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3-7-21 12:37:01 浙江|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非帅看了一部古早的推理小说,由午夜文库出版的约翰·狄克森·卡尔(下文称卡尔)所著的《犹大之窗》。卡尔何许人也?他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并称“推理黄金时代三巨头”,独以密室题材构思见长,一生设计出五十余种不同类型的密室,被誉为“密室之王”。他的作品写于20世纪30年代,而这部《犹大之窗》写于1938年,这部作品的年纪比非帅的年龄都大,都有“83岁”了,可算是爷爷辈的推理小说了。

说起来很惭愧,非帅看的密室杀人事件比较少,看得比较多的要不是以解谜见长的推理小说,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或者是以控述社会的社会派推理小说松本清张《砂器》;其他的便是以日常之谜见长的推理小说,轻松搞笑的,东川笃哉《请勿在此丢弃尸体》;还有便是警察小说(广义上也算推理小说),誉田哲也“姬川玲子警部补”系列。

看这部《犹大之窗》是缘起是因为2021年看了春节档电影《唐人街探案3》,电影里提到了卡尔的《犹大之窗》,是部密室杰作,所以便想着看看这到底是部怎么样的密室作品。

一看之下,非常震惊,这部写于上个世纪30年代的推理小说,放到现在也不见得落伍,水准颇高。卡尔通过细致的笔触给我们描绘出了那个时代的英伦风貌,并且通过这起密室杀人事件还为我们大家展现了史无前例的法庭辩论。

小说的开篇就向我们展现了这么一幅场景:一位大好青年詹姆斯•安斯维尔应未来岳父埃弗里•休谟的邀请,来到了间房间内,两人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闲聊,一切看起来都如此的顺其自然,紧接着就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谋杀案,埃弗里中箭倒在血泊之中,房间反锁,窗户紧闭,这很显然是有预谋的密室杀人,嫌疑人指向了房间里的另一个人,詹姆斯•安斯维尔。那么,他是杀埃弗里的凶手吗?接下去的法庭辩论便开始了,这可是真正的精彩部分。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下文简称H.M.)开始登场,作为詹姆斯•安斯维尔的辩护律师和控方律师进行着询问辩论。这时非帅脑中出现了《法外情》中,刘德华头戴假发的造型,这是部法庭辩论电影,剧情相当感人,第一次让非帅认识了律师这个职业,可以替犯罪嫌疑人辩护的职业。不过电影中出现的法庭辩论是属于“英美法系”法律,这还跟咱们国家的法律不一样,据说咱们国家的法律是“大陆系”,注重物证,而“英美法系”注重人证,孰优孰劣得靠专家解答,在此不作展开。此时,法庭已经开庭,马上准备开始传唤证人,控辩双方的真正较量即将开始。

接下去的过程便是控辩双方传唤各自的证人进行询问,也会进行交叉询问,通过一次次地询问,慢慢的,慢慢的,事件的全貌开始渐渐浮出水面。当时,非帅看着证人们一个一个地陈述发生的事实之时,觉得被告詹姆斯,处于非常不利的状况,证人们的证言似乎处处都能致于他死地,就当时的情况看来,如果没有新的证言、证据,詹姆斯肯定会被判谋杀成立。紧迫感油然而生,怎么办?怎么办?

此时,非帅脑中突然出现“异议”这两个红红的大字,刺猬头成步堂龙一(逆转裁判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律师)的形象出现了,不对不对,本作中的主角是H.M.爵士,可不是成步堂龙一。在这法庭上,就在非帅以为铁板钉钉,无法翻案的情况下,H.M.爵士下了一番功夫,做了充分的准备,凭借现有的物证进行了一翻推断,从而质疑了控方针对詹姆斯行凶杀人的作案手法,并且得到了法官的认可,从而对下一阶段案情的审理翻案垫定了基础。

本案的关键,非帅认为应该是杀人手法,用箭直接刺死死者,还是通过小型弩射杀死者。如果是通过小型弩射杀死者,那么现场没有发现小型弩,凶器也消失了,这又如何解释呢?H.M.爵士不慌不忙,通过他大大的秃脑袋,和奇怪的表达方式,慢慢从混沌的表象中,抽丝剥茧,找到了真相,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非帅十分佩服,通过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我们也能看到这个所谓的密室是如何形成的,卡尔的布局也是异常巧妙。

大凡出现密室杀人案,一般都会是侦探进入现场,实地考察,对现有的线索进行分析,最终破解密室;而本作居然是在法庭上,通过询问证人,查看物证,渐渐还原事情的真相。而本作既有密室,又有法庭辩论的唇枪舌剑,显然是超过了非帅的预期,两相结合得非常好。

非帅本以为《犹大之窗》会讲到密室讲义,结果看完本书并没有,再查了网上的资料,这才发现密室讲义在《三口棺材》才会讲到,唉,看来还得再看一部卡尔的密室作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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