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0-21 21:18:25
分析1:被害人严芮家厕所只有血并无碎肉或者脂肪(菜刀上沾满了凝结的脂肪),另外厕所的血量仅在500CC以上,并不是致命的血量(按50KG体重来算,至少可以失去800CC血量而不致命)。

分析2:分尸用菜刀是被害人家中厨房用品,但是却和尸块一起被发现。

分析3:死亡时间虽然是9月7日22:00至9月8日10:00,但发现碎尸时间是3天后。因此碎尸时间可能并不在死亡之后立刻进行。

分析4:邹言在9月8日02:30分接到警方通知后,马上来到被害人家中的话,应该只需30分钟,而邹言直到03:00才到达现场,中间有30分钟的时间差。

因此可以判断,厕所并非分尸现场,并且分尸可能于9月8日10:00之后进行。邹言的嫌疑最大。

据此判断凶手是邹言的可能性很大。

推理案发经过:
9月7日邹言故意出现在酒会观察林登离开时间,然后在林登离开一个半小时以后和其他人分开(时间9月8日凌晨00:00),之后回到家中,将事先骗至家中的严芮(可能已使其服用安眠药类药物)用台灯敲打被害者头部后,抽取被害人500cc至800cc之间的血液。然后带着抽取的血液和凶器台灯到被害人家中,并使用被害人手机打电话给林登(时间9月8日00:34)造成被害人最后是与林登通话的假象,之后在被害人室内造成搏斗迹象,并将血液倒撒在被害人厕所中,然后将装血的容器和被害人厨房的菜刀一起放入箱子内,走出被害人房间,装作箱子很重的样子将箱子搬走(时间9月8日00:45)。之后回到家中等待。在9月8日02:30的时候接到警方通知后杀害被害人,然后做简单处理后于当日03:30分到达现场,配合警方做初步讯问后于当日10:00离开。回到家中后开始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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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0:56:24
本来想想的歪一点,认为林登是凶手呢。结果发现还是邹言的嫌疑最大。
首先我想说说我对分尸的看法。分尸需要3个小时以上,而邹言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是根据这个三个小时来存在的。具体解释下就是,邹言没有时间完成杀人并分尸的动作。但是,这个是建立在杀人后接着分尸的基础上的。那么我们想,如果邹言只是杀人,分尸是在之后某个时间进行的话,有没有可能。
首先我们看到,在死者房间的厕所,也就是现场,只有大约500毫升的血。而人体大约有1000毫升以上的血。如果把人分成这么多块,那么基本可以认为血都会流出,可是却只有500毫升。另外,如果分尸的话,难保不会有骨头或皮屑之类的留在现场,可是也没有。所以现场并不是分尸现场,或者说,并不是分成100多块尸体的现场,凶手可能只是把尸体先分成六块,搬出去后另外找地分尸,这样的话开始就不需要三个小时的时间可能有半个小时就可以。毕竟学过生物,对人体还是有了解的。如此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要把刀带出去,是为了继续分尸。那么再看看林登有没有可能也这么做。首先林登能用来作案的时间只有从22点30分到报案的0点53分。算是近三个小时吧。也就没有必要分尸和杀人分开进行。所以可以排除林登的嫌疑。
如此,凶手是邹言。他在和朋友分开后就立即去杀严芮,或者之前就已经将其杀死。然后将尸体先分成六份,给林登打电话,等林登来了后让他目睹自己将箱子搬出的场面,然后再找地方将尸体分解,此时他有从0点53到2点30分得时间,可以说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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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1:40:22
邹言在酒吧注意到林登离开的时间,然后在零点时和其他人分开,之后回到家中,遇到严芮,可能由于分

手等原因,用台灯敲打严芮头部致死,之后为做不在场证明,抽取严芮的血,带着血和台灯到严芮家,然

后使用严芮的手机打电话给林登,造成被害人最后在零点三十四分的时候与林登通话的假象,之后在严芮

卧室造成搏斗迹象,将血倒在严芮厕所内布置成分尸地点,之后拿走装血的容器和厨房的菜刀,一起放入

箱子内,等待林登出现,发现林登出现后,便现身将箱子搬走,回到家中等待。接到警方通知后,将严芮

尸体做简单处理后到达现场,经警方初步讯问后离开。然后回到家中后开始分尸,之后将菜刀和尸块一起

抛弃到郊外。

这个是以林登没有说谎为前提的推理,如果林登说谎的话,那么黑衣人可能并不存在,则林登也可以用相

同手法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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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6:42:41
邹言杀害了严芮。
第一,案发现场是严芮的宿舍,但不是分尸现场,因为宿舍厕所里只有大量血迹,没有器官组织的残留物;
第二,凶杀事件为晚上十点至十点半之间,也就是说林登接到电话的时候,严芮已经死亡,因为凶手用的是严芮宿舍的电话,没有用手机打给林登,让林登认为严芮还活着;
第三,分尸的现场应该是郊外,分尸用的凶器也可能是杀人的凶器——菜刀,这就证明在严芮宿舍里尸体未被分尸,否则没有必要将凶器与尸体一起带出宿舍;
第四,严芮的尸体极有可能在林登到达之前已被罪犯搬入电梯了,六个箱子里装的应该是严芮和林登一起的研究成果资料,凶手想独自占有研究成果,用于开发新药物产品;
第五,邹言对林登的话,更可以证明邹言有杀害严芮的企图,因为严芮知道邹言不爱自己后,可能会再次投入林登的怀抱,从而结束与邹言的合作,致使邹言的公司产生巨大的损失,为此,邹有杀人动机;
综上所述,凶案人物关系比较简单,凶手只可能是邹言,因为林登没有杀人动机,也有不在现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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