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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献给名侦探的斩首循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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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4 22:42:00 上海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小说
突然发现已经好久没写我最爱的无厘头baka设定系了,不行推批瘾犯了开始整活

然后别问1在哪()


一 首先是超绝无聊的介绍环节。

“我在《推理制作》里原创了一个案件,大家要一起玩玩看吗?我可是绞尽脑汁才想出这个巨勾八吊的诡计哦!想玩的人就在下面扣个1吧。”

游戏群里弹出这样一条信息。发信息的是个叫小魔仙的相当热衷于原创案件的sb群友,在群里以高产著称。不过恕我直言,他捣鼓出来的那些案件无一例外都是些质量低下毫无逻辑纯在抖小机灵的玩意,说白了就是瞎扯淡,我早就发了毒誓不再玩他原创的案件。

不过?巨勾八吊的诡计?

不得不承认,这句话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一说一,小魔仙至少还算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虽然这也就是他仅存的美德了。以往他整些坑爹诡计时都会很实诚地说“我用了一个很不靠谱的无厘头诡计”之类的话,而如果他对此只字不提,还用上了“巨勾八吊”这样一个语意强烈到有些粗俗的形容词,那想必是真有些东西,绝非虚张声势抑或夸大其词。

这时群里已经有四人回了1,看来好奇心旺盛的吃瓜群众还真不少,我赶紧也点了个加1。

“啊够了够了,就这些人吧,再多的话也没意思了。那大家现在上线,房间号是20030417。”

小魔仙甩下这么一句话便再没了动静。

于是我也戴上短吻鳄公司开发的V装具进入了VR空间。输入房间号后,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空荡荡的方形大厅。大厅一角的天花板上嵌着小小的牛眼灯,微弱的灯光勉勉强强能照亮整个空间,除此之外便再没见到其他物件。

不久后其余五人也陆续到齐了。这时我才略显吃惊地发现,小魔仙这次开的是匿名模式。以往他在案件创造模式里用的都是实名,毕竟他这家伙向来只重诡计,也就是Howdunit 的问题;而完全不管犯人是谁,也就是Whodunit的问题。“反正都自报家门说犯人是我了,大家专心破解手法就好啦”他总会这样说。

但现在所有人的ID都是一片空白,完全无法区分谁是谁。而这个VR游戏比较特殊,游戏里的外貌、声音乃至性别都能随便设置,所以从这些地方下手也行不通。当然了,大家都是相当熟络的群友了,大致也记得各自的游戏形象,但这些玩意在进入游戏前本来就是能像捏脸一样定制更改的,谁敢保证凶手角色不会临时假扮成另一个人来混淆视听呢?

总而言之,小魔仙已经混在了匿名的六人之中。他大概是一反常态地想玩那种暴风雪山庄模式的案件吧?密闭的VR空间内,玩家一个接一个死掉,幸存者们却始终无法锁定真凶,要的就是这种把侦探玩弄在股掌之间的感觉吧?

“我说啊,都开了匿名,那大家怎么都先互相取个代号吧?”

一个头戴浅红色针织毛线帽,脖子上还盘一条褐色大围巾的红衣怪人率先开口打断了我的思绪,也许是看大家都一副扭捏拘谨的模样,害怕游戏推进不下去就主动打破僵局吧。也是,匿名模式下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大家不能主动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虽然透露了大概也没人会信,毕竟这种情况太好整什么身份互换诡计了。既然如此,为方便沟通自然要先取个代号什么的,总不能“红帽男”“花裤男”这样叫吧,另一方面也好活跃气氛。

“大家怎么都这么害羞啊,是不是都觉得先说话的会被怀疑是煞笔小魔仙啊,但是你们这样搞得我很尴尬啊。要不就顺时针一圈下去轮流介绍吧,我先来。大家叫我丁二就好。”

红帽男干脆利落地介绍完毕,挥动右手示意下一个人继续。他的代号显然是在neta乙一,这么看来他是小魔仙伪装的概率挺小,就我所知乙一根本不是小魔仙的菜嘛。好吧其实也不能这么草率地下断言,还是再看看吧。

“我的代号是——想当白井小姐的狗。”

一身白净初中生校服打扮的女孩说完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这个代号应该是在吐槽小魔仙在之前的某个案件里把白井设置成了美少女。不过要这么说的话,这家伙嫌疑很大诶!就是说明明是男孩子却要取什么萌妹子钓鱼ID,这种事小魔仙实在是没少干。

“轮到我了啊,嗯,我也不知道要叫啥好啊。刚刚那位仁兄叫丁二的话,我就叫丁一吧。这大概是笔画数最少的姓名了吧哈哈。”

胡乱揣测的话,丁一大概是那种很不自信没啥主见的人,可能取个无关紧要的ID都得考虑老半天生怕被人嘲笑还暴露出自己的某些价值审美之类的。突然开了匿名没法用原来的ID了,一时半会又想不出啥没有槽点的名字,就只好现学现卖,找个别人的ID修修改改装作自己比较随意也从来没纠结过。啊好吧我的思维太发散了,也可能真是随便取的就是。

“嗯,我嘛,我叫小帅。”

眼前说话的男人叫小帅,不过他一点也不帅。我在心里默默记住,最丑的那个就是小帅。

“那我叫小美。”

最漂亮的那个是小美。

最后我说自己叫“天才少女侦探后藤一里”,介绍环节就这么草草结束了,场上再度陷入一阵沉默,简直像在自习室的六人桌旁那样。接下来要干嘛呢?大家脸上都写满了疑惑。以往的案件里,小魔仙会给一些必要的提示和引导,不过这次开了匿名模式,大概率还要加入猜凶手元素,当然不好出来自爆式地指指点点,对规则流程一无所知的大家当然也就……

大厅里突然响起了广播声。

“啊呀呀,让大家久等了。下面呢我就简单介绍下这次的游戏规则吧。”

“第一,六名玩家中有五位侦探一名犯人,犯人也就是我小魔仙,可在VR空间中杀死任意数目的侦探,但不得杀光所有侦探。每位侦探都有一次机会推理已发生过的所有凶案之真相,答对则侦探方宣告胜利;答错则该侦探立即淘汰。需要注意的是,侦探需要答对犯人身份及其使用的手法细节方算成功。另外,侦探在近身搏斗中杀死犯人也算侦探方胜利。”

“第二,当场上仅剩犯人和一位侦探时,系统会在五分钟后自动播报。此时侦探与犯人不得再互相攻击,侦探需在半小时内完成调查并作出推理,推理失败则犯人方获胜。”

“第三,犯人唯一的装备是一把锋利的长剑,需要使用时可以从装备面板调出使之实体化,不用时可以隐藏回去,但必须得拿在手上才能隐藏回去。另外呢犯人拥有无条件的夜视能力,这点请务必注意。还有,虽然犯人参与过VR空间场馆的设计,但不用在意,这次没有任何机关,不会出现上次那种‘超大规模的建筑诡计’,大家当这里是普通房子就好。我顶多就能控制下场馆里的灯光在特定的时间亮灭。”

“第四,在游戏中系统还会在适当的时间点通过广播向大家补充必要信息,追加一些情报。但凡给出的信息均绝对正确,大家无须再怀疑其真实性。”

“第五,相信大家也看到了,游戏的设置对犯人一方似乎有些不利,倘若五名侦探一直抱团,恐怕直到游戏结束,犯人角色都找不到任何下手的机会。所以为了增加游戏的公平性和可玩性,我会在必要的时候下一些指示,希望大家都严格遵守。”

“好啦,以上就是这次的基本规则。那么现在房间区域已经开放,大家可以挑选想住的房间,在房门前领取对应的钥匙后进入房间了。接下来大家就在房间里待着什么都不用做,安心等待好戏开场就好。这就是我的第一个指示。哦对了,钥匙请务必保管好哦,这在后面的游戏进程里可是相当重要的。”

一阵沙沙声后广播戛然而止。大厅一端的墙上突然凭空出现了一条狭长的走廊。进入走廊后,六个并排的小房间赫然眼前。每间房前都放置着一把金色的小钥匙,从外表上看几乎毫无差别。

嗯,我已经嗅到了诡计的味道!就是那种老掉牙的调换钥匙的密室诡计!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是这么简单的诡计吧?

像是听到我的心声般,广播又做出了补充。

“我再不厌其烦地说明一下,房间的门锁只能被对应的钥匙打开,在外侧也只能用对应的钥匙上锁。另外我给门加了无法被强行拆卸破坏的设定,一旦上了锁,没有钥匙的话就绝对没法从外侧打开,身为犯人还有长剑的我也不例外。”

“说到这,大家恐怕已经开始怀疑我要在钥匙和门锁上面做什么文章了吧?毕竟钥匙的外表几乎完全相同,不靠近看很难察觉出分别这点实在很可疑吧?不过放心啦,我保证这个场馆里有且仅有这六把钥匙,绝对没有其他钥匙,什么万能钥匙啊假钥匙之类的。只要大家都保管好自己的钥匙,掉包之类的诡计很难奏效。”

“另外,六个房间除了门的锁孔不同以外,其他地方都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区别。大家想熟悉一下现场的话,就犯不着那么辛苦把每个房间都调查一遍了,直接随便选一个房间入住,在自个儿房间里溜达两圈就好,反正我的场馆设置得相当简陋也没啥好看的。如果有什么比较特殊的地方,那就是房间的隔音效果超级好,房间外面的动静是完全听不到的,广播除外。”

嗯,这种设置倒是很符合小魔仙的偏门审美。说什么喜欢用尽可能少的设定制造尽可能多的盲点,所以相关线索能省则省。但你看看最后省出来的都是些啥狗屁不通的玩意哇!

我没空再吐槽下去,毕竟大家都已经按广播说的自动自觉挑选房间了。最后我选择了从外往里数的第二个房间。用钥匙打开锁,费力地把沉重的大门拉开,然后走进房间随手转上旋钮给门上锁。这也是大家进房前一起商量好的。毕竟小魔仙也没说不能锁门吧?那大家就都把门给锁了,看他怎么杀人喽。他可是夸下海口说让大家在房间里安心等好戏开场哦。如果如他所说,门上锁后没有对应钥匙就绝对无法打开的话,那他当然就杀不了人,又何来好戏一说?除非某个侦探其实是他的内鬼,但这就失去推理游戏的意义了,我也不认为以小魔仙的自尊会使用这样毫无公平性可言的诡计,还妄言这是巨勾八吊的诡计。又或者说,小魔仙会用某种话术哄骗某个无知的侦探开门?但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大家也不是菜鸟了,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

如果小魔仙没能成功把人杀掉,那他就是纯纯小丑;如果他能成功把人杀掉,还说了没用机关的话,那肯定就运用了某种超出我想象的神奇诡计。

不管是那种,都很让人兴奋呢!

当然,这时的我几乎已经认定了会是前者。


二 然后是朴实无华的连环斩首?

等待案件发生的工夫,我简单观察了所在的房间。但确如小魔仙所言,这房间简陋到有够简陋。约1.5米乘3米的地上铺着黑色的薄地毯,然后就——没了!对,没了!如果不算上四面一无所有的墙和房门的话,地毯下也只是一整块平整的地面。方才进屋前我对房间的简陋程度已经有了底,但还是抱着些“地毯下别有洞天”的不切实际的幻想的,只是现在连这幻想也被轻易击碎了。

简陋也要有个限度啊。好歹也得放个床啊衣柜啊什么的吧?

我转而研究起了房门。房锁是那种相当常见的从里面转旋钮就能锁上,外面却要用钥匙上锁的类型。另外,房门上半部镶嵌着一块透明玻璃,从外面就能把房间里的情况尽收眼底。而反过来站在房间里紧贴在门前时,整条走廊上的情况也一览无遗。

诶,这不就是说,只要我监视着这条走廊,小魔仙就没有犯案的机会吗?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会想不到吗?

不管了先上上强度再说。我决定了,这次我就寸步不离守在这门前,看他还怎么动手!

然后走廊上的灯就全部熄灭了,整个世界一下子变成漆黑一片。假若大家在旅游时住过那种没开窗户的廉价酒店包间的话,想必对此是深有体会了,不,比那还严重,VR空间是真能做到深海一般的黑的。与此同时,适时响起的广播里又补充了新设定——

“从现在开始,走廊上的灯光都会被关掉。只有在调查环节,灯光才会重新亮起。啊这当然是为了方便我犯案,这种程度的要求大家还是能理解的吧。”

好吧我就说嘛小魔仙怎么可能想不到这点,肯定是想多了。那么被摆了一道的我暂时也无事可做,便打算放松一下,走到靠近墙角的地方闭目养神。

可还不到一分钟,耳边便响起了刺耳的广播声。

“好的,现在好戏已经开场了。大家可以走出房间调查讨论了。别忘了保管好身上的钥匙哦。”

真的假的?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突破了门锁的限制完成了第一次犯罪?

走廊里的灯光再次亮起,我半信半疑地推开房门,眼前是和我一样一脸疑惑探头出来的四人。诶,所以走廊上总共只有五人?当我意识到这点时,其余四人已经抢先我一步跑向从外往里数的第四个房间了。

没记错的话,那里是丁二的房间(果然枪打出头鸟,话最多的死最快吗)。我深吸一口气也跟了过去。应该,没啥问题的吧?

但房间里只剩下一具赤裸着横躺在地毯上的无头尸。是的,丁二的头部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不过归功于游戏优秀的机制,这副本应血腥残忍的画面却没有丝毫的冲击力,毕竟这款游戏为了能在国内过审,直接被和谐到了受伤也完全不会出血的程度,伤口的细节也统统被省略掉,原本是头的地方只剩一个平整光滑的断面,包括丁二的生殖器官也被和谐到似乎本就不存在的地步。此时屋内的丁二倒更像是个略微逼真的人体模型或是小孩子画的简笔画。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丁二是头颅连同整个脖子都被齐齐切去,也就是《斩首循环》里那样的齐肩斩首。这会是什么线索吗?但我一时也没有想法。

比起这毫无吸引力的尸体和一旁杂乱褪下的衣物,大家更关心的大概是他脚边一把闪着金光的小小钥匙。最先跑到房间前的丁一反应过来,用力转动门把手,可门把手纹丝不动。

之后大家一起在剩余的房间和大厅调查了一圈后又回到了这里。一无所获。

“这是密室啊。”小帅抢先说道。

“而且是斩首密室。很符合那家伙的恶趣味呢。”小美也补充道。

“但这不可能。这个场馆里的物件太少了,根本不可能制造出密室。”

身为天才少女侦探后藤一里的我最后作结道。

没玩过《推理制作》的朋友们大概无法理解我的发言。这么说吧,在《推理制作》的规则中,无论犯人实施何种诡计,都必须使用场馆内现有的道具。如果要用传统的钓鱼线制造密室,场馆内某个地方就必须有钓鱼线;如果要用冰块乃至液氮制造密室,场馆内也必须先有这些准备。制造密室的东西绝不能是凭空变出来的。

而现在这个场馆里有什么呢?大厅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而这六个房间里同样什么都没有——除了地毯,但我可不认为地毯能用来干啥。当然也许有人会以为场馆内有某些墙砖背后藏有道具,但此种情况也归于机关之列,而小魔仙已经用规则干净利落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带在身上同样行不通。加载进游戏后,系统默认身上只会有衣服鞋子等,不存在把钓鱼线之类的物件藏在衣服里带进来的情况。

那场馆里没有机关,道具只是明晃晃地放在某个角落,凶手大摇大摆捡起来的可能性呢?也不成立,我是第一个到场的,此后我就一直全神贯注地注意每个人的行动,试图从微小的举动看出小魔仙的破绽,但从头到尾就没看到有谁鬼鬼祟祟地在哪个角落捡起什么东西。唯一有可能取得道具的机会是在房间里,但小魔仙也说过各个房间除门锁都完全一样。

当然还有最后一种可能,那就是使用装备栏里的长剑,利用这玩意倒是有可能整个啥机械诡计。但显而易见地,现在房间里并没有什么长剑,而要收回装备栏的话需要长剑在手上才行,所以也没法收回去使其消失。

总之,我可以肯定,密室是不可能成立的。

“所以房间里的钥匙一定是假的。”我简单地下了结论,“真正的钥匙还在凶手身上。只需要检查谁身上的钥匙和房间对不上,就能找到凶手小魔仙。”

尽管这个诡计过于low了,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可能。至于小魔仙又是如何进入上锁的密室的,那就权且认为是死者自己放进去的吧。

其余几人也没啥意见,掏出各自身上的钥匙进行了验证。但该说是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呢?大家的钥匙都能给各自的房门上锁开锁。换门之类的老套诡计应该也行不通,正如小魔仙说的那样,门是加了无法拆卸破坏的强设定的,我在开门时也能感受到想把门拉开都很费力,要想换门根本行不通。

那房间里的毫无疑问就是丁二的钥匙了啊。虽然不想承认,但必须说,这的的确确是一间密室——小魔仙在几乎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使用某种不同寻常的诡计造出了这间密室。

“先不谈密室的话题了,大家就不奇怪,丁二的头哪去了吗?我想可能这才是突破口。”

白井的狗不紧不慢说道。

“的确,我们已经调查完了各个房间和大厅,结果一目了然,到处都没有死者被切下的头颅。不过这个我可以解释。”丁一思索片刻后开口道,“有一个地方我们还没检查,也没办法检查,那就是这个被锁上的房间。小魔仙可以将头颅细细剁成臊子,再把支离破碎的头颅藏在地毯下面。只要分散开来,地毯就看不出有明显的凸起。”

“我倒觉得那堆衣物是个更好的藏匿地点。大家从外面只能看到小山般堆起的红色羽绒服吧?其他衣物埋在下边没法看到,那头颅自然也可以如法炮制放在下面。而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把衣物脱下,想斩首根本用不着脱衣服嘛。”

小美的解释合情合理,大家似乎都默许了这个说法。那么,关于斩首的讨论就此告一段落,还是专注密室的解法吧!我如是想道,但白井的狗显然有不同的意见。

“那还有其他的问题。你提到了脱衣服的动机,那斩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如果只是要杀死丁二的话,简单捅死就行。费这么大功夫把头砍下来,再移到地毯或衣物下面,图的是什么呢?还专门砍到了脖子根部的位置,明明只需要砍头就行吧?而且我也不认为凶手有这么充足的时间。老实说,我打一开始就在门边注意走廊里的情况了,可没注意到任何异常。而中间走廊里的灯也就灭了一分钟左右。游戏里的时间流速还是遵循现实规律的,大家真的认为一分钟能做那么多吗?”

这下谁都不开口了。看来有在注意走廊的不止我一个,那犯案时间极短便成了无可辩驳的事实。这么看来把头砍下的确很不实际。可还有什么解释呢?我甚至产生了丁二就是小魔仙,他自己砍下自己的头的想法。当然,这想法更加荒谬就是。

结果我们的讨论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此后我们提出的唯一算有点建设性的意见,就是询问能否开放被锁住的密室进去调查,但广播很干脆地否决了这点。深感再调查下去也没用,只是徒劳地增加新谜团而已,我们便索性草草结束了调查环节,锁上各自房间的门,遵循着广播的新指示回到了客厅的牛眼灯下。

走廊里的灯光再度暗淡下来,只剩通往客厅的一小段勉强能看清了。

“现阶段没人想提出解答吗?那好,接下来大家和之前一样回各自房间安静等待吧。啊,我相信大家会说,现在不是调查环节,走廊里没有灯光,稍微靠里一点的地方就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了。这样摸黑一起回去的话,难保我不会趁乱混进别人的房间行凶。所以这次我们改下规则,大家就按照房间从里到外的顺序间隔一定时间一个个走回去吧。这样在每段间隔里,狭窄的走廊上只会有一名侦探,可以先确认没有其他人躲在暗处,再开门进房间;要是在这个过程中撞到别人,又或是有之前的人开门出来,那直接大声呼救就是。我保证走廊里的声音大厅里还是听得见的,我也没那个本事一击毙命。”

这样安排有什么深意吗?虽然嘴上说着是很贴心地为侦探方考虑,但总感觉有哪里不对。不过方才那么极限的情况都能犯案,那怎么安排都无所谓吧?

短暂的等待后我在倒数第二个走回了房间,在极黑的走廊里,我甚至看不清各个房间里的情况,只能摸索着慢慢挪动到第二个房间门前。锁上门后我仍苦苦揣摩着小魔仙的指示,但到底想不出个所以然,决定放空思绪就这么干等着……

然后不到两分钟的工夫,第二起案件就发生了。

这回的情况和第一次如出一辙。广播响起,大家不知所措走出房间,发现从外往里数第三间房的小美没出来,聚集在门前,发现上锁的门,门内身首分离的尸体(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头没有消失),还有尸体旁褪尽的衣物和闪光的钥匙。于是乎我们再一次检查各自的钥匙,结果还是没有问题。

且不论新的密室是如何制造出来的,这里面会不会使用了什么经典无头尸调换诡计呢?大家都认为这很有可能。虽说丁二的尸体依然停留在他房间内,但那也就是个赤裸的下半身,完全可以和小美的互换。毕竟两人的衣服都被脱干净了,那下半身就几乎毫无差别了——别忘了,最关键的区分特征,也就是男女的生殖器官,已经被系统强硬地和谐干净了(连小美的乳房也被和谐成了钢板)(不是物理意义上的钢板哈)。而且,眼尖的我也注意到了——丁二的无头尸和身旁衣物钥匙的距离相较原来似乎增大了一些?地毯也有被挪动过的痕迹。这百分百就是进行了尸体调换的证据吧?再说了,不这么想就很难解释再度斩首并脱衣服的理由。我甚至认为,制造密室也是在防止我们近距离调查尸体,毕竟生殖器官被和谐后还是摸得着的。

“但这么调换下半身又有什么用呢?而且凶手是怎么进入丁二房间的?”

白井的狗叹了一口气后发出灵魂拷问。

大家便再度沉默不语了。

“那要不再想想看密室。先想凶手是怎么侵入房间的吧?第一次说成是死者被骗,自己把凶手放进去还有那么一丢丢可能性,这都第二回了,再傻的人也该吸取点教训了吧?”

话是这么说,但感觉上小魔仙主动提出的轮流回房间的策略根本无懈可击啊。大厅里是有光照的,大家都能确定每次只回了一个人,轮到自己回去时也可以一直走到尽头,方便地确认暗处是否有其他人,毕竟以走廊的宽度百分百会撞到一起。而且门的方向是朝走廊里侧那边旋转的,开门时会完全堵住里侧通往外侧的路;如果确定先进去的人都不在走廊上的话,那他们只能是都回到了里侧的房间,再开门时他们也就没办法趁机溜进去。

唯一的破绽是只剩两个人的情况——假如凶手在最后两人之中的话,那直接杀人就行,毕竟剩下的人都已经在房间里了,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也听不到呼救。但只要出现这种情况,凶手就必定是两人里的另一人,小魔仙的身份无疑已经暴露,这也是我们会乖乖听从小魔仙指示的原因。

可现在死的却是倒数第三个进屋的人。根本想不通啊!

我把自己的看法和盘托出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所以说又是讨论了个寂寞。我们垂头丧气地结束了第二次调查环节。

“啊,这次也没有人要提出解答吗?那好吧,我宣布——犯罪部分到此结束。其实呢我也不介意再多杀几个人,但老实讲这次我就准备了一个诡计,用相同的手法杀人又实在无趣,我死都不会这样干。啊这当然不是我怯场哈,我保证只要重复和上回一样的步骤,我完全可以把侦探杀到只剩一个,也可以制造出完全一样的斩首密室,只是这种雷同的剧情想必大家也不会喜欢,重复杀人什么的也很烦。总之按照规则,就请大家对发生的杀人事件进行推理并指出凶手吧!”


三 最后是大跌眼镜的煞笔解答……

“全军覆没了呢。”

场上剩余的四人一个接一个地做出了离谱的解答,当然无一命中。此情此景不禁让我想起了某凶手混在一堆磕了药的人中间发表魔幻解答的情景。

“好了好了,认输!现在是时候公布答案了吧!”

“嘿嘿那好,我说了哦。我的真实身份就是——”

小魔仙昂首走到了众人眼前。大家都难以置信地发出了惊呼。

因为那是丁二,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所以说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大家不都推理出来了吗?第一起案件里根本没人能够侵入我的房间,也没人能在没钥匙的情况下制造那个密室,犯案时间也极限到不可能砍头后藏起来,我又说了没用到什么机关,那唯一的可能不就是凶手假死自导自演吗?第二起案件也一样,大家都发现我的身体发生了移位,但唯一一把能开门的钥匙在上锁的房间里无法取得,那不也只可能是我自己移动了吗?”

“而且我假死是有迹可循的。我在最后不是说了吗?这次我就准备了一个诡计,用相同的手法杀人又实在无趣,我死都不会这样干。假如两个人都是被杀的,我不就是用相同诡计杀人了吗?所以其中必定有一个是假死啦。但小美不可能是假死,毕竟她的头和下半身都出现了,绝对是身首分离才对,那就肯定是被杀了没有丝毫商量余地吧?相比之下头消失的我不就大概率是凶手了吗?”

“可你的头明明被砍掉了啊!这怎么可能是假死啊!”

“这就是我使用到的诡计啦,老实说并不是个容易实现的方法,我可反反复复练习了很多次呢。呐,再给大伙表演一次吧。”

丁二将手里的针织帽重新套回头上,帽檐特地往上翻了一小圈,又把围巾一圈圈紧紧缠绕在了脖子上。诶不对,这个绕法是要——把脖子到整个下半张脸都一起遮住?

然后他的头就在我们面前离奇地消失了。

“就是这样,利用游戏奇妙的和谐机制让我的头消失~浅红色的针织帽套在头上并把一小圈帽檐上翻后,就变成了归头和一小圈外翻的苞皮的样子,再加上下面无缝衔接的一圈厚厚的褐色围巾,就组合成了一个吊!然后系统就会把这自动和谐掉啦!”

原来斩首的理由是这个吗?我好像也知道为什么是齐肩斩首了,为了使吊的形状更逼真,就必须把围巾从脸的中间一直绕到脖子根部,这样比例上才合适些,不然就会是珍珠鸟,也许不足以到被和谐的地步。

“大家也都知道,加载进来身上的衣物是可以像捏脸一样随意挑选的。我为了找到颜色最合适的围巾和针织帽,可真是煞费苦心,前前后后自己开房间试了不下几百次呢,终于是让我找到了这个可以完美让头消失掉的组合!”

“第一个案件想必大家也都清楚了吧。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出过自己的房间,大家怎么监视走廊都是无济于事哒~关灯也只是混淆视听啦。我要做的就是把针织帽戴上围巾绕上,再把剩余的衣物脱掉堆在一边,钥匙扔到脚边,再躺地上装死。而后再用广播告诉你们好戏开场了,让你们目睹我被斩首的假象。哎呀呀,我只说了有好戏,该不会有人觉得我已经杀了人吧?”

“那脱掉衣服的理由是?”

“当然不是像某部作品里对裸体有特别的偏好那样。请注意,将我的头隐藏后,我的帽子和围巾也在这个场馆里凭空消失了,这很不自然吧?所以需要把羽绒服脱下来堆成小山一样,让你们误以为帽子和围巾就扔在那下面啦。如果没有羽绒服掩护的话,有可能藏帽子和围巾的地方只能是地毯下,但看到没有明显凸起你们绝对会心生疑虑的。”

“而脱掉衣服也有另一层考虑啦,就是误导调查方向,把你们往无头尸调换一类的死路上引。你们也完完全全中招了呢。”

“好吧好吧第一个案件懂了,那第二个又是怎么做到的?”

“第二起嘛,你们不是也推理得差不多了吗?你们第一次调查结束聚集在大厅时,我就从房间里开锁出来了,身上也带着自己的钥匙。而后我趁小美开门的时候,大摇大摆走进去。你们也注意到了吧,门特别沉,往外拉开需要不小力气,她把门拉开的工夫足够我不慌不忙走进去了,或者该说是绰绰有余?总之我就在她的房间里把她杀了,砍了头,脱掉衣服作伪装,再在她脚边放上我自己的钥匙。最后拿起她的钥匙出门,锁上她的门,回到自己的房间,从里面锁上门,把她的钥匙摆在脚边,然后继续装死。”

“不是不是,趁小美开门时溜进去的可能性我们也不是没探讨过。可小美开门的时候门是往走廊内侧旋转的吧,走廊又很窄,路就被彻底堵住了,你要趁这时进去不是会和她或者门撞在一起吗?诶,难道说……”

“对啊,我是从走廊外侧那边进的她房间,房门大开,她还在另一侧,想进去真是轻轻又松松呢。”

我想象着那个场景,小美开门时得慢慢地往走廊内侧移动,凶手就从外侧那边进去,简直像是小美作为管家主动给凶手开门一样。可是——

“你不可能在走廊外侧那边啊?否则小美进去时就会撞到你。而我们也没看到有其他人在小美之后进走廊……”

“很简单,因为我整个人都隐身了鸭~”

丁二兴奋地说道。“同样的招数好吧!我把我红色的羽绒服包成蘑菇状整个套在了头上,只留很小的缝隙观察外面的情况,接着把1.5米乘3米的黑色地毯一圈圈绕在身上,就这样做成了一个超大号的black dick!”

我惊讶得合不拢嘴,而旁边的朋友已经开始笑了。这个场景光是想想就很滑稽,毕竟从比例上说,这高低得是个惊天巨吊。

“我就这么从房间里抓着地毯小心翼翼地一小步一小步走到大厅,但你们当然都看不到我。我就这么静静地等着,直到小美进入走廊后,就紧跟在她后面进去。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多说啦。由于走廊没有光照,即便你们走过我的房间,也不会发现我已经从房间里消失了。顺带一提,想把整个人包成大吊的难度可大多了,我可是辛辛苦苦练习了两周半才练出来啊!地毯的材质也是精心挑选过的!”

这下懂了,小魔仙主动提议让我们一个一个轮流回去果然没安好心。假如大家一起回去的话,很容易在走廊上撞到隐身的小魔仙,进而有可能发现他。但一个一个回去放松了警惕,走廊又是狭窄的单行道,他只需要跟在后面就不用担心被发现了。唉,只怪当时没想到啊!

“对了,我后面说过,我可以重复同样的手法把侦探杀到只剩一个,这可不是在吹牛。我只需要重复上面的步骤就行——在大家调查结束大厅集合时,把自己包成吊移动到大厅;在目标被害者进入走廊后,紧随其后在他开门时溜进房间;在隐身状态下把他砍死,再断头脱衣故布疑阵,丢下前一位受害者房间的钥匙,拿上他的钥匙出门锁门;再回到自己房间从内侧上锁,把地毯归位,他的钥匙丢在脚边,羽绒服裤子什么也丢在一边,重新把头做成吊摆个pose继续装死。然后你们就会一直发现有人死掉,剩余的钥匙还都对得上号,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一个又一个房间变成斩首密室还进不去,却始终怀疑不到我头上。唯一可能发现我作案的机会是去开我房间的门,毕竟我出来犯案时身上带的并不是我房间的钥匙,也就上不了锁,要是有人误打误撞开了我房间的门,那就暴露了。不过呢,你们很小心地在每次集合前都会锁上自己的门,那挨个回去时自然也会下意识用钥匙开门,而不会直接转动门把手。即便有人弄错了房门,只要发现钥匙对不上,就会果断放弃……”

小魔仙仍高傲地发表他的演讲,可理解了他整个手法的我却丝毫没有醍醐灌顶的感觉,只是没来由地感到恼怒。

“太犯规了!这根本一点可供推理的线索都没有好吧!完全是自说自话,一如既往的不公平!”

“嗯,不公平吗?哪里不公平了,别乱说啊,因为时间很紧,我没能把我房间里的地毯完全复位,也没能倒在和先前完全一样的地方。这些移动痕迹很明显吧?这还不算线索吗?”

“就算这是线索也是相当软的线索。我的意思是你这种卡bug式的诡计完全不靠谱,光靠地毯和羽绒服真能把人包成一个大吊吗?这样又是否会被和谐?设定交代不清楚,可行性就很待商榷好吧!反正你说可以就可以,你说不行就不行,这样的诡计能称得上公平吗?”

“好像也是,不过我问你,要是作者打从一开始就直截了当告诉你他要用什么样的诡计,这总不能叫不公平吧?这百分百公平吧?我可是说了我叫丁二哦,不会有人觉得这是什么黑乙一加白乙一等于double乙一等于丁二之类无聊的数字梗吧?很明显丁二就是丁丁的意思啦,我一直在暗示我就是个几把!而且,最最明显的提示从一开始就明晃晃地甩你脸上了好吧……”

小魔仙停顿了一下继续理直气壮道。

“都说了用的是‘一个巨勾八吊’的诡计啊!”
发表于 2024-5-14 23:06:02 湖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本来一开始就隐隐猜到是丁二了,却没想到是这么意料之外“巨勾八吊”的诡计,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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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4 23:07:20 江苏| 来自小霸王手机
还是很有趣,不过勾巴吊是不是重复了(话说想起自己献给名侦探的甜美死亡还没看完,甚至现在已经把前面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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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4 23:33:27 广东 发帖际遇
我觉得是否会和谐方面的公平性是足够的,看到和谐了还能摸到就感觉不对劲了,因为这说明和谐只是图像程度上的,怎么看都是很懒的设计(按理说游戏建模里直接设计成不存在也没有影响啊
所以说1在哪,点进来前我还以为错过了小魔仙的哪篇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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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5 13:23:17 广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顶级,谢谢招待
发表于 2024-5-17 08:54:34 江苏| 来自小霸王手机
哈哈哈看到后面勾八出来就绷不住了……哈哈哈巨勾八屌……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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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9 10:55:34 北京|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确实是巨勾巴吊!地毯组成巨勾巴这个谁能想到啊~和尿尿光盘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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