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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3-1 16: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羽 于 2009-3-1 17:23 编辑

这礼拜看小说太入迷 刚才发现窝在角落里的“未命名” 打开竟然是24MM - -
想先说的题外话 这题在下着实很喜欢 不需要动机 凶手也直接告诉  就炫一个手法 呵呵
可惜只能仓促考虑了

摆在面前的事实是,死者7点到7点半间遇害,凶手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现在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利用机关,二是伪造现场。从整篇谜题所关注的角度来看,基本上是向第二种途径倾斜的。理由有四:第一现场乱得很夸张,而凶手显然是有预谋的,那么就根本没有必要和死者打得死去活来,只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现场本不该这么乱。第二凶器是死者家的东西,有预谋的杀人即便是使用机关也没必要对凶器如此“就地取材”,况且用艺术品杀人想来也不会很顺手吧。第三邻居听到声响却说迷迷糊糊正在睡觉,试问有谁会七点睡觉?第四既然凶手有不在场证明,作者为何还不厌其烦地说明房东案发时不在而事后却一直守着,另外提及凶手是否有车。总而言之,这命案八成不是发生在死者公寓,而是由凶手布置得像是那样。
既然案发现场不是死者公寓,而凶手在时间范围内只有五分钟自由行动,那么凶案多半是发生在凶手当时所在地附近。过程如下:凶手提前约好死者,并强调这次会面很重要,不能被任何人发现,于是死者趁房东去买薯片时离开公寓。死者在预定时间到达会约定地点(很可能是凶手的车边),凶手拿出预先从死者公寓弄到(公然借也行,只要不被第三个人知道)的雕塑趁其不备敲死了死者,把死者塞进他的汽车,回到研究会。到了晚些时候,凶手驾车来到死者公寓,此时房东正守在门口,凶手自然不能从大门进入,他来到屋后河堤那一面,用诸如升降机滑轮组之类的工具从窗户把死者送进了二楼的房间,因而窗框上留下了摩擦的痕迹。死者房间楼下是空房,而且是房东房间的对面一侧,所以不会被发现。而那升降用的器械,可以从附近的工地偷来,工地晚上可不上工。也可以自己事先买一台,用完之后扔到工地去,工地多了一台器械也没人会注意,或者直接沉到河里也行。总之,凶手同样进入死者房间,把凶器扔在地上,弄乱所有物品,发出了声响被邻居听到但没有注意。
之后驾车去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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