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18:47:06
红字是引用,蓝字是证据。
凶手是管家。
遗嘱有备份,而且郑家其他子女没有看到遗嘱不会妄自先杀郑展。
因为郑展对不起他妻子的死,对家人和佣人的冷血,他不想让郑彦也这么冷血,重蹈覆辙。
我们不等啦说的是郑晓月和郑彦妻子。
郑彦妻子的死上报纸了,郑展愤怒将他开除,后来郑彦改行做了医生,为救死扶伤,也不冷血了,所以郑展想把遗产让他继承。这事出门前咏楚已经看到了。

顾管家和郑展还真的在最后一节阶梯时猛地绊了一跤,管家偷看了一眼确认了钥匙在郑展身上。
在登船检查时,郑彦趁着咏楚搜身时悄悄偷了他身上的枪。
4:00-6:00
因为咏楚忘了锁门,管家进了咏楚的屋里偷了一把特制枪,枪放在外衣里,所以在厨房没穿外衣。
家淮也偷了一把枪,然后把枪支记录最后的郑彦一行用美工刀裁掉后烧了,所以回餐厅晚了,然后晚餐后本来想拿枪去逼父亲改遗嘱,结果发现门锁然后砸门。
红笔是笔盖型的,后面侦探看到的是按压型的,被调换过。

管家杀了咏楚,在银制测毒刀叉上涂了蜡,然后外面沾了毒,有蜡隔离所以测毒失败,刀切扇贝刀上的毒进了扇贝里,然后放在自动水槽里蜡和毒被开水和洗涤剂洗掉了。只有管家递给了咏楚,所以只有管家能做到,后面他又点了蜡烛,所以知道蜡烛在哪。
咏楚在晚上6:00中毒,6:20跑回屋里,另一把则是检测出郑家梧和咏楚的指纹        因为家梧的枪有问题咏楚拿起来检查。
管家安排好烟火后,就离开了。
郑彦进入郑展屋里,聊了遗产继承的事,烟火开始时,郑展起身站在座椅了旁,郑彦站在书桌外,管家知道郑展会开窗看烟火,所以从窗户外用棍子支撑着向书房座椅方向盲射。
郑彦后背中枪倒地,郑展站着的时候小腹中枪,坐下后胸部中枪然后倒地,郑彦中枪后,想开门跑,但是门锁住的,钥匙没找到,不知道谁开的枪,以为是其他儿子,为了防止他们抢夺遗产,用最后的力气用带着手套的手按了血指印,然后倒在郑展身上。
管家开完枪后把所有证据都扔到了海里,枪碰到了新喷漆的甲板护栏磕了划痕
血的符号画的是月亮和窗户,郑展为了看烟火,将窗户打开了,但凶手没有露脸,所以符号里没有写凶手名字。

甲板上的事只有郑晓月知道,她知道有人往海里扔了东西。
管家从后面抱起郑晓月,说明管家之前在甲板上,只是没有移动,所以没有脚步声。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19:00:08 | 2019-8-6 16:47编辑
郑家父子案:

凶手:
老爷(郑展)死亡在先,倒地没有挣扎、移动痕迹,可认为是立毙;长子(郑彦)死亡在老爷后,背心中枪,故必有第三人存在,此人至少为杀长子的凶手
以血迹看,长子血迹从门口到书桌,即长子中枪时在、或其后去过门口;不是去锁门,只能是逃跑,推逃跑原因,应是凶手杀害了老爷;故第三人应为杀死老爷和长子的凶手
次子(家淮)称房门已锁,用锤砸开;锁门必用钥匙,钥匙在老爷处,无人能拿取;另窗户不能出入,第三人离开仅能从门,矛盾;故仅能次子说谎,伪造密室;推伪造原因,可能次子即为第三人
辅证1:次子说破门后发现惨案,但书房惨案被桌挡住,乍一看没事发生,次子除非知道已有惨案,否则未必能发现
辅证2:咏楚失踪、房门紧锁,没人想要砸门;老爷失踪、房门“紧锁”,次子便觉得不对,要砸门,两相对比,砸门理由明显不充足

枪支:
船上枪共6支,模样一致,上船时:4支在咏楚的布袋,1支应在老爷处(未出现);警方勘查时:2支在咏楚的布袋,2支分别在父子死者身上,1支不见;另外1支咏楚枪,上船时应为咏楚贴身(未出现),警方勘查时不见
郑家枪去向:
第1支:在布袋发现、有咏楚和幼子(家梧)指纹的1支,应为幼子的枪,未见明显问题,暂视为始终待在布袋里,未涉案
第2支:在布袋发现、只有次子指纹的1支
此枪问题在,咏楚(没戴手套)曾将袋中4支枪一一拿出检查,此枪应有咏楚指纹,但没有,仅能为咏楚离去后(到众人聚餐前),有人进来并擦拭过枪,再沾上次子指纹,并在6:20前放回布袋;结合次子在上船前主动交枪(不让咏楚触碰),及众人均戴手套(不容易让别人特意脱下手套碰枪),动此枪的应为次子,且是早就计划好的
但此枪被发现时没有记号,如果被擦拭时也没有记号,则次子无法知道自己擦的是哪一把枪;故思考两种可能:
1)次子到咏楚房间,随便挑一把枪,擦净原有指纹,并沾上自己指纹,让人误以为此枪是自己的;但若仅做这件事,最终袋子里可能会有两把沾有次子指纹的枪,故自己的枪应做了记号,并拿走用于行凶
2)次子给自己的枪做上可擦的记号,擦净原有记号,重新沾上自己指纹(只擦记号部分,可能导致指纹断裂,出现擦拭痕迹,故应擦净整枪,再重新沾上);推擦枪原因,应为不让自己被怀疑为凶手(枪在布袋里,且没有记号),而次子行凶,应还另拿了他人一把枪(嫁祸);次子无法接触咏楚贴身的枪,故只能是拿了另一把郑家枪
两种情况均可能,但第二种风险更小,并可以嫁祸他人,倾向第二种
第3支:在长子尸体上发现的1支
有记号,只有咏楚指纹(符合长子枪的特点),且做了记号,应为长子按记号拿走(同样是咏楚离去后、众人聚餐前),是自己的枪
长子拿枪并做记号,在上船前故意让咏楚搜身,沾上他的指纹,应为打算行凶,嫁祸咏楚(但后因某些原因没有实际行凶)
第4支:在老爷尸体上发现的1支,只有老爷指纹,未见明显问题,应为老爷的枪
第5支:不见的1支
根据前文推断,此枪应为长女(采儿)的枪,被用于行凶,并被从窗户扔入大海,磕碰栏杆留下痕迹
咏楚枪去向:
不见,但按前文分析,此枪暂视为与父子案无关,留后详述

房间异状:
若次子有意嫁祸他人,其实不扔枪更好(扔枪还会开窗,破坏故意制造的“密室”),应为他人在次子离去后所扔;老爷立毙,外人发现现场没理由隐瞒,仅能为长子开窗扔枪
长子重伤后大量走动,推测原因为隐瞒扔枪那一道走动的血迹(推扔枪原因,应为知道次子要嫁祸他人,不愿弟弟或妹妹被嫁祸);另在墙上留下死亡留言,可能想指向真凶(怕被凶手发现,用了隐晦的表述,可能只有特定的人能看懂)。当然,最重要原因是他看了遗嘱知道自己会继承家业,但自己马上又要死了,只能拼命展示老爸死在自己之前,这样才能顺利让女儿来继承。
此外,文件内外均有血手印,应为长子收起文件,怕被凶手看到;凶手动机无疑是杀老爷和长子,则必然由自己继承家业,但若凶手知道遗嘱,可能会杀害真正继承人(晓月)

其他:
1、没有听到枪声,应为凶手选在7:00-7:10,放烟花时杀人

咏楚案:

下毒及凶手:
检测毒素来源为扇贝,咏楚扇贝变味,但其他人均觉味道不错(尤其老爷,和咏楚味蕾相似),故应仅咏楚扇贝含毒
扇贝为随机抽取,测毒餐具未显示扇贝有问题,测毒餐具无问题,咏楚不会自己下毒,也没有触碰扇贝;故仅为某种不可见的介质存在,导致餐具无法变色,应为橱柜里的蜡
以蜡层涂抹餐具,再在蜡层上下毒,则可使餐具不变色,但食物带毒;其后自动清洗水槽会自动放出沸水,融化蜡并带走
能做到此法,仅能为递餐具的管家

密室:
门从内锁(不可用密室手法做到),窗户未开过,无其他房间内外的相通处,故锁门人在破门时必在房内;破门为警方,确认房内仅咏楚一人(尸体),而咏楚所中毒为延时发作,故为咏楚中毒后、死亡前自行锁门(还拉了窗帘)
咏楚离开餐厅时,听到大家称赞管家厨艺,应可能推出只有自己的扇贝有问题,从而发现有人要杀自己;而且自己枪没了,无法自保;故推锁门关窗帘的原因,可能为躲避再次被害(此处为私人海域,不受警方管辖,不能报警自保)

其他隐案:

装修的问题:
侦探、警官相继在船舱眩晕,咏楚上船就觉得不对劲,船新近装修,最可能为装修出现问题
装修为管家、咏楚执行,咏楚觉得不对,应是现状与他执行时有所不同,故仅能为管家做了什么;若效果是让人眩晕,最可能是装修材料下毒(如红地毯),慢性挥发,若致死,最早死亡应为老爷(70岁)
(毒源可能为过量甲醛,甲醛轻度中毒可导致眩晕;但题未出现甲醛及症状,不能确定)
故粗略推断,管家可能在装修材料下挥发的慢性毒,打算慢慢毒死老爷;在船上的眩晕会被当作晕船,难以被发现下了毒,但咏楚除外
咏楚也参与装修,可能发现管家的猫腻;老爷死后,装修也可能被查,咏楚作证将有诸多不便,若咏楚不在,管家可轻易推为劣质装修的问题

咏楚枪的预定作用:
咏楚枪不见了,但咏楚在众人聚餐前一直没有主动拿出枪;仅能为有人暗中拿走,预定用于枪击
聚餐前,咏楚唯一与人的身体接触,是上船扶老爷和管家的时候,故应为此时被老爷或管家顺走;老爷自己有枪,没必要拿,且没有时间处理枪支,仅能为管家
(辅证:枪支怕火,管家做饭用火时脱掉外套,可能外套里有枪)
管家杀咏楚用毒、杀老爷用装修,则枪不会再用于杀此二人;长子去年没来(管家未必知道今年会来),也难以计划杀长子;女儿及其男友(幼子家梧)不在杀害之列,长女(采儿)无冤仇,仅剩计划杀害次子(家淮)
次子与幼子(女儿男友)的矛盾,应为管家杀害次子的动机;以上船前管家父女交换眼神臆测,女儿顾雯可能对此知情(或参与)

但次子未死,计划失败;若非有人知情并阻碍(无此迹象,连次子本人应也不知),最可能是某些客观情况导致计划条件不满足
计划枪击应有掩护,次子杀父兄用烟花做掩护,管家计划杀次子也仅能以烟花做掩护;至此发现,若管家要杀次子的时候,次子正在书房杀人(且门关),则管家可能找不到人杀害,等烟花散去后,又不能再杀,则失败
咏楚枪的去向:老爷死后,管家要报警,必然会将枪处理掉,又无法放回咏楚身边,应投海处理
(所以老爷死在二楼,管家却快步来了甲板,脚步慌乱,应为把枪投海,顺便发现和抱回晓月)

至此推断放烟花时,各人未到甲板的原因:
老爷、长子、次子,在书房聊天,准备杀人,或被杀;咏楚,已死亡;采儿,担心并寻找咏楚;管家父女,寻找次子准备杀害
幼子(家梧)不能确定,可能为管家父女的同谋,亦可能有其他原因
(倾向于没有同谋,若幼子参与,这组人就能去咏楚房间的布袋拿枪了,不必冒险从他的身边拿)

长子的计划:
6:20吃饭时,次子急匆匆晚到,原因可能为溜进咏楚房间拿枪(饭前咏楚必然不在,去尝菜了);以此推断,长子拿枪在前,次子拿枪在后;可能为长子在房间的行动阻碍了次子,导致他慢了(否则一般按计划会预留时间,不太可能迟到)
咏楚不抽烟,但房间烟灰缸充满灰烬,但没有烟头,应为焚烧某物;结合推断进入的人(长子次子),次子时间紧迫,且计划里暂未发现需要做这类事,最可能为长子
咏楚今天做枪支记录,用的是有盖的笔(盖上盖子),但最近一张纸是用红笔写的,红笔是按动的笔(侦探把玩过),矛盾;且枪支记录上没有长子名字,往年长子没来还好,今年来了,且咏楚知道,应会记录长子带枪;故长子应撕掉了今年的记录(订书机订的纸可以撕去不留痕),焚毁,以隐瞒自己带枪,侦探发现的最后一页实为去年记录
(长子最后上船,仅自己、女儿、咏楚知道他带枪,女儿小,咏楚是嫌疑人,撕去记录后则自己安全)
长子最终没有作案,可能因被次子抢先,也可能因知道父亲的本意(让自己继承),不能确定;结合书房文件的状态(被拿出过),倾向后者

老爷的计划:
老爷行动疑点颇多:明知儿子不省心、却不愿多带人上船,让管家准备烟花、但自己又不看……
此类行为粗略臆测,不是想杀人,就是想自杀……
加上餐桌上的行为:不让管家去找咏楚,发现咏楚失踪很淡定,还看着管家说废物,让他不用管自己、务必赶上七点的烟花
再次臆测……杀害咏楚是老爷授意管家做的(刚好也合管家意),动机是断绝长女(采儿)的念想
若管家接触咏楚的时候拿枪,但因为管家还要搀扶老爷,手拿开,难保不被老爷发觉;老爷发觉但没说,可能以为管家是做保险方案,万一不成再枪杀咏楚,所以会说“务必要赶上7:00的烟火”、“你快去吧,不用管我”;但管家并不是这么想,也不知道老爷发现了自己拿枪,所以会惊讶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0:43:27
凶手:顾邢 预谋杀人:郑采儿
杀人动机:从掠影中提供的嫌疑人和杀人动机:顾邢:郑展亵渎自家女儿和郑家三子的感情;通过某种方式看到了遗嘱文件,继承人是郑彦。郑采儿:童年失去母亲的阴影和对父亲多方面行事的厌恶;郑彦走父亲老路。
文中证据指向:顾邢:1.咏楚死于扇贝中毒,而顾邢是晚饭主要操办人,有机会对扇贝下手并向咏楚提供的银质餐具也经由过他手有机会掉包(文中咏楚看到餐具疑惑的眼神可以作为暗示)
2.管家一职进入咏楚房间更难引起怀疑,一是宴会不用一直在场,二是作为管家检查咏楚房间不会引起怀疑,且咏楚手枪上的白色标记只有平时都要和他共处的管家有机会下手。
3.带有手套且无不在场证明且在外时间宽裕符合文中给出的犯人形象。
4.暗号形似水中捞月暗示贪图名利之人暗示了他杀人也算是为三子做事。
5.案发后立刻带来郑彦女儿,一是可能怕她在护栏发现求救异物,二是给大家暗示栽赃给郑彦。
郑采儿:1.暗号中形似水中捞月对应文章开头讲故事。
2.文中描述郑采儿儿时看父亲怪异眼神和儿时对水中捞月的不理解。不难推迟她对父亲的不满。而后交代有郑彦走父亲老路的迹象。
3.她对权势不感兴趣,没有理由会拿她的枪,所以枪是自己带走的。
案件还原:晚餐准备时顾邢向菜中投毒,并伺机换掉银质餐具,咏楚试吃虽然有怀疑但还是吃了。后在咏楚准备其它事物是偷走手枪(咏楚和郑彦的)期间郑采儿也拿走了她的手枪。后咏楚意识到事情不对回自己房间,发现入侵迹象并怀疑凶手未走远,就锁上门窗以防和凶手撞上,未想中毒身亡。晚宴不了了之,放烟花时,顾邢一烟花的爆炸声为掩饰实行计划,刚到书房碰到郑彦气匆匆的出来,郑彦看到枪回头躲避,顾邢开枪命中郑彦背心,后开枪命中郑展腹部,后补一枪命中心口,把咏楚手枪放入郑彦上衣,逃走。郑彦还活着,害怕二次伤害从内部锁上门向外投掷异物求救。后郑采儿来到书房看到血迹和锁上的门 ,又因为自己手上有枪,没有向其它人说明状况默默离开。后由于处于海上要销毁证物很容易。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1:03:03 | 2019-8-6 19:58编辑
《怀月》解答:
框内红字引用
容我吐槽一下开头的睡前故事对小孩子来说真的挺血腥)
时间线:
4:00——起航
6:20~6:40——咏楚死亡
6:40——大家发现没上菜,解散晚宴
6:50~7:30(其实是7:10,管家等人找到郑晓月的时候应该已经案发)——郑展和郑彦死亡
7:00~7:10——焰火表演

其他线索:
1.郑晓月带了有年代感的玩具熊。
2.手枪数量:首先,提供的枪支记录是假的。很难相信居然没有记录郑彦的。所以最后一张纸不是今年的记录,而是去年的(根据开头的片段,去年郑彦未参加聚会)。今年算上郑彦四把,而所有枪支都应该记录在案(排除郑展,管家,咏楚三人的,文中说了咏楚自己的随身带,老爷的只记录不不保管,管家没有),后来发现只有2把,且有家淮家梧指纹,说明有一个人拿走了郑采儿的枪(首先,郑晓月不可能在郑彦之前就把枪放进去,咏楚不至于傻到连这点动作都看不见。即使文中说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郑彦身上也不可能犯这种错误吧。管家、顾雯不带枪【管家从来都不带枪,而顾雯自然也没有这个权利,】,则必然还有一把枪是郑家特制,而在郑彦之前上船的郑家人除去郑展恰好也就是3个,每个郑家人只带一把特制枪,所以还是郑采儿带枪)。同时咏楚随身佩戴的枪也没了(保镖不太可能自己不带枪,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按照惯例来说他去年也带了)。一共丢失了2把枪。
从这一点来看,可以排除管家的作案嫌疑。如果侦探发现了枪支记录的不对(发现没有记录郑彦),则首先怀疑的就是他。凶手不至于这么傻。如果管家是凶手,应当说出这是去年的才对。
那么为什么要撕掉枪支记录?必然是因为记录有出入。但是前一年记录有枪的人今年都带了(【管家也透露,其实老爷一直随身带着一把枪防身,】,如果说是咏楚没带枪,凶手也没有必要毁掉记录啊。所以是去年没带枪的人今年带了枪。那么只可能是郑晓月了。不过14岁的小孩子带手枪,咏楚居然不对此感到奇怪。这么来说,布袋里应该有5把枪。郑晓月拿枪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呢?后续也没有主动交代。估计是用枪杀人了。
她拿走枪是在厨房工作完成后到来大厅吃饭的这段时间。
丢了3把枪。咏楚既然随身配枪,而且还是保镖(这么个牛X人物的保镖总不可能连随身的枪都会被人偷,而且那位要偷的人胆子也太大了点),则拿枪者不太可能在其毒发前的时候拿走其佩枪,一旦被发现,再次搜身很容易就暴露。且拿走咏楚枪的人肯定在6:40发现锁门之前就拿走了枪,所以他知道咏楚的死亡而不报告,否则自己拿过枪这件事也会暴露。也就是说拿枪者在6:20~6:40之间拿走枪。佐证:咏楚离开宴厅去试菜的时候还活着,之后他察觉到某件事很重要,但是这件事必定不是丢了自己的枪。如果是怀疑他自己的枪丢了,应该第一步查看一下身上,而他没有这么做只是直接沿着走廊跑。
拿枪的人会是谁呢?只有郑家梧这段时间离开过,但是一来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命令去找咏楚,如果说当时是管家离开的话就拿不到枪了。如果说他是发现咏楚时临时起意拿枪,则他是如何保证咏楚的房门真的从内锁上的?当然不是他锁的,否则他出不了密室。如果说当时咏楚已死,肯定做不到从内锁上,如果说咏楚没死,他除非亲眼看见,否则不能确定这一点。但是咏楚有时间爬过去锁门就没有时间留下死亡讯息?
郑家梧如果拿枪,目的是什么呢?他和顾雯互为恋人遭到郑展阻挠,有可能去逼迫郑展,但是也用不着拿枪吧。除非他真的打算如果郑展阻挠就打死他。动机感觉不太足。
暂定目的是去逼迫郑展吧。亦或者是为了逼郑展把遗嘱写上他的名字。不过这些又感觉不像是临时起意能想出来的动机……


3.【这种枪一旦装上了弹匣会自动上锁,只有弹匣清空并且开枪后才能再次取下。】
也就是说拿上之后至少开一枪才能取下弹匣。
4.咏楚桌上的烟灰缸有很多灰。而根据郑采儿的话,他不抽烟。好像只能说明有谁在此期间来了一趟。而在6:00之后咏楚都在厨房,在此期间郑家淮,郑家梧,郑彦都可以过去。但是这灰烬文中描述是“不少”,如果拿记录的人在这里抽了很长时间的烟怕不是心太大了,感觉更可能是记录纸被烧掉了。因为桌上有订书机所以先把订书针拆下来,把今年这张拿走,剩下的再订一次也没关系。
5.郑彦的手枪上有白色马克笔记号,但是咏楚的笔筒里没有白色笔。说明是在别的地方做的记号。初步猜测做记号的目的是为了与别的手枪区分开(乌黑的金属上有白色标记会很明显吧)。
6.掠影:歧途——应为郑彦的回忆(因为提到了“她们”,在几人中似乎只有他有家眷,且不止一名女性)。至于所谓不要走老路是何意,暂时不明。

毒杀案:
咏楚测毒无碍,后续却发现毒,且说明了毒素来源是胃中扇贝。
1.        刀叉上无反应
2.        这盘扇贝是随机选的,但是其他的扇贝都无毒
所以可知,这盘扇贝在测毒之前是没问题的,递给咏楚的特制刀叉有问题,可能是涂了颜料和毒,放入水槽后水槽强力冲洗自动洗去了毒素。

这样一来毒杀者就必须是管家或者递给管家那把特制刀叉的人。
为何杀害咏楚?咏楚的毒发作在6:40之前,也就是说如果按原定流程走,可能在吃晚餐时暴毙。
除了咏楚,提前应该没人知道这次生日宴会可能会交代集团的继承人。
咏楚被郑采儿所倾慕,但是拒绝了她。从插叙中来看似乎郑采儿并没有太多怨恨,不构成杀人动机(否则太病娇了吧……)。也有可能是郑展为了让女儿死心打算把咏楚除掉。不过从郑展让咏楚保管枪支等事来看应该还是很信任的,总觉得动机很薄弱。
结合前面郑晓月偷枪,可以推测是郑晓月杀人,目的是不让咏楚再有机会回去看到破坏过的枪支记录。这样就没有人知道她带枪了。
为了做某件事而杀了一个人,所以做的事肯定不会比杀人差……她应该也参与了郑展与郑彦的谋杀。

枪杀案:
郑展:胸口和小腹中枪
郑彦:后心中枪
现场是密室。确认了门只能内部上锁。
小窗口开着,书房在二楼。确认凶手不可能从窗户逃脱。【警方在从书房窗外可以看到的那一段不锈钢甲板护栏上发现了一处刮痕,似乎是硬物碰撞造成的。】
两人的手枪都没有用过。
开枪时间应该在6:50~6:55之间或者7:00~7:10分,郑晓月的经历应该造不了假(如果无叙诡),6:55~7:10确实在甲板上看烟花。
书房里到处是血迹,地毯也是。为郑彦本人走动制造,数量极多。
郑彦手枪只有咏楚指纹,说明从拿的那一刻起他就带着手套。
首先排除郑家淮作伪证的可能,如果说他是凶手,应该和其他人一起撞门或者砸门才能保证没有嫌疑。而且如果不是用更加复杂的方法构造密室的话很难解释一些疑点。
两人在晚宴之后都还活着,直到烟花表演结束(7:10)被发现
而在烟花表演这段时间郑晓月一直待在甲板上,在7:00之前她表示没听见有人的脚步声,且凶手再傻也不至于在甲板上动手。
7:00~7:10分如果身后有细微动静的话由于烟花的声音她是听不见的。
【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和火药味。】也就是说大抵是有人在书房开枪,如果说是在甲板等等远处开枪,从来没进过密室,是不会留下火药味的。


疑点:
1.咏楚为何自锁房间?
为了不让那个拿枪的人把手枪还回来。
2.郑彦受伤后为何要在书房内走来走去?为什么故意弄一堆血迹?
首先可能是为了掩饰。但是掩饰什么呢?检测之后并未发现血迹覆盖了什么别的。
但是有一点从这里可以推出:打中后心算重伤,他不可能活太久,如果凶手在其四处走动时还在场的话,会对这种奇怪行为视若无睹吗?不太可能。
3.凶手是如何布置密室的。
这个密室必须从内反锁,而窗户又不可能进出,那么只有2种可能:1.死者自己锁上了门;2.凶手使用远程杀人工具;3.用动物等进入杀人。第二种基本可以排除。如果从窗户射进,一来不会有火药味,二来窗户比较高,凶手在外面甲板肯定不能直接射(射不中人)。而一旦做其他准备很容易被在甲板上的郑晓月看见。第三种也排除,文中未提及相关线索。

根据2和3的疑点,感觉郑彦更像是自杀,至少门是他自己锁上的。但是郑彦后心中枪,不过正常人的手也可以背到身后去反手开枪,只不过姿势别扭些,这一点不是问题。如果说郑彦先枪杀郑展,随后被其他人枪杀,则郑彦自己的枪应该开火。如果本来就打算带两把枪,用另一把杀死郑展,嫁祸。则原先自己的枪完全不需要偷出来,只需要带走除自己以外随意一人的枪即可。所以说这种逻辑也是行不通的。
在这种前提下,为什么弄血迹可以勉强解释。1.可能为了掩饰中枪位置:如果被人发现是在窗边中枪留下血迹,则可能被看穿,所以故意弄一堆血迹。2.可能为了让自己快点死亡。众所周知重伤之后运动越快越容易死,故意到处走就是为了让自己放血放的更快。
从2得,如果郑彦自杀,则可以解释。凶手根本没出过房间,郑彦只是用绳子将手枪系上,把绳子一端系上重物,向外抛出,挂在栏杆上,用手握住枪反手朝自己开一枪,松手后枪自会由于另一头重物的拉动而落入海中,碰撞在护栏上留下痕迹。

如果说枪把上的记号是郑彦做的,则郑彦为什么用白色笔做记号呢?是因为他拿了两把外观上一模一样的枪(都是郑家特制,同一款式),但是一把有他和咏楚的指纹,另一把是郑采儿和咏楚的指纹,他必须保证有自己指纹的那把枪没有开过否则会暴露,所以做上标记。
可能他今天打算如果老爷子不认他为继承人就去逼宫的。所以事先偷枪吧。但是事先偷枪的话,如果咏楚没有中毒,就有被发现的可能。
还有一点,郑彦如果杀郑展,其实动机也是不充分的,明明都立了遗嘱说要给自己。

但是很令人困惑的是郑晓月,她应该拿了枪还杀了人。如果说郑展也是她杀的,则郑彦为了掩护女儿而作出如此举动。那么郑彦原本为啥要拿2把枪呢?如果郑彦原本只有一把枪,丢的是郑晓月的枪,郑采儿的枪是谁拿的,且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做标记。
就只有一种解释:郑彦的枪不是郑彦拿的,是郑晓月拿的。郑晓月拿了郑彦的枪和自己的枪。所以做记号。道理同郑彦。为了区分两把枪。
接下来只能脑补:郑彦本来打算今天和老爷子谈不拢就杀人,用采儿的枪,结果郑晓月进来先杀了两位(在6:55之前),郑展当场死,郑彦活了一会儿,为了保护女儿,他把郑采儿的枪和郑晓月的都用上述的方法从窗户丢了,然后郑晓月把郑彦的枪给了他。郑彦自己锁了门。郑晓月原本的计划应该是:杀了两人之后把郑彦的枪给他,伪造成两人互杀。

不过郑晓月的动机有点迷,杀郑彦可以用【他没有照顾好母亲】解释,但是杀死郑展是为何呢?猜测是打算就此一举继承两人的遗产(郑展给郑彦,郑彦给郑晓月)。

郑彦的动机:为了把财产留给郑晓月。郑彦妻子未参加宴会,不知道是不是和【掠影:等待】该片段中的描述契合,妻子病死(因为郑展之妻也是病死,再加上乱序,无法区分)。这是他对于小时候未能救下孩子母亲的愧疚。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1:07:52 | 2019-8-6 19:54编辑
凶手:郑彦、顾邢、郑采儿
杀人手法:
第一间密室:顾邢在咏楚试毒的餐具上做手脚,把原本能验毒的餐具替换为普通的餐具,并在上面下毒。(至于杀人动机以及咏楚为何会回房间,下面会交代。)咏楚房间手枪只剩两把,可见被人取走两把,房间里的烟灰缸里有灰,而咏楚不抽烟,说明曾经有人去过咏楚的房间偷手枪。
第二间密室:郑彦用顾邢给他的手枪射杀了郑展,之后在把那把手枪扔到海里面,甲板护栏的刮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而他转身的那一刻,却被当时到甲板上的郑采儿射杀了。郑彦原本想出门求救,发现房门是用钥匙反锁的,他只好返回郑展身上,找钥匙,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郑彦在郑展身上,而且现场门口到书桌有大量血迹。
杀人动机:郑彦为公司付出了一切,包括他没时间陪他家人,妻子病逝时他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郑晓月因此也是他产生反感。而郑彦在公司没能得到重用,不然为什么郑家淮郑家梧是公司高管,而他只是医生。郑彦为了郑晓月,便对郑展起了杀意。而顾邢因为女儿的爱情被郑展亵渎,郑展是她爱情的绊脚石,所以便对郑展起了杀意。
郑采儿的杀人动机比较复杂,郑彦在上船前,之所以会露出难以名状的笑容,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多年未参加聚会,自己的名字不会出现在咏楚登记的手枪收缴表上,他可以上船后再去咏楚房间偷枪,而杀完人再将手枪扔掉即可。而咏楚突然觉得的不对劲,是因为他想起未登记郑彦的枪支,所以便赶回房间查看,发现枪支少了,这个时候慢性毒药开始发作,他知道了郑彦的计划,便到郑采儿房间,把自己的手枪留下,并留下相关字条之类的。因为他知道郑采儿对他的感情。然后回到自己房间紧闭窗门防止剩下手枪外泄。郑采儿拿到手枪之后,便连忙前往郑展房间,但是发现无法进入房间,于是绕到甲板上查看情况,看到了郑彦射杀郑展,于是她联想到之前一切,起了杀意,便将郑彦射杀。
案子过程:16:00之前,众人登船。
16:00-18:20,郑彦进入咏楚房间,拿出自己用白色马克笔作标记的手枪。随后顾邢进入房间,随机拿走一把枪,事后证明,是郑采儿的。18:20,咏楚回房发现手枪丢失,同时意识到中毒,临死前到郑采儿房间留下手枪和纸条,然后回房间。18:40郑彦和郑展到房间。18:50左右郑彦离开郑展房间到甲板上,因为当时在晚宴,这时候杀人会被听见。所以郑彦是想等到放烟花时再杀人。但是他在那遇到准备烟火的顾邢,顾邢把偷来手枪给郑彦,并答应为其制造不在场证明。随后郑彦回房间,这时候他改变主意,想把罪名嫁祸给咏楚,便没有用自己的手枪杀人,因为他知道上面有咏楚指纹,而是用管家提供的。在19:00听到烟花声以后射杀郑展,将枪扔进海里却被此时到甲板上的郑采儿射杀。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1:31:04 | 2019-8-6 12:41编辑
咏楚的死是郑展老爷子设计的,利用了他对自己的忠心,知道他一定会试毒,所以让管家在试毒用的刀叉上先抹上某种液体蜡隔绝毒物和刀叉的接触,然后再涂抹上毒物,因为咏楚选择试毒的食物是随机的,很难保证他会选中有毒物的那盘,所以将毒物涂抹在刀叉上,待其试吃后,刀叉又被扔进自动清洗水槽里清洗干净,所以上面检测不到任何东西,而且刀叉也不会变色,而扇贝也因此沾上了毒物(咏楚优雅娴熟地切开一块扇贝,见刀叉完全正常没有变色,便将食物递进嘴里;咏楚神情有些异样地咂了咂嘴,疑惑地看了看测毒餐具。并没有任何毒物反应,那可能只是这次的前菜不合自己胃口吧……咏楚总觉得味道有些奇怪,但却又说不清是什么。他也没多说什么,一手将银质餐具放入了灶台旁的自动清洗水槽中,一手将自己品尝过的那份扇贝倒进了厨房的垃圾桶 ;毒素来源为胃中未消化完的扇贝,而厨房垃圾桶内的扇贝也测出同样的毒素。
将致命剂量的该毒素与现场获得的测毒餐具测试反应,发现餐具会立刻并明显地变色。   
。)。随后咏楚在毒发时想到是老爷下的毒手,但是自己又对老爷忠心耿耿,所以他将自己反锁在了房间里,默默等死

        郑彦和郑展的死,先是郑展趁郑彦用钥匙锁门时,从后面朝他开枪(所以郑彦的枪伤在后心口),随后郑彦从身上拿出了从保镖那里偷来的手枪朝老爷子身上开了两枪,老爷子当场死亡,郑彦还活着,他在书房里找那份老爷子的遗嘱,当他打开桌子上的信封时,他看到了他的名字,才知道老爷子当年的用意,他把枪从窗户丢出去,不巧枪砸到了下面的不锈钢护栏上留下了痕迹,他回到书桌旁,用最后的力气用自己的血在墙上画了一副“画” ----是一把梯子和一个圆月(联系第一篇猴子捞月的故事,这里应该是猴子得到了月亮,意思是自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因为他也立了一份遗嘱,将他的所有财产留给他的女儿)最后趴在老爷子身上死了。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2:12:01 | 2019-8-6 11:26编辑
凶手:顾管家
杀人动机:郑家老爷侮辱了他的女儿
作案过程:他首先在做的扇贝里下了毒。然后在咏楚无意间拿到有毒的扇贝的时候递给了他一把普通的刀叉。然后咏楚就被毒死了。后来管家准备烟火的时候把咏楚的枪给偷了。然后在烟火表演的时候用梯子上去在窗户向郑展和郑彦射击将他俩射死。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2:13:15 | 2019-8-6 19:59编辑
线索整理
1、搜身的时候,郑家淮没有让咏楚看枪,是因为枪上做了白色标记。
2、晚宴厅大家吃的扇贝没有毒,说明毒不在扇贝上,那只有刀叉,刀叉是管家给的,说明管家事先调换了假的带有毒的刀叉给了咏楚。
3、晚宴时郑家淮匆匆赶来,他有时间去拿回自己的枪,最后调查时咏楚抽屉里还有一把带有郑家淮指纹的手枪,也说明了他去拿手枪。他不知道咏楚在没有带手套的情况下检查了手枪,那把带有郑家淮指纹的手枪是郑彦或者郑采儿的。
4、晚宴期间郑家梧去看过咏楚,咏楚的枪是郑家梧拿走的。门也是郑家梧锁的。
5、烟花开始放时,凶手开枪的声音可以被烟花声音掩盖。
6、郑展首先胸口中枪,根据作用力倒地,胸口的枪和腹部的枪可能不是一个人开的。

咏楚
晚上6:00
  顾管家拖去外套,可白色衬衣还是浸透了一大半。因为太过紧张出了太多汗,顾管家已经将准备好的蜜汁毒素涂抹在刀叉上。试毒时,顾管家将准备好有毒的刀叉递给咏楚,咏楚以为这是特制的试毒刀叉,然而却不知是即将葬送自己性命的凶器。
  此时郑家淮在咏楚的房间拿上带有标记的枪,因为他一直带手套,所以他的枪上只有咏楚检查时留下的指纹。郑家淮又随便拿了一把枪,并擦去原有指纹,再留下自己的指纹。
晚上6:20
  郑家淮做完这些匆匆赶到晚宴厅。
  咏楚在去检查厨房的菜品的路上,想回房间检查一下收上来的四把枪支,刚到屋中便感受到被毒侵蚀的疼痛,而后倒地身亡。
  郑家梧在晚宴去寻找咏楚的时候发现咏楚倒在自己的房间里,确认咏楚已经死亡后拿走咏楚身上的枪。
  关上咏楚房间的门若无其事的回到晚宴厅。

郑展和郑彦
晚上6:40
  郑展和郑彦回到书房发生了不愉快,此时管家去厨房将刀叉换掉。

晚上7:00
  郑家梧来到书房,与郑展发生争执,用咏楚的枪射杀郑展,开枪位置在胸口。而后把枪顺窗户扔到海里,但是碰到了一楼甲板的栏杆。离开。
  郑家梧的这一幕被郑家淮看到了,郑家淮进书房看到了文件上的名字是郑彦。离开书房,找到郑彦,郑家淮告诉郑彦郑展在找他。
  郑彦急忙到书房,走到门口,郑家淮在郑彦后开枪,枪口为后心处,由于郑彦看到书房血迹,往里走,此时郑家淮又给了郑展一枪,伤口为小腹。
  待郑彦倒地,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开始砸门,制造密室假象。

推理毫无根据   
有诸多疑点没有解开
辛苦评分大大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2:41:09 | 2019-8-6 10:51编辑
本次回答分为若干部分,每个部分回答一个重要问题,由【推理】、【结论】组成,有时还会有【进一步解释】。总之,希望让自己的回答哪怕不是正确的,也还能条理分明一些,不至于让评委大人读得头疼就好。

一、咏楚被毒杀一案的凶手分析
【推理】
尸检报告表明,咏楚死于胃内扇贝中含有的“蜜汁毒素”,死亡时间为晚6:20至6:40,而“蜜汁毒素”的发作时间为半小时。因此,可以确定毒物来源是咏楚先前试毒时吃的扇贝。下毒方式无非两种,一种是食物中下毒,再一种是刀叉上涂毒。前者显然不可能,因为“顾管家一行人等咏楚到场才敢开工,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锐利的眼神”,而且试毒的菜是随机挑选的,后来晚宴上一家人都吃了扇贝而无人中毒。后者显然更加合理一些,只需要把用来试毒的刀叉换成涂上毒药的刀叉即可。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咏楚在试毒时会感觉到不对劲,还能解释后来试验时发现试毒用的刀叉遇到“蜜汁毒素”会变色。
这样一来,凶手锁定在准备晚餐的四人之中:郑晓月、郑采儿、管家顾邢和他的女儿顾雯。郑晓月作为“侦探人物”可以直接排除。郑采儿深爱着咏楚,不存在杀人动机,也排除。剩下的顾邢和顾雯严格来说都有嫌疑,但是从嫌疑的大小来说,顾邢的嫌疑更大。第一,试毒时餐具是顾邢递给咏楚的。第二,顾邢和顾雯是父女关系,顾雯在完全瞒着父亲的前提下完成下毒的可能性不大。第三,行文中更多描写的是顾邢的人物形象,涉及顾雯的部分寥寥无几,可见作者想要突出的是顾邢。综上所述,可以合理推测凶手是顾邢(动机暂且不论,下文会分析)。
【结论】管家顾邢是毒杀咏楚的凶手。
【进一步解释】顾邢在咏楚被毒杀一案中的行动轨迹如下:
1.提前准备一副和测毒刀叉相同的普通刀叉,在上面涂上“蜜汁毒素”,将其替换测毒刀叉。
2.在咏楚试毒时,将准备好的有毒刀叉递给咏楚。
3.晚上6:40,晚宴散场后,顾邢来到厨房,将水槽中的有毒刀叉换成测毒刀叉,并将有毒刀叉隐藏或销毁。

二、枪支的去向
【推理】文中提到的枪支一共有6把,分别归属于6人:郑展、咏楚、郑彦、郑采儿、郑家淮、郑家梧。这里认为咏楚的工作能力可靠,不存在逃过检查的枪支。在上船后,除了郑展和咏楚的枪外,其余4把都放在咏楚房内的袋子里。而在案发后,警方却只发现了4把枪:死者郑展、郑彦大衣内侧各一把,咏楚房内袋子里两把。这里认为郑展大衣内侧的枪是他本人的,而袋子里的两把枪分别属于郑家淮和郑家梧,即根据指纹来推测枪支归属。这样的推测有其合理性,因为枪上指纹情况与事实没有冲突,例如上船时只有郑家淮主动掏出手枪,因此枪上只有他的指纹,而另一把上却有郑家梧和咏楚两人指纹。如此一来,有3把枪的去向便可以确定,即郑展、郑家淮、郑家梧3人的枪。剩下3把枪的去向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1.咏楚的枪的去向。要想从咏楚身上拿走枪,无非三种途径:一是向咏楚索要枪,二是在他死后从他身上拿走枪,三是趁他不注意偷走枪。第一种可能性,除非是郑展亲自向咏楚要枪,否则咏楚是不可能自己交枪的,而郑展自己有枪,没必要向咏楚索要,因此可能性排除。第二种可能性也说不通,因为咏楚死于密室,没人能在他死后拿到枪并离开。至于第三种可能性,我最初也觉得说不通,因为从一个专业保镖手中偷走他的枪,有些天方夜谭。但经过反复阅读,我发现了一个小插曲,即在上船时,管家顾邢搀扶着郑展下台阶,差点摔了一跤,被咏楚扶住。我想这时顾邢便可能从咏楚身上拿走了枪。虽然这个推测有些牵强,但我还是无奈地接受了它。不过这样一来,顾邢的动机就比较明显了:他偷走咏楚的枪,是为了杀死郑展(至于动机,可见原文“掠影 错爱”部分),而毒杀保镖咏楚,则是为了清除障碍。至于咏楚的枪的去向,则是被顾邢藏在了某处。
2.郑彦和郑采儿的枪的去向。之所以把这两把枪放在一起分析,是因为上船时两把枪是放在一起的,都被咏楚放在了袋子里。文中写道,在下午4:00时,咏楚“忙得焦头烂额”,离开房间时只是“将房门带上”。根据文中对门锁的描述,门在带上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从外面打开的。这也就是咏楚多次感觉“不对劲”,最后跑回自己房间查看的原因。在咏楚不在的这段时间内,有一个人来到了咏楚的房间,拿走了两把枪。其中一把枪上做了记号,是他本人的,而另一把则是随机拿的。除了拿走两把枪,这个人还烧掉了枪支记录上记录着今年情况的一页纸。这一点可以从记录的最后一页没有郑彦的名字(因为去年郑彦没有参加宴会),以及烟灰缸里的灰烬可以看出。由此可以推测,这个人是郑彦,他烧掉最后一页记录,为的是让警方误以为他的枪逃过了咏楚的检查。郑彦拿走两把枪的目的,在后文会进行分析。至于两把枪的去向,郑彦的那把被放在了他的大衣内侧,郑采儿的那把被从书房的窗户扔到了海里,在栏杆上留下了痕迹。
【结论】共有6把枪,其中郑展、郑家淮、郑家梧3人的枪未发生情况;咏楚的枪被顾邢偷走后藏在某处;郑彦的枪被他自己偷走后放在大衣内;郑采儿的枪被郑彦偷走,最后从书房窗户扔到海中。

三、书房一案的分析
【推理】从满地凌乱的血迹入手进行分析。已知血迹是由郑彦自己直立行走所造成的,这一行为让人费解。经过分析,我认为他这么做是为了用凌乱的血迹来掩盖某几条血迹,即通向窗口和门口的血迹的血迹。他走向窗口,是为了从窗口扔掉郑采儿的枪;走向门口,则是为了打开门锁,防止现场成为密室。结合郑彦此前偷走两把枪和烧记录的行为,可以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制造这样一种假象:他自己的枪没有被没收,他和郑展都带着各自的枪,而有第三个人从咏楚房间的袋子里偷走了一把枪,杀害了没有防备的两个人。由此反推就可以得出结论:郑展被郑彦枪杀,用的是郑采儿的枪,而郑彦则是自杀,用的是同一把枪。再进一步反推可以知道,当郑家淮来到现场时,现场其实并非密室,门并没有反锁。郑家淮当时来到现场后,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于是故意用锤子砸坏了门锁,谎称现场是密室。而遗嘱上的血手印也很可能是郑家淮留下的。至于郑彦做这一切的目的,我想是因为生无可恋,得知自己是遗产继承人后,决定结束父亲和自己的生命,给女儿留一份巨额遗产,也报复一下这个冷血的家族。
【结论】郑展被郑彦所杀,郑彦自杀,现场并非密室。
【进一步解释】书房一案的来龙去脉大致如下:
1.上船后,郑彦趁咏楚不在,潜入房间,偷走自己和郑采儿的枪,烧掉枪支记录的最后一页。
2.晚宴后,郑彦随郑展来到书房,得知自己是遗产继承人后,用郑采儿的枪杀死郑展,然后朝自己的后心开了一枪。
3.在生命的最后关头,郑彦将郑采儿的枪从窗户扔到海中,打开门锁,制造出凌乱的血迹和死亡留言,伪造出他杀假象。最后,郑彦倒在郑展身上死去。
4.郑家淮来到书房,发现了现场惨状。他经不住好奇心,拿起遗嘱看了一眼,随后为了洗脱嫌疑用锤子破坏门锁,谎称现场是密室。

四、总结
第一道题虽然没有全答对,但答题的时候还是觉得自己的答案挺合理的,而这第二道题做下来感觉全程都在往那几个线索上硬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答案。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创作”出了一个怎样奇葩的故事,只希望能和正确答案稍微搭上点边就好啦。
匿名
| 发表于 2019-8-5 22:59:02 | 2019-8-6 19:44编辑
【】内均为原文内容
老头——郑展
老大——郑彦
老二——郑家淮
老三——郑家梧
老四——郑采儿

保镖的死
因为同一批扇贝保镖挑哪盘是随机的,其他人吃了扇贝都没事,垃圾桶里他吃剩的菜测出有毒。
结论:保镖的测毒刀叉是假的,抹了毒药,后来换了一副真的测毒餐具在水槽。当时在场的人里面,老四和晓月可以排除(一个暗恋他,一个是无冤无仇的小女孩),那就只剩管家父女,餐具是管家递给保镖的,他脱不了干系,顾雯是否知情不得而知。


枪支记录表
枪支记录表上没有长子郑彦,保镖房间里烟灰缸里不少灰烬,但老四提到过保镖不抽烟。
老头曾提到上次聚会大哥没有出席。
结论:最新的一张表被烧掉。警方看到最后一张有记录的表是上次聚会的。


枪支
搜身的时候,四兄妹各一把,再加上保镖和老头的,一共六把。
最后,老头身上一把,老大身上一把,袋子里剩两把,保镖的没了。
船上所有房间的上锁结构都在内部,也就是说,保镖离开房间时房门不能上锁,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有机会到他房间偷走枪支。


“密室”
【书房房间很大,但和所有其他房间一样,只有一个厚实的木门和一个窗户……而木门也只能从里面反锁,利用的是特制转纽上锁,所有的上锁结构都在内部,不可能被传遍大街的种种密室手法破解。而根据郑家人说,老爷的书房更是必须靠钥匙才能从里面上锁,钥匙只有老爷一个人有,就连亲信的管家都没见过。】
【郑展的衣服内侧口袋也发现了一把独头钥匙,根据衣服褶皱和钥匙位置,不可能被他人索取使用并归还。】
【这个房间的窗户被打开了,凉凉的海风窜了进来,但凶手不可能从这个二楼的小窗口逃脱或进入,更没有任何绳索攀爬之类的痕迹。】
这些信息已经排除了案发期间有人从门窗出入过的可能性。同样,从窗户外射击也不能成立,三米的高度不低,总不能在海面上瞄准窗户里的人吧?
【这扇门上的门把和锁系统已经完全被人从外面破坏,扭曲地掉在了地上,门上原本有门把和锁的地方只有一个残缺的洞,估计是被某种钝器从外面砸烂的。门外走廊边上放着一把锤子,郑家淮承认是他来找父亲,敲门却根本没人答应,推门却发现门是紧锁的,便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才找来锤子砸开的,才发现了书房内的惨案。】
两人身上的枪都没用过,排除二人相互射击的可能性。
只剩一种可能了:老二郑家淮说了谎,书房门根本没锁,他直接开门进行射杀,再把门砸烂,最后谎称门被锁上。

案发时间
第二案中,开枪、锤子砸门都会发出很大的噪音。
7:00~7:10分,烟花声正好可以掩盖这些声音

各人关系
【郑彦下意识地牵起了女儿的手,却被女儿一言不发地挣脱,只能苦笑。郑家淮和郑家梧之间关系有些剑拔弩张,搭着家梧手臂的顾雯有些失望地与管家顾邢交换了意味深长的眼神。郑采儿则有些痴痴地盯着正冷眼旁观这一切的咏楚。
均有心事,各怀鬼胎。】
解读一下这段,老大与女儿关系疏离,老二老三关系紧张,老三和顾雯是恋爱关系,管家父女在密谋什么,老四仍然暗恋保镖。


老大中枪后的行动轨迹
【书桌上,书桌后的墙上,椅子上,地毯上都有狰狞不堪的血迹……但封面上的鲜红指印引起了他的注意。 易空烨正好好奇心盛起,便私事公办,一脸严肃煞有其事地翻开了文件袋,只见第一行映入眼帘的字便是 “郑展遗嘱与其郑氏集团股份转让” 而下一行,便看到了 “郑彦” 这个名字,再一看,文件上也有带血的指印。
一名警卫也在离郑彦右手不远处的墙上发现了用手指蘸着血留下的奇怪符号。郑彦还带着手套,手套也染着血,基本上可以确定是郑彦死前留下的】
身为医生,中枪之后自知死亡已难以逆转,此时心里只念着即将成为孤儿的女儿,为了确保女儿有足够的金钱面对未来的日子,他强撑着在书房到处翻找老爸的遗嘱,对应了标题“怀月”。
看到父亲的遗嘱,内心不由得触动,于是用最后的力气倒在老爹身边,用沾血的手指画出给女儿讲过的猴子捞月的故事。
——你们才是最美好的月亮,我早该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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