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5-10-7 16: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首先说明,我是法庭派的,也就是主要写法庭辩护的,并不是写传统侦探类的。
误区:
1、鬼怪杀人梗。但凡是近代或者现代背景下,没有任何一个警察会以鬼怪杀人来结案,不结案就会继续查,对凶手不利,写这种诡计是在侮辱凶手的智商。

2、不可能犯罪。但凡犯罪都是可能的,所以实际上还是同上,警察不会承认不可能犯罪,还是会继续追查,对凶手不利,写这种诡计是在侮辱凶手的智商。

3、物理密室和机关杀人。只有必须远距离观看的舞台魔术才是复杂而华丽的,而犯罪现场是可以被警方近距离调查的,复杂的密室手法,复杂的机关只会留下很多的证据,对凶手不利,写这种诡计是在侮辱凶手的智商。而且说到底,密室多数是为了制造‘自杀’的假象,但是在法医面前,伪装自杀是很难的。而且就算没有留下制造密室的痕迹,但是谁敢保证自己在制造密室时在现场没有留下痕迹?由于是密室,则理论上不应该有死者以外的人的痕迹,于是自己打脸。

4、时间诡计,案发后立刻或者短时间内报警,警方几个小时内就赶来的。即使你伪造了时间,但是法医的化验是骗不过的,而且报警时间也会暴露真
正的案发时间,真要玩时间诡计至少要把报警时间拖48小时,否则就是侮辱凶手智商。

5、过于复杂的死亡讯息。死亡讯息不可能是过于复杂的暗号,因为人在死前短时间内不可能想到复杂的加密方式。而且,过于复杂的死亡讯息也不利于检举凶手,死者也不会这么干对不对?

建议
1、凶手一定要陷害1个人来作为自己的替罪羊,这样警方就可以结案了,对凶手有利。

2、尽可能的和其他人一起作为案件发现者,然后装成由于看到案件发生控制不住情绪而在案发现场乱碰,这样就可以把自己在案发现场的痕迹正当化,而且还有一个人一同到来,可以双方互相证明来消除警方对于案件发现人的怀疑。这个建议主要是针对不在场证明的。

3、可以利用人性,比如说证人A记恨被告B,然后凶手C故意在案发现场放一些被告B的东西,导致证人A因为记恨,并且看到了被告B的东西,作出一些脑补的证言,来误导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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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9 13: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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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 发表于 2015-10-9 12:11
不可能犯罪不能写?

你认为有警察会认可不可能犯罪吗?会以不可能犯罪结案吗?
| 楼主| 发表于 2015-10-9 15: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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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 发表于 2015-10-9 13:53
如果没有警察呢?

王羽 于 2015-10-09 13:58:54 补充以下内容:

发生刑事案件不叫警察会被人吐槽的。

而且破案实际上更重视的是证据,没有证据逻辑讲得通也是没用的,仅仅是合理的想象而已。反过来说,有了证据即使手法没有破解也可以定罪。举个例子,你做了1个物理密室,结果在密室里发现了你的指纹或者别的残留物,你觉得警察需要破解你的手法才能抓你吗?
| 楼主| 发表于 2015-10-9 17: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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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 发表于 2015-10-9 17:04
你这讲的是实际生活,不是小说。
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呢?并非只有了满足了形势案件的条件才能被称作不可能 ...

就算是小说,也不能和生活严重相反的,严重相反的东西会让读者没有真实感,要是不追求真实感,还不如去写玄幻小说,反正都是虚幻的。

非刑事案件的不可能犯罪?请举例。

暴风雪山庄?当然是保护现场等待救援啦。乱动现场的罪名谁担得起?

我讲的是物理密室,而不是心理密室。物理密室不留下证据是很难的,很多自认为不留证据的手法事后都会被吐槽说会留下证据。
     再说没有证据的话,即使你猜出来手法,又能把凶手怎么样?没有证据的补充,法律上还是不能判决犯人。难道你指望犯人在你说出手法后就会认罪?天哪,你太小看犯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法律知识了。
| 楼主| 发表于 2015-10-9 20: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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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 发表于 2015-10-9 19:22
非刑事案件的不可能犯罪?爱德华霍克的妙贼尼克系列看过吗?霍克是很多人公认的短篇之王和不可能犯罪推理 ...

时代在变啊,以前没有人挑剔的,现在就有人在挑剔。以前还推崇装神弄鬼吓凶手呢,现在被骂死了。
| 楼主| 发表于 2015-10-9 20: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zjacka 于 2015-10-9 21: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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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 发表于 2015-10-9 20:27
我所举的例子不是过时的东西,而是现在为止都还非常时髦的写法,比如非上帝视角、倒序、蒙太奇,等等等等 ...


小说创作是没什么必须的,我的建议不过是更偏向生活和现实的方向而已,你要写那种所谓浪漫系的也行啊,只不过我身边喷那些所谓浪漫手法不真实的

比较多,所以我出来提个醒罢了。

侦探小说也不是侦探日记,看起来好像侦探去哪里哪里死人,不过是因为小说把侦探碰到死人的事件集中在一起罢了,算不上虚假。

nzjacka 于 2015-10-09 21:02:20 补充以下内容:

可能是我的概念有误吧,因为我的概念中不在场证明不算不可能犯罪。

从现实来说,除了不在场证明,其他的根本就没有吧,所以我说那些不真实也没错吧。
|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0 00: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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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峰 发表于 2015-10-9 22:42
老王冷静点,切莫犯了嗔戒...
楼主本人有想法有观点,表达出来是好事,但是语气不是很恰当,自身的 ...

我觉得吧,观点不同没有问题,但是随便说别人浅显就不对了,至少你要说明原因以及证明你的标准是正确的不是吗?就好像老王说的,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如果说我拿我的标准来衡量一些创作是偏见的话,那么你衡量我的标准是否不是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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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0 00: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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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鬼才 发表于 2015-10-9 23:50
感觉如果在经典的本格中加入科学的元素就有点无趣了~
在科学面前手法真的有些无力~

我个人的一个观点,就是设定在现代的案件,明明有那么多手段可以用,非要强行不用,把一个可以秒破的案子拖的很长,很迷离,实在是一种非常难受的事情。

所以我才主张,进行自定义科学规律的玄幻推理,这样能够控制搜查手段又不会让人感觉太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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