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评估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例如,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取决于证人的品德、视力、听力、记忆力以及与案件的利害关系等。一个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冲突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可能存在偏见或虚假成分。对于物证,要考虑其采集过程是否合法、是否被污染或篡改。比如在 DNA 检测中,如果样本采集过程不符合规范,导致样本混合或被污染,那么检测结果就不能作为可靠的证据。
(二)证据链的构建与完善
单一的证据往往不足以证明整个事件的真相,需要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各个证据之间要相互印证、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例如,在谋杀案中,现场的指纹证据、凶器上的血迹与嫌疑人衣服上的血迹 DNA 匹配、证人看到嫌疑人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附近等证据,共同构成了指向嫌疑人有罪的证据链。如果其中某个环节出现漏洞,如指纹可能是在其他时间留下的,那么整个证据链的可信度就会受到质疑,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三)矛盾证据的处理
在分析证据时,可能会遇到相互矛盾的证据。这时需要深入调查矛盾产生的原因,不能轻易忽视。例如,有证人称看到嫌疑人在案发时在 A 地,而监控显示嫌疑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 B 地。这就需要重新审视证人的证言,可能是证人认错了人,或者是监控被人为篡改或出现故障。通过进一步调查证人的视力情况、询问当时的环境因素,以及对监控设备的检查和数据恢复等手段,来解决证据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