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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 关于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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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6:28:19
关于血型
血型
父母:O+O
子女可能有:O
子女不可能有:A、B、AB

父母:A+O
子女可能有:A、O
子女不可能有:B、AB

父母:A+A
子女可能有:A、O
子女不可能有:B、AB

父母:B+O
子女可能有:B、O
子女不可能有:A、AB

父母:B+B
子女可能有:B、O
子女不可能有:A、AB

父母:A+B
子女可能有:A、B、AB、O
子女不可能有:无
血型是由位于染色体上的基因决定的。人体细胞含的23对染色体,其中一半来自父方,另一半来自母方,这些染色体分别携带着来自父母双方成千上万的遗传基因,以此代代相传。

ABO血型是由A、B和O三种血型基因所决定,血型基因位于第9对两条染色体上。由于A、B是显性基因,O是隐性基因,所以第9对染色体只要一条带A基因,无论另一条染色体相应位点上是A和O型基因,都表现为A型血。O型血则必须是第9对两条染色体上都同样是O基因。如果第9对染色体上一条带A基因,另一条带B基因,就表现为AB型血。根据这个道理,一对配偶如果男方为A型血,女方为O型血,那么他们子女的血型遗传可能有两种组合,即3/4的人为A型血,另一半为O型血。所以,子女的血型可以与母亲或父亲都不相同。

ABO三种抗原的遗传分别受三个等位基因控制,其血型基因就是复等位基因,在相对位点上可出现三种血型基因,即A、B或O,因而相对位点上基因总和为AA、BB、OO、AB、AO或BO六种组合形式,称为遗传式。A或B属显性基因,O属隐性基因,与上列遗传式相对应的表现型就为A、B、O、AB、A、B型,实际上就是A、B、O、AB四型。

在精、卵细胞结合时,父属和母属的相对染色体又配双成对,这样双亲某一性状的各半就遗传给子女,如父亲血型为A型,其遗传式为AO或AA,假定为AO,其半数生殖细胞内带有A型基因,另一半带有O型基因。母亲为B型,其遗传式为BO、BB,假定为BO,所生子女就可以A、B、O、AB型。假定母亲为BB型,所生子女表现型就为AB型或B型。
父母:AB+O
子女可能有:A、B
子女不可能有:O、AB

父母:AB+B
子女可能有:A、B、AB
子女不可能有:O

父母:AB+A
子女可能有:A、B、AB
子女不可能有:O

父母:AB+AB
子女可能有:A、B、AB
子女不可能有: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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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6:59:40
沙发。。。。。。。。。
不过貌似有人发过了。。。
发表于 2010-2-20 17:28:13
……高二生物学的东西嘛……巩固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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