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00:16:5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8:15 编辑
由于李德凯8月9号-13号期间出差,没有犯罪时间,故将其排除。
1.风:由于秦恒志是秦申志的哥哥,所以对秦申志的日常行动非常了解,而且他在一个星期之前去过很久都不去的弟弟也就是秦申志的家里,应该就是为了去摸清弟弟的一些习惯,还有车型,车钥匙等。知道秦申志每天这个时候去接自己的孩子。所以秦恒志在11号上午11点55分时,在秦申志离开汽车之后,进入其车,然后驱车过去将秦申志狠狠地撞死。然后驾车逃离现场,并在离开汽车之前在挡风玻璃上面写了一个“风”字。
2.林:由于题目中说到,杜浩思的工厂是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故高一行作案的可能性最高。虽然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晚上8-9点,而高一行是9点之后才回来,但是从题目中可以得知,楼道的摄像头只拍到鸭舌帽男上去二楼,并没有拍到离开2楼,所以可以认为是高一行上去2楼进入杜浩思的房间内行凶之后,从二楼的窗口跳楼离开,并离开公司,再假装自己于9点之后才从外面回来。至于他的手法,应该是将杜浩思勒死之后,将其吊起来,然后用弹簧和绳子之类的道具,将窗户的推拉环与门连接起来,这样当有人撞开门之后,吊在窗外的重物便会向下拉,并掉到草地上,这才有“砰”的一声响,这是重物落地的声音,并且在草地上留下了压过的痕迹。之后窗户便会将锁锁上。然后高一行自己再趁乱将这些道具回收。
3.火:这里应该还是因为三位警员在看守的过程中,疏忽了。让鸭舌帽男有机会出入吕誉的房间,进去之后,鸭舌帽亮出身份,自己是秦恒志,然后和死者一起喝酒,将其灌倒之后,在墙上留下笔记,并布置一个引火装置,在凌晨5点左右引燃。
4.秦恒志打电话约许昌岚出来,然后和高一行两人联手将其制服,并装入汽油桶中,灌满水泥,之后再残忍地用钝器将许昌岚敲死。在这部分最后,商店老板指认了三个人中的秦恒志,说他最像鸭舌帽男,这里可以看出,秦恒志参与杀人的可能性是最高的。
综上所述,由于“林”这部分由高一行完成杀人的可能性比秦恒志高,所以凶手应该是秦恒志和高一行。高一行是因为女朋友被这几个人杀害,一直苦苦等了10几年终于等到全部都出狱了之后才实施报复计划,而秦恒志应该是当初看押田琦顺的时候,动了恻隐之心,然后10几年的梦魇一直陪伴着他,直到他遇到高一行,然后知道他的复仇计划,才决定加入。解放自己。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09:58:4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30 编辑
这题真是够模糊的啊,以实案来讲很多该有的线索都没有提及,不过也许是用不到吧。
从线索形式上来讲还真是和第一题很像啊,难度也更高了。不过是我喜欢的类型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废话到此为止来看题目
首先无法验证推理(推测)实在是让人不安啊。通读一遍,整个题目都没有什么着手点。凭感觉来讲觉得风林火山(三国杀出来了)四个字没什么意义与必要,与案件原有的案情联系不起来。
再有就是
引用
警方调取了通信记录发现对方号码是从拂煦路的一家商店的电话拨出的,根据店家 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因为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他们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

在这个人手一部手机的年代特地冒着被看见样貌的风险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打电话给被害人,实在很难理解。
由于注意到第二个疑问便想起前面每一起案件鸭舌帽(犯人)都有被摄像头在案发现场附近拍摄下来。也许是摄像头太多无法避免吧,但加上这通特意选择地点的电话就显得比较刻意了。就猜测结果简单来说鸭舌帽是故意留下自己出没在现场的证据以吸引办案人员注意力,加上最初被发现鸭舌帽的案件鸭舌帽是以犯人的身份进入办案人员视线的,所以办案人员会先入为主的认为鸭舌帽很有可能就是4起案件的凶手,也就是有预谋的连环杀人案。
提到故意营造连环杀人案,第一个疑问也就解开了。犯人通过在案发现场留下明显字样来提醒警方4起案件是同一‘伙’人作案,加之鸭舌帽的出现误导警方认为犯案人员为同一人。之说以说是同一伙人而不是常见的同一人作案就要从强调连环杀人案的意义说起了。
凶手提示警方连环杀人案的目的有两个。其一,连环杀人案都有其固有的特点,并多为单独作案,动机多为仇杀或目地明确的杀人,若是多人或团体进行容易出现案件特点不统一的情况而被发现,所以多人犯案不如采用交叉杀人的方式更稳妥,并且考虑案件最初都会以单人作案为前提进行推理假设。犯人便是利用连环杀人案先入为主的感念在强调‘鸭舌帽’让警方认为是鸭舌帽单独作案的同时由两人或多人来完成这一案件。
其二,如果警方以鸭舌帽单独完成连环杀人案为思考基础,那么多人犯案便拥有了一个有利条件,就是不在场证明。每当鸭舌帽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或进行犯案也就意味着同一时间无法成为鸭舌帽或犯案的人便不会是犯人。之前有提到多人犯案特性会有所不同的情况,所以犯人们选择完全不同的杀人方式将特点确定为“风林火山”四个字并刻意让被害人的死亡方式贴近这4个字。
其实从心理上来讲凶手的行为也是很矛盾的,首先凶手细致谋划了这总共用时3天左右(其实杀人只用了不到一天半)的杀人计划,但却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已鸭舌帽出现,而如果凶手想要向外界宣扬自己的话又没必要设计两个密室,密室的用途便是让人无法判断凶手与犯案手法,也就是不想原本的生活因这件事而被改变的意思。
那么凶手的布置已经分析过了,接下来该找出犯人了。很明显的本文无法确定具体的凶手,一切都只能是推测(至少我只能做到这里)。
根据上面多人犯案以及运用不在场证明的推测来反向推理,犯人要做不在场证明,那么有不在场证明的很有可能就是犯人喽。
按照时间进行对比,首先,江流,刘军,江珊,陈朝东被排除。其实除了江流父女其他两人真的都很怀疑,尤其是刘军,火案有同谋的可能,不过实在找不到3人犯案的理由以及江流以侦探身份被排除。再来是4名死者,杜浩思死的最早,身份没有异议,也没有协助犯人自杀的理由,应是他杀。秦申志算是比较不确定,毕竟兄弟俩有交换身份的可能,不过考虑到文中没有提到过长得像,也没有交换身份,弟弟撞死哥哥,弟弟再杀死其他人的理由,所以认为也是他杀。再来是许昌岚,从中午被叫出去再到晚9点-10点被杀并没有其他人被杀害或被袭击所以排除帮凶可能。最后被烧死的吕誉没有帮凶动机。
最后是嫌疑人阵营 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凯,陆仁贾
首先是秦恒志,可以说有动机,但文中提到“但是李德凯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来。”也不知道核实了没有。暂时先排除,犯人不够时在说。陆仁贾--路人甲,仅一个发现起火的角色,名副其实。高一行,要上班所以'有不在场证明'.秦恒志,行踪不明。
就是说实际犯案后补有三人 李德凯,真假未知的出差以及许昌岚尸体发现地在其家附近。高一行,住杜浩思楼上有监控与上班作为不在场证明。并工厂外人难以进入。
秦恒志,行踪不定,随意妄为。以上三人都有动机,尤其是秦恒志,与关进监狱与世隔绝的4人相比参与案件最少缺因为无罪判决留在了社会上承受了本应他们4人承受的来自所有人的愤怒与指责,其实是很残忍的。


有了嫌疑人再来看案子。首先整件案子都是精心策划好的,从秦申志的行动规律,杜浩思的宿舍之死等等都可以看得出来。
引用
初步的尸检结果表明死者是在昨晚的8~9点间死亡,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尸体的脖颈上有两道勒痕,很显然是先被勒死后再吊起来,法医也赞同了这种说法。吊着杜浩思的绳索是很粗的麻绳,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尸体就这样挂在上面。

这就是我一直怀疑复数作案的理由。
要勒死一个成年男子的力量,3名嫌疑人都有,但要在晚间的宿舍楼里悄无声息的做到,同第一案一样,就只能是熟人了。而更加重要的是“吊着杜浩思的绳索是很粗的麻绳,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这一点。不知作者是怎么认为的反正我认为要将一名成年男子用“粗麻绳”吊在“吊扇”下面,不是一个普通人轻易能办得到。粗麻绳不好系而系绳时还要托举尸体,一个人办不来。要是说挪了床什么的一个人也是无法无声的完成的。所以我认为杜浩思死亡后有两个人布置了现场,而其中一人只能是高一行。“江流来到这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工厂”外人难以进入等于说高一行必然参与了这起案件。同时
引用
根据摄像头,他在昨晚9点从外面回来回到自己房间所在的3楼,高一行的房间就在杜浩思房间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再没出去过。早上8点~12点和下午2点~6点是工厂上班的时间,而发现尸体是在今天下午1点,那时候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间内午休。

就是说高一行有秦申志与吕誉2案的不在场证明,加上鸭舌帽的表演与上文中提到的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逆推理,吕誉被认定为犯人之一。另一个犯人我想认定为秦恒志,因为他们2个人就够了。虽然秦申志的行动规律刻意调查得知,秦恒志也许久没联络弟弟了,但李德凯毕竟是出差了,而且说道动机,对判决的愤怒什么的可以作为动机却也不太够充分。



那么下面按顺序复原案件
8月4日 吕誉出狱,秦恒志去找弟弟。具体聊了什么推测不出,也许是最后确认一下弟弟是否有改变以确定在杀人计划中杀死弟弟。
8月9日李德凯出差
8月10日杜浩思案件:
我认为犯人秦恒志由高一行引导先于20点到了杜浩思的房间,然后20点高一行以鸭舌帽等装扮出现在2楼的摄像头中。20点-21点秦恒志勒死了杜浩思开门让高一行进入房间,两人将杜浩思吊于电扇上然后用桌子顶住门并布置现场(刻字什么的),只留一条能过人的缝隙,然后高一行由窗户跳到宿舍外再由楼梯于21点返回三楼。当夜秦恒志关紧锁死窗户并一直处于房间内第二天早8点都去上班以后再挤出房间用手通过门缝拉住桌子,关小门缝的同时桌子与墙的缝隙也在逐渐变小,最终无法再缩小缝隙后抽出手将房门关紧反锁。之后是离开方法,因为无法确定所以可能很多。首先是钥匙我更倾向于高一行搞到了杜浩思房间的钥匙同时也搞到了旁边房间的钥匙,秦恒志利用钥匙从旁边的房间跳到杜浩思窗下然后逃跑。毕竟题目里并没有否决第二把钥匙的可能性。案件发生在酷热的8月,宿舍房间里开着窗户在正常不过。虽然也想过凶手 混在上班的人群中,但每层才5个房间,5个人,怎么混。当然杜浩思与高一行关系不会很好,所以钥匙也可以是高一行跳出宿舍后配的,然后将两把钥匙扔给秦恒志再上楼。
引用
根据楼道口的摄像头,在昨晚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但摄像头没有拍到他离开的画面。

这里在一次利用了也是第一次利用了连环杀人案以及鸭舌帽先入为主的思想,当办案人员通过录像确认到鸭舌帽于20点到宿舍2楼并被害事件在20点-21点后很可能不再继续查看20点之前的监控,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他们要找的犯人“鸭舌帽”。
两犯人由窗户跳下符合‘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因为是压两次所以是较大的物体。
‘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便是工友由于发现杜浩思上吊以及房门反锁所以情急之下选择几人撞开房门,所以房门被撞开后接触到桌子时发出了‘砰’的一声然后推动了桌子让人们有了桌子是抵在闭合的房门上的错觉,以达成心理密室与破坏现场的效果。

8月11日
所以说4起案件的先后顺序与公众时间都是考虑周全精心谋划好的。准备密室是为没有杜浩思案不在场证明的高一行能够脱罪准备的。而秦恒志从工厂脱离后便去了一小,按照之前了解的于10:55分在摄像头下上了秦申志的车并撞死秦申志逃逸,在挡风玻璃上写下‘风’字。然后来到商店给许昌岚打电话约他出来。
事情按照原计划发展,杜浩思上午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所以中午午休时他的工友便去他宿舍找他然后发现尸体,这时秦申志案件已经在侦查中,鸭舌帽的录像以及风挡玻璃上的‘风’字已经被调查到所以对杜浩思一案警察的判断已经造成了影响。
然后便是2人犯案最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强调精心谋划的原因。根据文中描述
引用
来到吕誉的住所时已经是下午5点,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还在睡觉,吕誉对此的说法是自己昨晚通宵泡网吧所以白天要补觉。江流没有把秦申志和杜浩思的死告诉吕誉,目前来看虽然吕誉还活着但凶手肯定会对他下手,所以江流便让自己最信任的刘军和另外两名警员守在公寓已经荒废的警卫室内监视着。
引用
三人轮流值班直到凌晨5点,住在吕誉房间隔壁的陆仁贾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但是没有人出来开门。值班的刘军发现不对劲马上叫醒沉睡的另外两人跑上公寓去撞开房门,而打开房门后大家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具尸体正在燃烧,陆仁贾大叫着跑回自己房间。
三人走近焦尸用衣服扑灭了火焰,虽然尸体被烧焦,但依稀可以辨认出就是之前见过的吕誉,刘军拿出手机拨通了江流的电话。
引用
“你们三个是怎么看的!”
“但是……真的没有人进过他的房间……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刘军说。
“可恶!”
吕誉的房间内弥漫着一股极其难闻的气味,地上板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墙上用马克笔写着一个“火”字,但现场没有发现打火机、火柴一类的点火装置。江流走到房间的窗户边,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三名下属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时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在尸体体内发现有少量的酒精

首先警察17点便到达吕誉家然后对其进行监视,虽然没说明白能监视到什么地步,不过应该是没有人能从外部进入公寓吧。虽然没有证据不过也没有相关描写所以暂且排除警察内应的可能性。那么于晚18点下班的高一行依文中交代便是不可能在17点到吕誉被杀警察介入这段时间进入到吕誉公寓里的。当然秦恒志也不能。这里不用怀疑,因为文中没有相关可能性的描述。所以犯人秦恒志只可能是在17点之前便已经进入到了吕誉的房间里。同杜浩思一案同样,考虑到高一行与吕誉的关系也只有秦恒志有可能躲到吕誉房间里并受到吕誉的包庇。

文中警察第一次见吕誉提到‘来到吕誉的住所时已经是下午5点,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还在睡觉,吕誉对此的说法是自己昨晚通宵泡网吧所以白天要补觉。’‘江流没有把秦申志和杜浩思的死告诉吕誉,
而第二次提到‘地板上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江流走到房间的窗户边,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

就是说江流没有告诉吕誉其他两人死了,也没有理由进入吕誉房间里,关于啤酒罐与窗户的描述都是吕誉死后才有的所以说当警察第一次到吕誉家时,吕誉在睡觉什么的都是说谎,秦恒志就在房间里而江流没有通知吕誉两位死者的死讯,江流也没有告诉警察秦恒志在他家里。吕誉家地上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与其在尸体体内发现有少量的酒精成对立。虽然不能确定这些空啤酒罐一定是当晚刚喝的,不过我猜测这是吕誉与秦恒志两人于吕誉被害前一同饮下的啤酒,所以尸体里只有少量酒精。正是意识到秦申志与杜浩思的死以及‘风’‘火’两字会让警方注意到同为田绮顺一案的犯人的吕誉和许昌岚,以及接下来警方的行动才先叫出许昌岚再藏入吕誉家。
讲完秦恒志潜伏入吕誉家再接着讲于当晚21点-22点发生的许昌岚被杀案
许昌岚在中午时被秦恒志叫了出去,控制并藏了起来,然后秦恒志便潜入了吕誉家,当晚9点-10点秦恒志在吕誉家里,因为知道警察在监视无法离开,所以杀死许昌岚的只能是已经下班又嫌疑不重的高一行。之所以选择21点-22点而不是立即杀了许昌岚就是要利用警方已经促成的单独犯案的思想来误导警方。既然许昌岚死于21点-22点,就是说许昌岚死时犯人在某处行凶。高一行在杀死并处理好许昌岚后于晚23点再次以‘鸭舌帽’的姿态出现在吕誉家附近的摄像头里,为了进一步误导警方让警方认为凶手是先杀死许昌岚然后再在23点来到吕誉家附近并于某一时段以某种方式进入吕誉公寓。一旦被单独犯案的思想引导心里密室即成。

8月12日我想高一行在吕誉家附近晃一圈应该就回宿舍去了,查宿舍监控应该能成为证据。然后秦恒志选择在4点-5点这个坚守人员最疲惫的时候烧死吕誉,写下火字,火起后拿着点火装置(打火机之类的)躲在门口的哪里,当隔壁的陆仁贾发现起火后
引用
住在吕誉房间隔壁的陆仁贾从自己房间冲了出来开始敲吕誉家的房门,但是没有人出来开门。值班的刘军发现不对劲马上叫醒沉睡的另外两人跑上公寓去撞开房门,而打开房门后大家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具尸体正在燃烧,陆仁贾大叫着跑回自己房间。
三人走近焦尸用衣服扑灭了火焰,

就是说房门撞开看见起火的尸体陆仁贾即刻回了房间而3名警察也立刻扑上去灭火,这是大门时开着的,也是没人注意的,秦恒志趁这空挡从大门跑了出去。
8月13日李德凯回到家中
8月14日许昌岚尸体被发现于工地在中。
这里没啥要推理的,估计是犯人避了一下风头于13日夜间带着许昌岚的尸体与汽油桶来到工地现浇注的吧。一大汽油桶的混凝土两个人可抬不动。汽油桶与人头也不可能放置在正在施工的工地一天而没被发现。
最后再说一下李德凯的出差时间真的是太巧了。就案件来讲李德凯并没有作为犯人的必要,仅仅是一个烟雾弹。而秦恒志与高一行两人秦恒志为主犯高一行为从犯。这从高一行小心行事,做着不在场证明而秦恒志完全没有这方面考虑,甚至多次以鸭舌帽的造型进入人群密集区的奉献精神可以看出。平白遭受17年歧视,被他们4人毁了一生的仇恨很深。秦申志被撞案非常重要不容有失而犯案的过程中有很多变数,尤其是被害人被撞倒的时候,因为是放学时间人流密集,如果始终没有机会那么对后面的案子就会形成阻碍,包括凶手很容易进入并发动了秦申志的车。所以有可能两兄弟联手演了一场戏,不过找不到用生命演戏的目的,也就只能停留在猜测阶段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5:57:0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25 编辑 时刻表:八月四日:吕誉出狱,同天,秦恒志来到秦申志家
八月九日:前检察官李德凯出差
八月十日:
8:00PM黑衣人来到杜浩思住处二楼
9:00PM高一行回到三楼
(8:00~9:00PM为杜浩思的死亡推定时间)
八月十一日:
8:00AM高一行出来工作
10:52AM秦申志在康德路停车
10:55AM黑衣人进入秦申志的车里
10:58:11AM车子起动
10:58:19AM车子撞上秦申志随后离开
中午,许昌岚接到电话外出
1:00PM发现杜浩思的尸体
5:00PM警方找到吕誉并安排警力保护
9:00~10:00PM许昌岚死亡推定时间
11:00PM吕誉公寓路口出现黑衣人
八月十二日:
4:00~5:00吕誉死亡推定时间
5:00AM警方和邻居发现吕誉尸体
八月十三日:李德凯回来
八月十四日:早晨,发现许昌岚尸体

秦申志事件(实际上是第二个事件)可以证明凶手是秦申志的熟人。他清楚秦申志的习惯,这样才能进入他的汽车后(他的车门可能没有锁,或者他有办法复制弟弟的车钥匙)非常迅速地撞死他。有作案时间的人中,只有他哥哥秦恒志有可能了解得如此详细。
原文线索:“一周前许久不见的哥哥秦恒志曾经来过他们家。”而一周前恰好是主犯吕誉刑满出狱的日子,是极佳的复仇时间点。

许昌岚案件也是一样,只有熟人才能将其约出去,所以高一行等人是没有机会的。此外,许昌岚案件中他的死法与田绮顺十分相似,可是“如此严重的案件却只在报纸上占得极小的一块版面,全文算起来还不如一年级小学生的作文字数多”,这种内幕显然不会为一般人所知,所以只有参与作案的人或者审理案件的人(李德凯当时还在出差)才能清楚这一点,并且模仿犯罪,而当时除了许昌岚只剩下秦恒志还活着。“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这一点更是证明了秦恒志无疑就是凶手

杜浩思案(实际上,这是第一个案件)
“在昨晚8点曾经有一个身着黑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2楼”,监控没有拍到这个人出去,因此他有两种可能:
第一,进入楼内某间房间。
第二,从窗户离开。
这两种方法显然是互相矛盾的,凶手从窗户离开,则需要在窗外锁上窗户,不需要在门上做手脚,且这样的话他就是外部人员;而进入楼内某间房间,就必须通过房门制造密室,而且必须是内部人员
假如是内部人员作案,笔者认为通过门制造密室有一个可行方法:在布置完室内情景包括锁窗后,首先在桌子一条边缘涂抹强力胶,一半粘在门上,关门后另一半就会粘在墙上。此时即便不锁门也不会被推开。随后在工友们将门撞开后,也即将桌子与墙之间的强力胶撞开,由于惯性桌子也与门脱离,砰的一声是开胶的声音。当然,这是门向内开的情况。如果门是向外开的,则连门与桌子之间的强力胶都可以省去,只要事先粘在墙上即可。如果空间允许甚至可以不使用强力胶。
然而,这样要求凶手到二楼去做手脚。而楼里唯一的嫌疑人高一行,监控显示其直接上了三楼,而后再也没有出来。因此这种可能性被排除
因此就只剩下外部人员作案,并且通过窗户制造密室的可能“但是这个窗户的锁生锈的厉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锁住”,由此可以排除扳手自动下落或者使用拍窗户的震落扳手的方法。推测这位凶手,即秦恒志杀人后在窗户扳手上绕上一根鱼线,随后将鱼线两端都从窗户与窗框的缝隙中穿出,鱼线需要很长,所以可能加了配重,使其拖到地面。凶手锁好门,布置好桌子,随后从窗户离开,在窗外将窗户推上,跳下(在草坪上留下了痕迹)后拉扯鱼线的两端,使扳手落下,随后抽走鱼线即可。不过由于鱼线穿过窗户底,窗户关上后很难抽取,扳手方向与绳子拉力方向同向的,故这种可能性被排除那么如何从内锁上窗户呢?根据“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由此判断,除了撞到桌子之外的声音外,砰这一声极有可能为窗户震动或者是扳手扣下的声音。故得到推论在撞开房门的一瞬间窗户扳手被扣上了。根据常识可知,密室中,门突然向内打开,由于气压突然变化,窗户会受到一个向外的力,而产生震动。在人死亡后,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经过12-16小时,尸僵就能遍及全身。而尸僵缓解需要3到7天。故在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是僵硬的。又由“绳子在房间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绕了一圈打了一个死结,尸体就这样挂在上面。”我们推测,凶手制造密室的方法是这样的:1.待尸体僵硬后(待那时也已经夜深人静,更加适合实施密室手法),将尸体拉至窗边2.凶手身体出窗外,踩着窗沿3.将尸体的手,或者其他僵硬部位扣上窗户扳手上边,挂着,保证尸体不受重力掉落4.将窗户从外部关上(凶手的脚可以换着窗沿支撑)5.跳落至草地上(留下痕迹)  故穿着黑色衣裤戴鸭舌帽的男子的离开没有被摄像头拍到。
附图:

(未必能将扳手拉到最低,但只要是拉一定程度,就能把窗锁住,构成密室)
在工人们进入房间时,由于门向内突然打开,窗户产生剧烈震动,将尸体震落,僵尸的重力将扳手拉至下方。“砰”的一声是窗户剧烈震动的声音(实测确实可听到砰)。

吕誉之死即第三起案件:
吕誉的死亡现场“这栋公寓的窗户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门一个出口。三名下属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时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而唯一接近过现场的陆仁贾(看他的名字就不会是凶手……)在开门后大家看到的是一具已经烧焦的尸体,所以陆仁贾也没有作案时机。因为当晚十一点黑衣人出现时,警方已经设防,所以躲在屋里某处的话也是无法离开的。因此判断吕誉的死亡现场是真密室,没有外人进入。
凶手是存在远程点火将吕誉杀害的可能性的,但是”火“字是凶手不可能写得出来的。那么吕誉只有可能自焚。然而,现场留下了之前作案也会留下的字迹“火”,这一点警方并没有告诉吕誉。再加上,吕誉在警方告诉他秦申志和杜浩思的死之前,就已经离开自己的家(拿了钱走的,显然是因为想出去避难)。因此可以判断,吕誉对于案件是知道内情的。那么他如何自杀呢?
“在尸体体内发现有少量的酒精”,然而“地板上扔着五六个空的啤酒罐”,这些罐啤酒如果背吕誉喝掉,尸体内不应该只有“少量”酒精。而且,死者房间里没有任何火种,因此笔者认为死者使用了某种引燃物,比如化学药品白磷。白磷在潮湿空气中燃点只有四十摄氏度,而且磷本身是人体组成成分,如果仅作引燃剂用量极小的话很可能逃过检查,当然,相应地需要大量燃料,可能是啤酒罐中的啤酒(乙醇)。当时吕誉已经被警方保护起来,担心被人杀死,恐惧之下自杀的情况不可能出现。结合他写下火字的情况,笔者只能认为他接受了凶手的胁迫,不想被可怕的凶手折磨,或者由于良心发现自愿这样自焚赎罪

关于动机:“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然而“吕誉和许昌岚因为田绮顺偷偷跑去打电话报警而对她施加更残暴的凌虐”在如此严密的监视下,田绮顺仍然有机会逃跑,说明她很可能受到了其他人的协助,这其中最有可能帮助她的就是给她提供饮食的秦恒志。秦恒志从未参与犯罪,提供饮食也很可能是不知情或被逼迫的情况,因此他很可能对包括自己弟弟在内的凶手的行径是深恶痛绝的。主犯吕誉出狱的同时,他也来到秦申志的家,以及许昌岚死法与田绮顺的相似性、留下风林火山的标志,都表明这是一起复仇性极强的有预谋的连环杀人。因此,凶手秦恒志的动机就是在法律鞭长莫及的地方用自己的行动来给凶手以“审判”。参与了十七年前案件的他,应该比其他人都更了解这四个人的暴行,仇恨和扭曲的正义感自然也就更强烈。
顺序梳理:
知道了多年前案件主犯吕誉出狱的消息后,对此事长期愤愤不平的秦恒志遂打算实施(可能)准备多年的复仇计划。他首先来到秦申志家打探一些信息(很可能就是因为秦申志上次的作案导致秦恒志与他断了来往),随后很可能观察了一段时间他的举动(如果是长期计划,也可能早就开始观察),在八月十日晚来到杜浩思所住的宿舍将其勒毙,随后布置好密室现场,跳窗而走。第二天来到第一小学门口根据掌握的秦申志行动规律,开车撞死秦申志,然后弃车逃走。随后很快打电话约出许昌岚,将其杀害埋在水泥中,最后来到吕誉住所,虽然发现警察守门使他没有机会作案,但是很可能吕誉看到了他,遂自焚而死。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7:29:5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45 编辑 凶手是高一行和秦恒志,前者杀害杜浩思,后者杀害其余三人。

1.死亡顺序
梳理一下四人的死亡时间
风 秦申志 8.11上午10h58
林 杜浩思 8.10晚上20h00-21h00
火 吕誉 8.12凌晨4h00-5h00
山 许昌岚 8.11晚上21h00-22h00
那么死亡顺序为:杜浩思→秦申志→许昌岚→吕誉

2.作案时间
杜浩思案
由于外人很难进入,虽不能排除自杀但可能性很小,则只有高一行有时间和机会作案。

秦申志案
高一行当时是上工时间,文中并没有他旷工外出的线索,故排除。而许昌岚中午接电话后才出门,也排除。涉案人员中只有秦恒志和吕誉有作案时间。

许昌岚案
吕誉从下午5点起就被监视,没有作案时间,故排除。中午被叫出去却在晚上被杀,应该是先被填进水泥后慢慢折磨致死,高一行和秦恒志都有作案时间,从商店老板的证词来看秦恒志的嫌疑较大。

吕誉案
吕誉之死同样不能排除自杀,有作案时间的同样只有高一行和秦恒志。至于陆仁贾,作者既然已经说明是路人甲,那么可以排除在外。

综上,由于李德凯在案发时间一直出差,故排除。因此凶手为高一行与吕誉和秦恒志中的一人或两人合谋,鉴于吕誉的恶行和态度,以及秦恒志在案发前曾去秦申志家的行为,高一行与秦恒志合谋的可能性最大。

3.作案手法
秦申志和许昌岚案的手法如同文中所述,并无疑点。

许昌岚案
房间呈密室状态,门被反锁且门后有桌子挡住,未提及门缝则桌子是从室内搬至门前,两道勒痕则说明至少有一人在房间把死者吊在风扇上,因此凶手只能从窗户离开。窗户上锁,且窗户下的草坪有被较大物体压的痕迹,另外,撞开房门时有“砰”的一声,说明撞开房门时有东西掉落,文中未指是桌子,那么只能跟锁窗的手法联系起来。锁窗需要较大的力量拉下扳手,那么可用一长一段两根钓鱼线分别套住靠门的桌脚下沿和窗户的扳手,另一端都系在一悬在窗外的重物上,当门被撞开时,套在桌脚的线脱落,重物拉扯扳手锁上窗后也从扳手处脱落,掉到窗下方的草坪上,完成密室。而高一行可以从自己房间窗口悬下绳子上下和处理重物。

吕誉案
同样是密室,体内只有少量酒精排除人体自燃(也可能就是自燃,酒精都烧光了),无窗也排除从房外投掷火源的可能。五六罐酒却只有少量被喝下去,现场无火源基本可以排除自杀。那么就只剩药物引燃这一种方式了,房间的墙上写有火字,说明凶手曾进入过房内(警卫室荒废这个设定也表明了这点),结合吕誉曾去过网吧,有明显的空档可以在现场布置易燃的化学物品,同时死者没有呼救,不难推出酒中可能有安眠药。

4.其他
许久不来往的秦家兄弟在吕誉出狱后秦恒志去秦申志家中,考虑秦申志在医院工作,安眠药以及易燃物的来源便不明而喻(高一行所在的工厂可能也有易燃化学品),而秦恒志17年前负责田绮顺的饮食,某种意义上也是共犯,因此吕誉可能会接受秦恒志提供的饮食,只要宣称高一行到处找吕誉复仇便可轻易接近吕誉完成杀人计划,秦恒志也能把许昌岚轻易叫出来,若是高一行则容易让死者产生防备。秦恒志与田绮顺同龄,若当时也在读书很可能跟田是同级生,甚至是同学,后面跟弟弟几乎不往来,不难看出秦恒志对此事心存芥蒂,甚至存在杀人动机。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7:44:52
四个案件都是发生在8.11
第一个案件
秦申志的死亡。是由凶手驾驶受害人自己的车辆作案。受害人是10:52停车,而凶手10:55就进入车内

,可以断定凶手是长时间对受害人进行了盯梢。另外,凶手对于受害人应该极为熟悉,只花了3分钟就进

入车内并开车启动。凶手即那名黑衣男子。结合警方的调查,秦桓志曾到死者家中拜访,且是在主谋吕

誉出狱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主谋吕誉出狱了,那么其他从犯也应当出狱了,报复计划可以实施。极有

可能持有汽车钥匙。
第二个案件
杜浩思的死亡。房间处于密室状态。桌子是挡在门内的。而即使是从外面将门反锁上,桌子也无法从门

内挡住。我们注意到,在发现尸体推门时,工友有听到砰的一声重物落地,毫无疑问就是桌子落地的声

音,但是这样一来桌子必然要通过绳子先进行悬挂。同时必须要有人对这个绳子进行回收。再注意到杜

浩思的房间外的草坪有被压过的痕迹,同时监控只拍到了黑衣黑鸭舌帽的男人进入2楼,没有离开的记录

。这里就可以推断黑衣男子是从窗户离开的。但是通过文中的叙述,窗户的锁锈得严重,难以拉下扳手

。结合前面堵在门前的桌子。我们就可以推测桌子实际上不仅仅是为了制造一个堵门的迹象,还有一个

关键的作用就是利用桌子的重量使窗户的扳手拉下。而绳子的回收则需要一个人操纵。我们看到高一行

的房间在杜浩思的房间正上方,且发现尸体时的时间他正在房间内,但死者死亡时高一行有不在场的证

明。也就是说高一行只是同谋,黑衣男子另有其人。高一行负责回收绳子。作为田琦顺的男友,为她报

仇。
第三个案件
吕誉的死亡。吕誉被烧死。但在警员见到吕誉之后,吕誉没有出过房间,也没有人进过吕誉的房间。监

控中有黑衣男子的身影。吕誉的烧死有点自燃的迹象。结合现场有难闻气味,推测是白磷自燃。黑衣男

子出现的时间是晚上11点,而吕誉死亡的时间却是在凌晨4-5点。这期间只有邻居有敲门的动作。我们只

能大胆推断黑衣男子11点出现是去寻求吕誉邻居的帮助。黑衣男子请求邻居在凌晨4-5点间去敲门。而黑

衣男子自己在凌晨4-5点时通过自己在家拨打电话点燃火花。
第四个案件
许昌岚的死亡。许昌岚死于8.11.但是尸体的发现是在8.14.假设一下这样一具偌大的尸体在工地是不可

能不被发现的。而结合死者附近的嫌疑人李德凯的住所离工地较近。尸体的布置应该是李德凯所为。但

是李德凯在8.13之前都在外地出差。老板指认打电话的人也是秦桓志。也就是说凶手是那个黑衣男子。

李德凯也只是帮凶。
综上分析,黑衣男子为秦桓志,每个案件都有一个帮手。秦桓志应该是为自己多年前作为帮凶感到惭愧

,劝说这些已经出狱的人忏悔无果,下决心自己作为审判者。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7:46:2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7:57 编辑
一,凶手在看到死者接孩子的时候偷偷进车撞死死者。 二,凶手先进入秦的房间,将它勒死,再利用桌子把人挂上去,于是在桌子上刻上林字,把桌子推到门前,取出钥匙上锁放回死者的口袋,最后是决定凶手是谁的一部,他跳楼了,还留下了痕迹,如果是楼上的那位的话不需要,只要爬回去就行,所以凶手是秦恒志。 三,先说水泥的那位,被约出去,因为是熟系的人,所以死者没有防备用重物攻击脑部,被杀害后装入水泥。 四,当晚被害者在网吧。所以凶手提前躲进被害者的房间,在酒里面放入安眠药,被害者喝酒后就睡着了,凶手在用打火机点火,再带着凶器逃走,走窗户。就这样,秦志恒杀了四个人,分别留下了自己。
                                                                                    队伍名称:叫什么名字好
队伍成员:北岛,易飞扬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8:54:1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8:57 编辑
第四题案件还原及简析
凶手:断定为同伙作案。秦恒志和高一行嫌疑最大。
判断理由:“高中时是田绮顺的男友”这是高一行的杀人的证据之一其二是为了他的女朋友复仇也是很有可能的。
“据店家 的证词,当天有一个穿着黑衣裤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来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因为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他们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给店老板辨认,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引申这段文字是对秦恒志的怀疑的证据
杀人手法:交换杀人
杀人动机:复仇
两者联系:文章中吕誉曾犯了两起案件第一起是监禁凌辱杀人,“那起案件的调查非常顺利,因为本来就是主犯吕誉在另一起案件的讯问时说漏了嘴”““他死了,被人开车撞死了,就像十七年前他们对那个女孩做的一样。””第二起大概是撞死另一个女孩子。第一起案子是与高一行存在联系而第二起案件撞死的那个女孩与秦恒志有着联系,很可能是他的女朋友之类的关系。所以同样是为了复仇他找上了田琦顺的男朋友高一行。两人共同谋划了一个周到的杀人计划“风林火山”其性质就是用交换杀人的手段来制造不在场证明。但是高一行同样不放心秦恒志,因为秦恒志同样也是第一起案子的关系人,但秦恒志也是为了让高一行安心,并自告奋勇的要第一个执行计划,所以十七年后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了。此后的第二起第三起第四起案件就开始交换杀人。
第一起案件经过:据案子发生的十七年前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监禁凌辱杀人案件,其案件的残忍性我就不再过多的描述,但这确实是十七年后这一起惨剧有着莫大的联系。第一起案件发生的很迅速,死者被人推下车,并被凶手用极快的速度撞死当场,其腹部鲜血模糊,残忍至极。随后凶手丢下摩托逃离现场。其车上留下“风”字样。其后的警察在摩托车上检查出只有秦申志一人的指纹和普通的涤纶。这是文章给的线索。经过我本人的细心研读,我断定这是一起熟人作案。首先,死者为什么会让凶手上车而放松警惕,路人根本不可能让他上车的,况且还是带着手套,着装比较严实的人了。所以我断定为熟人作案,而凶手必然是死者的哥哥秦恒志。死者曾两周前见过他的哥哥。至于是双方都说了什么本人概不知晓,但个人认为秦恒志必然是怀有目的而来的,而这个目的必然是为了两周后的杀人计划实施奠定了基础。这17年里秦恒志暗中观察着秦申志的活动周期,于是在最后的两个周里因为计划里要杀的人全部从监狱里被释放之后,开始布置。秦申志的死亡就是这么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第二起案件经过:高一行先是将杜思浩杀害,在用绳子缠绕在风扇上将其吊在风扇下随后又将一根长长的细绳将其一端与门把和重物相连接,其后又将其另一端与窗户的开关连接,其后抱着重物跳下窗口并将其固定在草坪上。并逃离现场。当第二天工友把门打开,触动机关之后重物被托起,将窗户开关打上,然后因为重力原因细绳被重物从窗的缝隙下带走。便将其制造成了一个密室。又因碰触墙壁发出响声,遂被工友听见.
第三起案子:根据文章的描述案发现场属于一个半封闭的空间,只有房门一个出口,没办法溜进去杀人。显然,凶手并秦恒志再次登场,并藏匿在公寓里更待杀机。所以在凌晨四点到五点时将凶手杀害之后,利用ab胶水混合不搭配瞬间产生热量把尸体点燃。其房间内难闻的气味大概就是胶水的味道。他在警察睡觉的时间逃离现场。
第四起案件:第四起案件比较综合,简单的来说就是秦恒志杀人出来之后又在商店里利用电话用某种理由将死者许昌岚引到高一行那里去,高一行在乘机将其杀害。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9:32:5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59 编辑
开车撞死秦申志的是吕誉。勒死杜浩思的是高一行。吕誉是自焚。许昌岚是吕誉所杀。  

首先吕誉之死, 吕誉的住所从11日下午五点一直到事发的12日凌晨5时,一直有警察监视,没有人进入,窗户也是封死的,所以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真相就是,吕誉是自杀的。五六瓶啤酒不算多,尸检也说他体内只有少量酒精,不足以完全丧失意识,所以他不大可能是醉晕了被人烧死的。室内有难闻气味,可能是汽油之类的燃料,现场没有发现点火装置,也说明不是有人定时放火,只能是死者自己处理掉的。所以这起案件的真相就是吕誉事先已经准备好汽油(或其他燃料)藏在屋内,凌晨接近5点的时候,先在地上制造一点明火(比如地上倒一点汽油点燃),然后处理掉点火装置(比如把火柴从马桶冲走或是从窗缝扔掉之类的),最后把汽油倒在自己身上并靠近明火,完成自焚。
关于现场的情况做如下解释:1,墙上的“火”字是吕誉自己写上去的。2,盛汽油的容器可能是浇完汽油以后处理掉了(处理方法同上述点火装置),也极有可能就是那几个啤酒罐,因为体内只有少量酒精,也就是可能只有一两罐是真啤酒,剩下的都是汽油。3,点火的东西可能是像上面说的处理掉,也有可能是和衣服一起烧焦了,还有可能是根本没有用常规方法点火,比如可以用电火花或打火石之类的摩擦起火。  
确定了吕誉为自杀后,至少说明两点, 吕誉自己在墙上写上"火"字,说明他对于这一系列谋杀是知情的,而且他知道自己将是第三个被发现死亡的人。而另两起凶案都是刚刚才事发,警察也并没有告诉他。他如果知情的话就说明他就是其他案件的凶手或参与者。 吕誉的房间被监视期间,在附近的路口发现了黑衣人的踪影,这个期间吕誉没有出门,他不可能是黑衣人。14号早上许昌岚的尸体突然出现在工地上,说明是13日夜里有人往工地运送了尸体,那么这个人也不可能是吕誉(已经是死后两天了)。这也就是说,这起连环杀人除了吕誉还有其他同谋。  
吕誉自杀以及参与杀人的动机,应该和十七年前的案件有关。因为作者交代不让强行脑补,这里不做过多分析,只大致推测为吕誉其实已经意识到了他们当年犯下的罪行有多么残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因此自杀并杀死当年的其他凶手,以谢被害少女的在天之灵。大概如此吧…  
那么有了这样的前提,再来看其他的案件。


按照真正的死亡时间顺序,第一个被害的其实是杜浩思,死于10日晚8~9点。8点时二楼楼道监控出现的黑衣人很有杀人嫌疑。因为这个工厂“外人很难进入”,那么这个黑衣人也不大可能是外人,只能是厂里内部的人换了这身衣服。那么从文中相关人员看,这个黑衣人只能是高一行。监控没有出现黑衣人走出宿舍楼的画面,却有高一行9点从外面回到三楼自己房间的画面。那么只能是高一行穿着黑衣戴着帽子进入到二楼杜浩思房间,杀死杜后从后窗户跳下离开,然后到没人的地方脱掉黑衣裤和帽子,像平常那样从正门回房间。
关于现场的情况做如下解释和分析:
1,桌子上的“林”字是凶手高一行刻下的,“林”是“风林火山”的第二个字,但是杜浩思实际上是第一个被杀的,说明凶手已经知道第二天被撞死的秦申志会被第一个发现,而杜浩思要到第二天中午才能发现。可见凶手已经策划好了四起案件的杀人顺序以及尸体被发现的顺序,该案件只是第一步。而凶手对宿舍楼的布局和监控范围十分熟悉,对于杜浩思的上班时间和工友关系也很了解(这样才能把握好尸体何时被人发现),这一点也只有高一行最为符合。所以得到的结论是,高一行是杀死杜浩思的凶手,且在连环杀人中是吕誉的同谋。
2,高用绳子勒死死杜后吊起尸体,从内反锁住门并把桌子搬过去堵着桌子,在房门处制造双重密室。
3,高是跳窗离开的,窗户是事后使用某种机关从外面锁住的。手法比较多,这里不过多列举,只说几个比较简单的以证明其可能性。 手法a.用渔线挂住窗锁扳手,从窗台处垂下,翻出窗外后拉好窗户后跳下楼,在楼下使劲拉渔线,使扳手拉下锁住窗户,最后通过缝隙回收渔线。 手法b.高回到三楼后当夜带着工具从窗口再下到二楼,将窗户右侧的玻璃卸下,手伸进去锁住,再从外面安装上玻璃。 手法c. 用一条渔线,一端被桌子压住(类似压住也可以),另一端挂一个重物,重物同时用另一根渔线挂在窗锁扳手上。撞门时桌子移动,重物下坠,锁住窗户,然后所有这些线都有个线头从三楼窗口收回,重物可能直接收回,也可以是趁乱在警察来之前藏起来。总之那时高就在宿舍,要回收隐藏什么的还是很方便的。此手法虽然有点多此一举,但是可以解释撞门时那“砰”的一声。
4,草地上的压痕可以是高跳窗时留下的,也可以是手法c里面的重物造成的。
5,考虑到楼道口有摄像头以及每户有五户人家,排除了高从房门处做手脚制造密室的可能。  


接下来是11日上午的秦申志被撞事件。
首先这起案件是10:58发生的,当时有作案动机的高一行在工厂上班,李德凯出差在外地。没有作案动机的其他人:杜浩思已死,许昌岚中午才离开家。所以相关人员里可能有作案时间的只剩下吕誉和秦恒志。
吕誉的住处警务室已经被荒废,所以吕誉何时出门去了哪里都没人可以证明。所以他是最有可能的凶手。
在此案发生后不久,又有一黑衣人在商店打电话将许昌岚约了出来。打电话的精确时间以及打电话的地点与弃车地点的距离,文中并未交代清楚,所以我们尚不能确定这个黑衣人和撞车的黑衣人是否为同一人。另外商店主人虽然说打电话的黑衣人“ 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 ”,但是因为用于辨认的照片只有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凯三人的照片,所以所谓的比较像只是在这三人之中做对比,我们既不能强行脑补吕誉长得像秦恒志,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是在杀人动机方面,秦恒志作为秦申志的亲哥哥,似乎没有理由如此残忍地杀害弟弟。(当然我们可以脑补出各种狗血剧情来提供动机,比如哥哥送饭时爱上了那个少女之类的…)反观吕誉,他既然有了自焚的觉悟,杀死秦申志也是没有什么奇怪的。而且我们可以注意到,在当年案件的描述中秦申志家里是犯罪基地,最后秦申志只是从犯,秦恒志无罪,吕誉被判得最重,秦申志的现状也明显比另外几个同伙优越,这一切可能暗示秦家有一定的背景,吕誉当年只是在工地上干活的一个穷人,他有可能是被富二代秦申志胁迫着犯罪,也可能在审判过程中存在有替秦家兄弟顶罪的情况…虽然这些都是脑补出来的,但是只是为了说明一种可能性,就是吕誉有杀害秦申志的动机,也有威胁秦恒志协助他犯罪的把柄(秦恒志当初不仅仅是送饭那么简单,而吕誉替他顶了)。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吕誉出狱那天,秦恒志突然去拜访弟弟。一周后,弟弟就遭遇车撞,凶手熟悉秦申志的生活规律和行动轨迹,也明显有他的汽车钥匙。虽然生活规律吕誉可以靠跟踪监视一段时间了解到,但是车钥匙,如果不是亲近的人,是很难得到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是秦恒志偷出并复制了秦申志的车钥匙。
那么可以基本可以对此案做出一种最大可能性的还原—— 吕誉4号出狱,联系秦恒志,威胁他要揭发他当年的事,让他想办法得到弟弟的车钥匙交给自己,并且让他11号中午穿着黑衣黑裤黑帽子去指定地点打电话把许昌岚约出来。然后11日吕誉就把秦申志撞死,而不知情的秦恒志(可能吕誉告诉他的只是他要偷用秦申志的车和许昌岚一起去盗窃之类的借口秦恒志觉得事情不太严重才会同意,另外打电话时秦申志刚被撞死,消息还没传到秦恒志那里,所以他才会按要求去打电话。如果知道弟弟被撞死,他应该不会再满足吕誉的要求了)打扮成黑衣人的样子打电话约出了许昌岚。


最后是许昌岚的死。
许昌岚是11日晚间死亡。当时吕誉被警察监视,李德凯依然在出差,如果是被殴打后当即死亡的话,有时间作案的只有高一行。
许昌岚11日中午被秦恒志的电话约到吕誉指定的地点,这个地点大概是李德凯的家里。因为这里方便运尸。(当然如果有汽车也可以考虑从远处运尸,但是文中没有提到高一行有汽车,这里就当没有吧。。)随后吕誉可能将许昌岚囚禁了起来,随后吕誉离开回家。晚上高一行来到李德凯家里打死许昌岚,再用准备好的水泥将其封进汽油桶里。随后高一行穿着黑衣出现在吕誉家路口,造成黑衣人杀死吕誉的假象。
13日李德凯出差回来,当夜把尸体运到了附近的工地。
但是考虑到死者是被殴打致死的这一情况,也很有可能许昌岚遭到殴打后不是马上死亡,而是被封进水泥慢慢失救而死,那么凶手就可以是吕誉。他把半死的许昌岚就那么扔在那里回家了。综合各方面情况我们更倾向于这种可能。而高一行在此案中的作用大概只有冒充黑衣人走了一圈。
李德凯可以是同谋,也可以是卷进去的。把许昌岚尸体放到他家里,等于是给他的礼物。当然李德凯也可以完全没有关系,汽油桶可以是高一行或秦恒志送的,也可以是吕誉生前雇好的某人。吕誉刻意选择他出差的日子杀人,也是为了不让他受怀疑。总之吕誉还是很尊敬李德凯的。

最后的脑补。
吕誉17年前不小心说漏嘴,也许就是良心发现后的自首。审判席上的笑容也许是因为,大家终于都被抓住了。
直觉。。。
风林火山,其实是尸体被发现的顺序,而非凶手杀人的顺序。这其实是吕誉为了掩盖其实自己最后一个死的事实,给人以错觉。
山字其实应属于吕誉,之所以错乱是因为自焚比被水泥封死更容易自杀。
最后,一直觉得吕誉独自完成一切(利用秦恒志不算)才完美。我只想说。如果工厂不是那么难进,吕誉是不需要把高一行卷进来的。
无论如何,因为作者不让胡乱脑补。。所以,就这样吧。。。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9:35:3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45 编辑 【杀人动机】
秦恒志看不惯弟弟的恶性,却无力阻止悲剧的发生,虽然凶手们都纷纷落网,但他一直沉浸在自责当中。
高一行作为田绮顺的男朋友,看到女友被人折磨惨死,心中的仇恨日益滋生,一心为女朋友报仇。
李德凯身为正义的检察官,只因犯人们是未成年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看着罪犯们不为自己犯下的过错忏悔,想要为可怜的田绮顺伸张正义。
因此三个人一拍即合,开始了他们的复仇计划。

【案件分析】
8月4日                吕誉出狱

8月11日        中午10:58        秦申志(风)撞死
凶手:李德凯       
高一行上班时间为8~12点,中午8月4日秦恒志来到秦申志家,目的极可能是偷到秦申志的车钥匙。由李德凯在11日中午开车撞死了秦申志。
【一周前(8月4日)许久不见的哥哥秦恒志曾经来过他们家。】
【早上8点~12点和下午2点~6点是高一行工厂上班的时间。】
【老板说感觉上比较像秦恒志。】
这个时间点可以作案的只有李德凯。

8月10日        晚上8~9点        杜浩思(林)勒死
凶手:        高一行
作案手法:
高一行6点下班后,从正门进入二楼死者所在房间并把门反锁将其勒死,钥匙放在死者身上,把尸体挂在吊扇的粗麻绳上,再从窗户跳下去【在杜浩思的房间窗户正下方的一块草坪似乎被什么较大的物体压过】,到了9点高一行才回到宿舍。
(疑点:发现尸体的工友说撞开房门时,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听到“砰”的一声)
工友撞门而入的同时触发了高一行事先布好的机关,拉动了窗户的扳手,造成密室杀人的假象。

8月11日        晚上9~10点        许昌岚(山)水泥灌死
凶手:高一行  从犯:李德凯
作案手法:
李德凯8月9号谎称出差,其实和同伙筹备复仇计划。8月11日中午,秦恒志在拂煦路的商店给许昌岚打电话约他出来【与此同时高一行在德康路撞死了秦申志】,等许昌岚到达时被事先埋伏在此的李德凯袭击,等高一行6点下班后,用钝器多次击打许昌岚的头部造成颅内出血,最终被凶手用水泥封在汽油桶里。

8月12日        凌晨4~5点        吕誉(火)        烧死
凶手:秦恒志
作案手法:
下午5点前,秦恒志带着一打啤酒来到吕誉的公寓名曰庆祝他出狱,吕誉看到熟人就给他开了门。5点的时候警察来了,刚出狱的吕誉怕再生事端,秦恒志自愿躲来起来。警察离开后吕誉喝了点酒,这时被凶手打晕。等到夜深人静,凶手将几罐啤酒倒在吕誉的身上再点燃。凌晨5点焚烧尸体的味道从通风口蔓延到隔壁陆仁贾的房间,熟睡的陆仁贾闻到怪味就来敲打吕誉的房门。凶手乘此机会从房间通风口爬到陆仁贾的房间,楼下的三个警察都赶来撞门,凶手早已逃之夭夭。

现场留下的“风、林、火、山”,暗示凶手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田绮顺报仇,他们用的手法也是当年犯人虐待田绮顺的方式。
QQ图片20160813194010.png
匿名
发表于 2016-8-13 19:40:2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57 编辑
吴誉四人在1999年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主犯吴誉只判了17年,上周主犯出狱,8月4日......

①8月9日,李德凯去外地出差。


②8月10日,晚8点,身着黑衣带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来到杜浩思的楼层——2楼。

③8月10日,晚8~9点,杜浩思被勒死后吊在吊扇上。(林)

④8月10日,晚9点,高一行回到自己所在的楼层——3楼。


⑤8月11日,早上10:52,秦申志停车小学附近。
                 10:55,带着黑色鸭舌帽,身穿黑色衣裤的人进入车内。
                 10:58,秦申志被撞身亡。(风)

⑥8月11日,中午,街道电话后便出去,没再回来。

⑦8月11日,下午1点,杜思浩的尸体被发现。有工友听到“砰”。

⑧8月11日,下午5点,刘军等三个警察开始不间断监视吴誉住所。

⑨8月11日,晚9~10点,许昌岚被多次重击死亡,尸体在装有水泥的汽油桶内。(山)

⑩8月11日,晚11点,穿着黑衣裤带着鸭舌帽的男子出现在吴誉所住公寓附近。

⑪8月12日,凌晨4~5点,吴誉被烧死。(火)

⑫8月12日,凌晨5点,因为邻居陆仁贾的关系,吴誉尸体被发现。


⑬8月13日,李德凯出差回来。


⑭8月14日,许昌岚尸体被发现。



从③⑤⑨⑪来看,四个被害人的死亡因素与其案发现场留下的“风”“林”“火”“山”字义相对应,组成“风林火山”,凶手刻意营造一种预告函的形式,却不是为了传达出更多复仇的信息,例如下一个复仇对象并不上一件案子的发生,说明凶手有一种强迫的倾向按某种规律杀人。从③⑤⑨⑪的顺序,是“林风山火”,但尸体发现的顺序⑤⑦⑫⑭,则是按着“风林山火的”条件。
若要按照这个顺序,假设凶手已算好⑦最早会在第二天才发生,那么他就要在之前做好⑤案子。下一个就是⑫,然后才是⑭,但许昌岚是比吴誉先下手的,凶手故意隐藏⑭在⑫之后,原因是若在杀许昌岚之后随便弃尸,那么尸体很快就会被发现,因为正在施工的工地一般都会有人在场。另外许昌岚和吴誉是当年最残忍的凶手,在田绮顺逃跑后对其施以非人折磨,许昌岚的死法和仿佛在模仿当年的手法,是赤裸裸的报复行为。因此许昌岚不是直接被杀害,而是一个较长的等死过程,凶手在过几天确定他死亡才回去弃置他的尸体。

在“风”这个案子中,事发突然,凶手如果有足够时间把车开到避开人视线的地方,就可以利用摄像头的死角下车,并且有条件在挡风玻璃上留下“风”字。有必要也可能在车内换好衣服,比如里外衣服颜色不同,调换顺序就行,再摘下帽子,摄像头就错过捕捉黑色衣服的人。

在“林”这个案子中,每层楼楼道口都有摄像头,然而黑衣男子进来后而没有拍到他出去的画面,那么他不是从楼道口出去的,可以从窗户出去。推拉窗的所已经生锈,难以扳下,那么这窗子就锁不上,凶手在进入杜思浩的宿舍之后将他杀害,用钥匙从里面锁住门,这和从外面所锁住看起来一样,用桌子堵住门,留下“林”字。高一行的窗户上可以悬挂麻绳下来,凶手绑住自已好关好窗户。在窗户正下方已放上气垫之类的东西,以2楼的高度应该受伤不大。至于后来发现尸体听到的“砰”,这是弄破气垫这类的声音。之所以在这时候弄破是因为之前比较容易引起其他人注意,而这时嘈杂并且其他人注意力都在尸体上。高一行就有行凶的条件和动机,但他应该是协助凶手行凶,他是共犯。

在“火”这个案子中,陆仁贾会在凌晨的时候敲邻居的门,那应该就是吴誉吵到他休息了。首先,吴誉通宵之后睡了一天,到了接近晚上的时候应该醒了,有些活动。但吴誉并没有外出,那么他房间的应该有使他致晕的物质。而他房间里那浓烈的味道中可能就隐含了这一物质,而且这种气体易燃,哪怕是手机或电话的火花都可以点燃(如果他出狱一周就带有手机的话)比如家用煤气就符合。这个现场可以在警察来之前、吴誉回来之前就布置好;也可以是晚上11点左右回来通过通风口灌输进来。陆仁贾是被他的邻居的爆炸声吵醒的。吴誉体内只用少量酒精,可他的啤酒罐说明他有更多的啤酒洒在身上,这样火就更容易集中在他身上。

秦恒志当年可能有提供到关于四个罪犯的证据才被免罪,当年他也未成年,符合轻判和保护隐私条件。现在他可能受李德凯控制,李德凯有份弃许昌岚的尸。
秦恒志是凶手,高一行、李德凯有参与协助。

8月4日,主犯吴誉出狱,李德凯就寻思要除去这四人。以当年秦恒志出卖过吴誉一行四人为条件威胁秦恒志代他动手。8月10日晚,秦恒志在工厂宿舍勒死杜思浩,高一行提供协助秦恒志离开,如果高一行动手会引起杜思浩警惕,杜思浩却不会对秦恒志警惕。在高一行的协助下秦恒志才可以方便进入工厂,比如有他的通行证,还有杜思浩的房间等信息。
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开车撞死秦申志。(也可以是李德凯动手,因为相同的衣着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同一个人;再说秦申志是秦恒志亲弟弟,难以下手;若这种情况秦恒志可能在一周前就警告弟弟,另外在杀死杜思浩之后可以直接爬上高一行的宿舍,等到第二天其他工友发现尸体时才从三楼跳下逃走)
然后秦恒志把以吴誉出狱和当年的案子为由把许昌岚约到李德凯住宅附近,甚至李德凯的住宅里,偷袭或联手袭击许昌岚,这时是下午到晚上这段时间,晚上11点,徐志恒再到吴誉所在公寓附近,但高一行提醒他警察已经来过,他才没有直接从门口进,,而是用来其他方式避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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