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6-6 22:00: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觉得是胖子,而且是有计划的。瘦子有精神病,所以人们在和他在一起时会很警惕,不会一个人独自和他在一起。而胖子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对一个人起了杀意,而他又怕被人发现,于是他就想陷害有精神病瘦子。
     过程:胖子在摸清死者的生活规律后,就将杀人地点定在死者经常去的山里,当天死者照常去山中捡柴(开个玩笑,毕竟总得有个原因吧)而胖子则悄悄的跟在后面,等到了附近没有人的时候就出来和死者打招呼以此来接近死者,然后乘死者不注意的时候将其打晕(或者凭蛮力将其掐死)在将死者的头砍下来,这一步就是为了陷害瘦子,最后在死者的身上刻下线索,给警察一种凶手是神经病的错误。
    最后胖子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应该是砍头时血飚到衣服上了,洗了洗就把衣服弄干给穿上了(至于为什么不换,可能是因为穷吧,钱都用来卖吃的了),躺在沙发上喝白酒则可能是当时杀人的时候没什么感觉,而过了一阵子后在想起来就脚软,冒冷汗,所以他才会躺在沙发上喝白酒暖身子,顺便壮下胆。
发表于 2019-6-6 23:46:4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应该是瘦子,瘦子行动敏捷,做事利索,说明头脑清晰有条理,杀人应该是病发了,没办法,事后正常了,知道转移事发现场,然后转移警方刻字转移警方注意力,而反观胖子,体型肥胖,衣着邋遢,不会有这么清晰的思维,肥胖更是说明不怎么运动,不会跑到山上这么远的地方去转移尸体,我说的对否(^o^)
发表于 2019-6-7 00:14:3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Jake ,首先凶手穿一件黑色斗篷,杀人后跳进水中,表明凶手行凶过程流利,是是事先有过计划的,而不是临时起意的。而且尸体还留有线索,表明凶手做的不够利索,Jim虽然是J开头,但做事利索不说还有精神病,过程就不会太过顺利,再有凶手是跳水离开的,而Jim衣服没有湿过的痕迹,相反Jake衣服皱巴巴的,说明衣服被打湿过,所以皱巴巴的。,而且没有精神病!
发表于 2019-6-7 12:53:2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1.凶手的衣服绝对没有粘上血迹 因为有黑色斗篷
2.死亡信息是不可能的 死者被砍了头是不可能留下死亡讯息的
3.凶手是想嫁祸给另一个“J”
问题就是我们不知道是哪个“J”干的
4.凶手为什么要穿黑色斗篷 如果斗篷上没有粘血迹 那血迹肯定就在衣服上
5.根据条件我们时间在案发第二天 凶手有充足的时间 进行伪装
6.凶手应该是胖子 可以得到的信息 胖子是个酒鬼 自然钱都是买酒的 所以衣服应该很少 胖子应该在犯完案后 清洗干净衣服后 因为是前一天(另外的衣服没干)穿上后边留下了褶皱
7.有精神分裂的 瘦子 也少不了犯案的可能 但是可能性很小
以上几点为个人观点 如果有什么地方有问题机会石锤我
发表于 2019-6-7 14:36:2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提问一下,前年说jake的衣服是刚刚洗过。他不可以换一件衣服吗?而jim的话,说他精神失常,如果是他蓄谋已久的呢
发表于 2019-6-8 22:21:5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是Jake吧,他皱巴巴的衣服是因为跳进水里,然后又吹干了
发表于 2019-6-8 22:48:1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Jake。因为他的衣服皱巴巴是因为游泳过后换的衣服,所以很皱;而喝白酒也可能是为了让身体发热恢复。
发表于 2019-6-8 23:17:5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jake,杀了人后跳水我估计有几个原因:一:自己体型胖,在山上不利于跑路(但我不清楚确切的地形),所以借助河流从上游游到下游;二:洗去血迹(估计黑衣服后面也会扔掉,所以这个不是主要原因)。后面回家喝白酒原因是河水冰冷,需要暖和(我觉得胖子保温能力应该挺好的),躺在沙发上也说明他体力透支,都没力气换衣服,所以衣服皱巴巴的(这里题目给得不明确,只能猜了)。关于刻的字母J和附近,我觉得这个诬陷很蠢,如果凶手确实是在jake和jim中间的话,那就有可能是个傻胖子匆匆忙忙的诬陷手段(前提他知道jim,也知道他有精神分裂,没准他另一个人格就是那种智力只有幼儿水平的呢,如此的话,胖子还不算蠢)
关于侦探S,为什么能在山上发现尸体,踏青吗?还是旅游景点?如果他和两位嫌疑人相识,骗他们聚集在一起再用各种手段嫁祸给两人也是有可能的,因为那刻的符号就对他很有利,往往操纵全局的是你想不到的那个。S与他们三人相识,某日约到山上,使计让胖子误杀死者,胖子很惊,巧的是他那天他背着某些认识他的人出来,穿了黑斗篷,杀了人之后手足无措,跳水而逃,此时jim恰好是另一个人格,智力比较弱的那种,也许是S搞得鬼,后面就带他回去了。之后S又回到现场处理尸体,砍去头颅抹去身份,也许这个人比较孤僻,所以砍头后警察就找不出什么社会关系能扯到S上,他做得得心应手,但之后jake肯定会发现异常,碍于他自己就是凶手,当然不招供。第二天S以自己侦探的身份偶然发现尸体……(自行脑补)
发表于 2019-6-8 23:52:5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认为凶手是jim,但主谋是jake。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容易被人引导而发病。
jake知道jim是个可以利用的,做事利索,行动敏捷,而且还有病。完全可以引导他杀人,而与自己完全没有关系。借刀杀人手法。

此回答在 2019-6-16 14:41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

发表于 2019-6-9 01:15:3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Jake,衣服皱巴巴是因为跳入水中后没能来得及烘干所以才会皱,我相信不可能只在外面穿了件斗篷吧。。。而且可能衣服质量不好浸水后缩水了,导致不太合身更显偏胖的身材。再者躺着应该不好看出身材吧,除非是炒鸡胖。喝白酒可能是为了驱寒,毕竟是在深山老林的湖?最后我认为尸体身上刻的字可能是Jim的另一个人格刻的,就是说Jim目睹了Jake的杀人过程,刺激出其他的人格,而这个人格可能不认识Jake但是在正常的人格耳濡目染下依稀记得到他的名字的首字母是J,且住在这附近。(毕竟是住在这山附近的两人Jim的正常人格应该认识Jake吧)而且Jim行动敏捷做事利索,在Jake跳入水中逃走后便立刻在尸体留下自己所知的信息(别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在尸体身上留,可能在这个人格的世界里无正常不正常之分)至于为什么Jim不向侦探指认凶手,可能是jim恢复了正常人格后不记得自己其他人格所经历的事吧。所以说凶手是Jake,刻字的事Jim的另一个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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