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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原创】松花江里的女尸(求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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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11:53:19 发帖际遇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松花江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是王先生在游泳时发现的。
报案者王先生证词:我当时正在游泳,看到老远的江面上飘着什么东西,像是一件衣服,大约距离我有个五十米,我从水下游过去,没游几下,大老远就看到一具女尸,可把我吓坏了,不过我还是把她拖到了岸上,当时好多人都看到了。
目击者李女士的证词:当时是看到了,一个红色的东西飘在水上,我以为是谁扔掉的垃圾呢,那尸体在河中央,松花江这么宽,我们就是来游泳玩的,谁有那个闲心去管一个扔在江里的垃圾啊。
目击者张先生的证词:我和小王、小红是一起约好出来玩的,我们几个都是住在附近的邻居,这人看样子是掉进河里淹死的吧,每年松花江里淹死那么多人,真是大惊小怪。
经调查,女子姓赵,已经失踪一个月了,住在松花江附近,曾患有精神疾病,家属称已经治愈。
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他杀是谁干的?为什么?作案手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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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12:06:50
他杀,绑在了松花江岸边小船的船底,如果是自杀的话不会一个月,4到5天尸体就会浮上水面,还是得根据尸体浮肿情况来判断,而且尸体距离江岸50米,松花江中间可是很深的(来自老乡的亲切提醒),所以应该是绑在船底,后来松动尸体掉落浮上水面。

扔点节操,刚在论坛看到这条新闻,我正在去中央大街附近的派出所的路上,等警方勘察现场后我来公布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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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12:31:4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他杀,是老张杀的,都住在松花江附近可能老张是想猥亵死者(因为死者有精神病)但是老张不知道死者精神病已经痊愈了,所以就只能在开始的时候施以囚禁加猥亵,之后可能为了封口就将死者大早上置于松花江溺死,然后为了排除自己的嫌疑就邀伙伴去松花江玩然后在别人都不注意而且都不知道是尸体的情况下,自己率先发现了尸体(而且他说他在水下就远远地看到了尸体,咱们都知道在水下人的视力是极其有限的所以除非是他提前就知道那是尸体不然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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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13:03:3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应该是王先生,松花江水底的能见度恐怕无法在老远看见一具女尸
发表于 2020-5-12 14:08:06
他杀,凶手是死者家里人,作案动机不明,死者尸体是在江中心,因为自身或者淹死的话,尸体应该更靠近岸边,所以死者不是被淹死,而是死后抛尸;失踪一个月,怎么说都应该报案了吧,家人说到死者精神已经正常,是为了说明死者有自主意识了,造成自杀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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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14:45:08 发帖际遇
凶手是张先生,死者和张先生都住附近,死者失踪一个月,他也应该听说过,松花江附近的人应该知道自杀或溺水都不会漂到离岸很远的江中心,还有就是在法医没给出结论的时候,就说死者是淹死,供词有点不可以,所以我觉得是张先生杀人抛尸到江中心。
发表于 2020-5-12 15:11:1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王先生
先是一个月前将死者关起来,发生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死者逃了出来,王先生怕她泄密,只能将其在松花江上溺死,然后再装做刚发现尸体的样子,将尸体拖回岸上。
(李女士和张先生可能看到的就是垃圾,只不过被王先生误导,误以为他们看到的就是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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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15:32:1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他杀,凶手是王先生。根据张先生的证词,松花江每年都会淹死人,而他们两人都住在松花江附近,按理应该说,已经对死人的情况习以为常了,就连从李女士的证词中都没有体现出对于尸体有多么的恐惧。但是王先生在见到尸体的时候被吓坏了,然而被吓坏了的王先生还有胆量把尸体拖回岸边,本身的证词就自相矛盾。再说他们三人本来就是一起出来游玩的,但是王先生偏偏对50米之外的一件衣服那么感兴趣,而且还能在水下的极远处就看清楚那是一具尸体。他成为第一目击者,很明显就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嫌疑。作案手法暂时没办法推理出来。
发表于 2020-5-12 15:33:2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他杀。凶手老王。一个月的尸体应该高度腐烂,不会轻易拽到岸边。女尸在水中脸朝上,王先生在水下游泳如何判断是女尸。
发表于 2020-5-12 16:14:1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王先生证词矛盾,在远处看什么像衣服表示不肯定,潜水游几下又说是大老远看到女尸表示很清楚,说真的给人猜疑感觉,不管我说的是不是正确的,可事实摆在这里。
李女士证词没任何瑕疵。
张先生证词有一点问题,松花江是江,为什么说是掉河里淹死的呢?
从证词中不能证明三人都具备杀人动机。线索中断。
女子失踪一个月,住在松花江附近,是否和这三人认识?以前是否来江里游过泳?和谁来过?都是附近人,真的不认识?这不清楚。另外精神病也是思想病,并不能说治愈只能说改变了。俗话说心病还得心药医,精神病也不例外。既然都治愈了,为什么人无缘无故消失了,这不明显让人感是精神病复发了?家属还在说已治愈。一个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又给全家带来负担,怎么又不嫌弃。你不也是这样的人?这足已说明家属真的嫌弃此人。至于有没有杀害此人,这无法证明,排除嫌疑,得求此人身上指纹,痕迹,死亡时间。另外,一个人失踪了,家属有没有寻人启示,有没有报警寻找,有没有在松花江附近寻找,比如说你家小孩不见了,你情理之中是先从最近,最熟悉的地方寻找。这家属有没有这样做?如果没有,好了就是熟人作案,为什么?仇人,敌人对一个疯掉的人是不具有杀害之心的,因为从古至今,多少人为了逃避仇杀而装疯卖傻的人就是这样做的。但也不排除有人歧视疯颠病人的人。我就遇到过:一个失恋而疯掉的小学美女教师,被村里的作恶少年多次拉到孤僻的地方多次强奸。最后腻了把女教师推进十轮卡车轮胎下压爆身体致死,当然无知的少年也逃不了20刑法,管不了你未满成年岁。
综上所述,还真的可能死他杀,杀手可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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