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00:26:32 | 2020-8-15 18:50编辑
万物皆有理,那么这个题目的道理是什么呢?在分析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往往从凶手的手法作为入手点展开进行分析,可是分析手法何尝不能换过来,先思考动机和凶手身份,知道了凶手后再换过来思考手法,很多地方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        凶手动机和凶手身份:这个故事里面一共有两个死者,一个是柳晴天一个是秦天,两个死者也有很多相似性,他们都是学校的勤杂工,平时都身着工作服;他们在死的时候,都用面罩蒙住了脸部,柳晴天因为感冒,秦天因为脸部烧伤;两个人都是大学没上辍学就来B市打工了,经历类似,年龄也类似;最重要的是晴天和秦天,两个人的名字谐音也类似。那么会不会第一个案子的死者柳晴天是被当做秦天误杀了呢?这样猜想是基于很多理由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第一个案件的死者柳晴天,他刚来B市仅仅两年,交际范围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死者平时待人和气热心肠,从未与人结怨,也未曾表现出轻生念头,这样的一个人至少从文中线索推断,文中并无有人和他有利益冲突,也无人对他表示过怨念,即文中无人对他本人有明确的犯罪动机,作为推理谜题作者,其实我们对于这一点有着上帝视角一般,既然对于他没有动机,那么他的死亡结合之前的分析,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于误杀了。
那么,我们按照逻辑思考的方式,继续来思考这个问题是否可以成立。要实现误杀,首先这个案件凶手要对死者秦天有明显的敌意,其次,这个凶手要并不熟悉认识秦天,只从别人口中道听途说了秦天,才会把别人误以为是秦天,最后凶手应该对学校有一定的熟悉,所以才能避过大部分监控视频,在柳晴天的案件里面只留下少量无法辨认身份的镜头。
从这个分析开始,我们就不难发现要让这一切成立,最大的嫌疑人只能是夏晓钰,夏家昊的母亲,只有她多次反对儿子和秦天交流,避免二人接触,而她在听到晴天死的时候,由于儿子只描述了勤杂工,她却第一反应就是死的是秦天,并且知道不是秦天之后,还失神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除此以外,她更明显的就是前后的转变,在前面她激烈反对儿子和秦天交流,柳晴天死后却在跟儿子确认了秦天出自S市以后,主动提出和秦天联系帮助秦天查明真相,从拒绝查明真相排斥秦天,到主动帮秦天查证,多次通过微信等方式和秦天联系,前后的反差也说明了她心中有鬼,亲自接触秦天是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误杀,精准杀死秦天。其实这一点也可以从夏晓钰前后的“一致性”看出,夏晓钰虽然表面改变了对秦天的态度,可是实际上,在柳晴天死之前对儿子说秦天是混混等理由,避免儿子和秦天接触。柳晴天死后,改口要帮助秦天,可是实际上还是借口让孩子不要耽误学习,避免了秦天和儿子接触。看起来变化了前后一致性却没变化,都是排斥秦天,拒绝儿子和秦天接触。
而她最开始自从儿子口中听说了秦天,而且夏家昊只是简单说了下自己和秦天相遇的事情,也难过她会误杀了。而她作为大学生学生家长,对于学校有一定的熟悉也不难理解。综上所述,对于本题目来说,夏晓钰是对两个死者有着巨大杀人动机的人。
但是刚才的证明只是证明了必然性,如果是误杀,那么最有可能是夏晓钰,那么这个推理有没有充分性呢?换而言之,夏晓钰有没有非杀秦天不可的理由,如果有的话,那么这个充分必要性就得到了证明,从动机上来说,我们就可以锁定凶手就是夏晓钰了,在本案强调了没有帮凶的情况下。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头看起。这一切的动机都要从十九年前那场影响了秦天和夏家昊两个人的火灾说起。
首先,我们可以发现这“两起”火灾很多地方具有相似性,都是在一个头上有星空和弯弯的月亮的卧室,卧室内是有房顶的,而且小孩放在婴儿床内,视野有限,主要能看到的就是天花板,必然看不到外面的月亮和星星,这只能说明这里的星星和月亮都是用投射仪投射出来的,或者是布置在屋内的贴饰,挂饰。夏家昊感觉到了火团在自己的右边,而秦天的烧伤也是右脸和右边身体被烧伤,说明了火源相对与他来说也是在右边。两处火灾发生的都具有同一性的装饰,并且起火方向也有类似性,很大可能就是同一起火灾。
除此以外,两个经历的人也充满了相似性,两个人出生的年月日完全相同,两个人见面投缘感觉彼此是兄弟。巧合过多就不会只是巧合,怎么多巧合只能说明两个人确实是有某种血缘关系。这更加深了两个人是经历的是同一场火灾的可能性。
那么,如果两个人经历的是同一场火灾,这一起火灾到底有何诡异之处呢?我们回到文中对火灾现场的描述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其中最明显的一点无外乎是哭声,秦天的哭声连深夜两点的邻居都惊动了,来到现场参看,发现了火灾现场。而他的父母却被火焰的浓烟活活呛死,浓烟的烟气,火焰的灼烧,婴儿的哭声,居然都没能让他们收到刺激从熟睡中惊醒,这明显是不符合常理的,要解释的话,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两者当时处于强迫睡眠状态,是被安眠药等药物控制陷入深度沉睡,才会睡得怎么死,活活被烧死。否则现场至少会留下两人的挣扎痕迹。
同时我们联系秦天和夏家昊对火灾现场的描述会发现,两者描述的场景其实恰好可以融合到一起。对于秦天来说,他看到的梦境是身体离开婴儿床,然后落到了“地面”,此时身边出现火焰燃烧的痕迹,同时逐渐增大,说明是火势扩大的过程,然后又被带着远离了火焰。而秦天看着的是原本处于一个漆黑的房间内,说明他最开始不在卧室内,被移入到了卧室内,而且此时已经不是夏家昊感觉到的只是有红色的感觉的微小火光了,而是巨大的红光和刺眼的亮光,并且伴随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而且后面一直在火光中没有被抱走。
通过这段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其实火势是越来越大的,所以两个人看到的场景其实就可以用时间前后顺序来理解了。着火的时候婴儿床还躺着的是夏家昊,他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就被从床上抱了下来,此时在另一个地方的秦天被抱到了婴儿床上,然后夏家昊被从火灾现场抱走了。这点可以从秦天听到的哭喊声和尖叫声得到证明,这点说明了当时室内不止他一个婴儿。
在秦鹏家里,婴儿床上躺着的原本应该就是真正的秦天,可是他此时被从现场抱走了,而他被抱走了后,另一个抱过来的孩子的DNA却和两个死者的DNA符合。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余娟生下的只有秦天,秦天并没有双胞胎,那么另一个被抱过来的孩子却和两个死者DNA符合,那么只能说明秦天真正的生母余娟还活着,而现在的秦天的母亲却代替她死去了。
再结合之前的描述里面,现场门和窗户没有撬动痕迹,说明火灾是对这个房间熟悉的人作案。秦鹏在余娟生小孩的时候曾经跟个体态娇小的女孩一起去过酒店,说明秦鹏有出轨的行为。而且就是在火灾发生的十九年前两个老人的爱女失踪了,和火灾现场有并不是余娟的其他女人死亡符合。而且现在保护的真正秦天的夏晓钰非常痛恨孩子的父亲,而秦天的真正父亲就是秦鹏。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不难看出这场火灾的真相了。
当年火灾发生的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在丈夫出轨暴露后,余娟对于丈夫再也无法忍受,并且怀孕过程的痛楚加深了这种仇恨,她的选择是要将自己的丈夫,小三和小三的儿子一并杀死。而要杀死他们又不影响自己未来的生活,同时自己还需要赡养自己的儿子。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小三伪装成自己,利用火灾把小三,背叛自己的老公,小三的小孩一并烧死。因为余娟的父母已经早逝,只能通过孩子的DNA确定她的身份,那么只要警察检查出这个死掉的母亲和死去的孩子确实有血缘关系,那么就不难判断出死掉的正是余娟夫妻。
而一个“死人”当然是无法犯下火灾案的,自己和孩子就不会受到怀疑,自己和孩子就可以去其他地方安稳度日了。
具体的手法应该大致是这样的,通过威逼丈夫说要谈判利用他的手机给小三发信息,将小三和小孩一起约到现场。然后利用谈判的机会,让丈夫和小三喝下安眠药。将丈夫和小三两个人搬运到卧室床上后,点燃靠着床的窗帘,引发火灾。将小三的孩子放到床上,将自己孩子从火灾现场带走。最终按照她的想法,火灾结束后,小三和背叛自己的丈夫,他们的儿子都会死于火灾。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小三的孩子还活着,并且替代自己的孩子成为了秦天,现在还出现在了自己儿子的面前。放任他不管的话,他已经开始调查当年的火灾案了,迟早有可能调查出真相,而自己的儿子在得知真相后到底会如何裁判自己的行为。同时原本他就是小三的儿子,自己看不下去的孽种。种种因素都让夏晓钰处假秦天而后快。
如此一来,充分必要性得到了证明,夏晓钰确实有要除掉假秦天的决心,而对于假秦天来说,也只有她会误杀,导致柳晴天死亡。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地方可以证明真凶就是夏晓钰,此处列举一二,后文分析具体案件的时候再做具体的阐述。
1)        而秦天假死的时候,是被人从背后垂直刺入心脏导致死亡的,而且并没刺穿,这能说明凶手应该是女生或者是体力弱的男生,才会知道刺中心脏但是不能刺穿。这些都和夏晓钰符合。
2)        柳晴天被杀的时候监控视频拍到和他一起行动的是身高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略有些肥胖的人,而后文在描述夏晓钰体型的时候也用了富态,两者的体型也是符合。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凶手的动机分析的充分必要性,还是文中对于凶手的描述暗示,都是和夏晓钰符合的,而本文强调过没有帮凶,故此可以得到初步结论夏晓钰就是本案的真正凶手。

二.        凶手的犯罪手法和过程:
1.        柳晴天案:对于柳晴天案来看,结合之前的描述,就不难得出柳晴天案的真相了,夏晓钰为了杀死假秦天来到了学校,却由于柳晴天和秦天的诸多类似性,最终误杀了柳晴天。这个案件唯一需要解释的是何为干性溺死。
干性溺死指的是干性淹溺,主要指因为受到强烈的刺激(包括冰冷的刺激,惊吓,恐吓)和过度紧张导致喉头痉挛,结果声门关闭而不能正常呼吸而缺氧,严重者会出现窒息甚至是死亡。他的主要表现是肺部没有进水,或者少量进水,进水量不足以影响肺泡进行气体交换。而溺毙的主要原因是因喉头痉挛,声门关闭,脑部缺氧导致脑水肿,窒息后反射性恶性心律失常,最终心脏停止,虽然他所造成的结果同湿性淹溺一样,发病机理也相同,但是病因不同。而对于死者来说,他们村子生活在戈壁,所以没有游泳经验,他应该是在被凶手威胁进入浅水区,或者是被凶手推入湖中后,还没有被淹死,就因为没有游泳经验和对于凶手和死亡的恐惧,引发了干性溺死了。
2.           假秦天案:假秦天案其实很多证据都指正了夏晓钰就是凶手,如之前提到的死者被垂直从背后刺入心脏。死者死前只和夏家昊和夏晓钰联系密切,只有他们才会知道死者的确切行迹;房间内床尾还放着杂物,桌子上还放了吃完的方便面碗,床上被子也是被随手扔在那里,并没有经过特别收拾,而房间门有猫眼,可以观察外面的人是谁,这点都能看出,凶手和死者至少是熟识的人,而夏家昊由于舍友作证并没离开过大学,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夏晓钰了。
              除此以外,凶手拿走了死者的现金,钱包和手机伪装成是谋财害命,可是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死者和凶手是认识的,互相矛盾,那么凶手还会为了什么拿走这些东西呢,为此甚至搞得翻箱倒柜,搞出是受了小偷,谋财害命的情况?手机里近期和死者来往密切的只有夏家昊和夏晓钰,死者钱包内的身份证明会提示死者的身份,可能会让警察怀疑到和多年前的火灾案件有关。这些都让夏晓钰拿走手机,钱包和现金合理性更高。她拿走这些东西即可以转移警察破案视线,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延缓自己收到的嫌疑。
而且夏晓钰本身就在死者死亡的那段时间没有不在场时间证明,她之所以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没犯罪,是因为垃圾车的定时九点收垃圾,和在九点收完垃圾后的垃圾箱内出现了刺杀死者的凶器,这一点成为了要证明夏晓钰是凶手的唯一关卡。
那么这个手法是不是无法破解呢?在知道了夏晓钰是凶手后,破解这个诡计的手法并不难。
首先,九点到十点,夏晓钰她一直都在大家面前,所以垃圾箱内的匕首不可能是倒垃圾后由人放进去的。
其次,文中通过店员是两两一对的,夏家昊在学校复习考试,而夏晓钰并没大笔资金支出,同时近期无频繁联系人,说明外援同伙可能性也不高。综上所述,不可能是同伙在九点后将匕首放进垃圾箱的。
同时店员倾倒垃圾的时候会开日光灯,光源充足,也不可能是在倾倒垃圾的时候,将匕首混入其中。而且他们也证明了在倒入垃圾前垃圾桶内也是空的。
可是,匕首必定是夏晓钰带回的,既然九点后无人可以将匕首放入垃圾箱,现场也证明了九点后也无机关可以从外部将匕首放入垃圾箱。
当只有唯一解答的时候无论多么不可信,他都是必然的解答。这只能说明在九点以前匕首就放在了垃圾箱内了。而垃圾桶内部其实是由两个,或者准确说三个部分组成的,即垃圾箱的垃圾箱盖,垃圾箱的箱体,垃圾箱箱体和垃圾箱盖的连接滚轴处。
可是,对于右边的垃圾箱来说,它里面的垃圾经过自动倾倒,此时垃圾桶会近似垂直于地面,垃圾桶箱体内不可能有物体残留。同时,由于垃圾车停在街道边有充足的光源,事后陈达浪更是检查过垃圾箱箱体,说明了垃圾箱箱体内不可能在九点前藏有匕首。那么垃圾箱的垃圾箱盖和垃圾箱的滚轴处有可能夹带匕首吗?
有可能但是可能性相对较小。因为虽然在不同的地方虽然倾倒垃圾方式不同,有的地方会卸下垃圾箱盖后再倾倒垃圾,即使不卸下垃圾箱盖的,垃圾箱的箱盖和滚轴也会随垃圾箱的箱体倾倒的过程,有所转动和摆动,而匕首上又无胶布等固定物品,说明只能是插在滚轴连接的空隙处,或者是插在垃圾盖箱盖提手等结构形成的凹槽中。那么很难在整个倾倒过程不被倾倒下来,再后续街灯下的检查中不被发现。综上所述,右边的垃圾箱箱体内各处藏有匕首的可能性都很小。而且店员在跟右边垃圾箱倒垃圾的时候,还开了日光灯,这样就让右边垃圾箱内藏有匕首的可能性更低了。
可是左边的垃圾箱呢?左边的垃圾箱仅仅是瞥了一眼内部没东西,只能说明九点前箱体内没有匕首,但是对于垃圾箱的箱盖和滚轴处,在检查箱体内部的时候,是被掀开的,在这个检查过程中并不会被涉及到,如果此时匕首是被插在滚轴和箱盖的缝隙处,或者是放在箱盖上面提手等结构形成的凹槽中的话,而匕首本身的把手和垃圾箱都是深色的,为墨绿色。在只有白炽灯照明,光线昏暗,是很难发现的。
那么,要实现匕首出现在垃圾箱内部的诡计的话,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左边和右边的垃圾箱替换过位置了,而在替换位置的过程中,移动左边垃圾箱的时候,垃圾箱难免会发生振动和移动,此时匕首就很容易在原本卡住的藏匿处掉落到垃圾箱的箱体内部了。
那么最后的问题只剩下了,为何两个垃圾箱会互换位置了。
结合侦探的提问,和前几天周日垃圾车清理的时候遇到了老板娘,老板娘提醒了右边的垃圾也不要忘记倒了。此时两个垃圾桶的垃圾是一个装满了,一个却堆得很少。
可以推测大概老板娘当时是提出了怎么样的要求,让环卫工人替换了两个垃圾桶的位置,她提出说,希望每次丢垃圾的时候,都可以把倾倒干净后的垃圾箱放在左边。而侦探询问陈达浪后应该是听到了类似的答案,确定了凶手的行凶的手法。
三.        指认凶手的决定性证据:
指认凶手的关键证据有很多,比如右边垃圾箱才是实际倾倒过垃圾后的垃圾箱,而左边的实际那一天并没有倾倒过垃圾进去,可以尝试测试垃圾箱内的垃圾残骸,和倾倒的垃圾残骸进行对比,比如倾倒后的垃圾箱内,应该会残留前一天制作的面包的面包屑。
再比如,李亘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绿色的垃圾桶内一看,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渍)。
李亘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将匕首取出仔细观察,原来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迹,不过刀上的血已经凝固并氧化,呈现暗红色。李亘亦把刀靠近鼻子闻了一下,似乎是人血。他将刀交给同事放进证物袋后就开始询问情况。
现场并未发现疑似凶器的物品,但经刑警李亘亦的提醒,法医将从小昊烘焙后门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进行了化验。匕首形状符合伤口形状,匕首上的血迹经过化验也确定为秦天的血迹,且刀刃上还找到了些许属于秦天的人体组织。确定该匕首为凶器无疑。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纹。
这两段对于匕首的描述,刀刃上有死者血迹很正常,因为刀刃刺入了死者体内,可是刀柄靠近刀刃处还有血迹并不是特别正常,刀柄是凶手握住的地方,所以这里的血迹反而更可能是凶手留下的,而匕首上并未提取出任何指纹,这代表了两种可能性,要不然是凶手通过带手套或者是在自己指纹上通过化妆品镀膜等方式,让自己不留下指纹,或者是凶手擦拭过了匕首上的指纹。
如果是前面一种情况,凶手当然不会留下指纹,但是匕首在流通过程中,购买前的制作过程,店家销售过程等,难道都没沾上一点可提取到的陈旧指纹吗?并不现实。合理的解释还是凶手擦拭过了指纹,而除了擦拭掉指纹外或许还有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擦拭掉匕首上自己残留的点点血迹,但是死者丢弃匕首的垃圾箱在昏暗灯光下,很可能是在擦拭指纹的过程中,匕首上残留了部分血迹没被擦去,也没被凶手发现,这也是案件的突破点之一,只要能发觉到夏晓钰确实手部受伤,同时匕首上残留微量血迹和她有关,那么就有石锤她是凶手的证据了。但是残余量很少,而且经过垃圾桶内污迹的沾污,能否测出准确结果,让人担忧。
而凶手的手之所以受伤,很有可能是在擦拭匕首上指纹的时候,手部受伤,或者更有可能的是在处理死者屏幕碎裂的手机的时候被割伤。结合匕首上还能测量出死者的人体组织,说明匕首的刀刃并没被清理,那么相对性的因为清理匕首上的指纹导致受伤的可能性,因为清理的范围应该还没接触到匕首手柄下端的刀刃部分,要略微低一点,但是也不能被完全排除。
而后面之所以没人发现,夏晓钰的手受伤了,原因可能很简单,只因为本身蛋糕这类餐饮业,为了怕污染食物,长期佩戴手套很正常。
而这一点也成为了确认夏晓钰犯罪的关键线索之一。
除此以外,根据法医学的痕迹学定律,凡是犯罪必有遗留物,后续确定凶手后的进一步刑侦过程只会发现越来越多指认凶手是夏晓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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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03:49:07
凶手很明显就是夏晓钰,先还原一下几年前的故意放火事件,秦天与夏家昊同时遭遇过火灾,我们比一下两个人的梦,如下:
夏家昊:从记事起我就经常做同一个噩梦,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秦天: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夏家昊:木匣子为婴儿床,动物为挂在婴儿车上的玩具,星空靠近窗户
秦天:黑暗=晚上,星星月亮来到靠近窗户旁,红色亮光=火
且在同年同日出生,发生火灾都在S市。在根据文中说秦天的父亲曾经拉这一个娇小的女人,夏家昊从没有见过的父亲。也就是说秦天与夏家昊是同父同母。因为余娟两次流产,作为一个男人,他找上了另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夏晓钰,所以夏晓钰曾经是秦鹏的一个情人,她可能想要一个名分,但秦鹏已经有了妻子以及儿子,不能接受。于是在火灾发生那天,她悄悄带秦鹏家的窗户旁,当时秦鹏与余娟在睡觉。她放火烧了窗帘,但婴儿的啼哭的引起了她的注意,于是她本想将两个孩子都救出来,她先将靠近窗户的夏家昊救了出来,靠近里面的秦天在快转移到窗户的时候被发现了,于是夏晓钰只带走了夏家昊
好,回到现在。因为夏家昊在偶然间讨论起了秦天,夏晓钰得知了秦天是一个勤杂工制服手并带口罩,为不让秦天调查那起火灾,于是她根据这两个特性,找到了小柳并认成了秦天,她的奶茶店开在了大学旁边,且夏家昊在这所大学读书,她是知道哪里没有监控,她与小柳谈论,因为她是熟人。所以她很轻松的将柳引到湖那边,将他推入湖中,在通过没有监控的路口离开。
第二次杀人,是因为当她听夏家昊说死的那个人姓刘后,她明白她杀错了人,为了防止这个错误再次发生,她向夏家昊要了秦天的微信。案发那天,她发微信给秦天,说她有火灾的线索。引诱秦天上钩,在餐厅见面后他们又去了秦天的住所,在秦天不注意的时候,将准备好的匕首捅入心脏。再确认秦天死后,将他的财物拿走,掩盖成盗窃杀人案。她拿走了匕首,带到了她自己开的面包店内。注意刀是在九点后丢的,丢在了空的垃圾桶内,还有一个人的证言:“俺不知道她叫啥,但是俺跟她说过话。就在前几天周日的时候。俺晚上9点左右和茂又一起到了小巷,俺下车去推垃圾桶。老板娘正好从后厨出来,就跟俺聊了一下,还送了俺一袋面包,俺孩子可喜欢吃。以及提醒把又边的垃圾桶也倒掉”注意里面的几个点,老板娘夏晓钰,9点左右,面包,右边垃圾桶。把匕首放在面包里,因为夏晓钰是九点左右给他的,等那个倒垃圾的吃完也就是在九点后了,他就能丢在空的垃圾桶就可以构成她的不在场证明,右边垃圾桶里面有她拿走秦天的财物。杀死秦天一是害怕东窗事发,二是还是夏家昊得知他真正的身份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05:53:22 | 2020-8-14 19:03编辑
火灾,夏晓钰 两次杀人也是她。
题目中和火灾有关的能做什么的只有夏晓钰,再加上那个梦。秦天的那个梦不知道寓意是不是他永远“死”在了那场火灾中。
失踪的人是夏晓钰,改名换姓。她儿子和秦天是同父异母
1,事前看天气预报,穿上厚厚的衣服遮掩身份,将那谁推下水,然后把垃圾扔到右手边垃圾桶。然后发现搞错人。
2,熟人作案,夏晓钰。右手边垃圾桶清理垃圾时漏掉了,毕竟没有灯,还满是污渍。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07:52:37
整件案件的凶手就是夏晓钰。
夏晓钰就是那两个老人家的爱女,也就是和秦鹏出轨的小三。而夏家昊从未谋面的爸爸就是秦鹏,根据夏晓钰对夏家昊爸爸的态度可知,夏晓钰是十分恨他的爸爸,也就是秦鹏。而其原因,应该是秦鹏在他的妻子余娟怀孕的时候,和夏晓钰出轨,而后在余娟的孩子也就是秦天出生的时候,抛弃了夏晓钰,此时秦鹏不知道的是,夏晓钰已经怀孕了,而被秦鹏抛弃后的她,挺着一个大肚子,又不好回家,当夏晓钰了解到秦鹏其实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时候,而且还有一个孩子,也就是秦天的时候,夏晓钰心生恨意,进行故意纵火,意图杀害秦鹏一家人,犯案之后,她也无法再在当地生活,只好带着夏家昊离开了。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虽然秦鹏和余娟死了,但是他的儿子秦天却活了下来。当她听到夏家昊提及到秦天时,并且此时的秦天还想查出当年火灾的真相时,为了不让自己的事情败露,她萌生了杀意。根据夏家昊对秦天简单的描述后,她去了学校,误把柳晴天当做了秦天(秦天和柳晴天都带了口罩,且在池塘里找到了口罩),对他进行杀害。而那个和柳晴天一起走向人工湖的就是伪装过后的夏晓钰,根据后文所知,夏晓钰是一个富态的女人,而且家里比较富裕,所以穿着阿迪的运动鞋,有着大肚子的就是夏晓钰。而在之后听到了夏家昊说死的那个人不是秦天的时候,她才迫切的提出要加秦天的微信,并且与秦天在咖啡馆进行会谈,之后和秦天一起回家,在秦天家对他用匕首杀害了他,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杀人的伤口在背后。关于那个匕首为什么存在在垃圾桶里,就是为了夏晓钰的不在场证明,夏晓钰在九点垃圾收集员来这里时,提醒过要把右边的垃圾桶倒完,而垃圾车过于大,无法开进小巷,这就为夏晓钰提供了一个放置匕首的机会,由于两只垃圾桶安全一样,垃圾桶的体积也十分大,一个人只能推着一个垃圾桶前往垃圾车,所以夏晓钰只要在垃圾收集员倒垃圾的时候把两只垃圾桶掉包就可以了。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09:25:34
首先,晴天和主角可能真的是兄弟。所以主角他妈有,仇杀的动机,我先怀疑主角她妈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10:14:42 | 2020-8-15 16:56编辑
由于特别说明没有合谋,凶手就是老板娘夏晓钰
1、秦天遇刺案
最关键的点在于不在场证明,使用的是视角的把戏,报案后店员从店里出来,指着自己右边的垃圾桶说里面有匕首,也就是站在门外的警察的左边,换言之,店员说的右边的垃圾桶如果让警察来说就是左边的垃圾桶。
老板娘正是利用了这样的视角差异完成了不在场证明,为统一说明,从店内视角看,左侧的垃圾桶称为A,右侧称为B
案发当晚9点前,店员将垃圾倒在桶B内,老板娘杀死秦天,带着匕首来到后巷,扔进桶A,并调换AB两桶的位置,这样一来,藏有凶器的垃圾桶就来到了店内视角的右侧,清洁工视角的左侧。当晚9点,告知清洁工清理右边的垃圾桶,清洁工清理桶B。由于桶A无垃圾,且凶器柄部为墨绿色,刀刃血迹氧化呈暗红色,在黑夜里与垃圾桶颜色接近,清洁工没有仔细观察,也就忽略了这一点
正是因此,老板娘宁肯让警察带走垃圾桶,也不愿意让他拍照,因为如果拍照,在随后询问清洁工的时候有可能露馅。
除此之外还有灯光的问题,店员在倒垃圾的时候会打开日光灯,但是清洁员来的时候小巷里却很黑,是因为老板娘关掉了灯,防止被人看出破绽。
杀害秦天的过程是借讨论火灾案件进展为由进屋,趁其转身之际杀害了他。


当年的火灾现场,门窗无撬锁痕迹,夫妇俩在熟睡,自然无法使用打火机,因此案件应该是人为纵火,凶手也是老板娘,进屋方式是从正门进入,因为持有秦天家的钥匙
至于老板娘的身份,应该是秦鹏的原配妻子,监控记录显示老板娘身高一米七,而秦鹏工友目击秦鹏出轨的女子则是身材娇小,因此推测当年火灾里烧死的是秦鹏和他的情妇,也就是失踪至今的农家闺女,而秦鹏的原配妻子,则改名生活至今
至于秦天两人的梦,由于不懂解梦,大概推测存在换子的可能,秦天是秦鹏的私生子,老板娘放火时将摇篮里自己的骨肉报出,将秦天放入,企图烧死他


小柳遇害案
由于第一次提及秦天的时候,夏家昊只说到他戴了口罩就被打断,老板娘从儿子这里了解到的情况只有秦天戴口罩这一点,因此错误瞄准了同样戴口罩的小柳
能够避开监控,说明是对学校附近环境十分了解的人,从老板娘的蛋糕店到学校只要十分钟,她对于周边的环境应该也进行过仔细观察,所以可以躲开大部分监控
其他的慢慢补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10:16:13 | 2020-8-14 10:58编辑
夏家昊并没有说过秦天是S市人,但夏晓彤却知道,说明夏晓彤本来就认识秦天,我怀疑秦天家的火是夏晓彤放的。秦鹏是夏家昊的生父.。夏晓彤是小三,她生下孩子后秦鹏却不管了,于是夏晓彤十分恨秦鹏(从她不准夏家昊提父亲就可以看出),后来就放火烧死了他们一家,但意外的是秦天并没有死,秦鹏最后发出的短信是发给夏晓彤的。犯下罪的夏晓彤本想把夏家昊也烧死,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后来夏家昊认识了秦天,在和妈妈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夏晓彤大怒,因为她怕事情败露。于是她就想杀死秦天。她也不知道秦天的联系方式,所以就去儿子的学校找。然后她遇见了柳晴天,恰巧柳晴天戴着口罩,而且年纪和夏家昊相仿,于是她喊了一声“秦天”来确认,柳晴天却以为她喊的是“晴天”,所以点了点头,然后一桩命案就发生了。
夏家昊回家后,夏晓彤问了一下,确认是不是秦天,在得知不是秦天的时候她愣了一会,然后就跟夏家昊要秦天的联系方式,仍然想杀死秦天。
陈达浪前后证词不一样,一开始说有一个垃圾桶是空的,但后来却说一个装满另一个较少,有可能是夏晓彤收买了他。陈达浪只倒了一个垃圾桶,因为另一个是空的,在陈达浪去把垃圾桶推到巷口的时候,夏晓彤把匕首扔到了另一个垃圾桶。
江前辈的调查可以证明我开头那一段的推理。那个女的就是夏晓彤。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11:08:01
秦天是凶手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11:14:03 | 2020-8-14 22:53编辑
注:本篇回答仅以凶手为本篇谜题中出现的人物且仅以文中叙述作论据的情况下回答,不排除有其他不确定因素作案,只作其中一种解释得通的可能性


先阐述人物关系
夏晓钰是余娟的化名,火灾后不能再用“余娟”这个名字,于是自己起了“夏晓钰”这个名字。
夏家昊是秦鹏和余娟的孩子,本名是秦天,火灾后余娟认为秦天身份已死亡,于是改名为夏家昊
(火灾后的)秦天是秦鹏和小三的孩子,火灾发生时被抱入现场,发生后被误认为是秦鹏和余娟的孩子,之后一直以秦天的身份被抚养。不清楚原来的名字
夏家昊和秦天生日估计相近,但不一定是同一天

梦境解析
夏家昊先是被人从婴儿房(或者卧室)中抱出,然后凶手回去点火后又将夏家昊抱离了火灾现场。
(火灾后的)秦天被凶手抱进了秦鹏家的卧室,然后凶手点燃了窗帘引发了火灾
所以过程是凶手把(火灾后的)秦天抱进了婴儿房(或者卧室里),将夏家昊抱出了卧室,然后回头点燃了窗帘,将夏家昊抱出了火灾现场。星星月亮应该是秦鹏家里屋顶的装饰


98年火灾事件
死掉的两人是秦鹏的和小三(谜题最后部分某人家的爱女,而不是余娟。)。秦鹏和小三俩人生有一子,也就是(后来的)秦天。小三应该知道秦鹏有家庭。
火灾当天秦鹏与小三在秦鹏与余娟的家里偷情并且睡觉。半夜余娟将秦鹏与小三的孩子(火灾后的秦天)抱进了自己家里,将自己的孩子(夏家昊)出了卧室,然后用秦鹏的手机给秦鹏家里发了条离世说明,意图装作自杀,用打火机点燃了窗帘,想把三人烧死,然后抱着夏家昊逃离了现场。

推测信息来源:
两人的梦→火灾过程
某人家的爱女突然消失→烧焦尸体中的一人
秦鹏在余娟怀孕期间与某位身材娇小的女人共同前往宾馆→小三也怀有秦鹏孩子
验证报告秦天是现场两人的亲生孩子,验证报告只提取了(火灾后的)秦天的DNA与烧焦尸体的两人的DNA作比对→与两人的梦作推测,火灾后的秦天与火灾前的秦天不是同一人,且死者不包括余娟
0:55秦鹏手机发出了条短信→结合两人的梦与火灾原因,结合案件结果为自杀,推测推测为其他人发送,当时最有可能是余娟发送的,只有余娟有钥匙而不用破门而入。
火灾原因为打火机引燃窗帘。


无名湖浮尸案
夏晓钰听说小三和秦鹏的孩子没死,还进了学校当了勤杂工和自己的孩子接近。想到小三抢走了自己丈夫和如果当时的火灾原因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下了杀心。了解到就柳晴天年龄与名字相仿(原因1.夏晓钰火灾后就离开了s市,不清楚火灾后是什么情况;2.秦天几乎全身包裹,他的同事也不好判断秦天的年龄),于是就把柳晴天喊到了湖旁(理由可能是勤杂工的工作范围或者是自己手机等什么掉进了湖边,让柳晴天帮忙寻找下),然后将柳推进了湖里。柳晴天因为不会游泳,冷水进入气管导致气管痉挛,无法呼吸,造成干性溺亡。
因为夏晓钰的店开在学校门口,经常在学校送货或者喜欢学校的环境在里面转,于是了解了大部分的摄像探头的位置,才能避开大部分探头的摄像范围。
推测是夏晓钰的原因,在问夏家昊是不是之前谈到勤杂工这句话前还一脸笑意回答自如,在听到夏家昊说不是后就变脸沉默不回答,说明其中有蹊跷,涉案嫌疑很大。


宾馆案
夏晓钰以了解梦境或者火灾案为由约秦天,了解了秦天的位置后前往宾馆,在秦天转身后立即出击,杀死了秦天,伪造了现场让人以为秦天是被人图财抢劫杀害,自己回去把匕首丢进了绿色垃圾桶里。这样子就算发现匕首也不知道匕首是从哪来的。因为门口白炽灯开着,环卫工人看不清楚垃圾桶底部(垃圾桶太高,白炽灯灯光亮度较低,并不直射垃圾桶底部,匕首处在暗部分,因此环卫工人只能看到有有光的部分,没有看到垃圾桶内的匕首),所以以为垃圾桶内没有垃圾,于是就没把垃圾桶拖走,保持了原样。然后被员工发现,被报警。

推测线索
背部中伤说明熟人作案概率很高,加上当天与夏晓钰接触过,加上夏晓钰没有不在场证明,嫌疑很大。也说明了不是图财抢劫。


剩下一个关键问题 凶手的身高
全文都没有提到角色具体的身高,只有浮尸案中提到凶手是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其他模糊关系,夏晓钰踮起脚亲吻夏家昊的额头,夏家昊与秦天身高差半个头,秦天死因是匕首刺入心脏,秦鹏搂着一位体型瘦小的女子进入宾馆。由此可推测夏晓钰与夏家昊身高相仿,且高秦天半个头,因此夏晓钰可以轻松将手臂抬到秦天心脏的高度(假如身高反过来则是腰腹部位置);根据前面回答叙述的(火灾后)的秦天是体型瘦小的小三的孩子那么上述推测是合理的。


总的过程
秦鹏在余娟怀孕期间出轨,在余娟生下一个男孩后,小三也生了一个男孩,两个孩子出生时间差不大。
余娟趁小三与秦鹏在自己家里一起睡觉将小三的孩子(也就是火灾发生后的秦天)抱进了卧室,将(火灾前的,也就是夏家昊)秦天抱出了卧室,然后回去用秦鹏手机给秦鹏家里发了条离世宣言,用打火机点燃窗帘后抱着(火灾发生前的)秦天逃离了现场,逃离了S市,来到了B市。
然后小三的孩子(火灾发生后的秦天)被人从火灾里救出,被爷爷奶奶收养。因为爷爷奶奶不清楚事实,以为小三的孩子(火灾后的秦天)就是自己的亲生孙子秦天,于是把小三的孩子(火灾后的秦天)当成秦天来养,所有的身份信息都用的秦天的身份信息。
余娟来到B市后没有身份证明信息,而“余娟”这个身份也在火灾中“死亡”,于是自己编了个名字“夏晓钰”来用。以为自己孩子“秦天”的身份信息也“死亡”,于是同样也换了个名字,夏家昊。(也可能是某人家的爱女的名字,容易上户口,要不突然冒出一个人没有身份信息推测很难上户口。假如是这样的话就是不知道为啥那户老人家不动用警察户口网来找人)
经大学后夏家昊听说小三的孩子“秦天”没死,避免案件原因被发现,于是自己调查认为柳晴天是“秦天”(“晴天”与“秦天”发音相似),造成了一次误杀。后听说杀错人,向夏家昊要到了联系方式在旅馆内杀死了秦天(秦天带人进房间,开门后遇袭),伪造了图财杀人抢劫的现场后将凶器带离了现场,扔进了垃圾桶内,意图让垃圾车带走,从而找不到凶器或者凶器的来源。没想到环卫工人没看见垃圾桶内有东西,就没拖走垃圾桶,让匕首留在了垃圾桶内,造成了丢弃垃圾桶时间的误判。
匿名
发表于 2020-8-14 11:45:29 | 2020-8-15 18:11编辑
哦吼吼凶手是夏老板(忘名字了
她与秦天的爸爸应该有什么不伦之恋(也不知道这个词语对不对,反正看着挺合适
所以说秦天和夏什么(也忘名字了)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所以说会有什么奇怪的感觉⊙_⊙
然后夏老板发现自己被辜负后要报复他们全家。先放火烧了他们家结果发现没有把她的孩子烧死于是又想把他的孩子杀死。在经过他的儿子的信息中,发现秦天在大学当工人。于是就想去把他杀掉但是杀错了人杀成了什么柳什么玩意儿(又忘了)杀错人主要是因为小柳也带了口罩 。穿着阿迪的胖子就是夏老板。夏老板就很胖然后带着鸭舌帽你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又因为儿子在这上学所以很了解这里的监控摄像,然后避过了大部分的监控摄像头
然后他又从儿子口中套出秦天的信息,把他约出来,然后在秦天的房子里面把他杀掉了
垃圾桶的手法是整个案件的关键
难道是之前是粘在垃圾桶盖上的?打开日光灯后就掉落了是因为“胶”受热融化了
总之兄凶手就是夏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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