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4-5-24 10:04:42 四川| 2024-8-23 13:37编辑 发帖际遇
在一次警民活动日的活动现场,一个正在某大学读大二的女生小柯找到了顾言。
顾言和蒋禹在闽省参与并侦破了许多的疑难案件,已经有了一些名气,渐渐的成了这里的网红神探。小柯找到顾言,是因为,她心里有一个一直埋藏了很多年,却怎么也无法解开的心结,希望顾言能帮自己解开。

“故事要从五年前说起,当时,和我从小关系就非常好,待我像亲哥哥一样的堂哥陈锦鑫结婚,堂嫂是他的大学同学,在结婚前两天,堂哥给了我一封信,和我说要把这封信保存好, 自己在需要的时候会找我要。但后来,堂哥一直没有来找我要这封信,好像是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两年前,堂哥在一次交通事故里不幸重伤去世,堂嫂带着女儿改嫁他人,小柯想到,堂哥留下的那封信可能特别重要,想着是不是要把那封信烧掉,寄给已经去世的堂哥。但小柯打开那封信之后,才发现,在那封信里,堂哥记录了七年前他亲身经历的一起,至今都没有被侦破的悬案。

小柯平时也是一个推理发烧友,两年来,她曾经很多次去读这封信,想努力去侦破信里提到的案件,却始终不得要领。因此,她一直在期待着今天的活动,希望顾言能帮助自己解开堂哥留下的信件里写到的案件。

顾言打开信件,那是由三封信纸的文字组成的,黑色碳素笔手写的信件,但是奇怪的是,信 件抬头部分的六个字,却被水晕染了,无法看清,只能大致的看清楚第二个字是“爱”字, 标题大概是“?爱????”。

以下,是信件的具体内容。

两天前的夜里,我刚刚经历了一起恶性杀人案。

案件发生的地方,是我父亲在郊区“三峰山庄”购买的一栋独栋别墅里,案发当天,是咱们 “畅想”乐队的几个队员一起庆祝演出成功的日子,这是咱们几个第一次来我父亲的别墅聚会,原本大家都很开心,但谁也没有想到,这天晚上,节奏吉他手孙哲被人杀害了。这大概应该算是一起现实的“暴雪山庄”式的案件吧。

孙哲在咱们乐队里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人,这个家伙加入乐队的时间不太长,为人脾气暴躁 ,而且狂妄自大,酗酒,甚至有一点点的暴力倾向,这可能与他的人生经历有关,孙哲私下 我提到过,他是一个弃婴,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从记事开始他人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没有 亲戚,也没有朋友,这大概是造成他性格孤僻且怪异的原因。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节奏吉他手,是咱们乐队不可或缺的人。

根据我粗浅的法医经验(我曾经旁听过医学院的课)孙哲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晚上21:30到 22:00之间,可是我非常清楚的记得,晚餐过后,乐队的几个人回房间的回房间,外出的外 出,我和孙哲一起在客厅玩游戏,20:45的时候,孙哲说要回房间休息一会便上了楼。等到22:00我们准备好了夜宵,我上楼去叫孙哲下楼的时候,发现他房间的房门
是虚掩着的,孙哲仰面朝天倒在床上,已经死去。

孙哲的胸口,插着一把餐刀(并非别墅原有之物,应该是凶手从外面带进来的。),被一刀 插入心脏毙命,身上没有发现明显的抵抗伤和格斗创,现场看起来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门 锁也没有被破坏的迹象,屋子里有被翻动的迹象,孙哲的钱包被丢在了地上,里面只剩下了 包括身份证在内的几张证件,现金荡然无存,在门后发现了一件带血的男式雨披,和一双染 血的手套,应该是凶手作案后丢弃的。房间里的地面,和房间外的走廊的地面被人擦拭过, 只发现了少许的血迹。二楼仓库间门口发现了一个沾有血迹的拖把。

孙哲身高185,平时喜欢健身,而且练过一年多的格斗,身材比较魁梧,凶手能在悄无声息 中潜入孙哲的卧室,将其一刀毙命,而没有引起在大厅玩游戏的我们和二楼的其他人的注意 ,这说明什么呢?况且孙哲这个人脾气不好,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正当的理由去敲他的房门甚 至把他吵醒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过刚刚孙哲上楼的时候,看起来心情很好,满面红光, 这不知道这家伙是中了什么大奖,才让这个最爱玩游戏的家伙玩了这么一会游戏就跑路了。

一开始,我认为这个案子并不难破。因为,没有人比我更熟悉别墅的格局。
别墅的外面有一个院子,院门外的灌木从里安装了一个小型监控摄像机(正对着院门),别 墅一楼大厅的一角安装有一个正对别墅一楼大门的监控摄像头,二楼走廊和几个卧室内都没 有安装监控,但想进入(或者离开)二楼,必须先从院门进入院子,再通过一楼的别墅大门 进入一楼客厅,最后从客厅连接二楼的楼梯上楼,二楼所有房间的窗户外都安装有铁丝防盗 网,无法进出,我仔细检查了孙哲卧室和二楼其他几个非卧室房间窗户外的防盗网,没有任 何被拆解破坏的迹象。
别墅内外的两个监控探头位置非常隐秘,如果不是我家的人是不可能知道和发现这两个监控 探头的,换言之,这两个监控多半会拍到凶手作案前进入别墅或者作案后逃离别墅的场景, 除非,他一直没有离开过别墅。

在我仔细检查了两个监控今天拍下的视频后,一个我最不能接受的事情发生了,除了咱们乐 队的几个成员外,没有任何外人在今天进出过别墅。也就是说,杀害孙哲的人很可能就在咱 们乐队的几个人之中。
另外,这起案件虽然不是严格意义的密室杀人,但是却可以被认为是广义的密室杀人,因为,从晚饭后到发现孙哲遇害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任何人想从别墅外或者一楼走上二楼,都必须从我面前经过才能走上楼梯,但我印象里,这段时间根本没有人上楼。而凶手又不可能早就潜伏在二楼的某个房间里,因为从我们到达别墅到吃晚饭时这段时间里包括孙哲在内咱们乐队所有人都在一楼,凶手无法在这个时间段内躲过这十几只眼睛走上楼。

谁会是杀害孙哲的凶手呢?我决定,进行一番仔细的调查。

首先,我,乐队的键盘手,陈锦鑫,绝不是杀害孙哲的凶手,我和孙哲之间,没有什么特别 突出的矛盾,虽然偶有冲突,也不过是音乐理念上的不同导致的,而我身体健康,没有诸如 人格分裂症之类的精神类疾病,不存在什么控制我去杀人的第二人格。我绝不是杀害孙哲的 凶手,这一点我保证。

接下来要调查的,是乐队的老大哥,主音吉他手江旭了。
江旭,27岁,是乐队里年纪最大的老大哥,我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他和孙哲之间存在很深的矛盾,这两年,孙哲因为赌博,欠了不少钱,老大哥江旭曾经不止一次的借钱周济孙哲, 曾经以很严厉的口吻告诉孙哲不要再去赌博了,但不仅遭到了孙哲的拒绝,而且孙哲还一直 都没有还江旭钱的想法,两个人曾经爆发过很激烈的冲突。而且,从硬件条件来看,他也是 乐队成员里唯一一个有可能正面杀死孙哲的人,因为他长的人高马大,而且长期练习拳击, 是咱们乐队里最能打的一个。
如果不是孙哲确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优秀的节奏吉他手,旭哥可能早就主张把他开除出乐队 了。
“阿鑫,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你怎么能怀疑我呢?虽然我和阿哲是有些矛盾,但是我不会 杀害他的啊。今天晚上我的行踪你不是都清楚吗?吃完晚饭,20:00我就出门了啊,去镇上 的超市去买夜宵去了。你看看这是我的购物清单,再对照一下这些东西就知道我有没有说谎 了吧。我是21:15回的别墅,后来我不是一直和你还有天天在一楼打游戏吗?再后来,你上 楼之后发现阿哲出事了我才上的楼啊,很显然,我没有杀害阿哲的机会吧?”
确实,旭哥说的都是实话。
监控里拍到了20:00和21:16,旭哥离开别墅和返回别墅的影像,离开别墅的时候他手里什么也没有拿,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袋子东西。东西是在距离别墅走路大约需要30分钟外的一个大型超市购买的,小票显示的结算时间是20:47,旭哥喜欢抽烟,想必多花的时间是烟瘾犯了吧。
旭哥购买的东西计有大包薯片三袋,周黑鸭两盒,花生两斤,瓜子两斤,散装豆腐干一袋、 牛肉干两斤,罐装啤酒一打。旭哥是打车从超市返回的,在其手机上也找到了打网约车的的 记录。
旭哥不愧是咱们乐队的知心老大哥呢,知道乐队每个人都喜欢喝酒,吃夜宵当然不能不喝酒 了。
旭哥回别墅之后,确实一直和我在一楼大厅打游戏,中间除了去了一次洗手间(位于一楼客 厅一侧,不需要上楼,且在我的目光所及范围内)外,一直坐在我旁边,看起来可以排除他 的作案嫌疑了。
旭哥还告诉我说,这几天超市搞活动,购物买50元就可以赠送一张《极速飞车》的电影票, 旭哥在几天前,买了两张《极速飞车》的电影票,准备明天和女朋友一起去看,结果女朋友 临时有事不能过来了,旭哥之所以多买了一袋豆腐干,就是为了凑够200,这样可以邀请乐 队的所有人一起去看电影了。
可惜,现在孙哲遇害了,大家恐怕也没有去看电影的心思了。

第二个要调查的,是乐队的主唱周宛央,宛央是乐队最受欢迎的成员,声音优美而动人,颇 有一些灵魂歌手的潜力。
说老实话,在我看来,宛央是最有可能杀害孙哲的人,有两个原因,第一,孙哲其实是怀着追妹子的心思加入咱们乐队的,而宛央有一个和她非常相爱条件又很好的男友,家里条件又 很好,怎么会看得上孙哲呢?第二,宛央在吃完晚饭后不久就回到二楼自己的卧室,一直没有下楼,我发现孙哲遇害去找她,她正准备洗澡,一副看起来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样子,宛央这个人看起来人畜无害小白兔一只,但其实很有些心机,不免让人有些起疑。
“啊不是吧,鑫哥你怀疑是我杀了孙哲?你看看孙哲那个体格,再看看我,你确定我是他的对手吗?我平时胆子有多小,你们不知道吗,杀鸡我都不敢,就更别说杀人了。什么?你说孙哲加入咱们乐队是为了追求我?是你们这些男孩子想多了吧,我可以保证孙哲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和他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我为什么要杀他啊?虽然他的确有时候会用言语挑逗 我,但是咱们乐队的人不都了解他吗?他的心思谁不清楚啊?”
“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不会杀害孙哲的,而且,我也没有作案时间啊,我今天吃晚饭的时候不是喝了几杯酒吗?觉得有点乏,回房间休息到了19:30,然后就一直在和我在法国读书的一个闺蜜视频聊天,一直聊到22:20,我刚刚和她结束聊天,进了浴室准备洗澡,你就来敲门了。我这时候才从你口中得知孙哲出事的事情。”
宛央告诉我,她和闺蜜聊了这么久,是因为闺蜜刚刚失恋需要安慰,在这两个多小时里,自己除了去了两次洗手间(位于卧室内,与浴室在一起。)外一步也没有离开过电脑前,我检查了宛央笔记本电脑里QQ的聊天记录,显示其在19:38—22:18与一个网名为流云方寸间,备注名为月儿的网友视频聊天。宛央说,她和闺蜜聊的非常投入,别墅的隔音非常好,她完全没有注意到位于其卧室隔壁的隔壁的孙哲的房间传出过什么奇怪的声响。
后来,我私下与那名名叫月儿的网友进行了沟通,她证实了宛央的说法。她说宛央几乎一直在视频里和自己进行交流,从视频里也没有看到她离开卧室(电脑的摄像头正好对准宛央卧室的房门。)两次离开似乎都是去的洗手间,时间均不超过十分钟。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对咱乐队的好友这样疑神疑鬼呢?宛央是我们乐队里胆子最小的一个,平时走在路上不知道从哪里掉下来一只小蜘蛛都能把她吓得一声尖叫,满头冷汗,那种 恐惧感绝不是装出来的,她敢杀人吗?也许真的是我又想错了吧。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让我怀疑的对象了,鼓手蒋昊天。
天天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成员,也是大家都喜欢的一个小伙子,也是我直系的学弟,别看才只是一个大一的学生,但是从小学习敲架子鼓,敲鼓的节奏感很好。但是他性格比较内向,是一个闷葫芦,胆子也比较小。孙哲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在乐队有些资历,经常欺负天天,不,可能在天天眼里,那已经不是简单的欺负,而是霸凌了。以我对天天的性格的了解,他真的有可能报复孙哲。
不,到这里,我已经不敢去轻易怀疑我的朋友们了,还是去听听天天怎么说把。
“鑫哥你怎么能怀疑我啊?虽然我和哲哥是有一些矛盾,但是我们乐队大家之间的关系还是 很好的啊,昨天晚上我们在酒吧街音乐节的演出,是多么精彩啊,我们大家配合的那么默契 ,你没听到当时观众们的评价吗?说希望咱们乐队几个人能一直在一起,好好配合,认真搞 创作,以后肯定会大有可为的,我怎么会杀害咱们乐队的人呢?而且,我也没有作案时间啊 ,吃完晚饭之后,我洗完碗就出门了,去附近的矮山去散了一会步,我回来的时间大概是 20:15吧,你忘了吗,当时你还和我打了招呼,说自己一个人玩游戏无趣,让我和你一起玩 游戏啊。后来旭哥从超市买东西回来,我还帮旭哥拿了东西呢。然后我们不是一起看了一会 电影吗?要说我不在你们视线里的时间,应该就是我去煮面那段时间吧,但是当时我一直在 一楼厨房啊,我又没有出来过,怎么可能去二楼杀害哲哥呢?”
确实,天天说的都是事实,视频监控的确拍到了天天19:00离开别墅,20:10返回别墅的场景,后来20:10-22:00,他一直和我还有后来返回别墅的旭哥一起在客厅里玩游戏和看电影,我记得大概是21:40左右,他说自己有点饿了,去客厅一侧的厨房去煮面去了,一直到我发现孙哲出事喊他他才从厨房出来,厨房里的餐桌上当时放着一碗没有吃碗的面,炉灶上煮面的锅还没有处理,他那段时间应该确实是在厨房里煮面的。而且想从厨房出来上楼去杀害孙哲的话,必须穿过整个客厅,到客厅的另一侧上楼梯,而穿过整个客厅,就必须要从我和旭哥眼前走过,我们两个人可是压根没有看到天天从厨房里出来的。
难道,别墅里存在什么我都不知道的密道?可以从一楼不经过楼梯直接上二楼?这当然是不 可能的,别墅里没有任何密道。

一番调查下来,这几个人看起来都没有作案的可能了。
这样看来,答案只能是,
我想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是如何完成这起不可能犯罪我也已经知道了。

因为孙哲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而他意外死在我父亲的别墅里,对我父亲的产业,对咱们 乐队都会有非常负面的影响,在经过了大家的同意(因为每个人都不喜欢孙哲,而且大家 也都不希望因为孙哲的事情被警察调查,影响了以后的人生。),我找到了我父亲很信任的 一个医生,开了一个虚假的死亡证明,证明孙哲是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意外摔倒被刀刺伤而死 的,乐队集体为孙哲办理了火化和丧葬事宜,事情就这样翻篇了这件事,自此再也没有人提 起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隐瞒着孙哲遇害这件事情,希望它能成为一个永远不会被人发现的秘密,这件事在我心里,一直留着非常浓郁的阴影,今天我把这件案子写在这封信里,希望正在读信的你,能帮我分担一些心中的阴郁。

署名为:阿鑫


请根据陈锦鑫信里提供的信息推断孙哲遇害案的真相。
注:案件中每一个人物提供的证词均可信,不存在做伪证的情况。(但存在隐瞒一些事实的可能。)
犯罪嫌疑人就在出场的人物之中。

此回答在 2024-6-20 22:33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8

发表于 2024-5-24 13:47:21 浙江 发帖际遇
案件中每一个人物提供的证词均可信,不存在做伪证的情况。(但存在隐瞒一些事实的可能。)隐瞒的就是堂嫂这个大学同学的存在,结婚前两天,堂哥给小柯这信,就是留作证据吧,堂哥在一次交通事故里不幸重伤去世,堂嫂直接带着孩子改嫁他人,就是靠这事情胁迫的吧,“晚餐过后,乐队的几个人回房间的回房间,外出的外出,我、孙哲、还有其他两个人一起在客厅玩游戏”,宛央在吃完晚饭后不久就回到二楼自己的卧室,蒋昊天是去附近的矮山去散了一会步,因此其他两个人指的是还没出门购物的江旭和堂嫂,蒋昊天回来后堂哥说自己一个人玩游戏无趣,让他一起玩游戏,孙哲是上楼,江旭出门购物,因此另一人也是离开了,没被视频监控拍到自然是上楼了,堂嫂上楼后拿出准备的刀和雨衣、手套,约江旭上门,江旭一直觊觎堂嫂的姿色,因为精虫上脑毫无防备,堂嫂成功在自己房间杀死江旭,拖回江旭房间并伪装入室抢劫,因为她知道宛央在二楼,是我们乐队里胆子最小的一个,在路上不知道从哪里掉下来一只小蜘蛛都能把她吓得一声尖叫,避免被宛央提前暴露,所以迅速用拖把抹去撒在走廊上的血和自己房间血迹。
信件抬头应该是“我爱+堂嫂的名字”或者“我爱+堂嫂的乐队职务”
200元赠送4张电影票,加上本来两张就是6张,由此可知乐队有六人,罐装啤酒一打,12瓶,队里每个人都喜欢喝酒,但不知道具体酒量,所以也算隐晦的提示6人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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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4-6-20 22:33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6

发表于 2024-5-24 12:22:37 加拿大 发帖际遇
200元赠送4张电影票,加上本来两张就是6张,由此可知乐队有六人,堂嫂可能是乐队成员,并且当时已经和堂哥建立关系(信中追妹子假说没提堂嫂是佐证)
犯人就是堂嫂。堂哥在排除乐队其余成员之后便找到犯人,这说明他找到的犯人就是剩下的堂嫂。灵魂歌手说过“死者的心思谁不知道啊”,这其实是说死者看上并一直纠缠的是堂嫂。堂嫂不堪其扰,决定干掉死者。
案发过程是堂嫂告诉死者要和他上楼私通,死者就红光满面上去了。没打斗痕迹是堂嫂骗死者玩女上位,然后让死者蒙眼时穿上雨衣手套,给他一刀。之后堂嫂拿走钱假装抢劫,并用拖把抹去撒在走廊上的血,然后就回自己房间谎称一直在休息。可她没算到监控的存在。
发表于 2024-5-24 10:30:28 广东 发帖际遇
是不是有个小bug。江旭购买了2+4(赠送)的电影票。但是乐队总共5个人。刚好乐队(主音吉他、节奏吉他、键盘、鼓手、主唱)少了个贝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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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06:37 浙江
表面上是案件,实际又在黑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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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8-23 13:36:42 山东
答案:

第一,可以排除包括我(陈锦鑫)在内的几个乐队成员单独作案的可能性。
由案情可以分析出以下结论,
凶手想杀害孙哲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让孙哲毫无戒备心理打开房门放其进入并且有与其面对面的机会并把他一击杀死。
2、在案发时间段内个躲过一楼几位乐队成员的视线上楼或者在更早的时间就已经上楼。
孙哲在乐队的人缘并不好,性格易怒且多疑,从案发现场的情况看,凶手是通过和平手段进入孙哲的房间的,是孙哲主动给凶手打开的房门,而且,孙哲并未与凶手发生扭打,是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凶手从正面一刀毙命的,这说明,死者肯定是孙哲十分信任的人。
陈锦鑫作为案件叙述人,客观描述并非凶手,江旭和蒋昊天均与孙哲存在严重矛盾,深夜私下无故造访,孙哲不会给他们开门,即使开门也会有所怀疑和防备,这两个人无法做到正面一击杀害孙哲。周宛央具备让孙哲降低警惕,开门,并击杀孙哲的可能,但是她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杀人动机,而且胆子很小,客观上缺乏作案条件。
案发时间,几个人都有非常牢固的不在场证明,或者说在客观条件上无法完成案件。
陈锦鑫从晚饭后到发现孙哲遇害这段时间一直在一楼玩游戏,凶手想从一楼上二楼,就必须从陈锦鑫的眼前经过。陈锦鑫的视力正常,他并没有在案发时间段前后看到有人上楼,而且由案情可得,在案发时间段前后,在一楼大厅玩游戏的人,并非一直只有陈锦鑫一个人,孙哲上楼后不久,江旭和蒋昊天也回到了别墅,在一楼的目击者数量增多,在现有证词均可信的前提下,基本可以确信凶手不可能在案发时间段躲过一楼乐队成员的注意上楼。
别墅内不存在密道,二楼的房间窗户外均有铁丝网且保存完好,可以确认一楼大厅一侧的楼梯是唯一可以通向二楼孙哲房间的方法。
所以,凶手只能是在晚饭后就已经上楼的人。
周宛央在晚饭后不久到案发时间下限前五分钟一直在和朋友视频聊天,其朋友的证词可以证明周宛央证词的真实性,而周宛央在视频聊天结束后两三分钟后,陈锦鑫就上楼发现了孙哲的尸体,而陈锦鑫在找到周宛央的时候,她已经在准备洗澡了,而且神情上没有任何紧张、慌乱的地方,很显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不可能完成,敲开孙哲房门,杀害孙哲然后清理现场,返回房间佯装要洗澡这一系列活动的。

第二,案件也不会是出场的几位乐队成员合谋所为。
在排除陈锦鑫参与杀人这个基本前提下,案件也不会是江旭、周宛央和蒋昊天三人合谋所为。
1、三个人的证词均可信,不存在做伪证的情况。
2、第一中设定的符合凶手身份的条件依然成立。
则唯一的可能性是凶手是周宛央。
另外一人或两人使用了某种手段,为其伪造不在场证明。
但在周宛央房间里没有发现可疑物品,笔记本电脑里也没有发现可疑的视频或者录屏软件,基本可以排除其与朋友视频聊天时造假的可能性。
另外,三个人的不在场证明,不存在互证性。
江旭的不在场证明是陈锦鑫、监控,网约车和超市消费凭证提供的。
周宛央的不在场证明是其好友月儿提供的。
蒋昊天的不在场证明是陈锦鑫、监控和江旭提供的。
三个人并没有互相为对方提供不在场证明,不符合合谋犯罪的特征。
第三,排除孙哲自杀和其他人犯案的可能性。
孙哲不可能自杀,因为案情介绍里孙哲明显没有什么自杀的情由,而且他返回房间时心情很好。
其他出场人物里,顾言不可能是凶手,小柯现在是一个大二的学生,案发时间是七年前,她还是一个小学生,而且她并没有出现在案发的别墅里,可以排除她作案的可能性。网约车司机是背景人物,显然不可能作案。

到这里,嫌疑人只剩下了一个: 小柯的堂嫂,陈锦鑫的妻子,也就是陈锦鑫写信的对象“你”。
案情里提到,陈锦鑫的妻子是他的大学同学,则其案发时间的年龄应该和陈锦鑫差不多,符合作案的年龄条件。
另外,陈锦鑫的妻子是一名女性,显然有可能色诱好色的孙哲,令其没有防备的打开门,在佯装与其亲热时将其杀害。
但陈锦鑫的妻子,为什么会和案件有关呢?
这是因为,陈锦鑫的妻子,也是畅想乐队的成员。
我们可以看到,畅想乐队有主音吉他手江旭,节奏吉他手孙哲,键盘手陈锦鑫,鼓手蒋昊天,主唱周宛央。
但是,缺了任何乐队都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角色:贝斯手。
不会有任何一个乐队没有贝斯手,但案情信息里根本没有提到。
这是因为,陈锦鑫非常清楚凶手是谁,他不可以在信里写出来。
但案情里有非常多的暗示,提到畅想乐队其实有六个人而不是五个人,而且暗示了这位贝斯手是一个女孩。
比如,江旭买啤酒的时候,买了一打,也就是12罐。作为乐队的老大哥,给乐队兄弟们买夜宵,别的东西也就罢了,酒按照一般规律,是要平均分配的,案情里提到,周宛央会喝酒,乐队其他四个男性也会喝酒,那么,如果常想乐队只有5个人,江旭买啤酒应该买10或者15罐而不应该是12罐,12罐说明,畅想乐队还有第六名成员。
比如,江旭提到看电影的事情。
江旭原本有两张电影票,买零食是满50送一张票,如果畅想乐队只有5个人,那江旭只需要买150的零食就可以了,为什么非要特意强调,为了凑够200,让乐队所有人一起看电影而特地多买了东西呢?很显然,乐队有六名成员,必须买够200块钱的东西才能送四张电影票。
比如,周宛央提到,孙哲进入畅想乐队很大程度上的目的是追求一个女孩,但周宛央已经有男友了,而且周宛央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不是孙哲要追求的那个人,那孙哲追求的人只能是乐队里另一个女孩:贝斯手。
比如,蒋昊天提到,乐队演出非常成功,大家配合的非常好,得到了观众的热烈好评,一个没有贝斯手的乐队根本称不上乐队,又怎么会如此的优秀呢?
最后,仔细读信里陈锦鑫在提到畅想乐队的时候,使用的称呼几乎都是咱们乐队,如果陈锦鑫这封信是写给与案件无关与畅想乐队无关的纯路人的话,那正常的逻辑下他应该称畅想乐队为我们的乐队或者畅想乐队,而使用咱们乐队就证明,陈锦鑫这封信是写给乐队的成员写给自己人看的,而陈锦鑫把信交给自己最信任的堂妹小柯,就说明,这封信真正要写给的那个人,也就是杀害孙哲的凶手,很可能是陈锦鑫和小柯非常熟悉的人,而小柯显然不可能认识江旭、周宛央和蒋昊天。那这封信是写给谁的呢?答案不言自明。
另外,这封信的标题显然是被陈锦鑫故意隐去了,但留下的一个爱字又是一个比较明确的提示,这封信真正的标题应该是,亲爱的某某某,而这个某某应该就是陈锦鑫妻子的名字或者昵称。而且,这封信的结尾的署名是阿鑫而不是陈锦鑫,这说明这封信要送给的人和陈锦鑫的关系是非常亲近的,江旭在提到陈锦鑫的时候称他为阿鑫,这说明阿鑫很可能是乐队里和陈锦鑫年纪差不多的成员对他的称呼。
所以,畅想乐队里还有一位案情没有提到的成员: 贝斯手。也就是陈锦鑫未来的妻子。
孙哲加入畅想乐队是为了追求她,她不堪孙哲的骚扰,决定杀死孙哲。案发当天,她很早就和孙哲约好,说晚上会去他房间,同意和他发生关系。晚饭后,她找了一个理由提前上楼,孙哲之所以玩了一会游戏急匆匆就返回二楼就是为了等待凶手上门。凶手事先准备好了一件雨衣和两副透明手套,带上其中一副,并从仓库里取出拖把,把雨衣、拖把和另一副手套放在走廊上,然后诱骗孙哲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后,脱光了所有的衣服,只留下内裤色诱孙哲,待孙哲近身后将他刺死,然后擦干净身上的血,把原本放在房外的雨衣拿进来,擦上一些血迹,脱掉手上的手套(不留下指纹)和雨衣一起丢弃在门后伪造成凶手是外来人员的假象(因为案情提到乐队成员是第一次来陈锦鑫父亲家的别墅,因此对别墅情况并不熟悉,所以凶手并没有预料到别墅有如此好的安保情况,陈锦鑫很快就认为凶手并非外来人员。),然后换上另一副手套,用拖把擦拭了地上的带血足迹,洗劫了孙哲的财物。返回自己的房间,把染血的内裤手套,以及孙哲钱包里的纸币(凶手没有带走其他值钱物品是因为无法像纸币一样容易处理的无影无踪。)剪碎冲进下水道,然后洗澡洗掉身上的血迹,最后佯装自己一直在睡觉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凶手作案的时间,是比较早的,凶手会尽量选择只有陈锦鑫一个人在大厅的时间作案,减少被发现的可能性,别墅隔音状态很好,一楼大厅又无法看到二楼的情形,陈锦鑫玩游戏会比较投入,而周宛央在和闺蜜视频聊天,凶手作为女性,一方面动作本身可以很轻,另一方面是可以偷偷确认周宛央在做什么的,当两个人都比较投入
做自己事情的时候,凶手就可以作案了。而且,凶手也要留出相对宽裕的时间去处理作案工具。
而陈锦鑫之所以发现了凶手的身份,非但没有把这件事说出去,反而利用了其他成员对孙哲的敌意,已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惹事的心态把孙哲的死伪造成了意外,原因也只有一个。(虽然信里没有明说,但陈锦鑫肯定也为凶手伪造了足够的证据足以让其他乐队成员信服她也不是杀害孙哲的凶手,加上陈锦鑫可能暗中为他们灌输的所谓一旦惊动了警察,大家的人生轨迹都会留下污点之类的想法,让所有人在这件事上都达成了攻守同盟。)
陈锦鑫爱,而且是深爱凶手。
无论是舔狗的心态,还是觉得可以用这件事威胁凶手接受自己的爱,中间的过程忽略,最后的结果就是,凶手成了陈锦鑫的妻子,而陈锦鑫给她写了这样一封于外人看来非常隐晦,似乎是描述了一起不可能犯罪的案件,但对于信中的“你”而言,则是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了当年案件的全部真相,但是我爱你,爱我们的孩子,为了维护我们的爱情和家庭,我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我把它写成这样一封信,托付给了我信任的人,有朝一日,如果你有机会看到这封信,希望你能看懂我对你的爱。
只是陈锦鑫后来出了事不幸去世,而小柯并没有看懂这封信。(陈锦鑫之所以把信件给小柯,除了基于对她的信任外,还因为她是一个推理爱好者,陈锦鑫觉得小柯会在适当时候看到并且看懂这封信,把她交给自己的妻子,只是最后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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