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4-30 03:07:15
打劫吗?那根本不用墨镜男出面啊、只用编一个故事、比如、我不方便出面、那样欠债人会躲起来之类的。
发表于 2012-4-30 14:56:36
第一点,要债没欠条,根据法律规定没欠条不能强迫别人给,不然属于勒索。第二点,要债用刀放在别人脖子上,用话语威胁别人属于抢劫
发表于 2012-6-22 10:28:40
注意!此文说他长得有点突出,所以我想是欠债人把他的相貌特征告诉了警察,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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