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大赛第七届第一题《杀人直播》解答:
1)第二案聂雨萌分析
就不按照顺序来一一来推理分析,就从本案的切入点也就是第二案聂雨萌来看线索推理分析。
首先先从案发现场和尸检报告来看。引用 原文:
A:旁边的地上散乱着聂雨萌的衣物,看起来像是被人直接撕破后脱下。现场没有发现钱包和手机一类的贵重物品,李亘亦推测这应该是入室抢劫强奸。类似这样的案子前几个月就已经开始,犯人针对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女性,手法老练不留痕迹,犯案时间不定,警方至今还没抓到此人,不少市民对此颇有怨言。
B:门锁仅靠肉眼就可以看出没有被破坏过,技术人员简单的查看了一下,锁芯也很正常。估计凶手是通过正常方式进入房间。
C:“一开始我也觉得奇怪,但后来我们找到了聂雨萌的粉丝群问了问,他们说聂雨萌经常会在深夜直播时点宵夜,然后为了安全都会让外卖先放在门口再自己去拿。” 从C处可以看出聂雨萌的警惕性较高,尤其在深夜连外卖员都不开门,要等外卖员走才开。在从B外可以知道凶手要么有钥匙,要么聂雨萌开的门。不管哪一种(至少文中聂雨萌没有丢钥匙或钥匙被偷的描写可能性,所以可以排除)都可以证明能让聂雨萌开门或拿钥匙的人应该是聂雨萌认识的人。在看A处,而案发现场虽丢失了钱包和手机这一类贵重物品,但是不排除凶手是故意的,又从C和B刚才分析来看,凶手应该是熟人。所以凶手应该是故意伪装成入室抢劫强奸,但拿走聂雨萌的物品不排除凶手想拿走聂雨萌某样东西。
引用 原文:
D:人际关系上比较简单,算上经纪人,聂雨萌在B市认识的熟人恐怕还不超过5个人,其中有两个是她的高中同学,在本地的大学读书。两人都表示曾经借钱给聂雨萌,还拿出了借条,一个是1000另一个是2000,都是一个月前借的,因为两人也了解聂雨萌的现状所以没有一直催还。不过其中一人提到3月16日晚上自己与聂雨萌聊天时对方说三天后就能还钱,而且还很兴奋地说马上就能爆红,但为什么能爆红没有细说。
E:“虽然聂雨萌的手机我们没找到,但是用手机号我们从电信公司查到她与韩亚风有过一次通话记录,时间是3月16日下午3点。可惜通话内容不知道,我们问过韩亚风,他说是聂雨萌希望他能帮助自己转到斗猫TV。不过我觉得事情并不简单,这个韩亚风刚死了女友,就有个年轻貌美的女孩联系他,这也太不正常了。不过我们查了半天,两个人之前确实不熟。” 从D处来看死者人际交往很少,虽欠聂雨萌钱,但实际上那些高中同学并不讨厌死者,也应该不会为一两千块而杀人(至于爆红的原因等一下推理动机时一起推)。从E处我们可以看出聂雨萌与韩亚风有着联系,根据推断韩亚风可能因为聂雨萌人美声甜而喜欢她。这可能就是亚风的动机。(等会具体推理动机)
引用 原文:
F:宵夜是韩亚风23点多约的,大排档老板表示大概0点15分的时候韩亚风来到大排档先点菜,之后他的朋友才陆陆续续来。几个人一直吃菜喝酒到凌晨2点半才散伙,期间最多只有上厕所离开了1、2分钟。
G:“走路的话大概5分钟,开车算上启动时间也差不多。不过韩亚风当天是坐出租车去的,所以没必要考虑开车时间。
我们联络了那名外卖小哥,他说当晚0点33分时他将河粉送到聂雨萌的房间,敲了门但是没人应答。随后他打了聂雨萌留下的电话,接通后聂雨萌表示将外卖放在门口就行。外卖小哥就照做然后离开了。
外卖平台的记录显示下订单的操作都是在聂雨萌常用的设备也就是她的手机上进行,买的也是她常点的河粉,聂雨萌平时都是用扫指纹的方式进行网上支付。
我们让他回忆了声音,也上网搜了一些聂雨萌粉丝的直播录像进行比对,他确定是同一个人,聂雨萌的声音还是比较有个人特点的。” 从G处来看如果凶手是韩亚风,那么这是一起不可能犯罪了!在时间(如果外卖小哥没有撒谎的前提下)上0:33外卖小哥确认与他打电话的人是聂雨萌,那么可以证明0:33聂雨萌还活着,而韩亚风从0:15之后便有了不在场的证明。
那么,我们就来尝试可不可以推翻他的不在场证明。
第二案的关键切入点我觉得是在歌单身上,从歌单上来看,一共收藏二十首,每首歌应该是一,二,三,四,五……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二……这样子进行一个循环播放。从警察的手表来看,第三首歌正在播放的时间是:16:02,那么我们可以进行倒算。第一首歌+第二首歌+正在播放第三首歌的时间,这个算式也就是:03:44+02:43+01:32=07:59,也就是7分59秒。
再16:02-00:07:59=15:54:01,也就是循环完后又开始一遍的最近时间。20首歌(只是大致的计算了一下,如果算的有一点误差,纯属失误)一共的时间大约是73分29秒,用15:54:01-X(未知数)·1:13:29(也就是73分29秒)算出来的数最接近于零。后得出我取了X为13,则15:54:01-13×1:13:29(通过草稿计算)=15:54:01-15:55:17=23:58:44。
进一步计算,要播放冠军联盟需要44:05分。也就是说明23:58:44+44:05=00:42:49。那么我放这首歌的时间应该是最起码至少得0:40分引用 而原文中:
“这个嘛……我让他们再问问。”李亘亦拿着手机离开房间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问了,他确实有听到其他声音,是一首很吵的音乐,叫什么……破撕……哎呀我记不清楚。”
“POP/STARS?”
“应该是吧。他还说因为那首歌是他很喜欢的游戏也是你平时玩的那个冠军联盟推出的最新单曲,所以他特别有印象。” 通过上面的计算与外卖员证词我们发现外卖员不正确,可以得知以下几种可能性:
一)外卖员撒谎了,是凶手的同谋。
二)凶手故意播放这首歌,来扰乱时间或者以此制造不在场证明。
三)与死者殴打过程中不小心点乱的歌单。
四)本身歌单发生了改变。
我觉得三的了可能是较小或者可以被排除掉,因为文中没有描写死者电脑混乱的片段,其次在四呢,我觉得如果本身歌单发生改变对凶手什么也有什么好处。而第一种可能性也相对很小。其原因就在于如果清楚想杀掉死者那么肯定会带凶器但是这场案子当中凶手是直接掐死死者并且也有强奸痕迹,说明这可能不是一起预谋杀人反而是一起冲动杀人,还有一点如果外卖员是帮凶,他大可以说:“我没听见”,“只听到很吵的音乐,不清楚是哪个音乐。”等等,但是他却是说出了具体的音乐,是一可能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对于第二案分析暂时告一段落,我们把目光回到第一案。
2)第一案戴倩倩分析引用 原文:
①:那么短的时间哪够来回杀人,从工作室去他家至少也要10分钟。我们检查过直播平台当晚自动录制的直播视频,把‘杀人’视频播放的前后黑屏时间也算上,总共才5分半左右。而且他的直播是非常流畅的,中间没有过信号中断,所以也不可能是先在别处直播然后再换到工作室电脑上。
②:凶器上没有任何指纹。被褥和床单、地面均有血迹,行凶手法残忍。房屋的门没有撬锁的痕迹,现场没有打斗但尸体身上有一些,屋内的财物没有丢失,尸体没有被移动的痕迹。确认卧室为第一案发现场。戴倩倩一此一㇏上一参玉的手机里有两个未接来电,是之前韩亚风当着警察的面打的那两通。除此之外的的通话记录没有发现异常。尸体上身穿着中袖衫,下身穿着牛仔裤,脸上的妆容还没有卸。 从①来看,明显韩亚风又有了不在场证明。等一下一起尝试推翻一下两案的不在场证明。从②可以看出房屋的门没有撬锁,要么有钥匙,要么是熟人,所以这是一起熟人作案,死者应该也不是在睡觉的时候被人刀捅的,因为衣服和脸上的妆都没有弄好。
3)不在场证明手法
我们先假设凶手就是韩亚风。那么我们就来尝试推理一下他不在场证明的手法。
在第一案中我们从韩亚风的时间可以知道他上过厕所,但是他当时肯定是真人,因为在文中描写了他时不时的还跟弹幕互动。推算8:00到黑屏还未开始之前,肯定是真人在直播间里录制。那么可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时间调整黑屏的时候。
原文:
后来在警方的要求下,韩亚风在自己直播室的台式电脑上演示了一遍整个过程,他先拿起无线摄像头往门走去,接着用衣服把摄像头蒙上,画面变成黑屏状态。然后他本人再返回电脑,将直播画面来源从摄像头窗口切换到视频播放窗口,点击播放,就变成了“杀人直播”。
一名号称电脑白痴的警员也照着做了一遍,但是他的衣服有些透光,所以遮上摄像头时画面并不是完全黑屏,到了切换窗口时画面从灰色瞬间变黑色,违和感满满。除此之外在操作上他倒是完成的很好。
可以得知凶手穿的衣服肯定是不透光的,但其实我们也可以得的事情:在切换视频的时候,观众是看不到,说明未必切换的是杀人直播。假设杀人直播为A视频,另一个视频为b视频一视频里面的内容是包含A视频的,B
视频里面的内容就是:切换杀人直播然后向观众问一句刺不刺激?然后一直想傻笑。20:43至21:03凶手来回并杀人,然后再切换成直播内容之后,然后连接做B视频里面的动作,在警方来之前删掉B视频,保留A视频。之前换杀人视频直播,凶手之前肯定打过草稿。
第二案的手法:
这大概率是一起预谋杀人,之前我做出冲动杀人的冲动,我想反驳。理由如下:
1.提前约了宵夜,那为什么凶手还要去死者房间呢?明
显已经做好了不在场证明的准备。
2.杀人动机(案件还原的时候说)
凶手先提前约好夜宵,然后去死者房间,并不是想跟死者求欢因争执冲动而杀,是凶手故意伪装成了一起抢劫强奸入室杀人。(因为在死者体内并没有精液),于是在利用刚死不久的尸体的指纹进行外卖下单(查了一下百度,好像刚死不久的尸体的指纹,还是可以有效的),然后我认为是凶手拿了死者手机,利用麦克风录音或者其他的视频视频(因为死者经常在夜里直播的时候购买夜宵所以当时肯定有关于她跟其他外卖员打电话内容),然后利用这个已经录好的声音回话了外卖员,至于外卖员听到的那首歌是对的,应该是凶手后来2点半多返回案发现场给关了音响之后又调了一下歌单,但万万没有想到是外卖员能知道里面放的歌的名字。
当然关于歌单的可能是这个可能性比较小,我个人认为凶手如果拿了死者的手机,他可能是利用死者以前直播的视频回复外卖员,其实这歌单的时间是为了证明当时死者房间里根本没有手机!这个听到的音乐是大排档里的,也有可能是死者以前跳舞的视频里的放的音乐,可能当时那个时候也是给外卖员回话。
对了还有一点,就是QQ回复【0:34回复】,凶手拿了死者的手机所以回复的不是死者,是凶手本人
4)案件还原本案的最后一点,就是动机,其实我也是刚开始反应过来,所以上面刚开始的推理可能有些不成熟。
原文:
室友甲从一个名为“喵喵酱学习小组”的文件夹里点开一个名为“2017-03-14 19-33-54”的视频,两人一起看起来。这个视频总长有将近4个小时,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跳舞以及和观众互动,背景与李本亦在现场看到的相同,粉色的墙面和少女情怀满满的床铺,跳舞时的BGM都是摇滚风格而且声音不小,偶尔休息时会喝喝水和大家聊几句。视频播放到1小时7分钟时BGM突然停了聂雨萌也停下了舞蹈凑到摄像头旁边,然后传来了一阵敲打声,接着她说自己音箱坏了听不到声音让观众等她一下就从画面左侧离开了拍摄范围,之后隐约传来三次敲门声,前两次声音稍大第三次声音较小,没过一会儿聂雨萌就拿着两个音箱回来将它们连上电脑继续跳舞。
关键点就在这个敲门声跟敲打声,我个人认为我大胆的假设一下,我们把第二案的死者称为死者二(聂雨萌),死者二去借音响,我大胆假设,她可能不是先去敲隔壁的门,她先是去敲了韩亚风的门,敲了两下所以声音很大,接下来他又去敲隔壁的门所以当时阿呆在家所以及时开门了,所以声音很小。至于这个敲打声很有可能是凶手去案发现场的时候,撞到了死者二的门。(19:33:54+1小时7分=20:40:54)其实差不多就是凶手切换黑屏的时间。
后来案子一出来,死者二便知道了凶手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所以以此来威胁凶手,这也是死者二为什么说自己很快就能红起来的原因。
凶手受不了这个威胁,策划了一起预谋杀人。
我斗胆推断:凶手其实不喜欢死者二,只是受到了死者二的威胁
杀人手法,我也不必多言。
还有白为什么不可能是凶手,主要原因是他的动机,如果他杀掉了这两个死者反而会让自己代打的事情锤实。
所以综上所述,凶手就是韩亚风。
至于那个麦克风,可能就是为了提醒是那个录音,还有就是死者二为什么房间上会很多灰尘?她明明是住在直播间的吧?好像是这样。
一开始认为可能是换房间后来那个装修这彻底推翻了我的换房间诡计。
凶手杀死者一,也就是第一案的死者,其实应该知道了自己绿帽的事实,所以就杀害了死者一。
伪装成入室强奸抢劫是为了伪装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