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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杀人犯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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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6:44:5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如果说是林德自杀的话,在用打字机打遗书时,打字机上会留下指纹,但是班杰斯擦拭了打字机,这样的话打字机上是没有指纹的,那样就会发现遗书是伪造,从而警方也得出林德是被谋杀的结论。
发表于 2018-9-14 00:18: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他丈夫说 每隔半个小时都要吃一次药   但是他们夫妻试珠宝试了一个下午 按理说一个下午期间有吃药的话杯子里的咖啡不应该还是满的  而已丈夫太刻意去表明自己妻子药物和杯子里的咖啡  
还有就是他妻子确实有病  一个下午也有按时吃药  杯子的咖啡也剩不多了 但是他们把四件珠宝放进杯子 使得杯子的咖啡看上去是满的 其实咖啡剩不多 当妻子喝最后一口咖啡的时候 被店员注意到了 杯子的异样
发表于 2018-9-15 22:39:5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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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7 12:19:0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打字机的指纹
发表于 2018-9-17 12:32:3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后门的指纹没处理到,所以查出那个指纹不是林德的,打字机我觉得是多余的,包括林德的脸部也有凶手的指纹
发表于 2018-9-18 15:57:3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对于第一个事件,我的观点是:①林德的书。文中说林德被杀前正在看书,当班杰斯把林德杀害之后,他并没有把书处理掉(文中没说),一个即将准备自杀的人是不可能还会看书的,但书桌上却有翻着的书,这一点很可疑;
②可以观察伤口。当枪口抵着人体皮肤开枪时,周围皮肤会因为温度过高而烧焦(个人感觉该点用于这个事件作用不大)
③就是指纹了,班杰斯把桌子上自己的指纹都擦干净了,却不知觉的把林德的指纹也擦没了,并且,打字机上也没有出现林德的指纹,作案手段错乱百出(戴手套作案是作案的基本准则)
④纯属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本人愚笨,欢迎各位大佬提建议
发表于 2018-9-21 16:00:0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经过本人签字的遗书,不可能在出纸口,应该放在桌子上
发表于 2018-9-22 23:26:5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问题所在班杰斯事先准备好的遗书呢?
发表于 2018-9-22 23:52:3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打字机上没有林德的指纹
发表于 2018-9-30 12:31:5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被翻看的书。一个要自杀的人不会有心情看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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