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幻翼翔灵 于 2012-8-21 09:32 编辑
1.先说一下罗耀祖取的那4次钱的目的。
引用 “这些是过来照顾的盼男(罗黛之)提醒要购置的,良芝的肚子越来越大,前天上午,耀祖说去一次性采购回来,就一股脑的买回来了。”
罗耀祖第一次取钱是前天上午的1000元,他应该是拿这笔钱去购置了这些育婴用品。估价大概七八百,也算是接近取钱的数目。
引用 罗耀祖欠一位原料商4000多元进货费,并没有还掉。昨天,上午本来约好要还掉的,不过,罗耀祖爽约了。但是,那位原料商不具备犯案的可能性。
第二次是前天下午取的4000元,应该是准备还这个老板,但是最后无故取消了会面。
但下面两次的取钱比较奇怪。
引用 “实际上,去年他学炒股,赔的很惨,不得不问我借了五千元。我也没有着急让耀祖还。但是,必须瞒着黛之,要是她知道了,非得骂我不可。”
第三次是再第二次取钱的一个小时后,取出1000元。加之第二次取的4000,罗耀祖手上这时是有5000元,这笔钱或许是准备还姐夫陈业青的钱?
引用 “进城,前天耀祖是几点找到的你呀?”
“上午九点多吧,问俺借钱叻。”
“你借给他了没?”
“.........他做大生意的,问俺借钱,俺们哪里有。”
在事发的前一天早上,罗耀祖先是找同乡借钱,未果,下午就取了9000元。这时可能他的生意?或炒股票又赔钱了;再或者,被人勒索?最不清楚的是这次的取钱。
等下面介绍完犯人和行凶手法,再解释这两次的取钱。
2.关于凶手
出场人物共有:张平(警察就不算凶手了吧。。。)、罗二地、罗黛之、陈业青、罗耀祖、赵良芝、罗进城;
从文中有下列线索:
引用 “第五,凶器是一柄长条形刀具,属于“瑞普罗斯”牌厨具组合套件.........倒是有一处指纹,只有四个指头”
这个刀上的四指指纹是罗二地的。
引用 切菜刀搁置在案板左边。一旁的“瑞普罗斯”厨具组合套件,余下三个空位。
......
对面是厨房......这里有一把剪刀,来自“瑞普罗斯”厨具组合套件。
凶器是一柄长条形刀具,属于“瑞普罗斯”牌厨具组合套件。
在罗黛之家中出具组合套件的三个空位,分别是罗黛之家的切菜刀、罗二地家的剪刀、凶器。
引用 “喔,是刀口朝外,从偏右的角度,平行刺入。凶手左手持刀,罗耀祖面对他,这么理解应该是没错的。”
......
厨房的沙煲炖着山药竹荪汤......切菜刀搁置在案板左边。
罗二地用只有四个指头的右手拿下香烟....
陈业青用左手接过香烟......
凶手是左撇子,从以上叙述看,罗二地是右撇子,陈业青和罗黛之是左撇子,罗进城不明。凶手似乎可能在陈业青、罗黛之和罗进城之间。但是案发之时,罗二地在家看新闻随后早早睡了,没证人。陈业青在公司开会,没有作案时间。罗黛之在家,无证人,但她有恐血症。罗进城案发那天中午见过死者,但随后中午回去照顾生病的父亲一整天。。。
稍等,这里有个奇怪的地方。若以上其中一人是真凶,当得知罗耀祖还没有死的时候,凶手要么畏罪潜逃,要么再去补一刀(这个有很大风险啊。。。或者当时就应该将罗耀祖杀死)。但是出现的以上几个人物要么比较镇定(陈业青夫妇),要么有些悲痛(罗二地),要么不在意(罗进城),还有的去看望(罗黛之)。一个个皆是受害者家属、一般邻里街坊的表现。若是凶手,不怕罗耀祖醒来指正他们吗?有一个可能便是,凶手不在他们之间。
所以,凶手很可能是罗耀祖自己。
他伪造了这场“抢劫杀人案”。其目的,是杀赵良芝。
3.关于动机
罗耀祖有充分的杀死赵良芝的动机。
引用 “大约是10年前......认识了良芝,她是一个孤儿,我们之间有过懵懂的爱恋的感觉......我很坦然,告诉了黛之、耀祖这段少年趣事,黛之倒没有在意,反倒是耀祖心理藏着芥蒂。”
“他对老爹、妻子都很好,有次隔壁商贩和良芝开玩笑,说她性感,耀祖听到怒不可遏,咒骂了好几天。”
可见罗耀祖是很在意赵良芝的,但是却对赵良芝和陈业青的事情有所芥蒂——因为罗耀祖容不得妻子有任何的背叛。虽然事后对死婴的检查证明孩子是罗耀祖的,但罗耀祖的疑心很重,如果他越发怀疑赵良芝腹中的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那便有可能起了杀心。
行凶过程:
罗耀祖因为怀疑自己的妻子对其不忠,再加上妻子与陈业青以前的关系,疑心太重继而想除掉她。但是纵要选好一个”凶手“来担负这个杀人的罪名,至少不能让别人怀疑到自己啊。所以他编造了一个”戴墨镜的人“。当然,若是让别人发现这个”戴墨镜的人“存在,那对自己更有利了。所以在案发前一天,他让同村的罗进城看见了自己与一个戴墨镜的人在一起的情境。当然,那个戴墨镜的人大概是罗耀祖花点钱雇人来装扮的。
然后是凶器。罗耀祖趁着买育婴用品回罗二地家的时候,顺手拿走了厨房桌面上的刀。罗耀祖知道,那把刀八成是姐姐家拿来给父亲用的,上面有其他人的指纹——但是没有罗耀祖的。说不定也可以凭这个嫁祸到其他人身上。
行凶之前,罗耀祖准备把这个杀人案布置成抢劫杀人,所以事先取了很多的现金,然后放在他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
案发当晚,罗耀祖邀赵良芝来河边散步,然后趁其不备将赵良芝杀了扔进河里。
最后一步是要把自己伪装成受伤的样子。罗耀祖戴上手套(或用布包住刀柄处),右手握住刀柄,用刀尖对着自己,刺向腹部。这样造成的刺入角度偏右,会给人以“被一个左撇子站在对面刺过来”的假象。刺伤自己后,扔掉凶器,自己站在河边留下些许鞋印,假装自己被推下河中。
不过罗耀祖把自己刺伤的有点太重了。不过没关系,他最后仍然活着,到时候所有的人都会像看待受害者一样对待他,他的供词也就“非常可信”了:
引用 “昨天,九点左右,罗耀祖和赵良芝散步到人工河畔,坐在石凳上。没多久,就过来了一个人,因为带着墨镜,看不清楚长相。那人提着刀逼罗耀祖交出身上的钱。因为罗耀祖取了很多钱在身上,就没同意。混乱中,对方扎了赵良芝两刀,推她下了水。罗耀祖去救,肚子又被扎了一刀,也被推下了水,钱被抢光了。”
罗耀祖醒来,对警方也是这么说的。这样一来,他将所有罪行推给了那个不存在的“戴墨镜的人”。钱已经被自己藏好,他便一口咬定是被抢走了。
如果他知道那婴儿其实是自己的孩子,估计会十分后悔吧。
最后,来解释一下罗耀祖后两次取钱的目的。
第一次前面说了,是买婴儿用品
第二次是准备还材料商的欠款,但是临时取消了。
问题在这里,已经取出来决定还的欠款,为何会突然取消?
很大可能是,罗耀祖突然决定在这段时间行凶了。因为他找到了很好的凶器——罗二地家的那把刀。为了伪装抢劫杀人,自然需要钱。当天有了这个决定之后,他第二天又多取了9000元。然后将这笔钱藏好,行凶之后一口咬定被“凶手”抢走。那第三次取的1000元,可能是付给雇来演“墨镜人”的费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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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文章的开头,法医的一句话可能道破了天机:
引用 “在河边很大的范围内,都没有找到罗耀祖的钱包,理论上行凶者不会保留受害者的东西太久。”
但若是行凶者就是受害者呢?这可能只是罗耀祖为了杀赵良芝,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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