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1-9-1 15:42:2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是谈合作的,如果是妻子或者秘书的话,桌子上没必要出现两杯水(哪个老板会给自己的秘书或许老婆倒水呢)
发表于 2021-9-1 15:52:4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是秘书 先劝说老板写下遗嘱因为这笔黑钱来路不明万一有一天老板出了意外 警方介入发现他的资产不正常 这笔钱到最后谁也得不到 老板信了秘书的话 于是老板写下遗嘱 之后在给富豪和老板准备的水中下毒 (老板那杯)富豪走后确认老板毒发身亡后 拿出老板签好的遗嘱 拿走钱伪造自杀现场
发表于 2021-9-2 00:24:1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推测秘书。
第一点,秘书必定是要在他会客之后,收拾办公室以及安排行程的,然而报案人是妻子,可以推断是秘书明知而不报案。
第二,按照正常情况,谈合作的客户是签合同的,身上不会带着多大的包,要想带走案发现场的大量现金几乎不可能。
第三,遗书不是一张完整的纸,而是被撕掉一部分的,秘书伪造了一份需要他签字按手印的文件,而且他签字的是文件的最后一张纸,那张纸仅有最顶上几行有字。(此条为假设)
发表于 2021-9-5 17:46:29 | 2021-9-5 17:56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原因:杯子上没留下盖手印的油墨
凶手是A,因为他知道黑钱的事,想要独吞,或老板为了封口威胁他,他就把老板杀了。其他人的动机不明显。
发表于 2021-9-5 18:13:4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复印机,没看见原件
发表于 2021-9-5 18:45:0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首先,从两杯水来看,老板一般不会和秘书一起喝水,那么就剩下妻子和合作的对象。其次,凶手偷了现金,留下遗嘱。这个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妻子不属于那种高智商犯罪,那么更大可能是合作对象b,因为合作对象b面临公司倒闭,急需钱,又因为该富豪有很多黑钱,同为社会上的人,b很有可能知道该富豪有黑钱,留下遗嘱是想嫁祸给妻子,因为如果是妻子的话,立下遗嘱就已经足够得到她想要的利益,没必要偷现金,除非妻子是想迷惑警方,误导警方认为犯人是合作对象b,不过要是妻子的话,如果有这样的智商和警惕,不大可能选择这种高风险的犯案手法,所以只能是合作对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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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6 14:44:0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警察错了,是自杀。
具体过程是,富豪与b商谈,b揭发了他的黑钱行为,并把他的黑钱都敲诈走了。富豪走投无路,只好自杀。
发表于 2021-9-8 19:57:2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ABC三人里只有一个是凶手吗
发表于 2021-9-9 00:58:1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也许是B。
毒就下在(和B谈合作时的)其中一杯水中;遗书签名和手印都可以伪造;关键是失踪的现金,A和妻子与富豪可以说是一条船上的,黑钱被查出来对他们没有好处,但是B濒临破产急需这笔钱。嗯…所以也许是B
发表于 2021-9-9 10:01:4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认定是他杀的原因应该是富豪杀在办公室里中,一般人选择自杀时,不可能选择自己工作的场所,应该是家中。凶手是死者的秘书A,因为知道这笔黑钱存在的人,只可能是关系密切的秘书或者妻子,而妻子杀丈夫会导致黑钱暴露,所以不可能是妻子,那就只可能是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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