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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 侦探必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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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5 15: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尸体的状态,来判定到底是生前坠楼,还是死后坠楼,主要有三种方式。

其一,根据尸体伤口的“生活反应”,也就是血液凝固状态。
活体在出血之后,由于生命的自我修复功能尚在,血小板会促使血液凝固,达成止血的效果。但死体则不会有血液凝固的状态出现。
坠地时强烈的冲撞力道,必然会造成头部破裂、颅内出血,或是内脏破裂,体腔出血,并且伴随骨折的现象。
一般而言,坠楼的死者,只会出现一个致死原因,就在人体落地时,与地面直接接触的那个位置。解剖之后,检验内出血的状态,就可以从体内伤口的血块,判断出死者是生前坠楼还是死后坠楼。

其二,根据尸体的骨折位置。
无论是自杀或意外,只要是生前坠楼,在落地的一瞬间,人体都会出现抵抗地面反作用力的本能反应,而这反应的结果,便会让骨骼的大关节处,出现骨折现象。因为,关节部位是人体骨骼最脆弱的地方。
然而,在死后坠楼的情况,由于人体已经没有生理反应,重力会直接撞击尸体,所以骨折位置,会依据冲撞的部位而有不规则的分布,而不限于关节处。
当然,若是死者在坠楼过程中,中途还撞击到遮雨棚一类的物体,造成体内出血,就很有可能出现两种以上的致死原因。这必须根据现场状况来观察判断。
如果出现数个致死原因,则以出现凝固血块的伤口为致死原因。因为第二个以后的致死原因,伤口的血液不可能会凝固。而且可以很容易被擦拭掉,不会滞留在伤口。
例如,头被凶手打破,已经造成死亡;但被丢下楼后,又造成内脏破裂,此时内脏出血会较少,血块数量也少。
不过,上述两种判定方式虽然精确,但是都必须经过解剖,所以比较耗时费力。

第三种方式,是根据尸体的落地位置。
从愈高的楼层坠落,落地时距离建筑物的距离就愈远。这是物理定律,绝对不会改变。



子弹已经填满,只发射过一发,而发射出的子弹,正是射入他胸口的那枚。手枪的保险也是打开的,保险并没有生锈或松脱的情形。要知道,走火通常只发生在保养不良的枪枝上。老旧的保险栓,没有办法稳当地固定住枪膛内触发火药的撞针,而且在这个时候,枪膛内还必须上了子弹……这样才会造成走火。
所谓的火药反应,就是枪枝击发时,会产生烧灼的气焰、烟屑和火药粒子,瞬间喷发、散布在枪枝的四周。握着枪柄的双手、袖口以及附近的物体等,则将附着了这些人眼看不见的残迹。
枪击残迹的成分相当复杂,主要包含了底火触媒的铅化合物、火药原料的硝化纤维、以及来自枪管的铜、锌类金属物质。只要使用一些特殊的化学试剂,就可以让枪击残迹中的硝酸或亚硝酸成分反应,并产生颜色变化,让枪击残迹呈现出来,以确定其散布状态。
这不仅可以确认扣扳机的人是谁,还可以研判枪口的位置和距离,有助于凶手的身分锁定,以及弹道的比对。

另外,倘使枪口在射击时并没有紧触身体,而是在非常近的距离内发射,称之为“近射”,则不会出现污痕轮,反而会出现“挫灭轮”。这是枪口射击时瞬间发火,在体表燃烧所产生的,范围比污痕轮略大,颜色呈红黑色。
另外,如果火药向前喷出的情况较为明显,则会在挫灭轮之外围,同时产生一块面积更大的“火药轮”,呈现残粒状,是硝烟、炭末及火药粉屑接触体表而造成。

* 子弹创口特征
* 烟轮 烧轮 火药粉粒 挫伤轮 污痕轮
1.射入口:弹头射入时所形成的开口,射入口依射入角度的不同,从圆形(垂直射入)到椭圆形(斜向射入)都有可能。
2. 擦拭轮:弹头射入人体时,其上所附着的枪膛油污,金属屑或粉末等会在穿透皮肤的同时擦拭于射入口的外线,形成1mm左右的黑褐色轮状痕迹。
3. 挫伤轮:皮肤在被高速旋转的弹头摩擦后所造成的挫伤痕迹,宽度约2~3mm。
4. 烧轮:近距离射击时,枪口的火焰会在射入口的周围烧出一圈黑色轮状痕迹,此范围内若有毛发或衣物的话,也会同时被烧焦。一般手枪依其使用火药的不同,一般在6-40cm的射距范围内会形成烧轮。
5. 烟轮:近距离射击时,由火药产生的硝烟及煤烟会附著在射入口周围,产生一圈黑色轮状痕迹,射击距离越近,烟轮的情形越严重,烟轮内通常还会有高温火药粉粒在皮肤上形成的点状烧伤痕迹。一般手枪依其使用火药的不同,一般在30-100cm的距离范围内会形成烟轮

药物,不管是安眠药物或者是麻醉药物,服用之后在人体血液里的浓度都是按一定比例先达到最高浓度,然后慢慢降低的。药物在血液里存在的浓度,被称为“血药浓度”。当血药浓度达到最高浓度的时候,被称为达到“血药峰值”,而血药浓度在体内降低一半的时间,被称为药物的“半衰期”。每种药物在人体体内的半衰期都是稳定的,即使是有个体差异,那也是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当中。

由于枪管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有时候会产生一种‘倒吸气’的现象,在发射子弹的时候,使周围的一些细小的物体被吸进枪管……”

一般而言,举枪自尽的状况下,伤口只会出现在三个地方。第一、太阳穴;第二、口内;第三,胸膛——心脏的正上方。
因为,可以保证一枪毙命。
脑部和心脏是维系生命存续的两大重要器官,想要以一颗子弹死个痛快,就必须对这两个器官之一造成立即、强烈的破坏。
然而,一颗子弹可以结束自己痛苦的生命,却极有可能开始家属痛苦的生命。没有任何人是死不足惜的;面对任何人的死亡,没有人会无动于衷。

如果只能找到污痕轮,即表示枪口在射击之时,是紧紧贴着身体的,称之为“接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枪管抵住身体,因此会在弹孔的外环烧出一小圈黑褐色的圆形污痕轮。另外,倘使枪口在射击时并没有紧触身体,而是在非常近的距离内发射,称之为“近射”,则不会出现污痕轮,反而会出现“挫灭轮”。这是枪口射击时瞬间发火,在体表燃烧所产生的,范围比污痕轮略大,颜色呈红黑色。
另外,如果火药向前喷出的情况较为明显,则会在挫灭轮之外围,同时产生一块面积更大的“火药轮”,呈现残粒状,是硝烟、炭末及火药粉屑接触体表而造成。

防御创伤,常见于被害人遭到谋杀的过程,以切伤居多。在激烈抵抗的过程中,被害人经常以前臂抵挡、或以手掌抓握凶器,导致因防御而造成的伤口。至于格斗创伤,则是在斗殴过程中争夺凶器不慎受到的切伤或“割伤”。
精确来说,“割伤”其实也是一种切伤,此时伤口的长度大于其深度。
在一般的情况下,防御创由于是被害人临死前的抵抗,加害方当然怀有杀意,所以伤口较深;而格斗创则必须依当时状况的不同,而出现深浅不同的伤口。这些创口深浅与受创时所受到的力度与角度有关。

人在死亡之后,血液会停止循环,但是在六到八小时以内,仍然处于液态。静止流动的血液会朝重力的方向,沉积在不受压迫的微血管、静脉内,使得血管扩张,并且使皮肤表面出现变色的斑纹,这就是所谓的尸斑。

一般而言,尸斑在人死后半小时左右就会开始出现,呈紫蓝色,十二小时之后,就会扩散到身体低处范围的全部皮肤。

形成尸斑的五到七个小时内,若尸体改变了躺卧的姿势,原来出现尸斑的位置,尸斑会逐渐消退,并且在新的身体低处形成新的尸斑。

但是,在十个小时之后,即使尸体改变了姿势,原来的尸斑也不会退色,而且新的身体低处也会产生新的尸斑。

当死亡达十八小时以后,尸体内的血红素已经全部沉积到皮下组织里了,尸体无论如何改变姿势,都不会改变尸斑的位置,也不会再产生新的尸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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