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4-12 23:14:41 | 2020-5-6 15:22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提及小说,下侧附有部分下载(txt).(实力有限,有部分小说没有找到. )


叙述性诡计的定义和简介

所谓叙述性诡计,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那些被隐瞒的真相并不一定是甚么“凶手的名字”和“行凶的动机”,也可能只是“凶手的真正性别”,“被害者的真正职业”等等,甚至故事描写的可能不是“罪案”而是其它事情,虽然较常见的还是以杀人事件为主题的故事。

叙述性诡计,较为概括的说法,可说是一种玩弄文字的欺骗读者。实际上更为正式的说法是,叙述性诡计为作者利用读者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相信」某件事情或某种状况,最后造成读者大吃一惊的一种结果。此为一种不易掌控的技巧,太过超过易造成读者的反弹或两极化批评——感到被骗了,或有人形容「想摔书」。但是使用得当、并且读者可以接受的话,是一种很能造成意外性的技巧。

叙述性诡计:
这种诡计类型往往不被中国评论界所看中,他们通常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侦探小说写作方法,而不认为是悬念设置的一个方法。“叙述性诡计”是指作者通过叙述,主观介入故事,以叙述手法刻意诱导读者向假象的方向靠拢的一种讲故事方法,即作者通过讲述故事,在讲述中用讲述方法故意避重就轻误导读者,利用读者与故事只能通过作者叙述这唯一的渠道进行联系,而在渠道上做文章,用叙述方法隐瞒或曲解情节就是“叙述性诡计”。

一个事件通过文学作品表现出来,文学作品就是表现故事事件的渠道和载体,但它本身却有着独立于叙述对象(事件)和接受者之外相对自由的特点,即作品并非必须依赖其内容和接受着而存在,而叙述就是叙述者主观性的对事件进行阐释复原。既然是主观性复原事件,在复原过程中,作者就可以通过他的主观参与,有意的避重就轻,把事件的某些常规性表现予以省略、变形或曲解,从而达到读者和叙述事件中间产生隔膜屏障,使得“身临其境者俱以为常识者,旁观者皆为不知”的效果,但又通过暗示将那些常规性线索变成暗线交代出来,造成读者的阅读误区,从而产生迷惑。

例如写一个梦境中的故事,作者却不交代这是书中某个人物做的梦,让读者错误的认为这个梦中的故事是小说主人公确实经历过的,从而达到梦境与现实的混淆。不过“叙述性诡计”通常采用的方法是人称、视角和时态、地点的任意转换,以达到模糊效果。比如作者在一部小说中第一、第三人称随意转换,但在转换中作者却偷换了概念;还有叙述视角的随意转换,或使用多个视角对同一件事进行反复叙述,利用各个视角对这件事不同的结论,造成人对事件认识的混淆。还有时空的混淆、对象的混淆:作者把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毫无关联的若干事件,扯在一起混写成一件事,而又不加说明,造成人的理解误区;还有的是作者不交代叙述对象,例如写一个女人的事,作者却只说她是某某“人”,而不说明其性别,利用人们习惯说“人”就是指男人,误导读者误认为写作的对象是男人;或者写的不是人的故事,作者既采用拟人化手法,但却不明确交代出来,这些都是“叙述性诡计”。

这类作品最常见的就是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但叙述者却是罪犯,代表作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埃克洛伊德谋杀案》、日本作家横沟正史的《夜行》等;除此之外日本作家横沟正史的《古井奇谈》,采用纯客观叙事的方法,并结合书信体这一特殊模式,带给人很奇特的感受;而日本作家绫辻行人、折原一等都是专事写此类作品者;而殊能将之、歌野晶午等也创作了如《樱的圈套》、《剪刀男》等类似作品。

叙述性诡计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一般的推理小说,重点总是放在“谁是凶手”或“怎样犯案”等情节上,虽然谜团的设计各有不同,难易的程度也各异,但整体来说,读者的推理进程基本与故事中的侦探同步,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作者于字里行间安排伏线欺骗读者,把真相巧妙地隐藏起来,诡计并非甚么凶手为了逃避侦探的追查而出现,也并不是与读者毫无关连的设计,那是作者与读者之间一场真正的对决,而即使读者果然被骗倒的话,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把故事重新再读一遍,那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哩。

缺点:

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还是有其先天性的缺点。首先,由于诡计重点并不在于案情推理,所以有部份作品的故事编排较为平铺直叙,读起来可能会稍觉沉闷,或许在到达终点之前,便早已错误地把它看成是一部无聊的劣等作品而丢掉。其次,由于诡计的性质特殊,一般来说“叙述性诡计的使用”本身也是一项不能让读者预先知道的秘密,所以对于这类型小说的推介,也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要在书海中找到这类佳作还真困难,唯一的例外,便可能只有日本新本格派作家“折原一”的小说,会公然说明了诡计的使用,那是因为他早已把叙述性诡计运用得出神入化,即使让读者事先知道也完全不会减低阅读的乐趣。

叙述性诡计推荐作品

《罗杰疑案》,喜欢阿婆的不得不看的一部小说,阿加莎·克里斯蒂把诡计玩到巅峰之作。

《咚咚吊桥坠落》(《推理大师的恶梦》) 绫辻行人
这本书,我想大多数人看过之后会有这么一个感觉:我要去日本咬绫辻行人!这本书可以说将叙述性诡计的这种“欺骗艺术”发挥的淋漓尽致,绝对是一件极品的“欺骗艺术品”!

《十角馆杀人预告》 绫辻行人
这本是行人的处女作。无怪乎东乡先生说其最爱的就是这本《十角馆杀人预告》,认为是行人“馆系列”里面最出色的一部。大部分原因就当属其中对叙述性诡计的精彩表现。喜欢叙述性诡计的朋友们,绝不容错过哦。

《樱的圈套》(《樱树抽芽时,想你》) 歌野晶午
我想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应该是和《咚咚吊桥坠落》旗鼓相当的,有些剑走偏锋的叙述性诡计,绝对让你拍案叫绝!不过很大部分人无法接受这种叙述性诡计,当然作为叙述性诡计研究爱好者依然值得一看,只是前提是千万不要去看封底的内容简介!

《恶梦叙述者》 河狸
这篇文章是河狸向绫辻行人的《咚咚吊桥坠落》致敬之作,这篇《恶梦叙述者》绝对是一篇国内优良之作!大家不妨抱着支持国内原创的心态去读一读。

《策略师》MOLY
不同于国内一般的写手对叙述性诡计的简单理解,MOLY的《策略师》里面的叙述性诡计极具创意和想象力,是一种你从未见过的叙述性诡计。如果已经厌倦了对性别、身份、年龄这些普通的叙述性诡计,那么《策略师》绝对能带给你一种耳目一新的感受。

《谁谋杀了白雪公主》 Kenshin(宁夜)
此文也是小欣向《咚咚吊桥坠落》致敬的一篇作品,结合《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童话故事,再融入了一些自己的东西,使得这篇文更加的强大,绝对的精品!绝对的推荐!

《柳树抽芽时,想你》 河狸
看题目便一目了然,这是河狸向歌野晶午的《樱树抽芽时,想你》致敬之作,说句实在话,在这篇文里,我的确看到了《樱的圈套》的影子,虽然最后有那么一点点的瑕疵,但是我认为这篇文也绝对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只是个人的看法,河狸对叙述性诡计的运用属于后知后觉型的,抄冷饭式的叙述性诡计没有太多新意。大家不妨抱着支持国内原创的心态去读一读。

《天堂早班车》梅庭芳
与众不同的梦幻系推理小说来自梅庭芳的天堂早班车。从天而降的班车,神秘地出现又神秘地消失,贯穿全文的叙述性诡计充分利用了读者的心理盲点,因此作者在开篇就自信满满地敬告读者:本文采用了叙述性诡计。

结局具有颠覆性和震撼感,本格诡计也是很强大——关于班车的出现与消失。

《剪刀男》 殊能将之
第十三届梅菲斯特奖获奖作品。比起其他的叙述性诡计小说来,殊能将之用的是一种更为成熟的方法,他的作品不多,但以强烈的个人风格及幽默的语言取胜,笔者认为,若要了解叙述性诡计,《剪刀男》是绝对不可少的。

以下作品也使用了敍述性诡计:

林斯谚《雨夜庄谋杀案》

乙一《GOTH断掌事件》、《暗黑童话》

森博嗣《永劫回归》、《最后只剩二人》(そして二人だけになった)

爱川晶《六月六日生的天使》

西泽保彦《死了七次的男人》

雾舍巧《二重身宫》

道尾秀介《向日葵不开的夏天》(“认知科学”诡计作品,与传统的敍述性诡计有些不同)

宫部美幸《R.P.G》

都筑道夫的《诱拐作战》

藤冈真《戈培尔的赠物》(ゲッベルスの赠り物,被誉为糅合了“本格解谜”、“历史推理”、“暗号推理”、“间谍推理”、“敍述性诡计”、“冷硬派”、“惊悚”、“罗曼史”诸类型和风格的「怪作」)

宠物先生 ,《犯罪红线》 ,《名为杀意的观察报告》

石持浅海《爱尔兰蔷薇》

以上作品转自豆瓣 。无中译的书也能百度得到 。

叙述性诡计

对于侦探小说 ,有许多种分法,而对于推理小说,大致上有两种分法。

本格派:是以悬念推理为主,作品中的大部分内容是在对离奇的情节,各种犯罪手法与侦探的破案推理过程作描绘,具有极强的可读性。

变格派:初期是以揭示犯罪者的动机与心理为主,从而间接揭示社会的阴暗面及其本质;而随着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变格派由初期的间接揭示社会本质转变成了直接把社会中的种种矛盾添加到作品的情节之中,使得这一类作品变成了批判现实社会种种丑恶的前沿阵地,十分耐读。

而现在推出的[新本格]的概念则是一次变革。对于侦探小说我并不是彻底的爱好者,可是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叙述性诡计作品却是争论的所在
对于本格派的死忠来说,[新本格]无疑是开启的另一扇大门。而对于并不了解[叙述性诡计]的朋友我先用我并不擅长的解释方法作出解释,希望可以让大家有着浅显的认识。

叙述性诡计,较为概括的说法,可说是一种玩弄文字的欺骗读者。实际上更为正式的说法是,叙述性诡计为作者利用读者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相信」某件事情或某种状况,最后造成读者大吃一惊的一种结果。此为一种不易掌控的技巧,太过超过易造成读者的反弹或两极化批评——感到被骗了,或有人形容「想摔书」。但是使用得当、并且读者可以接受的话,是一种很能造成意外性的技巧。

最浅显的比喻,在某篇杀人事件中,首先我们以第一人称的姿态进入事件,然后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事件。最后却知道其实凶手就是文中的“我”。这是叙述性诡计作品中最基础的表现手法,也是现在国内各大杂志上最常见的文章,虽然这种手段实在很恶俗,但也确实是叙述性诡计中的一种。

而叙述性诡计的代表作家则是折原一,他的一系列作品总喜欢来那么出其不意的一手,让读者防不胜防。

回到目前广为人所知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就是最基础的代表。而目前为动漫迷所知的,无疑是西尾维新的死亡笔记番外《LA BB杀人事件》,小说平铺直述的描述着龙崎与南空直美的破案过程,让人开始看时忍不住嘀咕:[西尾也不过如此]。直到最后才忍不住破口大骂:[西尾你就一XXX]。这样,就达到了叙述性诡计的最终目的。

聊聊关于叙述性诡计

我最近发现不少朋友都喜欢开始向叙述性诡计的方向发展,相互推荐叙述性诡计的小说。正好我也看过一点,所以就想谈谈这个。我看过一些关于叙述性诡计介绍的文章,个人觉得有些不太完整,或是有些缺陷,也乘此机会发表点自己看法。

什么是叙述性诡计,这一点上看法大都一致。是指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这种误导很多,总之只为一个目的,让读者想的和作者描写的存在一定偏差。至于是否要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则不一定。有的是这样,例如《十角馆杀人预告》里,揭露凶手时那短短一个名字,让无数读者为之惊愕。但有的不是,比如《空之境界》中,存在大量插叙倒叙,相似情节地交叉,如果按照一般思路看下去,你可能到最后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惊愕感也不在作者的考虑范围内,只不过让读者以为小说情节产生了矛盾,细读后才发现是自己没理解。

我在网上看到过这样关于叙述性诡计的描述:

“ 一般的推理小说,重点总是放在“谁是凶手”或“怎样犯案”等情节上,虽然谜团的设计各有不同,难易的程度也各异,但整体来说,读者的推理进程基本与故事中的侦探同步,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作者于字里行间安排伏线欺骗读者,把真相巧妙地隐藏起来,诡计并非甚么凶手为了逃避侦探的追查而出现,也并不是与读者毫无关连的设计,那是作者与读者之间一场真正的对决,而即使读者果然被骗倒的话,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把故事重新再读一遍,那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哩。”

很显然,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并没有完全理解叙述性诡计存在的含义。或是停留在早期的叙述性诡计中。叙述性诡计的存在不仅仅是读者与作者的较量,或者说根本没有这种较量。它最重要的目的在于增加小说情节的曲折性,复杂性。试想想,《十角馆杀人预告》里如果按照正常小说发展规律来写,这样的小说有什么可读性?全文的诡计没有《占星术杀人魔法》那么华丽,情节平铺直叙,会被当作新本格的开山力作吗?

《罗杰疑案》虽是早期的叙述性诡计,但要不是采用叙述性诡计,有多少人会追从呢?

我把叙述性诡计主要分做了两个阶段,供大家参考:

第一阶段属于不能告诉读者这是叙述性诡计的阶段。比如前文提到的《十角馆》,《罗杰疑案》还有《水车馆》等等。这些小说如果事先告知读者这是叙述性诡计,小说趣味性陡然降低。需要说的是《罗杰疑案》和《十角馆》还有所区分,《罗杰疑案》没有把叙述性诡计作为小说的中心,《十角馆》则不然。属于这类别的小说共性是在欺骗读者方面不够正大光明,存在着一些暧昧不清的语句,读者只要注意,就不容易上当。

第二阶段就是我告诉你这是叙述性诡计,你也会上当。这属于比较成熟的阶段,像《黑暗馆》,就算读者清楚作者在骗你,你也意识不到他什么时候出手的。这一点像《空之境界》就如此,我知道作者穿插时间线,人称一直在转换,事件顺序前后颠倒,但直到看了动画后再回过头读小说,才理清所有事件的前后顺序。而且更绝的是作者把一些按照小说中剧情已经发生过的事,但读者还没有读到时,事先提及。你看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后文的事件,看到后文时,也不会想到前文已经将关键的地方说过了。这一点也是我一直认为《空之境界》是叙述性诡计小说中写的做好的。作者把所有东西放在你面前,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注:《空之境界》不是一个完全的推理小说,存在推理情节。)

最后谈谈叙述性诡计的几个常见欺骗读者的方法:

1.隐藏情节。这是早期叙述性诡计用得最多的了。主要是通过标点符号,换行等手段。或者采用一些混淆读者的代词。(提出批评的是人民出版社在《罗杰疑案》里把一个重要的省略号换成了句号!!!)这一点暗夜花儿开前辈写过专门文章,具体的可以参见暗夜花儿开的博客或者原创推理板块里的一篇文章,我就不多说了。比较推荐的是《推理》有一期晓鹰的小说,利用换行隐藏情节。

2.用一些常见的人称代词,名词混淆读者。这个分两种,一个小说通篇用“我”,“你”或是一些专有名词来叙说,但实质这个你我不是人或专有事物,而是动物,凶器,证据等你意料之外但又讲得通的事物。像暗夜花儿开的《我们发现尸体了》就属于这一类。

第二种是人称转换。这类就是直接从第三人称(名字,外号)转换到第一人(我)称去写。这个在馆系列比较常见。但也分为明显人物转换和隐藏人物转换。明显就是像《空之境界》中直接可以从他人喊“我”时的名字来判断人物转换到谁身上。隐藏的像《水车馆》,你无法判断任务到底转换到谁身上,只能通过动作,情节来侧面猜测,这样很容易上作者当。还有两者交替使用,上一刻的“我”和下一刻的“我”不是同一个人。这叫看读者能力了。

3.名字。这属于比较阴险的手法利用人姓名分家(在日本人和欧美人名中才会有),来混淆人物。像这里的“江南”和后文的“江南”不是一个人。一个是江南孝明,一个是江南国光(瞎起的)。前文是“Jack”后文是“David”,其实这人全名是“Jack David”。这样读者不上当都难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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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1 13:41:0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杰疑案的叙诡挺经典的。
当时还没接触过叙诡,直接给我看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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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8-9 15: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好文!我看推理小说独爱叙述性诡计,在最后将我的推理完全推翻的感觉太爽了
| 发表于 2021-7-14 20:26:3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说起叙诡怎么能没有折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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