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9-20 14:07:39 广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王五,路人和王五破门时,老板可能没死,晕了。路人出去后,王五将老板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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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1 01:00:06 马来西亚| 2022-9-21 01:01编辑 发帖际遇
密室大约是李四走的时候造成的吧,李四把老板打折了腿并要把现金和渔具拿走。
老板捉住鱼竿不放,结果鱼竿被拗断,顶住了门,老板随后昏迷在店里。
王五从外面一看,嚯,大好时机,遂与路人破门,在路人出去叫人帮忙时趁机勒死老板。
这个王五,去钓鱼,带了一堆纸张文件,很可疑啊。该不会是什么亲子鉴定书吧……孩子是不是刘老板的……
我觉得他可能根本不是去钓鱼,他就是来找刘老板的,鱼竿是他在渔具店里随便拿了一根,假装去钓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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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0:42:48 湖南| 2022-9-22 20:55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大家可以先看看我后面的评论,正文实在是太长了且不一定是对的。

标题强调“这里是渔具店。”不错,这里有很多痕迹,似乎证明不了什么。但这里是渔具店,凶手就是借助渔具店的环境来让警方偏离真相,实际凶手用的手法就是新来的小探员小黄说的那样。 能熟悉渔具店且借助渔具店四处是鱼线痕迹来掩盖杀人手法以及密室手法的只有一个就是常在店里帮忙的王五。至于作案手法,王五先把死者腿打断,然后在脖子吊上鱼线再绕过房子横梁将鱼线绑在门把手上,至于死者怎么不反抗,他肯定是反抗了的,他的腿被打断且脖子被钓上鱼线,他应该是用手去抓住鱼线,但他的腿断了,移动不了。至于在门窗附近徘徊,就是为了看老板是否挣脱束缚以及老板是否已经窒息而死,然后找到路人一起破门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破门后让路人去报警,方便自己回收作案工具顺便在将窗子锁上也就是说窗子在王五逃离后并没有用手法上锁,而是在杀人之后再一次进入房间时在路人去报警时上的锁。(推理到这个时候,说实话,我真的很崩溃了。非常崩溃,超级崩溃。我真的不想说话。这个推理我改进了很多很多次。现在应该是第十次的改进我真的感觉我脑子都快炸了。而且我还觉得现在这个推理不是对的,我觉得很多地方都证明不了。真的让我崩溃。现在我的头已经开始痛了,真的很痛。)我想那个普通的鱼钩就是作案工具之一。另外为什么不怀疑张三李四,他们是上午出现如果他们两人的鱼竿是作案凶器,那么尸体在下午被发现,他们的凶器怎么说也是大概处理掉了,怀疑也没用没什么证据,也就是说就算他们是凶手,大概也找不到什么证据了,但这不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一些细微的线索去证实他们两个其中一个是凶手,但作者说的线索有限,我们就不考虑这方面。说了这么多我仍觉得推理不够到位,因为我觉得这件案子任何一个嫌疑人都能做到,另外为什么警察不询问嫌疑人去店里干什么。嫌疑人的回答真的让我吐血,什么打架什么打鳄鱼。当然也不排除嫌疑人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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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3:33:22 广东| 2022-9-23 00:39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为何要带鱼饵?什么样的人才会带鱼饵?在我看来,自己本身就有鱼饵的人没必要带走鱼饵,也就是说,带走鱼饵的人是不经常钓鱼甚至没钓过鱼的人。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非要带走鱼饵不可?带走鱼饵是为了让某个不钓鱼的人成功的假扮成钓鱼者。也就是说,为了使某个人拥有鱼竿变得合理。那么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那个人非得拥有鱼竿不可?为何要这么大费周章的使自己拥有鱼竿变得合理?自己到底有没有鱼竿真的很重要吗?是的,很重要。因为他去了渔具店。试问一下,一个没有鱼竿,换言之,很可能不钓鱼的人去渔具店合理吗?这当然可能合理,前提是从未有过鱼竿的他真的去渔具店买了鱼竿。那么,他买了吗?如果他买了,他会没买鱼饵吗?所以,他没买。就结果而言,这个人偷了鱼饵和鱼竿。当然,这是在对鱼饵为什么会被偷的推理之下得到的结论,就这个结论而言,某一个很可能从不钓鱼,连鱼竿鱼饵都没有的人,不得已偷鱼竿和鱼饵将自己伪装成钓鱼者(警方无法确认偷盗者是谁),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去渔具店这一行动变得合理,为的就是掩盖自己前往渔具店的真正原因。那么,真的有必要让自己的这一行动变得合理吗?自己的行动合不合理真的有人在意吗?有的,肯定有,不然他也不会偷鱼竿和鱼饵了。因为,如果不是有人调查他,谁又知道他是不是钓鱼者。而他既然伪装,并且提前偷了鱼竿和鱼饵,则就说明了他提前知道了某人或者某些人会调查他是否为钓鱼者。那么他怎么知道的?为什么那些人会调查他?让我们回顾案件,死者为渔具店老板,而这个伪装成钓鱼者的人,则在案发当天进入过死者的渔具店内。已知他提前知道某些人,即警方会调查他,可得他在进渔具店偷鱼竿和鱼饵之时已经知道死者会死或者是死者已经死了。那么这两种情况怎么区分呢?已知死者会死则说明了死者在伪装自己为钓鱼者的人进入渔具店时是处于活着的状态,而伪装成钓鱼者的人会提前知道死者会死要么是得知死者马上被某个人杀害要么就是他自己本身就是凶手。但是不管怎么样,在他已经知道死者会死的情况之下他也完全没有偷鱼竿和鱼饵的必要,因为这样只会空添麻烦,与其选择留下偷盗信息的偷,不如选择买更为保险,因为这样不会留下偷盗这个线索,对凶手来讲这是最好的。对已知死者会死的他来说,警方若是注意到偷盗的必要原因可就麻烦了。所以若他事先知道死者会死,那么就一定不会选择偷。那么他就一定是在死者死后才进的渔具店,而之所以选择偷当然也是因为迫不得已,死者已经死了,除了偷没有任何办法得到鱼竿和鱼饵,也就偷能使自己为钓鱼者变得合理,从而使得自己进入渔具店变得合理。这样警方通过摄像头得知他的行动时他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从而掩盖他进入渔具店的真正原因,即不能被警方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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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0:48:04 河南| 来自小霸王手机
王五是杀害刘老板并伪造的凶手。案发过程如下:
张三走后,李四中午来店里向刘老板索要高利贷,刘老板把店里的所有现金都给了李四,但还是不够,李四便打断刘老板的双腿,随后离去。刘老板由于剧烈的疼痛而陷入昏迷。
下午,王五回店时透过窗户发现了异常,一边查看刘老板的状况一边思索如何下手,因此在门外徘徊。假装门被锁住,和路人一起撞开门,趁路人出来之时用鱼线将刘老板勒死,又将门窗上了锁,以制造刘老板在开门前已死于密室之中的假象,把嫌疑引到上一个人(李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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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7:28:50 广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王五。张三和老板打架,或者张三被鳄鱼打了王五没帮忙,怨恨前去打老板,老板腿断了打晕过去,李四路过看见了,顺走老板财物,老板刚好醒,老板又和李四打了一顿,李四走了,老板昏过去前关上了门,防止李四等人再来,知道王五会来等着王五救自己。王五被老板绿了,娃不是自己的,见老板晕过去,心生歹意,趁路人出去勒死老板。瞎猜的
发表于 2022-9-23 20:56:20 江苏
这个手法在密室讲义中已收录,即为“误导死亡时间”
王五“在窗户附件徘徊”确定死者已睡着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应门(此时门已反锁)
王五叫来路人撞门(制造恐慌,其实此时死者并未死亡,只是睡着或昏迷),并支开路人报案
在此时再勒死死者,完成作案。

还有一些其它疑点,提供一下个人看法:
1.动机:或许与古董有关,死者偷了王五的证书,王五发现并杀害死者,
此外,王五熟悉渔具店,所以知道文件放在哪个抽屉,他杀人后把文件拿出来放在背包里就行了
2.钱的丢失:可能是李四拿的
3.其它:可能三个人都做了不好的事,但证据不足,不展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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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2-10-1 14:08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2-9-25 22:01:33 加拿大|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由于题目线索确实不太严谨,回复已出现偏差,遂公布答案
死者刘老板是被钓鱼线勒死,这点毋庸置疑,不过钓鱼线缠在手上勒人的话其实相当费劲,手还容易受伤;而对于三名嫌疑人来说,如果他们其中一人是犯人,那他们明显有更好的方式勒死刘老板,张三可以用腿上的绷带,李四可以用脖子上的金链子,王五也可以用尼龙挎包
问题就在于,这里是渔具店,也就是说,某人只能用钓鱼线来实施犯罪
那么,事实就只能是——刘老板是自杀
刘老板因高利贷身心力竭,于是选择自杀结束一切,在早上写下一封遗书表示自己被李四所逼,锁在抽屉里,然后用钓鱼线上吊自杀,随后在某一时刻钓鱼线支撑不住重量断开,刘老板落下砸到腿导致双腿骨折
张三进店,发现死去的刘老板,不过短根筋的他一心只想去和鳄鱼搏斗,于是顺走了渔具离开
李四进店,发现死去的刘老板,愤怒的李四不想掺和,于是顺走了所有现金,但他并不知道抽屉里有遗书
王五透过门窗发现倒地的刘老板,作为亲戚他深知刘老板的困境,想通了他是受李四所逼自杀,家境优越且刚当爸爸的他害怕刘老板会留下遗书让自己因为受黑社会牵连,于是主动锁门并与路人破门,支开路人后又在抽屉里找到遗书放在了挎包里,以此来将矛盾重心转向李四,从自杀变为他杀,自己就不会受黑社会的更多牵连
ps:题目中与鳄鱼搏斗、吊起浮尸放一边、和放生者打架、偷小牛、空军、征集孩子姓名,其实皆为钓鱼吧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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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6 18:06:29 湖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我推测凶手可能是王五。我推测凶手王五应该是先杀死刘老板,然后用他的钥匙打开锁着的抽屉。最后把抽屉打开,拿走里面门的钥匙,最后拿走钓鱼器材,以为这个密室是由钓鱼线做到的。最后将门锁住。密室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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