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6-8-11 20:58:5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51 编辑
第四届“贝克街杯”第四题个人解答


一、锁定凶手

本文有四名死者和四名嫌疑人,但是暂不能排除四名死者有凶手的可能,基于此论点,进行以下分析:
1.四名死者意外身亡,排除。
2.四名死者各自自杀,这不可能,比如死者许昌岚头被砍断并灌输水泥。
3.四名死者合谋,这点全文无一文字加以论证,排除。
4.四名死者死亡最后的人是凶手,并自杀。这也不可能,因为吕誉就是最后一名死者,但是第一次案子发生时,他刚出狱,不可能知道第一个死者秦申志的车子和道路的行走路线,一个十几年没出过社会的人,早就变天了。
5.四名嫌疑人分别作案,不可能。因为吕誉是新搬家的,成为陆仁贾的邻居,陆仁贾完全没有必要作案。而且陆仁贾的谐音不正是“路人甲”么?
6.四名嫌疑人合谋,或交换杀人,同第5点,没有看出陆仁贾有可能合谋的迹象。
7.四名嫌疑人部分合谋,这点也不可能,由于各自的身份不同,并且,全文没有一处文字介绍四名嫌疑人有同谋的可能。
8.四名嫌疑人只有一人是凶手,这点是可能的。那么我们应该逐一排除嫌疑。
(1)陆仁贾率先排除了,完全没有杀人动机嘛(不过这个陆仁贾其实是有问题的,下文举证)。
(2)检察官李德凯,在十几年前的法庭上,确实是表现得义愤填膺。“一拳将桌子打出一个凹痕当着在场所有的人厉声喊道”,他确实是有可能替天行道的,并且故意在四人都出狱以后进行一起谋杀。但是根据他的出差记录,8月9日--8月13日,他是没有犯罪时间的。当然,有人怀疑他假装出差,其实潜伏在城内杀人,这未免有点幼稚,只要一查不在场证明,即不攻自破。
(3)高一行,是当年女死者的高中男朋友,正所谓学生时期的恋爱,有可能是最纯洁最难忘的,高一行是完全有可能行凶的。但是第二起谋杀案现场的视频证明,“他在昨晚9点从外面回来回到自己房间所在的3楼,高一行的房间就在杜浩思房间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再没出去过”,他是没有作案时间的。高一行可以从自己窗户滑落下去么?是可以的,但是却无法解释鸭舌帽的男人进入杜浩思的房间后如何消失了。有人说,高一行可以滑落到底楼,然后扮演鸭舌帽的男人进入杜浩思房间杀人,但是之后他如何悄悄回到自己的房间,能保证不被人看到,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没出去过呢?这是不可能的。
(4)只有秦恒志是有可能犯罪的凶手。
A.全文都没有叙述他有任何的不在场证明,说明他是有作案时间的。
B.种种迹象表明,凶手熟悉当年案件的发生情况,比如每件案件发生前都有类似独白的文字,是叙述当年四人如何对女死者施暴、行凶、掩藏尸体的,这说明凶手也熟悉当年的案件,所以这次杀人,就有了“风林火山”的杀人模式。这样我们排除了四名死者自己作案的可能,唯一可能熟悉当年案件的人是水呢?不错,是秦恒志。文中叙述“但是当田绮顺被囚禁在秦家时是由他来负责田绮顺的饮食”,意味着秦恒志接触过死者,并且是最有可能发现当年案件真相的人。
C.秦恒志可能早就认识到自己的弟弟们的行径是多么的无耻下流,秦恒志内心已经忍受了多年的争扎,甚至可能患上了PTSD,所谓目击证人也会患上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这使得秦恒志有了人格障碍,或许他有希望洗涤罪恶的想法,并且能够长期等待,最终付出实践,杀人,替天行道,洗清自己的罪恶。这种心理疾病,是完全有可能的。
D.秦恒志肯定熟悉各个死者,包括自己的弟弟秦申志,所有他有犯案的理论可能。种种迹象表明,凶手熟悉现场环境,也与各死者认识,能使死者毫不警戒的人,只有当年作为从犯,进行帮忙的秦恒志。
E.商店老板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因为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他们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这虽然不可能算什么铁证,但是佐证是必不可少的。
F.秦恒志的杀人动机,有可能只是想杀自己的弟弟,比如因为遗产之类,但是只杀弟弟,容易引起怀疑,因而把其他四人也杀害了。但是我认为这点是不可能的。所以秦恒志等了十几年才将这四个凶手一网打尽,是因为秦恒志要赎罪。

因而,综上所述,凶手必然是秦恒志。


二、推理犯罪手法

1.第一起案件很容易,秦申志是被自己的轿车撞死,那么知道他有车并且停靠位置的人,极大可能就是他的哥哥秦恒志。
根据江流的证词:“凶手应该是死者很熟悉的人啊,知道他的行动轨迹精确的撞死死者然后逃逸。”这也符合秦恒志的特征,他与死者熟悉程度、了解现场环境的程度,都无法摆脱嫌疑。
这起案件的手法确实简单,秦恒志完全可以就跟自己的弟弟的车过来,在车上,让弟弟去接小孩,然后他戴上手套,看准时机,驾车撞人,而后逃逸,并在车上写下了“风”字。风,其实就是代表“其疾如风”,是当年四名死者如何将女死者田绮顺制服并开始一系列暴行的开始。这也是本次案件凶手秦恒志要表达的杀人仪式的开始。

2.第二起案子应该先到许昌岚谋杀案,因为他的死亡时间是在8月11号的晚上9~10点。
这个犯罪手法简单粗暴,死者被凶手利用公共电话约出来,并被凶手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死,凶手先将尸体头颅与躯干砍下分开藏起来,躯干直接扔进汽油桶里用水泥浇灌,那几天肯定没人注意到这个无用的汽油桶,并且由于有水泥浇灌,也没人愿意花费力气将其移动。至于死者的头部,肯定是被凶手先藏起来,比如藏在自己的冰箱里。等到8月14日前一晚,才转移头颅到工地的汽油桶上。最后,在汽油桶外写下一个“山”字。
其实这一系列行径就是当年许昌岚他们埋葬女死者田绮顺的手法,这次复制当年的手法,说不定也是为了让当年的凶手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意思。

3.第三起案件其实很简单,虽然是密室谋杀案。
(1)由于死者杜浩思是住在二楼的简单房间,凶手是完全有可能从二楼跳下逃逸的,但是并不是尸体被发现时才跳下。
(2)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进入死者杜浩思的房间,说明杜浩思认识该男人,所以轻易让其进去。该凶手就此可以随时勒死杜浩思,并利用诡计,将其吊起来。原文叙述“尸体的脖颈上有两道勒痕,很显然是先被勒死后再吊起来”、“吊着杜浩思的绳索是很粗的麻绳,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
(3)最难的地方也许就是密室的形成。尸体被发现是第二天的中午1点,而且“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这或许就是密室之谜。由于窗子“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窗户以后从内部才能锁住,但是这个窗户的锁生锈的厉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锁住”,那么制造这种密室的办法,其实可以用钢丝拉上扳手,但是,用人力似乎不太容易拉上,于是凶手想出了一个巧妙的技巧:利用其他物体的重力,进行拉拽。并且在案发现场的桌子上刻上“林”字。完成一切布置后,凶手就可以跳窗不在房内了。
(4)凶手可以利用一个重力的箱子或假人之类(该物体一定要大于桌子的重量,而且还要有绳索在窗户外拉着,当凶手放手时,重物才能落下),一根钢丝连着窗户的扳手,另一根钢丝连着挡在门口的桌子,当门口被其他人撞开时,凶手在楼下可以控制钢丝,使箱子或假人就开始下掉,那个连着桌子的钢丝开始拉动桌子,这时,从而因重力拉起了窗户的扳手,使房间成为密室。也就是这样,案发时,有人听到“砰”的一声,并且“在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那就是证据。随后,只要将该物体搬走即可,这说明凶手一直就潜伏在周围,并且很快让物体消失掉,这时人们都在关注杜浩思的房间,无暇他顾,他就顺利逃跑。

4.第四起案件才是吕誉谋杀案。
(1)“吕誉的房间内弥漫着一股极其难闻的气味”,这就是吕誉被烧死的化学原料或化学变化后的味道。
(2)这起案子陆仁贾在凌晨5点突然“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这点很奇怪,陆仁贾是怎么知道隔壁会有事情发生呢?会不会是陆仁贾其实就是鸭舌帽的男人?这就与前文叙述凶手是秦恒志的说法出现了分歧。其实,鸭舌帽的男人就是陆仁贾,而陆仁贾就是秦恒志假扮的,陆仁贾谐音是 “路人甲”,这就是作者跟我们玩的文字游戏,陆仁贾本来就不存在,只是一个被假扮的人。而这个人就是凶手秦恒志。
(3)我们应该注意到陆仁贾出现的时候是凌晨5点,当时是夜晚,根本看不清人,只要秦恒志稍微假扮一下,警察是不会发觉的。而且由于案子发生突然,撞开门后,尸体就在燃烧,警察也无暇他顾,而陆仁贾这时就大叫着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等到以后警察再去追查时,陆仁贾完全可以消失不见,因为可以解释成他害怕之后退房了,再无踪迹。
(4)这起离奇的案件是如何办到的呢?首先,凶手肯定在死者身上(包括手上)放置了易燃的化学物质,比如磷,因为磷的燃点很低,是十分容易燃烧的。至于怎么放置的,可以在原文中提到的“啤酒罐”外围,这样死者的手接触过啤酒罐,那就是有可能粘上磷的。至于衣服上,肯定是死者换洗衣服时就可以下手。总之,凶手是肯定在案发前就准备好这些化学物质在死者身上了。其次,当陆仁贾敲门时,死者肯定会来开门,这时死者的手接触到金属的门把手,凶手“陆仁贾”只要在门外用通了电的小型装置,就可以使电流通过金属门把手连接到里面的反锁装置,这样,死者一接触到门口,就必然被电到,引起自燃。所以,当警察撞开门时,死者这具所谓的“尸体”正在燃烧,其实死者吕誉只是被电晕了,但是警察以为他死了。最后,法医鉴定“死因就是烧死”,其实说明吕誉当时只是被电晕,然后被火烧死的。这样凶手就可以摆脱嫌疑了。这样,密室完美形成,凶手不需要进入房间也能做到杀人放火!

至此,所有案件全部解释清楚,陆仁贾就是秦恒志,秦恒志就是所有案件的凶手!而犯案手法和细节也全部在上文呈现!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1 21:32:2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38 编辑 凶手:
嫌疑人有高一行,李德凯秦恒志三人。杜浩思的尸体是运用了重物关窗诡计(后面会阐述),尸体被发现后必须尽可能快地收回草地上掉下的重物,也就是在差不多的时间里需要一直盯着重物情况,所以排除当尸体被发现时还在若无其事午休的高一行。再来李凯德外地出差,明显的不在场证明。剩下就是秦恒志。文中有体现,一周前突然来弟弟家里,水泥案件时店主觉得照片像他等。
案件分析及还原:
:“凶手应该是死者很熟悉的人啊”从警察这句话我们可以了解死者生活规律,可从秦恒志一周前到过死者家,知道死者要接送孩子的情况作初步判断。再者是从上车到发动车的时间来看,10:52分死者停车,10:55凶手上车,10:58凶手发车,光天化日下的偷车还背负杀人使命的人是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文中没有提及汽车有报警的声音更加能确定这一点),所以可认为凶手已经有车钥匙,这可能是秦恒志在他弟弟家偷的备用钥匙。所以凶手应该是在附近蹲点死者,伺机上车,然后伏击死者的。
:密室(重物关窗诡计):用一根细鱼线系着重物的绳子,在把手上绕个较松的死结圈,用放在门前的桌子角压着,从窗外出去,并虚掩好窗,当人进来,桌子就会离开原来位置,绳子就会松开,下坠过程就一下子带动生锈把手,并很快脱离松开,后面马上拿走重物就OK了。文中“在昨晚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但摄像头没有拍到他离开的画面”可以佐证凶手没有通过正常途径离开这一点。
:注意到公寓的警卫室上一直荒废的,从文中警察看到敲门并用了上去这词可以说明警察是通过监控观察死者房门的。结合这两点,凶手完全可以在11点前黑进监控系统中切换画面,因为荒废的所以系统也该很久没有更新,黑进去不难。11点到了死者房门进屋与死者通宵喝酒聊天,把死者灌醉后,画上火字,四点多点火烧死死者,离开(离开是不一定经过警卫室的,又或者趁警卫一直注意监控离开也可以),并把监控迅速切换回来。邻居问到烧焦味就会过来拍门了
文中提到”确定了许昌岚死亡时间是在8月11号的晚上9~10点,而秦申志死亡时间是同天晚上8~9点”,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杀掉两个人还不被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前面提到的重物—汽油桶,汽油桶藏尸,再者利用汽油桶的滚动,移动方便(仔细观察文中可知,田绮顺受折磨致死的全过程,被分为四个部分,而每一起杀人方式都是沿袭田绮顺遇害的过程,这里深藏着凶手的复仇心理“让你们也感受一下小田生前死后受到的痛苦。”所以做出大胆的假设,汽油桶用于藏尸和运尸所用)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凶手提前把汽油桶置于杜浩思家附近,然后中午以老相好的名义约死者,钝物砸死后用筒藏好,然后到名誉附近犯下第四起案件,回来灌水泥,8.14提前放好位置OK
犯罪动机:
哥哥经常照料被监禁的女孩,渐渐日久生情,并尝试帮助她逃脱,文中有提到田绮顺有逃出去报警,这就可以解释文中提到为什么秦恒志为什么好像参与犯罪没被判刑可以推理出,他救女孩应该有重大立功之处,但是失败后,被坏人们隔绝了他们两并对女孩施加更加残暴的虐待,女孩不久后也死了。凶手绝望、失落、悔恨化成了17年后骇人的复仇计划,一直等待主犯出狱那天,一场杀人计划早已计划于心。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1 22:38:2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46 编辑
蓝字为引用   红字为推理要点

①秦申志案

秦申志于8月11日上午10:58在接送孩子时被自己的车撞死。文中这样叙述此案:这么看,凶手应该是死者很熟悉的人啊,知道他的行动轨迹精确的撞死死者然后逃逸。
所以说开车撞死死者的人一定对于死者平时生活习惯十分熟悉,是认识的人。
在停车场,拍摄到了相关信息:摄像头拍到在10:55时有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穿着黑色衣裤的人进入车内,10:58:11车开始启动,于10:58:19撞上正过马路的死者。随后扬长而去。
这里经过答疑,黑衣人直接进入了车内,并没有撬锁的行为。此时可能的情况有三种:1.车本身没有锁 2.车内有其他人3.黑衣人拥有汽车的钥匙。在一般情况下,下车锁车门属于比较常识性的问题,因此排除1。2或者3情况,不论是有人开门帮助杀人或是拥有车钥匙,无不说明死者与杀人者的亲近关系。
方向盘上只找到秦申志的指纹,我想凶手应该戴了手套。
我想也是,凶手做事很干净利索。

没有蛛丝马迹,由此说明凶手是预谋作案

②杜浩思案

杜浩思的尸体是由其所在工厂的工友发现,他被吊在工厂宿舍楼自己的房间内(每层楼5个房间),而整个房间则是密室状态。首先,我们分析这起案件的可能性:自杀或是他杀。
接到报警以后,江流来到这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
这是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因此外人不可能进入。而考虑到每个案件中都会留下风林火山的字,属于系列作案,围绕着多年前田绮顺谋杀一案展开,因此和本案有关的人物仅有高一行一人。若此案为谋杀,凶手则为高一行。
1.他杀的讨论
这一案是标准的密室,可能存在的出口是门和窗子。
关于门情况的叙述是这样:房间的门锁可以通过钥匙从外面反锁,但钥匙在杜浩思的衣服口袋里被找到,而即便有其他钥匙的存在,也无法解释挡在门前的桌子是怎么被移动到这个位置,桌子上还刻着一个“林”字。
经过答疑,这里面桌子的位置属于以人类眼光看待的不可思议,也就是说从外面锁门是无法把桌子推到这个位置的
同时,在监控中发现:根据楼道口的摄像头,在昨晚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但摄像头没有拍到他离开的画面。
此时时间为8点,黑衣人装束和上一案相同,故此人和本案有关。如果凶手在外面锁门离去,那么他如果要离开2楼,必然会经过2楼楼道口的监控留下影像,而摄像头并未记录,也就是说,黑衣人并非从门离开
由此可以判断,凶手在外面锁门创造密室是不可能的
现场关于窗子的描述是这样:房间窗户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窗户以后从内部才能锁住,但是这个窗户的锁生锈的厉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锁住。江流让两名警员尝试了一下,身体健康的成年男性从2楼窗户跳下应该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2楼的窗子跳下去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凶手如果是高一行,他可以伪装成黑衣人在8点时候来到2楼,被摄像头记录,再进入死者房间,完成手法后也就是大致不到9点,从2楼跳下,换去衣服,再正常来到3楼自己房间,被摄像头记录。
如果想要利用跳出窗户作为离开密室方法,那就必须离开后锁好窗户。而此最通用的方法就是利用钓鱼线穿过窗户的缝隙再拉动达到关上窗户的目的。但是遗憾的是,经过答疑,在窗户关上后,钓鱼线一类的东西将无法抽出,因此这个手法不成立。
通过百度,这种推拉窗安装与拆卸十分容易。那么是否可以存在这种可能:凶手在杀人之后,在室内把窗户拆下并锁好,然后从窗户位置离开。文中有这样一条线索:江流走到宿舍背面,在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
如果是人跳下去的痕迹,除非是摔倒了,都不会出现这种较大的物体压过的痕迹。同时,在摄像机中,黑衣人并未携带如此大的道具。而若是从窗户扔下,似乎也达不到“较大的物体”这种描述的程度,因此判定:此物体可能是凶手早就放在草坪上的
按照此种想法,再结合上面提到的,可能是垫子或者梯子一类的东西,卸下窗户逃出后,站在此物体上,在外面重新安装。
同时,因为在室内存在林字的死亡信息,排除不进入室内直接杀人的手法,毕竟在桌子上刻字是无法在外面完成的。
2.自杀的讨论
根据前面的描述,这起案子的密室似乎很完全,门和窗都无法离开,那么是否可能存在自杀的情况呢。文中对尸体这样描述:初步的尸检结果表明死者是在昨晚的8~9点间死亡,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尸体的脖颈上有两道勒痕,很显然是先被勒死后再吊起来,法医也赞同了这种说法。
死者先被勒死,然后被吊上去。因此,就算死者可以设计出把自己勒死的方法,在自己死后也不能完成把自己吊起来的手法。若是存在某种把自己吊起来的方法,那么现场肯定存在线之类的痕迹,可惜文中并未叙述,因此排除。
3.相关线索猜测
吊着杜浩思的绳索是很粗的麻绳,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尸体就这样挂在上面。
绳子绕了吊扇一圈,也就是说绳子本身是比较长的。可能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尸体本身并未吊起来,而是放在桌子附近或者窗户旁边,利用吊扇的转动来升起死者,配合完成某些手法。但是吊扇的相关情况并未叙述,因此没有做过多猜想。
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
在大家发现尸体开门的时候,听到了砰的一声。当然这有可能是门碰撞到桌子或者桌子碰到其他地方发出来的声音。同时,也可能存在某种机关,设定为开门时启动,不过现场并无任何痕迹,因此未做研究。

③吕誉案

警方找到了吕誉的公寓。但就在警方的监视下,吕誉死亡。
“但是……真的没有人进过他的房间……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刘军说。
警察们一直在监视他的房间,不可能在这段时间有人进入房间。
江流走到房间的窗户边,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三名下属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时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
窗户同样也是锁死的,因此得出结论:不可能进入有人室内杀人
那么是否存在远距离杀人的手法呢?
吕誉的房间内弥漫着一股极其难闻的气味,地板上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墙上用马克笔写着一个“火”字,但现场没有发现打火机、火柴一类的点火装置。
墙上有用马克笔写下的火字,因此就算是远距离杀人在不进入房间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写下火字。由此判定:吕誉自杀
虽然此案中没有发现点火装置,但是经过答疑,若是火柴一类的东西在火中烧尽,也不会留下痕迹,因此暂时理解为使用了火柴进行点燃。
另外关于此案有一个小的脑洞,仅作参考:
百度了一下相关知识,在一个网页找到一种使用巧克力+啤酒罐底部在光下引燃的例子,不过考虑到死亡时间处于凌晨,并未多做研究。
如果吕誉是自杀,而且留下了火字,警察在来之前并未告诉吕誉前两个案子的经过,那么说明吕誉是这一系列案子的知情人,甚至可能是凶手。

④许昌岚案

死者于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出门去了,之后被发现被人杀死。
根据文中叙述:根据店家 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因为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他们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
也就是说,此时打电话的黑衣人很可能是秦恒志,约死者见面并杀害了死者。
发现附近的一个小区就是17年前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李德凯的住所。但是李德凯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来
此人在案发时间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故系列案件和他无关

⑤动机与相关分析

将所有死亡人员做如下列表:

秦:车撞死,8.11上午10:58
杜:密室勒死,8.10 晚上8点到9点,林
吕:被烧死,8.11下午五点还被警察证明活着,之后监控,8.12凌晨4点~5点死亡,火
许:砸死水泥,8.11中午接电话后出去,死亡时间当晚9点到10点,山

在第一案发生的时间,高一行正在工作,所以凶手不是他。可能的凶手为吕誉或者秦恒志。
在第二案中,因为外人很难进入工厂,若死者为被人谋杀,凶手为高一行。
第三案中,吕誉为自杀。
但在当晚11点,曾经有人看到了黑衣人在公寓附近出现,因此除了吕誉外至少还存在另一个案件知情人或者凶手
考虑到许的死亡时间为9点到10点,那么黑衣人在杀人之后赶到公寓附近的可能性很高。可能有暗号一类的东西,吕誉见到了黑衣人,知道了该死的人全部已经死亡,因此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第四案中,根据老板证词,凶手很可能是秦恒志。
动机分析;吕誉年少时曾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当时不懂事,还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未判重刑而洋洋得意,但经过了17年的牢狱生涯,他深刻意识到自己当年的行为是多么恶劣与不可原谅,十分后悔。出狱后,见到了秦恒志,从他那里得知了其他几人对从前所做没有任何忏悔之意,这激怒了他,于是联合起来策划了风林火山杀人事件,最后在得知了所有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亡后,选择了自杀。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03:07:0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0:17 编辑
我估计这是多人共谋的案件。 随便胡说八道一番吧。

      1.  吕誉案。有个奇怪的疑点,“荒废了的警卫室”没有警卫(言下之意至少以前是有警卫的),但所在公寓(吕誉居住的公寓)却有两个人住了下来。因此,我开始怀疑这个“陆仁贾”真的是路人甲吗?  首先其他的不说,窗户是封死的,只有门口一个出口,然后又要求不得脑洞一些没有的线索,三个警员8月11日下午5点来到吕誉的寓所进行监视着,发誓没人来过。然而活生生的人是不可能隐形。那么凶手就只有在下午5点前已经来到吕誉的寓所了;或者邻居陆仁贾就是凶手。要是凶手早就来了,那么他躲哪里——吕誉房间,陆仁贾房间,警卫室。排除一下凶手还是可能在陆仁贾的房间里。然而陆仁贾似乎没有动机,如果陆仁贾真不是凶手,那么陆仁贾就可能被凶手利用了。
    作案手法如下: 8月11日下午5点之前,凶手早已来到陆仁贾的房间,晚上离开实际到隔壁请吕誉喝酒(线索是几个酒瓶),灌醉或是下迷药弄晕吕誉,然后把酒精灌满吕誉一身,用马克笔留下火字,点火,后带着点火装置离开,那时候应该是8月12日凌晨4~5点了。之后凶手躲进陆仁贾的房间(总有借口推说自己为何又没有走,此处不多说),跟陆仁贾说隔壁好像着火了(不可能说的那么明显,可能说“隔壁有些不对劲”)。于是陆仁贾急忙跑出去,后叫警卫室的三个废材到吕誉房间去撞门。这个时候,凶手才有机会溜走。不过这个做法有很多致命的弊端,很冒险,要是凶手被陆仁贾认出怎么办?因此我甚至怀疑凶手就是陆仁贾。
     不管怎样,如果凶手8月11日下午5点前就来到吕誉的寓所直到作案后才趁机离开,那么仍然有个问题——8月11日晚上11点在吕誉的寓所附近的监控拍到的那个鸭舌帽男子就是替身,是另一个同谋。目的是迷惑警察。   
       另外,说一下远距离杀人(即死者被烧时凶手不在场)的假设,不过那是不可能的(至少我脑洞不出来): 警方初次来到吕誉房间是没有闻到奇怪的刺鼻味道,也没有马克笔留下的字。然而撞门而入之后除了吕誉被烧,墙上多了马克笔留下的火字。
       突然想到的较之前面的脑洞更为合理的可能性。凶手就是留下来看守的三个警员之一,即系刘军他们。这个想法也挺奇葩,我就不累赘了,反正作案手法差不多。(而且差不多都在胡说八道)
        好了分析了两个可能性之后再说些正经的。总之凶手是8月11日下午5点之前早一步来到吕誉的寓所,躲起来(肯定躲的来,公寓总会有多个楼层 ←_← 这应该不算线索以外的脑洞吧),然后行凶拿到钥匙锁门伺机溜走。8月11日晚11点监控拍的鸭舌帽男子是另一个同谋。    (辛苦评委们了)

2.许昌岚案。  有证人指证 8月11日中午 秦恒志打电话给许昌岚叫其出来,自此许昌岚再也没回来过。秦恒志嫌疑很大。而许昌岚是8月11日晚上9点~10点之间被杀,与此同时杀害吕誉的凶手在作案手法上他只能8月12日凌晨5点左右,趁着警察从警卫室上来吕誉房间的时机溜走。也就是说杀害吕誉的凶手A不是杀害许昌岚的凶手B,然而在8月11日晚上11点出现在监控视频下面的鸭舌帽神秘男子正是杀害许昌岚的凶手B。   
      许昌岚是被秦恒志打电话叫出来的,杀害许昌岚的凶手很大嫌疑就是秦恒志,那么杀害吕誉的凶手就很可能是想为女友复仇的高一行(从动机上看)。许昌岚被钝物多次敲击致死,联想一下钝物可能是高一行工作的工厂里带来的工具。

3.秦申志案。  秦申志可能被哥哥秦恒志开车撞死的。因为是亲属,更容易取得弟弟秦申志的车,作案时带了手套。从作案时间来看,案发时间是8月11日上午10:55左右~10::58:19,就是将近上午11点吧。动机最大的高一行在该时间应该在工厂上班(工厂上班时间: 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6点),因此高一行在秦申志一案并没有作案时间。排除检察官,杀害秦申志的凶手是他的哥哥秦恒志。

PS. 检察官8月9日~8月13日都外出出差,直到8月13日才回来,4起案件都与检察官无关,排除。(至少4起案件都不会是检察官亲手作案)

4.杜浩思案。杜浩思是第一个被杀的,他8月10日晚上8点~9点被杀。此处我想弄清楚工厂宿舍的监控的分布位置。据文中所说,  宿舍的每一层的楼道楼应该都有监控;只是让我疑惑的是,宿舍门口究竟有没有监控探头?文中没有明说。因为需要注意“题目里没有提到的线索请不要自行脑补出来当论据”这个要求,可是此疑问依旧困扰着我。那么,在这里只能通过逻辑分析做出判断了。
      (以下分析皆忽略监控有死角的情况: ) 根据宿舍2楼的监控录像显示,鸭舌帽男子在8月10日晚上8点来到2楼但没有离开的画面,此处可知帽子男是从窗口离开的。那么他躲开了楼道的监控,宿舍门口究竟有无监控?依据警方的办案方式,如果门口有摄像头肯定会检查的,即是:门口有监控,但监控里头没有帽子男离开的画面,同时关键是同样没有帽子男从外面经过宿舍门口踏进宿舍的画面,否则题目肯定会提出来的吧?那么只有两个可能: 门口真没有摄像头; 或是门口有摄像头但肯定有其他能躲过监控探头的出入口可以进入宿舍楼。    (这一点我是生怕评委们当成是无线索之下的异想天开)   不过嘛,不管怎样,凶手犯案后从窗户离开还是有可能不被监控探头拍下而逃走的。
       文中的叙述貌似有所暗示不能从外面把窗户锁上(生锈的锁很难拉上扳手),对此实在想不通,还有其他疑点,那个“砰”的一声巨响到底怎么回事,本人能力有限。  不过还是姑且完整一下自己的解答—— 杀害杜浩思的凶手是高一行。高一行事先准备在自己房间里放一条绳子伸至下方二楼死者的房间外。然后他在晚上8点左右经过打扮之后从外面来到工厂宿舍的2楼,敲门/喊门,正常情况下人都会去应门的。死者开门放凶手进来,凶手把死者勒杀,从内锁门,把桌子顶住门口,在桌上留下“林”字,从2楼死者房间的窗户离开。凶手把事先准备在外面的绳子绑紧在自己身上,即悬吊半空,利用细绳从外面把死者房间的窗户锁上。最后离开的时候都好办,而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从2楼安全跳下没问题。(草坪被压过是不是还用上垫子了?)  高一行一副鸭舌帽的装束悄悄离开后,卸装等到晚上9点再光明正大的从外面回到3楼自己房间。
总结一句: 高一行和秦恒志共谋。高一行杀了杜浩思和吕誉,秦恒志杀了秦申志和许昌岚。秦恒志在8月11日晚8点到9点之间杀死许昌岚之后,在当晚11点打扮成鸭舌帽男子的着装出现在吕誉居住的寓所附近的监控探头下。8月12日凌晨5点以前,另一个凶手高一行一直躲在吕誉所住的那栋公寓(的其他楼层),后等警察们全跑去吕誉房间之时,高一行趁机逃离。

作答完毕。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10:07:5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44 编辑
文中的线索比较杂而散,首先请允许我进行一下篇章整理。
一、99年田绮顺案
1、那时田绮顺打工结束正在回家的路上独自骑着自行车,秦申志骑着摩托车来到她的身旁朝她腰部右方踹了一脚,失去平衡的田绮顺摔倒在旁边的水沟。吕誉假装上前关心,就这样把她给骗走,后来又用威胁的手段把她带到宾馆进行了强女干。
2、而后他们不分昼夜地玩弄田绮顺的肉体,每当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她清醒后在继续凌虐。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
3、吕誉和许昌岚因为田绮顺偷偷跑去打电话报警而对她施加更残暴的凌虐,他们打她、踢她、甚至还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除外,还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以此为乐。
4、不知该如何处理尸体的四人用毛巾将尸体包住放在旅行袋内提上车,之后将田绮顺的尸体连同她的书包一同放入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吕誉从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来的。
5、那起案件的调查非常顺利,因为本来就是主犯吕誉在另一起案件的讯问时说漏了嘴,几乎不用考虑是其他人犯案的可能。江流的前辈跟他说,他们能做的只有尽可能的收集证据证明这四个人的罪行有多可恶,让法院能够做出最佳的判决。每一次庭审,江流都抽空去旁听,可如今还记得的只有四名少年虚假的悔罪表现和旁听席上不住哭泣的死者家属。“他们从没有后悔自己犯下的罪!他们后悔的只有自己被抓住!”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李德凯一拳将桌子打出一个凹痕当着在场所有的人厉声喊道。那时江流分明看到吕誉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二、死亡
1、秦申志:8月11日,上午10:58:19撞上正过马路的死者。肇事车上写有“风”。
2、杜浩思:8月10日晚上8~9点间死亡,先被勒死后再吊起来。8月11日下午1点发现尸体。房间的桌子上写有“林”。
3、吕誉:死亡时间在8月12日凌晨4~5点。被火烧死。公寓墙壁上写有“火”。
4、许昌岚:8月11号的晚上9~10点。8月14日发现尸体。被钝器击杀致死。汽油桶外写有“山”。
三、黑衣男
1、在8月10日晚上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但摄像头没有拍到他离开的画面。
2、摄像头拍到在8月11日10:55时有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穿着黑色衣裤的人进入车内。随后扬长而去。我们在胜利小路发现了肇事车辆,经过比对车的撞痕以及车头部分的血液,确认系肇事车辆无疑。但是没有目击者看到肇事者下车,以及逃窜方向,调查路边的摄像头同样没有结果。
3、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出门去了,
警方调取了通信记录发现对方号码是从拂煦路的一家商店的电话拨出的,根据店家 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
4、在公寓附近路口的一个监控摄像头发现,8月11日晚上11点曾经有一个穿着黑色衣裤戴鸭舌帽的男子出现。
四、时间轴
1、李德凯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来。
2、高一行在8月10日晚上9点从外面回来回到自己房间所在的3楼,高一行的房间就在杜浩思房间的上方,直到8月11日早上8点再没出去过。早上8点~12点和下午2点~6点是工厂上班的时间,而发现尸体是在8月11日下午1点,那时候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间内午休。
3、一周前(8月4日左右的某一天)许久不见的哥哥秦恒志曾经来过秦申志的家。
4、那天(8月4日)是主犯吕誉刑满出狱的日子。
5、许昌岚8月11日中午接到电话出门后就没有回来。

———————————————推理的分割线—————————————————
一、秦申志案
应该来说,该案案情简单,无特殊复杂作案手法。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凶手需要对秦申志的生活习惯相当熟悉,而且凶手要能得到秦申志的车钥匙。在众多嫌疑人中,符合条件的只有秦恒志了。
二、杜浩思案
引用
杜浩思的尸体是由其所在工厂的工友发现,他被吊在工厂宿舍楼自己的房间内(每层楼5个房间),而整个房间则是密室状态。
引用
房间的门锁可以通过钥匙从外面反锁,但钥匙在杜浩思的衣服口袋里被找到,而即便有其他钥匙的存在,也无法解释挡在门前的桌子是怎么被移动到这个位置,
引用
房间窗户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窗户以后从内部才能锁住,但是这个窗户的锁生锈的厉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
引用
身体健康的成年男性从2楼窗户跳下应该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引用
在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
引用
高一行的房间就在杜浩思房间的上方,
根据以上线索,我们推理的杀人手法如下:
准备一根长的结实的钓鱼线,一端打个绳结套在窗户锁扳手柄上,扳手柄扳至水平微向上的位置。钓鱼线中间部分打个绳结套在门锁或桌子某处固定。另一端穿过推拉窗户打开时两扇窗之间的缝隙,再绑上重物,吊在窗台靠下的位置。再在重物上绑上另一根钓鱼线,垂到楼下草坪。从打开的窗户跳下后,拉扯钓鱼线左右移动即可关闭窗户。尔后待人撞开门后,钓鱼线中间一松,重物就往下掉,扳手柄被重物拉扯朝下转,把窗户锁上。重物继续下掉,就把套在扳手柄上的钓鱼线另一端也扯下来了。趁发现尸体时的混乱局面回收钓鱼线,把重物放到该放的地方去(应该是工厂本来就有的某个东西)便大功告成。
从以上的手法来看,凶手需对工厂内部环境与员工宿舍房间布局比较熟悉。(否则不好确定钓鱼线长度,也不好回收重物)而且:
引用
江流来到这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
所以在凶手是工厂内部员工的可能性很大,在嫌疑人名单中,只有高一行符合条件。而:
引用
在昨晚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但摄像头没有拍到他离开的画面。
引用
他(高一行)在昨晚9点从外面回来回到自己房间所在的3楼,高一行的房间就在杜浩思房间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再没出去过。
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没有离开的男人显然就是从窗户离开的凶手。从时间来看,高一行不仅符合条件,而且相当吻合。
综上所述,杜浩思案的凶手应为高一行。
三、吕誉案
由于公寓门口有警察值班把守,而在警方把守开始的时候确定吕誉存活且拥有自主行动能力。排除凶手从其他入口潜入的可能性,只能认为凶手在这段时间内一直呆在公寓里。
由于题中并未对吕誉房门的反锁方式进行详细解释,只能认为吕誉房门并未从内部反锁,那么作案过程猜测如下:
凶手一直潜伏在大楼里某处,晚上与吕誉一起通宵喝酒,将其灌醉。然后,写下“火”字,布置现场。凌晨五点左右趁警方值班精神最疲倦之时,将吕誉烧死,关门出去在公寓某处潜伏。等警方发现情况,上楼前往吕誉房间撞门时,趁机离开公寓。
引用
值班的刘军发现不对劲马上叫醒沉睡的另外两人跑上公寓去撞开房门
可见吕誉房间在值班室以上的楼层,而且撞门时警卫室无人把守。
引用
所以江流便让自己最信任的刘军和另外两名警员守在公寓已经荒废的警卫室内监视着。
可见公寓里应该没有监控系统,而且公寓内不排除有其他废弃或不住人房间的可能性。
可以看出警卫室无法观察吕誉房间的房门。
引用
江流没有把秦申志和杜浩思的死告诉吕誉,
引用
秦恒志:男,34岁,秦申志的哥哥
凶手需与吕誉相熟,符合条件,最可能的嫌疑人便是秦恒志。
警方没有说出秦申志的死讯,而秦恒志又是秦申志的哥哥,年龄上又接近,长相也很接近。试想一下,在吕誉入狱17年后出狱,有一位当年的从犯前来看望,不管是秦恒志冒充秦申志前来,还是秦恒志以秦申志哥哥的身份前来,吕誉应该都不会存有戒心。因此杀死吕誉的人就是秦恒志。
四、许昌岚案
许昌岚案的案情和手法无需赘述。任何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嫌疑人都可能是凶手。
而从吕誉案的分析得出,秦恒志在许昌岚死亡的8月11号的晚上9~10点位于吕誉公寓内,李德凯在此时段出差,28岁的陆仁贾没有杀人动机,凶手便只剩下高一行。
引用
许昌岚的尸体是在吕誉死后两天的8月14才被发现,就在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上,一早准备干活的工人们发现工地多了一个汽油桶,
引用
确定了死亡时间是在8月11号的晚上9~10点,
这里有个问题,许昌岚11号就死了,居然尸体在14号才被发现。而警方也已经对该案如此重视,必然密切寻找许昌岚,如此之下都要3天才发现尸体。显然尸体并非一开始就被封存在汽油桶里,并非一开始就放在工厂里的。
引用
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李德凯一拳将桌子打出一个凹痕当着在场所有的人厉声喊道。
引用
但是李德凯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来。
在此,我们有一个大胆的推测,我们认为虽然李德凯具备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许昌岚也是高一行所杀的,但是李德凯完全可以在出差回来后处理尸体,封存尸体,丢弃尸体。
从李德凯如此痛恨这些人的态度,我们推测,李德凯很可能17年后都没有放弃要干掉这些人渣的决心。目前我们已经推理出秦恒志与高一行联合犯案的情况,考虑到李德凯也存有杀意,而且李德凯文化水平最高。因此我们推断,这很可能是李德凯、秦恒志与高一行合谋犯案,而李德凯就是这个团队的主谋。作为团队的主谋,他虽然没有动手杀人,但是他一定是想要完成封存尸体这画龙点睛的一笔。
五、案情重现
2016年8月4日,99年田绮顺案的主犯吕誉刑满出狱。李德凯、秦恒志与高一行形成的复仇计划也正式展开了。
8月10日晚上8点,高一行伪装成黑衣男来到工厂2楼,随后高一行接机进入杜浩思房间,趁其不备将其勒毙,再用麻绳将其尸体吊起。而后高一行反锁房门,布置好钓鱼线机关(具体手法详见前文描述,此处不赘述)后从窗户跳出,在9点钟回到自己房间(有摄像记录)。
8月11日早上10点58分,秦恒志伪装成黑衣男尾随在秦申志之后,趁其过马路之际,开车将其撞死后逃逸。中午时分,秦恒志丢弃肇事车辆,而后来到一家商店,用公用电话将许昌岚约出。
8月11日下午1点,工友们撞门后发现杜浩思的尸体,而撞门的过程刚好触发机关,使得房间变成一件密室(密室手法同样见前述,此处不赘述)。高一行从8月10日9点进入自己房间后直到11日8点并未外出,而后8点到12点在上班,12点到1点在房间里午休,2点到6点在上班。6点下班后,高一行便离开了工厂。
8月11日晚上9-10点,高一行来到了与许昌岚的约定地点,趁其不备,用钝器将其击打致死。而后将尸体藏于某处。
8月11日晚上11点,秦恒志伪装成黑衣男出现在吕誉的公寓外,并趁守备警察未察觉,成功潜入公寓。而后秦恒志得到吕誉信任后进屋,与其喝酒将其灌醉。然后,写下“火”字,布置现场。
8月12日凌晨5点左右,秦恒志趁警方值班精神最疲倦之时,将吕誉烧死,关门出去在公寓某处潜伏。等警方发现情况,上楼前往吕誉房间撞门时,秦恒志趁机离开公寓。
8月13日李德凯出差回来,来到许昌岚的藏匿处,将尸体拉出放入汽油桶,灌入水泥后,抛尸在自家附近的工厂里。李德凯作为主谋,以此为这起“风林火山”连环杀人案画上点睛之笔。
综上所述,本系列案件为李德凯、秦恒志与高一行合谋犯案。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14:49:5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24 编辑
凶手是秦恒志和高一行

四起凶杀案件,都围绕着17年前的案子展开。到底是恶有恶报还是无故冤死,这其中的曲折也只有当事人能够体会吧。
17七年前见证这件案子的人,除了警察,就剩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
秦恒志:他在17年前曾经负责被害人田绮顺饮食,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并在一审时被起诉判决无罪。17年过去,当年的凶手全部刑满释放。他却在外逍遥,怕被人报复。让他产生先发制人的想法。
高一行:被害人田绮顺的男朋友,知晓此案者无一不对四名犯人的罪恶行径愤慨不已,检察官在法庭上声嘶力竭的呐喊要给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可是最终却只得到了17年
李德凯:8月9日出差,8月13日回来。四起案件案发时间在8月10晚到8月12日凌晨,李德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红字为引用
其疾如风
一周前许久不见的哥哥秦恒志曾经来过他们家。秦恒志在8.4日时就去找过秦申志,那个时候秦恒志一是确认秦申志的状况,二是找机会拿到车的备用钥匙。8.11日 10.58秦恒志带手套开车将在校门口等待的秦申志撞死,后下车逃脱,在车窗写下风。

其徐如林
房间的门锁可以通过钥匙从外面反锁。拉上窗户以后从内部才能锁住,但是这个窗户的锁生锈的厉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锁住。可以看出房间的密室形成想从窗户出去再反锁窗户并不是那么容易。高一行在8.10日8点,到了杜浩思的寝室,将杜浩思勒死吊在电风扇。先反锁门,拿他的钥匙从2楼窗口跳下逃出在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出门配钥匙后,根据摄像头,他在昨晚9点从外面回来回到自己房间所在的3楼。8.11上班或回来时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再没出去过。高一行用钥匙进入杜浩思寝室关上窗户,将桌子移到可以勉强开门挤出一个人的位置,在桌子写下林。用钥匙在外反锁住门,回到自己的寝室。而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正是因为工友着急撞开门后,门撞到的没有完全盖住的桌子发出的“砰”声。

侵略如火
江流和其他的警员找到吕誉住所已经是11日下午5点,在这之前,凶手有充分的时间潜入这栋公寓。12日凌晨五点的,值班警察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吕誉已经被火焚了。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三名下属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时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凶手是怎么进去的呢?其实凶手秦恒志早就潜进了公寓,准备好啤酒、迷药跟打火器。他等到夜深人静没外人发现的时候,提着啤酒去找吕誉,假装叙旧。“在尸体体内发现有少量的酒精。”吕誉喝了下药的啤酒昏睡了,秦恒志开始布置现场,用马克笔在墙上写下火,看时间差不多用啤酒将吕誉火焚,之后逃离现场。隔壁陆仁甲闻到烧焦的味道,住在吕誉房间隔壁的陆仁贾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在公寓附近路口的一个监控摄像头发现,8月11日晚上11点曾经有一个穿着黑色衣裤戴鸭舌帽的男子出现,这个男子其实就是刚杀完许昌岚的高一行,为的是迷惑警察的视线,伪造成是一个凶手。

不动如山
许昌岚在11日中午被人用电话叫出去,商店老板提示打电话的这个人是秦恒志。秦恒志叫许昌岚出去,他并没有拒绝。秦恒志将他打晕关在工地上一个少有人烟的地方,并通知高一行。早上8点~12点和下午2点~6点是工厂上班的时间,高一行下班便赶了过来,不停的用凶器打击许昌岚的头部,在晚上9~10点,许昌岚没有了生命迹象,高一行将他带到工地用水泥装进水泥,写下山,离开现场。在23点时赶去吕誉的住所附近。


附时间表
84 秦恒志来找秦申志
81020.00~21.00 高一行杀害杜浩思跳窗逃跑
81021.00 高一行外出后回到自己寝室
811日 早 高一行从外锁杜浩思的房门
81110.58 秦恒志开车将秦申志撞死后逃跑
811日 中午 秦恒志约许昌岚出门
81117.00 秦恒志躲进吕誉家公寓
81121.00~22.00 高一行将许昌岚杀死
81123.00 高一行穿黑色服装出现在吕誉家附近
8124.00~5.00 秦恒志找到吕誉将其烧死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16:23:5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2:37 编辑
第四题答案
       

        一   8月11日从拂煦路商店给许昌岚打电话的黑衣人是谁

        “根据店家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因为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他们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
        在涉案人员中,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的可以有两个人,一个是秦恒志本人,另一个是秦恒志的弟弟秦申志。
        在判断黑衣人是秦恒志还是秦申志之前,首先要分析一下在小学门口被撞死的是不是真的秦申志。换句话说,既然死者“已经看不清的表情被大片血迹覆盖”,有没有一点可能因为兄弟俩相貌相近,被撞死的其实是秦恒志?应该是不可能的。因为毕竟兄弟两人不是双胞胎(一个34一个33),没有证据认为他们相似到足以混淆的程度;秦申志有着朝夕相处的妻子和孩子,他们可以判断出死者是不是自己的丈夫(爸爸);案件发生在2016年,凭借DNA检测技术,警方也不会犯下弄错死者这种低级错误;小学门前似乎监控很多,既然拍到了黑衣人进入车内的画面,死者从车中出来时的未被破坏的面孔也会被看清楚(还有被撞前的面孔)。经过以上分析可以认为,在小学门口被撞死的确实是秦申志。
        秦申志不可能知晓世间存在着一个“黑衣人杀死自己”的计划,自然也不可能穿着与杀死自己的人所穿的一样的衣服在商店打电话。那么可以推断打电话的男子是他的哥哥秦恒志了。至此可以确定秦恒志是犯人(暂时无法确定共犯的有无)。
        商店老板记不清黑衣人打电话的具体时间,但有理由认为把许昌岚叫出去的电话就是黑衣人所打的电话(否则犯人必须不遮挡面部来商店打另一个电话把许昌岚叫出,没有好处而且相当危险,实际上警方也的确向商店老板出示了嫌疑人照片)。结合许昌岚父母的证词,可以确定黑衣人(秦恒志)给许昌岚打电话的时间是在11日中午。


        二  时间线
       
        为了理清脉络,在此列出涉案人员活动的时间顺序。注:暂时无法确定几次出现的黑衣人是否为一人。
        2016年
        8月4日  吕誉十七年刑满出狱
        8月4日左右  秦恒志去了许久不联系的弟弟秦申志家
        8月9日  李德凯去外地出差
        8月10日
        20:00  一名黑衣人进入杜浩思宿舍所在的工人宿舍二楼,没有从楼道离开
        20:00-21:00  杜浩思机械性窒息身亡
        21:00  高一行从外边回到宿舍三楼
        8月11日
        8:00-12:00  高一行出门&上班
        10:52  秦申志将本田停到第一小学附近,下车
        10:55  一名黑衣人上车
        10:58  汽车启动,撞死秦申志,逃逸
        中午  许昌岚接到黑衣人(秦恒志)从一家商店打来的电话后外出
        13:00  杜浩思尸体被工友发现 高一行此时在自己房内午休
        17:00  刑警来到吕誉住所,吕誉还在睡觉
        21:00-22:00  许昌岚被害,死因是被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部造成颅内出血
        23:00  吕誉住所附近的摄像头拍到一名黑衣人
        8月12日
        -5:00  警察轮流值班监视吕誉房间
        04:00-05:00  吕誉被烧死
        05:00  吕誉邻居陆仁贾敲门,警察撞开门发现尸体
        8月13日
        李德凯出差回来
        8月14日早上
        许昌岚尸体被发现


        三  对吕誉案的推理

        由于现场没有发现打火机、火柴一类的点火装置,吕誉是绝不可能自己烧死自己的。这一定是他杀,而且由于窗户被密封,犯人只能拿钥匙由门进入,在墙上写了“火”字,点火后由门离开(时间在凌晨四点-五点),锁了门并且带走了点火装置。
        可这与警察的证词是矛盾的——三名警察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时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他们是轮流值班的,五点钟陆仁贾敲门时刘军叫醒了另两名警察,可见犯人进入吕誉房间时,值班的警察是刘军。
        不知道废弃值班室的设备是怎样的,似乎没有录像监控(否则可以调监控看犯人了),但却可以直接看到吕誉的房门。既然在四点到五点间犯人一定出入了吕誉的房间;在出入房间时,犯人没有使值班警察分神的手段;值班警察刘军能看到吕誉的房门,却表示没有任何人进出……那么只能得出结论:刘军撒了谎,他是第二名犯人,或是在自己值班时放其他犯人(比如黑衣人)进入房间烧死吕誉,或是趁着同事熟睡自己行动烧死吕誉。99年田绮顺案发生时刘军才十岁,他具体的作案动机并不可考。
        吕誉案的其他细节:23点监控里出现的黑衣人,可能是为了诱使警方认为犯人只有一人、保护刘军,也可能是他一直等到四五点由他来放火;吕誉没有给警察钥匙(否则着火后不必撞门),拿到他钥匙的是秦恒志,秦恒志在吕誉出狱的七天里和他联系(可能通过不知情的秦申志的帮助),在七天内得到了他的住址和复制钥匙;案发现场的酒很可能也是秦恒志买的,让吕誉酒醉方便作案;吕誉下午五点还在睡,他声称昨晚上网熬了夜,这里恐怕没有太多隐情,假设他不是上网而是做了其他勾当,恐怕也与案件联系不大(另三个案子的犯案时间都不需要熬夜);没有理由认为陆仁贾是共犯,作为邻居他应该在吕誉搬进来前就住在那里了,敲门是因为闻到了烟味或听到了声音。刘军的存在使得犯人可以大摇大摆的出入吕誉房间,安插一名邻居当共犯没有意义。


        四  对杜浩思案的推理

        考虑到黑衣人出现的时间与死者死亡时间相吻合,杜浩思应为黑衣人所杀。
        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密室的制造。首先需要判断的是,犯人从密室中脱身时,是从门出去的,还是从窗户出去的?这里要注意到密室内存在着一张从里面把门挡住的桌子,既然说“把门挡住”,想必留下的缝隙是不足以让人通过的。那么如果犯人是从门离开密室,只有一种可能——先反锁窗户,从门出去到外边走廊,再利用手法在关上门的同时将桌子从里挡住。恐怕并不存在这样的手法,门是向内开的,利用开门的狭小的缝隙操作沉重的桌子怕是不可能。于是,可以推断出犯人离开密室时是从窗户出去的。
        注意到杜浩思窗下正对的地方的草似乎被较大物体压过,可以想象一种简洁的制造密室的手法:犯人反锁房门后,打开窗户跳出,在外边用长棍子一类的东西关上窗户。然后犯人就可以离开了,利用一些机关使窗户锁住即可(比如在第二天13:00工友撞门时听到砰的一声,是否触发了什么机关?或是高一行当时在三楼操纵了机关使窗户锁住,如果他是共犯的话)。可惜这样的猜想恐怕并不成立,因为窗户只有在拉上以后才能锁住,对于正常的窗户来说,拉上之后窗缝间即使有一根丝线也会被夹住,窗户扳手又不是很好扳,根本不存在在外边(三楼宿舍窗户)操纵机关锁窗的可能。再考虑屋内可能做成自动锁窗机关的道具:尸体脖子上打死结的麻绳(可以看作绳圈)、吊扇和桌子,没有其他了。可以想象,既然尸体是吊着的,以正常宿舍房间的天花板高度,这条麻绳一定不会很长(否则脚就沾地了),别说做机关,就算拉直了恐怕也够不到房门或窗户扳手(何况还是绳圈)。至于吊扇,开关应该在房间墙上因此无法操控,就算能使它转起来也会打到绳子。经以上分析,可以排除犯人跳窗后利用机关自动反锁窗户的可能。
        另一种制造密室的方法:不反锁房门,将一条麻绳(也可以换成更合适的绳子)挂在窗户扳手上,两端伸出门外,将桌子推向房门只留一点缝隙;从窗户跳出,用长棍子拉上窗户,再走楼梯回到二楼门外,用力拉麻绳扳下窗户扳手,回收绳子,用备用钥匙(主钥匙在死者口袋里)锁好门,下楼,作案结束。这个手法可以成功地制造密室,但有一点条件不满足——犯案的黑衣人只被摄像拍到进入二楼一次,按照此手法需要进二楼两次、出二楼一次才对。如果高一行(假设他是犯人之一)在九点钟回三楼宿舍前去了二楼,他有按上述方法锁窗锁门制造密室的能力,但监控显示他是直接回了三楼。
        没有人再出入于二楼楼梯口,犯罪要如何完成呢?实际上一点改变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进入杜浩思房间杀死他后,再打开隔壁房间;打开隔壁房间窗户,将一条麻绳一端固定在屋内(比如系在床脚),另一端由窗垂到屋外;返回杜浩思房间,整理好现场(刻字、挂人),将麻绳挂在窗户扳手上,两端伸出门外,推桌子堵门留一点缝隙;跳窗,在外边用长棍子将窗关上;利用麻绳爬到杜浩思隔壁房间,收好麻绳;到杜浩思房间门外拉绳子锁窗,回收绳子,锁门;返回隔壁房间反锁门,由窗奋力跳到之前压到的杜浩思房间正下方的草地上(距离不远又有一定高度,可以办到;当然不能直接跳到杜浩思房间隔壁房间正下方的草地上,草地有两块凹陷会引起怀疑);再关上隔壁房间的窗。至此成功完成密室,并且与楼道口监控拍摄的画面吻合。这个手法与上边阐述的手法相比,不仅需要杜浩思房间的钥匙,还需要隔壁房间的钥匙;多使用了一些绳子;作案时需要确认隔壁房间的工友不在宿舍。
        为什么认为这种手法是可行的呢?因为既然犯人有能力拿到杜浩思房间的复制钥匙,也应该认为他有能力拿到隔壁房间的复制钥匙,这两个事件的难度系数是很接近的。另外必须知道隔壁工友的行踪……有理由去推测高一行极有可能是犯人之一了。对于高一行来说,这个连环杀人案有着充足的准备时间,拿到这两把钥匙并非难事。他有可能就是勒死杜浩思的黑衣人,完成手法后换装再在21点回来;也可能只提供了两把钥匙和杜浩思隔壁工友的行踪信息,由他的共犯扮作黑衣人来杀人。
        至于工友撞开房门时听到的“砰”声,可能只是门被撞开后移动短距离又撞到桌子的声音。这声音说明门和桌子不是紧紧贴着的。


        五  有关秦申志、许昌岚两案的一点细节

        前边第一部分的讨论中已涉及到这两个案件。黑衣人可以发动秦申志的车的原因,可能是秦申志有不拔车钥匙的习惯,更有可能是秦恒志找机会拿到了车钥匙的复制品。杀死许昌岚的应该是秦恒志,因为许昌岚被害时刘军在监视吕誉,而高一行因为杜浩思被害一案很可能不便于行动。
        至于文中提到的另一个可能涉案的人物李德凯,并没有足够线索来确定他是否是犯人的一员。他出差回来时犯罪已经基本完成了,如果一定要让他来插一脚,犯人们可以先留着许昌岚的尸体,等李德凯13号回来再由他将许昌岚灌到水泥里(这种可能是不能忽略的,可以作为11号杀死许昌岚、14号早上才使他的尸体被目击的解释——就是等李德凯来过把瘾)。


        六  结论(谁是凶手)、有关每个黑衣人的身份和犯人们作案分工的分析
       
        动机就是对十七年前的复仇吧。
        犯人一:秦恒志,负责拿到秦申志的车钥匙(可能)、吕誉的房门钥匙、给吕誉买酒喝(可能)、打电话约许昌岚出来、杀死许昌岚、11号23:00在吕誉住所附近扮黑衣人被摄像头拍到(另两人当时不方便)
        犯人二:刘军,负责做内鬼把犯人放入吕誉房间(也可能自己进入吕誉房间)
        极有可能的犯人三(虽然无证据):高一行,负责拿到杜浩思房门钥匙和杜浩思隔壁房门钥匙、确认杜浩思隔壁房间工友行踪
        可能杀死杜浩思的有:高一行、秦恒志、刘军
        可能杀死秦申志的有:秦恒志、刘军(如果能翘班)(排除正在工作的高一行)
        可能杀死吕誉的有:刘军、秦恒志(排除因杜浩思案不宜行动的高一行)
        通过看前文第二部分列出的时间线可以发现,每一场作案之间都没有时间冲突,如果想让摄像头下每个黑衣人都看起来一样来诱导警方认为只有一个犯人,可以执行从始至终每一个黑衣人都是秦恒志的方案,四个人都是他杀的,刘军与高一行只作为辅助。
        如果三个犯人身材差不多,从节约交通费和teamwork的角度考虑,可以让高一行当黑衣人杀死杜浩思、让秦恒志当黑衣人杀死秦申志、让刘军杀死吕誉。
        可能的犯人四:李德凯。13号才回来,如果他也是共犯,就负责把许昌岚灌进水泥。如果他不是,灌水泥的工作就由其他人来做。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19:34:46
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凯,陆仁贾合伙作案(陆仁贾应该是在得知了吕誉的所作所为及他的毫无忏悔之后,才决定义愤填膺加入作案的。)
  第一起案件:秦恒志穿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凶手进入秦申志的汽车,用提前准备好的车钥匙发动汽车开出(或者先前就已经从秦申志处拿得了钥匙),撞死秦申志之后,下车隐秘地在挡风玻璃上用油漆写上“风”,然后钻入车底,直到观察到周围应该没有人时再离开。
  第二起案件:高一行穿上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敲门进入杜浩思房间,之后将其勒死并吊挂在吊扇下,将门关上反锁并在顶着门的桌子上刻下“林”,之后从窗户爬到三楼自己的房间逃离现场。
  第三起案件:同伙在8月11日晚上11点穿上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出现在公寓附近路口的那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内以迷惑众人,实则在江流等人离开后,陆仁贾进入吕誉房间使其燃烧起来,然后迅速逃出房间,再伪装成拼命敲房门的样子引来守在公寓已经荒废的警卫室的警员。
  第四起案件:秦恒志用商店电话将许昌岚约出杀害之后,深夜与假装出差的李德凯合作将尸体头颅放置在汽油桶上,并在桶外写上“山”,而后逃离现场。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21:18:00
注:蓝字原文

  首先把具有犯案条件的人找出来

凶手每次出现在监控都是特定的穿着,比如“黑衣裤戴”、“ 鸭舌帽”,说明凶手有个特殊身份的代入感;还有每次凶案现场都会留下一个中文,这个中文都和这些人以前对待“田绮顺”的手法相符合,也证明凶手是以一个身份去“讨伐”这几个人,也就是下面的凶杀案都会留下凶手的代表性的信息。一般来说警方是不会透露细节的,而这些案件中的这些中文都是凶手自己按照之前的案件写的,所以这些连环案件只能有一个凶手。
李德凯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来。”也就是说,李德凯有一些案件没有赶上时间;关于“秦恒志”,即使商店老板最后指出凶手像秦恒志,但是毕竟当时凶手“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这名男子戴着口罩”,所以如果老板单纯看到一张在阴影下的眼睛,基本很难判定打电话的就是秦恒志,而且一个人出现老板并不会刻意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清晰的印象。所以凶手是高一行,他是当年死者的男朋友,而且也是杜浩思的工友,这是一所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而且高一行又在死者楼上,要杀害杜浩思是很容易的。而高一行选择这时候杀害这些人的原因,一来是报仇,二来是这是主犯吕誉出狱,可以一网打尽。


犯案过程,首先,高一行偷了秦的车子,直接撞死他,然后逃跑。
接下是许昌岚,高一行用钝器击打头部,然后放进桶内,和之前案件他们对待田一样。
然后就是杜浩思案件的密室,凶手先勒死,然后吊起来。根据监控,鸭舌帽男进来但是并没有离开,而房间当时堵上桌子已经成为密室,门是基本没办法出去了,但是窗户是打开的,然后现在把手那里绑上细线,细线另一端在凶手身上,关上窗户,跳下去,利用自身重量可以将窗户关上,而把手将窗户锁上之后,作用力还在,所以细线也被带回凶手身上。高一行进入房间的方法,可以从他自己上面悄悄降下,也可以通过敲门,他们本身是工友,所以之间一般不会怀疑。逃跑从窗户跑出去,所以9点的时候他才能回来并在监控留下痕迹。
至于吕誉的死,吕誉他通宵上网,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他是不在家的,凶手可以埋伏在他家里,或者在死者楼上某处躲起来。因为自己犯了那么多事情,警方肯定会登门拜访吕誉,甚至对他进行保护。等到警方已经上门问话之后,高一行选择人们注意力最放松的时候,也就是凌晨,杀害吕誉,并放火烧尸。具体手法,因为当时田绮顺被折磨的时候,那些人“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以此为乐”,所以高一行在吕誉生前灌下大量啤酒,而且最有可能的是装的是威士忌(当然,啤酒瓶可能里面装的是白酒等高浓度的酒),吕誉就是以这种痛苦的方式死去,高一行还点燃吕誉的嘴,让他燃烧,所以体内酒精含量才会少。
匿名
| 发表于 2016-8-12 22:33:1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34 编辑
主犯高一行,从犯秦恒志
总体来看四期案件的死者应该是与田绮顺当年的遭遇有关,当年四人对田绮顺做了什么,如今就类似的方式死去,对应关系如下。
秦申志:骑着摩托车朝腰部踹了一脚。被车撞死,腹部糜烂。
杜浩思: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窒息)。死因是机械性窒息。
吕誉: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被烧死。
许昌岚:将尸体放入汽油桶倒入水泥。死后被装入汽油桶。
按时间表顺序发展分析如下:
第一起应该是其徐如林

这起案件凶手很容易锁定,由于工厂外人很难进入,所以一定是工厂工人之一,而其中与田绮顺有关的只有高一行。

从现场描述来看出现的有:宿舍楼结构为一层五间、尸体、钥匙、推拉窗、吊扇、粗麻绳、桌子、门、草坪以及一声异响。

摄像头拍到了凶手来到2楼,却没有拍到凶手离开,结合楼下草坪上的痕迹,可以推断凶手肯定是通过房间的窗户跳离2楼。但是死者房间的推拉窗是反锁的并且生锈严重,说明不可能通过某些方式让窗自动上锁。考虑到一层内有五间房间,凶手身为工厂员工并为谋杀策划了许久,可以通过配置同一楼层其他房间的钥匙进入其他房间跳窗离开

唯一的问题就是桌子是怎么挡在门后的。工友撞开门时听到的“砰”应该是门撞到桌子的声音,那说明其实桌子不是紧挨着门的,这样的话凶手只要控制好桌子与门的距离,将门打开一条缝后通过大门,然后将门反锁即可。因为撞门时大家都急吼吼的,所以没注意到,误以为是桌子挨着门的。

事件还原20:00,凶手来到死者房间将死者勒死后吊在电风扇上,在桌子上刻下“林”后将其靠近门处,但空开一段距离是门可以让人侧身离开。凶手侧身出门后将门反锁(钥匙提前配好),通过同样是提前配好的其他房间钥匙进入其他房间后跳窗离开。
21:00,来到3楼回到自己房间。

第二起其疾如风
根据时间表可以很容易发现在死者被撞时,高一行正在上班,那说明肇事的肯定不是他。在一开始就分析了本次事件的被害人都是田绮顺的凶手者,但田绮顺还有还有个人是协助犯罪,那就是秦恒志。秦恒志协助高一行进行复仇,可能是良心发现,不过更有可能是受到高一行的威胁(杜浩思已死),不过当他撞死秦申志后,就再也不能回头了。“

”这么看,凶手应该是死者很熟悉的人啊,知道他的行动轨迹精确的撞死死者然后逃逸。”江流的左手颤颤巍巍地拿着茶杯饮用,右手翻阅着调查资料自言自语。

秦申志的死状是四仰八叉的躺在满是血迹的柏油路上,面部朝上,已经看不清的表情被大片血迹覆盖。面部朝上说明被撞时死者是正对着汽车的,很可能看清了凶手的脸。

右手以一种极怪异的状态扭曲着。右手扭曲应该是想打招呼,是熟人没有防备,所以与车首先接触的是右手。否则应该立刻向旁边闪避,来不及闪避下意识应该也是抬起双手护头,不会一只手扭曲。

根据时间表也可以发现,在12:00,疑似秦恒志的人穿着和凶手一样的衣着打电话给许昌岚

综合以上几点,开车撞人的应该就是秦恒志。事件的发展就和原文叙述一致就不重复了。


第三起不动如山

许昌岚在8.11中午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不是急事就是熟人,结合小店老板的证词,有理由相信打电话叫其出来的就是秦恒志

尸体是8.14一早在工地发现的,工地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为避免被人发现,凶手应该就是8.13晚至8.14凌晨这段时间将尸体搬至工地

由于装着水泥和尸体的汽油桶分量并不轻,一个人很难进行搬运,在本案中有嫌疑的只有高一行、秦恒志,应该是两人协同作案

动手的应该是高一行,首先是出于报复与发泄(多次击打头部,策划多年终得所愿),其次许昌岚定位应该是协助犯罪(秦申志是投名状)。

遇害时间与高一行下班时间上有3个小时的空白,应该是在路上,所以遇害地点应该路程较远。事后需要搬运处理尸体,期间没有没有目击者,附件应该较为偏僻或者是封闭环境,结合田绮顺遭遇,可能就是秦恒志家里

事件还原
8.11中午死者被秦恒志约到家中,可能通过药物或者其他手段限制了其自由。
18:00高一行下班,前往秦恒志家,使用钝器击打死者头部多次致其死亡。之后两人将其装入汽油桶中并灌入水泥。
8.13日半夜至8.14凌晨,两人将装有死者的汽油桶搬运至工地。

第四起侵略如火

吕誉一周前出狱后只回来向他们拿了点钱说自己要去外面住就离开了,只有其父母知道住址。其父母肯定不会告诉陌生人,那知道其地址的只能是熟人甚至这个租住地很可能就是这个熟人帮忙介绍的(为了方便实施计划)

8.11 23:00曾一名衣着与凶手类似的人出现在附近路口的监控,但当时警卫室有人监视,窗户又是封死的,在不可能通过大门进入死者房间的情况下还出现在监控内,不是巧合就是凶手另有目的

住在吕誉房间隔壁的陆仁贾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陆仁贾会跑出来肯定是听到了什么异样的声音,普通燃烧是不会产生巨大的噪声,如果是死者的呼救话,在旁边没有凶手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自行逃脱,那应该是和燃烧有关的声音

死者房间门窗都不存在人为进入点火的可能,排除人体自燃的巧合外,很容易想到的就是化学品混合后强氧化还原反应起火,而“火”字是提前写好的

地板上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而尸体体内只有少量的酒精。那就很明显有多余的啤酒罐

以此为出发点,根据现场情况,有两组有实施的可能:

根据现场的难闻气味,如果不是尸体或者其他物质燃烧后产生的,那就是三氯氧磷+水反应后的味道。本身三氯氧磷用途也较为广泛,高一行很可能从工厂取得。由于三氯氧磷遇水猛烈分解, 产生大量的热和浓烟, 甚至爆炸。对很多金属有腐蚀性,凶手可能通过使用某些容器达到延迟触发的效果。

还有根据现场的空啤酒罐数量以及死者体内的酒精含量来看,高锰酸钾+酒精+水的组合方式也可以达到效果。高锰酸钾可以从药店买到,而酒精和水本身就是啤酒的组成部分。(由于实施中不可控因素较多,可能性较低)

事件还原
8.4 秦恒志曾在吕誉出狱后就联系上他,聊天中提到在外租房住可以过得比较自由,还推荐了一个租住点,不想受父母约束的吕誉很容易就上钩了。实际上这个租住点是高一行实现考察好的,方面试试接下来的计划。
8.11 23:00 高一行出现,绕到死者租住建筑的后方,就是有窗户的那边,在窗户上制造出可以通过啤酒罐大小的孔洞
8.12 4:00-5:00 凶手将装有三氯氧磷的数个啤酒罐通过窗户丢入死者房间,三氯氧磷在空气中发烟,抑制了死者的自救行为。然后丢入数个装有水的啤酒罐,使其燃烧(爆炸)。
5:00 隔壁的陆仁贾听到异样(爆炸声)后过来敲门,之后的发展就和原文一致了。
***************************************************************************************
以上,可以看到高一行对4起案件是早有计划,对案件中每个重点都做了计划,无论是个人习惯、生活规律、犯案中用到的手法,道具、犯罪现场周围环境、警方的反应等,都在把握之内。甚至是高考失利进入那所工厂,应该也是计划的一部分(这个聪明的一个人,考不上大学,我不信)。整个计划贯穿了17年,可见他对于四人的复仇之心的强烈,也侧面反映了对田绮顺的感情是多么浓烈。
期待故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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