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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一桩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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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3 20:13:06 | 2022-6-24 07:3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两人同时收到由匿名寄件人寄出的信件,信里只有五颗橙色塑料珠子,之后两人在几个小时内相继被枪杀。第一名被害人是西,第二名是奥,经调查,信封中的珠子来源于一款儿童玩具。而这种儿童玩具正是奥的公司的产品,此外,这些滚珠与去年的一起儿童死亡事件有关。部分产出的滚珠是有毒的,而它们本该用无毒塑料制成。工厂为了省钱,选择用另一种化学物质取而代之制作,导致滚珠被误吞后因为人体代谢会产生一种药物-迷幻剂,当时入院就医的有九人,四人死亡。因此奥的公司被联调局(FBI)以谋杀罪起诉,联调局坚信奥对玩具有毒知情却仍然贩卖玩具。并且已经掌握实质性证据。西就是奥的辩护律师,FBI中负责儿童案的是博,FBI在获取实质性证据后已经逮捕了奥,并查获了玩具的库存,可是在候审期间却被奥保释脱身,一直躲藏至今。
从死亡现场信封的邮编和儿童案受害者家属的名单对比,信被证实来源于加的家。他是一个人独居,警方告诉了他奥的死讯,经询问发现前几天有人闯进加住的公寓楼,奇怪的事并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加并没有不在场证明,他是维修城里的自动售货机的,凶案发生那天如果他说他和往常一样工作。因为他是一个人工作所以并没有人能作证。他在家时坚决不承认是他谋杀了奥,可是一天后他竟然来警局自首了。并告诉警方他的作案工具全都在他的车上。

为了获取更多线索,警方找到了负责儿童案的国家助理检察官-安,安是当红的政治明星,正在竞选国会议员。当奥在候审期间通过保释逃脱后,安就给FBI的博下达指令跟踪监视奥的律师-西(合法),警方想要查看监控录像被拒绝,理由是西在被监视期间仍然与其他委托人来往,为了保护委托人的隐私不能给警方查看。
死者奥的身上有淤痕,被证实是三周前被车撞击留下。经过排查,确定了撞击奥是大巴车,经询问,司机回忆起奥在被撞后和某个女性对视了一眼。而那两人都匆忙离开了。那个女性正是安。
经调查,发现车祸地点不远处就是西的办公室 ,而安的竞选委员会离车祸地点也不远。
针对安与奥之间的关系,再次询问博,他说出了一些话。
“安的儿童案早就乱套了,她要是上庭必输。在她的办公室准备庭审的时候,一个文档箱不见了,因为记录错误还是什么情况,运输团队弄错了运货单,那些能证明奥知道珠子有毒的笔记,一整箱文档都没了。”
“要是媒体知道奥保释逃脱是因为她弄丢了证据,那她的政治生涯也就毁了。”龙套说到。
    博继续说道:“我们监视小队负责监视西,希望西能够带领我们找到奥,可是,我却看到了安和西的密会,在停车场,小餐馆等等不引人注目的地方……”
“你难道就没有起过疑心么?”龙套说到
“当然起过,我问过她,她说那是在和西私下商议希望能让奥自首,之后我就没过问了。”
随后,警方又发现了安这几天一直向西的账户转钱,包括死者死后的那天早上也在转。问:
加为什么要自首?
凶手是谁?
手法是怎样的?
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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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2-7-7 15:55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2-6-24 16:20: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从加一个人独居,可以看出他与妻子至少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与妻子分居,第二种则是与妻子离婚,无论哪一种,这都说明他的妻子的关系并不好,维修城里的自动售货机工资极低,不足以养活一家三口,从题目中可知唯一能造成巨大变故的只有儿童的死亡。所以由此可以得出,加的家庭事业因为孩子的死亡而破碎,很大概率来源于他的软弱无能,楼被闯入却没有丢东西,有没有可能是放东西呢?比如把加嫁祸的工具放到他的家里,而后又被他放到车里,所以他的目的是让妻子在电视新闻上看到了是自己杀了仇人,为了挽回妻子,无论如何也能让妻子好受一点。

凶手是博,动机就是价值百万美金的珠子,更准确的说,是迷幻剂,之前FBI查获一批库存,可是庭审之前一直被扣押,为了获得这批库存,他先是偷走了证据文档,他能知道那些文档是笔记,那他一定看过,可是非庭审人员怎么能看到呢,除非他就是偷走证据的人。他以为偷走证据,上诉就会取消,东西就不会被扣押了,谁知道却因此拖延了奥的候审时间,被奥背后的保护伞保释了出来。没办法,只好杀了奥,他怎么知道奥在哪里呢?于是他只好先以杀西为要挟来质问奥的位置,最终完成了双杀,他不能在杀人阶段就被抓住,于是他想到了嫁祸。他把锅甩给了安,又假装安把锅甩给了加。西并不是什么有名的律师,因此他无所顾忌,博把安的证据丢了,这件事告诉了西,西知道,相比于为一个在逃的委托人辩护,不如敲诈一个未来的女议员。而敲诈安最重要的就是先保住她的未来,目前这种奥永远找不到的局面正是刚刚好。博的构想是这样的:安忍受不了敲诈,又不能暴露丢证据的事情,她选择了杀掉奥和西来保住自己的前程,可是她不能暴露是自己杀人。于是她想到了选择儿童案的家属来做替死鬼,最终只要被抓的是替死鬼加,那就万事大吉了,可惜加的职业让他不用选择自己家的邮编寄出去,更没有必要用信提醒凶手他是儿童案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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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3 20:38:5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大胆假设一下博凶手,加是被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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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4 03:41:00 | 2022-6-24 04:0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个人猜测:博是凶手,而加是帮凶;博以帮加报复死者拉拢加;加自首的原因是为了迷惑警方视线,因为安是他们安排好的替罪羊,在这个案子里来说,安有足够的动机去杀死者,为了保住她的政治生涯。但加去自首后就会让警方认为加才是替罪羊,消除警方对加的怀疑。
手法:因为博是fbl成员就可以接近两位死者,他利用毒珠子让两位死者各吞入两颗,让他们产生幻觉后开枪自杀。(因为两名死者死亡时间距离不是很长,而且儿童死亡事件中中毒的是9人,但寄给两位死者的才5颗。所以我猜测凶手使用了那4颗毒珠)
动机:加为中毒的儿童报仇,博声张自认为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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