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次尸体的情况来看,手法差不多但细节大不相同。詹姆斯的伤痕在后脑勺,而哈蒙德的伤痕在后脑勺左侧;詹姆斯案件血肉四溅,哈蒙德案件则没有血肉横飞;哈蒙德案件使用了安眠药。故我推测两起案件可能不是同一人所为,第二起案件是模仿地一起的。
第一案的凶手是哈蒙德,法医是帮凶。哈蒙德先躲在大棚里,然后法医打电话把詹姆斯叫来,与詹姆斯一同走入,留下两串脚印。哈蒙德用叠锯将詹姆斯杀死,然后与法医从小棚逃走。之后流浪汉发现尸体,警察赶来。两人用监控监视警察。
当警察在准备查探小棚时,用炸弹毁灭小棚,警察门被爆炸吸引。引用 马上和泡特、现场的所有警员们赶了过去。 然后法医穿上警察服装,与哈蒙德一起乘坐运尸车离开。引用 泡特和埃文向案发的大棚屋大步走去,路上看见了远处警员正将装着尸体的黑色尸袋装车。 多了一个警员哦。
之后哈蒙德运完尸体,破坏监控,法医从停车场回到验尸间。这一整套动作只有法医也能完成,为何说哈蒙德是凶手:哈蒙德破坏完监控就消失了,如果他不是凶手完全不需要这么做。
第二案的凶手是法医,法医将哈蒙德击晕,然后用安眠药杀死哈蒙德,将其尸体放在詹姆斯车上,再在午夜回到警局偷走叠锯,将哈蒙德尸体破坏成与詹姆斯案类似的情况。哈蒙德身上有轻微勒痕,尸体可能被搬运过;现场没有血肉横飞,说明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引用 克拉克森那边很快出了结果,死者是哈蒙德,被改装电锯割开头颅而死。同样的,头部左边也有被钝器击中的瘀伤,四肢有不明显的勒痕。体内检测到了安眠药的成分,死亡时间为周五19:00-20:20 但是尸检报告说的哈蒙德死于电锯开颅,且死亡时间在周五19:00-20:20,这时候电锯应该还在警局,怎么做到的呢?考虑到如果法医是凶手,将安眠药致死或者脑后重击致死断定为电锯开颅致死也是可以的。
至于嫌疑人丽娜,可能发现有人动了詹姆斯的车,于是想知道是谁在用车。
动机:
第一案:
哈蒙德想为自己妹妹出气。
第二案:引用 哈蒙德似乎和所有人都无冤无仇,但据他妹妹丽娜说,哈蒙德年轻时开车撞死人后逃逸了。 哈蒙德年轻时撞死的人可能与法医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