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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 有关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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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3:50:34
本文内容涉及危险物品,仅作为推理小说创作时参考之用,请勿模仿。

目前,随着毒鼠强中毒的案例不断增多,关于其中毒机制、病理变化等已有不少文献报道,但有关毒鼠强中毒损伤程度评定的文献比较少见[1,2]。本文通过对8例毒鼠强中毒者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分析,并结合有关文献,提出毒鼠强中毒者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要点,以就教于同道。
1研究对象
某年9月15日,8人在食用了在某商店购买的豆制品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到某医院就诊后,经检查均诊断为急性毒鼠强中毒。
中毒者1,女,16岁,当日19时许与家人一同在外吃饭,吃饭过程中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共呕吐5次左右,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并且出汗较多,10分钟后开始抽搐,持续约10分钟,间歇发作,并出现神志不清,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立即送往当地医院,给予输液,未见好转,后转院治疗。入院查体:神志不清,深昏迷,颜面无潮红,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对光反射存在,鼻腔无异常分泌物,口腔可见泥块,无大蒜味,口腔粘膜无溃疡,双肺呼吸音粗,双肺可闻及湿性罗音,心率104次/分。当日洗胃前胃液毒鼠强浓度为332ng/ml,第一次血透前、后毒鼠强血液浓度分别为83和56ng/ml。入院诊断为急性重度口服毒鼠强中毒。入院后,经反复洗胃、抗感染、补液、保肝、营养心肌等治疗,9月24日其出院时神志清楚,诉无力,检验谷丙转氨酶224u/L,谷草转氨酶142 u/L,CK785 u/L,CK-MB20 u/L,心脏及肝脏损伤仍未完全恢复,因经济原因自动出院。
中毒者2,男,42岁,当日进食后约10分钟后,开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共呕吐8次左右,量约600ml,为胃内容物,并出汗多,30分钟后开始抽搐,持续约10分钟,无大、小便失禁,无呼吸困难,被发现后送至医院救治。入院查体:神志清楚,双侧瞳孔直径约3mm,对光反射存在,口腔无明显异味,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性罗音,心率71次/分。化验检查:在呕吐物中检测到高含量毒鼠强,在血液中检测到毒鼠强,浓度为75ng/ml。入院诊断为“急性毒鼠强中毒”,给予二巯基丙磺酸钠解毒、保护心脑肝等脏器及对症支持治疗,9月20日其出院时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不适主诉。
中毒者3,女,40岁,当日进食后约10分钟后,开始出现头晕,无头痛,恶心,呕吐1次,为胃内容物,出汗不多,无大、小便失禁,无呼吸困难,后送至医院救治。入院查体:神志清楚,双侧瞳孔直径约3mm,对光反射存在,口腔无明显异味,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性罗音,心率70次/分。化验检查:在血液中检测到毒鼠强,浓度为16ng/ml,在尿液中检测到毒鼠强,浓度为14ng/ml。入院诊断为“急性毒鼠强中毒”,给予二巯基丙磺酸钠解毒、口服肝泰乐等治疗,9月19日出院时一般情况良好,除头晕外无不适。
中毒者4至8,其临床表现与中毒者3类似,血液或呕吐物中均检测出毒鼠强,诊断为急性毒鼠强中毒。
2 结果分析
从以上8例毒鼠强中毒案例分析中可得出以下结果:
(1) 毒物均经口服从消化道进入体内。
(2) 症状出现时间:中毒者1进食当时即出现中毒症状,其余中毒者均为进食后10至30分钟出现中毒症状。
(3) 中毒表现:中毒者1出现明显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神志不清,时有抽搐,持续约10分钟,大、小便失禁,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呼吸系统症状:肺水肿,呼吸困难,9天后出院时仍有心脏及肝脏损害。中毒者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抽搐一次,无大、小便失禁,神志尚清楚,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无呼吸系统症状。中毒者3至8,出现轻度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晕,无头痛或轻度头痛,无明确抽搐发作,轻度消化系统症状:恶心,无呕吐或呕吐次数较少,无呼吸系统症状。
(4) 化验检查:在呕吐物、血液、尿液、胃液中检出毒鼠强成分。
(5) 损伤程度评定:中毒者1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中毒者2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中毒者3至8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3 讨论
3.1 关于毒鼠强的化学性质、毒性和致毒机理问题[3]
毒鼠强(Tetramethylene disulfoteramine或Tetramine TEM)的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是相对分子量为248的小分子有机氮化合物,性质稳定,为白色、无臭、无味的轻质粉末,是一种剧毒急性杀鼠剂,对哺乳动物有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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