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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自杀,还是他杀(答案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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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6:37:43
我觉得那个这个嘛,应该是自杀!我只解释一下那个证据是什么!我想房间中可能会有另外一副键盘,而且那个键盘上的“J”键应该是坏掉的!案发现场的键盘上的“J”键应该是完好无损的,而且没有被按过!有可能是原本的键盘坏掉但是在受害者不知道的情况的下被换了一副,但是被害者记忆中的键盘上的“J”键是坏的,所以便避过这个字母!对比“了此一生”和“了结一生”来看,一般人都会用后面这个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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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8:08:12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推翻原本的想法,我被诱导了!他杀,理由如下:
第一、我想那封所谓的遗书应该是受害者写的,但不是遗书,在“了此一生”之后应该不是句号,而是想说自己了此一生精力努力从新奋斗之类的话,但是被凶手利用了!
第二、受害者手上的灰有可能是被凶手从后面袭击时,条件反应的从键盘上把手抬起来,碰到了键盘上方的电脑桌,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被注意到,有灰也是很有可能的!
第三、想让受害者不反抗的方法很多的,用手帕蘸上乙醚也是可以的!况且用左手做出由内至外的伤口实在有点难度!
第四、“J”键的作用可能是对于像搜狗输入法这种有记忆功能的输入法来说,显示出了死者生前所真正想说的话,从而导出电脑桌下可能会留有受害者挣扎的痕迹!
就这些了,脑袋都想涨了一圈啊!后天还得考试,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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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20:02:38
 窗前摆放着集写字台、电脑桌和小型书柜于一体的组合家具。桌子在窗前,上面放有台灯,还有死者的公文包。写字台右手边用一个圆角来连接电脑桌,17英寸显示器端正地摆放在上面。键盘在显示器下方,再下去就是主机和低音炮。在电脑的上方,是个小型书柜,透过玻璃望进去,里面整齐地摆放着许多书,保守估计也有几百本。写字台下面还有一个小柜子,打开一看,里面也塞满了书。
   ------死者是右撇子
右手腕的刀痕是从内向外走的    ---- 如果是自杀不可能是内向外

还有如果是自杀 干嘛还订pizza 来让别人发现尸体
所以他杀的可能性比较高
发表于 2011-12-16 20:20:27
难道“我”按“J”时光标处没有字符?但如果是键盘坏掉的话那“决心”就打不出来了,应该是键盘的插头被拔掉了。
呃,死者手指上有灰,而整个房间都很干净,我觉得有灰的那个地方应该就是键盘的插头吧,难道死者自己把键盘拔掉了?
这样看来,我同意是自杀,应该是死者输入完遗书之后想伪造成他杀,所以想擦除键盘上的痕迹,但清理键盘痕迹是一件很难的事,稍不注意就会按错键而输入字符,所以死者就拔掉了键盘插头,却没有注意到手指上的灰。
至于死者是先割腕还是先写的遗书,这个重要么?
还是很模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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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20:55:37
回复  14楼  卩灬_昔月


他不可以先写完遗书,再拔掉插头,再擦掉痕迹,再割腕,再躺在床上装成他杀么?

卩灬_昔月 于 2011-12-16 20:56 对帖子补充以下内容
引用
难道“我”按“J”时光标处没有字符?但如果是键盘坏掉的话那“决心”就打不出来了,应该是键盘的插头被拔掉 ...
卩灬_昔月 发表于 2011-12-16 20:20  

= =表示大致已推出,但不敢确定啊。。。
发表于 2011-12-17 14:48:04
本帖最后由 zhzhggggg04 于 2011-12-17 15:07 编辑

嗯,不错,我比较偏向他杀。
记事本没有记载过丧气的话,为什么要PIZZA的人发现尸体,不管自杀还是伪他杀,大可让妻子回来发现尸体就好了,为什么有多此一举,难道知道妻子不可能回来,还有一种可能是,凶手到死者家做客,无意间听到死者叫外卖了。凶手大可带手套作案,没必要这么费劲擦掉所有指纹,很显然凶手擦的不是指纹。右手的灰很可能是烟。。但房间没烟灰缸,移动过尸体,或是烟灰缸在打斗中弄坏了。擦洗整个房间说明打斗的发生。凶手带着刀片来到死者家,死者刚好在办公,还在吸烟,凶手乘机用刀片划死者的手,然后用床单包着死者。利用床单控制死者和防止血喷到自己。。。然后在把死者和床单弄上床去,制造自杀现象,现场一片狼藉,凶手只好带上手套清洗现场,在电脑上打上遗书(因为手套,所以没指纹),然后在清洗键盘,为了清洗键盘内的血,不惜用水冲,我打J,是因为键盘进水了,坏了。门虚掩,离开。拿刀片做武器,是为制造自杀把。决定性的证据就是在电脑台前打斗时留下的血迹,但被洗掉了。。。。不过可以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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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13-4-10 21:14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10:34
ok,发答案了,虽然不是作者的答案,不过作为参考答案还是可以的吧
首先,很多人都认为是他杀,那我先从他杀说起。尸体一点发现,推测为半个小时,那么死亡时间是12:30到1:00.这时候妻子出去了。不在场证明是成立的,然后根据妻子的说法,死者不经常在家办公,也就是说,这不可能是预谋杀人,(如果要硬说死者之前跟某个人聊天说今天要在家办公,那我也没办法了,不过题目并没提到这点,所以还是按正常思路走)。那就是临时起意杀人,那就分为熟人犯案和陌生人犯案,如果是陌生人犯案,又是临时起意杀人,那就很有可能是抢劫杀人什么的,但是死者是在房间,要是陌生人的话,早在门口就动手了,所以,这样,如果是他杀就有可能是熟人犯案。然后我们先说一下死者的情况,死者无其他外伤,又没有镇静药物的痕迹,而且刀子是从内向外的,这样的话,那么刀尖要向下,由下往上划开,才能造成从内向外的刀痕,如果是他杀的话,那么凶手一定在死者的右手边,而且死者没有搏斗痕迹,那么凶手一定要有两个人,一个人按住死者,另一个拿刀。到此为止都是以他杀为前提,但是,指头上的灰尘确实反驳这一观点的决定性证据之一,即使两个人轻松放倒死者,但是根据床上的痕迹来讲,还是有一定搏斗的,那么手指上的灰尘一定会抹在凶手身上,但是,没有这样情况,所以,这可以成为怀疑他杀的重要证据。
最后,就是最终证明死者自杀的决定性证据,这也是我最自豪的部分了,就是那个字母J,在说明这个之前,我要交代一下,我们电脑的输入法如果没有经过特地的设置,打开任何一个窗口,其默认输入法是英文,说道这边,大家应该都很明白了,没错,当侦探那个按下那个字母J的时候,屏幕出现的是英文,而不是搜狗啊五笔啊什么的输入法,这足以证明这篇遗书是事先准备好的,不是临时打的,也就是说,这不可能使他杀。大家可能会问,死者也有可能临时打好遗书再自杀,但是,我们看他之前的举动,从刀子,到心理医生的证言,以及涂抹所有的痕迹,可以看出,这是经过精心谋划的,所以,遗书的存在很有可能是之前就准备好的。当然,这只是很可能而已,所以侦探才要去按下键盘来确定是不是提起准备好的遗书。
以上, 我的全部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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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19:05:20
{:tlxy12:}见各位这么努力我也把我自己想的答案说一下
我以他杀案为前提:
门是虚掩着的,可见凶手行凶完就把门虚掩着
死者是右手被割脉,可见凶手对死者并不了解
遗书也没有死者名字,凶手对死者名字不了解
从指纹取样报告得出:案发现场曾被人仔细擦拭过。组合柜、显示器、键盘……整个房间都没有留下指纹或任何可疑的痕迹。 可见凶手害怕留下指纹(凶手要么有案底要么就是熟人)
凶手是一个连死者名字,没有一起吃饭的人,却要仔细擦拭指纹,因此我认为2个前提是假的。多半人会认为死者是右撇子比左撇子多,按这个思维去分析那么凶手也应该会判断死者是右撇子而不是左撇子。没有名字我断定凶手是不知道遗书要写名字而不是不了解死者名字。从死者死亡时间和流血量来分析我断定凶手先用迷魂药之类的使被害人昏迷然后在他手割手脉,死者是流血过多而死的而不是受一击致命因此凶手的行凶时间可以很早。所以妻子的不在场证明我认为不成立。右手的灰尘我估计是烟灰之类的,可能烟里面藏有迷魂药等烧到一定程度后人吸入后就昏迷了。多于文中大家比较注意的J字是什么原因我不明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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