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8-6 19:45 编辑
一、关于韩雅晴的尸体的分析。
首先这具尸体被毁了容,所以要重点分析毁容的原因。
引用 我那天回来是5点多,那女的就站在她家门口,然后就进去了。
引用 我倒是没见着他老婆。
引用 说起来我跟他一起共事两年多了,可连他老婆的头发丝儿都没见过。有一次我们开玩笑让他把他老婆带来给我们看看,是不是真像他说的那么美若天仙,这家伙可就发火了啊。说什么他老婆不是谁想看就能看的,就好像我们多稀罕似的。”
首先从这几句话里分析,黄光的同事都没有见过黄光的妻子,而长舍小区的人在黄光刚搬来的时候也都没讲过他的妻子,所以这里我们推测黄光的妻子并不存在。这里说的不存在是指不和黄光在一起,但是如果是离婚的话黄光为什么不给同事说呢?那么可能的推论就是他们并不是离婚了,而是韩雅晴早就死了,当然,如果是正常或意外死亡的话黄光还是没必要瞒着,所以推测很有可能是黄光杀了自己的妻子。
那么此时黄光的妻子并不存在,那么最终出现的女性尸体,就不是韩雅晴,而是另外一个人。那么为什么要毁容呢?张嫂并没有见过这个女人的面容,而且就算见过,也并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韩雅晴,所以毁容的真正目的,应该是防止之后调查的时候被警察调查出这不是韩雅晴。
二、关于黄光的尸体的分析。
引用 因为附近都是一些化工或电机厂,居民区很少,所以过往的行人也不多。就连发现尸体也是在比较偶然的情况
引用 死者身上的钱包内只有证件。
引用 鞋底比较干净。
尸体发现的地方是一个人很少的地方,所以第一反应应该是不想让人发现尸体。但是尸体身上却有证明身份的证件,而且没有被毁容,这一点又让人推测凶手是想在发现尸体后很快的确定死者身份。试想一下,如果凶手不想让人发现尸体,那么就应该想到就算发现尸体,也不能让人确定身份,但却留下了证件,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其中一种推测是错误的,这里我们推测是前一种错误,也就是说,尸体放在这个地方并不是为了不让发现尸体,而是能尽量晚发现尸体。但是这里还有一点,就是发现尸体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并不能完全保证尸体很晚被发现,所以我们推测在此之前,尸体应该被放在了另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可以保证一段时间不被发现,所以推测这个地方可能就是空着的301房间。
之后凶手将尸体移到此处,等待被发现。
三、关于几次吵架。
引用 “这个12号晚上呀,是快12点的时候我才知道隔壁在吵架,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吵我就不知道了。这破房子的墙壁隔音效果不错,如果不是吵到我家官儿我可不知道他们吵架。”张婶说,“后来过了好一会就没声了,是吵完了吧。我看他们是新来的就没计较咯。”
“吵架嘛还不就是摔东西,瞎嚷嚷。能有什么特殊的声音?”
谁知道等到10点多又开始吵了,就和每晚的电视剧剧场一样。听起来吵的比12号晚上严重多了。隔壁不是有个玻璃茶几倒了吗?当时我就有听到很大‘砰’的一声。”
我不是说了吵架也就是摔东西和嚷嚷嘛。
我注意到没声音的时候已经1点了。吵架的时候声音也是时有时无的。”
“有呀,就在11点半的时候。我去敲门叫他们别吵。里头没有回应,但也没有声音了。谁知道我回去之后又开始了。”
这里我们看到12日和13日吵了两次架。注意这里张婶说吵架也就是摔东西。而且说两次吵架都在摔东西,但是我们看现场。
引用 一套沙发、玻璃茶几、电视。只是茶几已经是侧翻在一边,沙发上的枕头和也四处分布。地上有很多陶瓷的碎片,而且大多分布在死者头部附近。白队长来到里屋,也是很简单的布置,床铺、衣橱还有一台电风扇。
地上根本没有什么摔了的东西,茶几是张婶说听到砰的一声倒下的(先不论是否真实),但确实没有摔过的东西。既然要模仿吵架,那么应该要摔一些东西的。这里张婶还说就像电视剧一样,这里我们就大胆推测,当时确实是电视里播的吵架的场景。那么为什么要播吵架的声音呢?那么一种解释就是真实当中根本无法吵起来,推测当时现场只有一个活着的人。
然后我们分析,如果那名女性真的是黄光杀的,那么在12日的时候,又是谁在场呢?如果只有黄光一个人,那么他没必要播吵架的声音。既然要播吵架的声音,就是为了制造一种吵架的假象,那么制造假象的目的,应该就是此时已经发生了某种行为,比如杀人事件,就是说,在12日的时候,已经发生了杀人事件,那么这名死者是谁呢?在文中不难推出,应该是黄光。因为那名女性死者的死亡时间确定的很明确,在13日晚上8点,而黄光的死亡时间却是在13日到14日。那么就有可能是在12日晚上12点左右死的。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继续推测,凶手为什么要制造13日的吵架假象呢?很显然,是为了辅助证明在13日的时候黄光还活着,并且制造出夫妻吵架的假象来消除自己的嫌疑,这就很容易确定,在12日晚上的时候,现场没有女性,否则在12日制造这种假象就可以了。
至此,我们进行这样一种推测,凶手首先要有301的钥匙,另外,要知道死亡时间的推测,如果不知道死亡时间的推测方法,就无法得知警察是否能查出黄光的真正死亡时间。能满足这两点的,只有一个人,就是刘一斌。所以,确定刘一斌是凶手。
四、关于某些细节的推理。
引用 死者就是那对夫妇中的妻子,名叫韩雅晴,二十五岁。
在此之前并没有人能够确定302究竟搬来几个人,但是刘一斌的调查却显示了这里是一对夫妻,前面已经推断黄光搬来的时候是一个人,如果刘一斌不是凶手,那么他是怎么查出那个不存在的韩雅晴的呢?而且,也只有刘一斌,能够主导死者的身份。从而使得人们认为302来的是一对夫妻。
引用 死因是头部造重击导致颅内出血死亡,凶器初步判断是尸体旁的这块石头。
引用 他后脑的伤口是致命伤,这是无疑的。但是那个伤口似乎不完全是现场的石头造成的,虽然因为腐烂的原因已经无法确定是什么样的凶器,但确实有另一种伤。
这里伤口是另一种伤,从而说明了这里不是案发现场,再联系下文说的那台坏掉的风扇,推测这个伤就是风扇造成的。
引用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能听到隔壁说话呢。
这里可以知道,墙的隔音效果很好。从而能够不让人发觉这个诡计。
引用 他们都是孤儿,没有亲人。他们是在大学认识的,黄光是韩雅晴的学长
调查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一件事,刘一斌和韩雅晴是中学同学。
这里应该是暗示了凶手的动机。刘一斌可能一直喜欢着韩雅晴,所以在得知韩雅晴被黄光杀掉之后才愤怒的杀掉了黄光。
引用 我,我根本没见过啊……除了尸体。我还以为只是同名……上次见面还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这里有个很奇怪的现象,一般如果听到了自己熟悉的名字,那么应该会去调查一下究竟是不是自己认识的人。这里刘一斌却说没见过,以为是同名,所以这里应该是刘一斌故意隐瞒自己见过黄光。
引用 你知道那台坏掉的电风扇吗?
有做一些检查,详细是电机中一些连接部分被震坏了。大概是被摔到地上给摔坏了。
这里是个关键的地方。为什么白天会认为风扇是在地上摔坏的呢?推测当时他看到风扇的时候就是在地上的,而且如果是好好的放着,一般是不会去查看电扇是否坏掉吧(陈潇恐怕也是因为热了想开电扇的吧)。所以在白天调查的时候风扇应该是在地上的。之后有人捡起来。那么能够在警察发现尸体封锁后还能进入的人,就只有警察了。那么符合的,就只有刘一斌(林叔是没有什么明显的动机所以排除的)。
引用 “不,不知道。”刘一斌直钩钩的看着电风扇,“我收到的资料都是有关尸体和客厅的情况。”
先这么想一下,这句话有两个部分,一个是“不知道”部分,一个是“收到的资料……”部分。只有当这两个部分都真时,整句话才真。那么我们就分开分析。
因为前一部分相当于后一部分的结果,所以我们就先分析后一部分。
如果后一部分是假,即他收到了电风扇坏掉的资料,那么他为什么要说不知道呢?这样的一种谎话,是很低级的, 他不能保证陈潇不看资料或者询问白天,所以说这种谎话根本没必要。
这样的话,后一部分应该是真实的,也就是说,他确实只收到了有关尸体和客厅的资料。
这里我们就得出一个结论,即刘一斌是不知道白天的第二次调查的,也不知道白天发现了坏掉的风扇。所以他才会将电扇摆正。
最后总结下。首先刘一斌是知道韩雅晴嫁给了谁。但是之后怎么样却不知道。等黄光搬了过来时刘一斌认出了他,然后12日晚上去找他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意外得知韩雅晴早就死了,并且知道是黄光杀的,于是刘一斌杀了黄光。然后先将黄光放在301,在第二天找了一个女性过来(这个女性可能是个小姐什么的不容易被人发现失踪的人),让人以为这是黄光的妻子,然后杀了她,并毁了容。等几天之后人们发现这具尸体后警察做出了这番推论,然后刘一斌再将黄光的尸体搬到那个地方,等人们来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