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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原创】不可能犯罪5:雨巷之谜(答案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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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09:41:25 四川| 2022-10-20 19:12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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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磨难、绝望,她的身上发生过什么?

威胁、侵犯、暴力,深夜的雨巷里,谁是那个潜伏在黑暗中的凶手?


夜晚,淅淅沥沥的小雨,已经下了半日。

顾言穿着雨披,穿过了拥堵的人群和警戒线。

前方,是一条漆黑的小巷,小巷尽头,一群警察正在忙碌着。

大约一小时前,110接警台接到一个中年妇女(身份为拾荒者,与案件无关。)的报案,小巷里发现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

死者黄梓菲,17岁,市卫校二年级学生,死者身上穿着一套睡衣,衣衫不整,脚上穿着便鞋,鞋底有少量淤泥,淤泥上粘有少许红色砖渣,背靠在靠近小巷尽头的墙壁上。身边倒着一个可乐瓶,地上发现了一点可乐渍。

死者的死因是氰化物中毒,死者口内,可乐瓶和地上的可乐渍中均发现了氰化物成分,死者的后脑发现了一处新鲜的击打伤(微量出血,鉴定为轻伤,并不致命。),死者身上没有发现抵抗伤,也没有其他新鲜伤痕。死者的脖子上、胳膊上、腿上,发现了多处红色斑块。右臂上发现了数个不规则分布的针孔。

死者体内、睡衣上没有发现京(和谐)液,在其睡衣口袋内发现了钱包,财物、证件均没有丢失,但死者的手机被人摔坏在尸体旁边的地上,已经无法开机使用。

死亡时间为晚上20:00-20:30之间。

小巷为南北向,北边尽头是一个死胡同,无法出去,南边连接东西向的林西街,小巷两侧是正处于拆迁中的城中村,该区域内没有监控探头,城中村已经处于拆迁闲置状态,房屋内堆放着许多拆迁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早已沦为拾荒者的据点。(一部分房屋的窗户可以看到小巷里的情况。)报案的拾荒者称,当天晚上听到巷子里有一个年轻女子大声叫喊的声音(声音内容大致为救命,不要等等。),但她当时没有在意,时间大约为19::55分前后。

林西街的东、西两个路口安装有天网监控探头,案发当天并未拍到死者(或者死者穿着的人)从监控区域中经过,进入林西街的场景。(想进入案发的小巷附近区域,必须经过这两个监控探头中的一个。)

死者家位于距离案发现场2公里外的市粮食局家属区,顾言和同事赶到死者家,发现死者家有明显的扰动或打斗迹象,并在玄关地面上发现一颗男式衬衣的纽扣,据死者邻居反映,19:30左右听到死者家传来死者大声呼喊的声音。持续了约两分钟。(死者家居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好,声音内容大致为滚,流氓,我杀了你等等。)

死者家小区有前、后两个门,前门安有监控。后门没有监控,后门外不远处为黄潭河河滩。小区内(包括楼道内)没有安装监控。

因为案发时间天色已晚且正在下雨,死者家小区附近和死者尸体被发现的地方附近,未发现有价值的目击线索。林西街一代也没有死者的关系人。

“也许,这里只是一个抛尸现场。”警方做出了这样的推断。

黄梓菲家庭条件很差,从小和母亲一起长期遭遇父亲家暴,三年前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现在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是一名环卫工人,其母近期回老家出席家中老人白事不在连城,但是没有在死者家中发现环卫工人的制服。

据黄梓菲的朋友和同学说,长的很漂亮,为人也非常和善,因此在学校很受欢迎,追求者很多。但黄梓菲又是一个敏感、多疑的人,因此,社交圈比较窄。


综合黄梓菲手机通话记录和相关人证、视频监控,发现两个三个可疑人员。


一、程可,19岁,大学一年级学生,家里非常有钱,是死者的狂热追求者之一,为人霸道,性格狂躁易怒,有参与校园暴力活动的记录,死者对他的追求非常抵触,曾经多次和他发生冲突。据说,程可曾经公开威胁过死者如果不同意和他在一起,就让她付出代价。

当晚18:45分左右,看到程可开车离开居住的小区,往死者家小区方向开去。20:10,程可开车来到广运街上的一个酒吧,下车进入酒吧,但程可的神情非常慌张。后来,程可一直在酒吧呆到22:00,期间没有离开过酒吧。(这一点有充分的证据可以确证。)

案发当天下午17:00,程可曾经和死者有过一段大约十五分钟的通话。有人告诉警方,看到案发当天下午,程可开车带着死者从卫校返回死者居住的小区。

在程可的车上发现了死者的头发,程可的衣服袖口上的一颗纽扣不见了(可以确定在死者家玄关发现的那枚纽扣就是程可衬衣袖口上丢失的纽扣。),袖口上发现了属于死者的微量血迹。手上有鲁米诺反应。

以下是程可的证词和相关证据:

“她打电话给我说要和我谈一谈,我就开车都她学校接她,她今天挺奇怪的,在车上说晚上想和我私下聚一聚,地点就在她家后门附近的河滩。我是大约19:20到的河滩,我发现,她穿着睡衣,就觉得有点奇怪,后来她就开始,搔首弄姿的撩我,我以为她同意和我在一起了,河滩上安静又没有什么人,,就想和她那啥,可是我刚想动手,那个女人居然啪给了我一耳光,还羞辱我,说我是个软蛋,靠父母,她不会看上我这种废物,然后转头就要走。我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顺手就从地上拿起一块石头,冲她后脑砸了一下,她大叫了一声倒在地上,就不动了。我上去用手试了试,结果发现手上有血。我吓得半死,就开车离开了。”

当时的时间,大约是19:35。我开车在路边找到一个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及其所在路段没有监控),洗了洗手,抽了一只烟,醒了醒神,去了酒吧。我本来想,喝点酒,壮下胆去自首的,没想到你们居然找到了我。

我并没有去试探她的鼻息,我当时已经吓坏了,把那块石头丢进河里,就跑了。(河滩上没有发现血迹,但不排除死者出血比较少没有滴落在河滩上的可能性,程可交代的他停车的地点是一处河滩,无法保留轮胎印记。)

林西街东西两侧的监控没有拍到程可的车或者程可本人步行进入林西街的影像。从死者家开车到酒吧需要的时间约为15分钟。

程可不承认自己去过死者家,不承认自己毒杀了死者,也不承认自己曾经移动过死者或者死者的尸体。

“警察叔叔,这个女人就是个鸡,你们一查就知道,她业余时间在金圣夜总会站素台,惦记、记恨她的男人可多了。”(这一点得到了多方证实属实,但黄梓菲没有明确的包养者,和许多男人之间确实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二、林彦

17岁,某高中二年级学生,死者的初中同学,家境贫寒,住在死者家不远的小区,也是死者狂热追求者。死者对林彦的态度好于程可,但因为介意林彦家境贫寒没有答应他的追求。

林彦自幼父母离异,和爷爷一起长大,性格偏执、自卑,曾经有过虐待小动物的记录。林彦对死者追求者很多这件事极度不满,曾经当着很多人的面骂死者水性杨花,不会有好下场。

以下是林彦的证词和相关证据:

19:35左右(确切时间是19:37)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自己被人欺负了,让我快来她家帮她解围。(林彦确定给自己打电话的人就是死者,而非变声。电信部门证实了这通电话的存在。)

19:50 林彦从死者居住小区正门进入小区(被小区门口监控拍到)。

我来到她家,看到她家门是虚掩着的,里面没有人,而且,看起来有些杂乱,我就非常担心是不是她出事了。(林彦自称他离开的时候关上了死者家的房门。)

20:00 林彦又接到了死者打来的电话。(这是死者手机拨打的最后一个电话。电信部门证实了这通电话的存在。)

她的声音很虚弱,只断断续续的说了有毒,林西街,救救我等几个字。

20:03 林彦离开死者小区,在小区门口打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证明,林彦是独自乘车的。)

20:08 林彦在林西街的一处24小时便利店门前下车。(司机和超市店员证词)

林彦在超市内买了一瓶可口可乐(与死者喝下的有毒的可乐是同品牌,同款式包装)但林彦辩解说,自己平时就喜欢喝可乐,而且有越着急越想喝可乐的习惯,包括死者在内的很多人都知道。

20:23 林彦步行东林西街东口离开。(天网监控拍到)

我在林西街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人,而且我打她的手机,发现她已经关机了。我就觉得,是不是她又在耍我呢。于是,我就去别的地方,透了会气,九点左右就回家了。

(林彦说他曾经在发现死者尸体的巷子里走过一圈,时间是20:15左右,但当时巷子里什么都没有,没有发现死者,他就离开了。)

林彦21:00返回自己家(20:30到20:52林彦一直在距离自己家不远的一处棋牌室看人玩牌,这一点可以得到确证。),林彦称自己买的那瓶可乐自己喝完了,可乐瓶丢在林西街的一个废纸盒里,但已经被拾荒者捡走,无法查实。死者手机上发现了林彦的指纹。

林彦坚称案发当天他没有见到死者,也没有杀害死者。



三、陈富海

47岁,和死者居住在同一个小区,离异,市医院麻醉师,身负多起调戏、偷窥、偷拍女性的违犯治安条例的事件,据死者邻居表示,曾经多次见到陈富海挑逗死者。

“警察同志,这你可就冤枉我了啊。案发当天我连门都没出的,一直在家看电视来着,不过,我到是真有一些情况,想和你们反映反映。”(陈富海为独居,无人可以证实他在案发当天晚上的行动。)

据陈富海交代,当天晚上19:30左右,他从外面看别人下棋回到小区,从后门经过的时候,偶然看到有一个年轻男子,神情非常慌张,走向了一辆红色路虎(与程可所开的车一致),但他没有注意到年轻男子的长相和车牌号。

20:00左右,陈富豪从家中厨房的窗户,看到另一个年轻男子,神色十分匆忙的从死者家的楼道出来,离开小区、陈富豪说那个男子好像是林彦。

林西街东西两个路口的案发当天晚上的监控录像中,没有拍到陈富海进出林西街的影像。



本案缺乏直接证据,程可、林彦和陈富海都有说谎的可能性。(程可和林彦都曾经听死者提到过对方的名字,但并不相识。程可和林彦均不认识陈富豪,但陈富豪曾经在学校门口骚扰死者的时候,与林彦发生口角。)


根据以上信息对案件进行分析,并列出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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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2-10-20 19:04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0

5 | 发表于 2022-10-19 13:24:33 宁夏| 2022-10-20 21:37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首先,惯例分析是否叙诡或自杀。此案为顾言所在的连城发生的真实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排除叙诡;死者生前无明显自杀倾向,排除自杀。
其次,先分析死者。
1.死因是氰化物中毒而死,名侦探柯南中有描述在可乐及柠檬红茶中加入氰化物毒害成功,但事实上可并不一定如此。如果有足量的糖存在于溶液中,氰化物可与其反应生成无毒性的α-glucoheptoic anhydride,之后再经由水解及氧化产生碳酸钾(K2CO3)。所以尽管旁边的可乐瓶及可乐渍里均检测出氰化物,毒可乐也不是致死物。
2.死亡时间是晚上20:00-20:30之间。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证明“19:30左右听到死者家传来死者大声呼喊的声音”和“19::55分前后巷子里有一个年轻女子大声叫喊的声音”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提前录音当时播放的可能。那么结合尸体发现地点的情况和周围的监控,出现了第一个疑点:死者是怎么到达这个小巷深处的?小巷北边是死路,南边是有监控但未拍到死者的林西街,那么死者进入小巷的唯一路径就是小巷两侧的城中村房子朝小巷开口的窗户。
3.尸体身上的红色斑块和针孔。我有一个很恶心的猜测,针孔是注射麻醉剂和氰化物留下的,红色斑块是陈富海嘬出来的。
4.嗅闻氰化物毒气会导致立即性昏迷、抽搐,并在一至十五分钟内死亡。摄食致命剂量的氰化物,可能需二十分钟或更久才会见效。所以死者摄食致死量氰化物的时间在19:40-20:10之间。
5.死者的手机打过三通电话,第一通是下午17:00打给程可,第二通是晚上19:37打给林彦,第三通是晚上20:00打给林彦。前两通电话也是真实的,因为均被接通了且进行了对话,最后一通电话真实状况存疑。
6.死者家丢失环卫工人服。肯定不是死者拿的,因为死者和嫌疑人应该都没那个情趣爱好,死者坐台的地方也相当高级,不需要自带情趣工作服;死者母亲是去外地处理白事,也没必要带环卫工人服。那么只能是三位嫌疑人中的凶手拿的,环卫工人服有什么作用呢?很简单,冒充环卫工人。

接下来分析三位嫌疑人的证词。
先看程可。由两个疑点判断程可撒了谎。第一点:死者家现在只有死者一人居住,死者妈妈不在,那为什么约会还要在小区后面的河滩上?一个下着雨的露天河滩有什么可约的?也不方便学习,容易感冒。第二点:程可证词表明他19:20到达河滩,与死者在河滩发生争执,受到羞辱,遂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用石头砸了死者后脑勺,之后摸了一手血吓跑了。那么19:30左右邻居听到的女子大喊是谁发出的声音?女鬼?显然不可能。这一大段事情全部发生在10分钟内,10分钟内死者还要从被砸晕中醒来回到自己家也不太可能。所以程可当天确实去过死者家,案发当天下午有人目击程可开车带死者回家,死者家也有程可当天所穿衣服袖子上缺失的纽扣可以证明。而根据死者当时喊的“流氓”,可以判断程可是送死者回家后,欲与死者在死者家中进行学习,被死者拒绝还扇了巴掌,暴躁易怒的程可感觉自己的男性自尊受到了蔑视,遂用什么东西击打了死者的后脑,死者倒地时奋力抓住了程可但只扯掉了程可袖子上的纽扣,之后根据陈富海证词(陈富海不认识程可,他在这点上没必要撒谎),程可应该是摸了一手血,以为自己砸死了人,在19:30左右就慌慌张张地离开了死者家开车逃跑了。逃跑之后的路线程可没撒谎。程可到达酒吧的时间是20:10,那么19:30到20:10这40分钟的时间,刨去从死者家开车到酒吧路程所需的15分钟,还剩下25分钟,这25分钟虽然确实符合停车洗手上厕所抽一根烟所需的时间,但无人证实。根据林彦20:00离开死者家所在小区,乘坐出租车20:03就到达了林西街可知,死者家到林西街,开车只需3分钟。程可完全可以开车带着死者将其抛弃在城中村。但这里出现第一个矛盾点:19:37死者确实给林彦打了电话,可19:30程可就已经从死者家小区的后门经过,上了自己的车了。被打了后脑勺的死者还能心平气和地坐在程可的车上给林彦打电话?更别说明知程可要带自己离开,好不容易打出去的求救电话却把地点选在肯定会离开的自己家?所以,19:37死者确实是在自己家中打的电话,程可确实是把死者丢在她自己家,慌张地逃跑了。故排除程可是凶手。
再看林彦。死者当时肯定还活着,所以程可走后,死者缓了7分钟,摸到手机,在19:37给林彦打电话,就是叫人来撑场子,防止程可再回来。那么这里出现第二个疑点:死者是怎么从家里跑到城中村的?她为什么在给林彦打了电话后还要在雨夜离开家去城中村?待在家里等林彦到达不好吗?有两个可能,第一种可能:死者与林彦约在城中村见面,那里或许是死者和林彦的“老地方”,但是这个可能性为0,如果死者与林彦约在城中村见面,林彦会直接打车去城中村,不会先去死者家,再去城中村。退一步说,林彦先去死者家是为了拿那件环卫工人服装进包里,然后打车去林西街,买了一瓶可乐,就是预备到了城中村之后给死者吃下氰化物,死者知道不好跳窗逃跑结果毒发死在了小巷里,然后林彦将剩下的氰化物放进可乐里将可乐丢在死者尸体旁边,因为下雨所以雨水洗去了可乐瓶上的指纹。那这里出现第二个矛盾点:林彦拿那件环卫工人服有什么用?给死者保暖用吗?显然不可能。乔装打扮成环卫工人吗?那林彦为什么要故意买可乐,故意打出租车,故意被监控拍到?这明显与拿环卫工人服希望伪装不被发现的动机背道而驰;第二种可能:死者被某人胁迫去往城中村。那这个某人就只能是陈富海了。
所以陈富海是凶手。陈富海是麻醉医师,比两个学生嫌疑人能更便利地接触到氰化物,且死者身上无抵抗伤,所以我推测陈富海为死者注射了麻醉剂。陈富海拿环卫工人服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年龄上来说一个老男人环卫工也比一个年轻的豆芽菜环卫工更不惹人怀疑。陈富海与死者同住一个小区,自然知道小区哪里有监控哪里没有,且身为市医院的麻醉师,肯定相当有钱,有车也不奇怪,而且是老年本地社会人士,熟知小区方圆百里的建筑物分布,知道城中村没监控。

作案过程:
陈富海早就对死者觊觎已久,当得知死者母亲出远门,死者一人在家时便已计划好了要奸杀死者,也准备好了足量的氰化物和麻醉剂。
19:30之前发生的事情正如我之前分析程可时所说。当程可拿着砸了人的东西离开后,躲藏在楼道角落听到了一切的陈富海溜进了死者家,趁死者背对着门口刚打完电话的功夫,一针麻醉针扎在右胳膊上将死者放倒。
当然陈富海听到了死者与林彦的对话,于是死者家当然不能安全的对死者施行侵犯,自己家也不行,会遗留生物痕迹。于是陈富海灵机一动,想到了离小区开车只需3分钟的空旷城中村。因为陈富海与死者同住一个小区,知道死者母亲是环卫工人,但是他不知道接电话的林彦什么时候会到,所以他只能临时改变计划,急忙翻出环卫工人服穿上,戴上口罩,将死者装进编织袋(既然死者家经济状况窘迫,那么身为环卫工的死者母亲必然会留些编织袋用于装废弃瓶子之类的拿去卖),扛到自己的车里,开车带着死者和准备好的氰化物、麻醉剂到达了城中村。
19:40左右到19:57这段时间里,变态陈富海与死者在城中村的房屋内发生了惨无人道的学习行为。因为陈富海的学习工具有毛病,所以他的前妻与他离婚了。欲求不满的变态陈富海一针又一针地给死者打麻醉针,让死者保持大脑清醒却不能发声也动弹不得的状态,这期间陈富海在死者身上嘬出了很多草莓,但是陈富海的学习工具就是没反应,变态陈富海气急败坏,觉得都是死者的错。此时陈富海突然想起自己走的太匆忙,忘记关上死者家的门了!于是陈富海最后给了死者一针准备好的氰化物,嘲笑一番死者(臭x子、小x货,我给你打的是毒药,你就在这跟你正合适的xx垃圾地方绝望地等死吧之类的)后拿上编织袋和环卫工人服开车回小区(当然陈遗留的生物痕迹都很小心地抹去了)。
20:00,陈富海把车停好,将编织袋和环卫工人服丢进黄潭河。结果当他到达死者家附近时,刚好碰见林彦从死者家出来,陈连忙躲好,看见林彦将死者家门关上,自己的顾虑解决了,于是陈富海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可陈富海没想到,死者虽然被麻醉针放倒,但她趁陈富海翻环卫工人服时偷偷将手机藏在了身上,区区17分钟左右的学习时间陈富海也没把死者全部脱光,所以陈一直没发现她偷藏的手机。当陈富海离开后,死者立刻拨通了林彦的电话,但只能发出微弱的气音断断续续地求救。
20:15,当拿着未喝完可乐的林彦到达小巷时,他呼唤的声音被死者听见了,但死者此时已经中毒18分钟左右,即将死亡,手机也没电关机了。所以林彦未发现任何异常,丢下可乐离开了。
于是当死者从窗户丢出手机,没有回应,又好不容易爬出窗户翻进小巷时,林彦早走了,死者只能悲伤地喝了一口林彦丢下的可乐,在黑暗的下着雨的小巷里死去了。雨水将死者身上陈富海遗留的最后一点生物痕迹和可乐瓶上林彦的指纹都洗刷了个干净,于是悬案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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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表于 2022-10-14 10:03:34 上海|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前排占位,芥川龙之介竹林中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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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0-14 16:16:20 上海| 2022-10-14 16:30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只能进行逻辑分析,
首先是受害人和嫌疑人的侧写
死者
死者家庭条件很差,从小和母亲一起长期遭遇父亲家暴,三年前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现在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是一名环卫工人,其母近期回老家出席家中老人白事不在连城,但是没有在死者家中发现环卫工人的制服。这说明死者性格养成上比较独立,而且不仅没有父亲,母亲可能也已经失业了,死者白天上课,晚上要靠夜总会的收入维持母女的生活。死者的脖子上、胳膊上、腿上,发现了多处红色斑块。右臂上发现了数个不规则分布的针孔,说明死者生前是瘾君子。死者身上穿着一套睡衣,衣衫不整,脚上穿着便鞋,鞋底有少量淤泥,淤泥上粘有少许红色砖渣,背靠在靠近小巷尽头的墙壁上。说明死者并非有出门的打算而是临时出门的,少量淤泥和砖瓦说明死者穿过了城中村,且死者生前可能受到性骚扰。
嫌疑人1
程可,富二代,为人霸道,性格狂躁易怒,有参与校园暴力活动的记录,死者对他的追求非常抵触,曾经多次和他发生冲突。这种属于典型的激情犯案者,绝对做得出拿石头砸人这种事,而下毒这种有计划犯罪就完全不是他的风格。但是死者让他接送,还主动打电话给他,说明两人虽然有矛盾,但也有共同的利益或者还好,实际上就是程可也吸毒,而死者是程可的药头,高价卖毒品给程可。
嫌疑人2
林彦是黄梓菲的初中同学,家境贫寒,住在黄梓菲家不远的小区,也是黄梓菲狂热追求者。林彦是那种又自卑又自傲的复合性格,黄梓菲没有答应他的追求极其伤其自尊,容易对他因爱生恨。性格偏执,思考问题会钻牛角尖。加上17岁正叛逆的年纪,不加正群引导,很容易走极端,做出疯狂的事。
嫌疑人3
陈富海是一名离异独居,市医院麻醉师,平时喜欢拈花惹草,基本属于渣男海王,这种男人基本上属于广撒网型的,玩玩性质,就算有姑娘拒绝他,也不会特别当回事,了不起再找下一个,可能同时和好几个女人打的火热,而且到了这种岁数他脸皮已经很厚了,说好听点就是心理建设已经很强了,为感情原因犯案的可能性极低。而且看作者只了了写了几笔,这么少的篇幅,就知道存在感这么低的人一定不会是凶手,既然他不是凶手,那么相反他的证词可性度就提高了。死者一直被他纠缠,考虑到死者生前吸毒,而他的职业是麻醉师,很有可能会向他购买药品,他就能靠这个接近死者。
案发现场还原,
案发当天下午程可送黄梓菲回家,17:00程可回家途中,曾经和黄梓菲有过一段大约十五分钟的通话。黄梓菲告诉程可最近搞到了新货,约程可今晚再到家来过把瘾,当晚18:45分左右,程可离家开车去往黄梓菲家。19:30两人吸完毒,程可乘着嗨劲,想和黄梓菲发生关系,遭到黄梓菲的强烈抵抗和怒斥,并拽落程可的衣服袖口上的一颗纽扣。左右邻居听到黄梓菲家传来黄梓菲大声呼喊的声音,持续了约两分钟。黄梓菲要求程可离开,并为了摆脱程可,自行从小区后门走向不远处黄潭河河滩,一边走一边拨打林彦的电话,告诉他自己被人欺负了,让他快来她家帮她解围,这时时间为19:37。当黄梓菲来到黄潭河河滩时,程可驾车从小区后门出来也尾随而至,并把黄梓菲拽入车中,车内两人的争吵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开始互相辱骂中伤对方,黄梓菲牙尖嘴利,语速又快,讥讽程可全仗家里有钱,本身一无是处,最后程可还被黄梓菲打了一耳光,车子沿着河滩开出一公里多(雨巷方向)停下,黄梓菲打开车门,下车,自顾自向前走,程可越想越气,恼羞成怒,跟着也下了车,随手在河滩上捡了块石头,砸向黄梓菲后脑。黄梓菲倒地后,程可也慌了手脚,摸了下黄梓菲伤口,结果发现手上有血。他吓得半死,眼看四下无人,赶紧把那块石头丢进河里,遂迅速驾车掉头逃离。彼时时间为19:45。两三分钟后,黄梓菲从短暂昏迷中逐渐苏醒过来,她摇摇晃晃站起身来,晕晕乎乎的继续向前走,而她并不知身后正跟着一个人,黄梓菲的邻居陈富海。陈富海当晚从外面看别人下棋回到小区,从后门经过的时候,偶然看到有一个年轻男子,神情愤怒,走向了一辆红色路虎,并从后门开出,他依稀记得,这辆车这段时间经常来找黄梓菲,于是他向着路虎开的方向望去,河滩上一名穿着睡衣的女子正向前疾步走,陈富海好奇心起,也跟了上去,看到黄梓菲和那个年轻男子讲了几句话,被他拽上了车,向前开走。陈富海本来是打算看出好戏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谢幕了,于是在河滩边又向前走了几步,准备掉头回去,没想到那辆路虎竟然比他动作更快,先掉头回来了,经过陈富海身边的时候,他注意到车子内只有那名年轻男子,并没有黄梓菲,而且那名年轻男子神色慌张。于是陈富海纳闷的向前走去,然后他就远远看到黄梓菲慢慢从河滩上爬了起来,并摇摇晃晃的向前走去,于是他就赶紧跟了上去。黄梓菲苏醒后,摸了下后脑有些许血渍,但血量不多,基本上伤口已经止住了,应该是仅仅砸破了头皮,但她此时又不敢立刻回家,怕程可在家里等她,于是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但这个时候前面已经没什么路了,旁边是一片城中村,黄梓菲想起来只要穿过城中村,从里面一条小巷子,就可以到林西街,于是她穿过城中村,靠着小巷的矮墙高度连一米八也不到,踩着靠墙的建筑材料,很容易就翻过去了,当黄梓菲刚翻过墙进入小巷,背后有一只手捂住了嘴巴,她回头看,是陈富海,陈富海坏笑着对她说,如果她想找人包养的话,他可以,说着话,手已经在黄梓菲身上乱摸起来,黄梓菲大声呼救,陈富海这时头脑突然清醒过来,这里是城中村周围还是住着不少人的,而且将近晚上八点,时间还早,诺是被人当成强奸犯,就变成偷鸡不成失把米了,于是他恨恨的爬墙想返回,但是他还是贼心不死,翻过墙后并没有迅速离开,而是躲在墙根,听见黄梓菲正和人通电话,叫着林彦的名字,黄梓菲对着电话说你现在还在我家那里啊,你快过来找我,我在林西街的那条巷子里。林彦是在晚上19:37接到了黄梓菲第一通的电话,她说自己被人欺负了,让林彦快来她家帮她解围。林彦知道又是程可在找她麻烦,他非常气愤,即气程可老是骚扰黄梓菲,又气黄梓菲总是和那些富家公子不清不楚,事到临头才想到要打电话给他,于是他带着从打工的电镀厂偷出来的氰化钾,他也不知道打算怎么用,差不多想吓唬吓唬他们,19:50 林彦从黄梓菲居住小区正门进入小区(被小区门口监控拍到)。来到黄梓菲家,看到她家门是虚掩着的,里面没有人,而且,看起来有些杂乱,他就非常担心是不是她出事了。 20:00林彦又接到了黄梓菲打来的电话,让他去林西街的小巷找她,于是她离开黄梓菲家,走的时候关上了黄梓菲家的房门,20:03 林彦离开黄梓菲小区,在小区门口打了一辆出租车。20:08 林彦在林西街的一处24小时便利店门前下车,感到口渴,买了一瓶可乐,然后在小巷里找到了黄梓菲。他和黄梓菲碰面后,劝说黄梓菲放弃现在的生活状态,黄梓菲经过一晚上的事加上吸了毒,精神已经不太正常,有点歇斯底里,她甚至攻击起来帮他的林彦,说林彦这辈子就是个穷人的命,怎么养得起她。林彦心想我这么爱你,把你当成我的女神,可是你却不自重,不自爱,不如现在就杀了你,至少你死的时候也不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于是他把毒药放入了可乐中递给了黄梓菲。之后20:23 林彦步行东林西街东口离开。(天网监控拍到)。林彦21:00返回自己家(20:30到20:52林彦一直在距离自己家不远的一处棋牌室看人玩牌,这一点可以得到确证。)
证词分析
他们的证词出于个人的原因和利益,都是有真有假,掩盖了部分事实。程可怕自己吸毒的事实曝光,当他得知黄梓菲被砸只是受轻微伤,理论上最多受治安处罚,学校记大过,如果学校知道他吸毒,必定开除,所以他宁愿承认自己砸伤了黄梓菲也要极力否认去过黄梓菲家。陈富海为了掩饰自己曾在巷子里猥亵过黄梓菲的事实,甚至查出他贩卖麻醉药的事情,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所以推说自己一直在家看电视,并且为了证明自己在家还假说自己看到过林彦,实际上他只是通过黄梓菲的电话得到这一讯息。林彦除了在小巷子里谋杀了黄梓菲这段,其他到都是真实描述,而且他的行踪都有监控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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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0-16 19:55:10 广东| 2022-10-19 15:20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随便分析一下。
黄梓菲房间的玄关地面掉落一个男士衬衫的纽扣,通过上文已有的线索来看,可以确认此纽扣为程可所有。
那么我再在此基础上分析程可证词正确与说谎两种情况。
假设程可说谎,那么程可可能说了两种情况的慌。一,程可去过死者家但没去过海滩。二,程可去过死者家也去过海滩。
而无论这两种可能性是哪一种成立都说明了一件事情,即程可想让警方认为,程可没去过死者家。回想一下,程可的证词出现过这么一句话。
“后来她就开始,搔首弄姿的撩我,我以为她同意和我在一起了,河滩上安静又没有什么人,,就想和她那啥,可是我刚想动手,那个女人居然啪给了我一耳光,还羞辱我,说我是个软蛋,靠父母,她不会看上我这种废物,然后转头就要走。”
从这段证词里可以看出一个严重的问题,不论这个证词正确与否,都可以从中得出一个结论。即,黄梓菲撩程可另有其他目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从证词里所提到的黄梓菲莫名约程可且主动撩他就可看出问题之处,明明黄梓菲很讨厌程可,为什么还主动撩他呢?解释起来可简单了,因为她有某种需要以撩他这个行动才能达成的目的。是说,因为她有某种需要程可放松警惕,且接近他才能做到的事。是什么?联想一下,假设程可没说谎,那么程可的纽扣会掉在黄梓菲家的玄关门口是因为?因为有某个人扔在了黄梓菲家的玄关门口,这个人一定接触过程可,且还从他身上,扯下了纽扣。满足这个条件的有谁?以我前文所说的,黄梓菲似乎有某种需要从程可身上得到的东西,结合这一点可得。假设程可没说谎,那么黄梓菲家玄关的纽扣就是黄梓菲自己放的。
反之,是程可为了让警方以为玄关的纽扣是黄梓菲放的,即纽扣是程可自己放的。










隔了几天才重新推理,前面说了啥我也记不清了,改也太麻烦了,所以我姑且在这说出我的新想法。
首先,程可说纽扣与自己无关,换言之程可想说自己没去过死者家,那么程可到底有没有去过死者家呢?程可的证词并不是百分百正确,所以自然也存在程可证词有误的可能性,因此我决定对证词有误与证词无误这两种可能性进行分析。


假设程可证词有误,程可去过死者家,并且在死者家留下了纽扣。


那么程可的纽扣为什么留在了死者家,就可得出以下的解释。
1,程可故意将纽扣放到死者家口。
2,程可是在无意间将纽扣留在了死者家。


假设解释1成立,程可是故意将纽扣留在死者家门口的,那么程可的动机是什么?对于此问题,我进行了设想。如果程可把纽扣放到了死者家门口,那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先回到案件,在案件的描述当中,警方已然是发现了这个纽扣,并且已经知道了这个纽扣就是程可的了。
所以若程可把纽扣放到死者的家中,会使警方发现死者的家存在程可的纽扣吧,换言之,警方就会立马察觉到程可可能去过死者家的这个事实吧。可是程可却在纽扣是自己放的情况之下,极力否认自己去过死者家,为什么?
所以我们现在要思考的,就是为什么程可要做出自己没去过死者家的证词呢?为什么呢?是为了让警方考虑纽扣是程可以外的人放到死者房间的可能性吧,因为程可本人都极力否定了,警方自然会尝试做出其他假设。
所以,若解释1成立,程可将自己的纽扣放到死者家的动机就是为了伪造假线索,让警方做出纽扣是除了程可以外的人放的假设,以此引导警方往错误思路推进。
更为完整的来说,若纽扣是程可自己放到死者家里的,那么程可的计划就会是这样的。首先,程可自己把纽扣放到死者家,而自己若极力否认,为的就是让警方认为纽扣是程可以外的人放到死者家里的。可是,若警方做出的假设要成立,就得真的可能存在程可以外的人将纽扣放到死者家里才行。所以,这个纽扣的存在就必须在与程可无关的前提下合理才行。
先说说放纽扣的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这个人绝对是能够接近程可的人。
这个人可以进入死者的房间放纽扣。
这个人有在死者房间放纽扣的动机。
若按照这个条件进行筛选,我想警方很快就会得到这么一个结论,将程可的纽扣放入死者房间内的,就是死者自己,并且还有证据证明(当然,这个证据存在于程可的证词当中)。
先说接近程可,在程可的证词当中,死者主动撩程可完全可以做到接近程可,死者完全有机会趁机摘下程可的纽扣。
然后是进入死者房间,死者自己进入自己房间自然没问题。
再者是动机,在程可的证词里,死者似乎故意撩程可,诱导程可“q犯”。然后死者将程可纽扣放到自己家的行动,可以解释为为程可到过自己家里的证据。然后是邻居听到的死者家里的声音,可以解释为死者自导自演。最后是死者叫林彦到死者家的原因,完全可以解释为为了让林彦看到死者家里的情况,以使林彦确认死者的家里的杂乱,以起到证人的作用。将这些信息结合起来,就可得,死者为了伪造自己被程可q犯而在自己房间放的纽扣。
证据为,讨厌程可的死者却刻意撩死者,明显有某种动机。
动机为得到程可纽扣,伪造程可q犯死者。
以上都为程可刻意让警方得到的结论,而让警方得到这一结论,也为程可放纽扣的动机。
但是,若此动机对程可而言没有任何宜处,或者沿着纽扣为死者自己放的这一条思路走,会与案件的某一个事实产生矛盾的话,又或者能够证明程可没去过河滩的话,纽扣为程可自己放到死者家的这一个假设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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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0 19:07:49 四川|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这是我设计的答案:

表面上看,这起案件并不复杂。

本案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可能性:意外死亡,程可杀人,林彦杀人,陈富海杀人,合作杀人。

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就这起案件而言,每一种可能性都是“不可能犯罪。”

1、排除意外中毒和激情犯罪的可能性。

死者黄梓菲死于氰化物中毒,氰化物是一种严格管控的剧毒,普通人很难得到,而且死者的性格敏感多疑,不会无缘无故喝来源不明的可乐,因此,可以排除死者是意外喝了掺有毒药的可乐死亡,以及激情犯罪的可能性,本案确定为有预谋的犯罪。

2、排除程可杀人的可能性

如果凶手是程可,他作案的过程只能是,当天下午,与死者约见,傍晚开车前往死者家,在死者家或者河滩趁死者不注意,把死者打伤致昏后,抬到车上,开车赶到小巷,给昏迷的死者灌下有毒的可乐,杀害死者。

疑点分析:

第一,死者黄梓菲和程可关系非常不好,且性格敏感多疑,不会轻易和程可见面,即使见面也应该有很强的戒备心,不会轻易被程可攻击。

第二,现场呈现出的情况是:死者是自己主动喝下可乐的(身上没有抵抗伤,不是在清醒状态下被人捏住脖子和嘴巴强灌可乐。),而死者不会轻易喝程可给她的饮料。

第三,死者没有遭遇性侵,而且身上没有抵抗伤,说明程可并没有强奸死者,以程可的性格,如果他有预谋的袭击、制伏和杀害死者,他应该会对死者进行奸污。

第四,死者死亡时间是20:00-20:30,根据证人证词,19:55分的时候,死者还活着,而程可把车停在在酒吧的时间是20:10,作案、处理现场,再开车来到酒吧,时间过于紧促。

第五,程可的车及其本人,都没有出现在进入林西街必经的两个路口监控里,案发小巷实际上在两处监控的“控制”下形成了一个广义上的密室,而程可并未在案发时间段进入过这个密室。

最后,程可没有任何理由,把死者运至小巷杀害,如果程可预谋杀害死者,为什么把死者杀害后开车找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抛尸,而是把尸体抛在相对人流密集的城区呢?

3、排除林彦杀害死者的可能性。

如果凶手是林彦,他作案的过程只能是,用什么理由,约死者在案发的小巷见面,骗她喝下掺有毒药的可乐,在死者死亡后离开。

疑点分析:

第一,林彦预谋毒杀死者的话,完全可以事先就准备好毒可乐,根本没有必要,在案发时间去超市买可乐,留下明显的疑点。

第二,死者虽然对林彦有所信任,但不会轻易的同意,和林彦在距离自己住处较远的偏僻小巷见面。

第三,死者不会穿着睡衣和便鞋去这么远的地方和林彦见面,也不应该以这样的穿着和一个男生私下见面。

第四,林西街东西口的两个监控,并没有拍到死者进入林西街。

第五,林彦家境贫寒,身份清白,到哪里去取得氰化物这种剧毒呢?

4、排除陈富豪杀人的可能性

虽然陈富豪作为麻醉师,有可能有渠道获得氰化物,但是陈富豪明显缺乏杀害死者的动机,而且陈富豪和死者的关系不好,陈富豪既没有办法,将死者骗至小巷,也没办法让死者在平静状态下喝下有毒的可乐。

5、排除合谋合谋杀人的可能性。

三名嫌疑人并不认识,而且互为情敌,不存在合谋杀人的可能性。

当然,这起案件也与夜总会那些男人无关,那些男人的目的只是玩弄女性,死者又不是一个被某个男人长期包养,侵知一些机密的女人,不会因为站素台而引来杀身之祸。

程可、林彦、陈富豪都不是本案真凶,那么可以认为他们的证词都是可信的,则这个案件只剩下唯一的可能。

死者黄梓菲自杀,伪造了他杀的现场,报复程可、林彦二人。

黄梓菲家境贫寒,父亲早年抛弃她们母女而去,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黄梓菲为了筹集学费,去夜总会站素台,受尽了夜总会那些男人的冷眼、欺凌。

黄梓菲发刊自己患上了红斑狼疮(她脖子上、胳膊上和腿上的多发性红色斑块就是红斑狼疮典型的特征),已经无法治愈,想到自己就是花光母亲的积蓄也终究无法活下去,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但她生前多次遭到程可的威胁,林彦的侮辱,对着两个人有很深的仇恨,因此她制定了一个把自杀伪造成他杀陷害二人的计划。

死者了解林彦,知道他喜欢喝可口可乐,因此把氰化物(死者就读于卫校,比较容易接触到获得氰化物一类药品的渠道)掺进一瓶可乐里,死者也了解程可,知道程可是一个对自己想入非非,以性色诱惑就会上钩的人,为这两个人量身制定了“计划。”

案发当天,死者主动联系程可,晚上到自己家小区后面的河滩,然后,主动搭乘程可的车回家,在程可的车上留下自己的头发。晚上死者出门与程可见面前,把录音(事先用录音笔录制了自己大声叫嚷的录音。)定时播放,死者邻居听到的,并不是死者和人争吵的声音,而是录音,她的目的就是制造自己曾在家里被某个人骚扰,并发生争斗的人证。然后,从后门离开小区前往河滩。

在河滩上,死者主动勾引程可,在程可要对其动手的时候,又想办法激怒他,程可是一个性格暴躁又一定暴力倾向的人,程可拿石头打伤了死者,死者顺势装作重伤甚至已经死亡的样子,程可发现自己“杀人”,吓得半死,开车离开。(死者在激怒撕扯程可的时候扯下了他衬衣袖口的纽扣。)

死者看到程可离开,打电话给林彦,假意向林彦求救,让他来自己家,然后回到家,以最快的速度关掉并且毁掉录音,在家里制造曾经有人在房间里发生争吵和打斗的假象,把程可衬衣上的纽扣丢在玄关,穿上母亲的环卫工人制服,戴上口罩,把门虚掩,离开家。

死者骑着自行车以比较快的宿敌赶到林西街(监控拍到的是一个身穿环卫工人制服的人骑车进入林西街的场景,通常不会引起怀疑。),潜入巷子附近一处可以看到巷内景象的废弃房屋,把自行车和制服藏好,给林彦打了第二个电话,骗林彦来到林西街。

死者在房屋内,观察小巷里的情形,看到林彦进入小巷寻找自己,而且手里拿着一瓶快喝完的可乐,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基本完成(林彦进出林西街的身影会被监控拍到,会有监控和证人证明林彦买过一瓶可乐),等林彦离开后,离开房屋,进入小巷,喝下毒可乐身亡。

在喝下可乐之前,死者略把衣衫弄乱,摔坏了手机(以死者和林彦的关系,想让自己的手机上有林彦的指纹,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发出了大声呼喊的声音,伪造成自己在巷子内和某人发生争执的假象。

支撑这一结论的证据。

第一,相对于程可、林彦,死者黄梓菲是比较容易接触的获得氰化物的渠道的。

第二,黄梓菲鞋上的淤泥里,粘有红色砖渣,说明她进入过小巷左近的城中村废弃房屋(里面堆砌着废弃建筑材料),搜索房屋就可以找到黄梓菲用于伪装的环卫工人制服和自行车。

第三,死者穿着睡衣的原因,第一,穿着睡衣,可以“更有利于”色诱、激怒程可。第二,死者还要在外面套上环卫工人的制服,死者的母亲是一名环卫工人,最近没有工作,家里却没有发现环卫工人制服,显然是被人穿走了。第三,可以让警察一目了然的发现自己衣冠不整,直接怀疑到自己生前和某个男人发生了冲突或者遭遇了某个男人的性侵犯。

第四,可以把死者喝的那瓶可乐的生产批次,与林彦购买可乐的超市货架上的可乐进行对比,大概率不是同一批次的产品,可以证明死者喝的可乐不是林彦买的那一瓶可乐。而且,那瓶可乐上也检验不到林彦的指纹。

死者选择在下雨的夜晚执行这个计划,有两个个原因。

第一,下雨的晚上,无论是小区周围,林西街,还是小巷附近,都没有什么人,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被人目击。

第二,夜晚天色昏暗,加上下雨,监控的清晰度会受到影响,加上自己穿着环卫工人的制服,不容易被分辨出来。

黄梓菲为了让自己的“自杀伪造他杀”行为更为逼真,更具有迷惑性,设置了“双保险”,一重保险陷害程可,一重保险陷害林彦,无论二者谁成为警方重点怀疑甚至拘捕调查的对象,黄梓菲都会含笑九泉。可惜的是,自己犯下的一些小错误(消失的环卫工人制服,可乐瓶上的指纹,足底的砖渣等。)最终让自己的计划,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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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2-20 21:19:32 新疆|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疑问哈,她为什么要陷害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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