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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本格七大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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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资料]
新本格七大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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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3
发表于 2011-7-23 20:24:33
岛田庄司于一九九四年提出了以下的新本格创作七大诫条,当然,这些全也只可以说是新本格流派的共同起步点或标准格式而已。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筑在好像孤岛那样的封闭空间上,事件发生之后,已经出场的人物不可以离去,也不容许警方或其他外人进入。当然,先进的科学搜查也不能够进行。
2. 把事件发生的场所设置在附有可以被锁上的房间的人工建筑物内、或在这建筑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发生场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说的初段给全部介绍出来。
4. 安排某些事件的发生,最好是杀人惨剧,而且还是发生在密室之内。
5. 把扮演侦探角色的人,从最开始便安排出现在惨剧发生的场所内。
6. 安排惨剧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可是凶手仍然无法被查出,在这阶段,也可以包含一些侦探的错误推理。
7. 最后安排侦探把凶手指出来,而对于读者来说,那个凶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4) 谜团的现实与幻想
要写本格的可以来参考参考~
表示我对本格很无力,还是比较喜欢社会派和写实派
本主题帖为【历史主题】,仅楼主发布内容可以浏览。
7
发表于 2011-7-23 21:19:41
所以对新本格无爱
13194
发表于 2011-7-24 12:05:03
推理小说只要好看就行,我觉得不必分派别。
13731
发表于 2011-8-3 15:39:37
好像海猫很符合以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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