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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篇] Z的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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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1 21:32:20 上海 发帖际遇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小说
by珠颈斑鸠

声明:
1.本文含有叙述性诡计
2.本文含有特殊设定,文中会出现“密室绝缘”和“与鸟对话”两种超能力,此外再无任何超自然元素
3.本文不存在多角色拥有同一超能力的情况。


一 密室绝缘

小朱很想创作出一篇自鸣得意的密室小说,可惜他做不到。至于为什么做不到,那就说来话长了,不过我们也长话短说吧。

小朱是很笨拙的那一类,只要一构思诡计,大脑马上就会宕机。于是他想,艺术源于生活,要是生活中能遇到不可思议的密室案件,不就犯不着自己冥思苦想了吗?虽然这样一来就等同于诡计上直接撞车,但头脑异于常人的他有信心在布局编排上整出些新花样来。

而事实上,小朱也像小说中的名侦探一样拥有吸附各种怪奇事件的体质,其中尤以密室案件居多,隔三差五就能从亲友口中听到此类事件。按理说他的素材应该不少才对。只是……

这些事件最终无一例外都被证明是伪密室,换言之,解答都相当滑稽搞笑无厘头。

小朱将这个无比鸡肋的能力称作“密室绝缘”。对绝缘体而言,明明电流都通到眼前来了,绝缘体还是存心跟它过不去;类似地,对小朱而言,各种密室案件都自个儿找上门来了,可最后却全是空气。

这么说未免也太过抽象,我们就举几个例子吧,从中便可窥探一二。

最近小朱的弟弟和小朱说过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凶案。事发在小朱弟所在的小学,案发时正是课间休息,一个孩子在座位上被人捅伤,奇怪的是,当时教室里还有七八个同学,可他们谁都没有看到事发经过。当然,也不是视野盲区的原因,毕竟受伤孩子坐在整个教室的正中央,其他学生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他,课桌都是一样的高度,视野里也没有明显的障碍物。

更奇怪的是,案发后老师闻讯以极快的速度赶来,封锁了整个班。当时教室外的走廊上有一排同学,他们自始至终都没看到任何人从教室里逃出,也没目击到可疑情况。小朱弟当时也在班里面,头直直对着教室的前门(后门一直是锁上的),同样没看到有谁经过。这么说凶手肯定还在班里面吧?可是事后调查发现,凶手早就从班里逃之夭夭了。

粗看之下,这不正是很多推理迷都梦寐以求的层层监视下的完美密室吗?也许用了什么远程操纵的机关吧?可小朱万万没想到,实际情况居然是——

这是间盲人学校,那个班的孩子都是全盲的,自然没谁能看到。不过倒是有听到就是了。

再举一个例子。某天有个男人在小朱姐注视下独自进了15楼的电梯,约三秒后就到了一楼,时间之短,中间绝不可能有人进入电梯。而且小朱姐从头到尾都盯着电梯楼层显示屏,确认电梯没有中途停留过。可后来她却得知,电梯门在一楼打开时,男人便已倒地不起了。

粗看下,这不是经典的电梯密室吗?应该用了时间差一类的诡计吧。可实际情况是——

只需要一些简单的计算,就知道电梯坏了。一般的电梯从15楼到1楼都不可能只用3秒吧?这个速度,更像是出故障直接从15楼自由落体到了1楼。至于里面的男人是被吓死还是直接摔死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再再举个例子,这是小朱从舅舅口中听来的。舅舅亲眼看到一具死在滑雪场中央的身首异处的男尸,可放眼望去,偌大的雪地上却只有死者前往滑雪场中央时留下的脚印,再无其他足迹或滑雪板一类的印记,而离尸体最近的干地面至少也有四十米的距离。再有脖子的横断面处光滑平整,各种组织结构清晰可见,不断涌出的血还带有浓烈的新鲜的血腥味,可以排除死者在别处被杀死后从空中抛尸到滑雪场中央等可能。

嗯,在小朱看来,这是很标准的雪地密室谜面呢,如果能给出符合要求又颇有新意的解答,改编成一篇小说应该也不成问题。然而舅舅给的偏偏就是最不靠谱的那种——

死者是被四十米长的大刀斩首的。四十米长的大刀……四十米长……

这确定不是冷笑话吗……算了不吐槽了。最后再举个例子,这次是小朱的侦探友人波奇酱告诉他的。那是发生在大学里的离奇命案。一个学生死于实验室中,发现尸体时沉重的大门是从内部锁上的,而那间实验室性质特殊,需要做到严格的密闭条件,所以大门关上后与外界间几乎连一条缝都没有,顶多有几个狭小的装了隔板的通风管道,可以在有需要时由有权限者远程控制开启。大门从内部锁上后只能用一把特质的钥匙打开,钥匙由保卫处严密保管。这个学生原打算不吃不喝闭关一天做实验,就顺便把门从里边锁上,手机电脑什么的也不接消息了,与外界断绝任何通讯。只是还不到半天时间,他导师就说临时有事要进去,到保卫处领了钥匙后,在保卫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自开了门。

不出意外地,打开门后学生已经躺倒在地了。通风管道倒是开启了,只是这地方连根手指都伸不过去。几个工作人员赶忙上前查看情况,可人确乎已经凉了。

波奇酱说后来调查发现凶手就是这个导师,他的手法严格来说应该属于快速杀人那一类,也就是说,打开密室时死者尚未死干净,凶手是此后才快速结果其性命的。

然而,当时前去探查死者情况的分明是几个工作人员,而导师只是呆站在门口,一步都没靠近过尸体,手上甚至都没有任何动作,而尸体身上也没有任何远程发射的毒针之类的伤口,那么,导师到底是怎样实现快速杀人的呢?

哦天哪这真是个难解的问题,真的有这种办法能在转瞬间不留痕迹地杀死目标吗?小朱一下子兴奋起来,还以为自己终于碰到一个像模像样的密室手法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

实验室里有一个由放射性元素衰变触发的机关,机关触发则会释放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之中的毒气。导师在学生进入实验室一段时间后远程操控打开了排气管道将可能被释放的毒气排干净,再隔一段时间后去保卫处叫人。由于学生断绝与外界的任何通讯,加之实验室绝对密闭,故而外界无法对其进行观测,出于某些众所周知的量子力学原理,在未打开门前,学生处于生与死的叠加态,无法判定其绝对死亡。而导师抢先打开门之后观测到了学生的状态(机关未触发则学生必定还在做实验,触发则必定倒地不起),由此坍缩到死这一种状态。所以学生真正被杀死的的确确是在教授开门的那一瞬间,这种手法严格讲也确实是快速杀人,只不过也许叫超快速杀人更合适,毕竟开个门就把人杀了。

哦这也他妈的太扯淡太无语了吧?根本不像是现实中会发生的事,虽然小朱其实一点也没听懂就是了。他只觉得波奇酱是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一个发生在实验室的正儿八经的密室案件,想讲给他听的时候,却由于他的超能力的作用,被强制扭曲修改成了荒谬的故事;要么就是知道他这个能力,成心想逗他玩。

总之小朱的能力就是这样,经常能从亲友口中听到五花八门的密室案,可到头来尽是些奇奇怪怪的玩意。而他心心念念的那篇小说也因此一直无从下手。

小朱总是不无哀怨地想,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一个真正的密室呢?

虽然波奇酱说,现实中哪里遇得到正经密室啊,大多数人连死在一个漂亮的密室里的资格都没有,小朱对此也深以为然,可他还是在锲而不舍地追寻那个虚无缥缈的密室呢。

昨天、今天、明天,日复一日,日日如此。


二 寻鸟启事

大家好,我是大胖。这是一则寻鸟启事,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

我们寝室四人与爱鸟的相逢是在考四六级那天。

那天我起得很早,比平时赶早八还早,其余几个哥们也睡不着。毕竟CET4在早上考,想着刚进大学就要上正式考场,搁谁都会忐忑不安。我醒后实在没心思再睡,就和我铁哥们小圆唠起嗑来,反正就是说好紧张啊,今年的听力不知道难度如何啊,今年的翻译不知道考什么啊之类的,阿方和老高也不时附和几声。聊了有七八句的时候,不知何处传来若有若无的鸟啼声,细听竟像是从宿舍里发出来的。

我们住在一楼容易遭贼,所以和其它层不同,阳台是全封闭的,且专门安装了防盗铁网。铁网间隙不算太大,虽说鸟儿也不是进不来,可听到鸟叫第一时间也没往这个方向想。可很快两只珠颈斑鸠就“咕咕咕”地落到我床上,用清澈的纯真的智慧的眼神与我六目相对。

我这才如梦初醒。特么的宿舍里是真的进鸟了啊!

后来我们才知道前一晚宿舍和阳台之间的推拉式落地窗没关严实,漏了一条不小的缝,其实平时一直都是这样,总有谁去晾衣服的时候会没关紧就走。而那两只珠颈斑鸠大约是三四个月大,还没完全成年,体型并不算太健硕,就误打误撞地穿过防盗铁网飞进了阳台,又顺着落地窗的缝隙进了宿舍,还在我桌上大摇大摆旁若无人地拉了泡屎。

当时整个宿舍一下子就乱成了一锅粥,小圆裹上大衣翻身从床上跳下抄起晾衣杆,阿方和老高也挥舞着扫帚和拖把到处赶鸟,我则尖叫着丢东西想把鸟打下来。我们把正门和阳台门都敞开往那边撵,希望这两个活宝能给点面子老老实实出去,可它们也不知怎的就是死活赖着不走,进来快二十多分钟啥也不干就在天花板下高高地盘旋着。

这时眼见快赶不上考试了,我们只好搁下两只鸟不管,以平时的五倍速刷牙洗脸穿衣服吃面包准备考试要用到的东西。我们仨收拾完眼巴巴地望向唯一的闲人小圆,小圆也是一脸无奈,苦笑着说了句“包在我身上”。

早上考试结束后我便心急火燎地一路往宿舍小跑,心心念念着战况如何,一开门却发现小圆提着一只鸟笼,两只珠颈斑鸠正安安分分地在笼内走动,时不时扑腾着淡褐色翅膀,赤红的小脚一蹦一蹦的。那只鸟笼似乎是之前住这的老师兄搬走时的遗留物品,被我们搁置在阳台,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后来我才知道,小圆把两只鸟赶到阳台后,突发奇想在鸟笼里丢了些碎饼干碎面包,两个铁憨憨还真就走进去了,结结实实逮个正着。

我问小圆都辛辛苦苦把两只鸟抓到了,干嘛不把这两尊大佛请走啊!还留在宿舍里干嘛?小圆却说看它们根本不怕生,索性就养起来了,反正看着呆呆的傻傻的肥嘟嘟的圆滚滚的可可爱爱的,就当是宠物了。我心想正确的客观的中肯的一针见血的,放眼整个大学,都找不到几个养鸟的宿舍吧,贼有牌面。阿方和老高回来后,也直呼可爱捏,说养两只鸟还怪有意思怪好玩怪有趣的。总之养鸟的决定就此全票通过。

不过我们谁都没有养鸟的经验,查了一些资料,得知珠颈斑鸠似乎不是适合宿舍养的鸟(事实上或许就没有适合宿舍养的)。一来在鸟笼里拉鸟屎容易搞得臭哄哄的,洗澡的话也费劲,指不定就满屋子乱飞;鸟叫声也很吵,放阳台里容易影响到隔壁;此外鸟还需要一定的活动空间,总不能一直禁锢在狭小的笼子里……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想着先养几天看看。毕竟也不是没人在宿舍养过,不然这个鸟笼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短短几天我们就发现,这对珠颈斑鸠还挺通人性,一点不瞎闹腾,别的鸟动不动振翅甩你几个大逼斗,它们倒是文文静静的,对生活条件的要求也相当敷衍相当草率,往笼子里甩几卷干草几片枯叶,也就这么凑合着过了。吃的也是,这俩货根本不挑食,来者不拒,喂什么吃什么,比随遇而安还随遇而安,意思意思就行。给它们洗澡时也很安分,跟抓着个毛绒玩具一样,看它们样子还挺享受。至于最重要的噪音扰民问题,我天,它们真的好乖!大多数时候呢就跟两个哲学家一样低头自顾自踱步,要么就盯着阳台外面的风景发愣,顶多在无关紧要的时候叫上两三声,也没什么人来投诉。而且巧的是,打我住进来起隔壁俩宿舍就一直没住满,始终是一边一个人住,另一边两个,加起来比我们宿舍还少,就算有什么意见也是少数服从多数了,啊开玩笑的。后来我们还专门办理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诶,下面的内容呢,怎么不往下念了?”小堇在张贴寻鸟启事的电视杆旁绕来绕去,一边歪着头问。

“太长不看。就烦这种,好好一个寻鸟启事硬是写成了五千字小作文,你咋不从盘古开天开始讲起啊?老半天都讲不到重点,实在没兴趣再往下看了。”

“那就从后面开始读呗,多大个事啊。哎呀别管啦快念快念啊。”

“也是啊,那我再看看吧。”


昨天是养斑鸠一周年纪念日,下午四点多,我突发奇想打算把小可爱们带出去遛遛,就骑上我心爱的小电动,一手把着方向,一手提着鸟笼,在路上兜风。我当时觉着自己贼帅贼拉风,这一波想必能赚到放学的学生们不少回头率,可现在回想我真特么的是个傻X。

当时开到一处下坡地,地上有个坑,我没注意也来不及刹车就直直往前开,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昏了过去,手里的鸟笼应该就是在那时不知被甩到了哪里去。后来我被路过的好心人就近送到了校附属医院,人倒是没什么大事,甚至一点皮外伤都没有,不久就出院了。可鸟是真的丢了,不见了,消失了,离我们而去了……

事后我的标准996社畜女友放弃了坚持很久的全勤,第一时间就托人代班请半天假来看我,顺便也帮我去事故发生地附近转过。三个舍友得知陪伴了整整一年的老伙计丢了,也花了不少时间去找,可愣是连个鸟笼的影子都没见着。我们估计鸟笼是滚到坡底下去了,但也不很确定,甚至不清楚鸟儿们是还待在笼里面,还是已经逃出笼外。我只知道它们已经完全适应了喂养生活,和我们几个也有了感情,要是回归野外还真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去,一想到辛苦拉扯大的肥鸠可能被红隼吃掉我就心如刀绞!

我知道想找到几只斑鸠谈何容易,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鸟儿对我们真的很重要,所以我恳求大家帮我们找找看,如有线索定当重金酬谢,联系电话是xxxxxxxxxxx……

(下面还有附图及地址,但已经懒得再看下去了,看了也没啥用)


“看吧,几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非得长篇大论地讲这么多。最关键的地方还讲得含糊其辞不明不白的……大概是水论文的后遗症吧。”

“而且还公然秀恩爱!算了算了,先别管这些了,快点干活吧!”

小堇大概了解事情经过后,毫不拖泥带水地起身就要去找。她一直是这种爱凑热闹爱找事做的性格呢。小朱便也紧跟着追上去,他也超喜欢帮助别人的感觉。

而且这次的活儿还真就非他们不可。

是的,寻鸟这种事看上去完全是痴人说梦,毕竟在大家眼里,几百只珠颈斑鸠不都是一个样吗……但对这对搭档来说可就另当别论了——

毕竟小堇可以和鸟对话啊。


三 鸟的证言

据不完全调查,这附近曾观测到珠颈斑鸠、鸽子、喜鹊、麻雀、迁徙中的秃鹫、红隼、红头长尾山雀等等林林总总几十种鸟,恰好应了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不过对小堇而言这点困难不在话下,她只在小树林里转了区区两个小时就锁定了目标。

“嘘,别说话,我找到可疑对象了。”小堇示意小朱别出声,“听我的就行。”

听力比小朱好得多的她便开始翻译官般絮絮叨叨念起来。


你问我刚刚大胖发生了什么事?哎呀,你先别急嘛,这故事还得从初次见面那时候说起。

那是在某一天,具体是哪一天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某一天。那天一早外面就吵吵嚷嚷的,不知道是哪几个混蛋在大声说话,声音差不多就是这样——

“哎呀要去考四级了好慌啊,睡不着了。”

“那就多躺会,养养精神。”

“算了还是起来吧……唉听力好难啊,能过就算成功好吧!”

“老子下午还要考六级,你个考四级的逼逼什么……”

“老子以后还要考八级呢,你个考六级的逼逼什么……”[ 笔者注,此处只是鸟儿在用自己的独特的语言转述那天听到的声音,它们实际上也听不懂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后文同。另外,笔者默认鸟儿眼里大千世界的色彩和人看到的一样,权且当作设定吧,不然人眼里的东西和鸟眼里的是两个样,那就完全没得玩了。]

反正就是这样啦,哎呀,我已经很努力在模仿那个声音啦。

总之我很不爽,我就和啾啾一起飞过去康康是怎么回事。我们看到总共有四个庞然大物在大房间里躺着,我们还小很多东西都不懂,也不知道那玩意叫什么,不过反正也是两足兽就对了。房间外面有那种细细的栏杆,我们就从缝隙间穿了过去。

我们在房间里扑腾了得有一阵,那四个庞然大物才注意到我们的存在。一开始它们可不太友好啊,居然就对我们动手动脚的,还好我们走位灵活才没被打着!

后面它们好像就不怎么理我们了,我们也就在房间里随便乱玩了,等再看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房间里就只剩一个了,那家伙圆鼓鼓的,所以我和啾啾叫它小圆。

那家伙倒是挺好的,把它吃的东西分了一点给我们。

后来啊其它几个也都回来了,有个很胖的,我们叫它大胖。那家伙老喜欢我们了,总是很友善地对我们两个上下其手,起码得有三四十次……

然后呢我想想,好像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了。反正你知道大胖对我和啾啾很好就对了。那就开始说刚刚发生的事吧,等我歇一歇哈。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没错!”小堇兴奋地叫道,“所有细节都对上啦!”

“话说这鸟怎么也和人一样啰嗦啊,一个故事讲老半天。”小朱不满地吐槽道。

“哈哈,该说是有其主必有其鸟吗。”

小堇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循声在树林里绕着弯,小嘴也仍旧动个不停。


好的,下面就到最惊险刺激的部分啦!

因为一些事,我和大胖已经有两三天没见面了,整整两三天诶!我甚至连原来那个房间都找不着了。直到刚刚我满世界乱逛的时候偶然路过,才刚好看到了大胖!

我心里那叫一个高兴啊,赶紧飞过去。可眼前的一幕直接把我吓呆了!

一个只穿短袖的大坏蛋站在大胖边上,手中的刀挥向了大胖的脖子!

哦天哪,这一幕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强了,搞得我两眼昏花视野模糊都看不清东西了。那会真是度秒如年啊,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恢复正常,再看时,大胖躺在那一动不动,喉咙已经给割开了,旁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而且它是赤裸着身子的状态,而且它的脚还给人捆绑住了!更恐怖的是,那个大坏蛋依旧挥舞着手里的刀,一刻不停直直朝大胖砍去!

当时情况紧急,所以我对大坏蛋的相貌完全没印象,毕竟是一点特点都没有嘛。唯一记得的是坏蛋当时在唱歌,大概是这样——“只因你太美~baby~只因你实在是太美~”

才刚缓过来又要看大胖被分尸,我都快忍不住叫出声来了!我知道我是如此弱不禁风,不可能阻止那个坏蛋,只好一边哭哭一边背过身去,不想看到这残忍的一幕。我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叫了几声,再转头去看时,大胖居然只剩头和半个身子了!而那个坏蛋早已消失不见!

我转身就溜,结果飞了几十米就在这遇到你了。这就是刚刚发生的整个故事啦。

呜呜呜大胖它死得好惨好惨啊……


“诶诶诶,还找什么鸟啊?这都出人命了耶!我们赶紧去看看吧!”

小朱才听小堇转述到一半就绷不住了,喊上她就要折回去。小堇却一脸委屈地眨巴眼。

“人死了就死了呗,起码把鸟找到送回去嘛,要不然不白来一趟了吗?”

啧,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啊,人死不能复生,再赶过去也做不了啥,倒不如找鸟实在……

可是我有非去不可的理由啊,小朱想。

听那只鸟的证言,大胖是被瞬间分尸的,而后凶手更是从屋子内蒸发一般消失了。这整个过程甚至只要鸟儿在心里默叫几声的工夫!

前不久小朱才得知校推协要演出舞台剧《解体诸因》的消息,没想到在此之前现实中就发生了更为精彩的事件!单这点就足够让小朱热血沸腾了。更何况这某种程度上也算密室吧,虽然有些牵强,但姑且就叫“时间组成的密室”。这可是小朱第一个亲历的密室案件!以往那都是从旁人口中道听途说来的,只有这次是例外。

无论如何都要去现场看上一看,或许这次就能打破魔咒呢?

小朱对此满怀期待。他不由分说地就带着小堇十万火急往回赶。

“诶等等,所以那个大胖的宿舍是在哪来着?”

小朱这才意识到,他们压根没注意寻鸟启事上给的地址啊!他和小堇只好先在附近打听。所幸大胖因为搞寻鸟启事这一出弄得是众人皆知,所以没费多少工夫就摸到了些底细;知道大胖住在S大的东5宿舍楼后,再度马不停蹄赶往现场。十分钟后,小朱和小堇气喘吁吁赶到楼下,只见正门那边的路上已经停了辆救护车,还有不少人来看热闹,保安则努力把人疏散开,看样子的确是发生了什么很要紧的事。

宿舍楼近似为长方形,每层的两条长边各排布着若干宿舍。事发宿舍的阳台似乎是开在宿舍楼背面,那边的人尤其多,高高的树荫下,有只穿单衣就跑出来似乎太着急崴着了脚一瘸一拐的,有低着头背着单词偶尔抬起头看两眼嘴里还念念有词的,有从隔着一条小路正对面的小吃街买了奶茶、煎饼慢悠悠走来,伸长脖子以45度角仰头张望的……

小朱和小堇呢也试着挤过去看,但终究是没有成功。他俩只好再去找附近的吃瓜群众打听,前前后后问了一圈,总算是东拼西凑粗略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说来是这样——

方才的死者确实就是贴寻鸟启事那个大胖。今天下午一点多,大胖和所在宿舍其余三人一起出门去上课,因为去的是不同的课室,快两点整时匆匆跑进教学楼后便与三人分别了。上完课大概是三点四十分,除大胖外的三人结伴走回宿舍,走到走廊拐角时,正前方形单影只的大胖恰好用身子顶开门进了屋,看上去也是刚回来的样子。走廊尽头有扇通风的窗户,阳光从那直直照进来,所以看得很清楚。当然,中间隔了十几米只能看个背影,不过那人身上的衣服裤子确是和大胖下午出门时的一模一样就对了。顺带一提,大胖的外套外裤款式本就少见,一年四季都会穿那套,前几天那身套装还因为骑车摔倒而附带上大面积不规则的刮擦破损褪色,可以称得上是独一无二,所以才能确定那就是大胖。事后想来,如果非说有哪里奇怪,那就是大胖平时出门老是忘带钥匙然后被锁在宿舍门口,佛系地站那刷手机等别人来救,有时可以长达一两个钟头。这回大胖自己开了门也算有一丢丢罕见。

尽管如此,三人有说有笑地走进宿舍时并未察觉到什么异样,照常开了空调。硬要说有什么不对,也就是没见到大胖,且半开的阳台门前散落着下午穿的几件外裤外套睡衣睡裤,而一旁桌上的电脑却安静地开着。不过大胖平时就总是把衣服往椅子上扔,然后扔歪全部掉在地上,电脑也经常忘了关,所以三人没有过多留意,只是一件件捡起衣服收拾好。几人恐怕是过了一阵子还没见到大胖,才意识到不对劲,满屋子搜寻一阵后在大胖的床上发现了尸体。从进入宿舍到发现尸体这个过程中,三人都坐在各自的椅子上聊天,均无机会行凶。当然啦也没有人藏在宿舍里,不然早被找出来了;也没人从宿舍逃出去,毕竟开空调肯定是门全都关上了的,要是有谁偷溜出去三人不可能都没发现。

另外,有前排吃瓜群众目睹了尸体从案发宿舍搬出去的过程。据他描述尸体的手和脚怕是都没了,白布下面本应是四肢的位置空空荡荡的,看上去相当吓人。

天哪,这果然是密室没错!结合两边的证言不难得出,凶手真的是在短到接近极限的时间内杀人分尸后消失的!这是密室不可能分尸or消失啊!小朱心中不禁一阵窃喜。

想来这次必然是真正的密室案件了吧!只要解决这个案子,就可以创作小说啦!


间奏 孤独侦探如是说

第二天,S大一名大二学生于东5宿舍楼中离奇丧生的报道很快在各大社交媒体上传开。毕竟本市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可称得上新闻的新闻了,电视里来来回回播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出了这档子事,霸个屏也不意外。另有传言称警方已经结案,只是相关情报不予公开,所以采访里基本都是学生出镜。楼内的学生都对昨日失去一名朝夕相处的同伴而感到深深的悼念和哀伤,因身边发生惨案而震惊或恐惧的也大有人在。

小朱的心情却只是郁闷。他只觉得好不容易从最前线打探来消息,却是绞尽脑汁都想不出合乎情理的解答,这小说还咋写嘛!他只好如往常一样来到名为“Starry”的侦探事务所找波奇酱。听说很多学生都会来这里委托呢,他此番也要来寻找一个满意的答案。

几年前波奇酱还是超高校级的社恐,一被人搭话就会紧张到原地升天,也因为过度害羞拘谨腼腆内向自闭而找不到朋友。只是偶然间从小说中得知有这么一类安乐椅侦探,足不出户就能帮人解决案件,得到大家的肯定、认可与赞赏,就怀着极大的热情莫名其妙苦练推理两年半,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侦探,网名“Detective Hero”,最擅长枚举所有可能性,用漫长的也许不很严谨的逻辑推演解决事件,偶尔也做推理视频发发自己写的小说,算是积累了一批粉丝,虽然性格上并没有多少好转,现实中的社交依旧一塌糊涂就是了。现在她在机缘巧合下加入了“Starry”,一边读高中,一边在周六日来事务所里当苦逼打工人。[ 笔者注:姑且认为存在侦探这种职业且还能从警方那获取信息不是什么超自然的事情。]

此时一头粉色长发的可爱侦探正翻阅着从警方那里获取的最新消息——由于事务所广受好评,现在连警方都会主动共享些许信息。“昨日本市非自然死亡一宗,已结案;抢劫案两宗,盗窃案……”她正喃喃自语着,却突然被小朱粗暴地打断了。

听完小朱的叙述后,波奇酱若有所思般点点头。“昨天下午四点左右发生在S大的那起案件吗?我也有所耳闻呢,等我看看手上的情报哈。”

“先看看凶手是谁……呀,这部分压根不给呢,看来权限还是不太够啊,只知道没有共犯而已。很多详细情况也都是空缺……唉,算了算了,有情报就不错了。”

波奇酱嘟嘟囔囔道:“情报里最详细的是事发宿舍楼的概况。东5楼共6层,每层20个四人寝,住着21级强基[ 笔者注:S大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七个专业开展“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可转至强基以外专业。]的473名学生和宿管阿姨。除此之外,一楼另有一间无需预约的公共活动室,一个一整排共15间开放式淋浴房的大澡堂、一个不算大的热水房和一间阿姨的小管理室,各层还有一个强弱电间,但只有专业人员检修才进得去。每间宿舍均只有一扇正门通往外面走廊,内附小阳台,除一楼外均为开放式;宿舍里的床则是经典下桌上床的结构,用一条一米八左右的的简陋铁梯连着。整栋楼都没安监控,所以给案件侦查造成了一些麻烦。”

“死者舍友的证词也不给,只有阿姨的。昨天下午宿管阿姨一直坐在管理室里看着唯一的出入口,据她回忆,在下午两点上课,到三点四十分下课期间,印象里进入楼栋的同学,都是下来到外卖架上取外卖回去吃的,或是拎着垃圾袋出去丢完垃圾两手空空独自回来的,并没有观察到任何可疑情况,甚至就没看到有背着书包或携带其它包啊箱子啊之类的进入宿舍楼的——这也挺正常,因为那个时段进出的基本都是没课的同学。遗憾的是由于出入者太多太杂,阿姨无从记清具体样貌及身份,最多就记得几个很有礼貌跟她打了招呼的。”

“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呢。再看看尸检结果吧,不过这部分也只有零散的几条。呃,死者的致命伤是颈部大动脉被割破,且无摄入迷药痕迹……好像就这些了。”

小朱越听越失望,警方对侦探事务所还真是吝啬呢,明明都结案了还抠抠搜搜的……

下一秒波奇酱却仰起小脸,自信地说道——

“呀,这些信息就足够了呢。关于杀死大胖的人,以及分尸的真相,我都已经心里有数了。闲话少说,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挑战读者()

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杀死大胖的人究竟是谁,以及密室不可能分尸的真相是什么。重点在前一个问题。动机无需考虑在内,在已知有叙诡的情况下,不知正在阅读本文的读者朋友能否看出这其中的门道呢?

笔者向大家保证,凶手的范围可以圈定在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人物,及主要人物的亲友中,且百分百是这之前已出现过的角色,其他一笔带过的龙套无需考虑。

对了,间奏中波奇酱从警方那获取的情报均绝对正确,包括阿姨的证词。

好啦,所有线索均已给出,祝读者狩猎愉快哦。

Detective Hero开始推理!


四 解答之一

这次的事件,如果把两个证言放在一起思考,的确相当费解呢。不过如果用分治的思想各个击破,也许就没那么麻烦了哦。你和小堇听到那只鸟所叙说的细节和寻鸟启事上的大致吻合,就误以为它正是大胖养的那只,可万一这只是一个误会呢?

我察觉到这点是因为一个细节——那只鸟描述初遇场景时,不是模仿人类的语气,说过这么一段话吗?大意是有人嚷嚷着要考四级了很慌,但立马又有人回应自己还得考六级呢。

单听那里也许会以为这就是寻鸟启事里考四六级那天早上众人的对话吧?可不觉得很奇怪吗?寻鸟启事里说过,那时“我”,也就是大胖才刚上大学,宿舍楼里又是同一级的人,那按理说应该没法考六级吧?起码也得等先考过四级啊,那至少是第二个学期的事了。

初遇的场景对不上,所以那只鸟绝不是寻鸟启事里丢的那只。

如果单就这一点有出入的话,我可能还不是很确定,毕竟也有这种可能嘛——写寻鸟启事的那位同学刚入学,但同居的舍友有退学之后重新考进大学的,以前在大学里考过四级,所以在学校政策比较宽松的情况下,第一个学期就能考六级。

可是,后面有人还说以后要考八级。英语八级可是英语及相关专业才能考的诶。而阿姨说了那栋宿舍楼住的全是强基的,没法转专业到英语专业,所以那人确实不是大胖。

当然,鸟儿当时听到的可能是旁边宿舍的对话,但那也还在同一栋宿舍楼里,和前面大同小异。而鸟儿听到的是偶然路过者的谈话的可能性也可以排除,因为对话开头是“好困”“再躺会”“算了起来了”,说明对话的人还在床上。

另外,大胖的三个舍友进入宿舍时,居然第一时间未注意到床上的大胖,这也是一个佐证。不是说被刀割喉还分尸了吗?那应该流了很多血,很显眼才对啊?唯一的解释就是——床上套了那种完全不透明的遮光蚊帐或者说床帘,所以刚进宿舍时看不到。

可既然大胖是在床帘里面,鸟在阳台外面又怎么看得到里面的情况呢?我承认鸟的视力是比人好很多,但还不至于有透视这种功能。

综合以上种种疑点,我认为鸟口中的“大胖”,大概率并不是东5楼凶案中的死者,而是另一个体型肥硕的人。鸟亲眼目睹的分尸血案和东5楼发生的案件,完全就是两码事。那么两段证词,当然也要分开来看。

先说东5楼凶案吧。转瞬之间将人分尸显然是不现实的,更合理的解答自然是——大胖早就被人分尸后放在床上了。

那么,三人看到的大胖必然就是另一人假扮的了,几人也确实没看清楚嘛。而且走到走廊转角的时候,恰好就看到大胖进了宿舍,总感觉有些刻意的成分。由于大胖的外套外裤相当特殊,那凶手事先准备另一套有同样损伤的衣服几乎不可能,大概率就是在身上套上大胖的外套外裤,在几人眼下快速走进宿舍,脱下后扔在地上然后从宿舍里逃之夭夭,这样就制造出了大胖走进宿舍后瞬间被分尸的假象。

那我们只剩一个问题要解决了,凶手是如何逃走的?阳台外面有防护网,正门处又有三人监视,能看到大胖穿什么衣服起码可以说明三人不瞎,那大摇大摆出去很不实际。而藏在宿舍里的可能性也被排除掉了……

所以,只剩那个地方了——

从没有防护网的阳台溜走。

没错,寻鸟启事里说过他们住在一楼,可问题是,现在也许已经换宿舍了呀。事实上很多大学在第一个学期结束后就会这么做。所以,几人现在的住址可能是在东5楼的二层、三层之类的,毕竟你和小堇也没看寻鸟启事上的地址,只是打听到他住在东5楼。

这个推断是有依据的——新闻里说死的是大二学生,大胖自己也说前几天是养斑鸠一周年纪念日,所以距离大胖刚入学那时已经过了一年,中途换过宿舍也是情有可原啦。

换宿舍更直接的证据在于,当时围观群众里有伸长脖子以45度角仰头张望的;如果宿舍在一楼,就算人再多也大可不必把头抬到这个角度。我猜新宿舍应该是在二楼,这样努力伸长脖子兴许看得到一些屋内的情形。而凶手呢也正是吃准这个高度不算高,从阳台跳下去不会有大碍,还可以在下面事先铺点东西什么的,应该就是这样大差不差。

顺带提一句,大胖换宿舍的同时应该没换舍友。毕竟他在寻鸟启事里说过“三个舍友得知陪伴他们一年的老伙计丢了”,应该还是那批一起养鸟的舍友才对。


接下来我们再解决那只鸟目击到的案件。那大概不是真正的杀人分尸案。毕竟我从警方那里获知,昨天本市发生的非自然死亡案件仅有一起。

那只鸟说初遇时听到了考四六级的对话,所以我们大致可以猜测,其口中的主人“大胖”也住在学校的某个宿舍里。那它所说的因为某些事而和主人有两三天没见,指的应该是另外一起不慎把饲养的鸟丢掉的事件。只不过那个宿舍并没有心大到会去写寻鸟启事这种一看就很不实际很搞的东西,所以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由于长时间住在笼内,只能窥见外面世界的一角,对自己在整个校园里的位置并没有清晰的认知,加之校园里的宿舍基本上都一个样,故而找不到原来的房间,满世界乱逛时才偶然遇到主人。

明确这一点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当时鸟看到的主人,并不一定是在原先的房间内。另外,这个主人也不一定是真人,毕竟鸟作为目击证人并不一定可靠,或者说很不可靠。有些鸟都会把田里的稻草人错认为真正的人,所以把假人错认成真人的可能性也很大。

结合以上几点,还有鸟目击到的所谓“分尸”,我总算想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还记得你说过,校推协正打算上演舞台剧《解体诸因》,就算没看过原著,听名字也知道和分尸有关吧?而分尸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让真人演啊?肯定有道具嘛,就那种假人之类的,相对应的也应该有假血什么的,这样效果才逼真些。再有假人的各个身体部件应该是可拆卸的,这样演到“分尸”的情节才比较方便快捷,而且要是不可拆卸的话,一演到分尸就得把道具砍坏,成本未免过高。而上演这样一出剧总要排练吧?排练时会怎样呢?可能就有这样的情节,假人被脱光衣服捆绑双脚丧失反抗能力后惨遭割喉,扮演凶手的演员再挥舞着道具假刀快速将四肢拆卸掉然后退场,毕竟分尸的情节也不能拖拖拉拉演太久吧,观众就不感兴趣了。

昨天那只鸟目击到的恐怕正是排练现场。它先目睹了假人横陈于地的场景,转过头去时凶手又正好拆掉四肢退场,所以鸟再回头看,地上就只剩头和身子了。

一个不大明显的佐证是,现在是大冬天诶。毕竟大胖遇到斑鸠是刚入学时考四六级那天,也就在12月,而前几天刚好是一周年纪念日。另外也只有在冬天,写寻鸟启事的大胖才有可能穿厚厚的两三件衣服,才有可能从电动车上摔晕却没有任何皮外伤。可是鸟却说凶手穿短袖,大冬天的怎么会穿短袖呢?鸟当时看到大胖脚被捆住,加之无迷晕痕迹,说明已经是被束缚住无法抵抗的状态,那大可用刀刺其它部位,而不是割喉这种容易把血溅自己身上的地方,因此也就不可能是因为担心血溅外套上才脱的衣服。既然如此,脱衣服实在很奇怪,但如果是在演戏,且服装有特定要求,那就说得通了。


好啦,现在我们知道鸟目击的第二起分尸案只是个乌龙案件,所以我们还是把重点回到第一起杀人案上。现在我要推理的是凶手的身份。

首先我们要确定,大胖是在进入宿舍楼之前被分尸再运回宿舍,还是回宿舍后被分尸。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显然了——进入楼前被分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很难把尸体带进去。

宿舍楼只有唯一的出入口,而阿姨说过,在两点到三点四十分这段上课时间内进入宿舍楼的同学只有出来取外卖的,或是丢完垃圾两手空空独自回去的,所以这段时间内无法把尸体带进去。不过还有一个地方,那就是阳台。我的情报里有一条凶手没有共犯,但他可以先在楼上设置好滑轮一类的机关,绳子垂到楼下,把尸体绑好后上楼拉上去。可这样未免也太麻烦吧?明明可以用书包运送。再说了,宿舍楼背面,也就是死者宿舍那边的阳台,隔着一条小路正对着小吃街,这种地方人流量不会小;而正面那一侧,因为开有大门,进进出出的人也不会少,阿姨也说了进出的人太多才记不清具体都有谁。总之两边都可能有好些人经过楼下,而无论用何种方式经由阳台搬运尸体都需要不少的时间,被目击到的可能性极高,这种又麻烦又太过冒险的手法根本就不现实。

而下课后再把尸体运进去呢?下课了自然有很多人回宿舍,背着书包混在里面完全不成问题,但问题是——时间上过于仓促,导致未知数很大。大学不像初中高中,很多课是会有提前下课的情况的,而且这种情况是不可预测的,万一三名舍友中哪个提前回了宿舍,计划就要泡汤。再说了,用书包运尸块难免有血腥味,混在回宿舍楼的同学里面也可能被察觉。

至于说三名室友中某一人中间翘课杀了死者并拖到暗处分尸放在书包里,下课后运回宿舍,这种可能也忽略不计啦,因为三人回宿舍后一直在各自的椅子上聊天。

综上,我们得出,大胖更有可能是在宿舍楼里被分尸。但昨天下午他也去上课了啊?还在快两点整急匆匆跑进了教学楼,如果他真去上课了,那凶手再怎么也没有杀人分尸的时间了吧?所以,大胖大概率是与三人分别后不久转而折回了宿舍。

可阿姨在两点到三点四十分之间只看到拿外卖和丢垃圾的啊?这个简单,大胖两手空空地走进宿舍楼,阿姨就有可能把他误认为是倒完垃圾回来的,毕竟阿姨也不会特别记脸。

确定大胖折返宿舍后,问题就变成了,大胖为何要跟三名舍友一起出门,进入教学楼后再独自返回宿舍?需要注意的是,大胖进了教学楼,说明上的不是体育课这种不用背书包的课;可阿姨却没目击到背书包回来的人,这就说明大胖出于某种目的故意没带书包回来。

一种较大的可能性是:大胖把作业本之类的东西落在宿舍里了着急回去拿,就把书包搁在教室里。可大胖是约两点急匆匆跑去上课的,都快迟到了,也没必要再马上回去拿吧?

还有一种可能是想翘课,但这样的话直接待在宿舍里就行,没必要装作去上课再回来,更没必要把书包留在外面。翘课这种事对大学生实在是光明正大,没必要遮遮掩掩。

排除几种常见的可能性后,最大的可能就是,大胖要做什么不能被舍友和阿姨知道的事。嗯,先佯装去上课,再杀个回马枪,明显就很见不得人嘛。而大胖一反常态带钥匙,有可能就是有什么特别目的要回宿舍而专门做了准备。没背书包回去,也可以解释成不想引起阿姨的关注。毕竟每天进进出出的,和阿姨都混了个脸熟,而那个时段背书包回宿舍的比较少,如果背回去就有可能给阿姨留下印象。

那这件不可告人的事到底是什么呢?线索有二。

第一,大胖应该是赤裸着上身时被割喉的,否则大动脉被割破,外套和里面的睡衣都会染上大量血迹吧?而舍友们查看地上的衣服却并未发觉异常。当然也不会是被洗过,且不说能不能洗干净,在冬天这么短的时间洗了也很难干。

第二,大胖极有可能是在床上被杀的。毕竟大胖有事要回去的话,最有可能就是在自己宿舍里被杀。当然也有在楼道里走廊里被突袭后拖到其他地方杀死的可能,但大胖无迷晕痕迹,这种突袭一旦把握不好,大胖挣扎着大声呼救引起了别人注意,那就全完了,所以还是在宿舍里关起门来杀人更妥当些。而宿舍里到处都没有血迹,最有可能就是在床上被分尸。那有没有可能是床下被杀,搬到床上分尸呢?不对。一来加装了遮光蚊帐后,床上的空间较为狭窄拥挤,不方便施展动作,变相提高分尸难度;二来上床的铁梯很简陋,并不好爬,把沉重的尸体搬上床也要费好大功夫。没有特别理由的话,我不认为凶手会大费周章这么干,完全是吃力不讨好还很迷惑。死在床上顺手被分尸显然更合理。

赤裸上身时遇袭,床上被杀,不可告人,连起来不就是——

大胖要在宿舍里干羞羞的事情,知道三个舍友都有课,所以那个点宿舍里刚好没人,是个不错的时机。和三个舍友一起出门自然是误导他们,让他们以为自己有去上课。

再结合分尸,不难想到昨天下午发生了什么。分尸是件很费劲的事,其中必定有什么原因才对。我猜想,这里应当是为了消除某种痕迹。

大胖当时和某人在玩捆绑play,由于双手双脚都被束缚住,故而被轻而易举地割喉;凶手发现手脚上留下了大量捆绑的痕迹,害怕被发现后自然联想到是在捆绑play时杀人,进而锁定到自己的身份,就把手和脚全砍下来丢弃掉。

那么,凶手最有可能就是大胖的女友了。如果是嫖的话,一般都是到外面的酒店去的,偷偷摸摸到宿舍里干的还真没见过。而且大胖在寻鸟启事里也提到过他有已经工作的女友。当然也可能大胖有情人什么的,不过在没有明显线索的情况下就暂不考虑啦。

女友完全符合作案条件。毕竟分尸用的大刀或锯子在校园里很难随便搞到吧?但如果是已经在外工作的女友,提前准备压根不成问题。她已经上班,大胖却还在读书,两人之间的sex生活应该是比较少的,所以她主动提出要请假来找大胖的话,大胖应该不会拒绝。她背上大包提前进入东5楼,里面装了捆绑用的绳子和其它小道具,但行凶的刀和分尸的锯子什么的也藏在那里面深处。哦,可能还有雨衣之类的东西,防止分尸的时候身上沾上血迹。分尸过后呢,她再将这包玩意带出去藏起来(阿姨只说了进宿舍的人没背书包),然后折返到大胖的宿舍,套上衣服等待舍友前来。而后进入宿舍脱掉衣服并从阳台跳下。

对了,这样一来,她很可能是没穿外套跳下去的。舍友们离宿舍也就十几米,她必须考虑到舍友快速进入宿舍的情况,没时间额外脱了大胖的外套又穿好自己的再跳。而原本里面就穿有外套的话,未免太过臃肿,可能被看出破绽。

说到这应该想起来了吧,昨天你和小堇不是遇到了一个只穿单衣就出来看热闹,脚还好像崴到了一瘸一拐的人吗?我想那有可能就是凶手徘徊在案发现场附近欣赏自己的杰作哦。

以上就是我的推理啦,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哦。


五 解答之二

小朱听完波奇酱的一番推理后相当高兴。虽然他总感觉有些跳跃不过稳妥,不过毕竟智商不高便也没过多较真。总之这无疑是一个相当合乎情理的解答,只要稍加润色,就能创作出不错的小说了——吧?

可波奇酱马上又叫住了他。


刚刚是我思虑不周,或许这件事还另有隐情。其实刚刚的推理中有个很明显的自相矛盾的地方——阳台对面有小吃街,那跳下去也很容易被目击到啊?虽然只有那么一瞬。

此外,凶手的计划还有很多过于冒险的地方。我列举一下哈。

一,女扮男装进入男宿舍楼给宿管阿姨留下奇怪印象的风险。

二,计划实施时三名舍友意外地飞奔回宿舍,结果来不及脱下衣服跳楼就被发现的风险。请注意,宿舍楼里只有一个公共澡堂,澡堂里还只有一排淋浴间,换言之没有公共厕所,那每间宿舍应该有独立的厕所才对。下课后因为尿急什么的急着回宿舍解决可太正常了。

三,仓皇从宿舍里逃走时在地板上留下不属于宿舍四人的脚印进而遭到怀疑的风险。

四,从二楼跳下摔得遍体鳞伤的风险

五,下课后三名舍友不直接回宿舍反而去外面溜达,结果自己一个人苦等半天仍没有目击者回来配合的风险……

这么多风险加在一起,实在很难说这是一个理想的周密的计划。

所以我在想,难不成上面我给出的只不过是一个伪解答?

可我也没看出自己的推理哪有问题啊?大胖不可能被瞬间分尸,所以三人看到的大胖只能是凶手假扮的——吗?

我总算意识到了,问题就出在这里。三人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人。

比方说,三人看到的大胖其实是投影什么的,但这种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因为三人看到大胖是用身体顶开门进的宿舍。而且衣服是前几天才破的,想弄出比较还原的投影也很难。

再比如说,大胖其实是一个机器人套层皮假扮的,这才符合大学生的风格嘛。凶手在学生创新中心整了个机器人,套上外套外裤后远程操控。不过这样时间上还是很紧,毕竟机器人动作僵硬,脱衣服裤子不见得有人快。

那么更合理的是,凶手准备了一个大型的人形气球,充满气后大致是人的形状。一般人的肚子比较平,用气球来伪装可能还不好搞;可大胖人如其名肯定很圆润很胖,这样一来兴许可以成功。凶手接着就把大胖的衣服套在气球外面,一端用结实的细线系上,穿越半开的阳台门,绕过阳台上的栏杆,最终连通到楼下。气球靠在宿舍门外边,看上去就像是大胖要进门的样子。而当三人进入走廊目击到这一幕时,凶手就在楼下快速拉动绳子,栏杆起到一个定滑轮的作用,将气球拉进宿舍里,看上去就是用身体顶开了门。凶手继续收绳子,直到气球要通过阳台门时,因为空间不够气球被挤爆,衣服就散落在阳台门前,而气球残片则被顺利回收到楼下。于是等三人进入宿舍时,看到的就只剩一地衣服了。

要实施这个诡计,假人大概得是气球这样的材质,一来足够支撑起外套外裤,二来能使得回收假人的同时,衣服完美地掉落到地上,尽量减少痕迹;如果是真实的橡胶假人、或是纸板一类的较为坚硬的材料,要么在回收过程中会被卡住,要么容易把衣服挂在上面一同回收;如果是泡沫之类的材料,又容易有部分残留在现场。

如果考虑到鬼鬼祟祟收绳子的过程被小吃街那边目击到会很难收场,这个诡计还可以进一步优化。凶手可以把绳子绑到自己的自行车上,然后在宿舍楼外边找个位置蹲着,等看到几人回到宿舍楼后,大概预估他们走到走廊拐角的时间,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过去骑上自己的自行车走人,自行车拉动绳子完成回收,这样对大学生来说更自然一些。

可是这个诡计还是有问题,凶手必须做到三人走进走廊的时候马上拉动绳子,这个时机很难把握,因为走路速度毕竟是有快有慢有缓有急。难不成他还要一直监视宿舍楼内的情况吗?在走廊里私自安装摄像头?这显然不是很实际。

能够在几人拐进走廊的一瞬间恰好拉动绳子,就像是在时刻注意走廊内的动向一样。那难道说,凶手还是待在宿舍楼内?

想到这我再度茅塞顿开,一些零散的线索又联系上了。

其实上一个推理中还有一处疑点——如果是在宿舍里分尸的话,血腥味应该浓到一进门就能察觉才对。为什么三人都没有感觉呢?大胖的衣服是扔自己椅子上扔歪掉地上的,那舍友捡衣服时肯定就是在大胖床下,那即便有蚊帐,恐怕也掩盖不了那么浓的气味吧?

既然如此,那有没有一种可能,分尸地点并非是这个宿舍?情报里只说舍友在床上发现尸体,并未提及发现时的具体情形,那完全有可能是分尸完再用东西包裹了运回大胖的床上去嘛,所以血腥味自然会淡一些,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了。

那真正的分尸地点在何处呢?前面我们已经推出大胖是在回宿舍后被分尸。故而该地点应满足:一,在宿舍楼内;二,在那里分尸不容易引起注意。

一个一个排除吧。先是澡堂,大胖洗澡前把衣服都脱下,所以被割喉时没沾上血。由于是开放式淋浴间,所以凶手趁他淋浴时径直闯入上演了《惊魂记》里经典的浴室暗杀。听上去合情合理,但仍不大实际,且不说澡堂各个时段均有人进出,开放式淋浴间也意味着被目击的风险极高,单说如何把大胖搬运出去就又是个大问题了。

公共活动室无需预约,热水房也随时可能有人来打热水,在这分尸更是招摇得过分;走廊、楼梯里自不必说,而阿姨的管理室呢,阿姨自己可还在里面呢。弱电间又进不去。排除掉这些场所后,分尸地点就只能是在大胖以外的宿舍里了。

那么,凶手应该是在自己的宿舍分尸。有没有可能借用别人的空宿舍呢?不大可能,人都走光的话门一般会锁上。而你说过大胖经常忘带钥匙在门口傻站半天,说明钥匙应该是住里面的人才有,想必其他宿舍也是一样,那凶手不就进不去了嘛。而就算出现粗心忘关门的情况,也无法预料到屋主什么时候回来,我才不信有人能心大到这种地步。

可是,在自己宿舍分尸的话,会被朝夕相处的舍友发现的吧?毕竟血很难完全清理干净。由于凶手没有共犯,那最好的解释就是,他是一个人住,所以不怕被发现。

想起来了吗?大胖说过,他搬进来住以后隔壁宿舍一直都是恰好一边一人住,一边两人住。那想必凶手就是他隔壁的那个人了吧。

那有没有可能楼栋里还有其他宿舍是只有一人住的呢?不可能。阿姨说了,楼内总共住了473个人,总共是120个四人寝,如果还有一个一人间的话,加上大胖隔壁还有个只住两个人的,人数至多也只有472,这就产生了矛盾。所以,那个一人间是仅此一家。

这就是我们的结论,凶手是单独住在隔壁的那个人。

凶手完全没有在大胖宿舍里杀人后转移到自己宿舍再运回来的道理,毕竟这样太多此一举,不仅要消耗更多体力,转移的过程也容易被目击到,反而是把宿舍门关上就地分尸更为保险。那么杀人地点应该也在隔壁宿舍。大胖在隔壁宿舍里赤裸着上身时被杀,那个宿舍只住一个人,能想到的是——

大胖是同!他到隔壁去和人搞基,在这个过程中被杀死。

至此我们的推理终于完成了闭环。

可是大胖不是有女朋友吗?

莫非那是个男女混宿的宿舍?不对哦,一楼只有一个澡堂,一排十五个开放式淋浴间,如果男女混宿的话,男女澡堂应该分开来才对。

那还有什么可能呢?

哎呀,女朋友岂是如此不便之物嘛,要解释这点实在太简单了。大胖可以是双性恋嘛。

那回到正题上。知道凶手是在隔壁杀人分尸,再将残缺不全的尸体转移到大胖宿舍之后,结合前面的气球诡计,他的下一步也昭然若揭了。先准备好气球系上绳子,这次不是放到楼下,而是从大胖的阳台绕过墙通到隔壁自己宿舍的阳台上,再一路通到隔壁门口。凶手就站在那里靠着门斜眼观察走廊里的情况,当看到大胖三名舍友时立刻拉动绳子。

这样一来前一个解答中的几个风险都可以避免——无需女扮男装,因为本来就是男的;无需担心几人走路太快,因为回收绳子要不了多久;无需担心脚印问题,因为可以在布置好机关后先把大胖宿舍清理干净,再回到自己宿舍不紧不慢地操纵;无需跳楼,也就不会被目击;无需担心几人一直不回来没有目击者,反正是待在自己宿舍里,耐心等待就行。

以上才是第一个案子更合理的解答。

至于鸟目击到的第二个案子,其实也有些问题。因为校推协上演的舞台剧,恐怕是用不到假血的。一来是成本问题,二来是审核问题,想在舞台剧中表现出逼真的效果其实不太容易,能用假人还原一下分尸就算是谢天谢地了。

那么鸟目击到的究竟是什么呢?

我想应该是电脑上播放的影像吧。也许是谁将彩排后的录像做了些后期处理,加了特效什么的,所以有星星点点血迹的效果。之所以短时间内尸体就只剩头和身子,可能还跟播放开了几倍速有关。笨笨的没看过电脑视频的鸟凭借超强的视觉看清了电脑上发生的谋杀,全然信以为真。就像我说过的,鸟作为证人实在是不可靠啊。

以上就是我的第二次推理——吗?


我们的推理到这看似已经结束,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如果把这个案件当作一篇推理小说或是一篇谜题来看待,还大有讨论空间呢。毕竟我们一般默认,凶手必须是已经出现过的某个角色,突然冒出一个住在隔壁的神秘人显然有违公平性。

那么,住在隔壁的可以是哪个登场人物呢?

大胖的三个舍友当然不是。鸟儿口中的“大胖”和“小圆”算是有点戏份,列入怀疑对象。可前面也已经排除过他们住在东5楼的可能了。

那你弟呢?嗯,你说过他最近给你讲了小学里的故事,所以他还在上小学,排除。

那你呢?别忘了,你和小堇一直在一起找鸟,而小堇用了两个小时才找到鸟,加上看寻鸟启事、找案发宿舍楼,满打满算下来你俩有两个多小时可以互相给对方作证不在场证明。而来到案发现场时还有很多吃瓜群众,说明案件才发生不久,这样算下来,你没有充足的杀人分尸时间呢,排除。

可这样就没有合适的人选了啊?不对,还有一个人哦。

没错,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就只有——

你舅舅了。

你舅舅可以是复读生。他因为成绩不理想年复一年地参加高考,终于在前几年如愿以偿考入了这所大学的强基专业,虽然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当然,他的年龄可能也并没有和你差多少,在一些大家族中这也是常有的事。

啊,真是老掉牙的年龄or身份叙诡呢。

到此为止就结束了吗?

不对,大胖也有可能是女生哦。

毕竟在寻鸟启事里面,大胖根本没提到自己的性别,所以她当然可以是胖嘟嘟的可爱的大大咧咧的喜欢以“大胖”这种黑称自损的女孩,性格粗到会像男生一样直接把脱掉的衣服往床下扔。我们总不能随便假定性别嘛。

能够大致确定大胖是男性的描述其实只有两处。一是ta说鸟笼是之前住在这的老师兄搬走时留下的,可男生宿舍楼改造成女生宿舍供新生入住也并非没有先例嘛。二是ta称呼小圆为铁哥们,不过一些女生也喜欢称兄道弟,动不动以“老子”自称,所以这里也没什么问题。啊,真是老掉牙的性别叙诡呢。

如果大胖是女生的话,那她就是姛了。这样一来凶手是谁呢?

回答女友的话就错了。女友已经上班了,当然不可能住在隔壁。三个舍友排除,而小堇和你在一起有不在场证明,排除。至于我,唔,我还只是个高中生耶。

剩下唯一的人选不就是——

你的姐姐吗?

是的,你姐姐也可以在这所学校里就读嘛。

好的,这就是我们的结论了。如果这是一篇谜题的话,那凶手要么是你姐,要么是你舅。至于究竟是谁,因为刚刚我没细看死者的资料,所以暂时还无法确定。不过只要观测到大胖的性别,就会坍缩到唯一的答案啦,也就是翻阅一下档案的事。

啊,幸好我们没有和国际服接轨呢,不用考虑大胖是性别男认知女,性别女认知男以及更多的数十种可能性,要不然还真是没完没了。这么说来还真得好好偷着乐呢。

当然,上面只是我的胡思乱想啦,听个乐呵就行。


六 解答之三

原来如此!小朱有了醍醐灌顶的感觉。虽然鸟不可靠那段未免太夸张——鸟顶多就是有时候迷糊些,不至于到那种程度,而且后面的锁凶手推理也很扯,但整体还是不错的。

他正欲开口表达自己的观点,波奇酱却又不紧不慢地说道——


啊,没错,上面这个解答也有挺多不靠谱的地方呢。

首先是气球。拉绳子时大概率是可以将大部分气球回收回去的,可会不会在现场留下少数残片呢,这就是个未知数了,甚至应该说是极有可能。再者气球被夹爆时发出的声响会不会被三名舍友注意到也是个大问题。

其次是衣服的温度。大冬天的,衣服很快就会变凉吧?而三人进入宿舍时并未察觉有异样还开了空调,就说明先前房间里没有开制热,室内并未闷热到衣服能自动带上体温的程度。那么一直挂在气球上的衣服理应冰凉,不像是刚脱下的,捡起衣服时就应该察觉到不对劲。

第一个解答也有相似的问题。毕竟地上的睡衣睡裤不大可能是凶手进入房间后才脱下扔地上的,这样时间也太紧了,着实是有些捉襟见肘。再说里面的衣服别人又看不到,穿上去意义不大。因此,睡衣睡裤肯定是事先搁在地上的。既然如此,那它们也应该是凉的。

有没有可能是先简单加热过,在进入房间时才快速放到地上呢?比方说用灌满热水的热水袋啊,电热棒啊,反正都是冬天取暖有可能用到的东西,甚至可以就地取材用大胖的电脑。电脑长时间运转还不散热的话,温度会有多高我想不用多说,而且当时电脑安静地开着,可见散热风扇确实没在运作,的确有实施这种诡计的可能。

但这些统统可以排除——因为前面说过的,凶手无法预料到舍友什么时候回宿舍。这样很难把控好提前加热的时间。人体体温本来就是个挺微妙的温度嘛。

第三点也是前两个解答的通病——凶手费这么多心思在众人面前制造大胖被瞬间分尸的假象,究竟是为了什么?别扯什么凶手热爱本格推理想制造不可能犯罪,我可不吃这一套。反正这样做除了让事件扑朔迷离一些之外,对凶手本人似乎并无任何好处可言。只要警方尸检时判定得精确一些,三名舍友看到的舍友是假的这点马上就不攻自破。

而且吧,学校里刚好也有一个宿舍在最近丢鸟,命案发生时还刚好在排练舞台剧或播放视频,这也太太太巧了,我都不怎么带信的。

啊,这么多疑点,看来前两种解答都不大行得通呢。可如果三人看到的大胖不是人假扮,也不是物体假扮,那还能是什么呢?

山穷水尽之时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出了一种更为离谱的可能性。衣服的温度?会不会是里面有和人体体温相近的东西?动物?鸟?

你的确提到过,有个人会和鸟对话。一切都联系到一起了。

下面就让我一口气华丽地解决这个事件吧。

大胖下午的的确确去上课了,但在去课室途中被人打晕,带到了教学楼的隐蔽处。可是这不会被发现吗?啊,那是因为大部分学生都会提前到教室,而大胖那时是踩点去的,楼道里走廊里可能已经没什么人了。

接着凶手把大胖带到一个荒废的房间,里面还有几面大镜子。ta将大胖的衣服脱光,接着双手反剪在背后牢牢绑好,双脚也一样,确认大胖没有反抗能力之后一刀将其杀死。这么小心谨慎也许是因为凶手是女性,力量较弱。

此时从窗外飞过的鸟透过镜子的反射,看到了大胖全身赤裸,脚被捆绑住,喉咙被割破的一幕。害怕的它转过身去。这时凶手将尸体移动了一下,可能有什么障碍物遮挡住了双腿和被反绑的双手,经过镜子的反射后,鸟眼里就只剩下头和半个身子了。至于镜子是怎么摆放的,啊我们就不关心这种细节了,有理论可行性就行,毕竟这也不是事件的重点。

可是,我前面不是才推理出大胖是回宿舍楼后被杀的吗?

那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把尸体运进去的方法,现在可就不一样了。

的确,宿舍楼正面有阿姨看守,两侧的阳台也时而有人监视,甚至于想把尸体运出教学楼都很难。没有共犯的话,粗看下完全无计可施嘛。

但凶手可以走空中道路。

那个人将尸体搬到没有人的走廊或天台上,用自己的能力招呼来一群秃鹫,没记错的话这片地区是观测到过秃鹫的。她与秃鹫达成了一个交易——秃鹫们可以吃掉尸体的四肢,但相应地,要把头部和身体搬运到大胖的宿舍里去。

秃鹫们愉快地答应了,他们齐心协力将尸体抓在脚下飞走,处于高空中的他们自然不会被保安目击到或被监控拍到。而凶手则独自离开。

秃鹫们将尸体运到某处高地上后,很快就把四肢啄食得面目全非,可能还掏了些内脏,只剩下残缺不全的头部和身体。接着就将剩余的尸体搬运回宿舍里了。

由于是鸟,想进入宿舍也不用走正门,直接从阳台那飞进去就行。由于鸟衔着什么东西飞到别人阳台上也不算稀奇了,即便有人远远看到,估计也不会在意。大胖在寻鸟启事里说过,他们宿舍的阳台门总是不关严实,会留不小的缝,即便换了宿舍,这点恐怕也不会改吧,所以秃鹫轻而易举地进了宿舍,然后掀开蚊帐帘子把尸体放到床上。

啊慢着,不是说没有共犯嘛!找鸟做帮凶不也是共犯嘛!

这点是没有矛盾的哦。警方说的共犯,指的应该是法学意义上的共同犯罪,即多人共同参与实施犯罪。这里是鸟儿助攻,那就没问题啦!

哦对了,既然可以找鸟帮忙的话,教学楼里打晕大胖的,也可以是几只高速飞行的鸟,在大胖毫无防备间接近他用翅膀将他拍晕。嗯,这样才更合理。

那么,三人看到的大胖进入宿舍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恐怕又是凶手与其他鸟达成的一个交易吧。凶手穿着大胖的衣服走进宿舍楼,将衣服脱下,用大胖的钥匙把门先打开,然后召唤来众多的小型鸟类,从走廊尽头那扇窗进来,钻进大胖的衣服里面,将整件外套撑得鼓起来,看上去就像是有人穿着衣服一样。大冬天那种羽绒服很多都是带兜帽的,穿得严实一点的话,整个身子都会裹在衣服里面,没有一丁点皮肤露出来。综上,一群鸟挤在大胖的衣服裤子里面,从外观上是看不出太大分别的,毕竟这是个心理盲区嘛。

然后这群鸟等三名舍友拐进走廊时,就以均等的速度向前飞行,带动衣服和裤子往前移动,看上去就像是大胖顶开门走进了宿舍。等移动到床旁边的时候,所有鸟一哄而散从阳台门的门缝那飞走,地上就只剩衣服裤子了。上面刚好也残留下鸟的体温。

如此一来,前两个解答中的种种不合理之处都可以解释清了。为什么会这么巧合?因为根本不是巧合,鸟目击到的确实是大胖被杀的场景。为什么宿舍里的血腥味没有那么浓?因为不是在这里分尸的,残缺的尸体可能被埋到被子里了之类的。为什么凶手要冒险制造大胖瞬间被分尸的假象?因为ta本人根本不用冒险,全都交由鸟儿来做。为什么凶手要制造瞬间被分尸的假象?

因为这么做对凶手本人有切切实实的收益——

首先是不在场证明。营造出死者瞬间被分尸的假象后,警方很可能就会以为凶手利用了我前面说过的那些诡计,那么凶手不仅要分尸,还要待在宿舍楼附近伺机而动。换言之,如果某人在案发期间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都和证人待在一起,没有分尸时间,也没靠近过宿舍楼,那ta的嫌疑自然会被排除吧?任谁都想象不到ta全程在吩咐鸟帮ta办事吧?而且超能力这种事说了别人也不会信。再一个是误导调查的方向。我之前通过未染血的衣物加之床上残缺不全的尸体,推断出大胖是在干羞羞的事时被杀,这就刚好正中凶手下怀了。

那么凶手是谁呢?看上去只能是小堇了,她利用你做不在场证明。她明明是爱凑热闹爱找事做的性格,为什么在得知有人死亡时却表现得波澜不惊,甚至想先找完鸟再回去?恐怕就是她对案件详情已经心知肚明了吧。我们甚至可以猜测,小堇是大胖的情人之类的,所以能掌握其他舍友的上课时间以制订计划;大胖带了钥匙,也可能是她用什么借口要求的。

看上去到这就完了——吗?

且慢,单听你的叙述的话,其实还有一种隐蔽的可能性——那就是,你才是凶手!毕竟那个会与鸟沟通的人也可以是你。而小堇只是一只雌性的珠颈斑鸠。

没记错的话,你的描述是,小堇能和鸟对话。可她是一只鸟的话,自然也满足这条要求。而你俩能流畅沟通的原因,是因为你才是那个“鸟语者”。

可如果你听得懂所有鸟的叫声,为什么还要小堇帮忙呢?那是因为她只听得懂同类的叫声,不会被其他无关杂音所干扰,术业有专攻嘛。让小堇帮忙传译也是一样的道理,她比你更熟悉同类的语言;就好像你学习了一百种语言,但每门都只能勉强听懂,没有一门精通,可能会造成一些语义上的误解,这时候找一个原住民帮忙翻译也无可厚非。

至于小堇在听到发生杀人案时表现得漠不关心,甚至想继续找鸟,那也是因为她对同类更关心一些,对人类嘛就没有太多的感情了。

综上,凶手也可以是你——吗?

啊不对不对,你找一只雌性珠颈斑鸠做不在场证明有什么用嘛!而且同一个人拥有两种超能力也太犯规了!

那么凶手仍然只能是小堇?不不不,到这可还没完呢!凶手其实也可以是我。

毕竟你也可以是一只鸟啊,所以你可以和同类小堇沟通。那能和你沟通的我才是那个“鸟语者”,所以我是凶手。我利用未知的某人制造了不在场证明。

有没有可能我也是鸟呢?不,我可是高中生啊。

所以根据“小堇能与鸟对话,你能与小堇对话,而我能与你对话”这一传递关系我们可以得到两种不同解答,小堇是凶手,或者我是凶手。只有在观测到你是人是鸟后,这个案子才能坍缩到唯一解。

啊哈哈当然这又是我的自嗨我的胡思乱想,你权当我职业病又犯了就行。


七 解答之四

听完波奇酱的第三次推理,小朱顿时又有了大彻大悟之感。没想到居然这样利用和鸟对话的设定,真是意外,虽然总有点自说自话就是。不过这样一来,凶手不就是——

可没等他说出自己的看法,波奇酱便又缓缓说道。


啊抱歉抱歉,方才我又认真思考了一下,发现上一个解答的问题也很大。

首先,如果一大堆鸟挤在厚实的衣服里面的话,不是就看不见路了吗。而且在里面扑腾翅膀绝对会留下很多鸟毛的吧,还会有奇怪的声音。至于其他动物假扮大胖的可能性,鉴于无法与其沟通,我们也直接pass掉。

再者,秃鹫啃食尸体的痕迹还是很明显的,至少跟用刀分尸的区别很大,一看就会暴露吧。所以这个计划看上去也不太行的样子。

唉,又排除掉了一个解答呢,如此看来这个案子似乎真的无解了呢。

不过伟大的福尔摩斯有言,排除掉一切的不可能,那剩下那个,诶怎么说的来着。不好意思后面忘了,反正就是那个意思。

我们排除了人为假扮,物体假扮还有动物假扮,那我认为剩下最大的可能性就是——

三人目击到的确实就是真正的大胖。

可我先前又说大胖不可能瞬间被分尸,这不就自相矛盾了吗?

其实并不矛盾哦,由这两条推出的结论是——大胖并没有被分尸。

那么被分尸的就另有其人。

啊,还记得你当时四处打听时得到的消息是什么吗?我复制粘贴一下原话哦——

有前排吃瓜群众目睹了尸体从案发宿舍搬出去的过程。据他描述尸体的手和脚怕是都没了,白布下面本应是四肢的位置空空荡荡的,看上去相当吓人。

注意到什么了吗?吃瓜群众得出尸体的手和脚都没了的结论,是通过白布下方空空荡荡这一点判断的。换言之尸体完全被白布盖住了,看不到正脸。

那么那真的是大胖吗?

如果不是大胖的话,那具尸体可以是谁呢?

第一种可能当然是别人被分尸后的尸体。宿舍内一共死了两人,除我们一直提到的大胖外还有一个,二号死者才是被分尸的那个。而分尸的不是别人,恐怕正是大胖,毕竟现在看来大胖只有可能是自杀,很可能就是畏罪轻生。

这么说也有一定依据。三名舍友进入宿舍后开了空调,捡了大胖的衣服,起先没有发现异常,后来才发现了床上的大胖……这些都是你收集来的情报吧?问题是,这些信息只有宿舍里的人才有可能知道,所以归根到底一手情报一定是某个舍友泄露出去的。可是尸体缺手缺脚这个信息却是前排吃瓜群众给出的,换言之舍友们并未透露这一点。可既然他们都说了这么多相关案情出去,为什么对最关键的尸体的状态却缄口不言呢?

有没有可能,他们看到的大胖的尸体,其实是完整的?

再复原一下案情吧,其实呢事情和第二个解答差不多,只是受害者与被害者的位置发生了颠倒。首先是大胖出门后折返回宿舍来到了隔壁某个空宿舍搞基,然后趁机杀死基友并就地将对方分尸;接着大胖将尸块转移出去准备抛尸。

前面的三个推理还有一个不起眼的缺陷。还记得舍友们说过,形单影只的大胖用身子顶开门进了宿舍,看上去也是刚回来的样子。那么想来大胖应该是背了书包,才会觉得是“刚回来”而非“下课完跑回宿舍放下书包出去又回来”吧?考虑到阿姨没看到背书包回来的人,这个书包应该是备用的,专门用来装尸块。当时里面应该就装有斩下的头部和身体部分。

大胖正打算将尸块运出去,刚走到宿舍门口,碰巧就遇到几个舍友放学回来。书包里装着尸块的话许是有一些血腥味的,假如就这么走过去和他们迎面撞上,再被搭上几句话逗留一小会,事情很可能就要露馅;但故意回头避开几人又可能引起怀疑。所以做贼心虚的大胖慌乱之下装作也是刚下课的样子进了自己宿舍,可是这样一来,等几个舍友回来,他也很难有机会在血腥味不引起几人注意的情况下出去抛尸,此外留在另一个宿舍里的尸块也随时有不小心暴露的风险。大胖在心理重压下不堪重负最后决定自杀,在床上了结了自己的性命。唔,这样就自杀真是草率呢,不过会写寻鸟启事的人,鬼知道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呢?

几名舍友发现尸体后报了警,但将血腥味误以为是大胖的尸体发出来的,并未发觉书包的异常。之后他们被警方带出去问话,警方则在仔细搜查后发现了书包里未知受害者的尸块,也用白布裹上运了出去。这一幕被吃瓜群众目击到,由此造成了误会。而不在现场的几名舍友反而对大胖杀人分尸这点全然不知。

以上才是第一起案件的真相。

等等,还有一种可能哦。上面是大胖把别人分尸的情况,那如果没有分尸呢?看上去这不是凭空多出来一个人吗?但完全有这种可能哦——比方说,白布下的其实是一个孩子,因为身高体型原因,看上去就像是断手断脚的成年人。

没错,我前面已经提到,大胖可以是女性,而她在寻鸟启事上大张旗鼓宣布自己有女朋友,所以她是女同。而女同嘛,因为无法生育的原因,有些是会领养小孩子的。大胖有可能就属于此类,她把领养来的孩子放在宿舍里带着,因为不大光彩所以没让外人知道。而案发当天待在宿舍里的孩子意外死了,大胖悲痛欲绝选择自尽。外人并不清楚宿舍里养着一个孩子,所以看到白布时产生误判,舍友们也选择了保密,误会由此诞生。

和前面的解答一样的道理,我们依然无法得到唯一解,起码在观测到大胖的性别前。

那么再看看第二起案件吧,我又有了一个想法。毕竟前几个解答都有不那么令人信服的地方。舞台剧一说,不大可能用到假血;视频一说,其实你和我都心知肚明,鸟才没有那么傻;镜子一说也有些勉强。所以——

会不会鸟目击到的是某个电影表演现场?这样用假血就合情合理啦!

可是学校里为什么会有电影表演现场呢?

啊,那是因为那段故事的确没发生在学校里面啊。

可是鸟不是说它讲的是刚刚发生的事吗?而且飞了数十米遇到另一个同类就停下来交谈了耶。那鸟当时也应该没在学校里啊。

没错,那时候鸟确实就不在学校里面。

还记得大胖在寻鸟启事里说过吧?他摔倒后被热心群众就近送到了校附属医院。问题是大多数校附属医院,都不是建在学校旁边的,而且有附属医院还有强基专业的S大显然不是什么野鸡大学,学校里面会有校医院,如果是在学校里受伤,最近的一般都是校医院才对。

所以那天大胖是骑车外出炫耀自己的鸟时摔伤,地点是在学校外面。大学生跑到学校外面去溜达很合理吧?他说的赚到放学学生的回头率,指的大概是四点多放学的小学生。小孩子对小动物什么的还是感兴趣的。

自然地,寻鸟启事也有些贴在学校外面。昨天你和小堇就是在离学校有些远的地方找吧?哎呀,我直到现在才注意到这点,真是有些抱歉。不过你也没说呢。

可是这样的话,四个大学生去拍电影?好像还是有些奇怪啊……

这点要解释也不难,因为鸟口中的几人,可以是电影学院的啊。

所以事情是这样的,那只鸟的初遇是在宿舍偶然邂逅了电影学院的几人,后来在昨天下午看到了在拍电影的几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误解。

以上就是我的第四次解答。


八 解答之五

对哦,自己确实是在学校外面找的鸟,居然一直没有意识到这点,没能发现前几个解答中的错误,真是有够笨的。不过该说不说就自己这智商也算正常发挥吧。

不过现在小朱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只是有些发懵,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好像受到自己超能力的影响,案件的真相即将不可避免地往奇奇怪怪的方向上靠。这时这个悲催的预想还真就应验了——波奇酱开始了她的第五次解答。


啊,等一下!刚刚的解答好像还是有毛病啊!

想想看,如果分尸的人是大胖的话,不管怎样身上都会有相当重的血腥味的,连走过的地方都应该会带上血腥味。而当时几名舍友没有察觉到异常,只能说明大胖在分尸过后还洗了澡,洗去了身上的血味。这应该就是他原本的打算——分尸后把身上的血味洗去,避免引起别人怀疑,再伺机准备抛尸。毕竟分尸肯定是要提前准备好工具的,那大胖就应该是早有预谋,把这些都计算在内了。

可这样的话,他选择的这个时间点不是太过仓促了吗?舍友们下午只有两个小时的上课时间,要完成杀人分尸洗澡抛尸一系列工作,怎么都有些捉襟见肘。

他完全可以选在舍友课比较多的一个时间段;或者反其道而行之,选在自己课比较多的一个时间段,然后假装去上课,避开舍友在另一个宿舍里完成一系列工作。甚至把时间挑在半夜都更好,夜深人静室友都睡着了把人约到隔壁杀人分尸一条龙岂不美哉。

而且大胖当时完全有脱身的办法,比如赌一把不被别人看到快速把书包从阳台丢到楼下去,然后和回来的舍友说自己要去自习,出宿舍后继续处理。自杀确实还是太勉强。

还有,别忘了情报里昨天本市只有一起非自然死亡,所以不可能真死了俩。

孩子一说也很牵强。说到底,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宿舍里就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小孩子会有从床上摔下去的风险,这可是高一米八的床;而稍大一点的孩子,甚至有从阳台上摔下去的风险,毕竟阳台门就在旁边。这种条件要收养孩子根本过不了关。学生宿舍还经常需要查寝,一直没被发现也说不过去。

啊,那还有什么可能性呢?

其实还剩下一种哦——大胖没有被分尸,也没有其他人被分尸,分尸只是一个误会。

大胖由于自己的失误把宿舍的爱鸟给弄丢了,心生愧疚。我想他真的是很爱那些鸟,很想找回那些鸟,才会写寻鸟启事这种似乎没什么作用还可能让自己社死的东西。在寻鸟无果后他最终决定自杀。当时三名舍友看到的,其实就是真正的大胖。他进入宿舍后,快速脱下衣服丢在地上,然后上床拿刀割断了自己的喉咙。叫声隔得远没被听到。

如果问这样就自杀也太草率了吧?呃,大学生是这样的,不是还有因为考试考得差就轻生的吗?所以说一定要好好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哦。

那吃瓜群众目击到的缺手缺脚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很简单——

大胖四肢全都是假肢,然后被卸下来了。有些不幸的孩子会因为重病导致四肢都失去血液循环被迫截肢,年纪轻轻就要佩戴假肢呢。

四肢都是假肢是有伏笔的。还记得大胖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却没有一丁点皮外伤吗?可是就算穿得再厚,关节处这些都很容易磨伤的。四肢全是假肢的话,自然就没什么矛盾了。

还有,我记得你说过大胖一年四季都有穿那套外套外裤。可是冬天穿在最外面的都是比较厚的衣服吧,为什么夏天也有穿呢?当然,某种程度上这肯定是因为大胖极其喜欢这套衣服,甚至都穿出感情来了,从衣服大面积刮伤他也丝毫不在意照样穿出去可见一斑。还有可能,大胖的衣服比较少,只有几套比较像样的外衣可以轮着穿。

但问题是,夏天根本没有穿厚衣服的必要啊?大热天还要裹得严严实实的肯定有什么原因。而外套外裤和短袖短裤的区别就是手脚是否暴露在外,如果是害怕被别人当异类对待,不想被别人发现自己四肢都是假肢,那也就合情合理了。

回到案子上,大胖用刀割喉时,鲜血喷涌而出,假肢上恐怕也自然而然地沾上了血吧。而且假肢的材质也可能沾上指纹,所以理所当然地会被视为证物。由于尸检时用不上检查这些假肢,反而是鉴证科可能要用到,警察将尸体运走时,就把四个假肢全部拆卸起来封进了证物袋,尸体则盖上布单独抬走。这可能也是出于搬运尸体方便的考虑,毕竟大胖死在床上,将四肢拆卸后更容易把尸体运到床下。

所以所谓的大胖被分尸完完全全只是一个误会,这只是一起平平无奇的自杀案而已。而大胖的舍友们肯定知道他残疾,死后也在帮他保密,才没有说出去。

现在再轮到第二起案件,其实上面的解答还算可以,但还是有不大自然的地方——那只鸟描述到小圆给它们食物,大胖总是对它们两个上下其手,那应该已经是被抓到鸟笼饲养之后的事了。可问题就在于,那只鸟居然从头到尾没有提到被关进鸟笼这回事!还说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了!按它啰啰嗦嗦的性子,不可能不提这点的啊?

我认为更好的解释是,它们确实没有被关起来,只是经常飞到那里去玩。

可多次到过那个房间的话,应该认得路才对啊?鸟的认路能力可是数一数二的。那后来为什么会找不到房间了呢?

搬宿舍?不对,现在是冬天,哪有在学期中间整个宿舍集体换掉的啊?而且鸟记得应该是房间的地理方位和周围的标志特征,就算换了宿舍,鸟也会意识到是住在里面的人离开了房间,而不是自己走错了地儿。

那会不会找不到房间是房间整体移动或消失了呢?比方说原先那个房间因为拆迁什么的被夷平了,这种情况下当然就找不到了。可是最近本市一直没有什么新闻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拆迁这种事自然也没有发生。

想到这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很新的想法——那只鸟所指的房间,真的是人的房间吗?或者说,那只鸟嘴里所说的大胖,真的是一个人吗?

还记得吧,那只鸟说初见时的情形是在房间里看到了四个庞然大物在睡觉,可它只说了看到的是不知名的两脚兽,并没有指名道姓说是人。

那还有什么可能呢?我猜想吧,它所指的小圆、大胖,其实是宿舍里养的珠颈斑鸠。而它口中的大房间,正是养着珠颈斑鸠的鸟笼!

没错,那是一种体型很小很小的鸟,所以在它眼里,珠颈斑鸠这样的体型也称得上是庞然大物了。相应地,这种鸟平时筑的巢也大不到哪去。巢在鸟的词典里大概就是类似房间一类的存在,所以它会认为鸟笼这样大小的是一个很大的房间。

而它所说的从细细的栏杆间穿进去,自然就是钻过鸟笼上的铁丝网了。可是,真的存在这么小的鸟吗?当然!还记得你说过,这片地区曾观测到红头长尾山雀。而那就是中国最小的鸟!平均也就成人拇指大小,那只鸟嘴上说自己还小,那可能还要更小。

它所描述的在房间里扑腾了一阵,其实是在鸟笼里玩耍,结果遭到了珠颈斑鸠的反击。之后说房间里只剩小圆一个,应该是宿舍里的人带其他三只鸟去洗澡之类的。而小圆把吃的东西分了一点给它们,应该是自作主张吃了一点鸟粮。大胖对它们上下其手则是用爪子挑弄。

可是,珠颈斑鸠不是只有两只吗?为什么在红头长尾山雀眼中有四个庞然大物呢?

别忘了,寻鸟启事里面有一句说,不想看辛苦拉扯大的鸟被吃掉,问题是,最开始闯进宿舍的两只珠颈斑鸠不已经是三四个月大了吗,都快成年了诶,这怎么能叫拉扯大呢?除非这一年里他们又收留了新的小珠颈斑鸠,或是老珠颈斑鸠成年后筑巢产卵,小斑鸠再被养大。所以后来笼子里有四只珠颈斑鸠并无问题。

知道那只鸟口中的小圆、大胖都是珠颈斑鸠以后,剩下的就简单了。它其后的描述中说到因为某些事和大胖有两三天没见,甚至找不着房间,指的就是在那起事故中,鸟笼被弄丢了,所以它找不到鸟笼。结果昨天下午它满世界飞,飞到学校外面,意外地看到了大胖。

至于鸟儿目击到的那一幕,我想就是真的有一个坏蛋发现了受伤无法行动的大胖,打算虐鸟。他用刀割破了大胖的喉咙,绑住了大胖的脚,目击鸟转过身去时,那个人又接着割下了翅膀和脚,这个过程用不了几秒,接着就转身离开。所以再回过头去时,大胖只剩头和身子,而凶手已经消失了。只穿短袖则是因杀鸟时过度亢奋,体温升高,就脱了下来。

我想这些就是事情的真相。两起互相独立的案件因为一笼珠颈斑鸠被奇妙地串联了起来,不过到头来一起是自杀,一起是虐鸟,好像和凶案都相去甚远,甚至于有些啼笑皆非。唉,即便知道了真相,拿犯人也没什么办法呢。


九 最终解答?

小朱兴致索然又略带伤感地低垂下头。他早该预料到的,所有他遇到的密室案件,最后都会以极其无厘头的解答作结,他怎么就会觉得这次是个例外呢?

波奇酱却又一次说道:“啊,其实上面也是个伪解答呢。虽然和真相应该只差了那么一点点。我想我对前一起案件的分析倒是没错,只是后一起稍微有些出入。毕竟小堇和你都是珠颈斑鸠,她只能听懂其他珠颈斑鸠的话。那么当时那只鸟就不可能是红头长尾山雀了。”

是的,小堇和小朱都是珠颈斑鸠。

小朱是鸟,这是有伏笔的。还记得小朱弟给他讲述学校里发生的命案吗?小朱万万没想到答案居然是盲人学校,可是,小朱弟也是那个学校的啊,小朱应该很清楚才对啊?

这是因为小朱弟也是鸟,小朱弟所在的小学,指的是地理位置上的重合。那天小朱弟碰巧飞到了那所学校,目睹了这一起案件后告诉了小朱,小朱当然就没法提前知道那是所盲人学校了,所以才会吃惊。

那为什么小朱弟当时盯着教室的前门却没有看到有人出入呢?那是因为鸟眼的特性。珠颈斑鸠的眼睛长在脑袋两侧,头直直对着某处时,眼睛完全可能是在看别的地方。

再有,小朱姐看着男人在眼前进了电梯,又一直盯着显示屏看,这不就说明她那时也在等电梯吗?男人为什么会不等小朱姐就把电梯门关上独自下去呢?

那是因为小朱姐也是鸟,她在十五楼的窗外看着这一切。

此外,小朱的舅舅能看到死者脖子横断面的清晰构造,就说明他是在近距离观察死者,又或是远远地用望远镜扫视现场;可如果是后者的话,隔得太远他就不可能闻得到新鲜的浓烈的血腥味了。所以案发时舅舅就在尸体旁边,可周围四十米以内却没有其他脚印,那舅舅又是怎么到滑雪场中央的?

虽然舅舅给的答案是有些浮夸了,但小朱听到舅舅的描述时,觉得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谜面,就说明在他的认知中,周围没脚印是正常的。那么合理的解释就是——

舅舅也是鸟,在空中飞,所以不会留下脚印。

当然,小朱听不懂薛定谔的猫这种众所周知的东西,也是因为他是鸟。

小朱一直没有察觉到波奇酱推理里的明显漏洞,波奇酱说什么就信什么,显得智商极其低下,也是因为他是鸟。

还有,超高校级的社恐侦探居然能和小朱说这么久的话,也是因为他是鸟。大家想想,前面那些话的语气,根本就不像是波奇酱在别人面前能说得出来的嘛!波奇酱怎么可能对着人长篇大论两万字呢?怎么可能面不改色地谈论h话题呢?

那为什么小堇也是鸟呢?

因为波奇酱可以和小朱交流,所以她拥有能与鸟对话的超能力。又已知不存在两个角色拥有同一能力,所以小堇无与鸟对话的超能力。又小堇能和小朱对话,所以小堇是和小朱同类的鸟。等等,这只说明它们是同类的鸟,不一定是珠颈斑鸠啊?啊,这个嘛,如果它们听不懂珠颈斑鸠的语言,又何谈寻找寻鸟启事上丢失的珠颈斑鸠呢?

事实上,这条if线上的波奇酱因为喜多之死与凉的敲诈勒索而变得愈来愈胆小寡言,几乎不在人前说话,只有与鸟儿独处时才能兀自倾吐心事,结果意外地就获得了与鸟对话的能力。也只有在鸟儿面前,她不必再说千篇一律的阴角台词,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嬉笑怒骂,随意表达自己的情绪,甚至平静地谈论重口hentai话题。[ 笔者注:这段为前传剧情,与本文无关。]

呀,总之,小朱和小堇,一听就像是某个懒狗给珠颈斑鸠取的名嘛。

可是,小堇之前不是拍了拍小朱,催促他往下念寻鸟启事吗?小堇自己看不懂字情有可原,那小朱也不应该看得懂啊?

那是因为,那时和小堇对话的,是波奇酱啊。仔细回去看看就知道了,和小堇对话的一方,根本就没有明确的主语哦。波奇酱在路上偶然发现寻鸟启事,就把上面的内容念给小朱和小堇听,让他俩帮忙去找。她平时就经常接到学生的委托,所以自发帮忙也不奇怪。

可是,如果小朱和小堇是鸟,他们又是怎么从吃瓜群众那里搜集情报的?

那是因为,吃瓜群众们也都是珠颈斑鸠啊。话说回来,这里的珠颈斑鸠还真多呀,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目击者,人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它们的鸟眼,简直是一大张情报网呢。它们目睹了大胖张贴带有鸟图的寻鸟启事,目睹了昨天下午四人一起出门及各自的行踪,目睹了三人一起回宿舍,从走廊尽头的窗外目睹了三人走到走廊拐角时大胖进入宿舍,甚至目睹了前几天的车祸和大胖受损的外套外裤。当然也从阳台那边目睹了三人进入宿舍开空调,帮忙捡起衣服,坐在各自的椅子上什么也没做;目睹了一段时间后找到大胖,目睹了三人在宿舍里老实待着等警察来,目睹了被搬走的尸体缺手缺脚的诡异情况。

当然,粗心大意的鸟儿们也没有一直注意着那时的情况,所以它们没看到大胖上床自杀,没看到警方把假肢卸下,没直接看到大胖的尸体……

反正话说回来,第三章的标题不就是“鸟的证词”嘛。

啊啊,真是令人吃惊的事实呢,小朱和小堇都是珠颈斑鸠,而波奇酱才是超能力者。可如果小朱和小堇遇到的那只鸟并非红头长尾山雀,那真正的解答又是什么呢?

波奇酱如是说道。


小圆是什么呢?前一个解答其实已经给出一些提示了。条件有三:一,体型要适中,对斑鸠而言是庞然大物,但人却可以将其“瞬间分尸”;二,是两脚兽;三,长期生活在某种“房间”里,这种“房间”是可移动的,所以才会导致斑鸠后来找不着。

能满足这三种限制的,最有可能的就是鸡鸭鹅等家禽了吧。

以最有可能的鸡为例,小圆其实是一只鸡,一只接近于真空中的球形鸡的比较圆滚的鸡。大胖也是一只鸡,一只肥硕的鸡。鸡们一起被养在学校附近乡下的一间小屋里,关在一个较大的鸡笼中,这个鸡笼就是斑鸠眼中的“房间”。

那家人有四个儿女都上了大学,考四六级一般都是在周末,所以他们上完课回家里休息了一会,那天早上他们就在谈论这个话题。当然也有别的可能,比如他们讨论的是乐理考试的四六八级,所以也要考听力。

碰巧这时有两只珠颈斑鸠被这声音吵醒,溜进了养鸡的房间里,看到了鸡笼里四只在睡觉的鸡,被四只鸡追着倒腾了好一会,接着三只鸡被主人赶出门去了,它们就抢着吃了鸡食。而后它们经常来这里,大胖则爱用鸡脚挑弄它们。

这就是珠颈斑鸠和“小圆”、“大胖”认识的故事。

而斑鸠所谓的找不到“房间”,应该是鸡笼被移走了,也可能是拿去市场上卖掉了。而昨天下午看到的,当然就是杀鸡的画面了。这么肥的鸡,不杀来吃实在可惜。注意,斑鸠特别强调大胖是赤裸着的,这应该指的是它的鸡毛全被拔掉了;而脚被绑住,则是因为杀鸡的时候如果不熟练,鸡爪可能弄伤人。先前鸡主人应该已经把鸡喉咙割断了,放掉一些血接在碗里,拔毛焯水;回来后兴奋地唱起只因你太美,正是因为他赞美家禽,外加鸡脚让他想起了小黑子。主人可能是昨天晚上想吃鸡翅和鸡爪,就先割了这俩玩意离开。只穿一件短袖,则是因为又要拔毛又要切鸡翅鸡爪,搞得有点热。

那只珠颈斑鸠惊慌失措下飞离现场,和同伴交谈时碰巧就被小堇听到了。这就是小堇和小朱听到的那起案件的由来。


诶等等,既然小朱是鸟,那小堇为什么还要作同声传译呢?

答案也完完整整写在前文里了哦——

“听力比小朱好得多的她便开始翻译官般絮絮叨叨念起来。”


小朱的心情稍微好转了些,因为上一个解答中他的同类被残忍地分尸了,这个解答则是杀鸡,听起来真是顺耳多了。

可他还是有些不高兴。原以为的漂亮密室,居然是自杀加杀鸡?这下小说又泡汤了呢。

诶等等,还有一个问题,小朱是鸟的话,他怎么能写小说呢?

啊,请注意,小朱一直提到的是创作密室小说,而非写密室小说。所谓的创作小说,那当然就是由他口述自己的想法,由波奇酱帮他写下来了。

到这想必大家也清楚了,小朱和小堇都是波奇酱的搭档。他们专门负责找其他珠颈斑鸠打听情报,毕竟这么大的情报网络不用白不用嘛,而波奇酱过于社恐绝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像傻子一样找鸟儿们一个一个问,只好让搭档们代劳。而小朱来到事务所,也不是来求助,而是如往常一样收集完情报来向波奇酱汇报。鸟儿们的证词的确不大可靠,甚至会闹出不小的笑话,但偶尔也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呢。

比普通鸟聪明很多的小朱一直和波奇酱搭档,耳濡目染般学到了“密室”的概念。虽然脑袋仍然很不好使,但他还是get到了其中有趣的点,所以他一直想创造自己的密室小说。

可他到现在都未能如愿呢。


“其实,把这次的案子总结一下,就是个马马虎虎的小说啦,虽然是有那么一丢丢无赖加抽象,但只要在前面写上,本文包含大量密室、不可能分尸、微量工口、高浓八嘎、质量尚可的多重解答、叙诡大杂烩、没卵用的设定系、差强人意的逻辑流、略鬼畜的诡计……啊这样噱头应该就足够啦,现在很多宣传都是这样,就算很烂也能吹上天,我这还算保守的了。”

波奇酱看着闷闷不乐的小朱说道。

“标题就叫做Z的密室好了。虽然我也不太会取名。完成后帮你投稿。”

小朱没有抬头。他好像突然理解了波奇酱的用心。

波奇酱打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和小堇是珠颈斑鸠,也知道吃瓜群众全是珠颈斑鸠,所以,她前面给的解答显然全都是伪解。能看到几人在宿舍里的行动,说明阳台外的树上有鸟。第一个解答,如果有人从阳台跳下,阳台外面的鸟再怎么也会发觉的,所以排除;第二个解答,如果有绳子拉气球发出爆响,阳台外面的鸟也会受惊,所以排除;第三个解答,“鸟语者”明明是波奇酱自己才对,排除……总之她前面完全就是在说废话,可她为什么这么做呢?

应该是故意说出这些解答,暗示自己,可以用这些像模像样的伪解答撑起一篇小说,让小说更有看点吧?因为她也很清楚,由于自己的能力,这个案件的真解肯定会是很滑稽的走向。以前的案件就总是这样,波奇酱每次都能秒解出案件的奇葩答案,可那种鬼畜素材根本不能作为合适的解答,否则十有八九会被读者喷死,小说进度也就一直停留在零。波奇酱一定是看他苦于创作不出小说,又因为太社恐太害羞太照顾自己情绪,不敢像施舍乞丐一样直接给他提供密室诡计,所以就借着这种机会装作不经脑子说出来。绝对是吧。因为自己好像就是波奇酱最亲近的朋友了呢。

真是个可爱又好笑的奇葩动机呢,以她爱用的话来说。

“署名就写珠颈斑鸠咯,可以吧?”波奇酱问道。

可小朱已经感动得快哭了,便没有回答,只是眨巴眨巴眼睛。他想啊,这篇小说的六重解答终究都是波奇酱代想的点子,自己顶多会按着自己的意思作些小修小补,所以终归还算不上自己创作的小说呢。不过也算是在创作小说上迈出了第一步吧。以后还得再加油啊。


所以今天,珠颈斑鸠也有在为创作出自己满意的小说而努力哦。

咕咕咕。


十 第七重解答(后日谈?)

呀,上面就是最终解答了——真的吗?

当然不是,为了致敬保罗霍尔特,有强迫症的笔者是无论如何都会整出第七个解答的。

第七个解答是什么呢?线索已经全部给出了哦。

还记得大胖在寻鸟启事里说过,他因为鸟闯进宿舍差点赶不上四级考试吗?

这里的时间线不觉得很奇怪吗?

大胖比平时上早八起得还早,醒了之后也就聊了七八句,就听到了鸟叫,听到后很快斑鸠就跑到了床上了,而斑鸠进来也就待了快二十多分钟。这时大胖就说要赶不上了,以平时的五倍速刷牙洗脸吃东西,还把捉鸟的事留给小圆一个人去做。

可是这个时候也就八点出头吧?而众所周知,CET4入场截止时间是可以到九点左右的,再怎么也不至于这么赶啊?

会不会是大胖其实并没有住在学校里?他是走读的?宿舍其实是外面的宿舍?

不对,这样他平时上早八也得更早起,一进一出,时间差并没有改变。

那会不会是大胖要到别的地方去考?所以预留了交通时间?

也不对,考完之后,大胖是心急火燎一路小跑回宿舍的,注意是跑回。

对哦,跑回宿舍就说明宿舍离考场很近,那为什么会这么赶呢?是看错时间了吗?

不对哦,当时还有两名舍友也是这个时间走,三个人全都看错时间也太过巧合了吧?

那么,剩下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三人都有某种理由必须提前到场。

说到这想必大家也意识到了吧,大胖其实是监考老师,他的舍友也是。

大胖口中的“赶早八”,是去给学生们上早八;“刚进大学就要上正式考场”,指的是才被这所大学聘用第一年就要去监考四级,所以很紧张很忐忑不安;大胖谈论的“听力不知难度如何”“翻译不知道考什么”,完全是旁观者的吃瓜心态。而宿舍呢,自然是学校里的教工宿舍,所以大胖会说“放眼整个大学,都找不到几个养鸟的宿舍”。

那“老师兄留下来的鸟笼”是怎么回事呢?啊,是这样的,学生时期就和大胖结识的师兄以前也在这所大学任教,也住过这个房间,搬走时就把鸟笼留了下来。

大胖不是学生还有其他伏笔。比如,后面大胖住的宿舍,钥匙应该只有住里面的人才有,否则谁会在门口干等半天啊?可学生宿舍的钥匙,宿管那里一般都会有备用的吧?
   

啊,大胖是老师,真是又老又坏的梗呢。可是,大胖不是住在东5楼吗?

哎呀,教工宿舍也可以有东5楼嘛。叫东5楼的可多了去了。

等等,那既然大胖住的不是学生宿舍楼,那岂不是——

没错,鸟儿们目击到的案件,小朱一厢情愿的密室案件,和波奇酱口中的发生在东5学生宿舍楼的大学生死亡案件,这也是两起完全不相干的案件。

第一个解答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个提示哦。

至于波奇酱有没有看出小朱口中的东5楼案件和自己讲的是两回事,唔,很难说呢,也许有,也许没有。毕竟波奇酱只是想甩出几个伪解答而已。

既然不相干,那波奇酱手上那些情报就成了正确但无用的信息,对于前一起案子完全不适用。大胖不一定是被割喉身亡,大胖的宿舍不一定是学生宿舍那种样式(大概率是完全不同),而最最关键的是,大胖甚至不是被杀死的。

毕竟当时三名舍友发现了大胖的异状,连救护车都来了,也有好多群众来围观,那如果大胖是被杀死的话,一定会报警才对。而东5学生宿舍楼的惨案,如果是自然病死,很难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吧。这样加起来昨天本市就得有两起非自然死亡了,矛盾。

那大胖被肢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别忘了,目击者可是一群鸟,而波奇酱多次提到过,鸟作为证人是很不可靠的。所以完全可以是这样——大胖回宿舍后直接上自己的床睡觉,睡前把假肢都脱下来了,结果睡着睡着突然发病,舍友发现后就给医务人员抬走了。要把假肢再给大胖戴上的话未免多此一举,所以大胖就保持着那个状态,被鸟儿错认成了切断手脚的尸体。现在想想,当时宿舍楼下不也只有救护车嘛!

当然啦,关于大胖被肢解的那一幕还可以有很多很多解释,但这根本无关紧要。

因为我们最核心的问题是:杀死大胖的人是谁?

现在大胖不是被杀死的,难道题目出错了吗?非也,文中出现过两个大胖,一个是作为人的“大胖”;另一个则是斑鸠口中的,身为家禽的“大胖”。

既然前一个大胖不是被杀的,那真正的问题问的就是——杀死后一个大胖的人是谁?亦即鸟口中那个“坏蛋”是谁,亦即杀鸡or鸭or鹅的人是谁。

使用排除法吧!小朱,小堇,小朱弟,小朱姐,小朱舅首先排除,它们都是鸟。

波奇酱也可以排除。注意,当时那只鸟目击到的“坏蛋”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所以没留下印象。而波奇酱的头发是粉色的,应该很特别才对。有没有可能波奇酱戴了帽子什么的挡住了头发呢?不过要完全遮掩住一头粉色长发大概要足够大的头饰或帽子吧,总还是和“坏蛋”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矛盾。

大胖和三个舍友也可以排除。他们当天下午一起进了教学楼,应该是都要上课;而且他们都住在教工宿舍里,离杀鸡的地方是有些距离的。

大胖的女友也可以排除。别忘了,她是标准的996,而杀鸡那天是星期几呢?由于第二天波奇酱在事务所,所以第二天是周六或周日,那么杀鸡当天就是周五或周六。那天下午身为教师的几人还要上班,根据宿管阿姨描述也有大量同学去上课,那应该就是周五。而杀鸡又是在下午,那996的女友在那时应该要上班才对。女友在请半天假看大胖前都坚持全勤的,这种工作狂没特别理由,应该不会请假来杀鸡才对。

还有的话是东5楼命案中的大二死者……呃,当然也排除掉。

这样一来,不就全员排除了吗?

非也,凶手的范围在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人物及其亲友中,且是前文出现过的角色。只要仔细搜寻就会发现,前文有出现过的符合条件的角色还有两个——

一个是笔者,一个是“挑战读者”中的正在阅读本文的读者。

是的,笔者是写出这篇小说,设计这个案件的人,当然和案件息息相关;读者在阅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某种程度上也参与到了案件中,成为了案件的一部分,同样也是重要人物。波奇酱的分析中没有这点,只是因为她是局内人,并不知晓所谓笔者和读者的存在。

那么杀死大胖的究竟是读者还是笔者呢?唔,看来暂时无法确定呢。

但读者朋友您是知道自己有没有杀死大胖的,如果确定自己没杀过鸡,那无疑就是笔者杀的;反之就是读者朋友您自己。因此,正在阅读本文的读者朋友可以将解答坍缩到唯一解。

最终的最终的答案交由读者朋友自己决定。

唔,那万一读者朋友碰巧在某年某月某日杀过一只鸡又不确定那是否是大胖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将这篇抽象之作给另一个人看。这样一来就多了一个读者。倘若是您杀死大胖的话,那新读者和笔者中不就没人是所谓的“凶手”了吗?这就导出了矛盾,因此凶手就只能是笔者啦!

为了彻底撇清自己的嫌疑并毫不费力地坐实可恶的笔者的恶行,请务必多多分享本文!

以上。
发表于 2024-7-11 21:34:37 浙江|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终于来了吗超级无敌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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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1 22:32:26 黑龙江|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挺有西泽保研的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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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2 15:23:19 河南|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整体看下来,感觉很癫(褒义的那种),很有意思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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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4 04:23:33 北京| 发自安卓客户端
很认真的看完了,作者自己吐槽那些还真的都包含在内了呢~不过说实话还算严谨,个人感觉挺好的~话说  波奇酱前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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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12:14:45 浙江| 发自安卓客户端
看到进了伪证之书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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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1 20:01:05 山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大佬最近在社刊上很活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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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4:21:43 浙江
在课上又看了一遍)看到烂梗还是会忍不住嘴角上扬,然后和讲台上的老师四目相对..
发表于 2025-2-9 21:53:10 山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补个评价
神作,xmx的文风我愿意单给他开个分类,如果你是一个推批绝对能在阅读中感到快乐,这种轻松快乐的推理实在是爽,在学校看的我特别开心。
最喜欢最后三重解,成功将整个故事转向了根本上的逆转并完全利用了开头的声明。解答循序渐进,将乐趣一步步扩大,最后以一个中规中矩的meta结尾
不过光夸显得我太推批了,于是我要说两句😡
感觉有些不足的地方在于前几重解写的有些繁琐了,还扣细节,搞的读起来有点疲惫其实,不太有利于节奏。毕竟读者也明白大的在后面,所以说我觉得没必要过于细致地解释。还有,你以为谁都考过四级吗😡四级的伏线我没法get到。
总而言之,我给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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