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540|回复: 23

[答案提交] 第34期谜题答案提交贴

简洁模式
178
发表于 2011-10-9 20: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谜题地址如下:http://www.tuilixy.net/thread-20066-1-1.html

答案直接在此帖内回复,不用加任何代码。

请根据题目中给出的线索对整件案件作出合理的推理。

另,答案请尽量详细,推理依据很重要,只有结论没有推理过程的答案是不可能高分的。
若要修改答案请直接点击编辑二字,若发帖修改答案,则取最后一次回帖为你的答案。
截题时间:2011-10-23 20:00 届时将放出第34期答案和第35期谜题。(回答期限为2周)
| 发表于 2011-10-9 2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隐藏死者的真实身份。首先500cc,如果及时补充一些营养物质是不致命的。如果在第一现场分尸的话,不太可能只留下血液,应定会有其他的残留部分,里面只有血值得怀疑。我觉得是这样:严芮在别的地方杀掉林登,分尸,分尸到一定程度就不会被认出来,洗掉死者的血,用注射器什么的抽500cc自己的血,放到死者身上及周围,这样就可以让别人认为死者是严芮,而她自己可以逍遥法外,如果再做个整形手术,以后就可以拿着林登的身份证继续生活。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3
| 发表于 2011-10-10 02: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觉得凶手是林登。

从动机上面来说。另外一位实则木有呀。。俩人都在一起了。。还杀她干嘛?对吧?

林登是因爱生恨,动机有了。时间也有了。他是在十点半左右离开滴酒吧。他有足够滴时间。专业认识提过。分尸需要三个多小时滴时间。可是对于一个临床专业出生滴人来说。可说是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了吧?

其实。我觉得肢解滴现场并不是女性家里。那个刀就是明显滴疑点之一。为什么要一起弃尸,是个假象吧?让人家觉得是。而且那些在厕所的血也是疑点。如果说那些是500毫升滴血。个人感觉。厕所。怎么分解?没有台子没有啥米滴。多不方便啊。是吧?血是故意放滴。而且如果在厕所分尸。气味大。隔壁不可能闻不到。血也是会干涸滴。虽然是九月份。也不知道是中国滴哪一部分。不过很明显看起来是凶手的故布疑阵。关于那六个箱子。。更好解释了。他是纸箱子。再怎么好滴纸箱子。碰到血也会渗出来一点吧?也会有味道吧?

所以我觉得那个神秘人时林某自己假扮滴。为的就是让电梯里面滴camera拍到神秘人。还有纸箱制造分尸而后弃尸滴假象。

整个事情应该是这样滴。

林某因爱生恨杀害前女友。在她离开酒吧之后,去了女友家。因为是认识滴人。所以进去死者开门啥滴。都木有问题额。一开始可能只是谈判啥滴。然后起了争执。林某在严某卧室欲xxoo等。女滴不肯。。林某拿起桌子上滴台灯就砸。杀了人之后。。想来想去。计划好以后。找来箱子啥滴。一切布置完毕。开始放严某滴血。放到了足够滴量。把尸体隐藏在一个地方。可以是垃圾推。或者是别滴啥滴。晚上么。可以给死者伪装。然后弄的好像喝醉酒滴娃。从公寓运出。还是木有问题滴。然后。用死者家里电话打自己手机。然后上来。接下来滴一切都知道了。

最后他到了警察局。接受审问。结束后。再来到隐蔽点把尸体拿出。细细滴肢解。然后抛尸。

事情就是这样。。;p好久木有来了捏。。第一次做题。yeah~~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6
| 发表于 2011-10-10 21: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tlxy16:}
到最后我只是破解了邹言的不在场证明
  回忆林登的话:这个人身材高挑,是个男人.他全身裹在黑色的大风衣里,帽檐压得低低的,看不见脸孔.引人注目的是他怀里抱着的大纸箱子,三个摞在一块儿,似乎很沉.那人将箱子放在地上,按了电梯,又走进了屋子.分尸需要至少三个小时邹言,他和其他人玩到深夜,分手时间大约是九月八日零点左右,在此之前有朋友为他作证.,因为分尸时间加上邹言最后离开的时间就造就成不在场证明,所以这不在场证明条件需要分尸时间和证人时间。如果其中一个是假的,那么邹言的不在场证明就可攻破,假设证人时间是对的,那么说就是分尸时间上做手脚。经专家分析至少需要3小时,那么即使不需要3小时也不会在几分钟内完成分尸,因为邹言到死者宿舍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而林登出现在死者宿舍是在0:45分,所以不是分尸时间上出问题。但是凶手可以利用已分尸假象,也就是说林登到报警这段时间内死者并没死亡或者分尸,也有可能被凶手转移到车尾箱内。但林登并没有看见死者被转移出去,那么说什么时候被转移呢?要么就在现场转移用三个摞在一块儿的纸箱搬运出去(当然3个纸箱是连在一起相互通的),要么就是打电话约死者0:00分左右出去然后杀害或弄晕。说那么多无非现场的一切是假的,就连浴室的血迹也是凶手布置的掩眼法,目的就是令警方误认为死者已死和已分尸,这手法关键需要一个证人那个就是林登。也令我想起福尔摩斯的其中一个破案录。
   至于凶手为什么要将刀带走也基于这个原因,分尸用的菜刀沾有死者的脂肪。凶手就想告诉他人凶手是在这现场杀人并分尸的,说到这里我只是理论上证明邹言也有作案可能。还有如果电梯里有电子眼的话应该能证明林登的话,不然如果没法证明林登的话是实话,就直指林登就是凶手。
从文中我看不到邹言有杀害死者的动机,反而我看到死者有杀害邹言的动机。
= = 所以我最后的结论是邹言有作案可能,也有可能是凶手。

[发帖际遇]:  小鼠乖乖帮助地瓜修理Nikkor 80-200mm镜头,获得地瓜私人奖励学分10分.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4
| 发表于 2011-10-10 23: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13134 于 2011-10-22 19:38 编辑

邹言从小受到高等教育,言谈举止异于常人,出国留学归来后更是担任了大公司的部门经理职务,本人优秀,家境也好,这对很多女孩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严芮就是其中之一,严芮痴迷上邹言后便对邹言死缠烂打,无奈之下邹言便决定杀了她,
当聚会结束后邹言便驱车来到了严芮家,一言不合用台灯打昏了严芮,带到浴室放血,然后带严芮离开她家之后打电话给林登,邹言知道林登非常紧张严芮,必定会来便等在门口,十分钟后林登来了,邹言在看到林登后便将准备好的6个纸箱子当着他的面拿走,制造分尸在外面肢解严芮后装进纸箱里完成布置,这也是为什么会将刀一起带走的原因,认为邹言是预谋杀人是从他的衣着穿带,聚会离开后立刻驱车到严芮家,纸箱子的准备,来判断,邹言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分尸,但严芮在被带离浴室时是否已经死亡无法判断,以上手法林登同样可以实行以嫁祸邹言,排除不是林登作案是因为这一系列行为对林登没有任何好处且没有动机,如果是为了分手后的复合,复合无望是他早就知道的事,且并未找到对邹言不利的线索,判断邹言不是对严芮放血后将血液带回其家制造现场是以凶器为台灯来判断的,对于题中提到的生物学与临床医学有何寓意无法解答,如果想说解剖的话生物学与临床医学都有解剖课。


其实在想到这个手法后一直觉得很可笑,因为凶手叫人来还在证人面前将尸体搬运出去实在是很大胆,如果证人检查纸箱或冲上来的话,就等于是在自寻死路,可行性非常低,除非对证人特别的了解,这很像是林登导演的一场戏,但林登不可能知道邹言在什么时间离开朋友,等等,林登从没有说过那个人是邹言,他在九月七日晚十点半左右离开酒吧,九月八日零点三十四分接了一通从严芮宿舍打到他手机上的电话.从他的住所到严芮宿舍步行约十分钟路程,所以他看见神秘人搬尸块的时间应该是零点四十五分左右.在他进屋发现异常之后立刻报了警,那时是零点五十三分.就是说林登从离开酒店到报警共用了2小时23分,同样不够3小时,林登与严芮发生争执,认为邹言一定会让严芮伤心,争执演变成打斗,林登失手打死了严芮,在杀人后便想出了这个计划,做假证,编造故事,引导警察凶手是在分尸后叫林登去的,这样自己便可以拥有不在场证明了,而邹言只是个捎带,林登大概知道聚会结束的时间,便计算好时间编造好故事然后报警,如果手法被揭穿两人便都有嫌疑就算邹言与朋友在一起没有分开,也会怀疑到别人身上,如果凶手是邹言的话,犯案时间明显很紧张,既然自己会被证明有时间到严芮家一旦手法被揭穿同样会被发现为什么不给自己多留出一些时间呢,总之两人其实都有犯案的可能,但以邹言犯案的话,叫林登去作证的方法过于荒妙,所以判断林登为凶手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8
| 发表于 2011-10-12 20: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zhggggg04 于 2011-10-12 20:58 编辑

邹言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
我想当晚喝醉的林登告诉了严诺,邹言根本不爱她。严诺失控了,对林登又喊又骂,忍无可忍的林登用灯杀死了严邹。分尸是为了嫁祸邹言,因为他学过了生物学,作为合作伙伴的林登不可能不知道。分尸干净整齐,是因为爱,林登他爱严诺。理科人思想复杂,他恨邹言,恨他横刀夺爱,恨他欺骗严诺。电话是林登自己打的,黑衣人也是虚拟的,都是为了嫁祸。
| 发表于 2011-10-12 23: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时来答题算是转化思路么- -
于是首先凶手么,就是邹言了
末尾凌晞的话给人很大的遐想,回顾全文,得出以下猜想:
邹言于九月八日零点左右与朋友分手,到严芮家与其发生争执,杀了严(动机应该与严所学的临床医学有关),其间严欲打电话求助结果一句没说就惨遭杀害。邹将严分尸成三大块装入箱子(携带了菜刀)搬出,被接到电话赶来的林目击。邹在离开严的宿舍后至他赶到现场的这段时间里完成了分尸108块、抛尸并处理了一些痕迹,留下刀造成分尸是在宿舍完成的,刀是分尸后带出现场的假象。
另外怀疑卢所说的“专业人士”就是邹,为进一步捏造不在场证明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3
| 发表于 2011-10-13 18: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clloveqq 于 2011-10-13 20:58 编辑

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就是真相。——福尔摩斯
我不敢说这是唯一的可能性,但我认为这是真相,悲惨的真相。
凶手是邹言和林登。
首先,能够做到如此精细的分尸的只有两个人,严芮和林登。那么能够把严芮分尸的就只有林登可以办到,没有丝毫医学经验的邹言不可能办到。
接着是凶案现场。严芮的宿舍遭到激烈的打斗无疑,证明严芮也是在宿舍被攻击的,甚至在宿舍被台灯的底座一击毙命。但是,宿舍并不是分尸的地方。浴室里面只有血,大量的血,却没有分尸应该有的皮肤组织或者肌肉组织之类的。即便在分尸前带着再多的袋子,或者花更多的时间来清理现场,那何不把大量的血也清理掉呢?所以,宿舍的浴室里并没有分尸。而只是在放血!
然后是黑衣人。一个粗心的黑衣人。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黑衣人,他分尸的目的是为了推延发现尸体的时间,怎么可能在走的时候连宿舍的门都不关。(文中提到“虚掩的门”)搬了三个箱子出来,接着又回去搬另外三个,这未免也太冒险了吧。所以根本就没有黑衣人。
最后是抛尸的时间和地点。郊外的垃圾场,应该是整个市区垃圾的集合地,每天运来运去的,为什么三天后才发现。当然是第二天晕过去的。那么为什么耽搁了两天呢。因为分尸就在这两天内里。
于是所有的线索连起来,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两人预谋在这天夜里分头行动。林登先回去,与严芮摊牌,发生争执并杀了她。按照两人早就计划好的分尸计划,利用分尸的时间,为邹言提供不在场证明。放掉严芮大量的血,让警察认为浴室就是分尸现场,同时也可以在转移的时候不至于因为出血的问题而被发现。取走厨房的刀,并在抛尸现场出现,顺理成章的将严芮宿舍是分尸现场这一结论又一次联系起来。处理完毕,正好是零点三十五分左右,这个时候邹言刚好驾车赶到,失血大半的严芮被邹言用汽车带走了,留下林登一个人报警。两人用应付好的说辞对付警察。真正的分尸地点有可能是邹言的住处或者他安排的藏尸的地方,并在第二天晚上将已经被分解的尸体运到了郊区,在现场留下了宿舍的菜刀。

现在分析动机!
有人会问,为什么他们两人会联手?如果说林登想要杀掉背叛他的女人可以理解,但是邹言为什么呢?答案就在动机上。
严芮和邹言其实早在他们本科的时候就已经恋爱了,不过那时候邹言当然还是不相信爱情,就如现在一样。于是,在他父亲的安排下,出国留学读书。严芮当然不会放弃,他得知邹言出国的消息,也抱着出国的决心在努力,可惜失败了,在研究生期间与老同学陈登不期而遇。偶尔的机会,在酒会上遇到了出国回来的邹言,严芮当然不会再次错过了,于是这一次他们发生了关系,严芮有了邹言的孩子。(一个女人知道男人不爱自己,还死心塌地的跟着那个男人,原因只能是他有了那个男人的孩子)严芮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邹言,逼迫他结婚,邹言忍无可忍,便起了杀心。
而此时,陈登常年对严芮使用自己研发的药物进行试验的事情被自己的女友发觉了,自己的女友以此要挟,陈登无奈,只得与邹言一起实习计划。

我的分析完了~第一次参与每迷~多多指教啦~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7
| 发表于 2011-10-14 13: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cbc1994 于 2011-10-15 12:20 编辑

由于时间不够,赶去上学,在此简略发表下个人看法。
总体来说,这是个很奇怪的案件,首先,案件的关键——也就是那天晚上林所见到的那个黑衣人及相关事件,都是建立在林自己一口之言的说法上的,如果他是在撒谎,那罪犯便就是他,而这个案件也就没有研究的必要了。
接下来,姑且认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都是真的,在经过漫长的思考后,小弟突然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不管从哪个角度想都会自相矛盾境地。于是,经过不断揣摩和大胆猜测后,小弟认为真相大概如此:
1:那个”邹言“可能并不是那个邹言,额,也就是说,真的邹或许已经死了,现在这个是冒牌的。但是真正的邹原本学的是生物学,在本科时和严或许在学术上有着交流探讨,来往甚蜜——但不是情侣,由严自己的话证实。但是严确实爱上了这个才华出众的人,他或许在生物学研究上还有所成就。这也是严总想出国留学的原因。而这个冒牌的家伙怕被严认出来。
第1条,便有了犯罪动机。
2:接下来就是当晚发生的事。过程有点复杂。首先,林在回去后,或许喝了点酒,头脑发热,就去找了严,结果俩人语言不和,发生撕打,最后林失手用台灯把严敲翻在地,他吓坏了,他以为严死了,然后回到自己家里,久久不能平静。
   实际上严并没死,不久后苏醒过来,她需要去医院包扎,这时候她只有给邹打电话,因为先不论爱情,至少邹也是自己以前的朋友。她把林打自己和林跑掉的事情告诉了他。
   接到电话的假邹知道机会来了,因为自己如果不去,就会被识破,自己如果去了,和严走得更近,也会很快被识破。便起了杀心。他叫严下楼来等他,他马上就到。
   见到严,邹毫不犹豫得将她杀死,至于怎么杀的,方法很多,分尸也是为了掩盖真正被杀的方式。
   接着他用严的手机给林打电话,并且用准备好的工具从严身上抽走了很多的血。
   他比林更早来到严家里,把血洒在厕所里,准备好箱子,拿走一把刀,等到从猫眼里看到林到来时,他就打开门,冠冕堂皇地端着空箱子走出来——他知道林不会跳出来,林一心以为严死了,做贼心虚,躲了起来。
   于是,邹安然做完这一切,开着车,拉着严的尸体,回到了某个地方,至于分尸,什么时候都可以。
我想,大概就是这样吧。。。不过还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
比如那个尸体,分成108块,而且大小一致。那骨头怎么办?明显一把普通的菜刀是不可能做到的,或许。。。是用机器分尸的。不过如果用机器分尸,为什么还要把内脏弄出来?额。。。这便是一个死局。或许真的只是一种特殊癖好。。。。
   当然,对于邹是假的也只能算是不太贴切的推测吧,毕竟不好发现动机是什么?或许跟严说到的“游戏”有关?或许和他们的职业有关?还有那个啥酒精培养皿中的细胞世界,短时间内还无法理解。。。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6
| 发表于 2011-10-14 20: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林登,因为林登和严芮学的是临床医学。过程:林登先是敲门,严芮知道是很好的朋友,一定会开门的。进入后,可能严芮说了令林登生气的话,
林登可能再也无法容忍严芮的刻薄的话,所以,林登随手拿起台灯敲严芮的后脑,为了方便装入纸箱子里,就分尸。(他还知道“我”在严芮房外)。为了不要被人怀疑,过了一段时间,再找其他人代他拿那六个纸箱子。林登和“我”在外面一起,是为了我做他的时间证明。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1
返回版块
123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