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6-27 19: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左芷津,1954年出生,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博士,二级警监警衔。1983年进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从事法医检验鉴定工作。曾赴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工作三年,多次参与国内外重大案件侦破和空难事故调查。1997年当选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007年起任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现已退休。他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具有医学博士学位的警察。从警期间,以其敏锐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闻名警界。


左芷津平时就有观察和推理的习惯。一次,当护士的妻子身体不适在家休息,他下班回来后将妻子一天的活动描述得一清二楚。妻子奇怪了,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看到沙发巾略显零乱、外衣有褶皱,推断她是和衣躺在沙发上看了很久的电视;看见碗里的新鲜蔬菜,推断她带病去了一趟菜市场……
甚至,如果妻子动过他的东西,即便按原样摆好,他也可以一眼看出,有时甚至能推理出“动手时间”。



血迹追踪,命案当天告破

2006年6月29日,清晨2时,北京朝阳区北苑家园紫绶园13号楼207室,发生一起命案,一男一女陈尸家中。事发现场窗外立有一架梯子。

“入室抢劫杀人”,根据现场痕迹,左芷津作出第一判断。屋内满是血迹,现场的卫生间里发现一把浸泡在水池里的西餐刀,同时在一个开关盒下方发现一串滴落的血迹。

“血迹属于第三人,应该就是嫌疑人,流血位置大致是右手掌心与手腕相交处。受伤过程极有可能是持刀杀人瞬间,刀突然脱落,划中手掌。伤势不轻,应该会到医院医治。”

仔细观察完血迹,左芷津说。


这个推理是如何做出的?

因为开关下方血迹滴落的轨迹是垂直的,而灯的开关盒位于墙角,显然是在摁开关时滴落的,那么就不可能是被害人而是嫌犯。在狭窄的空间里,嫌犯只能用右手摁开关,左手开灯无法形成这样的血迹。那么究竟是嫌犯沾了被害者的血,还是嫌犯自己受伤出血造成的呢?左芷津推断:如果案犯手上沾了被害者的血,在开灯时,血迹滴落的形态就该是由浓到淡,而现场血迹上下浓度一致,只能是案犯受伤出血滴落而成。

接下来,他又对案犯受伤原因进行推测:案犯用西餐刀行刺时,因刀柄很短而刀身很长,反作用力会使刀向反方向顶回来,嫌犯右手掌很可能会被顶回的刀刃割破。因地上未发现血迹,可能是嫌犯对伤口做过处理或对现场做过清洗后才逃离的……

根据这一现场勘察结论,侦察员立即在北京各医院布控,排查右手伤者。当晚,传来消息:嫌疑人已在某医院落网。

“他的受伤位置在哪里?”左芷津问。

“右手掌心与手腕相交处,他说是作案时刀掉了,自伤。”侦查员回答。

除了凶手并非是处理伤口而是换了件衣服逃离以外,其他与左芷津的推理一点不差。



纱窗油污,破解焚尸命案

2005年冬,北京某区发生一起情杀案,一名女子被害。前期侦察陷入窘境,被害者尸体无影无踪。警方怀疑,嫌疑人已毁尸灭迹,骨灰已被扬弃至垃圾场,初步锁定一处曾被出租的涂料厂为毁尸现场。但办案人员赶到该涂料厂时,还是晚了一步:窗明几净,墙壁已被铲掉一层,粉饰一新;地砖也被全部铲掉,铺上了新砖。线索中断。涂料场里,侦查人员苦苦找寻,撬开了地砖,刮开了墙壁,却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墙被刷,窗被拭。左芷津抬头望着附近的一扇窗户,在抹布擦过留下的条形印迹中,他突然发现了淡淡的、有点发黄、类似于茶渍的痕迹。“抹布抹玻璃,都会留下水印,但是,如果是焚尸现场,这些水印就很可能混有尸体成份”。顺着这一思路,他继续在房间内转悠,发现门口排气扇纱窗上,凝固有一种油状物质。“人油!”左芷津说,当时,脑海里突然闪过这两个字。焚尸,人体脂肪燃烧分解,随水蒸气升腾,遇冷凝固。他从窗玻璃和纱窗上,取下“茶渍”和“油状物”。

但是,脂肪燃烧时,化学份子链会被打破,即使“茶渍”和“油状物”是脂肪,也很难检测出究竟是人类脂肪还是动物脂肪。翻遍许多科研资料,左芷津终于在某省找到一所科研所,该所具有辨别动物脂肪和人体脂肪的技术,检验结果最终证实,“茶渍”和“油状物”果真就是人体脂肪

当嫌疑人双手被铐住时,他很惊讶,“从涂料厂找到证据?这怎么可能?你们别想诈我!”


水中污泥,滤出窃贼基因

2005年4月17日,北京一所高档住宅。长时间没人居住的房间里发生了盗窃案,事主多日后才发现被盗,而此时,所有的犯罪痕迹早已被严重破坏。没有可疑指纹,更没有可疑足迹。从室外到室内,从卧室到客厅,从墙角到门缝,办案人搜遍了每处角落,一无所获。

左芷津从现场带走了三样东西:半袋牛奶,半片面包,一纱布泥屑。
牛奶和面包都放在桌子上,吃了一半,房东家人都不吃该品牌的牛奶和面包,所以牛奶和面包被认定为“嫌疑人物品”,上面有可能留有其唾液等“个人资料”;房间浴缸里有半缸水,左芷津用纱布从水中捞出一些泥屑。

一位办案人员说,跟左芷津出现场多了,养成了一个习惯,“不要问为什么”。左芷津是典型的跳跃思维,侦察时,常弄不懂他究竟要干什么。

“吃过的东西有可能验出DNA,这能理解。但小偷偷完东西,第一件事就应该是立即离开现场,怎样可能先洗个澡?”该位办案人员说,半缸洗澡水,他们都看到了。可是,左芷津到达现场后,还是盯着看了又看,然后突然下命令:用纱布捞泥屑,而且亲自动手,表情严肃。他一忍再忍,才没笑出声。当时大伙儿都觉得,“这把,左总肯定走眼了”。

可是,检验结果出人意料,牛奶和面包都经过细致处理,清除了“人为痕迹”;可从泥屑中,却提取到了人体上皮组织,泄漏了嫌疑人的DNA

落网后,嫌疑人说,他曾在大宅门里干过活,清楚哪些房间“终年安静”。而且,他原来每天都洗澡,离开大宅门后,再没条件保持清洁,所以,见到浴缸,知道不会有人来,就放心大胆洗了个澡,“哪都想到了,就洗澡水忘放了”,他说。

对此,左芷津后来解释,捞泥屑是一个反常规的大胆假设,假定嫌疑人得手后就想洗澡。根据嫌疑人犯罪心理学等理论,这类假设不可能成立,但是,洗澡水来源没法解释。假若错过了“泥屑”,该起案件极有可能成为一起陈年积案,“只能尊重现场的每个事实。嫌疑人的心态千奇百怪,常一反常规,对于他们而言,没有‘不可能’这三个字”

引用
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提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觉得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推理基础的一些细微地方。
——左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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