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仙》推理过程:
*第一起案件的密室手法
根据原文中提供的线索,可知成年人不可能从外面进来。由于袁旺失踪的时间是5月4日,而6月12日尸体就被发现,最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但密室木板近期不可能被打开,因此排除抛尸屋里再钉上木板的可能。那么排除这些可能,只有那两个洞可能使骨头丢在“鬼屋里”。
屋顶的洞骨头不可能塞进去(题中明确说明),而大牛他们几人进去的洞往前走摆放着农具。根据后文得知白骨发现在厨房,但厨房里不可能摆着农具。或者换个角度,他们几人“探险”时是走了一段时间才发现的白骨。因此白骨不可能直接从洞里投向被发现的地方。
如果是从屋顶的洞里和侧面的洞里连一条绳索将白骨“送”进去呢?也不行。骨头从侧面进来,上方的洞里需要有东西牵引才能改变骨头的位置,而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其次,连线后会呈平滑的曲线,高的一端在鬼屋靠里的地方,骨头要想进到里面就意味着要“往上走”,有违地心引力。最后,骨头上没有什么洞,无法将其固定。
所以骨头要想进到厨房,必须得有生物携带它从侧面的洞里进去。成年人不可能,那也就只有小孩和“非人类”。
再翻过来看第一段,当时胆子最大的大牛都退缩了,何况别的小孩呢?如果是大人强求小孩将骨头带进去也不可能。一是小孩徒手拿着骨头或肢体定然不敢;二是村里的人比较迷信,没有人敢拿那间屋子和人骨开玩笑。若是将完整的尸体带进去,屋子里也没有切割肢体的利器,更何况没有人能够操作。因此,只有动物带进去的可能。
而能拥有拖拽股骨的力量,身型不太可以钻进洞里的就只有狗,而且是马波家的狗。
因为大仙村的村民都对狗照料有加,想来狗几乎是膘肥体壮,只有马波家的狗瘦骨嶙峋(因此马波被视为怪人)。只有狗的身形允许,狗才能钻进去。除此之外,还有几点证据:
1)骨头表面有多处动物啃咬的痕迹。
2)狗有得到东西后藏起来的习惯,且狗不在乎迷信风气。
3)李九每两个月给马波送一次货。通过他说“最后一次送货狗少了”,再结合6月25日时十多条狗只剩五条,得知这两个月的期间里狗减少了五条以上。按常理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可以推断,马波家的狗啃咬了袁旺的尸体,而间接的误食砒霜中毒死亡。
即使马波要求狗抛尸,狗是活物,也不一定服从他的命令,更何况从文中得知马波对狗并不好。那么这就说明,鬼屋并不是抛尸现场。我认为,抛尸现场是森林。
引用 “这而方圆300米都没人烟。虽然昨晚说的那个故事是骗小孩,但村民最不愿意接近的是旧屋旁的那片森林。几年前有一位村民在这片森林寻找资源,没料到被野兽攻击。少部分村民是靠采集山货养家,所谓的天生天养,这就是命啊!”
通过引用可知,森林里有野兽。由此大可推出整个“密室”形成过程:凶手杀人后将尸体抛尸在平常无人靠近的森林里,离森林近的狗们和一些野兽争抢袁旺的尸体。因为狗比不过其他野兽,因此就抢到了一根股骨。然后狗将它藏起来,形成了“密室”。
*马波他杀的线索
引用 猎枪口、死者头部和背后墙壁的弹孔,三者形成一条直线
从百度中得知,霰弹枪本身打一枪出去,多枚弹丸会散布出一个较大的命中面。然而根据引用,可得知枪弹击中于头部,这一点对于散弹枪的特性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真是自杀,弹孔不应只集中于头部。
所以是凶手拿散弹枪超近距离(射程距离越近枪弹分散就越集中)杀害马波以后再摆出这样一个造型,伪装成马波自杀。
*A是谁?
首先最可疑的肯定是马波,不过我认为他仅仅是一个毒品制造商,而【A】是卖家。根据别人的证词,马波平时足不出户,因此更不可能在城里交易现金或放置货物。
引用 刚开始,袁旺为【A】和S市的买家穿针引线。【A】行事十分小心
鉴于以上引用,我认为A是赵志一家。而在城里交易毒品,则是通过他的女儿赵雪。
题目开篇说过“雪雪进城了。”这里的雪雪指的应该是赵雪。因为赵雪有哮喘病,进城去看也是理所当然。鉴于【A】的小心行事,很有可能想出这个方法,毕竟赵志作为史龙的助手并不能时常出去。虽然并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但作为与其他可能是贩毒者的比较,赵志一家是最可能的。不过赵雪是不知道“捎”的东西是什么的。
通过马波家的狗瘦骨嶙峋及结合马波制造毒品,可以得知“甩脑丸(这个名字莫名想起了摇头丸)”对狗的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都是哺乳动物……人也差不多)。而赵雪同时也符合这个情况。她的哮喘极有可能是因为长期接触毒品造成的。
*第一案的凶手
如果我的上述推(xia)理(meng)正确的话,那么第一案的凶手是赵志。
引用 根据旅店入住记录,袁旺不是第一次到大仙村。每相隔3到4个月,他会回来村子一次,每次都是住一晚就退房,也每次都劳烦旅店老板订巴士车票。
结合题目中的引用内容,袁旺入住酒店和甩脑丸事件的大体时间符合,也符合“每相隔3到4个月”。且结合“每住一晚就退房”可知,大仙村是袁旺与买家协商交易等等事件的地点。
而这样,除了买家和毒贩们,没有其他人知道袁旺的行踪,更不可能再大仙村设点杀害袁旺。然而通过【A】的描述及一般毒品交易的常识,都是先交钱,再提货。如果买家在这时候杀害袁旺,他的货就没了。且买家没有杀害袁旺的动机。因此,只有毒贩有机会杀害袁旺。换句话说,如果关于【A】的推理正确的话,只有马波和赵志可以做到这一点。
翻回头看马波,马波只是个制造毒品的,袁旺什么时候卖其实一点都不关自己。就好比商家进货后怎么卖都是生产者完全不在意的。
其次就是之前说过的,马波足不出户。虽然这几点有些牵强,但真正让我怀疑赵志的其实是这一点:
引用 别看这锅杂烩不起眼,是大仙村村民招待贵客才做的一道菜……赵志为他们各盛装一碗杂烩。楚南仔细吃在嘴里,这滋味可好到不得了。唯一美中不足,香料和辣椒下的太重了,楚南尝了过后舌尖都麻了好一会儿,胡莉则被呛得不断咳嗽。
先说说下毒的手法:袁旺以前是缉毒组的成员,且当过好长一段时间,也应时不时和毒贩较量。因此,想制服这样一个“强悍”的人,只能智取。那么,就是把砒霜(老鼠药)下在杂烩里,借辣味掩盖。
马波是外乡人,自然不掌握大仙村地道的杂烩做法,且作者如此废笔墨地去描写杂烩自然不是白搭的。因此综上:凶手只能是赵志。
(不过如果【A】不是赵志我就瞎了)
[fly]以后再也不拖延了……动机第二个案件什么的都没时间说……[/f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