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9-17 15:47:51 上海|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埃勒里·奎因这个名字背后隐藏着曼弗雷德·本宁顿·李和弗瑞德里克·丹奈这对表兄弟的名字,他们是史上合作时间最长,成就最高的搭档之一,创作的长短篇超过四十多本,包括最著名的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笔下的侦探埃勒里·奎因和哲瑞·雷恩也是世界侦探历史上作为成功的角色,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约翰·狄克森·卡尔并称之为黄金时代三大家,除了小说外,还留下不计其数的文选集,杂志,学术著作,而我就零零散散地在这里写一些有关于这位逻辑王者自己的想法和对于他们的作品的一些不是很成熟的看法,就当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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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9-17 22:08:00 广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好绝😭
| 发表于 2022-9-17 22:38:57 河南|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呼唤楼主如闪电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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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楼主| 发表于 2022-9-17 23:53:00 上海| 2022-9-17 23:54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名侦探的画像
(涉及使用资料:弗朗西斯M内维斯著作《奎因的推理艺术》的小部分)

埃勒里奎因:一个大约三十岁出头,六英尺高,衣着得体,最引人注目还是他的灰色眼睛和深棕色的头发,被后世认为继承了福尔摩斯式的逻辑演绎法的传人,范达因笔下艺术鉴赏家兼职业余侦探的菲洛万斯的特质混合体,从第一次出场时还是一个哈佛毕业生,有着研究学者的书生意气,戴着夹鼻眼镜,拄着拐杖,经常抽着烟,收藏珍贵书籍,那段前期的日子里,他是一个毛头小子,经常因为案件的思虑过多导致精疲力竭,他有着异于常人的深邃思想,可并不成熟,经历了《希腊棺材之谜》后,他逐渐开始变得成熟,到了后期,他丢掉了眼镜,拐杖和他的爱好,变得更加有人情味,活泼与健谈,可他保留着自己的理智,吸烟的爱好,和他相伴一身又被经常提在嘴边的逻辑。

两兄弟对于埃勒里奎因外貌表示了一样的看法:和年轻演员弗朗肖托恩或者沃尔特皮金相似。而不是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这位非常有魅力的名侦探,因为两人的身材矮胖,活泼健谈和前期埃勒里完全是两个不同类型,李穿着考究,是纽约大学的毕业生,喜欢收集邮票,欣赏音乐,是一副冷静学者的模样,丹奈同样富有思想,致力于学术追求,可在气质上更加活泼,拥有着旺盛的能量。

丹奈和李出生于1905年的布鲁克林,两人出生具体日期仅仅相差几个月,作为童年时期的兄弟和好友,李做过西联电报公司的送信员,丹奈则是在冷饮店做伙计,同样两人毕业于布鲁克林男子高中,丹奈第一份长久工作便是会计,之后几年便担任了纽约一家广告代理公司的文字撰稿人和艺术指导员,李在纽约大学期间发展他的音乐天赋,组建爵士乐队,毕业后在一家纽约的电影公司做广告的文案工作,两人工作地点相差不远,因此见面依旧和儿时一般频繁,经常在市中心内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共进午餐。

很快时间来到了1928年秋季的一天中午,和往常一般用餐的两人不知道是谁提出了在今天早上刊登在报纸上的一则侦探小说竞赛广告,那则广告是《麦克克鲁杂志》和弗瑞德雷克A斯托克斯公司出版公司联合举办侦探小说创作比赛,奖金是七千五百美元,对于两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良机,他们认为自己势在必得,在离开餐厅时他们已经构思好好基本故事情节,这就是埃勒里奎因诞生前的夜晚,所有故事的起点,也是逻辑王者肖像的第一笔。
| 发表于 2022-9-18 01:40:37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肝
5 | 楼主| 发表于 2022-9-19 00:54:11 上海|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帽子之谜》的故事

创作历程

丹奈和李为了他们的第一本小说中的案件接近完美,需要一种特定的情况下致人于死地的毒药,他们不清楚世界上是不是存在这种理想的药物,便咨询了纽约市首席杜丽专家,虽然专家并没有给出很好的药物建议,可推荐兄弟二人使用四乙铅,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毒药十分致命可无人知晓它的中毒原理是什么,如果有读者抬杠质疑这个药物的致命程度,就必须由读者自己尝试证明,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在之后的三个月时间里,两兄弟夜以继日赶出这本被他们起名为《罗马帽子之谜》的处女作,并使用埃勒里奎因这个笔名将书稿提交给大赛主办方,很快这本书受到了评委们的一致好评,赢得了比赛,可一个坏消息也随之而来,在比赛宣布结果时,《麦柯克鲁杂志》不幸破产,而原来的比赛结果也随之作废,但弗瑞德雷克出版公司依旧选择出版这本小说,并付给二人两百元美金的预付款,在没有过多宣传包装下,这本处女作的初版销量达到了八千册,“这是一个奇迹,虽然它很小。”“但是,非常不错。”丹奈和李如是说。

浅谈奎因的起点——《罗马帽子帽子》和我的零碎想法

《奎因推理艺术》的作者弗朗西斯曾写道:“本书的百分之九的篇幅都用于解答篇之上。”可虽然兄弟二人用这样朴实而又表述清晰的方法展示出他们处女作的特点,可依旧让读者对于这本书的印象非常淡薄,解答部分所谓给力的连绵不断讨论,推理,缺乏了对于犯人的直接描述推理部分表现,导致本应该是加分的地方行文啰嗦,场景多余,令人咀嚼无味,埃勒里在案件中的疑问是凶手带走了死者的帽子,可为什么要带走呢?是谁带走的呢?带着疑问他开始寻找答案,可能性一:可能凶手并没有带走,在剧院内部处理掉了,可能性二:观众有没有可能带走帽子,可能性三:舞台所有人员里面有没有人拿走帽子。这是两兄弟想要带给读者那种逻辑上连绵不断的推理畅快感,可大段的推理验证又支撑不起本书,本书一开始诡计仅仅就是犯人使用了一个小的不在场证明诡计,(泄底警告)
演员巴里趁着自己还没有上台表演,前往观众席杀害死者。
可本书基本没有讨论不在场证明这件事,而是选择死者帽子不见作为本书最大的谜团,来可以模糊读者对案件中不在场证明的思考,而是跟着埃勒里的步调探索着帽子失踪之谜,开始埃勒里探讨帽子的丢失是谁干的,到排除了前两种可能性锁定了犯人是舞台上的一员,只有舞台上的人能拿走帽子,而一开始的读者其实就依旧把没有出现在登场名单上的人物全部排除了,他们只会觉得再一次在文章中出现排除名单外的人的桥段可有可无,因为推理小说最大魅力之一就是“猜罪犯”,而两兄弟的反其道而行之导致读者读到最后发出:“就这样?为什么最后还要反复验证那么啰嗦。”
我认为这也是奎因系列的特色吧,没有惊天的诡计,有朴实的逻辑就足够了,就像喝白开水一般,最后的那份回甘正是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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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楼主| 发表于 2022-9-19 22:34:21 上海| 显示全部楼层
《法国粉末之谜》

12点整,弗兰奇百货公司的展览橱窗像每天一样开始展示现代家具,当工作人员按下按钮,一张隐藏在墙的床稳稳落下时,一具女尸从床上滚了下来,死者是公司总经理的夫人,她是在头一天晚上来到公司楼上公寓中的。相较于前一部《罗马帽子之谜》,这一步作品贯彻着上一部的手法,将有关于“罪犯故事”几乎完美地抹除,继续提出一个谜题——罪犯为什么要移动尸体,而解答在挑战读者前就揭开了谜底。
(剧透警告)犯人企图使用出“假犯人”来误导侦探,捏造死者女儿卡莫迪是凶手,所谓的假线索推敲指向卡莫迪,证据链完整,完全将嫌疑从真凶克鲁泰身上排除。
可在解答篇,也就是挑战读者之前,就已经把这个伪推理给出,然后排除,最终读者跟着埃勒里的脚步查探“指纹采集粉”这条贯穿故事全局的线索,再到最后引出犯人是“搜查一方的某人”的反转诡计来惊愕读者,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让福尔摩斯说出雷斯垂德警探是犯人的推理,而兄弟二人也从上一部讲述“犯下重罪者的故事”变成了“执行艰难任务的商人经历磨难的故事”。罪犯奉行完成进行非法勾当的公司给出的“生意”,谋杀被害人,从事犯罪活动,而本作继续延续兄弟二人还是想写“侦探的故事”而不是在最后有罪犯独白讲述自己经历的“罪犯的故事”,在侦探推理指出犯人后便戛然而止,不把犯人单独拿出来描写,而是放在和其他人一起,这样既诱导读者纠结犯人究竟是谁,又推动了“侦探的故事”发展,而且即使罪犯的具体描写变多,读者心里想的还是如果是嫌疑人那么为什么作者不描写他的交际关系,社会关系等等,两兄弟的高明之处就在本案中的犯人是警方中的一员,即使外貌,动作描写再多,没有提到他的人际关系读者也不会怀疑,因为大多数小说中警方这边是协助侦探正义的一方,是不太会出现犯人的(这里是指这本书出来前年代),利用盲点和惯性思维给读者狠狠一击,有人把这本书称赞为“都市侦探小说的巅峰”,在案件中的推理一点没有指向拷问罪犯的内心,人性相关方面的抨击,仅仅使用逻辑推理解决案件,推出凶手。这是非常硬核前期奎因作品,但是不建议读者一开始就阅读,毕竟还是有些枯燥,需要更多的耐性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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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楼主| 发表于 2022-9-20 21:06:41 上海|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荷兰鞋之谜》

延续上一作品《法国粉末之谜》的在挑战读者前破解诡计的手法,(剧透警告)罪犯伪装成杰尼医生实施杀人计划,可这个诡计早在案发后没有多久就被埃勒里奎因解开,两兄弟没有模仿任何一位推理小说家将假扮诡计一直保留到故事最后,读者也不是需要去分析“一人伪装二角”的可能性,埃勒里说过通过鞋子的线索展开推理就会知道到底有没有使用这个诡计,而作为读者就要和埃勒里展开逻辑对决,推理出这个诡计究竟有没有出现,而不是识破诡计,这点在初期奎因作品中是对诡计的处理方式,即使使用诡计也会在挑战读者前给出解答,而将读者的注意力从“这个诡计有没有被用到?诡计是什么?”到“是谁用了这个诡计来嫁祸医生?”

这部作品继承了《法国粉末》想要继续写"侦探的探案故事",可结局还是回到了“罪犯的故事”上,虽然犯人和其他嫌疑人放在一起描写,间接描写自白场景,用文中最重要罪犯的动机在最后一行提示这种方法也扼杀掉“罪犯的故事”,可还是没有阻止这本书变成了后续奎因作品的分岔点,因为犯人的身份是被害者遗产继承人的妻子这一特殊性使得奎因把“罪犯的故事”比重加大,和上一部故事完全相反,其实读者更喜欢看“罪犯的故事”,犯人的动机,犯人的隐情,犯人的自白,只需要作者能写出打动读者内心那种动机,他们才会心满意足,而《法国粉末》最后对于犯人的故事处理没有这一部让读者满意,而两兄弟也无法抵挡“描写罪犯故事”这个充满吸引力的诱惑,也可以说他们知道了大众更想要看什么故事,知道读者的口味,自己又充满信心可以在加入“罪犯故事”的内容中也完成自己出色的“侦探故事”的作品,从本作之后,两兄弟正式开始将“罪犯的故事”带入他们的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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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楼主| 发表于 2022-9-21 21:07:28 上海|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埃及十字架之谜》

《希腊棺材》放到后面评价,本作使用无面尸的诡计使得案件变得复杂,而同时两兄弟在挑战读者之前已经揭露了这个尸体调换诡计,所以读者依旧不用在意尸体的身份问题,还是专心调查凶手是克罗萨克化身成谁就可以了。这里还是用到了《荷兰鞋》的手法,可在解答篇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再次出现“无面尸”诡计,(剧透警告)之前的身份误认诡计:被认为是校长的尸体,实际上是仆人的尸体。而挑战读者后面的揭露变成了:那具尸体是复仇人克罗萨克的。这是一个双重解答的无面尸诡计,在面向侦探小说的调查中,《埃及十字架》被常常选为国名系列最受欢迎的作品(在那个年代),其理由可能也是这个诡计收到狂热推理爱好者的好评吧。

对于《埃及十字架》,即使读者之前根本不知道无面尸诡计到底是什么?也不会丢失阅读这本作品的乐趣,作者早在挑战读者前就已经揭晓,让读者明白无面尸诡计原来是这样。在到后续反正让读者在大吃一惊。可以说这是面向大众的无面尸诡计科普读物(适合新人阅读)。而本书的成书年代不同导致罪犯所作的事情和疯子没有差别,为了实现无面尸诡计,杀死紧盯自己的复仇者和亲生兄弟,还有无辜者,如果是现代可能还会理解这个做法,因为是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其心理变态,行事毒辣也是正常,可最后案件中埃勒里并没有对罪犯异常举动做出解释,犯人的动机倒是交代了,埃勒里仅仅说了他是疯子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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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楼主| 发表于 2022-9-23 20:10:27 上海|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美国枪之谜》

从《埃及十字架之谜》《美国枪之谜》,手法就更复杂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作可谓奎因流诡计小说的巅峰,使用了复杂的“人物替换诡计”,和前一作《埃及十字架之谜》不同的地方是“被害者不是脸被砍烂或者脑袋被砍掉了”,和死者关系亲密的人在辨认尸体后也确认死的确实是霍恩,而且霍恩没有孪生兄弟,这个时候读者已经自动排除“人物交换诡计”,(剧透警告)可是最后让读者震惊的是尸体的身份还是一位替身演员,与霍恩可以说酷似,那么到这里看来奎因兄弟是不是江郎才尽才会用这种概率极低的诡计呢?

答案当然是不,本作埃勒里刚开始也认为死者一定是霍恩,可是根据手枪和皮带的线索他不得不推理出死者是另一个人,两兄弟想要让读者依靠逻辑推理来识破身份交换诡计,也就是过去推理小说里面没有出现的诡计依靠纯逻辑思考解谜出来。(本书成书年代还没有这样的诡计),而奎因兄弟开了这一个先河,让长相酷似的人交换身份的方法也被列入这个诡计列表中,在本书前面部分就说到了霍恩的全身都被踩烂了,可是脸确实完好无损,奎因兄弟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和读者们斗智斗勇了,这也是他们的自信,而在最后借埃勒里之口说出这个当时“意外的推理”,从现在来看可能读者觉得埃勒里在大惊小怪,可如果带入当时这个诡计第一次出现在书里,那么会更加有共鸣吧。如果结合“推理十诫”或者“二十守则”来看,使用这种诡计必须在解答篇前告知,可奎因兄弟利用了一个“手枪从体育场消失的诡计”转移了读者的视线,巧妙避开了身份诡计的雷区,而在后续《上帝之灯》中这一方法再次出现。

本作比较草率的还是动机,关于罪犯装死之后消失的动机,虽然做出解释,可让读者难以接受,最后加上了特技演员敲诈犯人的这个动机依旧十分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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