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30 编辑
这题真是够模糊的啊,以实案来讲很多该有的线索都没有提及,不过也许是用不到吧。
从线索形式上来讲还真是和第一题很像啊,难度也更高了。不过是我喜欢的类型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废话到此为止来看题目
首先无法验证推理(推测)实在是让人不安啊。通读一遍,整个题目都没有什么着手点。凭感觉来讲觉得风林火山(三国杀出来了)四个字没什么意义与必要,与案件原有的案情联系不起来。
再有就是引用 警方调取了通信记录发现对方号码是从拂煦路的一家商店的电话拨出的,根据店家 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因为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他们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
在这个人手一部手机的年代特地冒着被看见样貌的风险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打电话给被害人,实在很难理解。
由于注意到第二个疑问便想起前面每一起案件鸭舌帽(犯人)都有被摄像头在案发现场附近拍摄下来。也许是摄像头太多无法避免吧,但加上这通特意选择地点的电话就显得比较刻意了。就猜测结果简单来说鸭舌帽是故意留下自己出没在现场的证据以吸引办案人员注意力,加上最初被发现鸭舌帽的案件鸭舌帽是以犯人的身份进入办案人员视线的,所以办案人员会先入为主的认为鸭舌帽很有可能就是4起案件的凶手,也就是有预谋的连环杀人案。
提到故意营造连环杀人案,第一个疑问也就解开了。犯人通过在案发现场留下明显字样来提醒警方4起案件是同一‘伙’人作案,加之鸭舌帽的出现误导警方认为犯案人员为同一人。之说以说是同一伙人而不是常见的同一人作案就要从强调连环杀人案的意义说起了。
凶手提示警方连环杀人案的目的有两个。其一,连环杀人案都有其固有的特点,并多为单独作案,动机多为仇杀或目地明确的杀人,若是多人或团体进行容易出现案件特点不统一的情况而被发现,所以多人犯案不如采用交叉杀人的方式更稳妥,并且考虑案件最初都会以单人作案为前提进行推理假设。犯人便是利用连环杀人案先入为主的感念在强调‘鸭舌帽’让警方认为是鸭舌帽单独作案的同时由两人或多人来完成这一案件。
其二,如果警方以鸭舌帽单独完成连环杀人案为思考基础,那么多人犯案便拥有了一个有利条件,就是不在场证明。每当鸭舌帽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或进行犯案也就意味着同一时间无法成为鸭舌帽或犯案的人便不会是犯人。之前有提到多人犯案特性会有所不同的情况,所以犯人们选择完全不同的杀人方式将特点确定为“风林火山”四个字并刻意让被害人的死亡方式贴近这4个字。
其实从心理上来讲凶手的行为也是很矛盾的,首先凶手细致谋划了这总共用时3天左右(其实杀人只用了不到一天半)的杀人计划,但却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已鸭舌帽出现,而如果凶手想要向外界宣扬自己的话又没必要设计两个密室,密室的用途便是让人无法判断凶手与犯案手法,也就是不想原本的生活因这件事而被改变的意思。
那么凶手的布置已经分析过了,接下来该找出犯人了。很明显的本文无法确定具体的凶手,一切都只能是推测(至少我只能做到这里)。
根据上面多人犯案以及运用不在场证明的推测来反向推理,犯人要做不在场证明,那么有不在场证明的很有可能就是犯人喽。
按照时间进行对比,首先,江流,刘军,江珊,陈朝东被排除。其实除了江流父女其他两人真的都很怀疑,尤其是刘军,火案有同谋的可能,不过实在找不到3人犯案的理由以及江流以侦探身份被排除。再来是4名死者,杜浩思死的最早,身份没有异议,也没有协助犯人自杀的理由,应是他杀。秦申志算是比较不确定,毕竟兄弟俩有交换身份的可能,不过考虑到文中没有提到过长得像,也没有交换身份,弟弟撞死哥哥,弟弟再杀死其他人的理由,所以认为也是他杀。再来是许昌岚,从中午被叫出去再到晚9点-10点被杀并没有其他人被杀害或被袭击所以排除帮凶可能。最后被烧死的吕誉没有帮凶动机。
最后是嫌疑人阵营 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凯,陆仁贾
首先是秦恒志,可以说有动机,但文中提到“但是李德凯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来。”也不知道核实了没有。暂时先排除,犯人不够时在说。陆仁贾--路人甲,仅一个发现起火的角色,名副其实。高一行,要上班所以'有不在场证明'.秦恒志,行踪不明。
就是说实际犯案后补有三人 李德凯,真假未知的出差以及许昌岚尸体发现地在其家附近。高一行,住杜浩思楼上有监控与上班作为不在场证明。并工厂外人难以进入。
秦恒志,行踪不定,随意妄为。以上三人都有动机,尤其是秦恒志,与关进监狱与世隔绝的4人相比参与案件最少缺因为无罪判决留在了社会上承受了本应他们4人承受的来自所有人的愤怒与指责,其实是很残忍的。
有了嫌疑人再来看案子。首先整件案子都是精心策划好的,从秦申志的行动规律,杜浩思的宿舍之死等等都可以看得出来。
引用 初步的尸检结果表明死者是在昨晚的8~9点间死亡,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尸体的脖颈上有两道勒痕,很显然是先被勒死后再吊起来,法医也赞同了这种说法。吊着杜浩思的绳索是很粗的麻绳,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尸体就这样挂在上面。
这就是我一直怀疑复数作案的理由。
要勒死一个成年男子的力量,3名嫌疑人都有,但要在晚间的宿舍楼里悄无声息的做到,同第一案一样,就只能是熟人了。而更加重要的是“吊着杜浩思的绳索是很粗的麻绳,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这一点。不知作者是怎么认为的反正我认为要将一名成年男子用“粗麻绳”吊在“吊扇”下面,不是一个普通人轻易能办得到。粗麻绳不好系而系绳时还要托举尸体,一个人办不来。要是说挪了床什么的一个人也是无法无声的完成的。所以我认为杜浩思死亡后有两个人布置了现场,而其中一人只能是高一行。“江流来到这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外人难以进入等于说高一行必然参与了这起案件。同时引用 根据摄像头,他在昨晚9点从外面回来回到自己房间所在的3楼,高一行的房间就在杜浩思房间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再没出去过。早上8点~12点和下午2点~6点是工厂上班的时间,而发现尸体是在今天下午1点,那时候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间内午休。
就是说高一行有秦申志与吕誉2案的不在场证明,加上鸭舌帽的表演与上文中提到的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逆推理,吕誉被认定为犯人之一。另一个犯人我想认定为秦恒志,因为他们2个人就够了。虽然秦申志的行动规律刻意调查得知,秦恒志也许久没联络弟弟了,但李德凯毕竟是出差了,而且说道动机,对判决的愤怒什么的可以作为动机却也不太够充分。
那么下面按顺序复原案件
8月4日 吕誉出狱,秦恒志去找弟弟。具体聊了什么推测不出,也许是最后确认一下弟弟是否有改变以确定在杀人计划中杀死弟弟。
8月9日李德凯出差
8月10日杜浩思案件:
我认为犯人秦恒志由高一行引导先于20点到了杜浩思的房间,然后20点高一行以鸭舌帽等装扮出现在2楼的摄像头中。20点-21点秦恒志勒死了杜浩思开门让高一行进入房间,两人将杜浩思吊于电扇上然后用桌子顶住门并布置现场(刻字什么的),只留一条能过人的缝隙,然后高一行由窗户跳到宿舍外再由楼梯于21点返回三楼。当夜秦恒志关紧锁死窗户并一直处于房间内第二天早8点都去上班以后再挤出房间用手通过门缝拉住桌子,关小门缝的同时桌子与墙的缝隙也在逐渐变小,最终无法再缩小缝隙后抽出手将房门关紧反锁。之后是离开方法,因为无法确定所以可能很多。首先是钥匙我更倾向于高一行搞到了杜浩思房间的钥匙同时也搞到了旁边房间的钥匙,秦恒志利用钥匙从旁边的房间跳到杜浩思窗下然后逃跑。毕竟题目里并没有否决第二把钥匙的可能性。案件发生在酷热的8月,宿舍房间里开着窗户在正常不过。虽然也想过凶手 混在上班的人群中,但每层才5个房间,5个人,怎么混。当然杜浩思与高一行关系不会很好,所以钥匙也可以是高一行跳出宿舍后配的,然后将两把钥匙扔给秦恒志再上楼。
引用 根据楼道口的摄像头,在昨晚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但摄像头没有拍到他离开的画面。
这里在一次利用了也是第一次利用了连环杀人案以及鸭舌帽先入为主的思想,当办案人员通过录像确认到鸭舌帽于20点到宿舍2楼并被害事件在20点-21点后很可能不再继续查看20点之前的监控,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他们要找的犯人“鸭舌帽”。
两犯人由窗户跳下符合‘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因为是压两次所以是较大的物体。
‘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便是工友由于发现杜浩思上吊以及房门反锁所以情急之下选择几人撞开房门,所以房门被撞开后接触到桌子时发出了‘砰’的一声然后推动了桌子让人们有了桌子是抵在闭合的房门上的错觉,以达成心理密室与破坏现场的效果。
8月11日
所以说4起案件的先后顺序与公众时间都是考虑周全精心谋划好的。准备密室是为没有杜浩思案不在场证明的高一行能够脱罪准备的。而秦恒志从工厂脱离后便去了一小,按照之前了解的于10:55分在摄像头下上了秦申志的车并撞死秦申志逃逸,在挡风玻璃上写下‘风’字。然后来到商店给许昌岚打电话约他出来。
事情按照原计划发展,杜浩思上午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所以中午午休时他的工友便去他宿舍找他然后发现尸体,这时秦申志案件已经在侦查中,鸭舌帽的录像以及风挡玻璃上的‘风’字已经被调查到所以对杜浩思一案警察的判断已经造成了影响。
然后便是2人犯案最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强调精心谋划的原因。根据文中描述
引用 来到吕誉的住所时已经是下午5点,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还在睡觉,吕誉对此的说法是自己昨晚通宵泡网吧所以白天要补觉。江流没有把秦申志和杜浩思的死告诉吕誉,目前来看虽然吕誉还活着但凶手肯定会对他下手,所以江流便让自己最信任的刘军和另外两名警员守在公寓已经荒废的警卫室内监视着。
引用 三人轮流值班直到凌晨5点,住在吕誉房间隔壁的陆仁贾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但是没有人出来开门。值班的刘军发现不对劲马上叫醒沉睡的另外两人跑上公寓去撞开房门,而打开房门后大家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具尸体正在燃烧,陆仁贾大叫着跑回自己房间。
三人走近焦尸用衣服扑灭了火焰,虽然尸体被烧焦,但依稀可以辨认出就是之前见过的吕誉,刘军拿出手机拨通了江流的电话。
引用 “你们三个是怎么看的!”
“但是……真的没有人进过他的房间……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刘军说。
“可恶!”
吕誉的房间内弥漫着一股极其难闻的气味,地上板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墙上用马克笔写着一个“火”字,但现场没有发现打火机、火柴一类的点火装置。江流走到房间的窗户边,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三名下属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时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在尸体体内发现有少量的酒精
首先警察17点便到达吕誉家然后对其进行监视,虽然没说明白能监视到什么地步,不过应该是没有人能从外部进入公寓吧。虽然没有证据不过也没有相关描写所以暂且排除警察内应的可能性。那么于晚18点下班的高一行依文中交代便是不可能在17点到吕誉被杀警察介入这段时间进入到吕誉公寓里的。当然秦恒志也不能。这里不用怀疑,因为文中没有相关可能性的描述。所以犯人秦恒志只可能是在17点之前便已经进入到了吕誉的房间里。同杜浩思一案同样,考虑到高一行与吕誉的关系也只有秦恒志有可能躲到吕誉房间里并受到吕誉的包庇。
文中警察第一次见吕誉提到‘来到吕誉的住所时已经是下午5点,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还在睡觉,吕誉对此的说法是自己昨晚通宵泡网吧所以白天要补觉。’‘江流没有把秦申志和杜浩思的死告诉吕誉,’
而第二次提到‘地板上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江流走到房间的窗户边,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
就是说江流没有告诉吕誉其他两人死了,也没有理由进入吕誉房间里,关于啤酒罐与窗户的描述都是吕誉死后才有的所以说当警察第一次到吕誉家时,吕誉在睡觉什么的都是说谎,秦恒志就在房间里而江流没有通知吕誉两位死者的死讯,江流也没有告诉警察秦恒志在他家里。吕誉家地上板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与其在尸体体内发现有少量的酒精成对立。虽然不能确定这些空啤酒罐一定是当晚刚喝的,不过我猜测这是吕誉与秦恒志两人于吕誉被害前一同饮下的啤酒,所以尸体里只有少量酒精。正是意识到秦申志与杜浩思的死以及‘风’‘火’两字会让警方注意到同为田绮顺一案的犯人的吕誉和许昌岚,以及接下来警方的行动才先叫出许昌岚再藏入吕誉家。
讲完秦恒志潜伏入吕誉家再接着讲于当晚21点-22点发生的许昌岚被杀案
许昌岚在中午时被秦恒志叫了出去,控制并藏了起来,然后秦恒志便潜入了吕誉家,当晚9点-10点秦恒志在吕誉家里,因为知道警察在监视无法离开,所以杀死许昌岚的只能是已经下班又嫌疑不重的高一行。之所以选择21点-22点而不是立即杀了许昌岚就是要利用警方已经促成的单独犯案的思想来误导警方。既然许昌岚死于21点-22点,就是说许昌岚死时犯人在某处行凶。高一行在杀死并处理好许昌岚后于晚23点再次以‘鸭舌帽’的姿态出现在吕誉家附近的摄像头里,为了进一步误导警方让警方认为凶手是先杀死许昌岚然后再在23点来到吕誉家附近并于某一时段以某种方式进入吕誉公寓。一旦被单独犯案的思想引导心里密室即成。
8月12日我想高一行在吕誉家附近晃一圈应该就回宿舍去了,查宿舍监控应该能成为证据。然后秦恒志选择在4点-5点这个坚守人员最疲惫的时候烧死吕誉,写下火字,火起后拿着点火装置(打火机之类的)躲在门口的哪里,当隔壁的陆仁贾发现起火后
引用 住在吕誉房间隔壁的陆仁贾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但是没有人出来开门。值班的刘军发现不对劲马上叫醒沉睡的另外两人跑上公寓去撞开房门,而打开房门后大家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具尸体正在燃烧,陆仁贾大叫着跑回自己房间。
三人走近焦尸用衣服扑灭了火焰,
就是说房门撞开看见起火的尸体陆仁贾即刻回了房间而3名警察也立刻扑上去灭火,这是大门时开着的,也是没人注意的,秦恒志趁这空挡从大门跑了出去。
8月13日李德凯回到家中
8月14日许昌岚尸体被发现于工地在中。
这里没啥要推理的,估计是犯人避了一下风头于13日夜间带着许昌岚的尸体与汽油桶来到工地现浇注的吧。一大汽油桶的混凝土两个人可抬不动。汽油桶与人头也不可能放置在正在施工的工地一天而没被发现。
最后再说一下李德凯的出差时间真的是太巧了。就案件来讲李德凯并没有作为犯人的必要,仅仅是一个烟雾弹。而秦恒志与高一行两人秦恒志为主犯高一行为从犯。这从高一行小心行事,做着不在场证明而秦恒志完全没有这方面考虑,甚至多次以鸭舌帽的造型进入人群密集区的奉献精神可以看出。平白遭受17年歧视,被他们4人毁了一生的仇恨很深。秦申志被撞案非常重要不容有失而犯案的过程中有很多变数,尤其是被害人被撞倒的时候,因为是放学时间人流密集,如果始终没有机会那么对后面的案子就会形成阻碍,包括凶手很容易进入并发动了秦申志的车。所以有可能两兄弟联手演了一场戏,不过找不到用生命演戏的目的,也就只能停留在猜测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