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烟习惯上入手,高收入的销售部经理,那是个坐办公室的角色,平时抽完烟后,都是放在烟灰缸里,是不会有用脚踩的习惯的。 而推销员不一样,他们没有固定的上班点,经常跑这跑那,抽完烟后,扔地上,用脚踩灭是很正常是一种习惯.。
从与被害人家关系来看,销售部经理是不会将烟丢在熟人家的门口的,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而推销员就没这顾忌了。
从烟头长度来看,销售部经理要不就不抽,要不就会抽着烟进去。只有屡次被拒的推销员才会抽下烟壮胆提神,然后掐灭它。
好吧,上面分析了那么多烟头是谁的,但这对此案件有用吗?警官说有两个嫌疑人,那么就证明他们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我们现在知道了推销员案发时间段上过门,但我们完全没办法证明那个经理案发时没上过门啊。 |