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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李星尘短篇集——拼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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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2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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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bcxiaoheiren 于 2012-6-12 18: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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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逻辑家可以由一滴水推断出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即使他没有亲眼所见,也没有听说过。”

当我不经意间把这一句蕴含深奥哲理的话从嘴边说出的时候,我注意到我的朋友李星尘嗤的一声笑了。

“正是这样,当你把大部分事实隐藏起来,只露出点尾巴或爪印时,一个经验丰富的老道的逻辑家和实践家往往可以追随隐藏的线索,轻易地指出整件事件的实质。但当他们完完全全了解了全部的事实时,看见所有有用的或无用的表象时,却往往停留在表面而无法找到事件的真相。所以说,真正重要的并不是你掌握了多少线索,而是怎样排列与组合你得到的线索,发挥他们应尽的作用。”

我刚要反驳,李星尘不紧不慢地开口将我打断。

“我亲爱的朋友Fatinho,虽然道尔爵士的理论为众人所熟知,但也并不见得尽善尽美。比如,他曾经把生活比作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看见其中的一环,便可以推想出整条链条的本质。与其这样倒不如说生活是一块巨大的拼图版,不论你掌握的多么少,只要找对位置,就可以对整块拼图上的图像猜个大概。但真正可怕的是拥有了所有板块依然无法完成拼图。人们往往专注于对寻求线索和查找证据的训练,而对于分辨线索的位置与顺序的训练却往往被我们忽视,这正是一些案件难解的原因所在。”

“但你所说的也只是理论罢了,是没什么根据的空想。”

“不,我的经验告诉我,很多情况下就是像我所说的那样,人们常常习惯于把问题想得复杂化,反而忽视了最显而易见的情况。”李星尘一边笑着,一边挥舞着他的雨伞。自从上次案件后,他就再也不随身携带手杖了,只是把几柄带有纪念意义的放到铺有红丝绸的盒子里,堆放在壁炉边上,偶尔拿出来看一下,接着却又收回盒中,任凭灰尘在精美的盒子上堆积。

此时,我们所在的这条街正是城中最繁华的商业街。不时有推着金属的小车卖烤香肠或糖葫芦的小贩穿街而过,空气中充满了鲜花和糖果的香味。人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薄衬衫和短裤。初夏的阳光炙烤着街道,雪糕店和冷饮店里挤满了人。街上的人熙熙攘攘,即使是一个不善交际的人,在这条街上,任意走五步也可以碰上一个之前的故交。我们在人群里挤着,周围没有半平方米的空地。

我们这次是为了我的签名售书来的。说实话,如果不是这一段时间社会相对安定,一直也没有什么新作品,再加上经纪人不停要帮我推销,打死我也不会在这炎炎烈日下穿越这步行街的。拥挤的人潮一刻也不停息,真不知道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似乎把全城的人都吸引了过来。人们的推搡和吵闹使我很难堪,我只好不停地用“对不起”回应周围的人群。但回头看看李星尘,他却安然自若的悠闲漫步与人群之中,好似一座分水岭,礼帽像一条鲨鱼劈开水流的背鳍。人们走到李星尘身边,总是不由自主的避让开,好像李星尘有什么特殊的气质与风度,可以威慑众人。

我正躲过一个胖子高举的双臂,从两个中老年妇女中间擦过,捡起刚才不小心被我碰掉了的一个小女孩手中的购物袋时。忽然,远处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人群立即分成了两股潮流,一部分是朝着惨叫发出的反方向跑的人。这些人大抵安分守己,不愿意招惹事端,他们逃得显然有些狼狈,而且大多数都不由自主地高举着双手,仿佛宣布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们无关。如果描绘一下那些女人们慌忙地拽着裙摆,男人们表情惶恐地奔走的样子,大概会非常有戏剧性。

另一部分,自然是朝着发出惨叫的地方跑的人。这些人都有些游手好闲,哪里出了事就往哪里窜,像一群追着腐肉的嗡嗡乱叫的苍蝇。这些忠于看热闹找乐子的人往往精神都有些空虚,这也是他们成为街头巷尾流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的原因。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一部分人相对少些。

我听到惨叫声,立即扔下手中的购物袋,跟随着人流向惨叫发出地奔去。无奈的是人们向哪个方向的都有,我被人流挤得晕头转向,好容易回过神来,才看见李星尘鲨鱼鳍一般的礼帽在远处劈斩着人流,向东跑去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不使李星尘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里,并且总算能跟上他的步伐。

在磕磕绊绊地跑了大概两三分钟之后,人渐渐稀少起来。我跟着李星尘转过街角,走进了一条公路,尽头是一个死胡同。有些奇怪的是,最繁华的商业街旁边却有如此破败的街道。这里只有一栋阴暗的公寓楼,四周已经围了不少人。人们多数站在大门周围,向上仰着头看。但从那个角度,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两个男人正堵在门口,挡着想要凑热闹的人群。我和李星尘出示了警局发给我们的特殊通行证,他们便立即变得客气起来。

公寓楼里非常昏暗。我们不得不谨慎迈步才能不被摇摇欲坠的楼梯上摆放的杂物绊倒。上了两层楼,我看见有三个人守在一扇门前,便知道这就是惨叫发出的现场了。

见我们上来,三个人都很惊异。“谁叫你们上来的?”其中一人质问道。

在道明了身份后,一个中年男子显得十分激动。他穿着睡衣和拖鞋,头发长长的披散下来,脸色非常红,蓄着八字胡,眉毛很粗,身材显得略微有点瘦,身子挺得很直。得知我们是侦探以后,他紧紧地拉住李星尘的手,激动的说出一番话来。

“你就是那个名侦探吧!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是一时失手!这间房间和隔壁那间都是我租的。我当时正在睡觉,听见这间房间里有翻箱倒柜的声音,就知道进了贼。我悄悄打开门,不料里面那人察觉了。我看见他还拿着一把刀,正准备向我刺呢。我当时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拿下门上挂着的装饰用的小刀还击,我当时只是想吓吓他,没想到他一躲闪正好迎上了我的刀刃。我收不住力居然把刀戳进了他的胸膛里。当时我就愣住了。只是看着他惨叫着慢慢倒下,也不知道做什么好。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就算你不小心将他刺死了也算是正当防卫……”我安慰他说。

“具体情况要看了现场才知道。”李星尘冷冷的把我打断了。

“不行,刚才有个警察进去了,说是勘察现场,不准任何人入内。”那个误杀人者说,“还有,我叫霍华。”

我透过只开了一条缝的门瞥了一眼室内。房间里很昏暗,窗帘拉着一半,一个身穿警服的人正坐在一张靠背椅上,对着一张桌子似乎正在写字。他背对着我们,警察的背影遮挡住了室内的情况,我只能看见被害人躺着,他的脚上穿着一双轻便的鞋,但光线不够强烈,所以看不真切。李星尘也把头凑过来。

“没关系,李星尘,咱们进去看看吧,警察也不会反对的。”我提议说。

“算了,还是等警官出来再说吧。”李星尘拒绝了。我知道,是上次那件案件给他留下的对警局的不满情绪在作怪,“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干。”他向其中一个守在门口的人询问道:“请问你能详细的叙述一下你所了解到的情况吗?请务必详细些,不起眼的细节也有可能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那个人仔细的回想了一会,说道:“我听到惨叫声后,立马就向这边跑来。因为我天性喜欢凑热闹,发生了什么大事都要去看。大概离公寓楼几十米时,一个警察冲了出来……”

“请问那个警官是从哪里冲出来的呢?”李星尘似乎有些兴奋。

“这个,有纸和笔吗?我想画在纸上会更清楚一些。”

一分钟后,我们得到了这样一张图(小巷是通往刚才提到的商业街的,只是很少有人知道。所以大多数人都是走公路,我们刚才也是从公路过来的.“具体来说,那位警官就是从小巷里冲出来的。”

“很抱歉打断了你,请您继续说下去。”李星尘若有所思地说。

“然后警官叫住了我们,出示了他的工作证件,对我们说他怀疑发生了谋杀案,然后让我们中的两个人挡住公寓大门,不让任何人进出。又带着我们两个上了楼,说是要我们保护现场。”

“那你们为什么不报警呢?”我忍不住问道。

“那位警官不让我们报警。他似乎很有信心,想要独自解决案件。当然,一件案件的完美解决可以让他的墙上多一枚锦旗或者是警服上添一枚勋章。”

“然后呢?”李星尘似乎对他刚才讲的并不感兴趣。

“然后警官就让我们守在房门口,自己进去了,还顺手关上了门。过了一会,里面传来了争吵或是忏悔的声音。”

“争吵……或是忏悔?”

“哦,是我向警官解释时的声音。”霍华说道,“死者倒下后我就一直呆在房间里,警官刚进来时还以为我谋杀了他,所以差点对我出手。”

“然后,过了一会,霍华就出来了,对我们两个守门的解释了一番,没办法,他遇上了这种处境我们也很同情。”

“那时候警官在屋子里吗?”

“在,他当时好像正坐在椅子上写字,就像刚才你看到的那样。他写了有五六分钟了吧,估计一会就写完了。”

没办法,由于李星尘固执地要等警官勘查完现场再提出去现场看看,我们这时已经无事可做了。

又等了几分钟,霍华见我们等的有些不耐烦了,便提出要进屋叫一下警官:“还是我去比较合适,毕竟我和警官还算说过几句话。”他开着玩笑,顺手带上了房门。

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警官还没有出来,霍华也没有出来。我有些莫名的惊慌,便同李星尘一起撞开了门。屋内的情况然我们大吃一惊——房间有些昏暗,有些摆设散乱到地上。警官还坐在靠背椅上,尸体也还躺在警官前面,却惟独不见了霍华!

我急忙跑向警官,发现他是被麻醉剂迷倒了。一条浸满乙醚的毛巾扔在地下。警官面前是一张还没写完的报告,最后一个字才写了一半。我们叫醒警官时,他睁着迷茫的双眼:“我记得当时我正在写报告,有人从背后把一块手帕蒙在了我嘴上,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警官懊恼地捶胸顿足。他是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带着厚厚的黑边眼镜,头发剃得很短,几乎没有眉毛,整齐地穿着制服,给人很整洁的感觉。美中不足的是,他的背有些驼。此时他正大吼着:“我早该知道那个霍华就是凶手,亏我还相信他,以为他真的是过失杀人!我如果通知队里的人一起来就行了!”他显得有点语无伦次。

“的确,他完全是谎话连篇。门上挂着的装饰用的小刀居然可以刺死人!”我也有些懊悔,“如果刚才他进门的时候把他叫住就好了。”

李星尘冷冷地说:“抱怨只能使事情变得更糟。当务之急是弄清楚他到底是从哪里逃走的。”他正站在窗子旁边,“看样子凶手一定使用了什么诡计。因为窗户都是反锁的,唯一一扇门还在我们四个人的注视之下。可恶,居然在我们身边人间蒸发,难道他可以隐形吗?”

我冲过去,果然,窗户都是反锁的。我细心地检查了一便,也没有像《莫格街谋杀案》中的那种断掉的钉子可以造成类似密室的情况。什么,凶手是怎样脱身的?我有些幼稚地伸手探探每扇窗户的玻璃,渴望可以穿过去。但事实证明,窗户玻璃都是完好的。我抬头仰望着天花板,上面是光溜溜的墙壁,也不存在什么空调通道之类的可以供人出入的地方。与此同时,李星尘正用他的雨伞敲打着周围的墙壁和地板,显然也没有什么密室或密道。

难道说,霍华还在屋子里?

不可能,这样小的房间是不可能藏住一个人而不被发现的。我笑道。这种经历如果放在别人身上,我绝对不会相信。但我这次却亲身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不可思议。一个大活人在一间完全封闭的屋子里人间蒸发,屋外的人却丝毫没有察觉。此时,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种情况,恐怕也只能用时间与空间的辩证关系来解释了吧。

我又想起了之前在某些小说中出现的密室讲义,大概把密室的形成归为了几类:第一大类是人不能从那里出入而某些可以利用于作案的东西却可以轻松进入(或者身体某一部分可以通过),在密室外制造密室。回忆起这个,我立刻联想到,如果霍华可以手通过小孔进出密室,那么他完全可以在打开窗户出密室后再把手伸进来,把窗户反锁住。可是,令我失望的是,窗户完全完好无损。

第二类是制造密室的假象,一直呆在屋子里,等密室被打开后,再混在进密室的人中,让人以为自己是刚刚进来的,这种手法往往会使室内多一个人。但这放在这里显然不合情理,因为并没有人凭空多出来,反而少了一个人。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屋里很像是经过了激烈的搏斗。椅子和桌子到处东倒西歪,一个花瓶摔在地上砸个粉碎,玻璃鱼缸里的金鱼在地板上躺着,连墙角的扫把都散开了。我蹲下身来,看着死者冰冷的手。死者一只手上拿了一把刀,但攥得不紧,指关节似乎还有骨折。似乎是霍华为了拿下来又塞上去。我发现尸体似乎被挪动过,就是塞刀子的时候弄得吧。死者的死因应该就是胸前的刀伤,伤口上还插着那把致命的刀没有拔下。

我兴奋地把我这小小的发现告诉李星尘,他却没怎么注意。李星尘带着警官和我走出了房间,向走廊深处走去。房间里有一扇窗户是对着走廊的。在这扇窗户的下面,清晰地印着一对并排的拖鞋泥鞋印。鞋印慢慢延伸到走廊拐角处的窗户就消失了。窗户大开着,下面就是之前提到的小巷。

“可恶,凶手一定是通过这个窗户用绳子滑到小巷里溜走了!小巷那边就是商业街,他可以夹杂在人群中混出去。”我推断说。

“可是,穿着睡衣和拖鞋在大街上溜达不会被人感到奇怪吗?”

“所以,我们要立马全城通缉霍华,同时向商业街上的人询问,这样持续下去,总会找到霍华的。”那位年轻的警官又高兴起来。

“是吗,但是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决啊!比如说,霍华是怎样从门窗紧闭的房间里脱身的呢?难道他可以透过玻璃吗?”李星尘怀疑地问。

“这不是重点,只要找到凶手,让他亲自说出来就行了。”

“是吗,那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窗户是在霍华出去后自己反锁起来的。”,李星尘抱怨的说。

我的脑海中仿佛划过一颗彗星,微弱的光芒照亮了漆黑的夜空。我揪住李星尘的衣领,焦急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啊,我只是说只有一种可能……”

“不是,是后面一句!”看到李星尘苍白的脸色,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急忙放低了声音。

“哦……我是说窗户使自己反锁起来的。”

“不是,也不是这句,请你把刚才说过的话完完整整重复一遍,这非常重要!”我摇着他的肩膀。

“我是说,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窗户是在霍华出去后自己反锁起来的。”

“对,就是这句!”我挺起身来,虽然没有镜子,但我知道自己这时一定目光炯炯,“我已经知道了,我已经知道这间密室的形成方法了!”

在我的带领下,李星尘和警官又回到了刚才那间屋子。“引起我注意的,就是李星尘你刚才的那一句话。你说‘窗户是在霍华出去后自己反锁起来的’。在我看来,重点不是窗户是否可以自己反锁,而是窗户是在他出去‘后’被锁起来的。”

“对于这发生于迷失的杀人案来说,只有这一种解释。由此看来,一定是屋子里的人在霍华逃跑后把窗户锁起来的。当然,死人是不会关窗户的,那个锁窗户的人,就是你——警官!你大概是与他有私交,为了维护他而把他放跑的吧。把他放跑之后,为了逃避责任,你又用乙醚迷昏了自己。这也就是你为什么不让别人报警的原因。”我颇有些得意地说,却没从我的朋友的脸上看到赞许的神情。

“李星尘,你这次必须得承认,我有时候也是颇具推理的天赋的。比如说,这次,我恰恰遵照了你的理论,重视了线索的位置与顺序,从而……”

“是是是,你的推理是非常好。凭其的戏剧性可以在剧院一炮走红,当然,如果它有稍微那么一点真实性的话。”

“什么,这推理明摆着就是事实啊!”

“你忽略的一点,我的侦探小说家!警官是在到达现场之前就制止别人报警的,他这是怎么知道凶手是他的故交呢?还有,按你的说法,警官放霍华走是为了维护他。但是,提出要通缉和追捕霍华的也恰恰是警官。再说,如果警官真的想放他跑,完全可以在把他押回警局的路上放跑他,然后再谎称遇袭。总而言之,你的理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我又沮丧起来。难道这一件奇异的案子就要这样不了了之吗?看来,我们只能等抓住凶手后听他讲了。

李星尘又陷入了沉思,旁边一直沉默的警官有些耐不住性子:“天也不早了,二位恐怕还没有吃午饭吧,这些追捕凶手的琐碎事就交给在下去办吧……”

“不急,我还有两个问题,问完马上就走。”

“先生请讲——”

李星尘悠闲地转了转,似乎正思忖着问什么问题,但我认为这不过是他的托词罢了,他只是想在现场再多呆一些时间罢了。

终于,李星尘戴上手套,信手拿起了桌子上的钢笔,拔开笔帽,问警官说:“啊……这只笔是现场的吗?”

“当然不是,这是我带着的。如果是现场的笔我是绝对不会草率地碰的。”警官似乎有些不满。

“啊……这支笔几块钱买的啊?”

啊,我了个去!这叫什么问题?就算是拖延时间也太明显了吧!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这个现场的一切东西你都没动过吗?”

“当然,我虽然刚入警,但也是有职业素养的啊!”

“你确定什么都没碰过吗?”

“绝对没有!”

“连桌椅摆设也没有吗?”

“没有!”

“好了”,李星尘轻快地吹了一声口哨,“华生,把你的左轮手枪拿出来,可能会用的上。我现在正式为你介绍这场谋杀案的凶手——警官先生!你们难道不用握个手认识一下吗?”

警官的脸刷一下白了:“你可不要开这种玩笑。”

“之前被我抓住的罪犯也都这么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用你自己的手铐把你铐起来吧。”

我完全摸不着头绪:“凶手不是霍华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你的意思是霍华是帮凶吗?”

“呃…………可以说他在这次案件中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那么,就算他是帮凶,我们不是也应该向商业街上的人询问,逮捕他吗?”

“我敢下1000比1的赌注赌你绝对找不着他。”

“商业街上人那么多,霍华如果是穿睡衣在大街上走的话,一定会有人目击到的。”

“恰恰相反,不可能有人看到。如果你按照这条线索找下去的话,恐怕有生之年都难以如愿。我问你,我们是怎样得出霍华从小巷逃走了这一结论的?”

“很显然,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这一结论。警官被迷昏了,霍华就通过窗子逃跑了,还留下了脚印。”

“首先,你说警官被迷昏了,这里有一个疑点。记得我们进屋以后才把警官叫起来,警官醒来后也没有碰桌子上钢笔的动作,钢笔却是盖着的。也就是说,一定是有人在我们进屋之前把钢笔帽盖上。按照你的理论,这个人不可能是霍华,因为他急于逃跑。也不可能是警官。因为他是在写字时被人从后面迷昏的,不可能把笔帽盖上。更不可能是尸体盖上的。屋子里又没有别人,所以警官被迷倒的理论显然不成立。也就是说,警官一直是清醒的。”

“你的意思是说,是警官把霍华从窗户里放跑的?这不就和我的理论一样了么?”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根本没有人走出那间屋子。我这样说还不够明白吗?我们完全是靠窗户前的脚印来推断霍华逃跑的。但如果你有印象,你会想起窗下是两只并排的脚印。人们从高处跳下时总是不由自主地一只脚朝前,一只脚向后,你可以试一下。也就是说,霍华根本没从窗子跳下来过。另外,这里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漏洞。霍华进去之前和我们谈话时鞋是干的,没有脚印。但那扇窗户边却留有清晰的泥脚印,屋子里又没有泥巴,那么那泥脚印又是怎么来的呢?很显然,是凶手事先印上去以迷惑众人的。”

“照你这样说,霍华根本没出那间密室,那么他现在又在哪里呢?”

“当我第一眼看到霍华时,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他是戏剧中的角色,而不是真实生活中的人一样。很快,我明白了原因。霍华的相貌特征:八字胡、长头发、粗眉毛、红脸;都可以让一个最蹩脚的化妆师画出来。”

李星尘接着说:“如果你看过J•K•切斯特顿笔下的《博士的决斗》的话,就会发现它上面说的一番话很有道理。‘一个人如果偶尔撒谎,他说的话有些会是真的,如果某人要你去找一幢房子,告诉你这房子的门是绿色的,蓝色的百叶窗前面有一个花园,但没有后花园,有只狗但没有猫,人们喝咖啡,不喝茶。如果你没有找到这样的房子,你会说,他所说的都是捏造的。但我说不。我说如果你找到一幢房子,门是蓝色的,百叶窗是绿色的,有后花园,但没有前花园,到处都有猫,却看不到狗,人们喝茶却不准喝咖啡,那么你知道你找到了那幢房子。那个人肯定非常了解那幢房子才可能描述得正好相反。’就是这样,警官和霍华差异太大了,一个批着睡衣,一个整齐地穿着制服;一个脸色非常红,一个脸色苍白;一个眉毛很粗,一个几乎没有眉毛;一个身子挺得很直,一个有些驼背;一个戴眼镜,一个不戴眼镜;一个头发很长,一个剃得很短;一个蓄着胡子,一个没有胡子。就算你从街上随便揪两个人,也可以不费力地找出他们的共同点。但警官和霍华完全没有共同点,这恰恰证明了警官就是霍华。”

“什么?”

“的确,霍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霍华就是警官,警官就是霍华。听到惨叫声,我就想:怎么会有人在白天,在最繁华的商业街旁边行凶呢?但这次确实是在人最多的时候行凶。这对凶手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只能说,他可以方便的找到证人,将自己的罪名嫁祸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警官杀人后,迅速跑到旁边的小巷中躲起来,等看到有人来,就从小巷中冲出来,这样就有人证明警官是案发后来现场的,警官就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

“不对啊,我们来时,霍华与警官是同时出现的,难道他有分身术吗?”

“听我继续讲下去。警官叫住来人,留两个守住公寓大门,又带两个守住房间门。他进房间后,随即带上门。把尸体的衣服脱下来,给尸体换上警服,当然,为防止血迹沾在警服上,大概也用什么东西垫了一层吧。尸体穿好警服后,把它靠在靠背椅上,背对着门。然后将尸体的衣服里塞上从被子里拿出来的棉絮之类的,放在地上,只露出脚。自己再换上霍华的衣服,粘上假胡子,戴上假发,粘上眼眉,将脸画红,以霍华的形象出现。当然,那忏悔的声音恐怕是自言自语吧。这样,两个人就成了三个人。”

李星尘的眼里闪烁着敏锐的光:“当我从门缝里看到室内情况时,立刻就起了疑心。看样子,打斗应该很激烈,从屋子中央一直蔓延到墙角,连墙角的扫帚都散开了,桌椅横七竖八,东倒西歪。但是,门前却正正地摆着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这未免有些奇怪。后来我还询问警官,当他说自己没动过现场物品之后,我便肯定桌椅是为了让尸体装成警察而设置的。”

“让尸体扮成警察必须把它原来手中拿的刀子取下,这时刀子很容易就拿下了。但是,等警官——也就是霍华再借口回屋时,由于尸体死前经过剧烈运动,也就是搏斗,加速了尸僵,所以再将刀子塞进尸体手中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也就是尸体手指骨有骨折的原因。然后,警官将尸体身上的警服脱下来,自己穿上,将尸体衣服里的棉絮拿出来,塞回被子里,给尸体穿上自己原来的衣服。最后,把霍华的衣服藏起来,这样,原本就不存在的霍华就完全消失了。接下来,只要用乙醚将自己迷倒,等着冲入屋子里的人将自己叫醒就行了。”

“正如我所说的,生活是一块巨大的拼图版,不论你掌握的多么少,只要找对位置,就可以对整块拼图上的图像猜个大概。重要的是线索的位置和顺序。记得上午你还嘲笑我的理论是没有证据的空想呢。但现在,我们掌握了同样的线索,却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所以我说,生活中很多事都可以证明我的‘拼图版理论’。”

二十分钟后,警察局的人赶到了,将“霍华”,也就是那个警官带走了。虽然他在警察来之前不停挣扎,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被逮捕的命运。

我突然想起了李星尘刚才说的那句话:“你说什么?‘上午’我嘲笑你……难道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吗?”因为屋子一直很昏暗,我一直没有注意时间的变化。

“呃……你想叫下午的话也可以啊,其实现在已经晚上八点了。我们不如共进晚餐吧,我知道一个口味非常好的咖啡厅。”李星尘说。

半个小时后,我和李星尘坐在咖啡厅的一角,正享受着纯正的鹅肝酱。我非常高兴,终于又有奇特的案子了,我也可以写一部新小说,几个星期衣食无忧了——等一下,今天我是来干什么的来着?

我打开手机,忘了什么时候调成了静音——78个未接来电!我急忙解除静音。这时,流星划过夜空的声音响起在我耳边——是我手机铃声,我的心也像流星一样坠到了谷底。我颤抖地拿起手机,按下免提键,一个狂怒的女声传了过来:“你这一天都死哪儿去了!!!!!!!快来工作!!!!!!!!!!!!!!!!”是我的经纪人。

“呃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发帖际遇]:  abcxiaoheiren买了MJ白金珍藏版CD打算送给John,花费英镑6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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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英镑 +5 原创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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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1 23: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诡计简单了一点,看到进屋就想到了.文笔很不错的说.开头感觉很好,就是写到后面有点小崩坏.
这图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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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2 11: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悬念设置的很好~最后的手法也使得之前种种解释顺理成章~双重推理的解答也很到位~文笔也很老练~对话和描写读来也很轻松~一点也不拖沓~
我觉得很赞~期待楼主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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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1-28 22: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的手法让我想起福尔摩斯里的一个故事。
文笔流畅而不拖泥带水。
期待下一篇,支持原创。

[发帖际遇]:  怪盗基德化妆成洛宇的样子偷窃成功,获得英镑4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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