个很谨慎的人,包括绳子上没有留下指纹,先迷倒然后绞杀都可以看出凶手的谨慎。
      再来看三位嫌疑人,我也看不出究竟是什么性格的。但是能看出来第二个嫌疑人是个很冲动并且很自大的人,所以应该不会那么谨慎,第三位嫌疑人比较内向也比较自卑,这样的人应该不敢杀人的。第一个人通过和女生的对话可以看到这个人很工于心计的,所以可能也是很谨慎的。这么来看的话,凶手应该是第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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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2-2 16: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真的很懂星座啊,但是星座破案太牵强了吧。所以我就不用星座了
        以下正文:
        引用
        因为之前呢李明有一次喝醉了就打的士回家,听说第二天回来的时候发现他的车身上有一条刮痕,后来好像有人传说是强哥刮的但又没有证据喔,强哥又拒绝承认。
        有人传说,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真凶,
        引用
        没办法没带伞啊。黄强只能顶着风雨一直在街上狂奔回家,
        黄强为什么不坐车?因为没钱,再次证明他并不是抢钱的真凶。以及他当时刚刚和李明吵架,再走过去未免太显眼了吧。
        | 发表于 2013-2-3 19: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应该是吾勤
        有氯仿的毛巾代表凶手有预谋,黄强与死者发生口角便不能成为动机。
        砍掉右手是为了掩盖什么,或许跟那个戒指有关。偷杀鸡用的刀也许是因为他起初不打算用刀,不然会自己带。
        吾勤把死者迷晕并勒死后(戴着手套),搜刮了财产,因为死者开的是豪车,很容易被找回,所以他没动车钥匙。当他摘掉手套要把钱收起来时看见了戒指,把它取下时不慎在死者手上留了指纹,就用杀鸡的刀把死者的手砍掉。并用尸体顶住门,以免过早被发现。
        至于证据,杀鸡刀上应有与死者血型相符的血,负责杀鸡的员工应该看到过凶手。
        动机:1.死者的财物  2.吾勤对富二代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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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2-3 19: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周奎
          首先是刀的问题,死者为窒息死亡为何还要用刀,杀鸡人失踪的刀难道存属偶然?大概是死者右手抓住什么东西不放,没办法凶手便将其右手砍下,否则没必要多此一举。从周奎的话可以知道当天他应监视着死者,因为他无意间说出了电台的事,再加上其举动和言行。大概说一下吧,当天死者来到店里之后醉酒,进去了厕所,周奎随后进去,将其弄晕,杀害时发现死者手紧抓他的伞,于是找了把刀将其右手剁下,将刀还回,伪装成抢劫然后逃离。
          通过后文其余几人的言行发现王强并不知有雨,而且并无充裕的时间。剩下的那人,如是犯人应不会故意找事引起警方注意吧。→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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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2-3 19: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在这里发贴,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格式要求。
            首先,案子发展的经过个人认为是这样的:(动机为谋财害命)
            凶手在酒吧看见了李明,但由于人多,故无法下手。
            趁李明去厕所之际,凶手跟过去用涂了氯仿的毛巾麻醉了李明,然后拿走其财物。但戒指戴得太紧无法取下,于是凶手偷拿了杀鸡人(谁知道这职业叫什么名字)的刀,将带有戒指的右手也一并剁了下去。然后将所得物藏好(或硬塞进衣服内快步奔出餐厅,或藏进随身带着的像提袋、提箱这样的东西里)离开餐厅,并用死者那得来的车钥匙打开车门,将车内洗劫一空,然后卷着财物逃跑。从氯仿可以看出是预谋杀人,至于凶手怎么得知死者今天要来的,可能是跟踪前来,或是每天都来餐厅等候(既然是常客想必知道李明一周肯定要来一两次)。
            现场留下的线索似乎不足以确定凶手,而最后的三段叙述又似乎与案情无关,那么(从题目也能大致看出)就该分析一下嫌疑人的心理特征了。先看第一则材料:周荃说的话明显只是对那个女生的敷衍。对自己不喜欢的人都一让再让,最后还不小心请她吃了一顿饭,这样的人,恐怕是没什么胆量杀人——纵然杀了人,恐怕也没胆量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去偷刀,更没胆量砍掉死者的一只手了。从材料二可以看出吾勤脾气十分暴躁,率性而为,有杀人的可能性。而既然黄强敢和李明争吵,说明也是有一定的攻击性的,暂时不能排除。然而,既然是预谋杀人,(假设黄强是凶手)黄强在案发当天自然要避免与李明争吵以减轻嫌疑,可他却坐在了李明的对桌——一个很明显的位置(注意当时李明还是喝醉了的),而且还与其发生了冲突,将自己的嫌疑加到了最大,这是一个有预谋的凶手干的事吗?显然不是。而从材料三中可以看出黄强很无奈——如果他是凶手就应该有这种被调查的心理准备。另外,戒指是李明当天才买到的,戴得不会太紧,黄强是搬砖工人力气自然不小,应该还是可以将戒指摘下的,而不必去偷刀。所以,凶手是吾勤。特别注意一点,吾勤
            去了城中最有名的一间夜店,收费肯定不少,而他的经济却“不容乐观”,还装富,这难道没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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