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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篇] 逆转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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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小说
本帖最后由 夜幕之狙击者 于 2011-2-18 20:22 编辑

逆转的审判

作者:Y.M.(夜幕之狙击者)
作品:《逆转的审判》
备注:1、本贴中的文章和图片归Y.M.(夜幕之狙击者)版权所有,任何人士不得侵权。如有侵权,并侵害到著作权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2、盗版必究!
前言:法庭上是严肃的,一句话的失误则是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本次的事件是《逆转的审判》,形势被逆转了!
本次出演:Y.M.(夜幕之狙击者)、艾尔警官、维休斯、X(名侦探X)

【地点】郊外的一栋别墅
一个人走进这栋别墅,步伐十分稳重。他,就是有名的推理小说作家——X。鞋子踏在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回荡在屋内。X走进一间房间,屋里的椅子上坐着一个面貌不扬的人。
“嗯,你来了,X先生。”
“有什么事就说吧,我可没有时间在这里磨蹭。”
“哦?你这样说,就不好了。”那人奸笑地说,“我想和你谈谈,那件事……”
“住口!”X大声喝道,“你这个卑鄙的人,我是不会答应你的条件的!”说完X气冲冲地走了。
“这可是你自找的。”屋里的人低声地说。
片刻,脚步声再次响起,这阵脚步比任何的脚步声都不同。这声音仿佛带着死亡……
“你又回来了,X?你终于想通了?”屋里的人低着头,看着一本杂志。
没有人回答。屋里的人抬头一看,立刻恐惧起来,断续地说:“你……是你,你要干……什么?”
神秘人拔出一把刀子,猛地刺了过去……
【第二天 六点三十分】
“郊区五环45号别墅发生命案,刑侦组立即出警!”一队警车火速冲出警局……
【地点】X工作室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X打开了门,门外是四个身穿警服的警察。
“呃,警察同志。您有什么事吗?”
“你是X吧?”一个警察问。
“我,我是。”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这是你的拘捕证,我以涉嫌杀人的名义拘捕你。”
就这样,X被警方带走了……
【地点】贝克街推理学院   Y.M.侦探事务所
“哎?!X被捕了?!”我吃惊地叫道。
“是呀,所以我第一时间就告诉了你。”艾尔警官说。
“那么,结果如何?”
“情况不容乐观,因为有许多对他不利的证据。”
“我能去现场吗?”
“可以,但是你最好在下午去。”
“嗯?为什么?”
“说起来是很头疼的。因为这次的案件十分重大,牵涉到你们的学院,所以这次的案子的负责检察官是维休斯。”
“维休斯?哦,我想起来啦,他是一位有名的检察官,在司法界里是颇有名气的。他这个人有一些怪癖,就是不希望第三方进行调查他的案件。”
“第三方?”
“你们警方是第一方,第二方是检控方,第三方就是律师、侦探一类的人。一旦被他发现有第三方介入,就会大发雷霆,听说是很吓人的。”
“这样,你先去拘留室,看看你的同伴,等到下午,维休斯检察官回到检察院时,你再去调查。”
“只有这样了……”
【地点】拘留室
我走进拘留室,看见X早已在等候。X看见了我,显得激动起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Y.M.,你来了!快救救我!我,我是被冤枉的!”
“不要着急!慢慢说。你这是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X皱起了眉,仿佛刚才的事情让他受到了打击。他说:“案发那天,我受到邀请,去了那栋别墅。然后与里面的人交谈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就这些吗?”我问道,“是什么事邀请你去那里?”
“这个……”X犹豫了一会儿,“没有什么事,这个你就不要问了……”
“为什么?告诉我。”
“这是个人隐私,我,我不方便透露……”
“那,那你的辩护律师请了吗?”
“还没有来得及请,要不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帮我请一个辩护律师……”
“我可以吗?我能为你辩护吗?请相信我!”
“可是,你不是律师呀……”
“这个没关系,我是政法系的,也算个律师。”
“那就谢谢你啦,工资我出……”
“我不要工资,义务辩护。请你写一份委托书吧。”
“感激不尽!”
得到了X写的委托书后,我离开了拘留室。回到事务所制定一下调查计划,等到下午在去现场。
【地点】郊区五环45号别墅(外)
时光飞逝,很快到了下午,我开着我的奔驰S600赶到现场。维休斯检察官已经走了,艾尔警官在门口早早地等候着。
“Y.M.,你来得真准时。”艾尔警官有点讽刺地说。
“什么?准时?”我疑惑不解。
“当然准时了!维休斯检察官前脚刚走一分钟,你就到了。你是不是监视着这里呀?”
“没,没有啦。总之,先看看现场。”
【地点】郊区五环45号别墅(内)
现场在二楼,屋子里铺着红松的木质地板。这是一间卧室,这里还有一个卫生间,死者的尸体从上午就已经被法医带回去做鉴定了。死者叫马文,根据警察拍摄的现场照片来看,发现尸体时,死者坐在椅子上,双手握着一把刀柄,刀子刺进了心脏部位,死者的脸部呈现出了恐怖的神态,显得十分诡异。死者前面是一张桌子和沙发。
死者所坐的椅子旁边有一个陈列花瓶的架子,架子下有一堆碎片,好像是花瓶的。我转头问艾尔警官:“艾尔警官,这是怎么回事?”“哦,这是架子上的一个花瓶被打碎了,我们认为这是凶手与死者在搏斗时打碎的,维休斯检察官也是这样认为的。”
“维休斯?”
“嗯,这一点是他提出的。然后他带着几个刑警去了周边了解情况去了。”
“报告警官!”一名警察冲了进来,“警官,维休斯检察官让您去一趟检察院。”
“嗯?检察院?好,我马上就去。”艾尔警官又对我说,“那个我先失陪了,我有点事。”
“等一下!把鉴定科和几个警察借我用用。”
“好,我去通知鉴定科。”说罢,艾尔警官走了出去。
我在现场四处查看,看到一个保险柜,它在花瓶架的后面。我问旁边的警员:“这个保险柜里装的是什么?”
“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
“是的。还有,我们都打不开这个保险柜,密码一输错,警报就响了,是厅里派了专家用解码器才打开了。”
我看了保险柜几秒钟,继续搜查。突然一个不小心,摔倒在地。“您没事吧?”警员问我。我没有回答。
警员想过来扶起我,却被我制止了。我趴在地上,看着地板上的东西——那是几滴凝固的血迹。
几分钟后,鉴定科赶来。我对他们说:“尸检报告怎么说?”
“哦,是这样。死者今天的凌晨零时,也就是昨天的十二点死亡,死因是被刀子从背部刺入心脏,是致命的一击。”
“背部?!”我说。
“对呀,怎么了?”
“没什么,请继续。”
“哦。我们从刀上,只检测出了死者的指纹。”
“其他指纹呢?”
“在沙发上,发现了被告人的指纹。”
“被告人!……”
“对呀,明天上午十点就是一审法庭开庭的时间。”
明天就是一审了,我得加快探索真相的脚步了!
我看见桌子上有一封信,上面的标题写着两个大字——遗书。遗书?!这,这是怎么回事?
我将遗书复印了一份,收入了证物袋里。
我进入了卫生间,这里是十分干净的,给人的感觉就是“亮”、“白”、“净”,根本无法想象出,外边就是案发现场。
我四处检查着,忽然,一把拖把红拖把引起了我的注意。只见拖把布上有棕色的斑点,请鉴定科用鲁米诺试剂检测,发现拖把布上残留的血迹。
“Y.M.先生!”一个鉴定人员对我叫道。
“什么事?”我跑过去。
“你看。”他拿起地上的一块碎片,指给我看。这块碎片上明显有一道印痕,是刀!是刀刺下的!我激动了起来。
现场勘探完了,接下来就是去调查周围的人了。
这时艾尔警官回来了。我问:“警官,刚才检察官叫你去干什么了?”“啊,叫我去汇报一下案情。有什么问题吗?”
“有,我和鉴定科又发现了新的线索。”
“哦,是吗?祝贺你。”
“对了,警官。报案人是谁?”
“是一家包子店的老板。”
“包子店?”
“嗯,他的店就在离这几十米的地方。”
“那还有其他的人吗?”
“还有这里的管家,他现在在警局的审讯室里,你可以去问问他。另外有一个目击者。”
“目,目击者?”
“对,他就这在现场后面的那栋楼里,据说是检控方的证人。其他人也说不定。”
“那谢谢你啦!我先去别处转转。”
“等一下!Y.M.这是现场图给你。”
“Thank you!”
离开了现场,一出院门,看到一个监控探头,便灵机一动跑了过去。那里是一个保安室,保安正在执勤。
“你好,先生!”我过去打了招呼。
“你好!有什么事吗?”保安回答。
“我能看一下监控录像吗?”
“你,你是警方的吗?”
“不是。”
“检察院的?”
“也不是。”
“那就对不起了,你没有权利调取录像。”
我从兜里掏出一本证件,上面赫然写着三个金字:侦察证。
保安愣住了,片刻后才缓过神来,说:“您,您是国家安全局的?”
“能让我看了吗?”
“可,可以,当然可以。”
我调取监控录像,录像中清楚地记录着从案发前到案发后的画面。先是警方和检方赶到了现场?不对,往前倒。然后……啊!找到了!昨天的十一点三十分,X进入现场;五十五分离开……怎么没有其他人?怎么会?!
我对保安说:“你见过画面上的人吗?”
保安看了看,立刻说:“见过,我见过这个人!当时这个人离开的时候,还引起了我的注意。”
“怎么引起的?”
“因为他是十分激动的,步伐很快。”
“就凭这些?”
“你想,一个心平气和的人,变成了一个情绪激动的人,这难道不奇怪吗?”
我没有说话,开始了沉思……
【地点】包子铺
“卖包子喽!快来看看嘞!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包子铺的老板吆喝着,招揽着生意。
“卖包……”
“老板,你好!”
“你好同志!买包子吗?”
“对不起,我不买……”
“别价!您看这包子薄皮大馅,绝对好吃!”
“好好好,我买5块钱的。”
“谢谢您赏光!”
“对了,老板。听说这附近发生了一起命案,您知道吗?”我小声地说。
“知道。哎!不,不知道!”包子铺的老板突然改口。
“说实话!到底知道吧知道?”我严肃了起来。
“不是,你到底是干什么的,问这问那的!”
“国家安全局!”我掏出了证件。
“哎呦!政府!您恕罪,我,我刚才不知道您是……”
“行了!说说你的名字和知道的情况。”
“哎!我叫‘包子周’。”
“包子?粥?”
“嗯,怎,怎么了?”
“行呀!又是包子有是粥的,不愁吃喝。”
“哎呀!不是‘包子粥’,是‘包子周’。因为我是卖包子的,我姓周,所以别人叫我‘包子周’。”
“我是问你的大名,不是外号。”
“哦,哦!我,我叫周宇航。”
“那么,关于这场案子,你知道些什么?”
“是,我一定如实奉告!案发的前一天,死者要我明天一早给他送三块钱的包子当早点。”
“等一下!你不知道死者叫什么名字?”
“唉!我一个卖包子的还管人家叫什么呀!只管挣钱,其他的什么也不管。”
“那么请继续说吧。”
“得嘞。第二天早上,我提着包子来到那儿,那里的管家给我开的门。我进去后上来二楼,来到死者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我便走进去,发现……”
“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死者死亡了!我便吓得跑出房间,告诉了管家,报了警。”
我沉思了几秒说:“说完了?”
“对呀,说完了。”
“好,谢谢你。我走了。”
“哎,您,您走好!下次再来!”
我走在路上,心里想着:这个人刚才说的话,有很多漏洞。可能是受了维休斯检察官的“交代”。但是,并不是在这个时候揭穿这个谎言。只有在法庭上……给他“致命的一击”!
【地点】居民楼
“这里好像就是艾尔警官说的——目击者的住所。”我来到了现场后面的居民区,“503号,到了!”我敲了敲门,房内,一位皮肤黝黑的青年男子打开了门。
“你干啥嘞?!”他说。
我一听,好一个性格直爽的小伙子,尤其是他说话的语调特别引人注意。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你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俺是乡下的,来城市里工作。哎?你问这个干啥?”
“我有点事想问问你。”
“啥事儿?”
“听说你在昨天晚上目睹过一起凶杀案,是吗?”
他的脸色“刷”地就变了,慢慢的地说:“你,你咋知道嘞?”
“这个不重要。我想知道你所知道东西。”
“为啥?你,你是警察?”
“也算是。”
“俺,俺不告诉你,即使你是警察。”
“我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的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你听明白了吗?”
“我,我不知道!你,你出去!”目击者将我推了出去,关上了门。
这家伙!又断了一条线索。明天的审判,就有风险了……
【人民法院 被告人候审室】
我来到了法院的候审室,见到了我的委托人——X,看起来他没有休息好,可能是因为今天的审判吧。他还是迈着他那沉稳的步伐,快速地走了过来。
“Y.M.怎么样?有把握吗?”X有些无力地说。
“我有这个把握,请你放心!赌上我的荣誉,我一定会胜诉的。”
“那么,我看好你呦。”他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马上开庭,请被告人和辩护律师进入法庭!”书记员喊着。
“走吧!”我和X走进了法庭。
【人民法院  第一法庭】
审判长真是有着一种神圣的威严。审判长没有到来的时候,法庭上的人民在小声地讨论着这次的审判,然而审判长步入法庭,全场鸦雀无声。审判长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法官,她一脸严肃,如同石像一般,诠释了“法官”这两个字。
审判长看了一眼法庭上的状况,严肃地说:“本人民法院对审理X杀害马文的审判现在开始。
检控方准备好了吗?”
“检控方已准备就绪。”维休斯检察官神气地站在检察官席上说。
“辩护方呢?”审判长问。
“辩护方已准备就绪。”我说。
“好!现在请公诉人维休斯检察官陈述案情,并宣读公诉词。”法官说。
维休斯挺了挺腰,拿起几张纸说:“我先陈述一下案情。死者叫马文,男,无业人员,在昨天零时,也就是前天的十二点被人杀害。死亡原因是被利器从背部刺入心脏致死,没有其他伤口及现象。审判长这是死者的解剖记录,检控方提交此证物。”
“嗯,法院受理此证据。”审判长点了点头,“维休斯检察官,请继续吧。”
“我现在代表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的名义向被告人X提起公诉!”
审判长说:“被告人,你有什么要说的?”
X说:“我没有什么要说的,我只知道自己没有犯罪就行了。”
X这家伙在干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说出真相?!
“嗯?被告人,你这样做是毫无意义的。我有着固若金汤的证据,你是反驳不了的,包括你的辩护律师。”维休斯检察官轻蔑地说,“现在我要请我的证人上场。审判长?”
“嗯,请证人上场。”审判长说。
证人走了上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负责这个案件的艾尔警官。但愿艾尔能带来一些好消息。
“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维休斯说。
“我叫艾尔,是一名警官。”艾尔警官说。
“请你对搜查情况作证。”
“是。我们在案发后的六点五分接到报案,赶往现场。”
“等一下!你们是几点到达现场?”我问。
“嗯……大概是六点十分吧。”
“可真快呀!用了五分钟。”
“是呀,我们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给罪犯留机会!”
审判长说:“请继续吧。”
“到达现场,我们看见死者坐在椅子上,双手握着刀柄,刀刺进心脏部位。并且拍摄了现场照片。
“审判长,这是现场照片。检控方提交此证据。”维休斯说。
“受理。”
艾尔警官说:“对了,我制作了现场俯视图,上面清楚地记录着现场的一些情况。”
“嗯,有劳了证人。继续。”维休斯说。
“我们发现死者所坐的椅子的椅背被刀刺穿。”
“等一下!”我指着艾尔说,“证人,你怎么知道是被刀刺穿的?”
“哦,是这样的。我们派鉴定科做了鉴定,杀死死者的刀与椅背的刺迹完全吻合。”
“嗯,明白了。”审判长说,“辩护律师,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我想了想说:“证人,我想知道有关凶器的资料,比如说指纹。”
“好。凶器正如刚才所说,是一把锋利的刀子,凶器上只有死者的指纹。”
“为什么只有死者的指纹?!”
“那是因为凶手想伪造现场吧。”
审判长说:“证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哦。还有现场还有一地的碎片,是花瓶的碎片。”
“碎片?!”审判长疑惑道。
“嗯,除了这个,我们在现场的沙发上发现了被告人的指纹。”
维休斯笑了笑对审判长说:“审判长,真相已经很清楚了。凶手就是被告人,请做出审判吧!”
“嗯,我现在……”
“反对!”我立刻喊道,“审判长,目前这个案件存在着许多的漏洞!现在进行判决,还为时过早!”
审判长思考了一会儿,说:“同意,辩护律师的请求。”
“反对!”维休斯喊了起来,“审判长,我,我不同意!”
“那么维休斯检察官,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人是有罪的?!”
“哼哼!”维休斯笑了笑,“我还有几位证人。”
“几,几位?!”我问。
“对。接下来,请死者的管家入庭。”
管家是一位瘦高的老人,两鬓斑白,体格瘦弱,好像弱不禁风。
维休斯问:“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
“我叫万福乐。嗯,是一个管家。”
“好,我请你对你所知道的一切作证。”
“遵命!”
管家开始作证:“案发前和案发时的事情我不知道。”
“等一下!”我问管家,“你为什么不知道?”
“因为案发时我不在场,我有点事情外出,向主人请了假。第二天两点多才回来,所以我不知道。”
“那么你去干什么了?”我问。
“反对!”维休斯说,“辩护律师,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不要问!”
“嗯,同意,检察官的所说的。证人请继续吧。”审判长说道。
“是。”证人接着说,“回来的时候已经疲惫不堪了,到了一楼的房间,倒头就睡,想等到天亮再向主人报到。”
“一楼的房间?”审判长问。

待续中………………

[发帖际遇]:  夜幕之狙击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英镑5镑,终于进入了福尔摩斯长线钻石VIP1对1精品班,成为了老福的徒弟.
2人评分
+20 英镑 +5 原创度 +2
|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0: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夜幕之狙击者 于 2011-3-27 20:16 编辑

“对,就是刚才作证的警官画的图上的房间。”维休斯接了话茬。
“噢,我知道了。请继续。”
管家说:“然后,六点多钟的时候,包子铺的老板把包子送了过来。我接过包子,上了二楼进入主人的房间,就发现主人死了,便跑下楼来,告诉了包子铺的老板,他帮忙报了警。”
“嗯,原来是这样。”审判长点了点头说。
我问维休斯检察官:“维休斯检察官,这又能证明什么呢?”
“起码……起码能证明案发后的事情。”维休斯顿时红了脸。
“哈哈!太可笑了!”我忍俊不禁地笑了。
“辩护律师!这里是法庭,要保持严肃。否则就判你一个‘藐视法庭’。”维休斯小人得志地对审判长说,“对吧,审判长?”
“嗯。辩护方请注意,下次再有类似的情况,就要给你一点惩罚。”
我心里暗暗想:可恶的维休斯,这里要不是法庭,我非得拿鞋子砸你。话说回来,下面要出场的证人……
“好了!刚才的事就到此为止。”维休斯说,“下面检控方要传唤下一位证人,他就是现场附近的包子铺的老板,也是报案人。”
审判长说:“哦,那还真令人期待。那么,请传唤证人。”
包子铺老板,走上了证人席,维休斯检察官一如既往地问:“证人,你的姓名与职业?”
“我,我叫包子……啊!不,不是!我叫周宇航,是卖包子的。”
“不用那么紧张,证人。”审判长说,“请作证吧。”
“是,是,法官大人。”
【证言开始】“案发前,死者让我明天给他送三块钱的包子。第二天我去了那栋别墅,是管家开的门,我拿着包子上了二楼……”
“请等一下!”我说,“证人,你确信是你拿着包子上了二楼吗?”
“是,怎么了?”包子铺老板问。
“那么你的证词就有矛盾。请大家会想一下刚才管家的证词,他说是他拿着包子上了楼。这一点,证人你怎么解释?”
“反对!”维休斯立刻喊起来,“也许是证人记错了。”
“不可能!”我提出异议,“那样的事怎么可能会忘记!”
“那么也不排除管家的证词有问题。”
审判长敲了敲锤子,说:“肃静!不管怎么说先让证人作完证。”
“好。”包子铺老板说,“嗯,刚才出现了一点麻烦,对不起了。下面我接着说。我敲了敲那扇房间的门,没有人回应,我便走了进去,发现了尸体。那场面真是太可怕了!那个人躺在地上,地上有一大片血迹,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害怕。”
“反对!”我指着证人说,“证人,你在作伪证!”
“我反对!”维休斯有点着急了,“辩护方,你有什么证据说证人作伪证?否则,你这是在诬陷证人!”
“我自然有证据!大家请看。”我拿出了现场照片,“请看照片,这是警方在现场拍摄的,照片上所显示的是死者坐在椅子上。然而证人刚才所说,死者是躺在地上,这不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审判长,辩护方要求检控方和证人解释这一点!”
“嗯。”审判长点了点头,“证人!这是怎么回事?”
“我,我,这不能怪我!是,是那边的检察官让我这样说的。”
“什么?!”维休斯紧张了起来,用拳头重重地敲了敲桌子。
“关于这个。”我说,“维休斯检察官,你怎么解释?”
“我,我。”维休斯脸气得通红,就像过年挂的红灯笼,“我有权保持沉默!检控方表示回避。”
“反对!”我说,“维休斯检察官,这一点你必须回答!”
“反对!审判长,辩护方这是在无理取闹!”
“反对!!你说我无理取闹,那么你让审判长来说说吧。”
审判长使劲敲了敲锤子,说:“嗯,辩护方说得有道理,维休斯检察官你能对辩护方所提出的疑问做出解释吗?”
“检控方无法回答。”维休斯一字一顿地说。
“那么,审判就可以……”
“等一下!”维休斯说,“请等一下,检控方还有证人要传唤。”
“还有?……证人?”我问。
“对。下面检控方传唤的证人是——本次事件的目击者。”
审判长说:“请传唤吧。”
目击者走上证人席。他看起来有些紧张的神色,好像很注意维休斯。难道说?……这一次……


待续…………
| 发表于 2011-2-18 20: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那个维休斯不是什么好东西。。。咋现在发小说都发一半留一半了。。。你,小o,黑羽,都太吊人胃口了。。。
| 发表于 2011-2-18 21: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更啊,一定要在21号之前,开学了就看不了...
| 发表于 2011-2-18 21: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啊丫丫,又是连载··8过真是一看就知道是YM的特征吖
顶下~~养肥看~~
| 发表于 2011-2-19 10: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写得不错.文章开头直接切入主题虽然有点快.可是配合下文比较快的进程应该是刚刚好了.
| 发表于 2011-2-19 14: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 没怎么看    但 应该不错。{:tlxy39:}
| 楼主| 发表于 2011-3-27 20: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剧情终于出来了……好累啊……在百忙中打完一小部分。
预计要几万字吧……

顺便向大家及学院问好,好久没有回来了……哦,又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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