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的解释引用 从记事起我就经常做同一个噩梦。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夏家昊每天晚上都回忆起19年前的事。他躺在木质婴儿摇篮床上,周围是动物玩偶,头顶上是星星和月亮的装饰品(如吊饰风铃、流苏等)。突然,婴儿床摇晃,夏家昊从床上被抱起来,又放在地面上。一会儿,他的右边着火了,火焰距离他越来越近。夏家昊又被抱起来距离火焰越来越远,他被抱离开房间进入黑夜之中。引用 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每当梦到此处他就会从梦中惊醒,背部因为出汗而湿透。
我也在那场火灾之中,可能是上天眷顾吧,我没有被烧死。但是右半边身体大部分都被烧伤,嗓子因为吸入了浓烟而变成这样。
秦天回忆起19年前的事情。他被抱着在夜色中穿梭然后进入屋子,被放在了头顶是星星和月亮装饰品的婴儿床上。慢慢地,秦天的周围着火了,他还听到了夏家昊的哭声。火焰距离秦天越来越近,秦天却一直没动烧伤了右半边的身体和脸,嗓子也哑了。
掉包与19年前的火灾引用 火灾的起火点就在你家的卧室内,起火时间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点左右。
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
前面对噩梦的分析,说明了1998年4月6日凌晨大火中,夏家昊被凶手从秦家带走,秦天被凶手从外面带来替换了夏家昊。由于尸体难以辨认,用秦天的DNA确定死者身份。秦鹏是秦天父亲,被烧死的女性是秦天的母亲。
引用 夏家昊满口答应下来,随后就搂着秦天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而两人的穿着和半个头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免让路过的人们多看几眼。
房间内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脚对着门头朝着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
秦天死亡时介绍他身高一米七,夏家昊能搂着秦天,说明夏家昊比秦天高。两人差半个头,夏家昊身高在一米八左右。引用 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
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
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
死者从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脏(未刺穿)。
杀死小柳被拍摄到身高一米七;杀死一米七的秦天时,利器垂直刺入心脏,说明凶手身高和秦天一样是一米七,两个案件凶手是同一人,后文分析也就是夏晓钰。夏晓钰一米七,显然不是和秦鹏幽会的娇小女性,夏晓钰是秦鹏的妻子余娟。娇小女性在火灾里丧生,19年前不是失踪而是死了。引用 “诶!我也是啊,我5月30号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双……单眼,“我也,我也是5月30号生日。”
门虽然被邻居们踹掉,但是并没有其他撬锁的痕迹,窗户也是。而两具尸体也都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烧死,虽然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呛死。
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只可惜他的手机也在火灾中被烧毁无法知道短信内容。
秦鹏乱搞男女关系,妻子余娟和娇小女性同时在1997年5月30日生下男孩。娇小女性的孩子是秦天,余娟的孩子是夏家昊,这一点从孩子身高能看出。父母高,孩子也高,一米七的余娟孩子夏家昊身高一米八,娇小女性孩子秦天身高一米七。余娟在1998年4月6日凌晨0点50分时,余娟用秦鹏手机联系了娇小女性,让她带着秦天过来。使用迷药或者打晕娇小女性和秦鹏后,在窗帘处点火烧死两人。(可以在凌晨0点50分弄晕秦鹏)余娟的计划是用秦天代替夏家昊,用娇小女性代替余娟,烧死他们三人,但是秦天只是烧伤没死。秦天梦境从屋外到屋内是娇小女性带到秦家,夏家昊梦境从屋内到屋外是余娟带着他逃跑。引用 后来他听人说B市可以赚更多的钱就踏上火车来到了这里,人生地不熟对他来说倒是好事。
那时母亲还只是一家面包厂的女工,因为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连编制都没有,只是个临时工身份,所以厂里不分配宿舍。
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不提起,若是多嘴问了几句还可能会招来打骂。
为了逃离S市,余娟改名夏晓钰到了更赚钱的B市,从肥皂厂女工变成了面包厂女工。因为冒名顶替,所以谎称遭贼丢失证件,直到夏家昊上学利用管理松散获得了假的身份。余娟因为丈夫秦鹏出轨杀了狗男女,对秦鹏怀恨所以在儿子面前绝口不提。引用 “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听说秦天也有相同梦境、相同生日、来自S市的故事,还姓秦以后,夏晓钰立刻知道秦天是秦鹏和娇小女性的孩子,让夏家昊远离秦天,同时动了杀害秦天的念头。
小柳无辜的死引用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过了5分钟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口罩。
“听说是个勤杂工,和我们年纪差不多。”
小柳符合夏家昊对秦天的描述:和夏家昊年龄相近、勤杂工、戴口罩,因此被余娟误认是秦天给杀害了。引用 对死者人际关系的排查暂时没有任何突破,死者来到B市仅两年,交际范围几乎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如尸体发现者彭卫国所说,死者平日待人和气、热心肠,从未与人结怨,也未曾表现出想要轻生的念头,可能导致自杀的事由实在是一件都找不出来。
这里排除其他可能。小柳没有自杀理由,人机关系良好,不考虑无差别杀人有动机的只有可能是被余娟误认杀害。引用 湖旁除了树木就只有一栋每届校长都说要拆但一直都没动工的二层小楼,小楼上布满了爬山虎像是恐怖故事里的鬼屋,平时除了勤杂工为了打扫地面而来这里,其他人是不会来的。
无名湖旁边的二层小楼没有人出入的痕迹,小楼大门上挂锁的钥匙早就不知所踪,整个挂锁锈的连找人开锁都不行只好直接砸了。里面只有厚厚的灰尘和蜘蛛网。
无人湖畔的小楼没人进入的痕迹,不是犯罪现场。
听说了秦天还活着,余娟打算杀了他,锁定了符合特征的小柳。余娟开的面包店在学校附近,学校对外开放经常出入学校也不奇怪,还可以像向学生、老师、勤杂工打听,孩子也在这里上学,因此知道无名湖能躲开监控拍摄选择摄像头少的路线,还可以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换掉运动服。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跟随小柳到无名湖,随后将其推入湖中淹死。11月13日B市一整天都在下雨减少了证据。如果不是小柳干性溺死,也不会浮上来在2017年11月15日上午9点被发现。但是即使被发现,因为勤杂工很少排班到无名湖,所以发现得也很晚。
秦天之死引用 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
妈以后还要送你出国留学的,所以你可不能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会影响你的前途。
要不你把他的联络方式给我一个,我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余娟听说秦天的梦境打算杀了他,后来发现杀错人,愣了神,态度从别跟他混变成介绍认识。余娟要秦天的联络方式,可以约出来确定身份杀人。事实上,秦天死前之和夏家昊和余娟联系,余娟将其约到咖啡店,之后尾随秦天到旅馆杀人。引用 从警局步行约20分钟,李亘亦和小戴来到了一家名为小昊烘焙的店铺。
从警局出发,开车约15分钟便抵达了B市最大的棚户区。
约会时间就定在晚上7点学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厅。我们去星星咖啡厅询问过店员也查过店内监控,两人的确在晚上7点左右来到咖啡厅,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后一起离开。之后两人的去向不明,棚户区没有监控,夏晓钰本人则说离开咖啡厅后就开车兜了下风,然后在9点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点下班后才离开。
死亡时间是8点到10点,而她7点半到9点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是这样吧?
他捂住鼻子朝屋里走去,这是一个单人房,门上有个猫眼,门锁则是常见的方形防盗锁,里外均没有把手,外侧只有一个钥匙孔。窗户则是老式的木制窗户,插销从里面插上。
警局到面包店步行20分钟,警局到旅馆开车15分钟,余娟有车,面包店到旅馆开车需要约20分钟。加上处理凶器按照10分钟计算。7点半,余娟尾随回旅馆的秦天,需要在8:30前完成杀人离开,作案时间充足。案发现场只有门窗出入窗锁门没锁,余娟从大门进入,用(后来丢在面包店后门垃圾桶的)匕首从背部刺杀转刀造成大出血,无声迅速死亡,布置现场后,从大门离开。引用 秦天从制服兜里掏出一台屏幕都裂了一条大缝的智能手机,手机外壳看起来脏兮兮的,运行速度也很慢,操作了一分钟才打开微信。
屋内也无明显打斗痕迹,但从抽屉的情况来看应该有人曾经进行翻找,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房间的钥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余娟希望伪装成入室盗窃杀人,所以拿走了手机钱包。但是死者的手机很破旧,真正的图财害命没道理拿走。引用 夏家昊捂着自己的左脸,愤而拿起背包疾步摔门而出。
余娟是右撇子。
如何丢弃凶器?引用 因为她9点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内,没有进过后厨也没有出过前门,一直到10点李隋艺发现匕首。
文中排除了共犯和延时手法,9点后余娟无法丢凶器到垃圾桶,只能是杀人回到面包房9点前扔到桶里。引用 “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余娟提醒垃圾车工人看两个桶,方便为自己的手法当证人。引用 “是因为垃圾车每天晚上9点左右就会经过我们这里把前一天扔的垃圾都清理掉。但是这把匕首是放在空的垃圾桶里,说明它是在垃圾车清理垃圾桶后再丢进去的,那就是9点以后。”
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
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垃圾车每天9点多一点清空垃圾桶,左右两个桶都看一遍。陈达浪确认发现凶器这天只有最初位于门右边的一个桶里有垃圾,但他是在黢黑的小巷子里看到的。小巷子里有两种灯,日光灯和白炽灯,白炽灯很亮,但是只开日光灯很暗。陈达浪在巷子里检查时只有日光灯,很暗,加上匕首是墨绿色的和垃圾桶颜色几乎一样,陈达浪没发现最初左边几乎是空桶里面有匕首情有可原。倒垃圾把最初右边满的垃圾桶倒光,因为在光线充足的地方倒垃圾所以肯定倒光了。然后放进小巷子里时,这个桶放在外侧变成了左边的桶,最初左边的桶往里推变成了右边的桶,左右桶交换。因为桶倒光了,李亘亦看向左侧的垃圾桶,确实没有残余什么物品。余娟只需在9点前把匕首扔到左边的桶里,保证只打开日光灯,甚至不开灯即可完成手法。引用 “您这让我们不要把匕首的事说出去,那我们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这以后要是传出去,我们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边这垃圾桶拿走都行。”
余娟不让拍照是害怕闪光灯会模拟弱光造成照片上看不清匕首,那么手法就暴露了。
至于要冒着被怀疑成凶手的风险,把凶器丢在面包店后门的原因,仅仅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