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104|回复: 4

[知识科普] 《心理神探》的摘抄笔记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1-12-17 21:32:11
行为反应个性。


从犯罪人和受害人2面角色去扮演去揣摩心理和反应行为,才能理解 发生了什麽? 为什麽以这种方式发生? 是谁会出于这些原因犯罪?
----------
典型行刺犯,只选择自己能够对付的受害者,然后不遗余力的逃避缉捕,
连环杀人犯,则一味迷恋于执行他的“使命”,一般来说不惜以死去实现它。



“我对罪犯们提问越多,就越发现成功的作案者都是优秀的侧写师。
他们每个人都是在精心思考和周密研究后才侧写出首选的银行作案者。
有的人喜欢那些靠近主要干道或洲际公路的银行,这样便于逃离现场。当警方组织搜捕时,他们早已远在几英里之外了。
有的人喜欢孤立的银行分理处,例如设在拖车上的临时银行。
许多人事先会到银行踩点,记录下内部布局,查明有多少职员以及在任何时段营业厅里预计会有多少顾客。
有时他们会不断探访银行分理处,直到找到一家没有男性职员的银行,那将是他们抢劫的目标。那些没有临街窗户的银行是最佳选择,因为外面没有能目击抢劫过程,而里边的人又无法目击劫匪逃离时开了什么车。
手段最高明的抢劫犯已经得出结论,认为地上写明抢劫意图的便条要胜过在大庭广众之下挥舞枪支大叫大嚷,而且他们总会记住在逃离之前取回那张便条,免得留下罪证。
最理想的用来逃离的车是一辆偷来的车,最周到的反感就是预先将车停在那里,这样就不会因停车而被人注意。你走进银行并抢劫得手后,就可驱车逃逸。
劫匪弱若抢劫某家银行时特别顺手,过后就会观察上一段时间。倘若情况依然如故,他会在几个月后再度下手。”

“当你开始侧写这些案件时,就能看出作案的模式。
一旦识别了模式,你就能着手采取前摄措施抓获歹徒。
迫使劫匪去选择你所挑选的银行,当他下手时,你就能守株待兔,抓个正着。”
“这是我们的本性”
在犯罪的心灵和心理中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驱使他们以某种方式行事。
后来当我着手研究连环谋杀犯的心理和动机时,当我开始分析犯罪现场留下的行为线索时,便会去寻找促使该案发生的和该罪犯与众不同的、代表其本性的某组因素。
最后提出一个识别标志来描述这一独特的个人的强制作用,而它一直是静态的。而惯用手法是不固定的可改变的。
遇劫持人质者,
用手提式扩音器,会让人觉得在法号施令。用电话私下联络会感觉好一些,而且给予私下谈判的灵活性。
不该主动提出拿自己做人质来换小男孩。
某个银行抢劫犯被警察追击逼进了一个仓库,他先脱光衣服又重新穿上,看上去疯疯癫癫的。后来他要求把他太太带到现场。
这种罪犯的个性,是不应同意这类要求的,因为他们要见的人通常就是他们认为首先引发问题的人。所以照做是将他太太置于巨大危险中,同时还帮助他们完成了先凶杀后自杀的举动。
警察并没有把他太太送进仓库,而是通过电话交谈,果然他一挂电话,就扣动扳机把自己脑袋打开了花。
我发现,每当找到一种“识别标志”将若干案子联系起来时,破案的几率就非常大。后来的分析连环谋杀便是以此项要素作为基础的。
三种基本类型的人质扣押者:职业罪犯,精神变态分子,狂热分子。
还有人质事件中的重要现象,比如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人质谈判的原理。有些指导原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将死亡人数降到最低。

就谈判策略而言,如果你还有别的路可走,就不会屈服于劫持人质者的要求。而且有些要求是不可能做到的。
如果直接请头面人物出面的问题在于,除了会导致其他亡命之徒如法炮制以外,还使你错失了运筹空间。你一直想通过中间人进行斡旋,可以拖延时间,避免做出那些你并不想兑现的承诺。而一旦劫持人质者与他认定是决策者的某某人直接接触时,所有人就会无计可施。要是你不同意他的要求,就会有转眼将事情搞砸的危险。
你能够把谈话的时间拖延的越久,就越有利。


某案例的错误示范:警察非但没能从客观角度去对待对劫持者,反而对他花言巧语,还试图降低到他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警察七嘴八舌,不停打断他的说话,不去倾听他在说些什么,不去理解他在此事件中到底想图些什么。
警察局长到了现场“正式”表示对他的要求不予理睬,随后劫持者对准自己脑袋扣动了扳机。


科里穆尔一案,该犯曾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劫持人质后,要求之一是所有白人必须马上离开地球。
通过倾听劫持者的要求,辨明他真正想要得到的是什么,知道什么东西能让他满足。于是警察提出为他举行一次记者招待会,让他陈述自己的观点,于是他释放了人质,没流一滴血。
任何谋杀案调查工作中,最重要的证据便是受害人的尸体。

作者真正感兴趣的是罪犯的心理层面:是什么因素促使杀人犯作案?是什么因素导致他在特定情形下谋杀?

应用犯罪心理学,讲课的重点放在办案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上:作案动机。授课目地是让学员们对暴力罪犯的思维行为起源有所了解。

作者想要对罪犯进行访谈,问问作案的动因,从他们的视角去查明事情的经过。
案例:肯珀。很聪明,IQ 145。八次一级谋杀罪。
一旦他了解到我们研究过他的档案,所以我们知道他是不是在胡诌时,他便没有拘束的畅谈自我长达几个小时。
他的态度不狂妄傲慢,也不懊恨抱愧。他表现的很冷静,讲话声音柔和,喜欢做分析,且有几分漠然。在访谈过程中,你常常难以插话进行提问。他只在回忆起母亲对他的虐待时流了眼泪。(P114)


我在讲授应用犯罪心理学时并不清楚自己所授知识是否都是正确的。
对那个古老问题深感兴趣“罪犯是先天形成的,还是后天造成的”。

“杀人三合一”的特征:孩童时代虐待或杀害小动物,超过正常年龄的尿床,纵火。

期望为警察工作这一点在对连环谋杀范的研究中一再出现。更为常见的是那种“警察迷”。
很少有警察会走上邪路。连环杀人犯曾屡次试图混入警察队伍而未能如愿,只能从事相关行业,例如保安和守夜人员。常去警察光顾的地方。
侧写报告中反复提及一点就是:作案者会开着一辆类似警车的车子。作案者会试图迂回的参与调查工作。


肯珀作案手法得当,并且一直完善作案技巧。
记住,对这些家伙中大多数人来说,捕猎和杀戮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因为他们无时不刻的在考虑。他们将自己所作所为视为艺术品,在行事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对肯珀来说,犯罪的所有情节都是挑战的一部分,游戏的一部分。诱猎物上车,混过盘问的警察和保安守门人等,骗过精神病医生。他熟记所有玄妙的术语,能够以精神病学的分析方法详细分析自己的所作所为。


连环抢劫犯和谋杀犯的三大常见动机:支配、操纵、控制。
他们的行为思想是以有助于充实他们贫乏生活为导向的。
一个守法的人发展为连环抢劫犯货杀人犯的过程中,幻想所起的作用大概起了最关键的一个因素。
肯珀早年就形成了幻想,统统涉及性与死亡之间的关系,涉及他人的性幻想是以伙伴的死亡和分尸作为结局的。
对于大部分因性欲而杀人的罪犯来说,从幻想进展到实际行动是有跨越若干阶段的升级的,而色情刊物、对小动物作病态试验,对同龄人施暴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她们活着时都疏远我,都不愿与我分享,我试图建立某种联系。我在杀害她们时,头脑里一片空白,一心想着她们将属于我。”肯珀的幻想就是摆脱他那位主宰一切虐待成性的母亲。讽刺的是他母亲在学校受到欢迎。



最后一种特征,可能是被罪犯视为收到虐待之后的以牙还牙。
肯珀堕落成杀人犯的整个过程可以视为对其母亲实施包袱的一种努力。当他终于一步步进展到最后一幕时,杀死母亲后,整出戏也就演完了,他报警自首了。
这是反复碰到的另一个特征。罪犯极少把愤怒发泄到内心怨恨的焦点人物身上。肯珀在真正有胆量实行杀死母亲以前至少制造了六七杀人案。
我们见识过这一主题移位的多种其他变异行为,例如,谋杀得手后从被害人身上取走某件战利品,诸如戒指项链,是一种常见特征。杀人犯后来会把这件物品赠送给他太太或女友,即使那位女性是他内心深处的愤怒或敌意的源头。他通常会说那件珠宝是他买的或捡到的。当他看到她佩戴上那件珠宝时,就会重新萌发杀人时的亢奋感和刺激感,同时想再次支配和控制。他内心很清楚,对待不幸受害者的那一套完全可以施加在自己伴侣身上。

最终,我们在分析中开始为某项罪行的构成成份 划分为 类似案发前行为 及 案发后行为等因素。
例如,对受害者生前分尸,揭示的是一个性施虐狂。 对受害人死后分尸,更多的是出于恋物癖。

处置和摒弃尸体的做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早期尸体被小心翼翼的掩埋在远离母亲住处。后期尸体包括他母亲及其好友,差不多都是随意摆放在露天。再加上他载着尸体尸块在城里到处行驶,在我看来似乎是存心嘲弄社会,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受到社会嘲弄和抛弃。他陶醉于这种具有绝妙象征意义的行动之中,显示他对现行体制的蔑视,显示自己能超越其上。
那些罪犯受访者未必能对自己的罪行和思想提供什么深邃的见解。极少诱人能做到这一点,即使连肯珀这样的聪明人也不例外。他们多半是在重复以前审讯时的证词,重复以前多次做过的利己陈述。
因此他们所说的一切都要经过我们自己的反复分析推敲和广泛复审来做出诠释的。
访谈的作用在于,我们看到了凶犯是如何思维的,获得了对他们的直感,开始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案例:曼森。邪教领袖。
我认为象他这样成功操纵他人服从自己意志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案犯。
第一印象,他怒目而视,眼神警觉,眼球滴溜溜转个不停。身材瘦小。
他爬靠在椅背上,以便俯视我们。(增强他的身材效果)
同样可怕的童年和成长经历。因为身材矮小,所以他用性格力量做弥补。他有对人侧写的天赋。对心智未健全的年轻人发表胡言乱语,宣讲他的教义。一旦可以任意摆布那些迷途心灵时,他便建立其一个结构严密具有欺骗性的体系,从而使他得以完全控制那些人的心灵和肉体。
(这种领袖能力和群体权威的基本动力,在之后具有相通规模的悲剧中还会重演)
曼森的起初目标不过是名利双收。他的问题核心,并不是出于什么救世主的幻想,而在于简单化的控制。那套BULLSHIT的教义是一种维系心灵控制的手段。曼森认识到除非24小时对信徒实施这种控制,否则有前功尽弃的危险。
我相信当他唆使追随者去做他需要做的事情时,追随者反过来也唆使他成为他们需要的偶像,并强迫他去扮演这一角色。
监狱探访的研究宗旨:
1,什么导致了一个人成为性罪犯? 有何预警信号?
2,什么因素有助于激发或抑制他去犯罪?
3,预谋案中的受害者对各种类型的性罪犯应当采取什么反应或应急策略猜可以避免受害?
4,性罪犯的危险性、预后、处理 以及 治疗 模式具有什么含义?

访谈中,能够当场过滤罪犯告诉我们的情况。因为你必须理智聪明,如同这些罪犯中的许多人一样,你就能找出他的弱点并加以利用。

大多数连环杀人犯都是出色的操作者。他能假装情绪不稳定,或表现出一副悔罪自责的样子,只要这样做对他有所帮助。这些愿意接受我访谈的人都是相似的,他们没有其他事情可以思考,所以花了大量时间思考自我和所犯罪行,能够把细枝末节告诉我。

我的任务就是事先掌握他们罪行的足够资料,以便确定他们是否在讲真话,因为他们有足够时间另编一套说法,使其显得比卷宗所揭示的更要值得同情和无辜。




一百多年以前,一位行为主义者运用过 颅相学,即通过对头颅形状的研究,来预测人的性格和智力水平。
人们最近认为,脑电波扫描器读数显示的一种不断重复出现的14HZ和16HZ阳性极波图,就是个性严重还乱的证据。
海伦斯,杀人前在用口红在镜子上写“看在老天的份上,在我杀害更多人之前,逮住我吧,我控制不住自己。”





斯佩客,规模杀人犯同时杀了八名护校学生。
他不是一个思维缜密有条理的人。一起原本简单的抢劫案演变成大屠杀,在此过程中他并未进行多少思考。展现出盲目行动的凶犯的行为模式。



色彩与侵略性的关系。
涂有粉色或黄色的房间,举重冠军举起的重量不比以前。
罪犯讨厌玫瑰色墙壁,把涂料剥落下来,然后吞进肚子。




布鲁多斯,恋鞋癖。
从一次犯罪进展到另一次犯罪,从一个犯罪层次提高到另一个犯罪层次,他们都着迷于细节并不断加以改进。
以无害的恋物癖起步,从收藏捡到的鞋子,接着收藏他妹妹的衣服,从偷衣服,后来跟踪穿高跟鞋的女人,闯入无人的房间,今儿胆量越来越大,敢于面对房子的女主人。刚开始只要穿一穿女式服装就会满足,后来想要寻觅更刺激的,与女孩子交往过程中,会要钱女孩子同意让他拍裸照。后来当有女孩子拒绝为他脱衣服时,他就用刀子威逼。直到在偶然的场合,有个女孩子碰巧刺激了他,他才开了杀戒。一旦他杀人并感到满足,就会再三作案而愈发不可收拾,分尸方式一次比一次令人发指。

我对大多数受性欲驱动的杀人犯能否有哪怕是一点改邪归正的表现都持非常悲观的态度。如果任何努力有望凑效的话,就必须是在萌芽阶段,即在由幻想转变为现实之前。
我母亲常说,只要问一下同姐姐一起回来的男孩子对自己母亲有何看法,她就能了解到有关这个男孩子的许多情况。
如果他爱慕和尊敬自己的母亲,他会关爱在生活中的其他女性。
如果他把自己的母亲看成是婊丆子丆或者贱货,那麽很有可能他今后会以这种眼光看待其他女性。
我的经验证明,我母亲的观察是十分正确的。





裏塞尔,
看到女友和新男友在一起后,一时性起的杀了某女性。事后没有悔恨。
这一事变是在某一触发性事件或事变之后发生的,我们称其为紧张性刺激。任何事都可能成为一触即发的紧张性刺激,不同事情对每个人构成困扰。两大常见的刺激是失去工作和失去妻子或女友。
对这样的人,这些紧张性刺激构成了连环谋杀的重要动力。
当我们在犯罪现场看到某些情况时,就可以推断出该案中的紧张性刺激是什麽。




裏塞尔的第一次犯案本身非常重要。
第一位受害者碰巧是一个风尘女子,当她被威胁强暴时,她试图缓和局面,问袭击者想要什麽姿势。这反倒激怒了他,“这个婊丆子丆好像要控制局面”,增强了他觉得女人都是妓女。她变得“非个性化”物化了,他很容易想要杀掉她。当他施暴后仍然怒气未消,拿不定主意怎麽处置受害者。这时她设法逃跑,更叫理塞尔认为是她、而不是他在控制局面。便将她杀死。




他也曾放生过一个受害者,她告诉他,她正在照料身患癌症的父亲。裏塞尔的哥哥曾患癌症,这样他就认同了这个女人。在他眼裏,她是“个性化的”人。与那位妓女正好相反。


如何应对qj者,这取决於qj者的个性和犯罪动机如何。无论是顺从配合,还是说服他放弃,都可能是最佳方案,也可能会雪上加霜。
对所谓“权力恢复型qj者”,采取反抗搏斗的做法,可能会使他就此罢休。
对所谓“愤怒刺激型qj者”进行反抗,则可能送掉性命,除非受害人足够强壮。
对性无能的qj者,就想方设法让他获得欢愉,就是上上策。这类犯罪的动因是愤怒、敌视以及展示丆威丆力。性只是一种顺带行为。








侧写中的“年龄”并不能十分准确。






精神病医生都习惯於根据案犯自我报告中的一面之词来跟踪案犯的康复进展,而这是以病人自己想要变好作为假定的。结果一再证明,要想愚弄精神病医生是多麽容易。大多数优秀的精神病医生会认为,惟有以往的暴力记录才是预测暴力的较为可靠的指标。


连环谋杀犯或者qj犯是具有操纵欲和自恋癖的,且全然以自我为中心。他会告诉你任何你想要听到的东西,任何能让他出狱的所需讲的话。

理塞尔的第二个受害人,一连串的发问惹火了他。
等到第三次杀人,他吸取了前两次的教训,不能容忍受害者跟他交谈,他不得不让她出於非个性化状态。“我当时在想,我已经杀了两个人,不妨再干掉这一个。”
在渐进发展的阶段,他放走了那位照料癌症父亲的女人。可在最后两次作案时,他的意图已经非常确定,溺死了一个,捅死了一个,据他自己估计大约捅了50到100下。
理塞尔揭示出,早在**案和谋杀案实际发生前很久,幻想就已存在。问他幻想的来源,结果发现来源不一。据他所说,来源之一是阅读有关贝科威次的报道。
贝可为次具备了更多行刺者的个性,而非典型的连环杀人犯个性。
他为人害羞,缺乏安全感,易怒,这时已成长为潜在的杀手。直到练到枪法精湛,他从白天职位卑微的邮局雇员到了晚间展开了猎捕。
他并非是我认为的那种有性格魅力的,他总是在寻觅被人认可感或者个人成就感。他总在试图分辨别人是不是真的对他感兴趣,或者在取笑他。
他听完我的话,两眼一亮。我说“公众对你的了解就是你是个混蛋。不过从访谈中,我们知道一定还有另外一面,敏感的一面。”
他在感情上不大外露,但他讲话时不带犹豫。
他起初纵火两千起,并记载在日记裏。这时他具备类似行刺者个性的一个方面:一个孤独者,醉心於这种过份的写日记的习惯。另一方面:他不想与被害者发生任何肉体接触。他不是**犯,不是恋物癖,不会寻找纪念品。他所接受的任何性方面指控均来自枪杀行为本身。
他纵火主要是属於骚扰行为。贝科为次像许多纵火犯一样,观看烈火时会手淫,在消丆防丆队丆救火时还会如此。
发现一:他在恋人小径跟踪猎物时,通常绕到副驾驶座,因为驾驶座的男性对他造成更大威胁。这说明当他以典型的警丆察丆姿势对准车子开火时,他的满腔仇恨和怒火都是冲著女性的。发射多颗子弹,就像捅数刀,表明了他的愤怒程度。
攻击者和受害者之间可能根本没有目光接触,是隔著距离进行的,他压根不必使她个性化就可以拥有他幻想中的女人。
发现二:若他碰不上偶然送上门的受害者,就会重返从前的案发现场或弃尸地点以及墓地,在泥地上翻滚记下,脑海裏一遍遍重现那种幻想。回墓地有时候是出於悔恨。
有的连环杀人犯对作案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也是为了重温。
他到处寄一些信件给警丆察丆和报纸。当他听到别人正在议论“萨姆之子”,却不知他正与他们同在一室,体验到了一种刺激感。
当警丆察丆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简单说了句“好吧,你们逮住我了。”
他解释,邻居萨姆养的那条黑色纽芬兰猎犬就是命令他杀人的魔鬼。我知道,这套说法在他被捕之前并不存在,这只是他想到的一条退路。事情其实很简单:他对母亲以及生活中碰到的其他女人对待他的方式感到愤怒,在她们身边他有一种欠缺感。他想拥有她们的这一幻想变为一种致命的现实。
信件从一开始工整有序,随后越写越糟,直至字迹几乎无法辨认,拼写错误越来越常见。若此时进行侧写,便会认定他这人脆弱,处在易出差错和小过失不断的年龄。

在监狱访谈研究中,不仅对案犯的研究,还从受害者身上收集了资料,受害者大部分是女人。

此项研究中诞生了一个体系,更好的理解暴力凶犯,并将其分类。把罪犯心理同犯罪现场联系在一起分析。更有效的捕获他们。解答了一些有关精神失常以及“什么样的人竟会干出这种事”等问题。

写成《性欲杀人罪:模式及动机》

我破案时的做法是,
收集办案必须的全部证据:案情报告、犯罪现场照片及描述,受害者陈述或者验尸报告。
然后让自己从心理和情感上进入凶犯的角色,力图以他的思维方式去思维。
我见识了大量暴力犯罪案件,将大量细节串联起来,而且访谈了很多暴力凶犯,足以在我心目中构成某种模式,什么样的人会犯什么样的罪行。



卡彭特,丛林里杀人。
一个专制霸道经常体罚他的母亲,一个感情上虐待他的父亲。智力超长,因严重口齿而受作弄。童年时代表现出尿床不断,残害小动物。成年后,他的愤怒和挫折感便转化为莫名其妙的大发脾气和难填的性冲动。




罪犯个性侧写,缩小了嫌疑人范围,突出调查工作的重点。
卡迈因,在自己大楼里,盲目突然性起杀人。心理方面严重错乱。完全符合侧写

[发帖际遇]:  Vennie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英镑5镑,终于进入了福尔摩斯长线钻石VIP1对1精品班,成为了老福的徒弟.
本主题帖为【历史主题】,仅楼主发布内容可以浏览。
发表于 2011-12-17 21:37:11
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1-12-17 21:55:00
我也很喜欢分析心理~谢谢分享~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2-4-26 13:18:00
我也很喜欢心理学,也很喜欢身体语言学^^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