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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原创】遗产继承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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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2 07:05:56 安徽|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一场火灾户夺去了一家三口的生命。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女儿和母亲的尸体处于厨房位置,也就是火灾开始的地方,父亲则处于门口。
女儿的尸体抱成一团,左手手心紧握一片树叶,经鉴定与家门外灌木丛的叶子属于同一类型。
母亲尸体身下的地面只有少部分灼烧痕迹。
父亲尸体身下的地面有明显灼烧痕迹,且父亲生前患有心脏病。
父亲有一个弟弟甲,职业为律师。
母亲有一个妹妹乙,职业为医生。
两人称案发时同时到达现场,当时火灾已几乎结束。
除了这两人外,该户人家无其他继承人。
已知火灾是事故而非人为,请推理案件真相。

(提示:
遗产继承规则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③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当某人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并且没有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无人受遗赠时,该遗产将自动归国家所有。这部分遗产通常会被用于支持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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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5-3-3 21:25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5-2-22 11:13:25 安徽| 发自安卓客户端
答案:
女儿手里的树叶表示她曾逃离出火场,父亲与母亲身下地板的灼烧区别代表父亲的尸体很有可能被移动过。

案发时甲乙两人同时到达现场,发现了虽然逃离出火场但已奄奄一息的女儿。
母亲的妹妹乙准备打救护车,却被父亲的弟弟甲阻止,他先让身为医生的乙判断伤势,在得出存活几率很小的情况后,身为律师的甲向乙科普了遗产继承规则:
1、父母和女儿互为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
2、甲乙两人分别为父母的第二顺序遗产继承人,且二人都不是女儿的遗产继承人。
3、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父母已死,他们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全部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甲乙无法继承。
4、如果无法判断死亡顺序,法律会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女儿先死亡,她的遗产会继承给父母,最终继承给甲乙。

得出结论:现在的情况是,父母在女儿前死亡,他们的财产已经继承到女儿身上。如果女儿随后死亡,因为没有遗嘱和继承人,女儿的财产归为国有,甲乙分不到任何遗产。

所以甲阻止了乙呼叫救护车,因为这样相当于告诉别人女儿是最后一个死的,不利于他们继承遗产。
随后甲乙联手,将奄奄一息的女儿搬回厨房,如果警方判断三人同时死亡,甲乙就能从父母那里分到遗产。
如果警方无法判断死亡顺序,法律会定女儿先死亡,她的遗产继承给父母,最终甲乙还能额外平分女儿的遗产。

在甲乙联手后,甲又背着乙偷偷将自己哥哥的尸体放到门口,伪造哥哥差点逃离火场的假象,因为他知道哥哥有心脏病,很有可能被判断为第一个死,到时候哥哥的财产会继承给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嫂子和侄女,最终在嫂子死后流向妹妹乙。
更换尸体位置后,如果警方判断父亲最后一个死,则所有的遗产都会流向甲。

但是甲乙没想到的是,在两人动手的过程中,女儿察觉到了他们的意图,虽然无力反抗,但她还是抓住了一片树叶,并死死护住了它,以此向警方证明自己逃出来过,也证明了自己死在父母之后,最终使甲乙的计划败露,二人被绳之以法。
发表于 2025-2-27 20:54:55 广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案件真相可能是母亲在火灾初期因某种原因(如突发疾病)先死亡,女儿在逃生过程中发现母亲死亡后试图逃离但不幸遇难,父亲在救助家人或逃生时因火灾和心脏病最后死亡。最终,父亲的弟弟甲将继承这一家三口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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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8 12:19:52 广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弟弟是凶手。死者身下有灼烧痕迹,可能是死后移动尸体。通常男性比女性力气大,弟弟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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