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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讯] 文学大师也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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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1:04:28
《手》作者 莫泊桑
莫泊桑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 代表作 《羊脂球》《漂亮朋友》

内容简介:有一天你结识了一个朋友 他热情的邀请你去他家中做客 你走进他家的房子 看到一只摆放在红色天鹅绒上的手 那是一直真人的手 一看就是从小臂上剁下来的 手指上长着黄黄的指甲 肌肉已经枯萎 颜色都发黑了 但最让你感到惊奇的是 这只断手的手腕上扣着一条巨大的铁链 铁链的一端被牢牢的固定在墙上 朋友告诉你 这只手原本是属于他的一个仇敌的 现在成了他的纪念品 不久 你这位朋友被掐死在家中 脖子上清晰的印着几个指印 而那只手却消失不见了 那天晚上你做了个梦 梦见一只皱巴巴的断手在地上快速的爬行着 就像一只巨大的蜘蛛......

[发帖际遇]:  夙心瞳积极创作推理小说,获得学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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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06:07
蒙塞尔身边围了一小圈人,这位地方检察官正在向他们陈述他自己对神秘的圣.克劳特事件的看法。几个月来,这件悬而未决的案件成为巴黎人议论的焦点。谁也解释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蒙塞尔背对壁炉站着讲话,有几个妇女离开椅子向前靠了靠,保持站姿,眼睛紧紧的盯住检察官刮得干干净净的嘴,仿佛从他嘴里出来的话字字重千斤。他们一边听,一边不住的颤栗。与其说是一种少有的恐惧感,不如说是一种希望被惊吓的好奇心紧紧抓住了他们,像饥饿感一样绞缠他们,扰动他们。

暂时出现了宁静。一位面色稍微苍白的妇女打破了宁静。“真是太恐惧了!”她说,“这里面有种超乎自然的东西。在我看来,真正发生了什么是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检察官转向她。“这是非常可能的,女士。但我告诉你,你刚才用超乎自然这个词对这个案件是不合适的。我们调查的这个案子是精心策划的,并且干得非常巧妙,伪装得极为神秘,我们甚至想去伪存真都束手无策。但有次我经手的一个案子还就真的有这种离奇的超自然因素。当时不得不因为缺少证据而放弃。”几个妇女异口同声的要求:“啊,那就讲给我们听听结果吧!”蒙塞尔说:“事情发生在一个叫阿雅克肖的小镇上,当时我在镇子上任检察官。小镇坐落在四面环山的美丽的海湾里。我当时最关心的问题是解决种族之间的血仇。这种私人战争由来已久,极富戏剧性,充满各种英勇、激烈的事件。它给我们提供了难以想象的、极其丰富的复仇故事----一代接一代结下的仇恨,平息一时,但却从未了结;骇人听闻的恐怖情节,堪称血腥的野蛮屠杀,还有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

“有一天我听说有一个英国人在海湾的最头上租了一栋房子,租期好几十年。他随身带着一个法国仆人,是他在路过马赛时雇来的。不久,整个镇子上都对他怪癖的性格议论纷纷。他整天一个人呆在房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偶尔出来打猎或钓鱼。它从不和任何人讲话,从来不进城,每天早上都花一到两个小时时间练习左轮手枪和卡宾枪。他成为许多传说的主题。有人说他出身于名门贵族,出于政治原因逃离他的祖国;还有人说他犯了事,在躲避处罚。人们说得有鼻子有眼,有些事还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作为检察官,我当然有义务尽可能地了解这个人的情况。但是想要了解得更详细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叫约翰.罗威尔。我只尽我所能密切注意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但是却没有发现他的行为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然而,谣言还在继续传播,而且越传越凶,越传越广,我认为有必要对这个外地人进行一次私人接触。怀着这个目的,我开始经常在他家周围的地方打猎,等候合适的机会。时机终于来了。有一天我打了一枝鹧鸪,正好掉在他院子里。我的猎狗找到了它,我立即走了过去。我手里提着鹧鸪,为自己的失礼儿赔礼道歉,并请约翰收下我的猎物。他身材魁梧,长着红头发红胡子,个子高高的,肩膀很宽,可以说是文静的大力士。他身上一点也没有传统的英国人的刻板劲儿,他对我的客气再三表示感谢。他的法语点口音,无疑是英吉利海峡那一边带来的。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在一起聊天有五六次。有一天晚上,我碰巧从他家的门前走过,看见他在花园里两脚分开叉坐在在一把椅子上,嘴上叼着一个烟斗。我摘掉帽子,他邀请我进去喝啤酒。不用说,这当然正中我的下怀。他用拘泥的英国式礼节接待我,对法国和科西嘉大声称赞,并声称他已经爱上了这个国家和这段海峡。我装作饶有兴趣的样子,小心翼翼的询问起他的身世和他的打算。他没有一点尴尬的样子,笑着告诉我说他曾经在非洲,印度和美国做过长时间的旅游。

“我把整个世界都周游了个够。”

我开始和他聊打猎,他给我讲了许多它的奇特经历,比如猎河马、老虎、大象,甚至还有大猩猩。“那都是很危险的动物”,我说。他微微笑了笑:“但是再危险也没有人危险。”

突然他放声大笑起来,那是一个殷实满足的英国人的笑声。“我还杀了许许多多的人。”接着,他把话题转到火器上,他把我请进他的房子里看他搜集的各种枪支。他起居室里挂着的是黑颜色的……绣着金黄色图案的黑色丝绸。黑色的料子上布满了黄色的大花图案,像一团团火焰在耀眼的燃烧。“这是日本布料。”他说。但是在最大的一面墙中间,一个奇异的东西映入我的眼帘。在一块红色的天鹅绒上醒目的摆放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我走进了才看清,那是一只手,一只真人手,不是一只白而干净的骨骼手,而是一只长着黄黄的指甲、皱缩枯萎的黑黑的手。肌肉都暴露在外表面,骨头上面有血痂一样的干血的痕迹,一望就知道是从小臂的一半处剁下来的。腕子上有一个巨大的铁链,它被铆在不堪入目的肢体上,并被钉在了墙上。它看上去非常结实,能拴住一头大象。那是什么?我说到。 英国人毫不隐瞒地回答说:“它属于我最恨的敌人。它来自美国——是用军刀剁下来的,那上面的皮是用尖锐的石头剥下来的。在太阳底下暴晒了整整八天。可以说把它弄到手算我走运。”

我摸了一下那只可怖的手,它一定属于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手指出奇的长,指头上连着肌腱,上面还附着一些皮。由于是用尖锐的石头剥下来的,手的模样全非,它似乎是墨中残酷的复仇的行动的活生生的见证。我说:“这个人一定很强壮。”他非常平静地说:“是的,他是很强壮,但是我比他更强壮。我用那个链子把它制住了。”我以为他跟我开玩笑,就说:“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用那个链子了。那个手还能自己跑了不成?”约翰.罗威尔用非常认真的口吻说:“它随时都想跑掉,我必须用链子把它拴住。”

我以询问的眼光迅速扫了他一眼,我不明白,他到底是一个疯子,还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但是他的脸始终显得那么不可思议,那么平静自若,却又那么慈祥宽厚。我话头一转,欣赏起他搜集的枪来。然而,我注意到有三只左轮手枪在不同的地方,似乎他生活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中,时时警惕有人对他进行袭击。后来我又去拜访了他几次,以后就再也没去。当地老百姓逐渐对他习惯了,没有人在那么注意他了。

一年过去了。11月底的一个早晨,我的仆人把我叫醒了,告诉我一个消息:约翰.罗威尔在夜里被人杀了。我和警长康斯特布尔以及警官吉达姆斯来到英国人的家。它的男仆正在门前伤心的哭,他目光茫然,精神萎靡。我立刻对他表示怀疑,但是后来证明,他是无罪的。凶手的证明始终也没有确立。一走进起居室,我就看见约翰的尸体躺在中间。他的马甲被撕开,一只衣服袖子被扯下来。很明显曾有过一番激烈的搏斗。英国人是被勒死的。他的脸肿着,呈铁青色,惨不忍睹,眼睛里流露出及其恐怖的目光。它的牙关还紧咬着什么东西,脖子上有五处被尖锐的器具刺入,鲜血淋淋。跟我们同来的有一个法医,他对死者脖子上的手印作了相当长时间的检查,然后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我觉得他好像是被一具骷髅勒死的!”我的背上一阵发麻。我看了一眼曾经放哪支可怕的手的地方。那只可怕的手已经不知去向。铁链被打破,晃晃荡荡的挂在墙上。我弯腰对着尸体看了看,英国人牙齿咬着的东西是那个失去的手的一个手指,与其说是被咬断的,不如说是在第二个关节处被撅断的。进行了检查,但是却没有发现任何证据。门窗家具什么的都没有留下任何搏斗的痕迹。事情发生时那两只狗似乎都在睡大觉。那个仆人提供了一下简单的情况:他说,“几个月来,他的主人好像心神不宁,忐忑不安。他收到一大堆信,都是他刚一到这里时就扔了的。他经常去打猎,脾气粗暴而狂躁。他还经常茫然的盯着墙上的那只皱缩的手。奇怪的是那只手在出事的时候不翼而飞了,谁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回事。他每天都睡得很晚,睡觉前总要把所有的门窗都锁上。他手头总备着几把枪。他在夜里总好大声说话好像在和什么吵架。出事的那天晚上,他没出一点声,只是当仆人走进他的房间打开百叶窗时才发现他被谋杀了。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可疑点。

我把我所知道的关于死者的一切都向当地政府和警察作了报告。整个岛屿全被搜索了一遍,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这件事过去三个月后,有一天晚上我作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噩梦。梦见那只可怖的手像蝎子或蜘蛛一沿着我的房间的墙和窗帘飞快的爬。我惊醒了三次,又睡过去三次,三次看见那个阴森可怕的手围着屋子飞跑,手指像腿一样运动。第二早上有人把那之手送到了我这儿。它是埋葬在约翰.罗威尔的墓地里被发现的-----因为据我所知约翰.罗威尔在此地没有任何亲戚朋友,他的尸体被就地埋葬。可是那只手上却少了食指。好了,女士们,这就是我要讲的。这件事我只知道那么多。”

女士们都被吓得一个个面色苍白,浑身哆嗦。其中的一个女士感叹道:可是你还没有给我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还没有解释这个故事的秘密呢!我相信除非你告诉我们这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是你以为发生了什么,否则,我们今天晚上谁也睡不着了。”

检察官笑了,他的眼睛仍然是那么严厉。“考虑到你们会做噩梦,我得让你们扫兴一回。我认为这非常简单,也就是说那只手的主人根本没死,而是回来找他的手来了。他究竟干了什么,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却认为这整个这件事和种族间的血仇有关。“

“不,”一个女人说,“这么解释可不行!”

检察官人仍笑着说:“我说过你们对我的说法不会满意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06:38
只找到这  没看到全文...   郁闷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14:15
《在流浪地》作者 卡夫卡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奥地利小说家。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1904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4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长篇小说。可惜生前大多未发表,3部长篇也均未写完。卡夫卡是欧洲著名的表现主义作家。他生活在奥匈帝国行将崩溃的时代,又深受尼采、柏格森哲学影响,对政治事件也一直抱旁观态度,故其作品大都用变形荒诞的形象和象征直觉的手法,表现被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所包围的孤立、绝望的个人。

代表作 《变形记》《城堡》

内容简介:写了一个旅行者和一个军官,就一个传统的处决犯人的“机器”而展开的讨论。首先是“机器”,我不禁联想到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使用的刑具:“木驴”构造和“机器”逼似,只是有欠精巧。还有“剐”的刑罚,不正和“机器”异曲同工?
然后是犯人和小兵,我怎么看怎么象鲁迅笔下的人物。麻木,奴性如出一辙。还有那审判方式,罪名,动不动就下跪,茶馆,建筑。我感觉这那与其是荒诞派的比喻,分明是现实主义的写实。
不过故事的结局很悲剧 操作机器的军官最终躺上了自己的机器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15:22
动手能力强的同学看看故事就好 千万别照做...[:50:]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22:47
《献给艾米莉的玫瑰》作者 威廉.福克纳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美国作家,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近百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其主要脉络是这个县杰弗逊镇及其郊区的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个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1800年起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系中共600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各个长篇、短篇小说中穿插交替出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喧哗与骚动》。

[发帖际遇]:  夙心瞳积极参加学院的版杀活动, 获得学分6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25:57
对于此文章中主人公的悲剧暴露了当时文化的冷漠与缺陷。同时联想到很多人生的无奈,虽然不可能再有艾米莉的悲剧,但就目前文明的社会中,同样不乏愚昧人,守候着那无奈婚姻,与个人保守的思想还有那份爱情的无奈。《献给艾米莉的玫瑰》是给很多人带来强烈震撼的作品,其原因不仅在于它情节怪异、恐怖,而且因为主人公艾米莉具有浓重的悲剧色彩.从而透射出传统与现实,当时美国的南方与北方之间的尖锐矛盾。同时也描写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是一篇引人深思的好文章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27:28
献给艾米莉的玫瑰

威廉·福克纳



艾米莉·格里而森小姐死后,镇上所有人都参加了它的葬礼。男人们参加她的葬礼是出于尊敬和怜爱,因为,她的死意味着一座纪念碑的轰然倒塌;而女人们,大多是出于好奇,想看看她房子里面的样子,因为,在过去的十年里,除了她的那个身兼厨师与园丁二职的老男仆,没有人见过她的房子里面到底是什么样。

那是一座很大的,方形结构的房子。它曾经是白色的,外部装饰有穹顶和哥特式的尖顶,阳台上饰有云形花纹——典型的七十年代风格。这所房子坐落在一个原本高贵的街区,但是轧棉机和加油站渐渐出现在了这个地方,彻底毁掉了这个地方的高贵。只有艾米莉小姐的房子保留了下来,虽然房子渐渐破旧,但是它却倔强而又不失迷人地对抗运棉的马车,和输油的管道——那些很碍眼的东西。现在,与那些在杰斐逊战役中阵亡的联邦军和同盟军士兵一样,艾米莉小姐也躺在环绕着苍松翠柏的墓园里了。

在艾米莉小姐活着的时候,她象征着传统与责任。这是这个小镇自古以来的传统。自从1894年开始,那个禁止黑人妇女不穿围裙上街的市长沙多立斯上校免除了艾米莉的税款,在她父亲死后,免税成了她永久性的特权。艾米莉小姐并不想接受这份好意,但是沙多立斯上校对她说,她父亲借给了市里一笔钱,免税是市政府在还钱而已。只有沙多立斯上校那一代人才会想出这样的理由,也只有女人才会相信他。

当具有新思想的下一代人才成为市长和地方官的时候,这种安排就引起了些许不满。第一年,他们寄去了一张催缴税款的通知,到了第二年的二月份,都没有回音。然后他们写给了她一封正式的信件,要她要方便的时候去一下治安官的办公室。一周之后,市长亲自写了一封信,要派他的车接她来。最后她终于回信了,信写在一张旧时的信笺上,墨迹很淡,字体瘦弱,但是流畅。信上只说她不想出门,税款的事,只字未提。

一些地方官作为政府的代表,拜访了她家。自从十年前她不再教女孩子们在瓷器上画画时,就再也没有人拜访过她。现在官员们站在她家门外,敲了敲门。他们被那个年老的黑人男仆领进了一个昏暗的有楼梯的门厅——好久没有人走过了,这里让人感觉封闭,阴暗。空气中弥漫着灰尘的味道。黑人把他们领进客厅,客厅里摆放着沉重的,真皮表面的家具,黑人拉开窗帘,他们看见皮面已经有了裂纹;当他们坐下时,细小的灰尘从他们的大腿上懒懒地升起,在阳光下慢慢旋转。壁炉前褪色的镶金画架上,摆着艾米莉父亲的一张素描像。

她进来时,他们都起身迎接。她是个胖胖的小个子女人,身着一袭黑衣,颈上带了一条吹到腰际的细金链,拄着一根金头乌木拐杖,金子部分,早已褪色。她的骨架很小,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一样的重量,别人可以形容为“丰满”,而她只能是“肥胖”。她看起来臃肿苍白,就像是在一潭死水中泡了很久。她的眼睛好像藏在了脸上突起的脂肪中,当她的眼睛扫过客人们的面庞是,就像是两个黑色的小石子嵌在一块块生面团上。这时,客人们说明了来意。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只是倚在门边静静地听他们说,直到说话的人因为说错而停顿了一下。他们听到了在金链尽头那个看不见的表在嘀嗒作响。

她的声音干涩而冷淡,“在杰弗逊我不用交税,沙多立斯上校告诉过我的,你们查查市里的相关文件就明白了。”

“可是我们已经查过了。我们就是市里的官员,艾米莉小姐,您没收到治安官签名的交税通知吗?

“我收到那张纸了,”艾米莉说,“他以为自己治安官,……在杰斐逊我不用交税。”

“但是没有书面证明能证明这个啊,您知道,我们必须……”

“你们去找沙多立斯上校吧。在杰斐逊我不用交税。”

“但是,艾米莉小姐……”

“去找沙多立斯上校吧。”(十年前沙多立斯上校就已经死了)“在杰斐逊我不用交税。托博,”那个黑人应声进来,“送先生们出去。”



 就这样,她十分彻底地击败了他们,就像三十年前在气味事件中,她击败了他们的父亲们一样。那件事发生在她父亲死后的两年,她的情人——大家都以为他会娶她——离开他不久。在她父亲死后,她就很少出去;她的情人离开之后,人们基本就见不到她了。有些妇人鲁莽地拜访过她,但是她都没有接待她们,只有她的男仆——那是还很年轻——提着篮子每天进进出出,只有这一点能证明她还活着。

 “一个男人能做好饭吗?”那些妇人们说;所以,当奇怪的气味从她家传出来时,人们也不太奇怪,它像一个纽带,把无所不能的格里尔森家与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联系了起来。

 一个女邻居,对八十高龄的史蒂文市长抱怨那个奇怪的气味。

 “可是夫人,您想让我做点什么?”市长说。

 “能不能告诉她不要从她的房子里发出那样的气味,法律难道不管吗?”那个女人说。

 “我看不用这样做,”市长说,“可能就是她的黑人男仆在院子里杀了一条蛇或一只兔子,我会跟他谈谈的。”

 第二天,市长又收到两条投诉,其中一条投诉来自一个男人,他小心翼翼地对市长说:“我们得做点什么,市长。我十分不想打扰艾米莉小姐,但是,我们得做点什么。”那头晚上,地方官员们碰面了:三个须发花白的老人,一个年轻一点的,算是正在崛起的新一代。

 “这太容易了,让她把房子收拾干净不就行了,”他说,“给她点收拾房子的时间,如果她不收拾……”

 “闭嘴,先生,”史蒂文市长说,“你要当面指责一个女士,说她的房子气味不好吗?”

 所以,第二天深夜,他们四个越过艾米莉家的草坪,像贼一样潜入她家的房子,沿着砖房的底部和地下室的入口处仔细地闻着,然后其中一人拿过肩上背的石灰口袋,四个人一起在她房子的四周和地下室门口均匀地洒满了石灰。当他们完成这一切越过草坪会去的时候,一个黑着的屋子突然亮起灯来,艾米莉小姐就坐在那间屋子里,灯光在她身后,她直直地坐着,一动不动,就像一尊塑像。一两周之后,气味就消失了

 从那时开始,人们开始觉得十分同情她。人们记起了怀亚特女士,也就是艾米莉的姑婆,最后是如何走向了彻底的疯狂,人们觉得格里尔森家的人都有当作些自命不凡,没有那个年轻男人有勇气与艾米莉交往。我们一直都把他们当作是画中的人:艾米莉小姐一袭白衣,苗条的身影是画的背景,而他父亲的影子则画的前景,他背向他,手里紧握着一个马鞭。所以,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她还是单身。我们觉得这样不好,可是也无可厚非,我们只是觉得虽然家里有个疯子,只要有合适的人出现,她就不该放弃所有机会。

 她父亲死后,整栋房子就留给她了,从某种程度上说,人们是很高兴的,但是他们还是会为艾米莉小姐难过。她一个人留在这所房子里,没有什么钱,但是她却变得平易近人起来。现在,她也知道一分钱的重要了。

 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所有的妇人都来拜访她,依照习俗准备提供安慰和帮助,艾米莉小姐穿着平常的衣服站在门口见了她们,脸上不带一点悲伤的痕迹。她对她们说,她父亲没有死。她这样做了三天,牧师和医生都来到她家,劝说她让他们来处理遗体。就在他们打算求助于法律的时候,艾米莉屈服了,很快,他们埋葬了她的父亲。

 那时我们没觉得她疯了。我们觉得她必须那样做。我们记得所有被他父亲赶出门的男子,我们知道,她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要抓住那些她被剥夺的东西,就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



 她病了好一阵子。当 我们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剪短了,看起来年轻了不少,像个小姑娘,但是不是普通的小姑娘,是教堂窗子上画着的天使,悲伤而肃穆。

城里要铺设一条人行道,工程就在夏天,也就是她父亲死后不久开始。干活的工人都是黑人,他们在牲口和机器的帮助下施工。工头是一个叫霍玛·巴伦的北方人。他高个子,黑皮肤,声音洪亮,目光有神,一看就知道是个机智的人。城里的小男孩们喜欢成群结队地跟着他,听他管教黑人工人;听黑人干活时的歌唱。不久,他就认识了城里所有的人,哪里有欢声笑语,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在不久以后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人们看见了一辆马车,黄色的车轮,拉车的是两匹棕红色的马,车里坐的,是巴伦先生和艾米莉小姐。

 开始,我们都很高兴艾米莉小姐能有此雅兴,因为女士们都说,“格里尔森家的人当然不会考虑嫁给一个北方人,一个工人。”但是还有一些老人,他们说,“不论多么悲伤,一个真正的上层石灰的女士都不应该忘记她高贵的责任。”他们说,“可怜的艾米莉,她的亲戚们应该来劝劝她。”她有一些亲戚在阿拉巴马,但是一年前,在分割怀亚特女士(那个疯女人)的遗产的时候,艾米莉的父亲与那些亲戚们发生争执,从此不相往来。他们甚至都没有来参加他的葬礼。

 就在老人们说“可怜的艾米莉”的时候,流言开始了:“你相信这时真的吗?”人们这样互相传说着,“当然是真的,否则还能怎么样……”微风拂过,百叶窗前的绸缎窗帘沙沙作响,窗帘挡住了周日下午的阳光,当他们的马车经过,轻快的马蹄声传来时,人们就躲在传来后面切切私语,“可怜的艾米莉……”

 她一直高昂着头,甚至在我们认为她已经屈服了的时候亦是如此。此时此刻,她仿佛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她作为格里尔森家的最后一人的高贵身份,她仿佛需要我们那些无聊的流言来彰显她高贵与无动于衷。在他们说“可怜的艾米莉”一年之后,也就是她的两个堂姐妹拜访她时,她去买老鼠药。

 “我想买一些毒药,”她对药剂师说,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但是还是很苗条,甚至比以前更瘦。他她的眼睛闪着冷漠,自负的光,脸上的肌肉僵硬着,眼窝深陷,就想灯塔看守人的脸。“我要一些毒药。”她说。

 “好的,艾米莉小姐,要哪种?毒老鼠的?我向您推荐……”

 “哪种都行,我要最好的。”

 药剂师说了几种,“这几种毒药连大象都能毒死,您想要……“

 “砒霜,”艾米莉说。

 “您要……砒霜?好的,但是您要做……”

 “我要砒霜。”

 药剂师盯着她看,她也用直勾勾的目光回敬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药剂师说,“当然可以,如果你一定想买的话,但是法律规定您得说明您买砒霜的用途。”

 她不说话,只是仰起头盯着他的眼睛,最后,药剂师屈服,眼睛转向别处,转身为她拿了一包砒霜。一个黑人男孩把砒霜送到她家,她打开包裹,看见盒子上画着骷髅头像,下面写着“老鼠用”。



 第二天,大家都互相讨论她会不会自杀;我们都认为她自杀了也好。当我们最开始看见她和霍玛·巴伦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说,“他们会结婚”,然后我们又说,“她会说服他结婚的,”因为霍玛自己说过,他不会结婚的。他喜欢男人,大家都知道他经常和一些年轻男人在兄弟俱乐部喝酒。后来,当他们的马车在周日的下午经过的时候,我们躲在百叶窗后面说“可怜的艾米莉”,马车里的艾米莉昂首挺胸,霍玛带着向上翻卷的帽子,叼着一枝烟,带着黄色手套的手上握着缰绳和马鞭。

 有些女士说这是不体面的,这会给城里的年轻人做出不好的榜样。男人们并不参与,但是最后,女士们强迫一个浸礼会牧师去拜访她。牧师一个字都不肯透露那次访问中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坚决不肯再去。周日艾米莉和霍玛的马车又一次出现在了大街上,第二天,牧师的妻子给艾米莉在阿拉巴马的亲戚写了一封信。

 然后,艾米莉的又一次坐在了他的屋檐下,而我们都在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后来什么都没发生。我们都以为他们会结婚。我们听说艾米莉小姐在珠宝店订了一个银质的男式马桶并且把霍玛的名字刻在了上面,两天以后,我们听说她买了一整套男式服装,甚至包括睡衣,然后我们说,“他们结婚了。”我们很高兴。我们高兴是因为艾米莉的堂姐妹们比艾米莉更加高贵。

 对于霍玛的离开,我们一点都不惊奇(那时,道路已经修好了)。我们甚至有一点遗憾他怎么不说一声就走,但是我们相信他是为了准备迎娶艾米莉,或是帮艾米莉摆脱那两个姐妹。(那时,这是个小阴谋,我们都是艾米莉的同盟,帮她躲避他的姐妹。)又过了一周,她们终于走了。不出我们所料,三天后,霍玛就回来了。一个邻居看见了那天黄昏艾米莉的黑人男仆把他从厨房的门口领进去。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看见霍玛·巴伦,也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最后一次见到艾米莉。黑人男仆拿着菜篮子进进出出,但是前门一直关着。有时我们能看见她窗口站着,姿势就像那帮人撒石灰那天一样,但是六个月她都没有迈出门一步。我们觉得这也是可以预料到的结果;就她那个恶毒,凶狠的父亲活着的时候,就是这样阻止她恋爱的。

 我们再次见到艾米莉小姐的时候,她已经胖了,头发也变白了。随后的几年,她的头发越来越白,直到全部头发都变成铁灰色,才不再变了。直到她74岁去世那天,她的头发一直都是这种铁灰色,像活人的头发。

 从那时起,她家的前门就一直关着,除了她四十多岁时的一段时间,大约有六七年,那时,她教女孩子们在瓷器上作画。她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布置了一间工作室,现代沙多立斯上校的女儿和孙女们每隔几天就会被送到那里学习,就像每周六去教堂,然后在捐献盘里放上两毛五分钱那样。这时,她还是不用交税的。

 后来,新一代人开始管理这座城市,学画画的孩子长大了,不再学了,而且等她们有了孩子后,也不再把孩子送到她这了,那些颜料箱,笨重的刷子和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画永远地被封存起来了。然后,艾米莉家的前门就关上了,永远关上了。当邮政业务在城里开始的时候,她拒绝在她家门上装门牌号,也不许在她家门前放邮箱。她不听任何人的话。

 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我们眼看着她的黑人男仆渐渐变成须发花白的驼背老人,还在提着菜篮子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她都会收到一张缴税通知单,第二周,这张单子一定会被邮局退回来,因为她家没有门牌。有时,我们能从她家窗子里看见她坐在楼下的某间房子里——显然,她关闭了顶层的所有房间——她像壁龛里的塑像,有时看看我们,有时不看,看与不看,我们是不知道的。一年又一年过去了, 她就这样自顾自地活着——高贵,自闭,平静。

 后来她死了。她先是病倒在那所充满灰尘的阴暗的房子里,只有一个步履蹒跚的黑人老仆照顾她。我们甚至都不知道他病了,这么多年来,我们早就不指望能从那个黑人老仆口中知道什么了。他从不和任何人说话,可能也不和艾米莉说话,他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可能是因为多年说话吧。

 她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一张带帘子的核桃木的床上。她灰色的头枕在一个枕头上,枕头由于长年见不到阳光,已经发黄发霉了。



 黑人在前门接待了第一批到来的妇人,并且把她们迎了进来,然后他就不见了。她们低声地交谈,好奇的眼光快速在房间里游动。

 不久,她的两个堂姐妹就来了。她们主持了第二天的葬礼,全城的人都参加了她的葬礼。她的身上放着一大堆买来的花,她父亲的画像就摆在她棺材的正上方,女人们窃窃私语,谈论着这件事;一些很老的老人——有一些还穿这联邦军的制服——站在她家的走廊和草坪上,谈论着她,仿佛他们跟她是同时代的人,他们在一起跳过舞,他们中的一些人好像还向她求过婚,时序的错置使那一系列事件显得匪夷所思。但是对他们来说,过去并没消失,而是清晰可辨,中间那几十年仿佛没存在过。

 人们已经知道了楼上有一间屋子,四十年来从没打开过,现在一定得打开了。人们等到艾米莉小姐体面地下葬了,才把它打开。

 砸门的动作使屋里尘土飞扬。屋里弥漫这死亡的味道,但是屋子却布置得像一个新房:玫瑰红的床沿挂布,鲜艳早已退去,玫瑰红的台灯,铺着漂亮桌布的桌子,整齐排列的水晶器皿,褪色的银质男式马桶,上面刻着的字母早已模糊不清。在他们中间,放着一个衣领和一条领带,仿佛是刚刚脱下来的,人们把它们拿开的时候,满桌的灰尘上就留下了一个新月形的缺口。椅子上摆着一件衣服,跌得整整齐齐,地上放着一双鞋和一双袜子。

 那个男人自己躺在床上。

 我们久久地站在那里,盯着他那灿烂但是没有生气的笑容,很显然,他躺倒之前是拥抱的姿势,但是过于长久的睡眠背叛了他,消弥了所有有关于爱情的欢乐和痛苦。睡衣里面的躯体早已腐烂,他能做的,就是永远的躺在这张床上。

 然后我们注意到另一个枕头有枕过的痕迹。有人在那个枕头上见到什么,我们都凑过去看,看不见的灰尘和刺鼻的气味钻进我们的鼻孔,原来,那是一根铁灰色的头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30:40
《阿尔卑斯山的牧歌》作者 海明威
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l899~1961),美国小说家。中学毕业后开始在《星报》做新闻记者工作。代表作有《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1954年获得第五十四届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并且是“新闻体”小说的创始人,他的笔锋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
发表于 2011-5-24 11:31:41
莫泊桑也写过推理小说?反正我知道川端康成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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