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前天 16:01 辽宁| 来自小霸王手机
学齐诒也写一个回忆帖,随缘更新真假自辨,顺便做个任务

那些年,青春离我们很近,随意挥洒,回望这些年,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她

lz出生在一个小县城,从上初中起,就比较独立了,其实应该说家里对我就是放养的状态,所以我整日和同学们吹牛打屁、胡乱混日子,最后上了我们县里的次一等的高中
高中也仍旧瞎混,上课是最痛苦的,所幸不爱学习的时候还有小说可以读,冒着风险也要逃避学习,原先是跟人借,后来自己买,那时候读的最多的是余华的书,原因无他,只是拼多多卖得便宜而已
没有心思学习了,也是荷尔蒙作怪,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同学;我还记得第一次注意到她是一个自习,我望着什么地方发呆,她扭回头拿背包里的什么东西,就这样对视了,有了一点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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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7:07 辽宁| 来自小霸王手机
前不久就是今年的高考,lz还记得当年高考,我们站在教学楼前等待着进考场,她问我说:我们还会再见吗
我喜欢她,尽管我从未说过,但是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这时候她这么问,无疑意味着我们有了结果,可是呢
高考后,家里有了变故,我没有再念下去,去了南方,逃离了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也离开了心爱的她
她的问题我给不了她一个答案,生活也不能给我一个回答——究竟怎么生存下去?
我又一次选择了逃避,拿着身上不多的钱,住进了旅馆,每日窝在屋子里看电影到天昏地暗
多年以后,我回到故乡,再一次看见了她,又一次对视,就像当初那次一样,却又不一样了

故事本不应直接跳转到结局,就像写小说不能泄底自己,我还是应该回忆当初的美好
从那以后,其实我并没有多么把她放在心上,但火种已悄然埋下,最终还是会有烧得火热的那一天的
那是一个晚自习,我不知怎的,突然就觉得我已喜欢上她,简直莫名其妙,可却也是实实在在的
于是我开始接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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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57 辽宁| 来自小霸王手机
离别是为了和另一个人相聚,再见也往往是再也不见

来到南方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酒吧的驻唱歌手
那段日子,可以用狼藉来形容 如果说一个人只需要清水、火腿肠和推理小说,那我那时候就只需要啤酒、香烟和音乐,每天浑浑噩噩,不知昼夜
这座城市死了,这个夏天也死了,我也死了就像活着一样,我如是想
如果我没有遇到她,我想我的心再也活不过来了
她是一个重庆的女孩,我不知她为何要来这边谋生,我只知道她是我的救赎
我承认,故乡的那个她仍然被我深深爱着,但我也抵御不了眼前的温柔
也许这不是爱,只是一种精神鸦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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