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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原创】羽毛球冠军之死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24-10-25 22:22:07 中国| 2024-11-2 08:05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2024.02.28早上,破旧的小区发现尸体。
死者名叫范一一 女 23岁
发现人是死者闺蜜 闵语
“本来想着给她个惊喜就没提前告诉她我来找她玩,没想到发生了这种事,简直就像做梦一样……”说着眼泪、鼻涕都流下来。耳边每天充满欢笑的奶茶今天只静静地待在一旁,此时屋外施工的声音更加衬托这份悲伤。
致命伤在死者后脑勺,初步判断为钝器所致。
此外死者身上并没有其他挣扎痕迹。
现场并没有找到凶器。
“喔噢,好厉害…”看着满房间里的羽毛球奖杯奖牌,刚刚开始正式工作的年轻警官贺若不由得发出感叹。“是吧,我们就是因为羽毛球认识的。她真的非常有天赋,实力远超于我,过几天还有一个比赛……”说到一半她又忍不住哭出来。
小区很破旧,没有监控。“这可头疼了……获得过这么多奖,为什么还住在这里呢?”贺若心想。
警方调查了范一一的手机,通过她与闵语的聊天记录确认了闵语的不在场证明:



“照她的经济水平,还在用这样的手机吗?”
“因为还算流畅,她就继续用着,她向来不在意这些的。”闵语解释到。
……
“死者这个桌子和你发的图片里的桌子一样啊。”
“这两张桌子是我俩一起买的。”
“原来如此,真的是很让人羡慕的感情啊。”
“是吧,虽然我们认识才一年多,但在别人看来我们像是陪伴了三五年的老闺蜜:‘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

下班后贺若还在头疼怎样继续缩小凶手范围,突然想起一个细节来,明白了什么:“好耶,这下就不用费功夫缩小范围了。”



注:1.聊天记录的两张图左下角是手机自带水印
2.这附近有条河


请还原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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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评分
破案经验 +5

此回答在 2024-11-14 22:12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

发表于 2024-11-9 22:57:49 湖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有个非常简单的方法,不需要啥高科技,不知道和题主答案一不一样,闺蜜利用定位不准的特点,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了两张照片,然后登录死者的微信,先伪造了这个聊天记录,而闺蜜那边只知道自己的微信被别人登录了,不用想也知道是凶手登录的,但是她再登录上去,是看不到凶手伪造的聊天记录的,因为微信在一个手机上发的消息,在另一个手机上登录后是看不到的,死亡时间是九点半左右,那就可能是凶手伪造好聊天记录后,打车去了死者家,这样半个小时的路程,只需要几分钟就到了,用钝器杀害了死者,凶器是什么不重要,就像其他玩家推理的一样,可能是工地上顺的砖,也可能是其他东西,重要的是处理掉凶器,扔进河里就行,然后就是处理掉死者的手机,因为死者手机微信上是看不到她俩的聊天记录的,所以凶手把自己的手机留在了案发现场,把死者的手机带走了,而题目中只查了死者的手机,没有查闺蜜的,这个手机其实是凶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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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22:37:51 浙江|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凶手闺蜜,凶器奖杯,目前应该被扔在施工的水泥浆里了,动机是为了比赛
死者身上并没有其他挣扎痕迹,伤痕在后脑勺说明是熟人趁其不备偷袭,并且去过现场知道没有监控,不在场证明可以通过远程控制用另一台手机发照片自己再用死者手机回复,或者手机能改定位的话利用有一样桌子这点也不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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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7 09:13:57 山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这个题还可以,凶手闺蜜,因为题中三人,不信是警察作案。凶器有可能是羽毛球拍。因为她们是因为羽毛球认识的,所以两人应该都会打羽毛球。羽毛球拍大概是扔到你说的小河里了。至于动机,就是比赛,而且可能是双方竞争的比赛。因为就算是闺蜜也不太可能会吧她的行程记得这么牢。只有可能是自己也会参加。至于聊天记录,一直到学习中哪里还没什么毛病,就是最后那句漂亮,好像是闺蜜拿到了手机发的,因为好像不知在回答哪个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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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7 14:20:04 山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希望能再多写一些吧。我觉得写作是一个很有趣的活了。若果我有灵感了我也写。现在就有一片在审核。
让我猜猜,你是个初二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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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7 16:37:15 江苏| 2024-10-27 17:03编辑
学习中的照片,放置书本与眼镜茶杯的平面看上去是灰色并且似乎凹凸不平,在我看来,比起“桌子”,更像“水泥地”之类的平面。请问这是跟案件相关的线索吗?
此外照片的水印写着“明蕾路”与“华欣路”的定位,那么,“明蕾路”与“华欣路”的位置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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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9 11:27:46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一一有桌子的话为什么不用呢,而且对话中警察也说桌子和一一的一样,一一这么省应该不会另外买一个桌子,所以一一家里的桌子是闺蜜的吧,钝器如果不是桌子的话我不知道是什么。闺蜜发信息确认一一在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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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4:24:42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有人用了闵语的手机或者账号与一一聊天,制造不在场证明。实际上闵语已经到了一一家里,小区很破旧,闵语应该可以打开门,屋外在施工很吵,一一没有发现有人进屋子,闵语趁机杀了一一,凶器可以是石头,扔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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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4:12:41 湖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你的就是我的(指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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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4:28:20 江苏| 发自安卓客户端
死者没有挣扎痕迹,说明凶手可能是死者的熟人,也就是闺蜜,凶器可能是奖杯,已经被丢到河里了,至于不在场证明,凶手可以用虚拟定位,然后把东西摆在死者桌子上,然后拍照发给自己的另一个备用机,伪装成死者的手机然后把死者东西放在地上,拍照发给自己(因为之前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放桌子上拍照了,只能把死者东西放在地上)其实她俩桌子根本不一样,被警察发现照片里的桌子是死者的桌子,只能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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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1:51:38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凶手是是闺蜜。凶器是羽毛球拍。上一次打羽毛球的时候,闺蜜将羽毛球打到河边趁他去捡球的时候,用羽毛球拍干她后脑勺。然后将她扔进了水里。动机是为了比赛。伤在后脑勺。说明是有人从后面偷袭了她。不在场证明是闺蜜将自己的手机发消息在在拿她的手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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