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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白教堂男尸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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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9:35:06
自从1892年的5月,李林成功的侦破了科波莱森街寓所谜案,更加激发了他开侦探事务所的热情。随后,他在征得我的同意后,在蒙塔格街挂起了招牌。在接下来的5月至6月下旬李林事务繁忙,案子颇多。而我则在查理十字街邮局找到了一份薪水颇丰的工作。有空便和李林一起去破案。
同年的7月,天气炎热。一天早晨,我与李林享受着早餐的最后一杯咖啡。
“报纸上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吗?”李林突然说道。
“确实有,”当时我正在看昨天的泰晤士报,听他这么说便仔细的浏览了一下,“在西区白教堂附近的一条小道里,发现一具男尸……”
此时,房东摩斯坦小姐进来说道:“李先生,您的一封电报。”
“噢,非常感谢,摩斯坦小姐。啊,让我来看看……是雷斯垂德的。‘李先生,能否在下午3:00的时候来苏格兰场,讨论一下白教堂男尸案。你忠实的雷斯垂德。’看来事态严重了,约翰。你愿意把报纸上的信息详细的读出来吗?”
“当然。本报讯。今晨,在西区白教堂附近的一条小道里,发现一具30岁左右的男尸。最早发现尸体的住在附近的G先生。他的住处里发现尸体的地方仅有25码。死者被人用刀刺进下腹部,据警方介绍死者是因流血过多而死。死者衣着整齐,身上的物品没有丢失。脸部沾有一些血迹,但双手并没有血迹。尸体周围没有其他血迹。凶器就仍在尸体旁。
“G先生说,昨晚听到有争吵的声音。但没有听清内容。据悉,目前警方正在加紧追查。就这些了。”
“没有了吗?看一看今天的尘报有没有消息。”
“噢,这里有。已经查明死者身份。是住在附加的S先生。有消息称,S先生前几天几夜正在和妻子争子女的抚养权,闹的不可开交。S先生在伦敦举目无亲,只有很少的几个朋友:Q先生、K先生、Y先生。案发时,Q与K都有不在现场证明。Y与S关系恶劣。Y先生比S高大约5英寸,生前有过过节。S先生的妻子显的相当憔悴。没了。”
李林点上烟,蜷缩在扶手椅中。大约过了15分钟,李林兴奋的抬起头,说:“有时,报纸也是很有用的,我想咱们不用去苏格兰场了。请发电报把雷斯垂德叫过来。我要在这里揭开凶手的面目!”

[发帖际遇]:  全部成为F帮助冷月抄写钢琴谱,得到奖励学分9分.
发表于 2011-2-25 21:21:09
Y先生比S高大约5英寸,如果要刺S先生的话,应该不会刺到腹部那么低的位置,所以只可能是死者的妻子

[发帖际遇]:  在学院的期末考试中,VV侦探非常努力但只得到学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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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1:32:53
我认为凶手是他妻子,死者衣着整齐,证明没有打斗迹象而且死者是流血过多而死,从被刺到死亡应该还是有一段时间的,因此是很熟人且较为亲密人误杀或者激动情况下丧失理智而刺的,而争吵的原因应该是关于子女的抚养权或者是关于离婚的事吧,在白教堂一般是夫妻吧(G先生说,昨晚听到有争吵的声音)。再说死者是被人用刀刺进下腹部,这对于高他大约5英寸的Y先生不合常理,怎么说误杀或者激动情况下丧失理智也会刺到胸部位置,而我想她妻子正好刺此位置。而死者脸部沾有一些血迹,但双手并没有血迹,证明死者被刺后没有用双手反抗去抢刀或者捂伤口,脸部有血迹应该是她妻子误伤丈夫后扔了刀用带着血的手去抚摸丈夫的手去说明她不是故意伤他的,而丈夫基于家里还有子女要抚养,因此也不追究妻子,这样也就没有了打斗场面。此时S先生因失血过多而死,而妻子手里的血也已经干了,尸体周围也就没有其他血迹,妻子因为害怕就逃跑了。

[发帖际遇]:  光之云积极创作推理小说,获得学分15分
发表于 2011-2-25 22:43:56
Y不是凶手,因为身高的问题,刀刺中的地方不会是在下腹部。死者在与妻子争夺子女抚养权,G在昨晚有听到争吵声,可能是死者与其妻子在争吵的时候,妻子一时情绪失控,就。。。。

话说。。。。5英寸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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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21:32:56
既然凶器就在现场,那么就有两种可能:一就是凶手是在激动下失去理智而杀人了,从而导致自己不知所措,将凶器扔下。从现场的痕迹查看,这并不是这样,我们可以设想,妻子或者是Y先生约S先生出来,应该就是一场预备的谋杀案,怎么会将凶器这样重要的证物落在现场呢,显然这个推理不成立,那么就只有第二个理由了,就是凶器是从现场的的某个地方射过来的,就会使得Y先生在受伤后,赶紧拔出凶器并且扔到地上,他不敢大声呼救是因为害怕那个躲在暗处的凶手会从他发出声音的声源来判断出他的位置,所以,就只有在情急之下留下了死亡信息,就是脸上的血啦。血在西方人看来是不吉利的象征,所以,也就是说,约S出来的人是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不吉利的人,也就是Y
发表于 2011-2-26 23:17:07
死因是“因流血过多而死”,但“双手并没有血迹,尸体周围没有其他血迹,死者衣着整齐”说明死者死亡前应该处于无法正常行为状态,否则正常人受伤以后一定会用手替自己止血。并存在很高的尸体是后来被移动到案发现场的可能性。假设犯人为一人,G先生证言:“昨晚听到有争吵的声音。但没有听清内容”这条证言不符合死者的情况,因为死者当时无法行为,G先生证言存在疑点,至少G先生应该是说谎了。
发表于 2011-2-27 09:02:54
首先,问题1是:死者衣着整齐,身上的物品没有丢失。脸部沾有一些血迹,但双手并没有血迹。尸体周围没有其他血迹。凶器就仍在尸体旁

问题2是:G先生说,昨晚听到有争吵的声音

问题3是:Y先生比S高大约5英寸,生前有过过节。S先生的妻子显的相当憔悴。

第一,不太同意6楼得无法正常移动的观点,因为就算把被害者绑起来,也不会选择在小道里面吧。
第二,Y先生比被害者高5英寸,手就算垂直向下,也几乎没可能刺到被害者的下腹部,除非他蹲下来。
第三,死者周围没血迹,脸部有,双手没有,这一点很容易联想到应该是有什么阻碍了血的喷发,没错,就是夫人的身体。

我想,当时应该是夫人跟丈夫在小道里争吵,然后夫人拿出小刀威胁被害者,说不给她抚养权就自杀之类的,然后被害者看到情况就冲上去想抱住她,结果,碰到了刀子上,夫人整个人在被害者怀里,阻挡了大部分的血液,被害人倒在地上后,夫人很惊慌,想摸摸他的脸看他有没死,结果发现死了之后,很惊慌的就把刀子扔在了犯罪现场,以上,我的推理完毕。
发表于 2011-2-27 17:12:31
比较认可七楼的推理   。。Y先生比被害者高5英寸,刺到被害者的下腹部可能性小。妻子威胁丈夫,但失手刺杀丈夫的可能(解决了如果是蓄意谋杀却有争吵,但无争斗)。。。但有疑点:失血过多致死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年龄大小,受伤环境,体重,力度,精神,技术等都是影响死亡速度的因素  死者为中年男性   10分钟之内应该不会死   而妻子既然不是有意杀害被害人   一般是不会拔出凶器的   也没有报警叫救护车。。。那假定妻子当时惊慌失措  逃离现场   出于内疚和恐惧心理    她会等上一会有手抚摸死者脸   看其是否死透了吗?、、、、、

[发帖际遇]:  狄城积极在学院发帖,获得奖励学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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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3:13:53
有可能是G先生,死者死于失血过多但现场没有多少血迹说明那不是第一现场,有可能是死于其他地方然后被凶手拖到这里的,而最有可能的就是离现场很近的G先生。
也许死者当时去G先生接做客,或者是G请他去家里做客(衣服整洁也是因为在别人家的缘故吧),用安眠药之类的药物使死者昏睡,再用刀刺中小腹部,之所以不刺心脏也许是因为怕血液喷到满屋子都是不好清理吧。死者手上没有血迹而脸上有就更能说明死者平躺在地上时被刺伤的腹部。
作案后清理现场,再把尸体丢到附近的小路上,作为第一发现者出现
【本人经验不足,乱说一气,不对请见谅】
发表于 2011-5-15 17:02:15
因该是他妻子。因为死者衣着整齐,说明不是Y,因为他两个人关系不好,见面肯定会起冲突,怎么可能这么整洁。应该是他与妻子在那儿商量子女抚养权,他妻子由于一时激动杀了他,因为如果是蓄意杀人,不可能还把凶器留在现场,所以他妻子才会如此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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