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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探索,很长,已完结
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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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探索,很长,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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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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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体核心,来自各个脑结构的张力,并非简单地混合拼凑就会形成个体核心的肯定性或否定性张力。核心张力来自于核心本身的神经组织。判断过程是整合过程,是多种外源性张力与核心本身的自律性兴奋张力的整合。个体生长过程中,在早期,下丘脑对个体核心的影响是主要的,但到了后来,随着皮质结构的功能的完善,经核心张力判断的思维结果神经模式越来越丰富,皮质思维对个体核心的影响也就逐渐加大。不过,当下丘脑与皮质的信息处于矛盾时,总是下丘脑的影响处于优势。下丘脑与丘脑的信息相比,丘脑的影响更大。不过,丘脑平时对核心的影响较小,伤害性信息总是比较短暂,个体的防卫,逃避或者感觉神经的损伤,使核心不能持久地得到伤害性信息。
个体核心的张力是如何影响其它脑结构的?在正常情况下,核心的两种对立张力是协调平衡的。肯定性张力对下丘脑的作用在于使向养性系统兴奋,生理机能趋向稳定,一些重要的本能性功能中枢,如食欲,性欲等处于待兴奋状态,只要与体内外的信息传入相整合,就会形成正常的生理反应。而否定性张力的影响相反,使下丘脑的向能性系统兴奋,机体处于应激状态。肯定性张力对丘脑的影响,使感觉中转能更敏感地进行,而否定性张力抑制这种中转作用。对皮质的作用比较特别。肯定性张力使神经兴奋性增强,思维活跃,否定性张力对皮质神经活动干扰抑制,而此时网状结构上行兴奋张力仍旧在持续向皮质发放,来自丘脑的感觉信号也在持续输入。这样,皮质思维活动处于某种紊乱状态,主观感觉就是不舒服,厌恶。
这样一个关于个体核心的张力机制,这里就称之为自我的个体核心假说。它与已知的大脑神经生理解剖、动物实验和临床所见是完全一致的。与神经生理解剖的一致,正如在前面个体核心的机能定位中所讨论的,海马—杏仁体—隔区在结构和功能上呈一种联合体。联合体与下丘脑有着双向的神经联系,丘脑与联合体的双向通路也是存在的,大脑新皮质与联合体的双向联系更是直接。所以从生理结构上看,海马—杏仁体—隔区联合体,完全具备判断感觉思维结果是否有利于个体利益,并把判断结果向有关结构反馈的个体核心功能。
在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中发现,刺激或损毁海马—杏仁体—隔区联合体的不同部分,可以出现一些如食、性、攻击等所谓本能性行为的兴奋或抑制,以及出现一些情绪反应。但是在下一级的脑结构—下丘脑中,已经存在控制这些行为或反应的基本中枢,所以只能认为,联合体对这些本能行为和情绪反应的影响,是通过对下丘脑的调控而实现。之所以各个实验室的具体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甚至矛盾,是因为我们对个体核心所产生的两种对立张力的条件和调控方式还缺乏了解,各个实验没有统一的作用位点和刺激强度。下丘脑作为基本控制中枢,只是激活某种反应程序,本身并不代表个体的整体利益。如何激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体核心两种张力的调节。所以,称刺激下丘脑引起的激情反应为假怒是恰如其分的。当然,即使是假怒,通过神经反馈感受,最后在活的动物内也可以产生真的情绪变化。
关于记忆的研究,则呈现出另一种情况。对体内外感觉的思维和思维结果的记忆,本身应该发生在拥有神经元数量巨大的、构筑复杂的大脑皮层,这一点基本上已成为一种公论。人类记忆所包含的巨大信息量难以通过皮质下任何一个结构的储存功能来解释。但是,海马—杏仁体—合区联合体对记忆的作用,也已经得到广泛的证明。那么该如何理解或解释其中的机理呢?在寻找所谓记忆分子的热潮退去后,人们又把海马看成为记忆的器官,把它看成是一种储存器,或从短时记忆转为长时记忆的中转站。这些观点直到现在还很有市场。不过,这种计算机模拟式的解释太勉强了,无法说明海马如何决定记忆的长短,和有限的海马神经元如何处理那些具体内容所蕴含的巨大信息量。而且后来的研究表明,杏仁体在记忆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应该认为,记忆的发生就在思维着的大脑皮质,包括海马、杏仁体在内的个体核心的作用在于调控皮质的思维记忆,决定哪些感觉思维结果该记忆下来,哪些不值得记忆。当然,这种调控并不是对思维的思维,这样又会产生一个智慧小人的无穷问题。大脑皮质本身就是一个最高级的思维结构。个体核心是通过肯定性张力和否定性张力来影响皮质的思维记忆。决定记忆的不是肯定或否定的张力类型,而是张力的动态变化特点。短时内变化越激烈,记忆越深刻。只有这样理解,才能与信息的流向方向和记忆所需神经元巨大数量和结构复杂性统一起来。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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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思维活动(之一:何为思维)
何为思维
我们的心灵之所以那么神奇就在于我们能思维。思维一直是当代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一个中心议题。只要讨论人的心理活动,就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思维问题。人是怎么想的?各种观念、想法、意象等是怎么样形成的?决策判断又是如何产生的?这些问题如果仅仅从现象学的角度讨论一下可能并不难,各个流派的心理学已经总结出成套的理论和学说来说明它们。但是,从脑科学的角度看,这些心理活动的真实神经机制如何,似乎还是一个谜,甚至连一个比较成熟的假说都尚未形成。从各种外周感觉器到大脑感觉皮层的神经转换机制已经有了较好的说明,可是一旦进入皮层,脑科学就失去了方向。不过,通过前面的讨论,在理解了张力对脑活动的动力意义和个体核心的作用后,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的基础来探讨人脑的最高级功能—思维活动。
各个学科,不同的学者,由于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在使用思维这个词的时候,所表达的含义往往并不一致。这给思维问题的讨论带来了一定的混乱。为了使我们的讨论有一个明确的对象,我们应该确定这里所谓的思维所指为何。根据《辞海》的解释,思维有二层含义:一、相对于存在而言,指精神、意识。二、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也就是理性认识。这些说法在哲学讨论中可能是很有意义的,反映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但是从脑科学的角度看,可能还不够明确。我们讨论的当然是人脑的机能,但并不排除高级动物拥有初步思维能力的可能性,脑科学的大量资料来自于动物脑的研究,对理解人脑的功能仍有重要意义。说思维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除了说明思维的内容与外界有关外,并不能确定什么是思维。这样说法的根本问题是,它从哲学角度可以说明思维的功能或作用,却不能确定发生在大脑的什么样的活动是思维活动。
在《中国百科全书》中,关于思维有比较详细的定义:“思维是客观现实的间接和概括的反映。以感觉和知觉为基础的和更高级的认识过程。它运用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等智力操作对感觉信息进行加工,以存储于记忆中的知识为媒介,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这种反映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形式进行,带有间接和概括的特性”。这从现象学的角度看已经很多,如思维的内容(感觉、知觉),思维的一般操作特点(智力操作、信息加工、记忆媒介),思维对个体的意义(间接、概括地反映客观现实)。但从脑科学的角度看,还是有几个问题没解决:思维与“智力操作”是什么关系?难道智力操作本身不就是思维的一种吗?仅仅反映事物非本质的表面现象是否也算思维?如果把目前流行的形象思维也参入进来,那这些解释更是难以成立。
美国阿瑟.S.雷伯主编的《心理学词典》中,干脆坦率地承认:思维是一种含义众多、尚未统一的概念,泛指观念、表象、符号、词语、命题、记忆、概念、印象、信息或意向的任何内隐的认知操作或心理操作,强调它的符号过程和内隐性,并认为“思维一般被假定为包括某些理论上可证实的元素的操作”,这些“思想的元素”到底是什么却各有各的假设。
有些关于思维的定义可能不那么令人易于理解,如田运主编的《思维辞典》中,对思维的解释是:“在特定的物质结构中对客体深远区层实现穿透性反映的物质运动。反映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如果不注意后面对这段定义的一大堆解释,还以为是在论述某种军事武器或特异功能呢。
总而言之,比较共同的观点是:1、思维是可以感知的。2、思维是一种智能活动。3、思维是一种大脑功能。
似乎还应该强调的是,思维是发生在大脑皮质的神经活动,这对于脑科学来讲是很有必要的。
各种思维的含义,在特定的文章或理论系统中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对于本书来讲,这里所讨论的“思维”是指:发生在人类大脑皮质,能够被个体所感受,使个体实现了对存在(包括各种内外感觉得到的主体和客体的存在)的了解,形成一定的趋势(想往、目的等)和实现这些趋势的系列行为计划,反映出人类智能特征的神经活动。简而言之:思维是个体实现对存在的探索、追求和向往的大脑皮质神经活动。在这里,“个体实现对存在的探索、追求和向往”是思维的功能特点,“大脑皮质神经活动”是思维的机能定位和物质性的本质特点。我们对思维讨论的重点就是物质性的神经活动如何实现体现智能特点的功能作用。之所以不用“反映”这个词,因为反映本质上只是一种模写,而思维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主动活动。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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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应该强调:思维的可感受性和机能定位在皮层,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思维的可感受性指我们对思维的活动过程及结果拥有主观的意象或表征以及各种观念等。而这种可感受性的生理基础就是大脑皮质特定神经网络群的兴奋。这两者是互为依存的。当我们拥有某种主观意念(形象、观念等)时,大脑皮质就会存在某种形式的神经网络兴奋。反之亦然。但这只是对某一片刻的说明。思维是一个过程,是多种主观意念的连续依次存在(或出现)的过程,它的生理基础就是多种特定神经网络的连续激活兴奋。这一点,现代科学已经基本上可以肯定了。所谓思维之谜,并不在于主观意念与大脑皮质特定神经元之间的必然联系。因为如果怀疑这一点,那么整个脑科学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思维之所以为谜,在于对构成主观意念的神经元网络是如何组成、联系、激活,连续激活兴奋的规律,条件及功能意义等这些问题未知。
把思维活动定位在大脑皮质,这在脑科学中应该说已经是一种公识。其它脑结构不管它们的结构多复杂,都不是思维活动的发生地。这些从动物脑的进化与思维发生的关系、人类大脑受损的不同部位与思维受影响的关系、通过最新技术观察到的脑血流变化、脑细胞耗氧变化、脑细胞的兴奋传导状况与思维的关系,都可以明确地肯定,人类的思维活动就发生在大脑皮质。而且主要就在大脑中央后部的皮质,部分涉及前额叶。由于感觉的输入也到达中央沟后部的皮质,所以,这里就总称大脑后部皮质为感觉——思维皮质。关于前额叶的功能问题,在“意向活动”一节中还要进一步讨论。
把思维活动的发生限定在大脑皮质,有着广泛的根据:1、动物脑的研究结果。只有具备复杂的大脑皮质结构,才有初步的类似思维活动的出现,而真正的思维活动,只有拥有高度复杂皮质的人类才有。2、人脑受损的结果。大脑其它部位的受损,可以有运动障碍、情绪障碍、意识障碍、甚至生命体征受到威胁。只有大脑皮质的受损,才真正反映出思维功能的障碍。3、刺激人脑的结果。这与人脑受损的结果是一致的。4、思维活动与生理观察的相关性。
还应该强调的是,思维活动是人类的最高智能活动,不存在操纵思维的超级思维的存在。否则,又会产生谁在操纵超级思维(以及在哪里、如何操纵)的问题。这种代表人类最高智能的思维活动是皮质神经元自然活动的结果。因此以往心理学中经常使用的带有主观目的性的说法就不太适合,如对某个对象的观察、分析、归纳、抽象而产生某种思想等。因为这种说法就意味着某种超级智能的存在,操纵着大脑皮质的思维活动。在认知心理学中就往往存在着这超级智能小人的影子。例如对问题解决中,问题的目的、条件的保证以及各种与问题无关因素的排除,都需要有智能小人的保证。否则,连最简单的问题都提不出来,更不用说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各种条件了。看到一辆汽车,可以形成无数个问题,也可以不产生一个问题。对此不能指望有智能小人的参与,这本身就是皮质思维活动。所以,这里讨论的思维,是感觉信息到达皮质后直到其它脑结构受到影响之前所发生的所有皮质神经活动。
甚至某些脑科学中常用的术语也不一定合适,如“特征提取”,如果改为特质析出可能更合适。因为提取是一种主体对客体的操作。而析出则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现象。就象温度的变化会使溶液析出结晶物质一样。或许有人会认为,在脑神经活动中,主体是神经元,客体是观察对象。但问题是,思维活动中,没有一个神经元,甚至也没有一个神经元网络始终处于主体的地位。它们本身就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而作为客体的观察对象并不能直接进入思维活动,只是它的信息特点通过神经元活动本身的变化而存在。所以在思维活动中,不存在象个体对工具或其它物件的操作,而只有自然发生的神经元兴奋与抑制的活动。讨论思维,不是对某个主体和客体关系的讨论,而是对这种自然发生的皮质神经元活动的条件、影响因素以及活动规律的讨论。特质析出可以说是大脑神经活动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人类智慧的基础。
思维作为大脑中持续存在的活动,可分辨的最小片段是什么?对此可能有许多种回答,如意念、表征、观念、概念、表象、意象等。这些术语从脑科学的角度看,都是某一片刻的皮质神经活动,也就是某种特定的神经元网络兴奋。所以,去确定一个人某一时刻他皮质的特定神经兴奋模式应该归类于概念、意象、表征还是意念可能并不重要,而且十分困难。按《心理学辞典》的说法,它们都是“思维的元素”,所以,这里就统称之思维素。所谓思维素,就是发生在皮质某一片刻的特定神经元兴奋网络的总称,对主观心理而言,可以是某种心理形象、观念、表征等。关于思维素的概念,是本书的基本概念系统之一。
讨论思维就得回答思维素是哪里来的?也就是皮质为什么有特定模式的神经元兴奋网络。尽管我们可以什么都不感觉的冥想,并产生新的思想,但穷其根源,还是离不开感觉的输入。即使上帝的概念也并不是天生,一个信佛的人可能从未听说过上帝。只有在感觉输入的基础上,皮质神经元的活动才会形成新的兴奋模式。如果称外界刺激在皮质形成的网络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皮质活动形成的新模式)为外源性思维素,那么,大脑各结构系统本身活动在皮质引发的神经兴奋网络就是内源性思维素,如情绪、意向、行为控制等,这些应该在有关章节中去讨论。要讨论思维,首先应该讨论外源性思维素的形成。这就是从感觉到思维的过程。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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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思维活动 之二:从感觉到思维
传入到大脑皮质的感觉有多种来源,包括视、听、触、嗅、味等各种特异性感觉系统的传入,体内各种化学机械感受器对内环境物质改变的感觉传入等。归根到底,都是体内外理化因素的改变,通过特异的神经细胞的接受,最后在大脑皮质的特定区域形成某种形式的神经元兴奋。从这里开始进入了思维阶段。
虽然一般来讲,皮质的初级感觉区与感觉接受器之间有着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但实际上,各种感受器所得到的体内外理化因素的变化形式与初级皮质的神经兴奋模式有很大的变异,而且不同的感受器的变异特点各不相同。外界刺激的特征析出并不是到皮质思维才开始,而是从最初的感觉接受器开始的。如果以视觉为例的话,传入到初级视皮质的神经兴奋模式,并不是象彩电那样的真实世界的再现,而是无任何直观性可言的神经兴奋密码。
人类所有的感觉中,视觉是最主要的。据认为,人从视觉得到的信息量占各种感觉输入的70% 以上。对思维活动研究最多的也集中在视觉思维。视觉实际上就是把外界的电磁波在眼睛转化为神经兴奋冲动,再逐级上传,在视皮质形成特定的兴奋模式。这一过程所涉及的神经元及神经纤维联系在生理学上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结论,但其中的信息转换及控制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直接感受可见光电磁波,并转化为神经兴奋形式的是视网膜上的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但电磁波在刺激它们之前,已经经过角膜、房水、晶状体、玻璃体的修正。这种修正过程并非完全被动,而是一种在皮质前脑结构控制下完成的主动过程。通过眼球的运动及瞳孔的大小变化,使个体对视野的大小和方位也形成一种主动选择。这些调节和控制,很大一部分也是在皮质前完成。
在眼球结构中,角膜、房水、晶状体、玻璃体以及瞳孔都是固有的眼内折光装置。外界景象光线在到达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之前,首先经它们的调整。要得到清晰的视觉形象,这种调整是十分必要的。从感光细胞到初级视皮质神经元的神经联系,是种相对固定的关系。也就是说,感光细胞得到什么样的光刺激模式,就会在视皮质形成某种经过变异的对应神经元兴奋网络,只有在此之后,才会发生具有思维意义的皮质神经活动。谁都知道,我们的视觉具有对象恒定性。同一物体,放在视觉可以清晰辨识的不同距离,我们都会有同一对象的认识。在一个画面,几个放大倍数不同的同一形象,也会被我们认作同一。对此可有二种解释:1 、眼内折光装置把对象形象的光线调整后,使落到视网膜的形象不变。2 、视皮质内具有把视觉形象刺激形成的特定神经兴奋模式转化为某种固定神经网络兴奋的活动。虽然这二者可能都在起一定的作用,但前者应该是主要的。如果没有前者的调整,同一个物体的不同距离,那怕是稍有差异,也会在视皮质引起不同的神经兴奋模式。要把同一物体千差万别的视觉神经兴奋模式统一为同一对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技术上都将是不可能的。我们对同一物体的再认是如此直接,不可能还要经过皮质思维活动来实现再认,假如要把已经传到皮质的千差万别的神经兴奋模式统一为同一对象,势必要给一个“智慧小人”留个席位才能解决,让它舒适地坐在某个角落,欣赏感觉传来的各种信息,用它的智慧来决定如何思维。显然,这不是脑科学的方向。以往的观察证实,对感觉思维皮质的任何电刺激,都会有主观感受的产生。一旦皮质神经兴奋模式形成,主观感觉思维过程就已经开始了。
把视觉形象的稳定性主要归之于眼内折光装置有生理学的依据。但对此的解释还需要更深入一点。晶体曲率和瞳孔同时变化这一调节反射,是保证视网膜清晰成像的重要生理机制。如果仅仅认识这一点是不够的,还不能解释视觉形象的同一性。对视觉起决定作用的是中央凹,这里的光感细胞与皮质有一对一的关系。要使主观有稳定的视觉形象,就得形成某种稳定的的视皮质神经兴奋模式,这只有落到中央凹的光形象稳定才能够解决。所以,在中央凹光感细胞和晶体曲率、瞳孔变化之间,存在着一种非思维控制的调节关系。控制晶体曲率变化的基本中枢在控制睫状肌的缩瞳核,控制瞳孔的也是缩瞳核。缩瞳核受顶盖前区和皮质(视皮质和颞叶眼区)的双重控制。皮质对缩瞳核的控制是思维活动参与的有意识行为。目前对顶盖前区与缩瞳核的关系认识主要是对光反射,这实际上只是光比较明显变化时的调节,而且主要影响瞳孔括约肌。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通路对平时落入中央凹形象的稳定也起着重要作用。中央凹实现了对视觉形象敏锐的感受,视锥细胞在这里并不是简单地把电磁波转化的神经兴奋直接向视皮质转送,而要经过从极细胞、节细胞的中转,这期间尚有水平细胞、无长突细胞和网状细胞的参与。通过给光—撤光的细胞活动,侧抑制作用的存在,到节细胞就已经有了反映视觉形象的轮廓特质析出。这种远离皮质思维之前的特质析出并非多余,有重要的生理意义。轮廓特质的析出,意味着在视网膜水平已经有了能反映对象特点的整体电位差的存在,这就是一种张力,具有扩张占居整个中央凹的趋势。这种趋势通过顶盖前区控制的缩瞳核使晶体曲率和瞳孔变化而实现。结果,以中央凹的边界为限,观察对象的形象在视网膜拥有稳定的轮廓特质兴奋模式。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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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调节过程是非思维控制的,由皮质前局部神经回路完成,最后输入皮质的已经是稳定的视觉形象。当然,皮质在产生稳定兴奋模式之前,会有瞬间的调节间隙,即“定神”。当某种因素使这个调节机制影响时(如酒精中毒),那么这个“定神”的时间就会延长。这样,我们在不同的距离看到同一形象时,或在同一画面看到大小不等的同一形象时,还是一眼就认出它们的同一性,因为在视皮质产生的特定神经兴奋模式是同一的。对观察对象的远近、大小及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认识,则来自于关于这一调节过程的信息输入,以及通过对其它途径信息的思维活动的结果。
除了晶体曲率和瞳孔变化,眼球局部调节尚有微颤、扫视、注视等。关于微颤,有个合理的解释:为了避免视疲劳,使反映视觉对象形象特征的光刺激在相邻视锥细胞之间变动,达到最大刺激效果。但是,关于扫视的意义解释却不那么令人信服。扫视角度大小与景物的特征和观察要求相关,扫视时无法形成有效知觉,扫视是无意识的,复杂景物注视与扫视交替进行。注视点多投射到图形轮廓线、交叉或断开处,或在理解和分辨上有意义的部位。注视扫视中枢在网状结构,顶盖前区等处。除了皮质思维控制的随意眼动,一般的注视和扫视是发生在思维之前的自然过程。为什么注视点会落在形象的变化(交叉、断开)处或对理解有意义的部位?对理解是否有意义应该是思维活动的结果。非思维控制的眼动调节的机理和意义是什么呢?运用张力理论对解释这些现象可能会有很大帮助。落入中央凹的形象轮廓特征析出后,就会在轮廓边界形成张力环,张力环除了向中央凹边界扩张趋势,还控制着注视中枢,以保证形象的控制在中央凹之内。形象边界只有封闭状态才是稳定状态。而且边界本身具有闭合的趋势,只有闭合的边界,张力才会平衡。边界的断裂处是产生高张力的位点。局部高张力的存在,会引起注意力集中。
封闭性的破坏就会造成局部高张力,成为下一个注视对象。内部的明显改变也是局部高张力的一种表现。尽管有微颤的调节,轮廓张力最终会逐渐减弱。此时,影响轮廓稳定性的局部高张力就会当作下一个注视目标,扫视就是新旧轮廓交替的中介。激发扫视的是原来轮廓张力的减弱或新特征张力的加强。扫视角度取决于新旧轮廓的距离。扫视的结果是中央凹获得新的视觉对象。新旧对象之间是一种跳跃关系,通过扫视而完成。新旧对象并不是各不相关的两个物体,而往往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局部一旦作为新对象,那么它所占用的中央凹与原整体同样大小的范围,也就是说,脸和嘴、鼻的形象对中央凹—视皮质而言是动用了同样规模的神经元群。当对象是脸时,那么嘴、鼻只是构成脸整体的一个部件,它们的形状并不是主要的,只要保持在适当的位置,与相邻部件有一定的关系就行。一张五官极度夸张的人头漫画,之所以能被人一眼看出是某人,往往是通过抓住某些特征而成功,这些特征就是某个器官特征,某几个器官之间的关系特征。对理解有意义的部位往往也是形象的变异处,即高张力部位。当一个物体成为观察对象时,它的整体轮廓是主要特征,(对于视中央凹而言),决定了视轴、瞳孔和晶体曲率的自动调整。它内部的主要构件,即它内部视觉可感受的明显光差部分是次要特征,决定了扫视的角度、方向和新观察对象的形成。这些特征的析出发生在视网膜水平,通过皮质下的脑干网状结构,顶盖前区等有关部位的控制自动调整活动。实现这些调整的动力,来自于因光差变化而形成的高张力。在视网膜水平发生这种特征析出活动,有的人称之为“眼睛会计算”。对此,已经可以通过“开细胞”“闭细胞”的神经节细胞的活动特点作出合理解释。开细胞的特点是,刺激域越大,反应越小,反之则大。这样,视象世界的断裂处产生高张力就自然形成。视网膜一次又一次地形成关于某一对象的整体、各个重要局部形象特征的稳定的神经兴奋模式,并把这些兴奋张力向视皮质扩张。这里,就称这种在视网膜发生特征析出的理论为中央凹张力环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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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 19: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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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视皮质的神经兴奋是如何进一步活动,从而成为对思维有意义的视知觉,即一种主观的视觉形象?对此,目前好象还缺乏一种完整的理论。最普遍的解释是微柱理论。根据这个理论,具有相同感受野并具相同功能的神经元在视皮质的垂直方向上呈柱状分布,称之功能柱。每种功能柱只提取一种视觉特征。那些几乎相同感受野接受不同特征的功能柱构成一个超柱,是视皮质的功能单位。超柱内各微柱对信息的并行处理,产生主观视觉。如何处理和译码有二种说法。一种称之特征提取,认为超柱内有方位柱、眼优势柱、颜色柱这些不同功能的微柱,提取同一感受野中的相应特征,从而产生主观感受。另一种说法称之空间频率分析器理论,认为功能柱根据得到的空间频率特征,从而形成主观视感觉。但问题在于,目前的功能柱理论,对理解人类从感觉到思维的过程并没有提供太大的便利。即使到超柱水平,也仅仅使本来单一的画面变成各具特点(同一对象)的几幅画面,有的表现为颜色分布特点,有为反映两眼视象的差异,有的只是不同方向光密度的改变,画面本身所含有的意义并不能反映出来。就象电视的显示屏,我们可以通过某种技术,使它只显示画面的色彩特点、明暗特点或轮廓特点,但画面所表达的意义,只存在于观察者。对超柱所呈现的结果,还需要按排一个智慧小人去辨别、认识和思维,因为超柱所提供的特征并不是画面所反映的观察对象的特征,而只是反映画面本身的一些技术特征。而且,超柱理论本身还存在一些矛盾之处,例如,简单细胞、复杂细胞和超复杂细胞的存在,就与微柱内所有细胞只有同一感受野的说法不一致。实际上,我们对微柱的认识,就是皮层细胞具有成束垂直组合的特点,这些成束神经元组织的兴奋具有同步性,不同束对不同性质变化具有敏感差异。成束神经元与节细胞有对应性。更多的解释大概推测成份更多。要合理地解释从感觉到思维的过程,就不应该局限于目前这种微柱—超柱的理论,要从皮层成束(或称柱)神经元的客观存在寻找其它功能作用意义的可能性。
视皮质的功能意义应是产生对个体思维活动有意义的特征模式。如果这里的神经元只是点对点地与中央凹相对应,那么再复杂的形象也是没有意义的,就象电视对自己屏幕的理解一样。如果微柱只对中央凹某一点的某种特征的变化敏感的话,那只要几个细胞就够了,不需要成百上千的细胞成层地集积在一起。多种细胞类型、各种长度神经纤维的存在,意味着有各种兴奋或抑制形式的存在,有微柱间、超柱间、超局部、超半球等多种联系的存在。所以微柱的意义不在于点的兴奋,而在于微柱间的联系构成的兴奋模式,和不同部位皮质的同步兴奋形成的特殊联系,以及由此产生对思维有意义的特征析出活动。
当视觉信号神经冲动形式从外侧膝状体传到初级视皮质第Ⅳ层时,观察对象的轮廓和内部主要结构已经形成了高张力状态,受到高张力影响的皮质神经元所产生的同步兴奋形成一种整体模式。这也就是我们主观感受的视觉形象。在眼球水平完成的,由皮质前控制的调整,如瞳孔变化、晶体曲率变化、扫视、微颤等,使得视皮质得到的已经是关于对象的整体和各个部分的一幅幅画面的兴奋模式。就象中央凹一样,在初级皮质,对象的整体轮廓与局部轮廓可以占有同样规模的神经元,整体与局部的模式转换是跳跃式的,而非渐变过程。整体与局部的区别不在于图象本身,而在于从整体到局部眼球调节时皮质下中枢活动所产生的信息传入。这样,同一形象,不管它的远近大小如何,在视皮质激活的兴奋模式是同一的。在这个兴奋模式中,激活的神经元之间并非象显示屏的光点之间互不相关,而是通过同步兴奋形成突触偶联的整体化,包括形象的边缘轮廓兴奋细胞系列,光亮度不同产生的不同兴奋水平细胞集结,不同色彩形成的色敏感细胞同步反应等。以后再次得到该形象时,就会有较强的兴奋反应,也就是“熟悉”。不是同一,但类似的形象(如脸)的反复投射,在皮质形成一个有一定变化范围的反应带,可以产生视觉形象的初步抽象。形象差异较大的同类,其类别认同则不在初级皮层形成,而是其它皮层神经元参与的结果。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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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在不断的运动之中,观察对象会不断变化,观察者本身也不断变换姿势。对象本身的变化,如旋转、倾斜、变形、移位等,都使落入中央凹,也就是到达皮质17区Ⅳ层的神经兴奋模式产生很大改变,甚至完全变样。但这种变化只要是连续的,那么皮质所形成的系列兴奋模式,就会形成一个连续的轨迹,构成一个整体。也就是说,被传入皮质中的形象,是以连续变化的整体而存在。只要看到连续整体中的一个片断,就可以“认出”它,构成代表该形象神经网络的兴奋。当然,这种兴奋性与所得到该形象的频率和时间成正比。我们很少看到倒置的人头,所以很难“一眼认出”倒置的人头形象。还有一点,所谓整体,是落入中央凹主体形象的整体,不一定是实际形象的整体。当注视一张脸时,脸是整体,眼、鼻、嘴只是整体中的局部。但当注视眼时,那么眼睛就是整体,构成眼睛的各部分,如巩膜、瞳孔、眼睑就成了局部。
从视觉通路传入的张力冲动,直接激活的是V1区的第Ⅳ层神经元。通过这些神经元周围的神经元的兴奋、抑制连结,形成某一特定对象的整体形象兴奋模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观视觉形象,是我们视感觉的最高水平。
但是,这些主观感觉到的视觉形象,还不是能参与思维活动的形象思维素。作为一种思维素,应该能脱离感觉而存在,并可由思维活动而再激活。也就是说,反映视觉形象特征的思维素,除了由视感觉直接激活、产生外,应该能与当前的视感觉相分离,能够作为记忆内容而存在,还能在一定条件下由非直接视觉的刺激而激活。心理学研究中关于心理钟的存在,从一个侧面支持这种非感觉依赖的反映视觉形象特征的思维素的存在。
反映视觉形象特征的思维素,与通过感觉道激活兴奋的初级视区神经兴奋模式之间,还有以下很大不同。1 、它的兴奋就是思维活动的一部分。2 、它可以随思维的过程而变形。3 、它是模糊的,远不及视感觉那样鲜明。4 、在个体的主观意识感受上与视觉有竞争作用。第1点就不用说明,否则不称之思维素。第2点,无论是心理钟还是其它意象,我们都能在思维活动中将它们以不同的角度,大小,甚至动态来想象。这是每个人都能体验到的。第3点,模糊性,除非极端的例子,单凭思维,永远感受不到真实视感觉那样鲜明的思维形象的存在。这种模糊性,并不仅仅是轮廓的模糊、色彩的模糊或动态的模糊,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几者组合的模糊。第4 点,竞争性,我们的有意识状态中,确实有一部分是由并不鲜明的思维形象所占据,而一旦进入这种状态,眼前鲜明实在的客观世界好象不存在似的。即所谓“视而不见”。这种与感觉竞争意识状态的现象,并非视形象思维素独有,而是所有思维素的特点。这种视形象思维素,是视觉向思维发展的最后一站,也是视觉信息进入思维的开始。那么视感觉如何产生视形象思维素呢?在哪里形成?
根据目前对皮质功能柱的认识,同一功能柱的神经元在反应和感受野上有基本一致的倾向。这样,初级视皮质V1区就不可能存在能与感觉相脱离的视觉形象思维素。那么,这个问题只能交给直接感受V1区信息的18、19区皮质解决。根据猴实验,切除17区皮质后,仍能在熟悉的环境中基本正常地生活。这表明它还存在视觉形象的神经模式,依靠从膝状体直达19区的有限视信号及其它感觉信号而生存。但一旦18、19区切除,那么对周围的视觉形象就什么也没有了。按照神经科学解释,V1区与简单视觉有关,V2区与图形或客体的轮廓或者动态变形有关,V4区与颜色有关,V3区与立体深度有关,V5区与运动有关。但是,这种“有关”反映了什么呢?难道简单的视感觉中(V1区的功能)没有所见世界的图形或轮廓吗?我想V1区与周围皮质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从感觉到思维的过程。V1区神经网络的形成就是视感觉,它所拥有的强大兴奋张力向周围皮质扩张(V2、V3、V4、V5),把视感觉所含有的特征在张力扩张中表现出来,并与其它途径的信息一起,形成反映视觉形象特征的思维素。视感觉的兴奋模式与形象思维素的神经网络有什么区别呢?建立统一视觉形象是眼局部调节过程作为一种神经信号与视感觉神经信号发生干扰(或称之校正),重建了局部与整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一定具有视觉可观性,可能只有密码形式存在。V2区的形象并不是V1区形象的复写,而是V1区感觉形象特征的析出。正如ZEKI所形容的那样,V1区就象邮局,把各种视觉特征向周围的V2——V5区传送。从V2区开始,各种能参与到思维活动的视觉思维素形成了。具有观察对象形象特征的思维素存在于V2,颜色特征的思维素存在于V4,具有运动特征的思维素存在于V5,动态形态特征存在于V3。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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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小霸王手机
视皮质是如何从视感觉形成各种视觉思维素的?落入视网膜的一张脸是有关这张脸的整体形象和各个局部形象的多次投影(如眼、嘴、鼻、眉等),以及这张脸的动态变形投影。在这里,每次投影产生的神经兴奋模式所涉及的神经元之间是没有联系,即使形成了轮廓边界兴奋带,也只是对调节折光调整有意义,模式内部缺乏整体联系。V1区得到视觉兴奋模式从外表上与视网膜是一致的。节细胞有多少个兴奋,成什么构型,那么V1区皮质就会有相应的模式兴奋(Ⅳ层)。但多层次(6层)、大量的神经元存在,使V1区对视觉的反应不仅仅止于此,Ⅱ、Ⅲ、Ⅳ层细胞的相互联系,使得到的视觉成为一种整体模式,产生主观的视感觉,并具有扩张的兴奋张力。
首先感受这张力的是V2区。如果只有这股张力,那V2区就成了V1区的复写。V2区肯定还接受来自控制调整折光成象有关中枢信息的张力。这样,时间被分隔的有关某对象整体或局部的多次成象,在V2区又重新整合成一个整体形象。这时的整体形象已经失去了任何实际可观性,只是连结成一片的,按某种程序激活而可以同步兴奋的神经网络模式,这就是最初步的视觉形象思维素。
要看清某一对象远或近时的形象,某一画面整体或局部细节,就得通过改变折光,使最终V1皮质得到最清晰形象感觉。但要想象某种形象的近远或整体与局部,只要形成象调整眼球有关中枢传入V2区的信号所起的作用就可以了。这通过皮质思维的神经活动是可以实现的。
在此基础上,客观对象视觉形象本身所含有的特征不断地在皮质被形成新的神经模式。比如,当某些神经元使兴奋点的位移连结成整体,产生主观感觉上对象的同一时,另一些神经元则会对这些变化本身起反应,产生兴奋张力,向其他脑区传递,把变化特征析出。不同的神经元可以有不同的特征敏感性,有的可能对整体位移敏感(对象与背景的相对位置),有的对对象的转动敏感,有的对形象局部变化敏感,有的对变化的速度敏感等等。这些敏感,可以是细胞突触的分布差异,介质—受体的灵敏度差异,或者局部神经元回路的结构差异等各种因素造成。所有这些变化,都会被以特征析出,在V1——V2区以外形成兴奋模式。这些兴奋模式向V1区反馈,就使感觉变得丰富多采。与V2区联结,就构成了对象的整体动态形象思维素。这种从视感觉到视觉思维素的转化过程,可以称之为发生在视感觉皮层的特征析出过程。至于这些形象特征的意义,如对象的轮廓和内在局部变化、对象与背景的相对变化等的意义,就不是视皮质的功能,而是视觉形象思维素与其它多感觉道思维素共同影响、互相作用而形成的高级思维过程。
至此,有一点要强调,视皮质V1区向其周围输出,不能认为信息接受者是被动的。关于张力问题中已经说明,张力的扩展是个主动过程,对此视皮质也不能例外。要从形象兴奋模式中产生特征析出,要把视觉输入与调节视觉折光的信息整合起来,都只有以在输入张力影响下主动兴奋,产生新的张力才能合理解释。最近证实,盲人的视皮质并非退化,这意味着这些皮质在接受非视觉信息,行使着非视皮质功能,这只有通过神经细胞的主动兴奋性才能解释。在视觉输入受阻情况下,视皮质的神经元就会使自己的兴奋节律、敏感对象与其它感觉道的张力整合起来,尽管这种整合的效率可能大不如对视觉的处理,但却使这片皮质获得了新的生命。
这样讨论视皮质的各个部分,是把它们作为完整单元来考虑,实际上,就象整个大脑皮质,每一个视区是由六层细胞构成,每一层的神经元有着不同的功能作用。尽管我们缺乏确切的依据来确定它们在视觉——思维活动中的作用,但我们根据它们的细胞类型、联系特点和相互间关系,还是可以形成一种初步而且粗略的假设。在六层细胞中,第一层只有少量细胞,这里就不作推断;第二、三层投射到其它皮层,可以认为是感觉——思维张力的体现;第四层是颗粒皮层,这是感觉信息的目的地,是思维整合的表现;第五层神经纤维向皮层外投射,这是皮层与大脑其它结构的联络区,或者说是脑外作用区;第六层主要投射到丘脑和屏状核及回返到各层,所以是本皮层的功能调节区。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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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
在理解了视觉系统从外界光电磁波的投入到视觉形象思维素的形成过程,就不难理解其它感觉系统的思维素形成,只是根据各种感觉的不同,在思维素形成过程中会有各自的特点。
听觉系统从外界刺激到进入思维状态比视觉应该说简单些。对声波的接受没有象眼球那么需要复杂的调节机制去主动获得特定某种成份,至少对人类来讲,已经失去了某种动物可以通过外耳的活动辨别、选择各种声源的能力。声音到达内耳时,只不过是由不同频率和强度构成的信号。如果说视觉是通过视网膜的平面获得信息的话,那么听觉是由内耳按时间先后获得的一条线状的信息。内耳如何获得声波刺激的机理并不十分清楚,有共振说、频率说、行波说等。不过这对理解听觉的思维形成倒不是一个不可克服的障碍。可以肯定,某一片刻的声波,在内耳接受,并在螺旋神经节、耳蜗神经核、下丘、内侧膝状体等各级中枢的转换后,最后到达颞叶初级听皮质时,已经根据声波中所含有的各种频率和每种频率的强度而形成特定的神经元网络兴奋模式。相对于视皮质,听皮质的外来信息密度明显少多了。但现在,对听觉到皮质后的活动去向也是几乎一片空白。与听觉有关的巨大颞叶皮质对思维的意义,确实大有潜力可挖。
就象初级视皮质的特定神经模式的兴奋,产生我们的主观视觉一样,初级听皮质的兴奋也是主观听觉的形成。但这不是我们正常能参与思维活动的听觉形象思维素。我们的想象并不能产生逼真的听感受。想象中的听觉形象思维素是次级听皮质的兴奋,那里也是根据声波的内容而析出各种不同特征的思维素,包括各种不同的频率、强度的单独形式,和它们的组合规律,特别是在时间参数影响下的变化规律。因为所有音的特征析出只有跨时才能产生。如强弱、持续时间、不同频率的重复性、密度、以及各种复杂变化规律,所以可以称之为时音组合。产生这些特征的次听区神经元应该拥有较多的级量反应特征,以适应声音变化与时间相关性的要求。
能参与思维活动的听觉思维素是从听感觉中的特征析出,可以随着思维活动而随意组合。我们可以想象出某个人从未讲出的一句话的声音、语调,但这种想象出来的话不会象真实的听感觉那样的逼真,因为这时的神经元网络兴奋并不发生在听感觉初级皮层,而在次听皮层,是多种特征的组合兴奋,包括从那个人的发音中析出的频率特征、语速特征、和来自其它思维活动的兴奋网络,如语言的内容、语言结构等的有关思维素的参与。此时尽管初级听皮层仍在接收来自听感觉的传入,但它的兴奋模式与次皮层的兴奋模式处于分离状态。只要次级皮层缺乏足够的兴奋强度,或已受到其它思维活动的影响,那么听感觉和听觉思维就会分离。这种情况我们平时经常会遇到,譬如,有时想听某一时间的消息,打开收音机后在等待消息时,思维活动转换到其它方面,结果该消息的播放并没有进入思维活动。尽管收音机已经播完这条消息,我们也感受到收音机的播音,可自己却毫无印象。这就是听感觉与听思维的分离。这种现象与视感觉到视思维的过程完全一样。当外界刺激的信息,在经过多次转换后,达到次听皮层,那么,听感觉的过程就结束了,进入到听觉思维阶段。
各种感觉系统之间存在着这么一条规律:能感觉到的对象距离越远,则感受的传媒物质越小。最远的视觉通过光电磁波而感受,听觉的声波则其次,再其次的要算是嗅觉。嗅觉是空气中的物质分子对鼻内的嗅觉感受器作用而开始。在空气中存在的物质分子毕竟是有限的,能被嗅觉感受器分辨的则更少些。但嗅觉对个体生存的意义却比视、听更重要,因为周围物质的种类、密度,通过该物质的分子散发被感觉。物体形象和能产生的声音都有很大可变性,但组成该物体的物质分子却是稳定的。对前者需要大脑的复杂分辨,而对后者,不同感觉细胞对特定物质分子的敏感性已经使分辨基本完成,进一步的分辨在于感觉到的各种物质分子的比例、浓度形成特定的模式。对个体生存有特别意义的一些物质分子的存在,已经经过进化的挑选,形成特别敏感的嗅觉感受器。嗅觉对个体的重要性从它的神经通路就可反映出来。它并不通过丘脑的中转而直达大脑皮质。它所到达的是古旧皮质,而不是新皮质,直接影响个体核心结构(杏仁体、海马)的张力变化,因此,嗅觉所激发的行为趋势,往往是大脑思维活动所难以控制的,反而诱使思维活动偏离原来的轨道。但是从感觉到思维的过程看,嗅觉也存在从外界刺激到主观嗅感觉的形成和从嗅感觉到嗅觉思维素的产生这么一个过程,不过直接从嗅束得到嗅觉信息的嗅皮质有五部分,这使分析这一过程十分困难。一般认为,嗅觉分辨主要在于梨状叶。所以,主观嗅感觉的产生可能与该区特定模式的神经兴奋直接相关,关于嗅觉的思维素也与这一区域的神经联系有关。另有一种可能,在嗅皮质的神经元活动,影响个体核心、情绪、乃至思维活动,但本身并不形成思维素而直接参加思维活动,关于嗅觉的思维可能通过与丘脑味觉区联系再到新皮质而形成。
160239
发表于 2022-7-2 19: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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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小霸王手机
味觉与嗅觉有着类似的一面,都是对物质分子的化学性质反应而使感受器细胞兴奋,而且在中枢有着相互联系协调的特殊通路。但味觉是身体局部(舌)与对象的直接接触而产生,对应皮质是躯体感觉区和岛叶。味觉也存在着到个体核心的直接通道,反映了味觉对个体生存的重要性。味嗅觉都可直接影响情绪。总之,味嗅觉,作为参与思维活动的思维素是有限的,但作为影响个体核心、反映个体生存意义,并由此而影响思维活动的作用却是巨大的。
对客观对象的最直接的感觉是皮肤浅感觉,包括触觉、压觉、振动觉、温觉等,都有专门的感受器。这些感觉器在不同皮肤部位密度分布有很大差异。一般讲,对个体意义较大的部位,如手、舌、口等密度较高,而躯体等则密度较低。专门接受浅感觉的中央后回初级感受区,其所涉及的部位面积与该部位的感受器密度正相关,结果形成一种怪人状。躯体浅感觉许多方面与视听感觉类似,都是对外界事物的反映。不同类型的感受器在初级皮质有相应的微柱存在。同一部位的不同类型微柱集结在一起,形成超柱。初级皮层的神经模式兴奋就是主观皮肤感觉的存在。初级皮质的兴奋模式向次级皮质的张力扩张,形成各种感觉特征的兴奋模式,产生能参与思维活动的相应思维素。但它也有本身的特点,躯体浅感觉是对外界事物的直接接触。不同部位初级皮层的分布与运动皮层基本对应,以中央沟相隔,反映感觉与运动的协同性。在感觉上行到脊髓时,就能通过脊神经节的调节,直接引发局部肌肉运动。因此,在生命发展史中,与视、听感觉相比较,躯体浅表感觉对个体生存有着更重要的意义。皮肤感觉缺乏象视觉微颤那样的主动调节,所以,容易出现感受适应,即有关神经元兴奋性的减退。皮肤感觉的特征析出,有其类型的差异,有的取决于对象的形态特征,产生类似于相应的感觉模式,如触觉,有的取决于对象的某种物理特性,使已存的系列组合中的某一组神经网络兴奋,如压觉、温度觉等,还有的可能有时间参数的影响。此外,躯体深感觉的参与,也是躯体感觉思维素形成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躯体深感觉属于个体自身存在的感觉。组成个体的各个肢体关节肌肉中,存在着许多感觉器,这些感受器并不接受个体以外的信息,只对所在部位的活动状态、功能状态的信息敏感。这些感受是个体存在的一部分,包括关节感受器,肌梭感受器、肌腱感受器,甚至也包括内耳的前庭感受器。前三者主要反映个体的局部运动,后者是整体运动。本体感觉是在个体的运动(局部或整体)中产生。局部运动的感觉是和相应总体的浅感受结合在一起,共同投射到中央后回,这与两者兴奋的协同性相关。肢体的活动与该肢体皮肤所受外界刺激的变化是同步产生的。甚至可以认为,深浅感觉是个统一体。从神经系统的角度看,某个肢体(如手),从里到外,包括关节、肌肉、皮肤存在着大量能感受周围变化,转化为细胞兴奋,并向中枢方向传递的神经元,只是分布深度、部位的不同,和本身对某些变化敏感性的特化,就形成了躯体深浅感受的不同功能。所以,躯体深感觉从主观感觉的产生到相应思维素的形成与浅感觉是一致的。
疼痛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感觉,身体的所有器官,包括大脑本身,都可以产生疼痛的感觉。可是从神经解剖看,并不存在特异的痛觉神经细胞。也不存在专司痛觉的皮质或其它神经结构。被认为是痛觉最重要中枢的丘脑,特别是腹后核,其本身就是皮肤感觉的皮质下中枢。痛觉是对伤害性刺激的反映。任何一种刺激,不管是外源性的,还是内源性的,当超过一定限度就产生疼痛。到目前为止,痛觉是由特异的痛觉细胞感受还是非特异感觉细胞对超强刺激的反应,尚未有结论。但这还不是这里要讨论的主要问题。我认为问题在于痛觉的皮质兴奋模式与普通感觉的差异在哪里,为什么会有那种不愉快、令个体十分难受的主观感觉?这些才是对人类心理机制至关重要的。关于痛觉的思维素是怎样形成的?痛觉产生时,局部的正常感觉都被抑制了,这表明原来能对特定信息起反应的感受器此时只传达伤害性信息。人类的感觉,从思维的角度看,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反映体内外的某种特征,以特定感受器接受,在皮质形成某种兴奋形式,产生个体的主观感觉,并进而扩张析出各种特征,形成思维素。整个过程张力逐级扩张,直到皮质思维。最后以被反映物的特征组合形式参与思维活动。视、听、触、本体感觉都可归入此类。另一类感觉具有双重作用,既反映所感受的体内外某种特征,最后形成某种特征思维素参与思维活动,又根据所感受特征,直接干预思维活动,激发某种思维或行为趋向,这种作用往往同对个体核心的直接影响有关。内脏感觉、嗅(味)觉和痛觉等就是属于此类。饥饿的感觉,并不仅仅是皮质有了一群特定联系细胞的兴奋,可以主观地感觉到并参与思维活动,它还激发一种思维和行为倾向,使思维活动围绕着缓解饥饿而活动,去觅食和进食。在一定年龄,闻到异性的某种气味,不仅是使个体有了此气味与异性的感觉联系和在皮质建立相应的认知,而且使个体产生性的冲动,进行与性有关(无论是意念上还是行为上)的某些活动。在人类,这种与性有关甚至可以是抑制性行为(在复杂的思维体系下)。这些感觉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刺激兴奋在传入皮质思维系统之前已经在个体核心作了影响,传入皮质的不仅仅是感觉信息,还有来自个体核心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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