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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经验] 推理小说创作经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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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7:50:20
(1)——短篇小说中的诡计构思和布局
文/段一
承蒙《推理志》主编水爬山先生的约稿,在下得以系统的谈一下推理小说的创作经验。其实以笔者浅薄的作文经历来谈这样一个深刻的话题,未免难以服众,因此只将一点感想与经验与大家分享,欢迎指正。
关于短篇推理小说的诡计问题,由于短篇小说的字数不多,在叙述时必然不能铺张得太宽泛,因此在诡计的选择、构思、使用上都有一些独特的要求。

一、诡计模式的选择
1、悬疑还是解谜?这是一个问题。
以悬疑为主还是以解谜为主,这是一个在推理小说写手中争论已久的问题。笔者的观点是,纵然悬疑和解谜是两种各有特色不分上下的写作方式,但在短篇小说中,诡计本身的悬疑性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
短篇小说的字数一般在两万字以下,在这样的字数范围里,单纯以逻辑性诡计布局似乎太过困难,如果强行使用,可能会导致文章进度过快,甚至会使小说虎头蛇尾。
另一方面,短篇小说篇幅的局限性还要求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抓住读者的心,在这样的条件下,悬念的作用就放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当然作者仍然可以在短篇小说中使用一个解谜性强的诡计,但最好仍然要有悬念相辅助。

2、悬念的替代品——幽默小说、杀意小说,等等。
如果认为在悬疑性的塑造太过苦难,可以尝试其他特别途径,比如穿插幽默气氛,写杀意小说(通常是以罪犯为视角描写)等等。
在这里笔者需要澄清一点:也许有很多读者或写手认为强调悬念或另辟蹊径的写杀意小说都会使推理小说丧失本格特征,笔者需要说明的是,本格以解谜至上为前提,但在这前提下尝试多种创作方法并非不可取,短篇小说的特点使我们创作推理小说时采取多样路径更能招读者喜欢,也会让文章更有乐趣。笔者并非否定解谜,在介绍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的创作方法时,笔者会更突出解谜的重要性。

二、诡计的构思
对推理小说新手来说,推理小说的核心——诡计的构思是一大难题,笔者在最初进行创作时也在相当长时期被此所困,现在仅介绍一些基础性的做法,供各位分享:
1、阅读大量的推理小说,多总结、多模仿、多思考。
这一点是基础中的基础,是推理小说创作之初不可忽略的步骤,对此想必笔者不需多做解释。

2、新手在创作小说时,应避免设计挑战性太强的诡计。
对于推理小说新手,不要妄图“一口吃个大胖子”,一开始便创作大型的诡计容易使自己遭受难以想象的挫折。像密室杀人、复杂的不在场证明、历史推理等对创作经验要求比较高的诡计,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在最初创作时最好不要涉及。
依据本人的经验,希区柯克式的以悬念至胜的小说和密码推理小说是新手最先可以尝试的诡计,事实上,笔者最初就是以创作这两种小说起家的(笑)。悬念小说相较诡计而言,更以情节和结尾取胜,所以这种小说容易讨巧读者,而且即使是案件本身不够严谨,读者也不会太追究。密码小说的主观性强,较易构思;另一方面,由于密码本身的特点,诡计的设置较少有案发环境和案发时间的限制,所以作者在创作中不必有太多的包袱,只是发挥抽象思维即可。

3、诡计构思的三步骤:设想场景、发散思维、优化细节。
设想场景,即为案件虚构一个发生的场合(包括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时间、特定的人物三方面);发散思维,即根据已设想的场景,综合利用时间与空间的特点进行想象与联想,从而构思出与设想的场景相符合的诡计来;优化细节,即在已构思好的大体诡计轮廓上,修改事先设置的场景,包括修改时间、空间,增删人物等,以使场景与诡计更切合。
这样解释太抽象,现在以例说明:

第一步:闭上眼睛,随意想象一个特殊的场景,可以是深山藏古宅,也可以是街道配路灯;可以是秋风扫落叶,也可以是春风吹又生。场景的想象没有任何要求,关键在于接下来的发散思维。现在假设我们设想了一个类似于绫辻行人小说《钟表馆幽灵》中的场景:挂有几百种不同钟表的别墅,同时可设置四个当事人,一个死者,三个嫌疑人。

第二步:根据已设置好的场景的显著性特点进行联想,联想步骤可按如下进行:
挂有几百种钟表的别墅——钟表——时间——死者死亡时间——不在场证明——通过改动钟表来混淆死亡时间,替自己制作不在场证明。
还可以进行如下联想:
挂有几百种钟表的别墅——钟表——时间——数字——密码——别墅主人借助钟表留下的信息暗示自己埋藏于某位置的遗产。

第三步:修改已设置的场景以配合构思好的诡计。如果是以上第一种联想模式,可以进行如下更改:
1、挂有几百种钟表不如一个钟塔更简便,也更能达到混淆时间的目的,因为如果有太多的钟表,而各钟表的时间又不相同,很容易使读者怀疑钟表所标注的时间的可信度。
2、以钟表伪造时间制作不在场证明的,多以别墅主人或管家为最方便的主体,因此为防止凶手被读者猜出,可以增加嫌疑人的数量。

如果是第二种联想模式,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1、由于是遗产争夺,所以死者和嫌疑人的关系必须特定化,可以将死者设定为别墅主人,嫌疑人均设定为死者的儿子。
2、如果是借助钟表遗留密码信息,由于密码必须是固定的数字,所以钟表必须经过特殊设定:比如有些表不走了,时间固定在某一点,而固定的时间本身就可以构成密码;也可以设置一些表被定了时,每天总在特殊的时间响起。
如此一来,经过以上三步,一个诡计就已经大体成型了。这三步骤是笔者构思诡计时最常用的方法,推理小说新手可以尝试一下。

三、诡计的使用
1、切忌诡计太复杂
人物太多、人际关系繁杂、事件繁多、时间混乱,这都是诡计太复杂的表现,虽然作者如果有优秀的写作技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诡计复杂给读者阅读带来的“痛苦”,但在短篇小说中,诡计复杂会多多少少影响小说的审美。请记住,像横沟正史大师那样以描写复杂的家族和人际关系见长的诡计,多适合于长篇小说。
如果诡计的处理不可避免的要牵扯太多的事件、时间和人物,笔者有一个防止读者厌烦的好方法:在小说中添加侦探对事件的总结。比如,在案件发生后,侦探展开调查,共查得A、B、C、D、E五个线索,这五个线索相互穿插,使人容易混淆,那么作者可以这样写:
“侦探××坐在写字台旁,双眼直直地盯着桌子上那空白的笔记本看,脑中却在不断回放今天调查得来的各种线索,良久,××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对事件的总结: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线索A佐证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线索B佐证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线索C佐证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线索D佐证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线索E佐证”
在小说中有这样的段落的话,可以有效防止读者产生线索混乱的感觉,另一方面,以这种清晰的方式在小说中公开线索,也是坚持推理小说公平竞争原则的体现。

2、几种防止诡计泄底的简便做法
对于推理小说写手尤其是新手而言,小说的诡计在揭露真相前已被读者识破是非常令作者苦恼的事,尤其是当诡计本身并不太“惊艳”时,读者提前识破诡计更是一大硬伤,笔者在创作推理小说中有几点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出现的经验,供大家分享:

(1)自掀底牌
所谓自掀底牌,即作者主动透露诡计的做法。比如,涉及到猜凶手的诡计时,作者如果对自己埋下的凶手真面目的悬念不够自信,可以在小说前半部分以旁观者的口气自己透露凶手的面目,从而使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到案件本身的流程上,如此一来小说本身的缺陷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掩饰。

(2)“红鲱鱼”的设置
“红鲱鱼”泛指无用的线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明明对破案无效的信息却被反复提及,读者的注意力就会被分散和误导,诡计被识破的可能性也就自然会减少。但是请注意,“红鲱鱼”的使用要讲究一个“度”,在篇幅不大的小说中,如果过分添加“红鲱鱼”会使文章有拖沓之嫌,而且会令读者有被愚弄的感觉。

(3)多重解答
多重解答的精妙在于“峰回路转”,明明已经得出看似正确的答案,但小说在后续部分又将其推翻另作新的解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读者最初猜对了真相,也会由于连环的解答而使读者的心被动摇。另一方面,如果对此方法处理得当,诡计本身的单调性会被接踵而至的推理分析所掩盖,而读者也会得到双倍甚至多倍的阅读享受。
多重解答的重点在于,作者必须保证在不断解答过程中推理的严密性,否则会影响一篇文章的整体水平。

罗罗嗦嗦那么多,目的只希望笔者的一点经验会对推理小说创作者有一点借鉴意义,当然这其中有太多的主观性,若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读者、作者见谅。

参考书目:
(根据文中提及的创作方法而涉及的相关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
1、依名:《我这个人头脑冷静》(《最推理》第六辑)——幽默推理小说
2、夏理雾棋:《公共电话亭》(《推理世界》2008年1月B版)——悬念推理小说
3、绫辻行人:《钟表馆幽灵》(珠海出版社)——以钟表制作不在场证明
4、横沟正史《白与黑》(珠海出版社)——长篇小说中以复杂人际关系取胜的典范
5、阿加莎.克里斯蒂《杀人不难》(人民文学出版社)——以悬念取胜的推理小说,同时也运用了“在小说中添加侦探对事件的总结以防止线索混乱”的方法。
6、蔡栋:《“准妈妈”投河之谜》(《推理》2008年第7辑)——“红鲱鱼”的设置
7、段一:《窥视》(《推理世界》2008年1月A版)——五重解答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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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3 17:51:38

(2)——中篇小说的整体架构与诡计设计

上次笔者与大家探讨了短篇小说的创作经验,这次讨论一下中篇小说。由于仅仅是篇幅的不同,所以在写作方法上相通的方面笔者便不再赘言。
中篇推理小说在结构上比短篇复杂,因此在写作上,中篇小说必须对人物性格和诡计的处理都更加的细化,但与长篇小说相比,中篇小说毕竟仍有篇幅的局限性,在写作时必须对着重描写的内容进行取舍,以免使故事变得冗长,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小说整体的结构
爱看推理小说的读者都知道,本格派推理小说的结构通常不会脱离以下三个部分:谜题篇、侦查篇、解答篇。如果没有借助倒叙或插叙的手法,这三个部分一般是按时间顺序依次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合理处置这三部分的篇幅,否则会令读者有不协调之感(这一点与短篇小说有很大不同,短篇小说更强调故事的快节奏和悬疑性,再加上篇幅的限制,这三个部分通常没有很严格的分配)。
笔者通常的习惯是,谜题篇、侦查篇、解答篇三个部分所占的篇幅份额分别是1/4、2/4、1/4。如果案件本身的诡计并不复杂,解答篇的份额还可以再小。当然这只是笔者个人的一种方式,大家完全可以有自己的模式,比如每部分各占1/3,也可以开门见山地直接发生案件,那么谜题篇的部分很可能就直接省略掉了。这并没有固定的要求,只要不影响整体的协调感就行。但依笔者经验,我们最好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 如果案件不需要埋下太多的伏笔,那谜题篇所占部分最好不要超过1/3。
中篇小说的字数一般在三万至八万之间,读者读这样篇幅的小说,仍然抱着相当多的愉悦心情的目的,他们很少会产生像阅读长篇小说那样的耐性,如果读者在阅读到案件发生之前已经读了接近两万字,可想而知读者的心情,这其中甚至会有相当一部分人放弃阅读。因此,特别提醒大家,一定要努力压缩谜题篇的篇幅。

2、 多重解答的推理小说可以侦查篇与解答篇合二为一。
有关多重解答小说的优点和创作方法笔者上一次已经有了颇为详细的叙述,在此不再赘言。如果在中篇小说中运用多重解答,完全可以跳出三个部分的限制,将侦查篇与解答篇合二为一,同时还可以缩减谜题篇的篇幅,让多重解答贯穿文章首尾,使整篇文章连续重复“提出推理——否定推理——再提出推理——再否定推理”的循环并最终得出真相。如此一来读者会在一篇小说中反复享受逻辑激荡的乐趣,小说的可读性会因此有很大提高。

3、使用叙述性诡计的小说一般应跳出三个部分的局限。
叙述性诡计,顾名思义,即小说在叙述过程中作者设下的诡计,这种诡计模式的奇特之处在于,小说中通常制造诡计的人是犯人,而叙述性诡计的“罪魁祸首”在作者本人。作者运用一定的写作技巧(比如双关语、第一人称视角、倒叙、插叙等等),刻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线索(但这种线索又可以从字里行间推测出来,因此叙述性诡计并不违反公平竞争的黄金规则),借此达到设置悬念或为核心诡计服务的目的。
叙述性诡计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常常在使用时会跳出传统的写作方式,作者有可能会为了掩饰字里行间的秘密而左右而言他,从而造成篇幅架构的不稳定。在绫辻行人的小说《黑暗馆不死传说》中,作者为了给自己巧妙的叙述性诡计布局,竟然在杀人事件发生之前就占用了近二十万字的篇幅。

二、叙述详略点的取舍
作为中篇小说,很多细节(如环境、人物等)已经不能再像短篇小说那样一带而过,但由于毕竟不是长篇小说,故事的叙述还不能彻底的放开,所以在写作时必须对需要描述的对象进行严格的取舍。哪些应该详写?那些应该略写?作者在动笔之前必须有一个大致的设想,以下是笔者的一点经验:

1、人物设置
(1)案件备选嫌疑人的人数。
短篇小说备选嫌疑人一般设置在2—4人,而中篇小说可以相应的略有提高,可以放宽到3—7人,如果小说使用的诡计没有很特别的要求,笔者建议不要再增加过多的嫌疑人;另外,如果案件围绕核心诡计展开,凶手是谁这一悬念反而被放到次要位置,那么这样的小说嫌疑人可以更少,甚至可以只设置真凶一人。

(2)人物形象描写的取舍。
在短篇小说中,除侦探本人以外的人物形象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忽略的,但中篇小说则不可以,首先凶手本人的人物形象必须突出,如果描述得当,凶手本人的性格与经历可以很好的与杀人动机挂钩,那就能起到写实并进一步打动读者的功效。另一方面,如果单独描述凶手的性格,很有可能会令读者提前识破真相,所以为防止这一点,可以另选其他嫌疑人加强描写,作者可以根据篇幅的长短确定加强描写的人数。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由于篇幅的增加,与短篇小说相比,在中篇小说中可以更加铺张的突出侦探本人的形象,使侦探形象深入人心是使读者关注你其他作品的最佳捷径。

2、环境设置
(1)中篇小说环境设置之禁忌。
首先,切忌太过宏大的背景设计,比如跨国大案,黑社会组织等等,毕竟中篇小说的篇幅无法太过详尽的描述这样的场景;其次,“深山藏古宅”模式也不可取,这种模式通常以一个复杂的家族或企业为核心进行案件的叙述,对于长篇小说来说这是绝佳的模式,但对于中篇小说来说仍然难度太大。另外,与“深山藏古宅”模式颇相似的“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在中篇小说中也应慎用,因为这类模式很关键的一点在于气氛的烘托,对于中篇小说的篇幅来说,这种气氛的烘托仍然太过促狭。当然,如果作者对自己的笔法足够自信,而且本身进行创作的就是七万字以上的中长篇,是完全可以尝试一下的。

(2)设置环境描写的几大位置
第一、小说开头时,可以对故事第一发生地点进行较为详细的场景描述与气氛烘托;
第二、场景切换时,可以对新切换的场景进行描写,但相比小说开头,这部分所用笔墨不宜太多;
第三、小说收尾时,微微点几句环境的描写,可以很好的衬托侦探或凶手此时此刻的心情。

三、诡计设计
相比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的诡计设计可以放得更开了,对自己的故事有信心的作者可以尝试像不在场证明、密室杀人这样的难度较高的诡计,其他相比短篇小说较复杂点的诡计也可以在中篇小说中尝试。由于笔者在介绍短篇小说创作方法时已经详细讲解过诡计的构思,因此在这里不再重复,只挑选比较特别的几点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诡计数量最好控制在三个以内。
说实话,在推理小说中,吸引笔者的是那种连环杀人案,每一起命案都会涉及不同的诡计,最后会由侦探一起将谜题解开,想必有不少读者都跟笔者有一样的观点。在中篇小说里作者可以尝试这样的做法,但诡计数量仍然不要太多,可以以一个大诡计为主,再辅之以一到两个小诡计(比如一个密室杀人和一个死前遗言),死者的数量也最好不要超过三个。因为一旦案件发生的频率和诡计的数量太多,作者用于诡计布局的笔墨会受到限制,那很可能造成好的诡计发挥不出好的效果。

2、中篇小说是叙述性诡计使用的绝佳篇幅。
叙述性诡计由于对作者的叙述手段有太多要求,所以短篇小说很难铺张的开,而以叙述性诡计作为核心诡计来写长篇小说又不是一般水平的作者所能驾驭得了的,因此中篇小说反而能符合这种比较刁钻的要求。
在叙述性诡计的小说中,作者为了掩盖字里行间的秘密,通常会以类似散文的模式写作,所以文章常常分段较多、心理描写较多、场景切换较多。而在速食文化盛行的今天,这种描写方式常常是读者受不了的,所以笔者建议,如果使用叙述性诡计,可以在故事中适当渲染恐怖气氛,甚至变态心理与血腥场面。

3、小说的结尾是升华诡计与画龙点睛的绝佳时刻。
这里所说的小说的结尾,并不是指侦探最终公布真相的时刻,而是指真相公布完毕后的收场那一瞬间,在那一刻,通常可以稍微点几句场景描从而推进故事进入尾声,如果在这时将案件的某个细节旧事重提,让读者再一次感受真相揭开的快感,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结果。比如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结尾处的主角站在美术馆前,终于明白了密码的真正解答,同时感受到了历史、宗教、人性的总总冲击,他恭敬地跪了下来…当读者看到这一段时,顿时感到心中涌入一阵暖流,内心的激荡再一次回味。这种看似很微小的设计,通常会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以上是笔者几点个人经验,希望能拿出与大家分享,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指正。
参考书目:
(根据文中提及的创作方法而涉及的相关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
1、 绫辻行人《黑暗馆不死传说》(珠海出版社)——叙述性诡计的使用
2、 北落《谋杀演出》(《推理世界》2008年1月B版)——谜题篇、侦查篇、解答篇三部分的合理搭配
3、 罗修《狐仙传》(推理书系2008年第一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中长篇推理小说,“深山藏古宅”模式
4、 横沟正史《镜浦杀人事件》(珠海出版社)——谜题篇、侦查篇、解答篇三部分的合理搭配,诡计数量的合理选择
5、 绫辻行人《我是谁》——运用叙述性诡计的中篇推理小说
6、 丹.布朗《达芬奇密码》——小说结尾的画龙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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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3 17:53:59

(3)——长篇小说的场景、人物与故事流程

前面我们分别谈了短篇小说与中篇小说的创作,这次要讨论的长篇小说是这个经验谈系列的最后一篇。其实对笔者来说,谈短篇与中篇小说的创作经验还是比较得心应手的,但长篇小说不同。毕竟笔者本人至今为止还未创作完任何一篇长篇小说(有一篇正在努力中),因此由笔者来谈这个问题不免有站着说话不怕腰疼之嫌。在此笔者只把自己把持的一些观点拿出来与大家分享,由于没有创作经验,难免出现许多幼稚的言论,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小说的场景设置
长篇小说的场景设置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作者在较长的篇幅内可以有足够的空间烘托气氛,因此在短篇与中篇小说中难以驾驭的“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以及“深山藏古宅”模式均可自在运用。

在长篇小说的创作中,为了防止读者对重复阅读单一场景的厌烦,笔者建议作者可以进行场景或描写视角的变换。比如,如果小说故事发生在一栋别墅内,切忌平铺直叙,作者可以不断变换描写的核心人物,一会以角色A为中心,一会再以角色B为中心,这样不仅可以烘托气氛,更可以稳定读者的耐性。如果单纯的变换描写的人物仍不足以架构整篇文章,作者还可以加强心理描写,或者扭曲时间与空间,采取倒叙或夹叙的方法,总而言之,一切场景写作方式均以维持小说的阅读趣味为主要目的。

在这里,笔者强烈建议大家学习绫辻行人先生的写作方式,他的“馆系列”小说最大程度上运用了场景变换的技巧。比如岛内和岛外(《十角馆杀人预告》),过去与现在(《水车馆幻影》),馆内与馆外(《钟表馆幽灵》)……这些极富技巧的写作方式保证了小说从头至尾的趣味性,使小说的品质也上升了一个档次。

二、小说的人物塑造

    长篇小说的人物塑造,首先要集中于侦探本人,这是毋庸赘言的。为了让侦探形象能够活灵活现,笔者建议不妨让侦探有点小毛病,这样才会使侦探显得有血有肉。在推理小说发展史上,完美的大侦探明智小五郎远远没有邋遢的金田一耕助更引人共鸣。
    至于侦探之外的人物塑造,通常有以下两种不同方式:
    1、集中式人物刻画
    在长篇小说中,作者为了防止读者提前猜出凶手,通常会集中刻画一个或几个人物,以达到某种程度的误导作用。采用集中式的人物塑造方法,通常在案件嫌疑人中摘取一到三人,其中一个(即真凶)竭力刻画为不可能是凶手,另外一人或两人则误导读者猜测他(她)是真凶。
    集中式人物塑造方法在早期的推理小说中很常见,那时的推理小说读者尚未有机会阅读大量的多种类型的小说,因此作者创新的机会更大一些,误导读者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一些。常用的误导方式有:
    (1)在小说前半部分一直担任受害者地位的人才是凶手。
    (2)凶手诈死。
    (3)以第一人称“我”贯穿文章首尾,实际上“我”就是凶手。
    (4)多重解答小说中在最终解答公布前的其他解答。
    (5)貌似担当侦探角色的人就是凶手(这种模式常出现在非系列侦探的小说当中,否则小说有坑骗读者之嫌)。
    实际上,这些误导方式在推理小说已经成熟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作者如果想误导读者,如果不是有极高的叙事技巧,那必须探寻更有独创性的误导方法,比如叙述性诡计的运用等。
    2、分散式人物刻画
    相对于集中式的人物刻画,分散式的方法更保险一些。分散式方法基本用对等的墨水描写每一位嫌疑人,使每人都看似凶手。这种写法避免了集中式描写方式的风险性,在集中式中,小说悬念的处理结果是两个极端:如果成功的误导了读者,那真相揭开时足以让人拍案叫绝;但一旦有一点偏差,凶手是谁便一目了然,小说会被贬得一文不值。而分散式最次也能起到保底的作用,即使小说的诡计水平不高,分散式也不会令凶手的真面目显得太过明显。但分散式也有其不可克服的弱点,那就是使小说显得拖沓、不够紧凑。横沟正史是日本推理小说家中及其擅长人物塑造的,他经常采用分散式的方法,也正因为如此,横沟正史的小说常常有人物关系复杂、故事冗长的缺点。
    在推理小说写作中,如果能恰到好处的把集中式与分散式结合使用,也许能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笔者极其不赞成两种模式均摒弃的写作方式。有些推理小说,诡计本身设计非常经典,但忽略了对嫌疑人的人物塑造,仅仅专注于侦探一人的描写,其他人物在读者印象中只有一个空洞洞的名字。这样的小说,到了解谜阶段,虽然读者确实猜不出凶手是谁,但由于嫌疑人的形象根本没有在读者心中留下印象,所以读者根本不会惊讶于凶手的真面目。这样的小说通常会给人平淡如水的感觉,激不起阅读的兴趣。

三、故事流程
对于故事流程的设置,不同人有不同的经验,没必要做统一的要求,笔者在此仅提两个比较典型的问题:

1、故事人物的出场
长篇推理小说中的人物,通常数目较多,因此如何设置人物的出场也成了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长篇小说中有时仅死者就需要五六个,再加上足够量的嫌疑人以及警察、侦探、法医等人物,超过十个人是必然的。当案件涉及一个家族时,如果设置成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那牵扯的人物会更多,人物关系也会更复杂。
估计不少推理小说读者在阅读小说时,偶尔会有如下经历:
(1)人名太多,记不住名字(在阅读国外推理小说时这种情况会更多,因为国外的人名和特殊的语法增加了我们的阅读困难)。
(2)搞不清各人之间的关系,人物的身份、经历常常记错。
(3)当出现(1)(2)两种情况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回读(即翻回前页重读已经读过一遍的内容)。
这些情况的出现,如果不是读者不适应外国小说的原因,那多半是作者处理人物登场时的蹩脚所造成的。作为推理小说写手,要尽力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计划好人物的登场顺序和速度,笔者的经验有以下几点:
(1)切忌初次登场的人物一哄而上,要依不同场景、不同时间,以一到三人的频率依次出现。
(2)如果出场人物彼此之间有复杂的亲属关系,可以在小说中提供家谱。
(3)在小说之前添加“小说人物介绍”是防止读者混淆人物的简便方法。
另外,各人物的姓名也要尽可能的不同,否则读者同样会混淆人物。笔者三年前曾写过一篇小说,原本打算写长篇,但由于没有耐性,硬把一个长篇故事缩减到中篇。小说涉及一个豪门世家,当家人有六个儿子,六个人的姓相同,辈份字也相同,这就造成六人彼此间的名字只有一个字不同。笔者把这篇文章给朋友试读时,朋友普遍反映诡计本身不错,但由于分不出六个兄弟,读起来感觉很累,再加上小说本身的篇幅已经缩减了,致使读者不得不在极短的篇幅内接受太多的信息量,结果造成读者阅读兴趣不高,仿佛在读结案报告,给人索然无味的感觉。

2、连环杀人案的处理
长篇推理小说有相当一部分是连环杀人故事。对连环杀人故事的架构有一个难点:侦探在杀人事件连续发生时,究竟有没有发生作用?二流的推理小说,通常在连环杀人事件中让侦探无所事事,似乎侦探非要等人死了一大堆后才能找出线索。这样的小说常常走了以下的错误路线:
(1)A被杀。
(2)侦探涂有摆设,没有获取任何有用线索。
(3)B被杀。
(4)侦探继续愣神。
(5)C被杀。
…………
待N个人被杀后,侦探忽然发现了所有线索,一并解决了所有谋杀案。
如果采用这样的故事流程,不仅让解谜之前的小说部分太过平淡,还给人侦探太过无能的感觉。因此笔者给大家的建议是:别让侦探在连环杀人案中静下来。即使重要线索都是在故事最后才出现的,也要让侦探作出一直在侦查的表现来。只有把侦探一直在努力寻找真相的姿态表现出来,在最终一切重要线索浮出水面时,故事才会显得不那么突兀。
以上是笔者个人的一些观点,欢迎大家指正。至此,笔者的推理小说创作经验谈系列也宣布完结,在文章最后,笔者再一次感谢《推理志》主编水爬山先生的约稿,感谢先生为笔者提供了这么一个与广大推理迷交流的机会。笔者今后也会更加努力,争取创作出更多让大家满意的推理小说。


参考书目:
(根据文中提及的创作方法而涉及的相关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

1、绫辻行人《十角馆杀人预告》《水车馆幻影》《钟表馆幽灵》(珠海出版社)——小说场景的不断变换
2、阿加莎.克里斯蒂《罗杰疑案》《长夜》《尼罗河上的惨案》(人民文学出版社)——集中式人物刻画模式,误导读者的典范
3、绫辻行人《雾越邸杀人事件》(珠海出版社)——误导读者的典范
4、横沟正史《罪恶的拍球歌》(珠海出版社)——分散式人物刻画模式
5、天树征丸《电脑山庄魅影》(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反面教材,诡计优秀、但人物刻画失败的推理小说
6、江户川.乱步《孤岛之鬼》(珠海出版社)——人物登场节奏恰到好处的推理小说
7、艾勒里.奎因《荷兰鞋之谜》(人民文学出版社)——侦探在连环杀人案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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