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19:47
方青涯之死。
方青涯死的时候佘耀正在和谭老师视频通话,且电话是谭老师主动打过来的,属于临时事件,所以佘耀的不在场证明是没办法做手脚的,在楼顶的露台边缘检测到了方青涯的指纹,说明方青涯确实是从这里掉落,所以佘耀和他老婆不可能犯案。从邻居张大婶的证词来看,当时方青涯不是一个人上的天台,还有其他人。“在原来的地方继续”,也就是说和他一起上来的还是之前和他一起玩的人。当时佘耀上传了他拍的方青涯、方白鹿和邓青云的视频的评论看,他们当时玩的游戏可能很危险。而第二天邓青云突然又改了之前的口供为佘耀澄清,不符合他的人设。之前被抓到作弊都是满口不承认,还是拿出视频证据才承认,说明他经常撒谎。而且当时这个时候承认他可能要背更大责任,更加不可能主动说明真相了。所以肯定有其它原因迫使他要主动为佘耀澄清,原因就是因为方青涯掉下楼是因为和他玩闹的时候失足或被他推得掉下去的。而方青涯手上的痕迹是因为方白鹿和邓青云拉他手想救他留下的,邻居张大婶听见的“放开我”是当时方青涯知道再拉着他可能两人都会掉下去。方青涯掉下去之后,方白鹿用这件事威胁邓青云为佘耀澄清被误会的事情,之后两人统一口径说后面方青涯提议上天台的时候两人没有跟着来。关于方青涯胸口的印记和手心的伤痕应该是撑衣杆造成的,造成这个痕迹的应该就是当时和邓青云打闹时留下的,如果是崔媚在阳台用撑衣杆将挂在露台上的方青涯捅下去的那么不可能在方青涯手心造成伤痕,而且崔媚用的撑衣杆是竹制的,方青涯手心留下的倒刺是木质的。
方明山之死。
方明山死时能够到仓库且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只有佘耀和就在仓库的方白鹿。方青涯手上有机油,门栓有他的指纹,仓库没有照明设备,方明山却要把能透光的门关上。在方明山的皮带上发现了佘耀的指纹,且在皮带扣下侧发现没搽干净的佘耀的指纹,说明当时佘耀绑方明山穿了皮带。之前佘耀被误会的时候方白鹿被问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和是什么人,说明她确实被人侵犯过,而这个人就是方明山。当时方明山和方白鹿来到仓库,方明山又喝了酒,突然来了兴致就想在仓库行不轨之事于是将门锁上。从方明山膝盖和小腿上的灰尘来看当时应该跪在地上准备行凶时被反抗,然后撞到了木柜被柜子上的铅球掉下来砸到了头。而当时佘耀再楼上抄完习题之后从窗户往外看的时候刚好看见了方明山与方白鹿进仓库,于是下去查看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之后便让方白鹿先回去自己留下来善后。虽然方明山头上和柜子上青苔在别的地方没发现像是从别的地方移尸过来之后再让头撞到柜子布置的现场,但是没有在别的地方发现血迹和青苔,并且仓库门是被方明山自己锁上的,就算是被人从外面进来外面透进来的光也会让方明山发现有人进来,所以只能把这里当做第一现场了。佘耀先是帮方明山穿上裤子,方明山打开手电筒的手机也没有动,让人不知道他在这里干了龌龊事,只以为是找发卡时不小心撞到了木柜被铅球砸死。之后再将仓库门上的锁片拆下来用挂锁卡在插销上,然后将横杆拉到靠近门栓挡板的地方退出仓库,从外面用刀片之类的能穿过门缝的东西顶着横杆一点点的锁上仓库门。所以之后在横杆上发现了痕迹,且挡板变形而锁片完好。
孟吴月之死。
孟吴月家没有外人闯入,门窗完好。那么孟吴月要么是自杀,要么是被方白鹿下药害死。因为当时孟吴月心灰意冷,有足够的自杀动机,而方白鹿过的很惨,且孟吴月死了她可以被佘耀夫妇收养,有谋杀动机。如果孟吴月是自杀直接在饭菜里下药就行,没必要在筷子上下药。既然孟吴月不是自杀那就只能是他杀了,也就是方白鹿下药害死了她。因为孟吴月有拿筷子尾端当公筷的习惯,且晚上吃的是中午自己夹给死去丈夫和孩子的剩饭,筷子又都有自己的名字。所以方白鹿只要筷子尾端下药,让孟吴月夹给死去丈夫和孩子的菜里沾上毒就行。中午吃过饭之后筷子一洗,就很难检测出毒药成分了,孟吴月的死就顺理成章的变成自杀了。而孟吴月如果是被方白鹿谋杀的话,那么之前方明山和方青涯的死也可能是她故意设计的。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19:55
凶手:方白鹿

第一名死者:方青崖
方青崖与邓青云打闹,然后掉了下去。
死者是自己掉下去的,邓青云想救他,但是没坚持住,方青崖自己让邓青云放的手。
第二名死者:方明山
方白鹿杀的,方白鹿让方明山去给自己找发卡,借机杀了方明山,伪造现场。
方明山应该对方白鹿进行过猥亵,猥亵过后会答应方白鹿一个条件,而去学校找发卡就是一个条件。
之前仓库的事儿是方白鹿演的,她的下体被撕裂包括描述的那些应该都是把方青山当成老师描述的,目的是栽赃老师。因为她喜欢老师,但是却没有办法得到她,再加上她从小到大接受过的虐待,她很有可能抱着一种得不到就要毁掉的心态,从而栽赃老师,邓青云听方白鹿的,帮助她诬陷老师。
第三名死者:孟吴月
药死孟吴月的人是方白鹿,方白鹿知道每个人都有特定的碗筷,所以在孟吴月的碗筷上下了毒,孟吴月就被毒死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21:46 | 2020-8-9 19:46编辑
黑色字为正文分析,蓝色字为原文引用加粗字体为分析重点红色字为决定性结论
一、天台坠楼案
首先根据住户证词推测天台门开合情况及坠楼前一刻天台上的人数。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当时住在楼顶的住户基本都有人证和物证证明自己并不在天台”且从证人张大婶的窗口无法触碰到露台上的人,所以可以确定张大婶与本案无关,其证词真实可信,以下分析均以这一条件为前提。
虽然张大婶到天台时“只看见已经坠楼的方青涯”,并没有看见其他孩子。但是方青崖左手手腕上的“环状淤青”和他坠楼前说的“放开我,你撑不住了”,都说明方青崖坠楼前天台上不止一人。如果将方青崖手腕上的淤青和这句话联系在一起,就能推断出方青崖快要摔下露台前有人想要抓住他的手腕将他拉上来,但最终没有成功。因为方青崖不到60斤,如果是成年人拉住他的话很容易就能拉上来,所以说想拉住方青崖的是一个小孩子,并且体重很可能比方青崖轻
不过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有必要解释这几个孩子如何去天台的问题,被佘耀赶下天台前,方青崖和邓青云原本在露台上打闹,后来张大婶又听到“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再结合方青崖坠楼地点,说这句话的是方青崖和邓青云其中一人,这两个孩子在之后一定也上了天台,而对于孩子而言,上天台不是一定要走门,也可以从改成通气口的“落着灰的白色塑料窗框”翻进去,之后痕检结果“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也说明天台门上锁的情况下,孩子们都是通过通气口出入天台,并且“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这些灰尘很有可能是爬通气口沾上的。但张大婶只是“穿上拖鞋去阳台看看情况”,并没带铁门钥匙,却能看到必须要从露台方向探出身子才能看到的“已经坠楼的方青涯”,这说明方青崖坠楼之前铁门并没有上锁,而佘耀前面已经“把天台上的小孩子都赶出来,并锁上了门”,即又有人用钥匙把天台门打开了。天台门“用普通挂锁锁上”,那么开门必须要有钥匙,但是有钥匙的只有“住楼顶的几户人家和物业”,并且后来的检查表明“他们的天台钥匙都在自己手中”,物业不会给小孩子钥匙,也就是说楼顶住户中有人将钥匙给了3个孩子,孩子们在之后也归还了钥匙。孩子借钥匙首先想到的都是熟人,而被借钥匙的人更容易借给认识的孩子,方青崖、邓青云走通气口没有必要借钥匙,那么会借钥匙的只有需要上天台却因为身体问题(“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不方便爬上爬下的方白鹿,而顶楼上方白鹿最熟悉的只有佘耀和崔媚。方白鹿借钥匙的理由可能是担心弟弟和邓青云。
如果方青崖快要坠楼时天台有两个人,那么他们一定救得起方青崖,并且方青崖两手手腕都会有淤青,而根据方青崖手腕上痕迹,其中一个孩子是想救他的,那么如果另一个孩子想把他推下去,一定会被制止或在之后的口供中直接暴露。因为“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并没有左手指纹,说明他掉下天台的同时另一个人就一直拉着他的左手,即拉着他的人离他很近。而之前从佘耀视角,“蓝衣小男孩和白衣小男孩似乎在打闹,几次都堪堪摔到露台边缘,大一点的黄衣小女孩双手从背后抓着护栏观战”,方白鹿并没有参与打闹,也就是说拉住方青崖的是同样在露台上的邓青云。而如果方白鹿在场也会马上去拉,但方白鹿不在,也就是说她在这时去借钥匙了
至于方青崖胸口处的红痕和手上的木质倒刺,天台上的物品没有木质结构的,同样栏杆也不会造成这种伤痕,说明这是天台之外的东西,或者说是住户的东西。而如果把这两样东西结合在一起来看,就能推断出这件东西是崔媚案发时拿在手上的竹制晾衣杆
伤.png
根据晾衣杆的一般尺寸以及佘耀家窗口到露台的距离,崔媚的竹制晾衣杆能够从窗口够到方青崖,而因为师生关系,方白鹿和邓青云可能不会做对崔媚不利的证词,所以崔媚这样做的目的还是要根据方青崖身上的伤痕判断。如果崔媚想让方青崖坠楼,那么她应该会从下方击打方青崖或者用晾衣杆将方青崖向下拉,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可能仅仅只造成方青崖胸口处的四个点状伤,而是会有向下滑动的痕迹(伤口呈线状而非点状),同样方青崖也不可能有机会抓住晾衣杆,因此崔媚当时想用晾衣杆撑住方青崖把他往露台上推
总的来说,天台坠楼案算是一场意外事故,在佘耀锁门走后,方青崖和邓青云从楼梯通气口爬到天台,而方白鹿因为身体原因没有上去。之后两人在游戏中出现意外,邓青云拉住要坠楼的方青崖,而从铁门外看到天台情况(或听到声音)的方白鹿跑到佘耀家找崔媚借钥匙并告知这件事,崔媚在借钥匙后也拿着晾衣杆去帮忙,同时呼叫佘耀,但佘耀和方白鹿赶到时两人已支撑不住,方青崖坠楼身亡,在下落时手本能地抓住新的竹制晾衣杆,留下倒刺,而邓青云和方白鹿为避免嫌疑,来不及锁门便下楼离开,之后对好口供撒谎说在楼道里玩,并且在之后归还钥匙。
这里再补充三点:
1.方白鹿抢佘耀的手机估计是怕被家长打骂
2.邓青云撒谎还有一个原因是之前在学校瞎说话惹了事,而崔媚为了避免嫌疑也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3.方白鹿和邓青云均没有杀害方青崖的动机,方青崖很关心姐姐,而且如果方青崖死亡,家长会把错误都推到方白鹿身上,她的处境会比现在更糟;而邓青云与方青崖只是玩伴,并没有仇怨,也不会故意要害方青崖。

二、器材仓库案件
先根据案发后器材仓库的情况分析上锁手法。
因为破门之后仓库一直有人把守,且“当时在门口围观的学生和老师也作证说没有看到两位老师之外的人进出仓库”,说明除了死者方明山外仓库并没有其他人。而器材仓库的四个出口:靠门的通风口“近期的新指纹仅属于谭英洲和赵佳仁两人,灰尘痕迹也符合两人扒通风口时候的动作”;另一个通风口“常年不用,落了很多灰”;窗户“用于封住窗户的木条上也落了不少灰尘,木条钉得很牢固,完全无法拆下”,即犯人并不是通过这三个出口离开仓库,换句话说,犯人从门离开之后在门外将门反锁
反锁方式自然要依据撞开门后的门锁状态给出,挡板的变形和掉落、插销的变形都在合理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从门内部正常开锁,理论上讲一共要开两处锁:将锁片上的插销松开,之后再将上方插销推出挡板,而撞门也是一样,门上的挡板飞出只是解开一层锁,要想完全撞开门,下面的锁片也应该存在撞击痕迹,然而“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锁片完好未变形,因此在这里有理由怀疑锁片部分的锁并未起到锁的作用
而器材仓库恰好存在能让下方锁失效的工具,“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因为门锁“用螺丝钉重新固定”,也就是说任何人都能够用仓库里的东西将锁片上的螺丝钉拧下,之后只需要用质地较硬的东西从门缝里一点点将锁片悬空的插销往墙边挡板推,直至门锁上。而插销上的划痕和间隔也证明了犯人确实是这样锁门的,同时因为新装修以及插销上了油,所以更容易推动。开门后虽然有照片对照,但此处因为光线暗且变动甚小不容易被察觉。
仓库.png
而杀人手法能根据木柜状况推测出来,“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个明显的撞击痕迹,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说明犯人是在方明山爬趴下来找发卡是推动柜子撞上他的额头,同时让铅球砸到方明山。因为“校方为了省电加上仓库基本都是白天使用所以干脆没装照明设备”,所以唯一的光源就是方明山手上的手机,而方明山对仓库不熟加上在找东西,难以觉察到木柜方向的动静。方明山“裤子右边口袋里是仓库的备用钥匙”与“左手还握着他的华为智能手机但已经没电”矛盾,说明犯人后来用他的手机照过明,但是归还的时候放反了
至于方明山案件的犯人,先做一个排除:学校围墙“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说明作案的是从大门进入校内的人;“3位晚自习的值班老师和宿管证明昨晚晚自习的初中学生和往常一样在自己班级的教室内上晚自习也按时回宿舍,3位值班老师也是11点一同离开学校”,排除初中生和值班老师,方明山“裤子右边口袋里是仓库的备用钥匙”说明有人告诉了他仓库钥匙的位置,而“主任为了偷懒,悄悄把备用钥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户的顶处夹缝里,这也是体育老师和音乐老师们都私下知晓的。当然,偶尔来帮忙的佘老师也知道”,也就是说知道钥匙位置的只有几个老师和跟着去仓库收拾的方白鹿。但是因为“大部分老师和学校职工早在放学时就都已经离开了”,而李大爷一直在门卫室看连续剧,因此能够有时间杀掉方明山的只有晚上进学校的佘耀和方白鹿,但佘耀不知道方明山晚上会来仓库,因此这里方白鹿嫌疑最大。而且方白鹿早上进器材仓库时,并没有到铅球柜子旁边,但她的发卡最终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被发现,说明方白鹿很有可能是晚上将发卡放到那里的。方白鹿带方明山去器材仓库,钥匙位置由她告知方明山。方明山额头上的青苔可能是在背阴处的仓库拿钥匙时蹭上的。现场出现的“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说明这个皮带曾属于佘耀,不过佘耀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皮带给方明山系上,唯一的可能就是皮带是由方明山自己或方白鹿系上的,而如果是方明山就没必要擦除指纹,但是“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说明犯人想要消除这个痕迹,因此擦除指纹的只能是方白鹿。而且从崔媚“很喜欢这个经常来天台帮她晒衣服的懂事小姑娘”可以推测出这根皮带很可能是之前方白鹿帮忙晒衣服时拿的。再加上佘耀“当天下午就通知了学生第二天要重新开启补习班了”,方白鹿知道佘耀晚上会去抄题,因此想借这个机会嫁祸给他(0x0)。
虽然说方白鹿在家中不受重视,但是在“方明山喝醉偶尔善心大发的时候被施舍一点下酒菜”说明只要灌醉方明山,很多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这也是方明山答应帮忙找发卡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能够有办法做到这些的只有方白鹿,即杀死方明山并锁上仓库门的是方白鹿方明山手机上的指纹和印有佘耀指纹的皮带都可以作为此案证据
PS:根据二楼教室和仓库方向,佘耀也许在前一天晚上看到了仓库通风口的照明光,但因为一些原因在口供中隐瞒了这件事。

三、孟吴月中毒案
首先根据下药位置“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如果孟吴月是自杀,直接在饭里或汤中下药就可以,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因此,相比于自杀,孟吴月更可能是他杀。而给孟吴月下药的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知道孟吴月倒过筷子当公筷的习惯(孟吴月“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
2.知道孟吴月家有老鼠药和老鼠药的存放地点
3.能够让孟吴月同意进门(方白鹿家中“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
但是因为“孟吴月因为儿子死亡拒绝和外界交流”孟吴月不会放外人进门,符合这些的只有方白鹿,而方白鹿家的筷子“尾端上刻着名字”,方白鹿只要在早上出门前将老鼠药涂在孟吴月筷子尾端,就可以在不在家的情况下毒死孟吴月

四、方白鹿的杀人动机
方白鹿杀死方明山和孟吴月最明显动机是二人对于她的不重视甚至于虐待,当然,全部动机不止于此,这就要再回到校医室的那几句对话。
根据方白鹿的描述和校医检查结果,方白鹿的确遭受过强奸,不过强奸她的对象并不是佘耀,而是方明山,而这在题目开头有过暗示:
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看见女儿对着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径直走上前去一把夺走。
……
“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方白鹿回自己卧室,而方明山进来之后却将门反锁;而明明对女儿漠不关心却催促她赶紧做作业,说明这个作业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作业,并且加上“今天”一词修饰,说明方明山每天都会强迫方白鹿做“不愿意做的事”,而这就是方白鹿杀掉方明山的真正动机。同时,方明山同意帮方白鹿去学校器材仓库找钥匙也有这个方面的原因。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23:47 | 2020-8-9 19:59编辑
(【】内容为引用性或概括性题中线索)
一、坠楼案
结论:方青涯意外坠亡。
1.有谁返回了天台?
当天黄昏佘耀上楼顶录像后把小孩子都赶出天台,检查了一遍已经没人之后,把门锁上的同时又录了一段视频,且【当时住在楼顶的住户基本都有人证和物证证明自己并不在天台,且他们的天台钥匙都在自己手中】说明天台门没有再打开。此时只有通过【离地1米边长1尺多的正方形窗户】能去往天台,这个尺寸对于对于小孩子来说可以轻松通过【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但对于成人来说难以通过,且就算勉强挤过去也肯定会把指纹鞋印蹭掉。所以能回去天台的只有小孩子,结合张大婶的证言【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推断返回露台的至少有“未分胜负”的方青涯和邓青云,而方白鹿和邓青云的证词一致,属于串供,所以推断方白鹿当时也返回了天台。即:方青涯坠楼时方白鹿和邓青云在场。
2. 方青涯身上的痕迹
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熊孩子打闹弄得一身灰是正常操作。
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结合【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放开我,你撑不住了”】推断,方青涯悬在露台外的时候右手扒着墙,左手手腕被人拉着,并持续了一段时间,造成了左手手腕上的环状淤青。
两手手心几个扎着几根木质倒刺的小伤口:通篇没有描述天台有木质器件,但当时崔媚正好在阳台用【新买的竹制撑衣杆】晾衣服,推断方青涯坠楼前双手抓住过该撑衣杆,但最终滑落,于是手上留有木质倒刺。
前胸的伤痕:形状与撑衣杆的架子末端完全符合,推断方青涯双手抓住撑衣杆时被撑衣杆蹭到了前胸,造成皮外伤。
综合以上分析还原情景:
佘耀回家后,方青涯和邓青云继续回露台“决斗”并由方白鹿作见证(这种小露台作为擂台在熊孩子眼中应该相当酷吧),而后方青涯摔到露台外,右手扒着露台,左手由方白鹿和邓青云手拉手连接着露台栏杆,但方青涯【快要蹿到60斤】的体重二人始终拉不起来,绝望时刻方青涯对伙伴说“放开我,你撑不住了”被正在晾衣服的崔媚注意到,情急之下崔媚举起撑衣杆让方青涯双手抓住,由于撑衣杆是斜向外撑,蹭到了方青涯的前胸,崔媚也不够力气承受其体重急忙叫佘耀出来帮忙,但为时已晚,方青涯滑落坠楼而死。方白鹿知道方青涯是家里的宝贝,如果被父母知道自己和他的死有干系,肯定不会让自己好过,于是和邓青云约定对外说没有再返回天台,邓青云由于过于害怕也答应了。而崔媚因害怕被人认为是为半年前意外流产事件对方青涯的报复,也没敢说出事件始末。
二、仓库案
结论:人为+意外
1.是谁性侵了方白鹿?
仓库闹误会后,经校医检查,方白鹿确实遭受过性侵犯,但实施者并非佘耀。我们最初的设想是体育谭英洲在仓库实施的,导致方白鹿在仓库回想起发生过的事,而扑向佘耀哭,但没有进一步的线索指向谭英洲是性侵犯。当回头看到【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我们发现事情并不简单,父亲进女儿的房间为什么要反锁门?再重新看“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这句话的时候,如果“作业”是另一层含义的话,细思极恐…对方白鹿实施性侵犯的正是她的父亲方明山!而且是像交作业一样是每天都要。(禽兽!)
2.案发现场的线索线索整理:

这个仓库墙体的不锈钢板高3米多,占地面积约是40平米。为了防盗,把窗户用木条从外封死,又在东西两面墙距房顶10厘米处各开了个6寸见方的通气口。校方为了省电加上仓库基本都是白天使用所以干脆没装照明设备。锁门的挂锁,这钥匙是教导主任在管。仓库里面存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体育器械,廉价鼓号队乐器,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备用钥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户的顶处夹缝里,这也是体育老师和音乐老师们都私下知晓的。当然,偶尔来
天台,楼梯口南边的小窗是个离地1米边长1尺多的正方形窗户,窗上的玻璃早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小孩砸坏了,物业干脆直接把周边的玻璃渣都掰下来改成通风口,东面的铁门偶尔会在刮大风的时候用普通挂锁锁上,住楼顶的几户人家和物业拿着钥匙。
919日晚上佘耀穿纯黑的长袖去学校批给他的小学部二楼空教室把第二天要讲的竞赛题抄在黑板上。
920日早上645分谭老师发现死者方明山。
但是没有死者的指纹,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没有血迹。根据体育老师们所说,铅球原本就被放置在木柜子上,铅球的重量均为5kg
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他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发现有青苔。
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与铅球所造成的伤口吻合,最终因为失血过多在91921点到22点间去世。他穿着男士长裤,腰间别着一条皮带。裤子右边口袋里是仓库的备用钥匙,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还原情景:
方白鹿带爹到仓库让他拿钥匙开了门,进去之后她爹看乌漆嘛黑四下无人,就反锁门,因为很黑又喝了酒,操作没那么准确右手就蹭到了插销底部的机油,然后走向方白鹿,边松皮带边说今天的作业还没完成呢,而这在方白鹿的意料之中,方白鹿小心绕开早就布置好的跳绳特意走到柜子前铅球正下方的位置,在她爹被绊倒的时候立刻躲开,她爹直接往前摔跪撞到柜子,下意识用手摸被撞的前额的时候,铅球掉下来,后脑被砸得腿都蹦直了,死了,余在教室看到方白鹿和方明山大晚上去仓库迟迟未出来,联想到方白鹿在家里的处境,害怕她出什么事,就去仓库看了一下,看到方白鹿和被砸死的方爹,方白鹿就跟他说本来带她爹来找发夹,没想到她爹又要性侵她,然后他不小心被砸死了很害怕之类的,佘就跟方白鹿说没事的他会处理好这一切,就让她先离开现场,并帮死者穿好裤子皮带,擦掉自己的指纹但还是留下了半个,然后拿工具箱里的螺丝刀把锁片拧开,把插销移到刚好能关上门的位置,用螺丝刀一点一点的把插销撬到锁上,所以在插销底部留下了一道道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


三、服毒案
结论:孟吴月方白鹿毒杀
1.排除自杀
虽儿子与丈夫的死亡对孟吴月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也导致其被工厂开除,不排除其会产生轻生念头。但若是选择服毒自杀,更直接的应该是喝老鼠药,而不是特意用筷子尾端蘸老鼠药。故考虑为他杀。
2.手法
死者死亡时间是晚上8点,也就是晚饭后,而死者在儿子与丈夫死后每天中午都安排丈夫和儿子份的饭,中午吃自己份,晚上再吃掉中午丈夫和儿子的份。依其习惯,为别人夹菜会【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当筷子尾端蘸过老鼠药,丈夫和儿子份的饭菜自然就沾上了老鼠药。结合【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知道其习惯并能下毒的只有除死者外唯一还住在家中的方白鹿。【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学校,留到初中生们都晚自习结束才回家】方白鹿只需要在晚上收拾碗筷的时候把死者专用的筷子【筷子尾端上刻着名字】尾端蘸老鼠药后放好,就可以在晚饭的时候毒杀死者。考虑到死者本已缺乏生存欲望,推测死者在毒发时没有决定向邻居求救,而是选择躺在床上等待死亡的降临。
3.动机
自从弟弟死后,母亲就【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父亲还在的时候【喝醉偶尔善心大发的时候被施舍一点下酒菜】,【现在她只能等孟吴月上床睡觉的时候悄悄吃电饭锅里的锅巴,吃榨菜喝两口肉汤,再留一点锅巴白天吃】对于方白鹿来说这早就不是家,再这样下去只会被饿死,索性把母亲杀害,让佘耀崔媚收养自己【她交作业的时候听见办公室的老师们说,他们有可能会去领养一个孩子,如果是自己该多好啊】。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25:37 | 2020-8-9 19:43编辑
本文线索较为明确,下面通过原文—推理—结论的方式对三个案件分别予以分析。

一、方青涯死亡案
原文
1.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造成对应伤口的器械。

2.   他以为又是阳台上出了蟑螂,于是慢慢提裤子站起来,但是他刚拉开门就听到一道沉闷重物砸地的声音。他急忙走过去望窗外看,窗户正下方有个人形,这么高铁定没救了。还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

3.   而其中一户住着离露台比较近的邻居张大婶当时在卧室看书,在天台小孩子离开之后,他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心里觉得古怪,于是穿上拖鞋去阳台看看情况。但是当她到阳台,只看见已经坠楼的方青涯。

4.   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而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而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

推理
      根据原文1中方青涯伤痕描述和形状示意图,以及原文2崔媚拿着竹制撑衣杆,不难推测方青涯身上的伤痕是撑衣杆的头造成的。方青涯手心有伤口,里面有木质倒刺,而天台楼梯口的窗户都被拆下来,不可能扎进木刺,据此推断,方青涯在坠楼前曾经双手抓着木质撑衣杆。
      根据原文3“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和原文1中“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可知方青涯坠楼前曾被某人拉住手腕,但最后没有支撑住。根据原文4,方白鹿和邓青云都没有再去天台,其他的小孩子也已经被佘耀赶走,所以抓住方青涯手腕的不是任何一个小孩,而是拿着撑衣杆的崔媚。
      还原一下当时场景:佘耀上天台将小孩子都赶走后锁上了天台的门,但是天台楼梯口有窗户可以翻出去,在方白鹿和邓青云不愿再去天台的情况下,方青涯独自去了天台露台,结果不小心踩空。通过原文4可知他此时右手四指扒在露台边缘,岌岌可危。崔媚听到声音后发现方青涯,赶紧将撑衣杆递过去,方青涯双手抓住撑衣杆,用最大力气往上爬,让撑衣杆头抵在胸口留下了痕迹,之后崔媚抓住了方青涯左手手腕,但此时她力气已经用尽,方青涯看到后让她放手,之后方青涯坠楼。

结论:方青涯因疏忽从露台边缘踩空,崔媚使用撑衣杆救援,因力尽没能成功。


二、方明山死亡案
原文
5.   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方明山一案中,警察进行现场勘查时,发现在门旁边的那个通风口上面发现近期的新指纹仅属于谭英洲和赵佳仁两人,灰尘痕迹也符合两人扒通风口时候的动作。另一个通风口常年不用,落了很多灰。用于封住窗户的木条上也落了不少灰尘,木条钉得很牢固,完全无法拆下。
      现场的情况和赵老师在破门前拍摄的基本一致,当时在门口围观的学生和老师也作证说没有看到两位老师之外的人进出仓库。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但是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他们还尝试用磁铁,并没有吸起来插销,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6.   仓库里面存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如:铁人三项,短道赛跑,球类运动等用得到的体育器械,还有整齐摆放在铁架子上的廉价鼓号队乐器,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7.   根据现场调查,死者位于前两天佘老师闹误会的那块垫子上,身边是6枚掉落的铅球,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个明显的撞击痕迹,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正是方白鹿的发卡。
      方明山说是方白鹿用了很久的发卡掉了,孩子闹着要他陪着来找。李大爷从他身上闻到了一股子酒味,但是看他神志清醒,就也懒得多管闲事。9点40的时候他看见方白鹿单独离开,李大爷还奇怪方明山怎么没一起,但想想可能是还在找发卡就没有多问。
      方明山两手位于头前方的地面上,左手还握着他的华为智能手机但已经没电,警方将其充电开机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他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发现有青苔。
      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与铅球所造成的伤口吻合,最终因为失血过多在9月19日21点到22点间去世。他穿着男士长裤,腰间别着一条皮带。裤子右边口袋里是仓库的备用钥匙,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8.   在和能把“马冬梅”听成“孙红雷”的66岁高龄门卫大爷打了照面之后,他便径直前往空教室。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推理
      先来解决一下密室问题。窗户被木条封死,通风口太小,都无法进出。学生和老师作证说没有看到其他人进出仓库,说明挂锁不是后挂上的。根据原文5“插销的杆有间隔3毫米左右的划痕”和门栓示意图可以推测,犯人是从门外使用小刀一类的工具,从不足1厘米的门缝伸进去,一点一点将插销移动到最后的位置。那么犯人是怎么解决将锁挂上的问题呢?根据原文6可知,仓库里有螺丝刀,只需要将锁片拧下来,在出来前便将锁片和插销用挂锁插好,出门后就只需要移动插销的位置就行了。
      再来看现场,根据原文7,方明山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前额淤青上有青苔,不难推测他曾经跪在地上,头也贴在地面。这个姿势是在做什么?结合方明山说来找方白鹿的发卡,以及左手握着华为智能手机,不难推测他当时是跪在地上,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因为仓库没有照明设备)寻找发卡。
      从木柜上的撞击痕迹,以及散落的铅球,不难推测方明山撞到了木柜,导致铅球滚落,砸死了方明山。问题在于,这到底是方明山不小心撞到的,还是方白鹿趁方明山不注意,将其推到木柜上的呢?考虑到方明山的淤青位置是在前额,如果他起身时不小心撞到柜子,应该撞的是后脑。故这里倾向于是方白鹿在方明山抬头时按着他的脑袋撞在柜子上。
      那么现场的密室手法是方白鹿布置的吗?从方明山的皮带扣下侧有佘耀的指纹,方白鹿先于佘耀回家,密室手法具有一定操作难度看,该密室实际是佘耀所为。根据原文8以及学校平面图可以推测,佘耀在补习班教室望着操场时,可以看到仓库,甚至站在2楼的他可能直接看到仓库内部,当时方明山的手机手电筒还打开着,所以他能目睹到仓库里发生的事情。为了保护方白鹿,他设计了这样一个密室。

      现场还原:方白鹿将发卡丢在仓库,以无法够到钥匙为由,让方明山一起来仓库寻找。方明山趴在地下找到发卡后,起身时被方白鹿推到柜子上撞到了头,被铅球砸死。这一幕被在补习班教室的佘耀看到,佘耀安慰方白鹿后让她保密并先回家,自己使用小刀(文中有提过削铅笔用)和螺丝刀将现场伪造成一个密室。

结论:方明山被方白鹿杀死,佘耀恰好看到并伪造了密室。


三、孟吴月死亡案
原文
9.   警察都已经对她家熟门熟路了,检查她家之后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10. “你让着你弟弟点,他还在长身体。”话音未落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

11.   而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不过自从方青涯死后,她就不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学校,留到初中生们都晚自习结束才回家。

推理
根据原文9,孟吴月死因不是外人作案,而根据原文11,方白鹿留到初中生晚自习结束后才回家,从值班老师晚11点离开看,这个时间明显晚于8点,说明不是她直接将老鼠药喂到孟吴月嘴里,只可能是孟吴月自己服下。根据原文11,她会在中午和晚上各吃一顿饭,那么为什么她没有中午死亡而是晚上死亡呢?根据原文10,她习惯性将筷子尾端当公筷可推断,她使用的筷子尾端有老鼠药,中午的时候她用筷子尾端夹排骨放到另外两个碗中,毒药就到了另外两碗里,晚上她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时,就吃下了老鼠药。而在筷子尾端下毒的只可能是方白鹿,用此手法制造出不在场证明。

结论:方白鹿将毒药涂在筷子尾端,利用孟吴月的习惯杀死了她。


其他
      首先是佘耀是否是强奸犯?答案是否定的。校医的诱导性提问并没有指向特定的人,只是门外众人思维惯性认为说的就是佘耀。而实际上方白鹿确实被强奸了,所以她想找佘耀倾述委屈。
      其次,方白鹿杀死方明山的动机,从上段分析可知,她确实被人强奸,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方明山。所以她设计了铅球杀人,以此想摆脱方明山的凌辱。
      再次,方白鹿杀死孟吴月的动机,一方面是因为照顾她的弟弟和偶尔发善心的爸爸都死了,而孟吴月则变本加厉地虐待她,她感受不到任何家的温暖了;另一方面是,杀死孟吴月后,方白鹿就成为了孤儿,就可以被佘耀领养了,这也可能是她杀死方明山的动机。
      最后,方明山也可能是死于意外,即经典的“在地上趴了太久,起来后头晕撞到了木柜”。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25:42
先说结论: 崔媚杀了方青涯,佘耀杀了方明山,方白鹿杀了孟吴月
那天晚上方白鹿怂恿方青涯和邓青云在露台上打架,其实是希望方青涯将邓青云推下露台,前文中提到方青涯教训欺负她的男孩,再加上邓青涯坑害了佘耀,方白鹿决定借方青涯之手除了邓青云,然而这一切被佘耀阻止,因此方白鹿恼怒地去抢他的手机。佘耀走后这三人又重新回到露台( 公平起见,还在原先的地方继续)这一次,邓青云差点将方青涯推下路台,方青涯死死地抓住露台的边缘,边缘的木刺扎入了他的掌心,此时崔媚拿着晾衣杆从窗口路过,因为丧子之恨,她拿起晾衣杆往方青涯胸口奋力一叉,方青涯坠楼身亡,胸口的痕迹是那时留下的。
佘耀声称自己已经结扎,但方白鹿却遭人性侵,这说明她遭到了别人的性侵,而这个人正是他的父亲方明山,佘耀基本上已经猜到了真相,方明山用窗户底下的钥匙打开仓库后,见仓库那一片漆黑,一时兴起试图性侵方白鹿,并脱下了自己的裤子,方白鹿大声呼救,被身处仓库对面的补习教室的佘耀听到,佘耀愤怒万分,与方明山欧打, 方明山撞到木柜上晕过去,佘耀以为他死了,并用铅球砸他的狗头,伪造方明山被高处滑落的铅球砸死的假象,为了避免嫌疑,他帮方明山穿上了裤子,结果不慎将指纹留在了裤带上,临走时佘耀将跳绳一端粘在锁头上,他关上门后用小刀一点一点拨动插销使门锁上,然后拉动跳绳使挂锁挂在锁片上,以此伪造出密室。
孟吴月对方白鹿的态度越来越差,方白鹿希望孟吴月死后自己被领养,前文中提到孟吴月有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的习惯,方白鹿就将老鼠药涂在孟吴月筷子的尾端,她中午吃饭时没事,饭后将肉用筷子尾端夹入儿子,丈夫的碗中时便一并带入毒药,晚上她在吃另外两个碗里的饭时将自己毒死。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28:00
凶手就是方白鹿,她的家庭情况并不是很好,全家人都不喜欢他这个女儿,所以方白鹿不喜欢这个家,她喜欢余老师,所以,把他们都杀了,因为这样就可以住在她喜欢的余老师的家啦。方白鹿应该有抑郁症,或者多重人格,而方青涯可能有轻微自虐倾向,他身上那道0.5㎝,0.2㎝的痕迹是晾衣架的痕迹。
关于方明山的死:1.方明山是怎么找到钥匙进去的,钥匙只有体育,音乐老师跟余老师知道,但我们忽略了一个细节,有一次余老师拿钥匙的时候方白鹿在旁边,所以方白鹿知道钥匙的位置。2.方明山很讨厌他这个女儿,当他听说他的发卡找不到了怎么会帮她找并且那么细心,应该是呵斥她,更不会让她先回家自己找。
方白鹿故意把发卡放在仓库里,李大爷说他一身酒味但是神智清醒,一个男人什么时候能在应该神志不清的时候兴奋,激动,看起来神智清醒?之前方白鹿检查的时候发现她下体有撕裂的痕迹,应该不是别的,就是她的亲生父亲方明山。方白鹿吧发卡放在仓库,她跟方明山一起进了仓库,本来想那样的时候,被方白鹿撞在柜子上杀害,他头上的青苔以及撞击后柜子周围的青苔就是最好的证明。为什么要在那块垫子上,也是为了帮余老师报仇,也是间接告诉大家不是余老师。杀害完后,像什么事情也没有的走了出去,找发卡什么的应该是她自导自演的。
她母亲死于老鼠药,只有方白鹿知道老鼠药的位置,之所以选择老鼠药是因为老鼠药在厨房,而方白鹿不喜欢厨房,因为好吃的从来不会给她。而且那天晚上,只有她可以精准投毒。
至于他弟弟,应该是因为她没有意识到他是为了她,在她眼里他只有嫌弃,她恨他,恨他有了这么多的宠爱,“在黑暗里生活的人是看不到阳光的”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还有一点,于老师那次天台录像的时候,都说她的表情,像恶魔一样,想杀人,等等,或许是吧,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29:21
第一名死者方清涯  为高空坠亡,孩子第一次打闹后,被老师劝阻,因其为姐姐打抱不平,而后又上天台,之后失足掉下,他姐姐想拉他,出于其姐姐力气小,出于力气没拉上来。之后,之后劝其姐姐放手,而后身亡
第二名方清涯父亲。之前一直侵犯自己女儿,带女儿去仓库找发夹之前,由于得知儿子去世后,所以在仓库中,由于情感失控,兽性大发,想要对其女儿造成性侵犯,佘老师发现这件事后,推开了其父亲。让女儿先走,之后与其父聊天。实质用铅球砸死其父亲,并伪造现场(被柜子上面铅球砸死的),清理现场痕迹,制造半密室状态伪造成。
        第三名方清涯妻子,由于其儿子,丈夫相继身亡,患了抑郁症,并且经常自己在家炖排骨,同时,由于之前习惯将剩余排骨涂上老鼠药,毒老鼠。方白璐故意让母亲吃下带有老鼠药的排骨,目的让母亲身亡后为被佘老师收养。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0:36
凶手是方白鹿。
  动机就是她遭到父母的歧视,父亲性侵使她性情大变,弟弟又把自己敬爱的老师的老婆撞流产而不承担责任。她想成为孤儿以此得到收养。
  方明山的死时,其实是陪女儿找发夹,真正的原因是酒后想再次性侵女儿。因此其实性侵女儿的是方明山,而方白鹿之所以嫁祸给余老师,其实是当时不想让余老师整理架子,以此给自己留下作案的方法。同时因为备用钥匙放在余老师垫脚可以触碰的地方,因此不可能是方白鹿拿,而是方白鹿让他爸拿了钥匙,打开门后把钥匙放到口袋里。因为他爸手沾到机油,之前余老师开门肯定也会沾到,因此留下指纹,正好指纹也随着机油沾到了方明山手上,因此在他想解开自己皮带的金属扣子时沾上了余老师的指纹,因为比较小,所以在方白鹿处理擦除时没被擦掉。其次在方明山找发卡时,应该是方白鹿告诉他在柜子下,因此他趴在地上,膝盖和小腿也因此沾灰,随后方白鹿推了他让他撞到柜子,留下了淤青,同时铅球掉落,三个铅球砸到了他,掉在了旁边,但方白鹿将铅球搬到一旁,并不让沾血处碰到地面,伪造是有人用铅球砸了方明山,之前铅球掉到地上留下的血迹,也被方明山流下的血遮盖。随后方白鹿离开这里,用仓库里的工具中铁夹子等利用空隙在门外将门栓拉上,也因此留下划痕,随后扣到孔中,把 挂锁也勾到锁孔上挂着,伪造密室后离开。
  而在方青涯一案中,方白鹿想抢余老师的手机,其实是怕自己想让方青涯摔死的计划暴露。随后他们重返露台,玩之前打闹的游戏,因此有“为了公平起见,我们还是在原来的地方吧。”随后他们继续打闹,方青涯手上的伤是之前翻窗留下的木头等倒刺,而他的胸口处的伤是打闹时留下的。随后方青涯坠落,手扒拉在平台上,留下指纹,而邓青云也拉住他,因此留下环状 的淤青,其实是拉他时留下的痕迹,后面邓青云撑不住,方青涯就坠落了。邓青云害怕承担责任,于是方白鹿就提议说谎,说谎他们在走道玩,以此逃过一劫。
  吴孟月死于毒杀。因为吴孟月因为有用筷子尾部给儿子夹菜的习惯,因此方白鹿趁自己洗完碗后,将吴孟月筷子尾部涂上老鼠药,当吴孟月给儿子夹菜后,将毒沾到了菜上,然后晚些时候把儿子老公的菜吃了后中毒身亡。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1:17
邻居张大婶听见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而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在楼道里玩。这样就确定了回去天台的主意是方青涯说出来的,而且“原来的地方”是危险的天台栏杆。这个时候,作为姐姐方白鹿应该要阻止的,但她没有。我把她归类为十岁孩子可能考虑不全。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暗示生前被人拉扯左手,按方位看应该是在阳台晾衣服的崔媚。而死者两手的手心和前胸的伤口,是死前双手拽竹制撑衣架所致。特别是死者胸口的伤口,应该是已经右手抓露台栏杆,身体悬空后撑衣架可以够到的位置。由此可见当时死者已经处在危险之中
张大婶听见“放开我,你撑不住了”,符合当时情景,所以方青涯是意外死亡,方白鹿监管不力,崔媚施救不及。崔媚能在方青涯摔下去后认出他,肯定是和死者有接触,佘老师怀疑没文中也没交代…

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让女儿写作业这应该是猥亵吧。从方白鹿对男性的一些认知可以看出她遭受的一切,父亲嫌疑最大。
当晚他们出去找发卡,发夹在柜子边,方明山够发卡的时候被木柜上的铅球砸到脑袋,磕到木柜上后倒地死亡。凶手推测是方白鹿
布置了密室:墙上的门栓挡板用工具卸掉靠三个螺丝 。
金属皮带推测是方白鹿偷来陷害佘老师。


(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后来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孟吴月如果要吃老鼠药自杀,选的量应该是可以直接致死的,而不会中毒后未及时送医死亡。这种情况下有人投毒可能性更高。在无外人进案发现场,了解孟吴月这个习惯的,只有方白鹿。有下毒条件和动机的也只有她。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