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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原创】毒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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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00:34: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B只看单纯的不在场证明,A在电影院,如果是偷摸出来的,看看监控可以试着分辨。B只有八点半及之前可以确认没在公司,九点的时候可说不准哦。C的话,如果她晚上跑到老板办公室给递咖啡,我觉得她可能就被就地给办了要是这还能全程发短信聊天,操作可就太秀了所以你要说C是凶手,我是完全不信的。
从AB的行为来看,A是个做假账的,B是个偷卖零件的,俩人狼狈为奸,A应该是想把B推上去,这样自己做的假账也不会被B追究,俩人甚至能卷钱跑路,当然这是A自己以为的美好未来
AB频繁的通话无疑是在商量些什么,两人都有见不得人的事,除掉公司老板(不知为何我特别想喊他社长)就能一劳永逸
B的血癌应该不是急性白血病,那个病情实在是严重,治愈的难度太大,他应该是可以用药物配合治疗的慢性白血病,近期已经有被治愈的征兆了,他完全可以减少用药量,省下一些药品。比如氟达拉滨,大剂量服用可引起失明、中枢神经系统中毒乃至死亡,还有砒霜,现在确实有一些药物比如香gang的口服砒霜,对治疗某些白血病是有效的。简而言之,B可以获得毒药那天晚上他点了两杯饮料,等到快递小哥走了之后他拎着两杯饮料去了公司(之所以说是两杯是考虑到他自己带着一杯饮品跑老远请人喝感觉很可疑啊),递给了老板一杯,那里面已经下好了毒。老板毒发身亡。他向老板的咖啡里又放了一份毒药,伪装成是咖啡原本就有毒,然后带着自己带来的两杯饮品回到了家中,处理的方法也很多啊,比如说多加水稀释杯子啊就算警察查过来了也能说是正常剂量,这都是后续了。
反正老板死了,B认为没人能追究自己暗中兜售零件了,还能被A捧上BOSS的位子上,确实是诱人啊。
但杀人这种事,还是蠢货才会选择的(不管凶手是谁)
发表于 2020-6-4 00:40:3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A是凶手,B会修理设备,所以A与B频繁联系学习了关于设备修理的知识,并给了B一笔丰厚的报酬,这一点从A做假账和B治疗血癌需要大笔资金中得出。从秘书是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死者,说明当晚秘书不在公司,那咖啡就是用咖啡机泡的。A与老板吵过一次后,担心自己的事被泄露,于是下定决心杀了老板,在老板的咖啡机内部加入了毒药。也许吧
发表于 2020-6-4 03:50:11
剧毒:砒霜
凶手:B

B受A唆使杀人,A承诺扶助B。

A具有作案动机,不具备作案条件。
C不具备作案动机,正如C此前必须依附于死者,她的父亲仍然重病,她不会杀害死者。
B具有重大疑点,B是血癌病人,不能饮用饮品,尤其是在血癌有好转迹象时。B具有作案条件,治疗血癌需要用到剧毒砒霜,对于B来说很好获取,且不会引人注意。B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只需要在8:30拨出电话即可。B的作案动机是,偷窃零件事发。

结合以上。在排除C后,案件变得十分简单。剧毒当场致死,凶手要杀人必定要确保万无一失。除了秘书C,没有人能预判死者的行动,那么若A或B要杀人,便需要亲自动手,或亲眼目睹,以万无一失。如此,谁的不在场证明越完美,越可能与案件本身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即A8-10的的不在场证明也成为他的疑点。

可得出,A与B早有预谋,可能指向B在积攒砒霜药量。可能是B偷窃事发主动联系A,或者A发现B偷窃后要挟指使B。不过A与B的关系已经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20-6-4 16:45: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觉得也许是C,那孩子很有可能是制药公司老板的,其次她负责农药产品管理,而在咖啡中的毒素我猜是咖啡因和氨茶碱,这两只要过量一样致死,并且下毒并不需要在场,而且一直在聊天不能说明什么提前对咖啡粉下手就行了
发表于 2020-6-14 04:19:3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C吧,泡咖啡这事她来做最合适。结合a所说的公司可能有新老板,所以老板无所谓,公司在就行。她只需要泡好咖啡,聊天不会被影响
发表于 2020-6-14 06:26:27 | 2020-6-14 06:29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感觉是c
毒是下在咖啡里的,可以借送咖啡除掉他的很大的可能是c,c曾经被死者骚扰,所以死者应该对她没有什么防备心。
她的杀人动机也比较明确了,被死者严重的骚扰了,并且堕过一次胎,再加上公司要倒闭了,就算不除掉他也撑不了多久了,所以她可能会选择行动。
聊天记录应该是可以通过定时发送来伪造的吧,而且她是下毒,也可以边聊天边送咖啡的吧,所以那个聊天记录应该不能作为不在场证明。
(三脚猫推理 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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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06:32: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A,他和B有频繁的联系,在八点的时候B家中其实有两个人就是B和A他们先利用外卖小哥为B制造了不在场证明然后在此之后A就前往公司,而B则是扮作A前往电影院这样就为A制造了不在场证明。
发表于 2020-6-14 08:03: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最后一个吧,农药也能毒死人吧
发表于 2020-6-14 09:14:2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abc都有动力,剩下的就是作案时间和方式,毒杀c的可能性大一些,案发时间,c使用咖啡接触死者的几率也是最大,最后c的不在场证明比较薄弱,通过电信部门可以直接查询到手机上网的IP,尽管是没有使用WiFi,也能通过基站定位,c上网的位置,杀人原因,这个就不解释了,先破案,然后审问就行了,动机有就行,详细的别猜,没意义
发表于 2020-6-14 11:04:1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C。帮凶是B。

A与老板的争执大概是因为做过假账,给B购买过设备部品,可能自己也有抽点油水。但是A可能知道凶杀案,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明,但他没有中途离开电影院去犯罪。

B在家里点了两杯饮品。是因为C到了家里来,留下手机。让B与C的朋友对话,制造C在家里的假象。

C可以犯罪。曾经堕的胎可能就是老板的。她说为了工作忍辱负重,但是面临倒闭的公司,就算对普通员工有补偿,也不需要她继续忍辱负重了。

但是ABC之间可能存在金钱或非金钱的利益关系。

以上仅个人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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